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名家章学诚曾把人物篇称做“志中之髓”,可见人物篇的重要。目前,许多县(市)进入续修或准备续修阶段,因时代变化、前届修志的局限以及方志界理论的深入发展,如何写好续修县志中的人物志就成了关键问题。现就对续修县志中人物志的几个问题谈些看法。
一、人物志断限不能与续志断限等同
一般续修县志上限至前志下限当年,有的适当追溯。续志上限看起来具体明确,好操作,但是,如果其中的人物志严格按这个上限记述,则前志人物的疏漏、欠缺就难以修补。对前志人物的记述,普遍存在离下限越近,被记述的人物越少,人物传记中,记述下限最后一年的人物几乎没有。原因何在呢?一是主观原因,对有争议的人物,前志修志一时难以定夺的人物,采取了"宁缺毋滥”的原则。二是客观原因,这些人物的思想活动在当时没有大的影响,但随着时间的 推移,他们的影响逐渐显露出来。对于这样的人物,前志未记述的,续修人物志就该把他们记载进去。因此,人物志的时限不与续志时限等同,不能受前志下限的限制。
二、人物志录入标准问题
人物志录入标准应遵循“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则,记述对自然、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和作用的人。不论职位高低,只论影响和作用。在制定入志人物标准时,不应仅限于行政职务或技术职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多层次、多角度、多行业的特殊性而制订不同的标准。要使人物入志全面完整,难点是制定录入标准。
人物志录入标准以制定的难易分为两种:一种是硬标准,很容易找到的入志尺度,如:1、以行政级别定,达到县处级或地厅级、省部级的;2、以技术职称定,达到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3、以获奖级别等次定,达到国务院、省部级或地厅级表彰的。这类标准界限清楚明了,易操作。另一种是软标准,用于筛选没有上面条件的人物,但这些人物对本地产生着重要影响和作用,在老百姓心理地位很高。制定这类人物标准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要把这一类标准制定好,修志工作者必须具有史家的风范,高尚的史德,正确的政治思想、辩证唯物史观,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到基层去,到百姓中去,全面、透彻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编纂人员根据这些人物事迹资料特征、作用和影响的程度,提炼出共性,加以不同的限制,制定出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通过县(史)志办集体讨论修改,再通过编纂委员会审定,形成固定化的尺码,使软标准不软。这样编纂人员就可大胆筛选,将一些出类拔萃的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录入人物志,使读者看到身边平凡人的不平凡事。
三、人物志要专设“人物简介”
对前志人物设置和年鉴人物设置进行比较,就会看出:年鉴人物普遍设“人物简介”,志书中人物志没设“人物简介”。为什么不设“人物简介”呢?主要原因是志传混淆,把“生不立传”误解成“生不入志”。人物传不等于人物志,人物传只是人物志的一部分,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盖棺定论”的原则,人物志还包括人物表、人物录等体裁。人物传和“人物简介”有各自的优劣:人物传是全面记述传主一生的品行、事迹作用及影响。优点是对人物的记述全面、完整,但受“盖棺定论”的束缚,只有人去逝后才能入传,许多在世的闪光人物被拒之志外。“人物简介”重点记述在世人物的事迹、成果及影响,其他枝叶略记。优点是在世人物能入志,使一幕幕鲜活的人物画面展现在读者面前,波澜壮阔的时代气息扑面而来。缺点是只记述了人生的一个片段。如果在人物志中设立“人物简介”,与人物传并列,两者互为补充,这样既遵循“生不立传”的古训,又不把正在发挥重大作用和影响的人物拒之人物志外。
前届修志同仁也碰到同样问题,也想将在世人物放入人物志中,但受“生不立传”的约束,而采取了相对隐含的一种方法——“以事系人”。这种做法比把活人物一律隔在志外好得多,但也有两个缺点:一是因事分散,见事不见人,人物得不到集中体现;二是本是闪光人物却进不了人物志。
续志时限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左右,近20多年间发挥重要作用和影响的人物大多在世,而且正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创造了这一段辉煌历史,但记述这一段历史的续志却没有这些人物,这便会成为有欠缺的志书,如果人物志不把他们记载进去,这些人物只有等再下届或若干年直至盖棺后才能入人物志。因此,人物志采用“人物简介”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再认识记述地域范围
续志时限处于改革开放时期,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发展全球化,人的活动也全球化,记述地方发展变化的地方志也不可能孤悬于外。因此人物志应该注意记述下面两类人物:
一是在本域上的外地人、外籍人。随着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合资、外资等经济实体的蓬勃发展,在县级地域上除本地人还有外地人、外国人,他们在这块土地上以股份、独资等各种形式投资办厂、办矿、经商、办学,他们对这个地方发挥着巨大影响和作用,为这个地方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人物志不记述他们就是漏缺。
二是在外地、外国活动的本籍人。本籍人有的到外地、外国谋职做事,有的成为具有一定职务的政务要员,有的成为具有高技术的专家,有的成为发明家,有的成为巨商,等等。他们敢于出外“打天下”,而且做出了表率,他们与本地有地缘、血缘关系,他们的事迹、行为、成就对本籍有重要影响和作用,人物志不能忘记他们。
五、人物志多选动态相片
人物志普遍采用标准正面头像。标准头像严谨、端庄、五官清晰,比仅是文字好一千倍,把文字不能细致刻化的面貌神情一目了然地放在读者面前。但标准头像大多表情呆板,缺乏人物个性、缺乏全貌特征。为此,应该多选能表现人物信息的更多更有代表性的图片。
动态相片更能体现人物效果。如党政领导,可选在案头批阅文件或者去看望灾民、体察民情的照片;在建筑设计方面有贡献的人,可选正在设计图纸的镜头;能工巧匠可选以代表作作背景,正在操作的情景;音乐指挥家,可选正在全神贯注地指挥乐队的神情;过世人物相片尽量多方收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相片;在世人物,可挑选已拍好的佳片,不是最好的,应想办法补拍。总之,选取人物志的相片,应多选用动态相片为主,充分展现人物的个性、事迹,使人物志生动、活泼起来。
摘自《内蒙古史志》2003年第5期
方志名家章学诚曾把人物篇称做“志中之髓”,可见人物篇的重要。目前,许多县(市)进入续修或准备续修阶段,因时代变化、前届修志的局限以及方志界理论的深入发展,如何写好续修县志中的人物志就成了关键问题。现就对续修县志中人物志的几个问题谈些看法。
一、人物志断限不能与续志断限等同
一般续修县志上限至前志下限当年,有的适当追溯。续志上限看起来具体明确,好操作,但是,如果其中的人物志严格按这个上限记述,则前志人物的疏漏、欠缺就难以修补。对前志人物的记述,普遍存在离下限越近,被记述的人物越少,人物传记中,记述下限最后一年的人物几乎没有。原因何在呢?一是主观原因,对有争议的人物,前志修志一时难以定夺的人物,采取了"宁缺毋滥”的原则。二是客观原因,这些人物的思想活动在当时没有大的影响,但随着时间的 推移,他们的影响逐渐显露出来。对于这样的人物,前志未记述的,续修人物志就该把他们记载进去。因此,人物志的时限不与续志时限等同,不能受前志下限的限制。
二、人物志录入标准问题
人物志录入标准应遵循“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则,记述对自然、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和作用的人。不论职位高低,只论影响和作用。在制定入志人物标准时,不应仅限于行政职务或技术职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多层次、多角度、多行业的特殊性而制订不同的标准。要使人物入志全面完整,难点是制定录入标准。
人物志录入标准以制定的难易分为两种:一种是硬标准,很容易找到的入志尺度,如:1、以行政级别定,达到县处级或地厅级、省部级的;2、以技术职称定,达到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3、以获奖级别等次定,达到国务院、省部级或地厅级表彰的。这类标准界限清楚明了,易操作。另一种是软标准,用于筛选没有上面条件的人物,但这些人物对本地产生着重要影响和作用,在老百姓心理地位很高。制定这类人物标准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要把这一类标准制定好,修志工作者必须具有史家的风范,高尚的史德,正确的政治思想、辩证唯物史观,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到基层去,到百姓中去,全面、透彻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编纂人员根据这些人物事迹资料特征、作用和影响的程度,提炼出共性,加以不同的限制,制定出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通过县(史)志办集体讨论修改,再通过编纂委员会审定,形成固定化的尺码,使软标准不软。这样编纂人员就可大胆筛选,将一些出类拔萃的民间艺人、能工巧匠等录入人物志,使读者看到身边平凡人的不平凡事。
三、人物志要专设“人物简介”
对前志人物设置和年鉴人物设置进行比较,就会看出:年鉴人物普遍设“人物简介”,志书中人物志没设“人物简介”。为什么不设“人物简介”呢?主要原因是志传混淆,把“生不立传”误解成“生不入志”。人物传不等于人物志,人物传只是人物志的一部分,人物传坚持“生不立传”、“盖棺定论”的原则,人物志还包括人物表、人物录等体裁。人物传和“人物简介”有各自的优劣:人物传是全面记述传主一生的品行、事迹作用及影响。优点是对人物的记述全面、完整,但受“盖棺定论”的束缚,只有人去逝后才能入传,许多在世的闪光人物被拒之志外。“人物简介”重点记述在世人物的事迹、成果及影响,其他枝叶略记。优点是在世人物能入志,使一幕幕鲜活的人物画面展现在读者面前,波澜壮阔的时代气息扑面而来。缺点是只记述了人生的一个片段。如果在人物志中设立“人物简介”,与人物传并列,两者互为补充,这样既遵循“生不立传”的古训,又不把正在发挥重大作用和影响的人物拒之人物志外。
前届修志同仁也碰到同样问题,也想将在世人物放入人物志中,但受“生不立传”的约束,而采取了相对隐含的一种方法——“以事系人”。这种做法比把活人物一律隔在志外好得多,但也有两个缺点:一是因事分散,见事不见人,人物得不到集中体现;二是本是闪光人物却进不了人物志。
续志时限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左右,近20多年间发挥重要作用和影响的人物大多在世,而且正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创造了这一段辉煌历史,但记述这一段历史的续志却没有这些人物,这便会成为有欠缺的志书,如果人物志不把他们记载进去,这些人物只有等再下届或若干年直至盖棺后才能入人物志。因此,人物志采用“人物简介”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再认识记述地域范围
续志时限处于改革开放时期,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发展全球化,人的活动也全球化,记述地方发展变化的地方志也不可能孤悬于外。因此人物志应该注意记述下面两类人物:
一是在本域上的外地人、外籍人。随着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合资、外资等经济实体的蓬勃发展,在县级地域上除本地人还有外地人、外国人,他们在这块土地上以股份、独资等各种形式投资办厂、办矿、经商、办学,他们对这个地方发挥着巨大影响和作用,为这个地方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人物志不记述他们就是漏缺。
二是在外地、外国活动的本籍人。本籍人有的到外地、外国谋职做事,有的成为具有一定职务的政务要员,有的成为具有高技术的专家,有的成为发明家,有的成为巨商,等等。他们敢于出外“打天下”,而且做出了表率,他们与本地有地缘、血缘关系,他们的事迹、行为、成就对本籍有重要影响和作用,人物志不能忘记他们。
五、人物志多选动态相片
人物志普遍采用标准正面头像。标准头像严谨、端庄、五官清晰,比仅是文字好一千倍,把文字不能细致刻化的面貌神情一目了然地放在读者面前。但标准头像大多表情呆板,缺乏人物个性、缺乏全貌特征。为此,应该多选能表现人物信息的更多更有代表性的图片。
动态相片更能体现人物效果。如党政领导,可选在案头批阅文件或者去看望灾民、体察民情的照片;在建筑设计方面有贡献的人,可选正在设计图纸的镜头;能工巧匠可选以代表作作背景,正在操作的情景;音乐指挥家,可选正在全神贯注地指挥乐队的神情;过世人物相片尽量多方收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相片;在世人物,可挑选已拍好的佳片,不是最好的,应想办法补拍。总之,选取人物志的相片,应多选用动态相片为主,充分展现人物的个性、事迹,使人物志生动、活泼起来。
摘自《内蒙古史志》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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