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第三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年鉴主要辑录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本行政区域密切相关的资料。”可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除此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基本情况是地方综合年鉴主要辑录的范围。
一、自然方面
自然泛指自然界。水、空气、山脉、河流、植物、动物、土壤、岩石矿物、气候等等,都属于自然的范畴。自然是相对于社会而言的。地方综合年鉴中自然的基本范畴包括环境和资源两大部分,是一个行政区域内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了解一个区域自然状况的最基本资料。辑录自然方面的基本情况的目的是展示一个行政区域的自然生存状态,让读者对该地域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自然情况是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
地方综合年鉴辑录自然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一)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动物等要素。
1.地质
地质是自然环境的基础,也是人类活动与生存的物质本源。地质包括岩石、地层、构造等内容要素。地方综合年鉴对地质部分的记载,主要是在总述或概貌篇目的基本情况分目设立的自然环境条目中反映。地表水资源匮乏而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可侧重记述水文地质情况。地震、山崩、滑坡、泥石流等现象属于地质现象,也是灾害的重要内容,可在自然灾害部分做简要记述。如当年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应在大事记篇目中单独设条记述。
2.地貌
地貌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平原、高原、盆地等内容要素。地方综合年鉴记述地貌的内容应以地表形态为核心,包括各类地形的分布、组合特征和地区地貌情况的概括。一些特殊的地貌区,如喀斯特地貌、熔岩地貌、火山地貌等,还可以增加地表形态的成因说明等内容。
3.气候
气候要素主要有气温、地温、降水、湿度、风、日照等。沿海地区有海洋气候,山地地区有山地气候。根据国际气象组织和国家的规定,气象资料只能是在限定的时间段的连续统计数据,即气象资料是有年限要求的,不同的时期,对气象资料年限的规定也不同,地方综合年鉴在使用气象资料时也要遵循气象资料的这一规定,标明所使用气象资料的年限。
气温主要有年平均气温、季平均气温、年内各月平均气温、气温年较差、气温日较差、极端气温、初霜期、终霜期、无霜期、积温等。地温有平均地面温度、年极端最高地面温度、年极端最低地面温度、地中温度、地温的垂直变化等。降水的主要指标有年降水量、降水量的年内分配、降水量的年际变化、月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年降水日数、月降水日数、降水强度、年降雪深度、降雪量的年际变化、降雪日数、降雪初日、降雪终日、最大日降雪量等。蒸发量与降水量的差额决定一个地区的湿润和干旱程度。蒸发的主要指标有年平均蒸发量、蒸发量的年际变化、蒸发量的年内分配等。日照即日照时数,是一个地区地面实际接受太阳照射的时间。日照时数指标主要有年平均日照时数、年日照时数年际变化、日照时数季节变化、日照百分率。太阳辐射的指标有辐射量、散射辐射、直接辐射三项。湿度是指空气湿度,有相对湿度、绝对湿度、水汽压、比湿、露点或霜点等。风的主要指标有最多风向与频率、年平均风速、平均风速的年变化、最大风速、瞬间最大风速、大风日数等。除了一般的气候要素外,还有台风、雾、冰雹、干旱等天气现象。
气候指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气候要素综合表现出的当地某种气候特征的数值。它包括干燥指数、湿润指数、季风指数和大陆度等。
气候图也是许多地方综合年鉴收录的基本内容,可以表示气候要素的时空分布。地方综合年鉴中的气候图通常是地面图,在山区也可以编绘不同高度气候要素垂直分布图,此外还有海平面图和等压面图等气候图。地表的气候图主要有年平均太阳辐射量图、年平均日照时数图、年平均气温图、1月平均气温图、7月平均气温图、年平均降水量图、年平均蒸发量图、年平均风速图、气候区划图等。
4.水文
地方综合年鉴的水文内容记录的是该地区水文的基本情况。
陆地水文:陆地水文条目要素主要是水系。水系流域是由河流、湖泊、水库、沼泽等同一流域水体构成的水网系统。水系的基本要素有流域面积、河网密度、河系发育系数、湖泊率和沼泽率等。河流是水体的核心部分,由河流的源头、河口、主干河流长度、河流支流分布等基本要素组成。另外,湖泊的面积、蓄水量、水位等也是水体的重要内容。由于行政区域的范围与水系流域并不吻合,地方综合年鉴的水文部分必须对常规的水文要素有所取舍。通常情况下,应当辑录年径流的地域分布、年径流的年内分配、域内主要河流径流特征、洪水特征、河流水位、河流泥沙、冰情等水文要素。地下水资源分布广泛,主要指标有蕴藏量、类型、埋藏条件、水质、补给予排泄等。有冰川分布的地区,可以将其内容纳入水文部分。
海洋水文:海洋水文要素主要有潮汐,其中包括潮波、潮汐类型、涨潮与落潮的历时、平均海平面、平均高潮位、平均低潮位、潮差等;泥沙,包含泥沙的来源、泥沙含量、含沙量的海区分布;海水水温,包含水平分布、日变化、水深变化;盐度,含有水平分布、垂直分布、季节变化、日变化等;波浪特征,主要包含年平均波高、年平均周期、各月平均波高、最大波高、波向等。
5.土壤与动植物
土壤的分类应该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17296—2009)编写。
记述动植物的内容包括中国珍稀濒危动植物情况、动植物的优势种属和分布情况、动植物群落等等。
编写地方综合年鉴自然环境条目应根据本地特点。一般来说,地方综合年鉴的自然环境条目比较适合采用按自然环境要素排列编写,即由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与动植物等自然要素组成自然环境条目的主体。沿海地区可以将水文部分改为陆地水文,增加海域的内容。城市年鉴由于自然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直接影响,在空间上应以建成区为主,着重记述城市气候等内容。
(二)自然资源
《辞海》解释自然资源为“泛指天然存在的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如土地、矿藏、气候、水利、生物、海洋等资源”[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认为,自然资源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并能为人类当前和未来带来利益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某些组成部分,编写自然资源条目,要处理好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确定好自然资源的界限。
1.土地资源
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类别,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的面积,以及在总土地面积中的比例。
2.气候资源
主要由太阳辐射、热量、降水构成。风能、太阳能也是气候资源的组成部分。在风能、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可将风能、太阳能单独记述。
3.地表水资源
包括湖泊淡水、河流水、地下水的淡水数量等等。冰川也是一种地表水资源。
4.生物资源
分为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又可分为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沼泽资源等。动物资源按其类群又可以分为哺乳动物资源、鸟类资源、鱼类资源、爬行类动物资源、两栖类动物资源、微生物资源等等。
5.矿产资源
储存于地壳内或地壳上的固态、液态或气态物质,当品位和储藏量达到人类利用的要求时,称之为矿产资源。通常的金属矿藏,指能够达到工业生产条件,可以生产铁、锰、铬、铜、铅、锌、铝、镍、钼、钴、钒、钨、钛等金属的矿物资源。金属矿藏还有贵金属如铂、金、银,放射性的金属铀、镭等。
6.能源资源
能源资源有石油、煤炭、天然气、河流水能,还有太阳辐射、风能、潮汐等。能源资源基本上和其他类别的资源重复,如石油、煤炭是矿物资源,河流水能是水力资源,太阳辐射是气候资源,潮汐能是海洋资源。一般情况下,地方综合年鉴中很少在自然资源条目中单独设立能源部分。在煤炭或者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可以设置能源资源栏目。
7.海洋资源
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底矿产资源、海水化学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等。学科定义上,海洋生物资源包括海水中一切动植物,海底矿产资源主要包括滨海砂矿、陆架油气和深海沉积矿床等,海水化学资源指海水中所含大量化学物质,海洋能源资源主要指海洋里的波浪、海流、潮汐等资源。
(三)自然灾害
地方综合年鉴记载自然灾害,主要是记录上一年度本地自然灾害的类型、频次和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包括成灾原因特别是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成灾面积、受灾面积,以及交通设施和建筑物的受损等灾情。
(四)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在许多地方综合年鉴中已升格为类目或分目。编写环境保护栏目,应重点记述环境质量、环保法治、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等内容。环境保护是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和单位,应以环保部门撰稿为主,其他部门单位供稿为辅助。
1.大气环境
应该记载的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以NOX计)、铅(Pb)、苯并(a)芘(C20H12)、氟化物(以F计)、一氧化碳(CO)、臭氧(O3)。取值一般有年平均值、季平均值、日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
(1)废气排放
地方综合年鉴仅仅记载大气污染源不足以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需要记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貝体如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以及各类大气污染物在总有害排放物中的构成比和境内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物质消耗量等。
(2)废气治理
地方综合年鉴中还应记载工业废气中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和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等。燃烧废气的治理主要记载使用燃煤量较大的企业采用脱硫控制粉尘排放为主的措施。燃烧废气的治理指标用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表示,工业废气的治理指标用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表示。
(3)粉尘治理
粉尘的主要指标有工业粉尘产生量、工业粉尘排放量、工业粉尘回收量、工业粉尘回收率等。
(4)酸雨
主要记载降水的PH值和酸雨的地域分布、年内降水的PH值的分时段频率、降水PH值和酸雨率的季节变化、降水的化学组成等方面。
2.水环境
(1)地表水
地表水实际上指陆地地表水。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该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环保部门监测的地表水项目有水温、PH值、总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汞、六价铬、铅、镉、砷、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硒、高锰酸盐指数、总氮、铜、锌、总磷、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等指标。这些监测项目是反映水质量的重要指标。
(2)地下水
在一些地表水资源匮乏或者地表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地下水资源对当地的居民生活、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于1993年颁布。规定地下水质量分类为: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地下水监测项目有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钼、钴、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碘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铍、钡、镍、滴滴涕、六六六、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地方综合年鉴可以依据这些数据编写地下水质部分的内容。
(3)海水水质
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将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水质评价指标有漂浮物质,色、臭、味,悬浮物质,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病原体,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无机氮,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汞,镉,铅,六价铬,总铬,砷,铜,锌,硒,镍,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等等。
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8号)公布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国的海水水质监测工作主要在近岸海域开展。
3.城镇环境保护
(1)空气质量。地方综合年鉴应该将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记录的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素,不仅限于工业废气排放,还与城市的特殊气候条件以及生活方式有关。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大,采暖、生产所产生的废气排放量对空气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另外,城市环境大气质量也随季节变换发生不同的变化。由于城市环境状况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时空特征,导致大气环境质量与周边地区产生很大差异。编写环境保护内容,需要抓住这些差异,写出本质的内容。
(2)水体环境。城市水体已经不是自然环境要素的水系,基本上已经为人工行为所控制。一般来说,城市水体的污染情况比较严重。
(3)噪声。记述噪声的主要内容有环境功能区、噪声源的分类、边界环境噪声超标单位数及超标情况。固定噪声源多为工业企业所产生,道路交通噪声是城市噪声污染的主要因素,应作为重点内容。施工噪声虽然分布有限,但是影响比较大,也不容忽视。
(4)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与去向。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一般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三类。固体废物主要指标有利用量、利用率、处置率、历年堆放量、占地面积、排放量、排放率等。
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综合年鉴可以在环境保护篇目增加电磁辐射的有关内容。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号文发布《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规定从1989年起,国家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并确定32个城市为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衡量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地方综合年鉴可以考虑将其作为环境保护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记述。
4.农业生态环境
部分农药中含铅、汞、砷等重金属元素,每次施用农药尽管只有少量的残留,但可在土壤和农产品中积累,造成污染。金属矿产开采、冶炼企业的废弃物的排放,可以导致重金属元素在土壤、农作物中超标。如铅、锌矿多可导致镉在土壤中的含量超过区域背景值。有机氯杀虫剂是土壤中的主要农药残留物,主要有六六六、滴滴涕等。尽管这些农药已经停止使用,但是土壤中残留的部分可以被农作物吸收。已经停用的还有机汞、砷类农药。此外,还有当前使用的农药造成污染等。
5.环境保护工作
(1)环境保护规章。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各类环境保护条例与办法、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地方综合年鉴应按照设立条目的标准单独设立条目进行记述。
(2)环境规划。环境规划按区域可分为区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生态村镇和示范区生态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在其他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规划以及城镇体系规划中设有环境保护规划内容,风景名胜区规划中也有环境保护的内容。化工、冶金、采矿等行业也编制专项环境保护规划。
(3)环境保护执法。环境保护执法栏目主要记述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的工作和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政治方面
政治是地方综合年鉴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一个行政区域政治方面内容的记述,可以向读者提供该区域的治理体系、组织制度、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政治方面辑录的内容一般包括中共各级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等等。有的地方综合年鉴在分类上单独设立政治部类,有的则将其细分为几个栏目分开记述。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包括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记述内容一般包括组织机构、重要会议和活动、重大决策、党务工作等。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按届次分别设立条目记述,主要记述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情况等。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包括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区的市(自治州)委员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记述组织机构、重要会议和活动、重大决策、党务工作等内容。
(1)组织机构。主要记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领导成员(书记、副书记、常委)及所属部门。换届时要记述新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在地方综合年鉴中,记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部门有多种方式,可在总述、概貌或基本情况篇目设立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条目集中记述,或在相关篇目的概况条目后或篇目(分目)末尾分开记述。
(2)重要会议和活动。主要记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①委员会全体会议。第一次会议主要记述选举的情况,其后历次全会主要记载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形成全体会议决议等内容。②党代表会议。在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市县,定期召开党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地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全委会、纪委工作进行评议。③常委会会议。主要记述讨论重大事项、做出重要决定等内容。④重要活动。主要记述地方党委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部署,开展的重要教育活动和其他活动。要记述活动的主题、阶段、效果等内容。
(3)重大决策。地方党委的重大决策一般是重大的、涉及全局的、影响较深远的决策。重大决策最能集中体现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作用,即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因此一定要作为重要内容花大力气写好。要记述好决策的背景和依据、决策的过程、决策的部署和贯彻等内容。
(4)党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
组织工作,包括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管人才、老干部工作等内容。
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媒体宣传管理、境外宣传等内容。
统战工作,包括促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统战工作、少数民族工作、宗教事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党外人士工作等。
政法工作,主要记述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内容,还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政法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
其他党务工作,包括政策研究、党校工作、党史研究工作等内容。
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因此在框架设计时,不宜作为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所属工作部门记述。可以将纪委单独记述,也可与行政监察工作合并,专门设置纪检监察栏目记述。
(1)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主要记述书记、副书记、常委,工作机构主要记述各部、局、办、室的设置情况,派出机构主要记述派出纪检组的情况。
(2)会议。主要记述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形成的决议等。
(3)纪检工作。主要记述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和治理腐败、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内容。
(二)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内容包括代表选举、会议、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行使、代表工作、议案办理等。
1.代表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换届年要记述人大代表选举的情况,包括选举的方式、结果,人大代表的构成等。同时还要记述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
2.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要记述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每届第一次会议还要记述选举的情况。
3.人大常委会
要记述机构和会议的情况。机构包括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换届时要记述新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主要经历)。要注意设区的市以上的行政区域,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置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而设区的市以下的行政区域,只能在人大常委会设置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等。要记述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4.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行使
包括行使地方立法权,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等。
(1)行使立法权。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以及国务院特许的“较大市”,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享有地方立法权,地方综合年鉴要写好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原因、过程、执行后的效果、修订情况等。
(2)行使决定权,主要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行使监督权,主要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工作。
(4)行使人事任免权,主要记述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情况。
5.代表工作
包括代表培训、视察调研、代表议案建议、代表联系、主任接待日等。地方综合年鉴应重点记述代表议案及其办理情况和专题视察调研的情况。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第三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年鉴主要辑录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本行政区域密切相关的资料。”可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除此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基本情况是地方综合年鉴主要辑录的范围。
一、自然方面
自然泛指自然界。水、空气、山脉、河流、植物、动物、土壤、岩石矿物、气候等等,都属于自然的范畴。自然是相对于社会而言的。地方综合年鉴中自然的基本范畴包括环境和资源两大部分,是一个行政区域内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了解一个区域自然状况的最基本资料。辑录自然方面的基本情况的目的是展示一个行政区域的自然生存状态,让读者对该地域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自然情况是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
地方综合年鉴辑录自然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一)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动物等要素。
1.地质
地质是自然环境的基础,也是人类活动与生存的物质本源。地质包括岩石、地层、构造等内容要素。地方综合年鉴对地质部分的记载,主要是在总述或概貌篇目的基本情况分目设立的自然环境条目中反映。地表水资源匮乏而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可侧重记述水文地质情况。地震、山崩、滑坡、泥石流等现象属于地质现象,也是灾害的重要内容,可在自然灾害部分做简要记述。如当年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应在大事记篇目中单独设条记述。
2.地貌
地貌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平原、高原、盆地等内容要素。地方综合年鉴记述地貌的内容应以地表形态为核心,包括各类地形的分布、组合特征和地区地貌情况的概括。一些特殊的地貌区,如喀斯特地貌、熔岩地貌、火山地貌等,还可以增加地表形态的成因说明等内容。
3.气候
气候要素主要有气温、地温、降水、湿度、风、日照等。沿海地区有海洋气候,山地地区有山地气候。根据国际气象组织和国家的规定,气象资料只能是在限定的时间段的连续统计数据,即气象资料是有年限要求的,不同的时期,对气象资料年限的规定也不同,地方综合年鉴在使用气象资料时也要遵循气象资料的这一规定,标明所使用气象资料的年限。
气温主要有年平均气温、季平均气温、年内各月平均气温、气温年较差、气温日较差、极端气温、初霜期、终霜期、无霜期、积温等。地温有平均地面温度、年极端最高地面温度、年极端最低地面温度、地中温度、地温的垂直变化等。降水的主要指标有年降水量、降水量的年内分配、降水量的年际变化、月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年降水日数、月降水日数、降水强度、年降雪深度、降雪量的年际变化、降雪日数、降雪初日、降雪终日、最大日降雪量等。蒸发量与降水量的差额决定一个地区的湿润和干旱程度。蒸发的主要指标有年平均蒸发量、蒸发量的年际变化、蒸发量的年内分配等。日照即日照时数,是一个地区地面实际接受太阳照射的时间。日照时数指标主要有年平均日照时数、年日照时数年际变化、日照时数季节变化、日照百分率。太阳辐射的指标有辐射量、散射辐射、直接辐射三项。湿度是指空气湿度,有相对湿度、绝对湿度、水汽压、比湿、露点或霜点等。风的主要指标有最多风向与频率、年平均风速、平均风速的年变化、最大风速、瞬间最大风速、大风日数等。除了一般的气候要素外,还有台风、雾、冰雹、干旱等天气现象。
气候指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气候要素综合表现出的当地某种气候特征的数值。它包括干燥指数、湿润指数、季风指数和大陆度等。
气候图也是许多地方综合年鉴收录的基本内容,可以表示气候要素的时空分布。地方综合年鉴中的气候图通常是地面图,在山区也可以编绘不同高度气候要素垂直分布图,此外还有海平面图和等压面图等气候图。地表的气候图主要有年平均太阳辐射量图、年平均日照时数图、年平均气温图、1月平均气温图、7月平均气温图、年平均降水量图、年平均蒸发量图、年平均风速图、气候区划图等。
4.水文
地方综合年鉴的水文内容记录的是该地区水文的基本情况。
陆地水文:陆地水文条目要素主要是水系。水系流域是由河流、湖泊、水库、沼泽等同一流域水体构成的水网系统。水系的基本要素有流域面积、河网密度、河系发育系数、湖泊率和沼泽率等。河流是水体的核心部分,由河流的源头、河口、主干河流长度、河流支流分布等基本要素组成。另外,湖泊的面积、蓄水量、水位等也是水体的重要内容。由于行政区域的范围与水系流域并不吻合,地方综合年鉴的水文部分必须对常规的水文要素有所取舍。通常情况下,应当辑录年径流的地域分布、年径流的年内分配、域内主要河流径流特征、洪水特征、河流水位、河流泥沙、冰情等水文要素。地下水资源分布广泛,主要指标有蕴藏量、类型、埋藏条件、水质、补给予排泄等。有冰川分布的地区,可以将其内容纳入水文部分。
海洋水文:海洋水文要素主要有潮汐,其中包括潮波、潮汐类型、涨潮与落潮的历时、平均海平面、平均高潮位、平均低潮位、潮差等;泥沙,包含泥沙的来源、泥沙含量、含沙量的海区分布;海水水温,包含水平分布、日变化、水深变化;盐度,含有水平分布、垂直分布、季节变化、日变化等;波浪特征,主要包含年平均波高、年平均周期、各月平均波高、最大波高、波向等。
5.土壤与动植物
土壤的分类应该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17296—2009)编写。
记述动植物的内容包括中国珍稀濒危动植物情况、动植物的优势种属和分布情况、动植物群落等等。
编写地方综合年鉴自然环境条目应根据本地特点。一般来说,地方综合年鉴的自然环境条目比较适合采用按自然环境要素排列编写,即由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与动植物等自然要素组成自然环境条目的主体。沿海地区可以将水文部分改为陆地水文,增加海域的内容。城市年鉴由于自然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直接影响,在空间上应以建成区为主,着重记述城市气候等内容。
(二)自然资源
《辞海》解释自然资源为“泛指天然存在的并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如土地、矿藏、气候、水利、生物、海洋等资源”[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认为,自然资源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并能为人类当前和未来带来利益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某些组成部分,编写自然资源条目,要处理好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确定好自然资源的界限。
1.土地资源
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类别,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的面积,以及在总土地面积中的比例。
2.气候资源
主要由太阳辐射、热量、降水构成。风能、太阳能也是气候资源的组成部分。在风能、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可将风能、太阳能单独记述。
3.地表水资源
包括湖泊淡水、河流水、地下水的淡水数量等等。冰川也是一种地表水资源。
4.生物资源
分为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又可分为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沼泽资源等。动物资源按其类群又可以分为哺乳动物资源、鸟类资源、鱼类资源、爬行类动物资源、两栖类动物资源、微生物资源等等。
5.矿产资源
储存于地壳内或地壳上的固态、液态或气态物质,当品位和储藏量达到人类利用的要求时,称之为矿产资源。通常的金属矿藏,指能够达到工业生产条件,可以生产铁、锰、铬、铜、铅、锌、铝、镍、钼、钴、钒、钨、钛等金属的矿物资源。金属矿藏还有贵金属如铂、金、银,放射性的金属铀、镭等。
6.能源资源
能源资源有石油、煤炭、天然气、河流水能,还有太阳辐射、风能、潮汐等。能源资源基本上和其他类别的资源重复,如石油、煤炭是矿物资源,河流水能是水力资源,太阳辐射是气候资源,潮汐能是海洋资源。一般情况下,地方综合年鉴中很少在自然资源条目中单独设立能源部分。在煤炭或者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可以设置能源资源栏目。
7.海洋资源
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底矿产资源、海水化学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等。学科定义上,海洋生物资源包括海水中一切动植物,海底矿产资源主要包括滨海砂矿、陆架油气和深海沉积矿床等,海水化学资源指海水中所含大量化学物质,海洋能源资源主要指海洋里的波浪、海流、潮汐等资源。
(三)自然灾害
地方综合年鉴记载自然灾害,主要是记录上一年度本地自然灾害的类型、频次和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包括成灾原因特别是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成灾面积、受灾面积,以及交通设施和建筑物的受损等灾情。
(四)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在许多地方综合年鉴中已升格为类目或分目。编写环境保护栏目,应重点记述环境质量、环保法治、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等内容。环境保护是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和单位,应以环保部门撰稿为主,其他部门单位供稿为辅助。
1.大气环境
应该记载的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以NOX计)、铅(Pb)、苯并(a)芘(C20H12)、氟化物(以F计)、一氧化碳(CO)、臭氧(O3)。取值一般有年平均值、季平均值、日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
(1)废气排放
地方综合年鉴仅仅记载大气污染源不足以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需要记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貝体如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烟尘排放量、工业粉尘排放量,以及各类大气污染物在总有害排放物中的构成比和境内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物质消耗量等。
(2)废气治理
地方综合年鉴中还应记载工业废气中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和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等。燃烧废气的治理主要记载使用燃煤量较大的企业采用脱硫控制粉尘排放为主的措施。燃烧废气的治理指标用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表示,工业废气的治理指标用工业废气净化处理率表示。
(3)粉尘治理
粉尘的主要指标有工业粉尘产生量、工业粉尘排放量、工业粉尘回收量、工业粉尘回收率等。
(4)酸雨
主要记载降水的PH值和酸雨的地域分布、年内降水的PH值的分时段频率、降水PH值和酸雨率的季节变化、降水的化学组成等方面。
2.水环境
(1)地表水
地表水实际上指陆地地表水。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该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环保部门监测的地表水项目有水温、PH值、总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汞、六价铬、铅、镉、砷、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硒、高锰酸盐指数、总氮、铜、锌、总磷、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等指标。这些监测项目是反映水质量的重要指标。
(2)地下水
在一些地表水资源匮乏或者地表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地下水资源对当地的居民生活、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
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于1993年颁布。规定地下水质量分类为: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地下水监测项目有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钼、钴、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碘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铍、钡、镍、滴滴涕、六六六、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地方综合年鉴可以依据这些数据编写地下水质部分的内容。
(3)海水水质
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将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水水质评价指标有漂浮物质,色、臭、味,悬浮物质,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病原体,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无机氮,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汞,镉,铅,六价铬,总铬,砷,铜,锌,硒,镍,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等等。
根据1999年12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8号)公布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国的海水水质监测工作主要在近岸海域开展。
3.城镇环境保护
(1)空气质量。地方综合年鉴应该将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记录的重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要素,不仅限于工业废气排放,还与城市的特殊气候条件以及生活方式有关。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大,采暖、生产所产生的废气排放量对空气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另外,城市环境大气质量也随季节变换发生不同的变化。由于城市环境状况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时空特征,导致大气环境质量与周边地区产生很大差异。编写环境保护内容,需要抓住这些差异,写出本质的内容。
(2)水体环境。城市水体已经不是自然环境要素的水系,基本上已经为人工行为所控制。一般来说,城市水体的污染情况比较严重。
(3)噪声。记述噪声的主要内容有环境功能区、噪声源的分类、边界环境噪声超标单位数及超标情况。固定噪声源多为工业企业所产生,道路交通噪声是城市噪声污染的主要因素,应作为重点内容。施工噪声虽然分布有限,但是影响比较大,也不容忽视。
(4)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与去向。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一般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三类。固体废物主要指标有利用量、利用率、处置率、历年堆放量、占地面积、排放量、排放率等。
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综合年鉴可以在环境保护篇目增加电磁辐射的有关内容。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号文发布《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规定从1989年起,国家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并确定32个城市为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是衡量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地方综合年鉴可以考虑将其作为环境保护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记述。
4.农业生态环境
部分农药中含铅、汞、砷等重金属元素,每次施用农药尽管只有少量的残留,但可在土壤和农产品中积累,造成污染。金属矿产开采、冶炼企业的废弃物的排放,可以导致重金属元素在土壤、农作物中超标。如铅、锌矿多可导致镉在土壤中的含量超过区域背景值。有机氯杀虫剂是土壤中的主要农药残留物,主要有六六六、滴滴涕等。尽管这些农药已经停止使用,但是土壤中残留的部分可以被农作物吸收。已经停用的还有机汞、砷类农药。此外,还有当前使用的农药造成污染等。
5.环境保护工作
(1)环境保护规章。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各类环境保护条例与办法、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地方综合年鉴应按照设立条目的标准单独设立条目进行记述。
(2)环境规划。环境规划按区域可分为区域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生态村镇和示范区生态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在其他规划中,环境保护规划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城市规划以及城镇体系规划中设有环境保护规划内容,风景名胜区规划中也有环境保护的内容。化工、冶金、采矿等行业也编制专项环境保护规划。
(3)环境保护执法。环境保护执法栏目主要记述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的工作和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政治方面
政治是地方综合年鉴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一个行政区域政治方面内容的记述,可以向读者提供该区域的治理体系、组织制度、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政治方面辑录的内容一般包括中共各级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等等。有的地方综合年鉴在分类上单独设立政治部类,有的则将其细分为几个栏目分开记述。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包括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记述内容一般包括组织机构、重要会议和活动、重大决策、党务工作等。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按届次分别设立条目记述,主要记述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情况等。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包括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区的市(自治州)委员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主要记述组织机构、重要会议和活动、重大决策、党务工作等内容。
(1)组织机构。主要记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领导成员(书记、副书记、常委)及所属部门。换届时要记述新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在地方综合年鉴中,记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部门有多种方式,可在总述、概貌或基本情况篇目设立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条目集中记述,或在相关篇目的概况条目后或篇目(分目)末尾分开记述。
(2)重要会议和活动。主要记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①委员会全体会议。第一次会议主要记述选举的情况,其后历次全会主要记载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形成全体会议决议等内容。②党代表会议。在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市县,定期召开党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地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及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全委会、纪委工作进行评议。③常委会会议。主要记述讨论重大事项、做出重要决定等内容。④重要活动。主要记述地方党委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部署,开展的重要教育活动和其他活动。要记述活动的主题、阶段、效果等内容。
(3)重大决策。地方党委的重大决策一般是重大的、涉及全局的、影响较深远的决策。重大决策最能集中体现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作用,即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因此一定要作为重要内容花大力气写好。要记述好决策的背景和依据、决策的过程、决策的部署和贯彻等内容。
(4)党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
组织工作,包括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管人才、老干部工作等内容。
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媒体宣传管理、境外宣传等内容。
统战工作,包括促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统战工作、少数民族工作、宗教事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党外人士工作等。
政法工作,主要记述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内容,还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政法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
其他党务工作,包括政策研究、党校工作、党史研究工作等内容。
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因此在框架设计时,不宜作为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所属工作部门记述。可以将纪委单独记述,也可与行政监察工作合并,专门设置纪检监察栏目记述。
(1)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主要记述书记、副书记、常委,工作机构主要记述各部、局、办、室的设置情况,派出机构主要记述派出纪检组的情况。
(2)会议。主要记述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形成的决议等。
(3)纪检工作。主要记述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和治理腐败、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内容。
(二)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内容包括代表选举、会议、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行使、代表工作、议案办理等。
1.代表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换届年要记述人大代表选举的情况,包括选举的方式、结果,人大代表的构成等。同时还要记述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
2.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要记述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每届第一次会议还要记述选举的情况。
3.人大常委会
要记述机构和会议的情况。机构包括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换届时要记述新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主要经历)。要注意设区的市以上的行政区域,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置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而设区的市以下的行政区域,只能在人大常委会设置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等。要记述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4.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行使
包括行使地方立法权,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等。
(1)行使立法权。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以及国务院特许的“较大市”,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享有地方立法权,地方综合年鉴要写好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原因、过程、执行后的效果、修订情况等。
(2)行使决定权,主要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行使监督权,主要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工作。
(4)行使人事任免权,主要记述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情况。
5.代表工作
包括代表培训、视察调研、代表议案建议、代表联系、主任接待日等。地方综合年鉴应重点记述代表议案及其办理情况和专题视察调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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