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地方志编纂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和年鉴编辑工作的兴起,方志和年鉴表现出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值此本届修志即将结束,下届修志即将开始之时,年鉴在续修志书中所起的桥梁、承前启后作用日趋明显。
一、年鉴为续修志书服务的必然性
必然性之一 志鉴结合的方志机构——续修志书的组织保证
1985年4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地将编辑出版地方年鉴列入各编志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之一。从十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地方志系统承担年鉴编纂任务是顺理成章,行之有效的。由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常设机构承担每年出版一本地方年鉴,既可为现实服务,又可保存资料,是编修两届志书之间的桥梁,可谓主体工程。年鉴的社会功能和作用,为20年续志作了充分准备,显示了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保证了修志机构、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不断充实了新生力量,二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确实为续修志书,为地方志事业的继往开来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
必然性之二 志鉴结合的编撰队伍——续修志书最有力的承负者
志鉴结合的方志机构,造就了一支训练有素的编撰队伍,为续修志书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这也是志鉴工作结合最重要的收获之一。因为无论在任何事业中,人的因素都是最重要的。这支编撰队伍,不仅成功的完成了上届修志任务,而且出色的承担着年鉴的编辑任务,同样也会成为续修志书最有力的承负者。他们熟悉地情,具有较强的资料驾驭能力,工作得心应手,容易进入角色,这正是续修志书者应具备的重要条件。因此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年鉴编撰者转为续修志书者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必然性之三 年鉴——续修志书必备的案头书
年鉴与方志的共性决定了年鉴必然是续修志书必备的案头书。方志是记述一定行政区划或地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作;年鉴是记述一年或几年中,区域、行业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军事等发展变化的实录,是单位职能作用发挥,工作任务完成、事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等时代信息的集合体,是历史发展里程碑,时代报告,信息瑰宝。它不仅是一方之地,一个单位系统阶段发展变化的真实录像,而且是各级领导班子乃至领导个人政绩、业绩、失误、错误的历史档案,众手成书,“熔百科为一炉,集万卷于一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在记述空间范围和内容上与志书大体一致。
社会功能和作用基本相同。年鉴不但有“资政、教化、存史”的经世致用功能,而且还有信息、窗口、咨询、媒介、利民,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功能,年鉴在这方面与地方志是相通的。两者都强调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现实,都称得上是地情国情之载体,是取之不尽的地方文献。
编纂形式基本相似。两者均是横排门类,纵向或块状叙述。方志多采用“章节”式,横排纵写,但条目类目式也被采用,或在志中个别章节使用,形式灵活,不拘泥资料是否完整,有一事写一条。年鉴多采用“条目”式,分系统横排门类,一目了然,便于检索。
年鉴多选择有存史价值、信息价值、时效价值的事实为记述对象,注重事物的有序性、连续性,注重以事系人。反映每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新情况、新成就、新经验与新问题的真实记录,资料翔实密集,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地情的动态及其时代的特点,正是续修志书内容选择的要点所在。
存真求实是修志、编鉴的优良传统,存真求实的作风并非今人开创,二者自编纂开始就注意追求内容的真实、准确,倡导“秉笔直书”的志德鉴风。年鉴中的史实、数据等都是经编撰人员多方核实、考证,有真凭实据和事实出处,具有“官方公报”的性质,有较高的可靠程度,及权威性。可以省去搜集、查证、辨别资料的时间,可作为“免检”产品,能有效地保证续志的“保真度”。
必然性之四 编鉴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未入鉴的资料——续修志书的重要参考
受年鉴体例和篇幅的限制,年鉴收录的地情资料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事一记的记述要求,不仅使某些内容的记述分散、孤立,也造成了取舍上的某些缺憾,诸如对能够反映一事前因后果及事物间有机联系的有意义的背景资料因无处记述而被割舍等。尽管年鉴是资料性著述,但年鉴并不是资料原封不动的罗列汇编,而要进行二次、三次加工,正是由于年鉴的著述性,年鉴中每一条目资料的选择运用都体现着编撰者的主观意图,即选用哪些资料,从哪个角度来运用这些资料,如何对资料进行诸如详略处理之类的加工等,均有一定的机动性。而每年在编辑年鉴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的包括相关书刊、报纸、文件、汇编、会议材料、工作总结、撰稿人手稿等,这部分资料涉及范围广、数量大、内容丰富多彩,如果续修志书者在能翻阅年鉴、把握地方历史发展本质特性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阅研究此类年鉴的副产品中的相关部分,以求得对地情更全面、生动的了解和历史发展规律的鲜明认识,对续修志书将大有裨益。
续志与首届志书相比,续志所记述的上下时限、历史背景、时代特点、内容范围等均有所不同,但资料性仍为两届志书的本质属性,志书的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功能必然是需要通过资料的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折射出来。续志虽然要取材各种资料,但在两届志书断代时限所生产的精神产品年鉴必然是承启两届志书的关键环节,是两届志书编纂间的中继。
二、年鉴为续修志书服务要注意解决的问题
1.连续性。各种事物的运动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志书和年鉴的篇目设置、门类划分、详略安排等方面,在不违背年鉴基本体例的前提下,力求相互衔接。年鉴要连续详实地收记各种事物的真实现状,保持各种内容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旧瓶装新酒,为续志提供连续的最主要的资料。
2.精练性。就年鉴的特性而言,应该把各种有代表性、典型性、针对性的资料挑选出来,加以精编,而不是“拣进篮子都是菜”。应挤掉年鉴中属于宣传性、官话、套话等带有水分的内容,为续志提供比较厚重夯实的资料。
3.单调性。在年鉴的编撰中应注意简而单调,粗而芜杂等倾向,开展内容要素定位、选题定位、读者定位、图片类别定位的研究,对表达方式过于单调,专论较多、条目过长,缺乏必要的图片、表格、附录,对原始文献加工成综述、文摘、索引等二三次文献不到位等诸多病症加以根治,为续志提供高浓度的资料。
4.可读性。 由于年鉴成书时限性,一般在2~10月底组稿、编辑、统稿,只有200余天时间,众手成鉴,缺乏细致统稿,编撰者应在“求真存实”的基础上,统一年鉴文风,增加可读性,以充分发挥它的社会效益,为续志提供高品位的资料。
5.重复性。年鉴作为百科全书,栏目设定比较全面,但鉴中刊录的内容有的在“概况”部分写了,“百科”部分还要列条目,“大事记”里又得反映,“图片”部分更是图文并茂,必然造成一事多记,产生交叉重复,因此在编撰中我们要惜墨如金,为续志提供更系统全面的资料。
6.矛盾性。年鉴稿件“政出多门”,每年都是在次年的3月左右交稿,而此时一些地区的统计部门未正式对外公布上年各方面的统计资料,使年鉴的数据与实际结论数据有出入。又因在编辑出版中笔误、校对等原因,出现事实前后矛盾,误差现象,造成不必要的失真,我们应增加防伪能力,为续志提供精确的资料。
综上所述,年鉴的以年为期,逐年更新资料,提供新的信息,充实新的内容,年复一年连续出版,成为系列性的史册,标示出历史发展的里程性的实录,又具有纵和横的可比借鉴的诸多特性,已成为颇为壮观的一种文献资料,必然为续修志书所服务。
(摘自《内蒙古史志》2002年第2期)
近年来,随着地方志编纂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和年鉴编辑工作的兴起,方志和年鉴表现出越来越密切的关系。值此本届修志即将结束,下届修志即将开始之时,年鉴在续修志书中所起的桥梁、承前启后作用日趋明显。
一、年鉴为续修志书服务的必然性
必然性之一 志鉴结合的方志机构——续修志书的组织保证
1985年4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地将编辑出版地方年鉴列入各编志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之一。从十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地方志系统承担年鉴编纂任务是顺理成章,行之有效的。由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常设机构承担每年出版一本地方年鉴,既可为现实服务,又可保存资料,是编修两届志书之间的桥梁,可谓主体工程。年鉴的社会功能和作用,为20年续志作了充分准备,显示了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保证了修志机构、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不断充实了新生力量,二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确实为续修志书,为地方志事业的继往开来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
必然性之二 志鉴结合的编撰队伍——续修志书最有力的承负者
志鉴结合的方志机构,造就了一支训练有素的编撰队伍,为续修志书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这也是志鉴工作结合最重要的收获之一。因为无论在任何事业中,人的因素都是最重要的。这支编撰队伍,不仅成功的完成了上届修志任务,而且出色的承担着年鉴的编辑任务,同样也会成为续修志书最有力的承负者。他们熟悉地情,具有较强的资料驾驭能力,工作得心应手,容易进入角色,这正是续修志书者应具备的重要条件。因此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年鉴编撰者转为续修志书者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必然性之三 年鉴——续修志书必备的案头书
年鉴与方志的共性决定了年鉴必然是续修志书必备的案头书。方志是记述一定行政区划或地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作;年鉴是记述一年或几年中,区域、行业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军事等发展变化的实录,是单位职能作用发挥,工作任务完成、事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等时代信息的集合体,是历史发展里程碑,时代报告,信息瑰宝。它不仅是一方之地,一个单位系统阶段发展变化的真实录像,而且是各级领导班子乃至领导个人政绩、业绩、失误、错误的历史档案,众手成书,“熔百科为一炉,集万卷于一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在记述空间范围和内容上与志书大体一致。
社会功能和作用基本相同。年鉴不但有“资政、教化、存史”的经世致用功能,而且还有信息、窗口、咨询、媒介、利民,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功能,年鉴在这方面与地方志是相通的。两者都强调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现实,都称得上是地情国情之载体,是取之不尽的地方文献。
编纂形式基本相似。两者均是横排门类,纵向或块状叙述。方志多采用“章节”式,横排纵写,但条目类目式也被采用,或在志中个别章节使用,形式灵活,不拘泥资料是否完整,有一事写一条。年鉴多采用“条目”式,分系统横排门类,一目了然,便于检索。
年鉴多选择有存史价值、信息价值、时效价值的事实为记述对象,注重事物的有序性、连续性,注重以事系人。反映每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新情况、新成就、新经验与新问题的真实记录,资料翔实密集,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地情的动态及其时代的特点,正是续修志书内容选择的要点所在。
存真求实是修志、编鉴的优良传统,存真求实的作风并非今人开创,二者自编纂开始就注意追求内容的真实、准确,倡导“秉笔直书”的志德鉴风。年鉴中的史实、数据等都是经编撰人员多方核实、考证,有真凭实据和事实出处,具有“官方公报”的性质,有较高的可靠程度,及权威性。可以省去搜集、查证、辨别资料的时间,可作为“免检”产品,能有效地保证续志的“保真度”。
必然性之四 编鉴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未入鉴的资料——续修志书的重要参考
受年鉴体例和篇幅的限制,年鉴收录的地情资料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事一记的记述要求,不仅使某些内容的记述分散、孤立,也造成了取舍上的某些缺憾,诸如对能够反映一事前因后果及事物间有机联系的有意义的背景资料因无处记述而被割舍等。尽管年鉴是资料性著述,但年鉴并不是资料原封不动的罗列汇编,而要进行二次、三次加工,正是由于年鉴的著述性,年鉴中每一条目资料的选择运用都体现着编撰者的主观意图,即选用哪些资料,从哪个角度来运用这些资料,如何对资料进行诸如详略处理之类的加工等,均有一定的机动性。而每年在编辑年鉴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的包括相关书刊、报纸、文件、汇编、会议材料、工作总结、撰稿人手稿等,这部分资料涉及范围广、数量大、内容丰富多彩,如果续修志书者在能翻阅年鉴、把握地方历史发展本质特性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阅研究此类年鉴的副产品中的相关部分,以求得对地情更全面、生动的了解和历史发展规律的鲜明认识,对续修志书将大有裨益。
续志与首届志书相比,续志所记述的上下时限、历史背景、时代特点、内容范围等均有所不同,但资料性仍为两届志书的本质属性,志书的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功能必然是需要通过资料的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折射出来。续志虽然要取材各种资料,但在两届志书断代时限所生产的精神产品年鉴必然是承启两届志书的关键环节,是两届志书编纂间的中继。
二、年鉴为续修志书服务要注意解决的问题
1.连续性。各种事物的运动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志书和年鉴的篇目设置、门类划分、详略安排等方面,在不违背年鉴基本体例的前提下,力求相互衔接。年鉴要连续详实地收记各种事物的真实现状,保持各种内容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旧瓶装新酒,为续志提供连续的最主要的资料。
2.精练性。就年鉴的特性而言,应该把各种有代表性、典型性、针对性的资料挑选出来,加以精编,而不是“拣进篮子都是菜”。应挤掉年鉴中属于宣传性、官话、套话等带有水分的内容,为续志提供比较厚重夯实的资料。
3.单调性。在年鉴的编撰中应注意简而单调,粗而芜杂等倾向,开展内容要素定位、选题定位、读者定位、图片类别定位的研究,对表达方式过于单调,专论较多、条目过长,缺乏必要的图片、表格、附录,对原始文献加工成综述、文摘、索引等二三次文献不到位等诸多病症加以根治,为续志提供高浓度的资料。
4.可读性。 由于年鉴成书时限性,一般在2~10月底组稿、编辑、统稿,只有200余天时间,众手成鉴,缺乏细致统稿,编撰者应在“求真存实”的基础上,统一年鉴文风,增加可读性,以充分发挥它的社会效益,为续志提供高品位的资料。
5.重复性。年鉴作为百科全书,栏目设定比较全面,但鉴中刊录的内容有的在“概况”部分写了,“百科”部分还要列条目,“大事记”里又得反映,“图片”部分更是图文并茂,必然造成一事多记,产生交叉重复,因此在编撰中我们要惜墨如金,为续志提供更系统全面的资料。
6.矛盾性。年鉴稿件“政出多门”,每年都是在次年的3月左右交稿,而此时一些地区的统计部门未正式对外公布上年各方面的统计资料,使年鉴的数据与实际结论数据有出入。又因在编辑出版中笔误、校对等原因,出现事实前后矛盾,误差现象,造成不必要的失真,我们应增加防伪能力,为续志提供精确的资料。
综上所述,年鉴的以年为期,逐年更新资料,提供新的信息,充实新的内容,年复一年连续出版,成为系列性的史册,标示出历史发展的里程性的实录,又具有纵和横的可比借鉴的诸多特性,已成为颇为壮观的一种文献资料,必然为续修志书所服务。
(摘自《内蒙古史志》2002年第2期)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