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党史研究室坚持以财政厅预算指标与本单位职能任务相结合,科学设置年度工作任务项目,一级项目名称为党史研究室图书出版、影视制作及展览等业务费,主要包括党史研究、自治区70周年大庆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及其它相关任务五大二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党史研究室。项目资金为年初财政预算110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相应支出科目。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2017年度预算总目标为完成中央党史研究室、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以及党史研究室日常业务工作。阶段性目标为按上级要求及本部门业务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1、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
党史研究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加快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编写工作。启动《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编撰工作。继续完成《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及中央党史研究室赋予在其它党史研究工作。
完成自治区70周年庆祝相关活动。主要包括完成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工作。
加大党史资料征集。主要包括对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文献资料、口述史料、回忆录的征集、编辑力度并组织实地考察和寻访。开展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事件当事人的征访工作。
加强对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参与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有关部门评选党史纪念设施、遗址遗迹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党史遗址遗迹修葺、保护和利用。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其它任务。按要求搬迁办公楼,变更为对新办公楼进行修缮及设施设备更新。
2、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标准
党史研究业务方面。完成《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的编撰,正按要求修改完善。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改革开放实录”相关内容篇 。 完成了9个盟市《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 组织编写了并出版《内蒙古革命史图志》(蒙文版)、《内蒙古抗日战争图志》(蒙文版)和《内蒙古解放战争图志》(蒙文版)。出版了《内蒙古大党史》期刊12期。
自治区70周年庆祝相关活动。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60多项工作。在《实践》杂志开设《70年历程》和《内蒙古之最》两个专题栏目,共发表文章12篇。会同自治区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完成网上《北疆先锋红色展馆》工作。
加大党史资料征集。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留存的党史资料多件,编辑完成了《郑天翔战争年代日记选》。 筹备建设内蒙古党史资料数据库,完成50多件内蒙古口述史料。
加强对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完成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绥蒙纪念园等重要党史题材纪念场馆和展览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进行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检查。
办公楼修缮及设备更新。完成新搬迁办公楼水电暖维修。完成了监控、通信、安保等设施更新改造。购置了部分办公家具及设备。完成办公环境建设。
3、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17年党史研究室项目制定主要按《中央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工作任务安排,经室务会研究确定,主要有:党史研究、自治区70周年大庆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及其它相关任务五个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17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落实1108万元,部门实际总投入481万元,财政厅调减全年经费560万元。因办公楼搬迁等非主观原因,一些业务工作无法开展,年终未支出67万元,按要求退回财政厅。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党史研究室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图书出版、影像制作、采访及展览等业务费。2017年项目费支出主要包括印刷费65万元、差旅费47万元、影视制作费51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4万元、劳务费63万元,因办公楼搬迁设备购置与维修支出118万元,其它支出120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支出,使各项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室专门出台了财务报账、采购经费、公务卡结算等规定,在管理过程中坚持室务会决策审批、办公厅纪检组监督,重大开支项目切实经室务会研究决定,支付时坚持按程序履行、即支即报。全年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权限、责任、程序明确,控制措施得当。2017年党史研究室按照财政厅采购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资金万元,其中印刷、办公电脑、会议费采用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因办公楼搬迁日期紧、任务重,在进行修缮工程、办公家具、会议系统筹项目采购时,采用部门分散采购方式,由单位专门成立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三家比价、投票表决、纪委监督等程序,保证了采购的公开透明。印刷、物资采购都由专人进行验收,工程验收聘请了专门的法律和审计人员与单位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确保了工程进度与质量。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室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8号)、《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科学规划2017年工作项目,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的监督,坚持长期项目按进度推进,短期项目限时完成,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共设置包括党史研究、自治区70周年大庆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及其它相关任务五大子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坚持按项目划分责任。党史研究方面将任务分解到处室,处室分解到个人,按时完成包含党史研究、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刊物。,70周年大庆活动中能够及时按照党委部署,为相关庆祝活动提供、审定陈展解说词等60多项。在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方面。除审定方案、解说词等方面,还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进行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检查。完成第三批“内蒙古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完成新搬迁办公楼水电暖维修。完成了监控、通信、安保等设施更新改造。购置了部分办公家具及设备。完成办公环境建设。
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我室各项目工作按进度推进,全年目标按计划完成。经济性方面,坚持成本控制核算,全年压缩合并印刷项目15项,减少采访、征集活动28次,减少开支100多万元。效率性方面,项目的推进与质量在按处室、按人员分解后得到了一定程序提升。有的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具体如下:完成了9个盟市《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出版了《内蒙古大党史》期刊12期。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60多项工作。项目的可持续性方面,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8号)《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一、二、三卷本)《改革开放实录》以及部分党史专题著作编写需要征集资料、采访相关当事人,年度工作安排需要分期进行,在后续的政策、资金等方面需要进行相应安排。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18年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与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我单位将进一步科学规划,完成以如下项目为主的各项目任务。推进《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二卷)各专题的编写工作。围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40周年,拓展内蒙古改革开放实录研究领域,编写《内蒙古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改革开放实录》和《改革开放口述史料》。抓好编年史、专门史等党史基本著作的编写出版工作,编写《内蒙古抗日战争史》《东北抗联在内蒙古》《内蒙古抗日战争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统计报告》史料著作。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跟进记录历史、即时存史,开展《执政纪要》编写工作。积极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探索开展《内蒙古党史研究领导参阅》编写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开展经常性项目管理的基础上,需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
(一)因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在具体实施时,制度设计、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在规范化、科学化的问题上下功夫。
(二)全面提高项目完成质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党史研究室坚持以财政厅预算指标与本单位职能任务相结合,科学设置年度工作任务项目,一级项目名称为党史研究室图书出版、影视制作及展览等业务费,主要包括党史研究、自治区70周年大庆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及其它相关任务五大二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党史研究室。项目资金为年初财政预算110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相应支出科目。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2017年度预算总目标为完成中央党史研究室、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以及党史研究室日常业务工作。阶段性目标为按上级要求及本部门业务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1、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
党史研究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加快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编写工作。启动《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编撰工作。继续完成《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及中央党史研究室赋予在其它党史研究工作。
完成自治区70周年庆祝相关活动。主要包括完成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工作。
加大党史资料征集。主要包括对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文献资料、口述史料、回忆录的征集、编辑力度并组织实地考察和寻访。开展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事件当事人的征访工作。
加强对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参与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有关部门评选党史纪念设施、遗址遗迹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党史遗址遗迹修葺、保护和利用。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其它任务。按要求搬迁办公楼,变更为对新办公楼进行修缮及设施设备更新。
2、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标准
党史研究业务方面。完成《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的编撰,正按要求修改完善。报送中央党史研究室“改革开放实录”相关内容篇 。 完成了9个盟市《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 组织编写了并出版《内蒙古革命史图志》(蒙文版)、《内蒙古抗日战争图志》(蒙文版)和《内蒙古解放战争图志》(蒙文版)。出版了《内蒙古大党史》期刊12期。
自治区70周年庆祝相关活动。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60多项工作。在《实践》杂志开设《70年历程》和《内蒙古之最》两个专题栏目,共发表文章12篇。会同自治区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完成网上《北疆先锋红色展馆》工作。
加大党史资料征集。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留存的党史资料多件,编辑完成了《郑天翔战争年代日记选》。 筹备建设内蒙古党史资料数据库,完成50多件内蒙古口述史料。
加强对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完成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绥蒙纪念园等重要党史题材纪念场馆和展览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进行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检查。
办公楼修缮及设备更新。完成新搬迁办公楼水电暖维修。完成了监控、通信、安保等设施更新改造。购置了部分办公家具及设备。完成办公环境建设。
3、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17年党史研究室项目制定主要按《中央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工作任务安排,经室务会研究确定,主要有:党史研究、自治区70周年大庆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及其它相关任务五个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17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落实1108万元,部门实际总投入481万元,财政厅调减全年经费560万元。因办公楼搬迁等非主观原因,一些业务工作无法开展,年终未支出67万元,按要求退回财政厅。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党史研究室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图书出版、影像制作、采访及展览等业务费。2017年项目费支出主要包括印刷费65万元、差旅费47万元、影视制作费51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4万元、劳务费63万元,因办公楼搬迁设备购置与维修支出118万元,其它支出120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支出,使各项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室专门出台了财务报账、采购经费、公务卡结算等规定,在管理过程中坚持室务会决策审批、办公厅纪检组监督,重大开支项目切实经室务会研究决定,支付时坚持按程序履行、即支即报。全年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权限、责任、程序明确,控制措施得当。2017年党史研究室按照财政厅采购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资金万元,其中印刷、办公电脑、会议费采用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因办公楼搬迁日期紧、任务重,在进行修缮工程、办公家具、会议系统筹项目采购时,采用部门分散采购方式,由单位专门成立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三家比价、投票表决、纪委监督等程序,保证了采购的公开透明。印刷、物资采购都由专人进行验收,工程验收聘请了专门的法律和审计人员与单位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确保了工程进度与质量。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室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8号)、《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科学规划2017年工作项目,并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的监督,坚持长期项目按进度推进,短期项目限时完成,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共设置包括党史研究、自治区70周年大庆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及其它相关任务五大子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坚持按项目划分责任。党史研究方面将任务分解到处室,处室分解到个人,按时完成包含党史研究、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刊物。,70周年大庆活动中能够及时按照党委部署,为相关庆祝活动提供、审定陈展解说词等60多项。在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方面。除审定方案、解说词等方面,还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进行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检查。完成第三批“内蒙古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完成新搬迁办公楼水电暖维修。完成了监控、通信、安保等设施更新改造。购置了部分办公家具及设备。完成办公环境建设。
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我室各项目工作按进度推进,全年目标按计划完成。经济性方面,坚持成本控制核算,全年压缩合并印刷项目15项,减少采访、征集活动28次,减少开支100多万元。效率性方面,项目的推进与质量在按处室、按人员分解后得到了一定程序提升。有的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具体如下:完成了9个盟市《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出版了《内蒙古大党史》期刊12期。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60多项工作。项目的可持续性方面,按照《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28号)《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一、二、三卷本)《改革开放实录》以及部分党史专题著作编写需要征集资料、采访相关当事人,年度工作安排需要分期进行,在后续的政策、资金等方面需要进行相应安排。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18年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与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我单位将进一步科学规划,完成以如下项目为主的各项目任务。推进《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二卷)各专题的编写工作。围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40周年,拓展内蒙古改革开放实录研究领域,编写《内蒙古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改革开放实录》和《改革开放口述史料》。抓好编年史、专门史等党史基本著作的编写出版工作,编写《内蒙古抗日战争史》《东北抗联在内蒙古》《内蒙古抗日战争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查统计报告》史料著作。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跟进记录历史、即时存史,开展《执政纪要》编写工作。积极开展服务大局、贴近现实的资政专题研究,探索开展《内蒙古党史研究领导参阅》编写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开展经常性项目管理的基础上,需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
(一)因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在具体实施时,制度设计、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在规范化、科学化的问题上下功夫。
(二)全面提高项目完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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