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二、刘献廷卒年旧说辨正
刘献廷之生卒行迹,主要见于《清史稿》卷484本传[20]、《清史列传》卷70本传[21]、《碑传集》卷130本传[22]、王源《刘处士墓表》、全祖望《刘继庄传》[23]、杨宾《刘继庄传》[24]、王勤堉《刘继庄先生年谱初稿》[25]、尹耕编《刘继庄的生平及其学术概要》[26]、王汉章《刘继庄年谱初稿》[27]、巨来编《刘继庄先生年谱初稿质疑》[28]、向达《记刘继庄》[29]、陈去病《刘继庄先生传》[30]、《清初学者刘献廷的游历与交友》[31]。
刘献廷卒年之说,与其同时清人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杨宾《刘继庄传》所称45岁说;二是王源《刘处士墓表》所称48岁说;三是全祖望《刘继庄传》称48岁后数年不可考说。现笔者就相关文献资料,对三说加以辨正。
一是杨宾45岁说。杨宾《刘继庄传》原文曰:“久之困,乃归吴。忽食饼未半,鼻柱下垂尺余,跏趺而逝。时年四十有五。”[32]然考究刘继庄自作《郴州除夕》诗云:“四十六年成底事,神锥卓尔立春朝。”《广阳杂记》及其至交好友王源所作墓表,均有大量证据可以否定此说,详见于下文辨正王源48岁说与全祖望不可考说所引资料。
二是王源48岁说。目前学界认定刘献廷卒年主要依据为其平生至交好友王源48岁说。王源,字昆绳,一字或庵,直隶宛平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举人。少从宁都魏禧游,晚岁师事颜元。50岁以后,云游四方,客死山阳。与刘继庄同为《明史》纂修而相交,被刘目为平生知己,并托付其为自己死后作传:“尝从容谓余曰:‘吾志若不就,他无所愿,但愿先子死耳。’予惊问其故,曰:‘吾生平知己,舍子其谁。得子为吾传以传,复何恨哉!’”[33]可见二人不是泛泛之交。且王源更述及其亲自促成刘继庄之子为其奔丧之事,数年后又亲自拜祭其墓,故时人及后世学者多以为其说最为可信。王源所作《刘处士墓表》详细记载了刘献廷逝世及后事处理事宜,其文云:“(刘继庄)年四十有八,卒于吴,岁在乙亥七月六日。……死之日,门弟子哀号擗踊不欲生,行路咨嗟涕洟。予在京闻之,惊痛欲绝,召其子爕于天津,与友人敛金为位哭之,而使爕奔丧于吴。未几,遂得吉壤以葬,予不及铭其圹。己卯(笔者注:1699)正月过吴,始一拜其墓。”[34]
三是全祖望等48岁后数年不可考说。清及后世学者,亦有对王源说有异议者。全祖望《刘继庄传》驳刘献廷生年48岁说:“若其谓继庄卒年四十八,亦恐非也。”又说:“在壬申以后,则其年多矣!盖其人踪迹非寻常游士所阅历,故似有所讳而不令人知。”[35]叶昌炽《缘督庐日记》载其曾受潘祖荫之托校辑出版《广阳杂记》,亦以全氏疑问为是,但推究为传写之误:“(五月)廿一日晴。校《广阳杂记》,中一则云‘辛亥余年二十三岁,偕顾小谢初游临安,访李虎文,屈指二十六年矣’。此先生自计其年,而合之已49年,全氏之说实不谬。然昆绳与先生同时,又后先生卒,必不当误,乃传写失耳。”[36]可见全氏等虽有疑惑,但并无确证足以完全推翻王源之说。故王欣夫、梁启超等后人持论,多沿袭王源旧说。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庚辛稿》称:“王源《刘处士墓表》谓继庄生于戊子(顺治五年〈1648〉)七月二十六日〈9月13日〉,年四十八,卒于吴。”[37]梁启超、来新夏等学者亦持此说,并渐为定论。
三、刘献廷卒年诗文内证
在对刘献廷的研究中,有关其家世、生卒年等问题,在刘献廷卒后当时便已经异说纷呈,成为研究刘献廷其人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自清至今,专门研究或论及刘献廷者,无虑数十家。然而,由于古今学人在史料占有和文字理解上见仁见智,言人人殊,迄至今日亦只能遵从其好友王源一家回忆之说。笔者翻检刘献廷留存笔记及诗集,有多处内证与该说矛盾,故结合相关文献,对旧有诸说生卒年尤其是卒年再作检讨。
刘献廷自作《广阳杂记》卷1:“予十九岁去乡井,寓吴下三十年。饮食起居与吴习,亦自忘其为北产矣。丙辰之秋,大病几死。少愈,所思者皆北味;梦寐中所见境界,无非北方幼时熟游之地。以此知汉高之思丰沛,太公之乐新丰,乃人情之至,非诬也。”《广阳诗集》卷上《庚辰元日二首之二》亦有印证:“十九来东吴,潜心事幽讨。”考刘献廷生于顺治五年,若虚岁23岁则此诗当为康熙九年(1670)作,该年为庚戌年。《广阳诗集》“庚辰”应为“庚戌”。对此,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庚辛稿》辨正曰:“‘八千二百日,过去如飘风’,又云‘余年二十三,孩提早闻道’。以生于戊子推之,二十三岁当为庚戌(笔者注:1670),若庚辰则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距继庄之生前十年,盖出于传写之误。”[38]此处记载称19岁南下至今30年,即为49岁,推翻了杨宾45岁说与王源48岁说。虽然“丙辰”纪年颇为可疑,如按作者所述,庚戌年入吴,已寓居吴下30年。丙辰距庚戌年,不过10年而已,显然与此说不合。作者卒年之前干支近似者,有康熙二十七年(戊辰)、康熙三十五年(丙子)。考康熙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间,刘献廷入京参明史馆事,编《明史》和《大清一统志》,后虽辞去,亦滞留京师,至康熙三十年始离京,则戊辰年不符。而作者自述生病此年尚在吴地,则当以康熙三十五年丙子为是。同时,《广阳诗集》之《幽居其二》亦有49岁之言:“已分奇怀与世违,谁知四十九年非。”诗证该年作者尚存世。
笔者以为,考究作者“予十九岁去乡”条,如干支纪年为笔误,“丙辰”为“丙子”,则以作者生戊子年计,该年已49岁。全祖望《刘继庄传》曾颇疑48岁说:“若其谓继庄卒年四十八,亦恐非也。”叶昌炽《缘督庐日记》载曾受潘祖荫之托校辑出版《广阳杂记》,亦以全氏疑问为是,但推究为传写之误:“(五月)廿一日晴。校《广阳杂记》,中一则云‘余年二十三岁,偕顾小谢初游临安,访李虎文,屈指二十六年矣’。此先生自计其年,而合之已四十九年,全氏之说实不谬。然昆绳与先生同时,又后先生卒,必不当误,乃传写失耳。”二人之失,主要为所见有限,未目睹刘献廷逝世及其诗文之故。
综上资料诗集笔记内证,自生年至虚岁19岁,多条线索形成闭环内证,可以证明刘献廷生年无误。而上段所称引卷1所称“十九岁去乡井,寓吴下三十年”与之前各条线索推导吻合。如此,则下文所称“丙辰之秋,大病几死”便是特别重要的线索。又因“丙辰”当作“丙子”已论证,并有相似例证可做参考,故丙子秋作者尚未殁应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考虑古代交通通讯不便,是否为康熙三十四年乙亥岁当日邻里亲友见其大病几死,故赶紧托人带讯误传所致?同时,以笔者所见,有关作者生卒年的各种表述,从理论上应以作者自述为最重要依据。岂有作者在自撰笔记、诗文中多次自称49岁尚存于世,而以好友听闻其人病故便以好友所称为准的道理?故笔者冒昧揣测,王源作《墓表》已距刘继庄离世数年,或记年有误,亦不可知。然刘继庄卒应绝非王源所称乙亥七月六日之理,至迟一二年后应较符合逻辑。
参考文献:
[20]赵尔巽等撰:《清史稿》,中华书局,1976年标点本。
[21]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
[22]钱仪吉纂:《碑传集》,中华书局,1993年。
[23]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
[24]南开大学古籍与文化研究所编:《清文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第25册,第691—693页。
[25]《方志月刊》8卷9—12期,民国24年南京中国人地学会编印。
[26]《齐大月刊》第2卷第2期,民国21年齐鲁大学编印。
[27]稿本,天津图书馆藏。
[28]《大公报》图书副刊第131期,民国25年5月20日。
[29]《方志月刊》第8卷11—12期,民国24年南京中国人地学会编印。
[30]殷安如、刘颍白编:《陈去病诗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下册。
[31]刘仲华:《清初学者刘献廷的游历与交友》,《唐都学刊》2013年第9期。
[32]杨宾:《刘继庄传》,南开大学古籍与文化研究所编:《清文海》,第25册,第693页。
[33]王源:《刘处士墓表》,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第2页。
[34]王源:《刘处士墓表》,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第1页。
[35]全祖望:《刘继庄传》,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第7页。
[36]叶昌炽著,王立民校点:《缘督庐日记》,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年,第397页。
[37]刘献廷:《广阳诗集》,金人瑞:《沉吟楼诗选(附广阳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2册,第165页。
[38]刘献廷:《广阳诗集》,金人瑞:《沉吟楼诗选(附广阳诗集)》,第2册,第165页。
(原载《中国地方志》2019年第1期)
(接上期)
二、刘献廷卒年旧说辨正
刘献廷之生卒行迹,主要见于《清史稿》卷484本传[20]、《清史列传》卷70本传[21]、《碑传集》卷130本传[22]、王源《刘处士墓表》、全祖望《刘继庄传》[23]、杨宾《刘继庄传》[24]、王勤堉《刘继庄先生年谱初稿》[25]、尹耕编《刘继庄的生平及其学术概要》[26]、王汉章《刘继庄年谱初稿》[27]、巨来编《刘继庄先生年谱初稿质疑》[28]、向达《记刘继庄》[29]、陈去病《刘继庄先生传》[30]、《清初学者刘献廷的游历与交友》[31]。
刘献廷卒年之说,与其同时清人主要有三种说法:一是杨宾《刘继庄传》所称45岁说;二是王源《刘处士墓表》所称48岁说;三是全祖望《刘继庄传》称48岁后数年不可考说。现笔者就相关文献资料,对三说加以辨正。
一是杨宾45岁说。杨宾《刘继庄传》原文曰:“久之困,乃归吴。忽食饼未半,鼻柱下垂尺余,跏趺而逝。时年四十有五。”[32]然考究刘继庄自作《郴州除夕》诗云:“四十六年成底事,神锥卓尔立春朝。”《广阳杂记》及其至交好友王源所作墓表,均有大量证据可以否定此说,详见于下文辨正王源48岁说与全祖望不可考说所引资料。
二是王源48岁说。目前学界认定刘献廷卒年主要依据为其平生至交好友王源48岁说。王源,字昆绳,一字或庵,直隶宛平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举人。少从宁都魏禧游,晚岁师事颜元。50岁以后,云游四方,客死山阳。与刘继庄同为《明史》纂修而相交,被刘目为平生知己,并托付其为自己死后作传:“尝从容谓余曰:‘吾志若不就,他无所愿,但愿先子死耳。’予惊问其故,曰:‘吾生平知己,舍子其谁。得子为吾传以传,复何恨哉!’”[33]可见二人不是泛泛之交。且王源更述及其亲自促成刘继庄之子为其奔丧之事,数年后又亲自拜祭其墓,故时人及后世学者多以为其说最为可信。王源所作《刘处士墓表》详细记载了刘献廷逝世及后事处理事宜,其文云:“(刘继庄)年四十有八,卒于吴,岁在乙亥七月六日。……死之日,门弟子哀号擗踊不欲生,行路咨嗟涕洟。予在京闻之,惊痛欲绝,召其子爕于天津,与友人敛金为位哭之,而使爕奔丧于吴。未几,遂得吉壤以葬,予不及铭其圹。己卯(笔者注:1699)正月过吴,始一拜其墓。”[34]
三是全祖望等48岁后数年不可考说。清及后世学者,亦有对王源说有异议者。全祖望《刘继庄传》驳刘献廷生年48岁说:“若其谓继庄卒年四十八,亦恐非也。”又说:“在壬申以后,则其年多矣!盖其人踪迹非寻常游士所阅历,故似有所讳而不令人知。”[35]叶昌炽《缘督庐日记》载其曾受潘祖荫之托校辑出版《广阳杂记》,亦以全氏疑问为是,但推究为传写之误:“(五月)廿一日晴。校《广阳杂记》,中一则云‘辛亥余年二十三岁,偕顾小谢初游临安,访李虎文,屈指二十六年矣’。此先生自计其年,而合之已49年,全氏之说实不谬。然昆绳与先生同时,又后先生卒,必不当误,乃传写失耳。”[36]可见全氏等虽有疑惑,但并无确证足以完全推翻王源之说。故王欣夫、梁启超等后人持论,多沿袭王源旧说。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庚辛稿》称:“王源《刘处士墓表》谓继庄生于戊子(顺治五年〈1648〉)七月二十六日〈9月13日〉,年四十八,卒于吴。”[37]梁启超、来新夏等学者亦持此说,并渐为定论。
三、刘献廷卒年诗文内证
在对刘献廷的研究中,有关其家世、生卒年等问题,在刘献廷卒后当时便已经异说纷呈,成为研究刘献廷其人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自清至今,专门研究或论及刘献廷者,无虑数十家。然而,由于古今学人在史料占有和文字理解上见仁见智,言人人殊,迄至今日亦只能遵从其好友王源一家回忆之说。笔者翻检刘献廷留存笔记及诗集,有多处内证与该说矛盾,故结合相关文献,对旧有诸说生卒年尤其是卒年再作检讨。
刘献廷自作《广阳杂记》卷1:“予十九岁去乡井,寓吴下三十年。饮食起居与吴习,亦自忘其为北产矣。丙辰之秋,大病几死。少愈,所思者皆北味;梦寐中所见境界,无非北方幼时熟游之地。以此知汉高之思丰沛,太公之乐新丰,乃人情之至,非诬也。”《广阳诗集》卷上《庚辰元日二首之二》亦有印证:“十九来东吴,潜心事幽讨。”考刘献廷生于顺治五年,若虚岁23岁则此诗当为康熙九年(1670)作,该年为庚戌年。《广阳诗集》“庚辰”应为“庚戌”。对此,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庚辛稿》辨正曰:“‘八千二百日,过去如飘风’,又云‘余年二十三,孩提早闻道’。以生于戊子推之,二十三岁当为庚戌(笔者注:1670),若庚辰则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距继庄之生前十年,盖出于传写之误。”[38]此处记载称19岁南下至今30年,即为49岁,推翻了杨宾45岁说与王源48岁说。虽然“丙辰”纪年颇为可疑,如按作者所述,庚戌年入吴,已寓居吴下30年。丙辰距庚戌年,不过10年而已,显然与此说不合。作者卒年之前干支近似者,有康熙二十七年(戊辰)、康熙三十五年(丙子)。考康熙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间,刘献廷入京参明史馆事,编《明史》和《大清一统志》,后虽辞去,亦滞留京师,至康熙三十年始离京,则戊辰年不符。而作者自述生病此年尚在吴地,则当以康熙三十五年丙子为是。同时,《广阳诗集》之《幽居其二》亦有49岁之言:“已分奇怀与世违,谁知四十九年非。”诗证该年作者尚存世。
笔者以为,考究作者“予十九岁去乡”条,如干支纪年为笔误,“丙辰”为“丙子”,则以作者生戊子年计,该年已49岁。全祖望《刘继庄传》曾颇疑48岁说:“若其谓继庄卒年四十八,亦恐非也。”叶昌炽《缘督庐日记》载曾受潘祖荫之托校辑出版《广阳杂记》,亦以全氏疑问为是,但推究为传写之误:“(五月)廿一日晴。校《广阳杂记》,中一则云‘余年二十三岁,偕顾小谢初游临安,访李虎文,屈指二十六年矣’。此先生自计其年,而合之已四十九年,全氏之说实不谬。然昆绳与先生同时,又后先生卒,必不当误,乃传写失耳。”二人之失,主要为所见有限,未目睹刘献廷逝世及其诗文之故。
综上资料诗集笔记内证,自生年至虚岁19岁,多条线索形成闭环内证,可以证明刘献廷生年无误。而上段所称引卷1所称“十九岁去乡井,寓吴下三十年”与之前各条线索推导吻合。如此,则下文所称“丙辰之秋,大病几死”便是特别重要的线索。又因“丙辰”当作“丙子”已论证,并有相似例证可做参考,故丙子秋作者尚未殁应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考虑古代交通通讯不便,是否为康熙三十四年乙亥岁当日邻里亲友见其大病几死,故赶紧托人带讯误传所致?同时,以笔者所见,有关作者生卒年的各种表述,从理论上应以作者自述为最重要依据。岂有作者在自撰笔记、诗文中多次自称49岁尚存于世,而以好友听闻其人病故便以好友所称为准的道理?故笔者冒昧揣测,王源作《墓表》已距刘继庄离世数年,或记年有误,亦不可知。然刘继庄卒应绝非王源所称乙亥七月六日之理,至迟一二年后应较符合逻辑。
参考文献:
[20]赵尔巽等撰:《清史稿》,中华书局,1976年标点本。
[21]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
[22]钱仪吉纂:《碑传集》,中华书局,1993年。
[23]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
[24]南开大学古籍与文化研究所编:《清文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第25册,第691—693页。
[25]《方志月刊》8卷9—12期,民国24年南京中国人地学会编印。
[26]《齐大月刊》第2卷第2期,民国21年齐鲁大学编印。
[27]稿本,天津图书馆藏。
[28]《大公报》图书副刊第131期,民国25年5月20日。
[29]《方志月刊》第8卷11—12期,民国24年南京中国人地学会编印。
[30]殷安如、刘颍白编:《陈去病诗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下册。
[31]刘仲华:《清初学者刘献廷的游历与交友》,《唐都学刊》2013年第9期。
[32]杨宾:《刘继庄传》,南开大学古籍与文化研究所编:《清文海》,第25册,第693页。
[33]王源:《刘处士墓表》,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第2页。
[34]王源:《刘处士墓表》,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第1页。
[35]全祖望:《刘继庄传》,刘献廷撰,汪北平、夏志和点校:《广阳杂记》,第7页。
[36]叶昌炽著,王立民校点:《缘督庐日记》,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年,第397页。
[37]刘献廷:《广阳诗集》,金人瑞:《沉吟楼诗选(附广阳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2册,第165页。
[38]刘献廷:《广阳诗集》,金人瑞:《沉吟楼诗选(附广阳诗集)》,第2册,第165页。
(原载《中国地方志》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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