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是中国共产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回应了当代中国重大经济、政治、社会挑战,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创新。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它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发展的受惠者。续志要突出人的主体地位,这既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在第二轮志书编纂中做艰苦扎实的努力。
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
以什么作为第二轮志书的记述主线呢?说法不一。有人主张以经济建设为主线,有人主张以改革为主线。
我认为,无论以经济建设为主线,还是以改革为主线,都存在一种认识上偏差。因为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不同的工作中心。战争时期以武装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战争是全党的中心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以稳定社会、巩固胜利成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可见,随着形势的变化,中心、重点工作也会发生变化。“中心”只是表明它在全局中的地位,表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手段。同样,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所选择的道路,是推动发展的动力。改革作为一项事务,在志书记述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动因则表现为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联。志书是记载自然、政治、经济、人物、风貌等历史与现状,是记述和反映全貌的社会大观的综录。其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项事物,无论其处在何等地位、多么重要,都不可能成为志书的记述主线。记述主线应是贯通全书各个方面的主干,是决定志书记述原则、整体安排、取材方向、记述重点的灵魂。
我认为,第二轮修志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理由是:首先,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为第二轮修志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其志书记述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历程。江泽民同志把这段发展史概括为三件大事:“第一,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第二,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第三,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件事正在做。”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只有一个目的:让人民站起来,当家做主人,建立“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语)。
第二轮志书是第一轮志书的承接,所记述的是江泽民同志所说的正在做的第三件大事,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一个目的:让人民富起来,使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从第一轮志书记述的求解放、做主人,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到第二轮志书所要记述的谋发展、奔小康,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脉相承的,贯穿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贯穿着“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惠及全体人民”,即“以人为本”的思想。
其二,是由社会发展本质所决定的。志书是记载社会发展历史和现状,是通过记述历史进程中横断面资料来表现和反映发展变化的。志书以什么做记述主线,不是人为附加的,事物发展变化的轨迹与人的社会实践是一致的,历史的发展是人的社会实践的结果,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人的活动而已”。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一方面,人类要按客观的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类还会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进而,人们的实践成为主体与客观之间双向对象化的过程,社会发展规律根植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之中,社会发展则在人们价值和需求选择的实践中去实现。同时,人的实践形成“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的过程”和“为满足需求去实现价值选择的过程”,即合乎规律与合乎目的两种变现过程。当人的实践过程表现为合乎规律又合乎目的,社会发展就前进、上升;当表现为合乎规律不合乎目或合乎目的不合乎规律时,社会发展就会停滞、下降。从而,构成社会发展的轨迹,构成历史整体上的曲曲折折,历史阶段上的升升降降。这就是志书编纂要认识和把握的主线,并以此进行总体设计、布局谋篇、选取资料、考察辨析、把握重点、进行全方位记述。
其三,是社会发展目的所决定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我们正确认识发展,准确把握记述主线的理论依据。生态发展、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等,相对于发展目的,都是手段、办法、途径。目的贯穿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同时把满足人民需求作为落脚点,便构成一条由始至终的红线,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犹如一串珠子一样串连在一起,这就是志书记述的主干线索。由于对主线认识和把握上的不准确,使我们志书的记述上常常出现偏差。比如,在志书中以很大篇幅记述经济发展,对产业、行业、结构、产量等进行详尽记述。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常常忽略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因为经济发展只是为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相对人的发展只是手段。孤立地记述经济,停留在经济的“增”和“减”的结果上,没有“充分表现”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惠及和影响”,这本身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本质和目的,这种记述是表象的,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再比如,注重社会主体在发展中的作用,这无疑也是对的,但是常常忽视社会发展主体的多层次性。发展主体不是单一的社会主体,还包括群体的主体、个体的主体,“以人为本”的“人”包括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社会发展是人民群众价值追求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温家宝同志说:“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滞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矛盾加剧,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整顿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必须逐步解决而不可任其发展。”而志书中常常采取回避和视而不见,见而不记的态度,忽略了农民、低收入、城镇失业人群的需求和利益。一片歌舞升平,没有失误、没有曲折、没有差别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也是偏离“以人为本”这条主线的。
因此确立志书“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是志书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根本前提。
二、开拓记述人物的新形式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在地方志中记述人物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但目前的表现形式比较单一,多是采取立传、入录、列表的传统模式和少量的“以事系人”的办法,这与续志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是不相适应的。
我认为,冲破“习惯思维”和“传统定式”的束缚和限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记述人物的新形式。
例如,不要片面定调“生不立传”。我国清代史学评论家章学城在《文史通义·传记》中主张传分两体,他说:“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史》、《汉》列传体也。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左传》传经体也。”可见,传分两类,一类为列传体,表现人物一生;一类是传经体,表现人物一事。片面规定“生不立传”,在世人物无论其如何卓越、无论其有何贡献,均不可入传,这对充分展示一地人物是不利的。第二轮修志时限不过二十几年(有的还更短),“入传”人物寥寥无几已成“个别”,而许多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由于其健在而不可“入传”,只能“以事系人”,只能在叙事中连带提及。用“生不立传”的戒条加以限制,对于突击人的主体地位是不利的,应该在“包举一生”之传和“以事系人”之叙以外,探求更多的新的记述形式。
一要打破“生不立传”之说,实行一传两体。入传人物不以“生”、“死”为论,以入传标准为依据,主要看其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及其影响,这个作用是双向的,包括推进社会发展,也包括阻碍社会发展。统称人物传,入传人物的记述可分两类:其一,对已故人物可采取“列传体”,包举一生之行状;其二,对在世人物可采取“传经体”,记述其一事(或多事)。这样,人物传中记述的人物会丰富多彩,反映更加广阔的社会面,记述更多种类型的人物。入传人物的记述也相应地采取新的记述方法,改变所谓“人物简介”,一个一个单摆,简单化地介绍,甚至成为一篇一篇互不联系的、又无区别的鉴定评语的状况。对入传人物的记述,无论故人传还是生人传,都应坚持三条原则:一是真实可信。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溢美、不隐恶,不能人为拔高,要反映其本来面目,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客观记述。二是生动感人。入传人物要广泛,行文要多彩。应多方面、多类型,反映广阔的社会面,反映“行行出状元”;同时,人物记述应增加文采,把爱憎褒贬寓于记述之中,有时也可以直评直抒,务求淋漓尽致,以增加生动感人的力度。三是反映历史。历史是人的活动,记述人物是提供反映历史的资料,决不能就人写人,就事写事。因此,要注重在重大事件中表现人物,在重大场面中表现人物。同时,要抓住人物的主要方面、主要贡献、主要作用加以记述,防止面面俱到。说道底,记述人物就是在记述“历史”,不是为“故人”定论,也不是为“生人”歌功。
二要打破“传、录、表”的模式,改革只有表现个体人物的传表形式,设立表现群体的“人才志(篇)”。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不能只体现在写好人物传、编好人物表上,更应该体现在记好一地人民大众,特别是一地人才的状况。因为,人物虽然是一地之英,一地之杰,但也只是记述一地之个体资料,难以全面系统地表现一方之人才。设立“人才志(篇)”,可以将人物(点)与人才(面)结合起来,反映群体现状,反映人才发展,反映一地人才的全面活动,从而全面反映历史和现状。例如,《黑河地区志》已进行可贵的尝试,初步形成人口、人才、人物的记人系列。方志届刘柏修等人主张把记人分成三个层次:整体人口、群体人才、个体人物,主张把人口、人才、人物综合起来记述。这些意见十分可贵。但是,我不赞同将人口纳入记人系列。因为“人口”和“人才”不是同一层面上的概念,人口是指一地人之全体,其整体状况不能纳入“人才志(篇)”中,不是“人才”记述的内容。我认为,“人才志(篇)”应分成以下三个层次:一是人才成长环境,包括人才制度、体制、政策、培养、选拔、交流、引进、使用等。二是人才群体状况,包括人才分类、人才结构、人才特征、人才作用、人才盛衰等。三是典型人物个体资料,可以“传、录、表”等形式分别加以记述。
三要打破“以事系人”的局限,扩大人物记载的范围,充实人物记述的内容,增加志中人物数量。
以事系人的办法存在重事不重人,连带记述难以展开、难以充分展现人物个性风貌和突出事迹的弊端。方志届梁滨久曾撰文推荐几种记述人物的新形式,我认为很好,值得一荐。
梁文介绍:一种形式是:在某些分志中,专设章节介绍人物。例如,湖北省《公安县志》设专节“公安派主要作家”,记述了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为领袖的反复古、主张新的文学流派的主要作家。江苏《高邮县志》在“文化篇”下设专节,记述乾嘉学派代表人物、清代经学第一通儒及高邮王氏父子的生平和学术成就。
另一种形式是,在有关篇章后附记人物。例如,广西《桂平县志》,在公安司法篇后附记“调解先进工作者事迹”,记述一位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先进事迹。湖北《南漳县志》,在第二十卷后附史料二则,其一记述抗战时期县长蒋元,其二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县长刘仲武;在第二十三卷后附浦田烈士英雄事迹。
再有一种形式是,在全书附录中记述人物。例如,山西《襄汾县志·附录》中,专题记述革命老人——梅姐的事迹。
结合梁文上述荐介,我认为可否在“以事系人”之外,增加下列记述形式:
1.设立人才篇(或志),分人才环境、人才群体、人物传、人物表。
2.在相关篇(或分志)中,设专章(或节)记述人物,如在“卫生”篇设“名医”、在“教育”篇设“名师”、在“个体和经营”篇设“私营企业家”等。
3.在相关篇章后附记人物,如在“公安”篇后附记公安英雄,在“文化”篇后附记有影响的文化流派代表人物等。
4.在全志后附专题专记,如一地之特殊人才群体,具有影响的家族人物,一地人才盛衰调查、考证、辨析等。
5.在附录中记述人物,将不适合人物传的人物,以附录(杂记、史料、补记等)形式展开记述。如一些负面人物、有争议人物、不在断限期内却需要记述的人物等。
6.在概述(序)中记述人物,如人才发展史、人才特征、人才现象、人才概况等。
7.在大事记中记述人物。
8.运用照片记述人物。
上述一些人物记述形式还有待研究,更有待实践。形式是内容的载体,运用多种体裁、开拓多种记述形式,全方位记述人物,是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需要,也是保证。
三、记述人物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
志书的编写要求点面结合、宏微具备,因此必须统筹兼顾。既要有个体资料,反映微观情况;也要有综合情况,反映宏观情况。从而反映一地或一业历史发展和总貌。但是,以往的人物记述明显地违背了这一编写要求,传、录、表一个个单列,不见一地总貌,不见盛衰发展,也不见现状,这种状况应该改变。人物记述从总体上也应遵循点面结合、宏微具备、统筹兼顾的原则。
统筹兼顾不是不分主次、面面俱到,而是要精心统筹,做到点面兼顾、主次兼顾、宏微兼顾,融为一体。针对人物记述中容易出现缺欠,我觉得应注重兼顾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兼顾人才个体与人才群体,改变重个体轻群体的状况。个体是群体中的佼佼者,是人民大众中的代表人物,当然应该充分记述。但同时也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和体裁,充分记述一地人才群体,包括人才结构、人才分布、人才特征、人才流动、人才环境、人才政策、人才待遇、人才使用、人才作用等等。个体与群体结合,才能全面展现一地人才的历史活动。
二是入传人物与入志人物,改变重入传轻入志的状况。重视入传人物的记述当然是对的,但同时要兼顾那些不能入传的设专节、专记、附后又别于“以事系人”的人物的记述。例如,章后专节的“名师”、“名医”、“体育人才”、“能工巧匠”等,对于深化专业、事业内容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兼顾本籍人物与客籍人物,改变重本轻客的状况。应该看到本地行政辖区的发展,离不开本籍人物,也离不开客籍人才的贡献。只要是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成绩的人物,无论其本籍还是客籍应一视同仁,这其中包括那些曾在本地区工作过、做出过重要贡献调离本地的人物,也包括不属于此地行政管辖却驻在本地的一些机构、单位中的优秀人物。
四是兼顾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改变重正轻反的状况。首先,不能把正反简单的理解为褒贬,重要的是记述他们的“作用”,包括起到推动和阻碍两个方面作用的人物。其次,正面、反面之分,也不能简单地再用“革命”与“反革命” 的标准去区分。例如,有人为任一方,好大喜功,寅吃卯粮,盲目建设,破坏资源;有人当官做老爷,乱拍板,瞎指挥,造成严重决策失误;有的人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发展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为今后的发展不惜以牺牲后人利益为代价等等。这些人不应该笼统称为反面人物,但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不记。如同记述成功和失误一样,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是进程的组成部分,必然都是志书所要记述的重要内容。
五是兼顾“大人物”与“小人物”,改变重大轻小的状况。将对历史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大人物”,在人物志中浓墨重彩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必须的。但是,仅此是不够的、不全面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各行各业的主力军,是一切人才、人物产生的基础和源头。例如,有些老教师一生奉献给学生;有些老公安一辈子与犯罪分子拼死斗争,从黑发青年到白头老翁;有的居民委干部从小姑娘到老太太,做得尽是琐碎的家长里短等等,这些“小人物”不应该标榜史册吗?而这些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志书中少见其事、不见其名。这需要修志工作者认真研究,打开思路,探寻新的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确立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是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根本前提; 开拓人物记述的新形式,才能为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提供有力的保证;点面结合,宏微具备,统筹兼顾,全面记述人物,才能为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摘自《内蒙古史志》2005年第5期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是中国共产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回应了当代中国重大经济、政治、社会挑战,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创新。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它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发展的受惠者。续志要突出人的主体地位,这既是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在第二轮志书编纂中做艰苦扎实的努力。
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
以什么作为第二轮志书的记述主线呢?说法不一。有人主张以经济建设为主线,有人主张以改革为主线。
我认为,无论以经济建设为主线,还是以改革为主线,都存在一种认识上偏差。因为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工作重点、不同的工作中心。战争时期以武装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战争是全党的中心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以稳定社会、巩固胜利成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可见,随着形势的变化,中心、重点工作也会发生变化。“中心”只是表明它在全局中的地位,表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手段。同样,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所选择的道路,是推动发展的动力。改革作为一项事务,在志书记述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动因则表现为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联。志书是记载自然、政治、经济、人物、风貌等历史与现状,是记述和反映全貌的社会大观的综录。其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项事物,无论其处在何等地位、多么重要,都不可能成为志书的记述主线。记述主线应是贯通全书各个方面的主干,是决定志书记述原则、整体安排、取材方向、记述重点的灵魂。
我认为,第二轮修志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理由是:首先,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为第二轮修志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其志书记述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历程。江泽民同志把这段发展史概括为三件大事:“第一,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第二,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第三,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件事正在做。”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只有一个目的:让人民站起来,当家做主人,建立“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语)。
第二轮志书是第一轮志书的承接,所记述的是江泽民同志所说的正在做的第三件大事,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一个目的:让人民富起来,使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从第一轮志书记述的求解放、做主人,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到第二轮志书所要记述的谋发展、奔小康,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脉相承的,贯穿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贯穿着“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惠及全体人民”,即“以人为本”的思想。
其二,是由社会发展本质所决定的。志书是记载社会发展历史和现状,是通过记述历史进程中横断面资料来表现和反映发展变化的。志书以什么做记述主线,不是人为附加的,事物发展变化的轨迹与人的社会实践是一致的,历史的发展是人的社会实践的结果,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人的活动而已”。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一方面,人类要按客观的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类还会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进而,人们的实践成为主体与客观之间双向对象化的过程,社会发展规律根植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之中,社会发展则在人们价值和需求选择的实践中去实现。同时,人的实践形成“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的过程”和“为满足需求去实现价值选择的过程”,即合乎规律与合乎目的两种变现过程。当人的实践过程表现为合乎规律又合乎目的,社会发展就前进、上升;当表现为合乎规律不合乎目或合乎目的不合乎规律时,社会发展就会停滞、下降。从而,构成社会发展的轨迹,构成历史整体上的曲曲折折,历史阶段上的升升降降。这就是志书编纂要认识和把握的主线,并以此进行总体设计、布局谋篇、选取资料、考察辨析、把握重点、进行全方位记述。
其三,是社会发展目的所决定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我们正确认识发展,准确把握记述主线的理论依据。生态发展、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等,相对于发展目的,都是手段、办法、途径。目的贯穿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同时把满足人民需求作为落脚点,便构成一条由始至终的红线,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犹如一串珠子一样串连在一起,这就是志书记述的主干线索。由于对主线认识和把握上的不准确,使我们志书的记述上常常出现偏差。比如,在志书中以很大篇幅记述经济发展,对产业、行业、结构、产量等进行详尽记述。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常常忽略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因为经济发展只是为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相对人的发展只是手段。孤立地记述经济,停留在经济的“增”和“减”的结果上,没有“充分表现”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惠及和影响”,这本身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本质和目的,这种记述是表象的,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再比如,注重社会主体在发展中的作用,这无疑也是对的,但是常常忽视社会发展主体的多层次性。发展主体不是单一的社会主体,还包括群体的主体、个体的主体,“以人为本”的“人”包括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社会发展是人民群众价值追求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温家宝同志说:“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滞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矛盾加剧,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整顿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必须逐步解决而不可任其发展。”而志书中常常采取回避和视而不见,见而不记的态度,忽略了农民、低收入、城镇失业人群的需求和利益。一片歌舞升平,没有失误、没有曲折、没有差别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也是偏离“以人为本”这条主线的。
因此确立志书“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是志书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根本前提。
二、开拓记述人物的新形式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在地方志中记述人物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但目前的表现形式比较单一,多是采取立传、入录、列表的传统模式和少量的“以事系人”的办法,这与续志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是不相适应的。
我认为,冲破“习惯思维”和“传统定式”的束缚和限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记述人物的新形式。
例如,不要片面定调“生不立传”。我国清代史学评论家章学城在《文史通义·传记》中主张传分两体,他说:“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史》、《汉》列传体也。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左传》传经体也。”可见,传分两类,一类为列传体,表现人物一生;一类是传经体,表现人物一事。片面规定“生不立传”,在世人物无论其如何卓越、无论其有何贡献,均不可入传,这对充分展示一地人物是不利的。第二轮修志时限不过二十几年(有的还更短),“入传”人物寥寥无几已成“个别”,而许多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杰出人物,由于其健在而不可“入传”,只能“以事系人”,只能在叙事中连带提及。用“生不立传”的戒条加以限制,对于突击人的主体地位是不利的,应该在“包举一生”之传和“以事系人”之叙以外,探求更多的新的记述形式。
一要打破“生不立传”之说,实行一传两体。入传人物不以“生”、“死”为论,以入传标准为依据,主要看其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及其影响,这个作用是双向的,包括推进社会发展,也包括阻碍社会发展。统称人物传,入传人物的记述可分两类:其一,对已故人物可采取“列传体”,包举一生之行状;其二,对在世人物可采取“传经体”,记述其一事(或多事)。这样,人物传中记述的人物会丰富多彩,反映更加广阔的社会面,记述更多种类型的人物。入传人物的记述也相应地采取新的记述方法,改变所谓“人物简介”,一个一个单摆,简单化地介绍,甚至成为一篇一篇互不联系的、又无区别的鉴定评语的状况。对入传人物的记述,无论故人传还是生人传,都应坚持三条原则:一是真实可信。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溢美、不隐恶,不能人为拔高,要反映其本来面目,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客观记述。二是生动感人。入传人物要广泛,行文要多彩。应多方面、多类型,反映广阔的社会面,反映“行行出状元”;同时,人物记述应增加文采,把爱憎褒贬寓于记述之中,有时也可以直评直抒,务求淋漓尽致,以增加生动感人的力度。三是反映历史。历史是人的活动,记述人物是提供反映历史的资料,决不能就人写人,就事写事。因此,要注重在重大事件中表现人物,在重大场面中表现人物。同时,要抓住人物的主要方面、主要贡献、主要作用加以记述,防止面面俱到。说道底,记述人物就是在记述“历史”,不是为“故人”定论,也不是为“生人”歌功。
二要打破“传、录、表”的模式,改革只有表现个体人物的传表形式,设立表现群体的“人才志(篇)”。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不能只体现在写好人物传、编好人物表上,更应该体现在记好一地人民大众,特别是一地人才的状况。因为,人物虽然是一地之英,一地之杰,但也只是记述一地之个体资料,难以全面系统地表现一方之人才。设立“人才志(篇)”,可以将人物(点)与人才(面)结合起来,反映群体现状,反映人才发展,反映一地人才的全面活动,从而全面反映历史和现状。例如,《黑河地区志》已进行可贵的尝试,初步形成人口、人才、人物的记人系列。方志届刘柏修等人主张把记人分成三个层次:整体人口、群体人才、个体人物,主张把人口、人才、人物综合起来记述。这些意见十分可贵。但是,我不赞同将人口纳入记人系列。因为“人口”和“人才”不是同一层面上的概念,人口是指一地人之全体,其整体状况不能纳入“人才志(篇)”中,不是“人才”记述的内容。我认为,“人才志(篇)”应分成以下三个层次:一是人才成长环境,包括人才制度、体制、政策、培养、选拔、交流、引进、使用等。二是人才群体状况,包括人才分类、人才结构、人才特征、人才作用、人才盛衰等。三是典型人物个体资料,可以“传、录、表”等形式分别加以记述。
三要打破“以事系人”的局限,扩大人物记载的范围,充实人物记述的内容,增加志中人物数量。
以事系人的办法存在重事不重人,连带记述难以展开、难以充分展现人物个性风貌和突出事迹的弊端。方志届梁滨久曾撰文推荐几种记述人物的新形式,我认为很好,值得一荐。
梁文介绍:一种形式是:在某些分志中,专设章节介绍人物。例如,湖北省《公安县志》设专节“公安派主要作家”,记述了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为领袖的反复古、主张新的文学流派的主要作家。江苏《高邮县志》在“文化篇”下设专节,记述乾嘉学派代表人物、清代经学第一通儒及高邮王氏父子的生平和学术成就。
另一种形式是,在有关篇章后附记人物。例如,广西《桂平县志》,在公安司法篇后附记“调解先进工作者事迹”,记述一位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先进事迹。湖北《南漳县志》,在第二十卷后附史料二则,其一记述抗战时期县长蒋元,其二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县长刘仲武;在第二十三卷后附浦田烈士英雄事迹。
再有一种形式是,在全书附录中记述人物。例如,山西《襄汾县志·附录》中,专题记述革命老人——梅姐的事迹。
结合梁文上述荐介,我认为可否在“以事系人”之外,增加下列记述形式:
1.设立人才篇(或志),分人才环境、人才群体、人物传、人物表。
2.在相关篇(或分志)中,设专章(或节)记述人物,如在“卫生”篇设“名医”、在“教育”篇设“名师”、在“个体和经营”篇设“私营企业家”等。
3.在相关篇章后附记人物,如在“公安”篇后附记公安英雄,在“文化”篇后附记有影响的文化流派代表人物等。
4.在全志后附专题专记,如一地之特殊人才群体,具有影响的家族人物,一地人才盛衰调查、考证、辨析等。
5.在附录中记述人物,将不适合人物传的人物,以附录(杂记、史料、补记等)形式展开记述。如一些负面人物、有争议人物、不在断限期内却需要记述的人物等。
6.在概述(序)中记述人物,如人才发展史、人才特征、人才现象、人才概况等。
7.在大事记中记述人物。
8.运用照片记述人物。
上述一些人物记述形式还有待研究,更有待实践。形式是内容的载体,运用多种体裁、开拓多种记述形式,全方位记述人物,是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需要,也是保证。
三、记述人物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
志书的编写要求点面结合、宏微具备,因此必须统筹兼顾。既要有个体资料,反映微观情况;也要有综合情况,反映宏观情况。从而反映一地或一业历史发展和总貌。但是,以往的人物记述明显地违背了这一编写要求,传、录、表一个个单列,不见一地总貌,不见盛衰发展,也不见现状,这种状况应该改变。人物记述从总体上也应遵循点面结合、宏微具备、统筹兼顾的原则。
统筹兼顾不是不分主次、面面俱到,而是要精心统筹,做到点面兼顾、主次兼顾、宏微兼顾,融为一体。针对人物记述中容易出现缺欠,我觉得应注重兼顾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兼顾人才个体与人才群体,改变重个体轻群体的状况。个体是群体中的佼佼者,是人民大众中的代表人物,当然应该充分记述。但同时也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和体裁,充分记述一地人才群体,包括人才结构、人才分布、人才特征、人才流动、人才环境、人才政策、人才待遇、人才使用、人才作用等等。个体与群体结合,才能全面展现一地人才的历史活动。
二是入传人物与入志人物,改变重入传轻入志的状况。重视入传人物的记述当然是对的,但同时要兼顾那些不能入传的设专节、专记、附后又别于“以事系人”的人物的记述。例如,章后专节的“名师”、“名医”、“体育人才”、“能工巧匠”等,对于深化专业、事业内容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兼顾本籍人物与客籍人物,改变重本轻客的状况。应该看到本地行政辖区的发展,离不开本籍人物,也离不开客籍人才的贡献。只要是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成绩的人物,无论其本籍还是客籍应一视同仁,这其中包括那些曾在本地区工作过、做出过重要贡献调离本地的人物,也包括不属于此地行政管辖却驻在本地的一些机构、单位中的优秀人物。
四是兼顾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改变重正轻反的状况。首先,不能把正反简单的理解为褒贬,重要的是记述他们的“作用”,包括起到推动和阻碍两个方面作用的人物。其次,正面、反面之分,也不能简单地再用“革命”与“反革命” 的标准去区分。例如,有人为任一方,好大喜功,寅吃卯粮,盲目建设,破坏资源;有人当官做老爷,乱拍板,瞎指挥,造成严重决策失误;有的人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发展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为今后的发展不惜以牺牲后人利益为代价等等。这些人不应该笼统称为反面人物,但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不记。如同记述成功和失误一样,都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是进程的组成部分,必然都是志书所要记述的重要内容。
五是兼顾“大人物”与“小人物”,改变重大轻小的状况。将对历史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大人物”,在人物志中浓墨重彩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必须的。但是,仅此是不够的、不全面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各行各业的主力军,是一切人才、人物产生的基础和源头。例如,有些老教师一生奉献给学生;有些老公安一辈子与犯罪分子拼死斗争,从黑发青年到白头老翁;有的居民委干部从小姑娘到老太太,做得尽是琐碎的家长里短等等,这些“小人物”不应该标榜史册吗?而这些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志书中少见其事、不见其名。这需要修志工作者认真研究,打开思路,探寻新的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确立以人为本的记述主线,是突出人的主体地位的根本前提; 开拓人物记述的新形式,才能为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提供有力的保证;点面结合,宏微具备,统筹兼顾,全面记述人物,才能为突出人的主体地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摘自《内蒙古史志》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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