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委获悉,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民委、司法厅联合印发《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工作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阐释“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主题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以专项领域重点工作与主场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联动开展。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全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委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类旅游景区、文博场所要充分发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记者从自治区民委获悉,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民委、司法厅联合印发《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工作方案》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宣传阐释“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主题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以专项领域重点工作与主场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联动开展。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全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委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类旅游景区、文博场所要充分发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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