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记述内容是一定行政区划内的天、地、人、事、物,以此反映一地自然环境和社会面貌的历史与现状。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因此,大家在记述天、地、事、物中,一定要联系相关的人的活动,记述人在物质生产、科学实验、革命斗争中的活动、作用和业绩,使志书的记述见事又见人,见物又见人,系统完整,因果彰明,更加经世致用。志书记述人物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集中记述,自治区志、盟市志、旗县志都专设人物志(篇),通过传记、表、录等形式记述人物;另一种是分散在专业志和各篇章以事系人记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97年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人物志要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对过世和在世人物入志的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生不立传”,不少人有不同看法,认为志书作为官书,必须按上级的规定办。另外,“盖棺定论”是中国编史修志的传统,一般人盖棺尚可论定,因为他的行为影响生前已显示出来;而有的政治人物,盖棺还不一定能论定,他做的事情还要影响更长的时间,他做的事的效果要在更长的时间才能看清。死者尚且如此,要为生人立传就更难以做到客观公正了,故坚持生不立传是确有其道理的。
一、充分认识记述人物的重要性
当代修志,为什么要强调记述人物? 简而言之,它关系到志书的质量和功能。
1.重视人物的记述是历代编史修志的传统
历代史家都十分重视人物传的编写。《汉书》共100卷,有三分之二的篇幅是写人物的;《三国志》65卷,基本上全是写人物的;《宋史》496卷,有396卷写了人物;《明史》332卷,有近200卷是写人物的,整个二十四史,有三分之二的卷写人物。
历代修志,也很重视记述人物。自宋以来,方志记人与述地汇为一体,特别到了明清以后,方志则以记人事为重。如明《汉阳府志》凡十志,“人物”居其四,占40%;清宣统《湖北通志》凡173卷,“人物”64卷,也是三分天下。第一轮志书中,江苏《淮阴市志》人物卷53万字,占全书13.5%,是江苏省11部省辖市志中比例最高的,被一些方志专家誉为“传统文化与创新意识的结晶”。清代著名方志学家章学诚说“邑志尤重人物”,人物志是“志中之志”、“志中之髓”。所以,有“古来方志半人物”之说。
2.加强人物的记述,可增强志书的时代感,使之成为对人民群众进行教育的好教材
社会主义新方志与旧志的显著区别之一,就是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时代的标志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方面的时代水平,二是意识形态方面的时代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形成了什么样的时代精神呢?邓小平同志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中总结概括为:“在长期革命战争中,我们在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导下,从分析实际情况出发,发扬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搞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大大发扬这些精神。”这些时代精神,只有记述人们在革命斗争、物质生产、科学实验中,特别是在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中的思想和行动,才能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来。志书以记载英雄模范、专家学者、能工巧匠等对当地社会发展起过推进作用和作出重大贡献的正面人物为主,记载本籍人的事和客籍人在当地的事,乡情乡音,人地皆熟,最容易理解,最不易忘记,它的教育作用,正如章学诚所说:“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之。”因而它必然是一部对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优良传统教育的有说服力、有感染力的乡土教材。
3.加强人物的记述,可增强志书的完整性、可读性,扩大社会影响
胡乔木同志指出:“地方志应当提供一种有系统的资料。这种有系统、有组织的资料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志书的整体性:从全书的内容来说包含天、地、人、事、物,特别是在天、地、事、物中起主导因素的人,不可缺载;从突出记述生产力来说,只有突出记述生产力诸因素中的首要因素——人,写出科学家、改革家、劳动模范及全体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及所创造的财富,才能反映生产力水平;从一项事业、一种物产的产生与发展来说,只有把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这五个要素记述清楚,才能使读者形成完整的概念。通过记述人物的先进思想、重大活动、主要业绩,使志书内容丰富多彩、生动感人,给读者以有动有静、有血有肉、绘声绘色、可读可诵的印象。由于志书大量记述人的活动,必将引起入志者及其同事、同行、亲戚、朋友及子孙后代的关注,这就可以扩大发行,扩大读者面,扩大社会影响进而扩大社会效益。
二、消除记述人物的思想顾虑
第一轮志书被人们评议为对人的记述不足,不少志书存在见事不见人、见物不见人的毛病。其原因除了对记述人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外,更主要是存在一些不必要的思想顾虑:
1.怕突出记述个人的作用,会冲淡党和群众的作用
这是一个如何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群众、阶级、政党的关系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者既肯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又不否认代表先进阶级的杰出人物对历史的促进作用,而且群众并非抽象的,而是由若干个体组成的。志书记述的人物十分广泛,既有大人物(即被人们称为领袖、领导的人物),又有小人物(即广大工农兵学商等普通群众);既有脑力劳动者,又有体力劳动者,而且绝大多数是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第一线的实践者。所以从全书来说,从总体上看,恰恰反映了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就具体记述的个人来说,由于记述人物的活动与记事、记物联系起来,只要大家在记述时注意交代当时历史背景(如当时的形势)、客观条件(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这样就能体现个人作用与党的领导作用的统一。因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人去掌握、执行,党的领导需要人去体现,这之间是不矛盾的。当然要注意掌握分寸。
2.怕突破平衡,引起攀比,招惹麻烦
这种现象较普遍存在,据说还美其名曰为了安定团结。其实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平衡的,正是这种不平衡规律在推动事物的发展。志书中记述人物活动,彰善瘅恶,打破平衡,就是为了促进人们向上、推动历史前进。再说志书记述人物是以事、物为依据,记述的是在事、物的产生和发展中起重大作用甚至决定性作用的人物的有关活动,只要记述准确,就不怕攀比。当然,要做好全志各部分的平衡,即注意各专志(各行业)记述人物标准的统一性。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任何好事,也总会有不同意见,在群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这也是很正常的。只要大家出于公心,就绝不能怕个别人有意见而因噎废食,不去充分记述人物的活动。
3.怕入志人物变坏,而追究个人责任,受到后人责备
这是编纂人员较大的思想障碍。在这种思想支配下,选择入志人物时求全求纯,凡是有缺点错误、有过不好表现的人都不敢写进志书,选来选去选不出几个可以入志的人物。从第一轮志书看,在选择立传的人物时还稍好些,除正面人物之外,还能选择个别有代表性的反面人物立传,因为立传是反映传主的一生,已“盖棺定论”了,尽管也可以写反面人物干过一些对人民有益的事,人们还是能从中判断其属反面教员。而以事系人则不同了,只是就某事、某物记述人物,就有被误为坏人评功摆好之嫌。其实,世界始终是运动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人也是这样,总是变化的,不是由坏变好,就是由好变坏,不是由好变得更好,就是由坏变得更坏。志书“以事系人”,不是立传,不是全面记述人物的一生,不搞“盖棺论定”,而是根据记事记物的需要记述其在特定的时间、空间中的有关活动,否则这项事、物的记述就不完整。比如对于林彪这个人物,前国家主席杨尚昆在《中共党史研究》上撰文,认为林彪“应肯定的东西不少”,“不能因为他叛国就一概否定”,“在党中央苏区、长征路上、抗战中,特别是在东北解放战争中,还是有功的”,“不能因为他犯了错误就否定他的一切,不能因为他一时正确就写成一贯正确”。“应该摆在具体历史条件下,评价一个人”。陈云同志在谈编写《辽沈战役》一书时也说:“对林彪要实事求是地写。”1987年由军事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史》在记述平型关战役时,并没有因为以后林彪叛党叛国而不“系人”,而是实事求是地记述林彪当时正确决策、深入动员、慎重指挥。上述陈云、杨尚昆等领导的意见值得借鉴。由此可见,志书记述的人物只要在当时对事、物的发展起了重大乃至决定性作用,即使以后犯了错误,都可以实事求是地入志。这样做,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不仅可以保证事、物记述的完整性,而且可以唤起犯错误者的觉醒,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各种担心、顾虑都是不必要的,人们不仅不会责备,而且会对人们这种实事求是精神表示赞赏。
三、人物志的编写
人物志的核心是传,很早就成为志书的七种体裁之一,此外还有表、录两种形式。
1.人物志的收录范围
人物志的收录范围,总体上讲可以无所不包,各行各业的代表人物都可收录,但按修志传统,生人不可立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此已有规定,不再阐述。具体操作上还应掌握以下几条原则:①时间上,应服从志书统一断限规定。新修的志书可以由下限上溯,基本没什么限制。若属第一轮志书错记或遗漏未记的人物,仍可在续修地方志中收录。②地域上,应突破“以本籍人为主”的框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85年颁发《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指出:“立传人物以原籍(出生地)为主。”到1997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时,上述条文就取消了,这是开放和进步的表现。地域性是方志的一个重要特征,人物志理应体现这一特征,故强调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是历代志书的传统。但新编地方志所处的时代较以前更加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曾造就了不少新型工业城市,如石油城大庆、汽车城十堰、航天城西昌等,改革开放后人口迁移、流动更加频繁,崛起了如深圳、珠海、张家港市等沿海开放城市,这些城市本籍人士寥寥无几,市志人物志入传人物根本无法以本籍为主。地方志记述的是一地的自然、社会以及当地人们在相应环境中从事各项活动的历史进程,人物志要服从于这个总任务,就是要把着眼点放在构成当地历史的人和事上。人物的收录应以人物对志书所记述区域历史的作用和影响为标准。换句话说,即对本籍、外籍均采取同一标准。这是符合今天改革开放精神的。当然,还有些特殊情况需单独考虑。一是本籍知名人物主要活动在外地者也可以入原籍人物志,一方面是为了激励后人,起到热爱家乡的作用,更主要的是有利于人们研究人才培养与地域的关系,促进地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和输送人才。二是对全国性有影响的在当地有重要活动的非本籍人物,要作具体分析,除活动时间较长影响深远的人物外,一般不宜入传,特别是著名的革命领袖人物。章学诚主张对三品以上的当朝大臣,由于“例得列传于国史”,所以方志不能为之立传。因为著名领袖人物的行踪遍及全国各地,由于其独特的身份,肯定会对当地产生巨大影响,这样各地都要为他立传,势必造成大量重复。前一段各地争名人闹了不少笑话,但愿新编地方志不要再出现。有的志书记大量全国性名人,因对这些名人研究不够深入、全面,特别是他们在外地的活动并不清楚,立传时难免会出现差错,结果造成不好影响,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对于他们的活动应以事系人或设专记记述为好。③从性质上,正反两方面人物都收录,而以正面人物为主。这一条对新修的志书不存在问题,对续修地方志还需引起注意。虽然在反腐、反黑斗争中,惩处了不少贪官污吏、黑社会骨干,社会上也有一种流言,叫做“无官不贪”、“无商不奸”,似乎社会上都没有好人了。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因为改革开放的成就是巨大的,有目共睹的,历史是滚动前进的,推动历史前进的正面人物始终占绝大多数。因此,一方面可选择反腐、反黑斗争中揭露出来的反面人物(处死刑的)立传(注意避免推诿反面人物入志,据说康生、江青的传谁都不肯立),如实揭露其丑恶面目,从反面教育人民,因为某些反面教员的作用是正面教员所起不到的;另一方面,更要深入挖掘英雄模范、专家学者、能工巧匠等先进人物的业绩,鼓舞和激励人们前进。
2.人物志的收录标准
这里主要讨论立传人物的标准。简而言之,能否立传的关键取决于该人物在当地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凡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中分别做出重大贡献或起过重大阻碍作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人物,不论其地位高低、职务大小,均可以立传入志。为方便判定,可以具体归纳为:
(1)不同历史时期,担任重要军政职务,有较大影响者。中共地方组织主要领导人。
(2)农民起义、革命暴动,特别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次起义的领导人和组织者。
(3)领导和参与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著名人物。
(4)领导和从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的著名人物。
(5)从事政治、经济改革和文化运动、外交活动的著名人物。
(6)反侵略战争和历次国内革命战争中的著名指挥官、战斗英雄、烈士以及模范军、烈属。
(7)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劳动模范、突出的先进工作者。
(8)农田、林牧、园艺、水利、石油、煤炭、机械、冶金、轻工、纺织、交通、邮电、城建等各行各业的著名人物。
(9)创办和经营工矿交通等企业的著名实业家(含各种所有制性质)。
(10)著名的商家、金融保险界著名人物(含个体户)。
(11)从事科学技术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发明家、科学工作者。
(12)从事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图书、博物、地方志等事业的著名人物。
(13)著名的医师、药剂师和医务卫生工作者。
(14)著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
(15)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学、考古学等社会科学的著名学者。
(16)从事文学艺术工作的著名作家、音乐家、表演艺术家、诗人、画家、书法家、金石家等。
(17)著名的律师、会计师、证券师、资产评估师等新兴行业的著名人物。
(18)在传统手工工艺和建筑工程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具有独特技艺的能工巧匠。
(19)武术、杂技、棋艺、装饰、饮馔等方面有独特技艺者。
(20)对妇女、工会、农会、青年、残疾人等社会工作有显著贡献的著名人物。
(21)在少数民族中特别是民族自治地区有较大影响的人物。
(22)从事宗教活动有较大影响的知名人士。
(23)有重大影响的侨胞和归侨。
(24)历代为促进、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
(25)热心公益事业,为人民做过好事的著名人士。
(26)各种社团、帮会、会道门等三教九流的代表人物。
(27)各个历史时期重要反面人物,如土匪、汉奸、黑社会头子等。
(28)不属上述各项而有必要收录地对象。
从第一轮志书看,大家普遍反映人物传传主,职位较高的党、政、军领导干部,即所谓“大人物”较多,普通的劳动者,即所谓“小人物”较少,后期出版的志书有所注意。如某市志名人传略中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名人共20名,其中党政军等官员11人,其他9人为一般的市民,占45%,他们当中有记者、中医师、演员、大学教授、中学教师、商人、农业社干部。编纂地方志,入传人物要注意行业的广泛性,以职务、级别作为入传的唯一标准不可取。章学诚说:“如职官而无可记之绩,科目而无可著之业,于法均不得立传。”位显职高的人所作所为影响不一定都大,因此不一定全入传;反之,地位虽低的老百姓,所作所为的社会影响力不一定都小,也有可入传者。某旗县一位中学校长,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因积劳成疾而早逝,引起极大轰动,可以说其影响远超过某些县领导。当然,也不能为了追求广泛性而降低标准。
3.人物志的体裁与基本要求
第一轮编修的志书,对人物志体裁规定不太统一。主要有传、表、录。
传,即列传。是人物志的主体部分,它由独传、合传、附传组成。独传就是一人一传。合传,就是把同属于一种观点、一种流派、一种类型、一种处境,互相关系密切的两人以上的传主合为一传。如父子合传、三人合传。附传,即有主次之分的合传,比如父传附子传、子传附父传、师传附徒传。这种传现在似见之不多了。有的志书还设传略。传记和传略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仅是详略不同而已。还有的分大、中、小传或简介,也是分量(字数)不同而已,因此可以认为属同一种体裁。
人物传的排列要讲究方法。旧志一般按品类排列,分为人物、列女、孝友、忠义、耆寿、流寓等,“人以类聚”,依次排列。第一轮修志时,也有人主张立传人物应分类排列:一种是以传主的职业划分,如工、农、兵、学、商等;另一种是按传主的功过划分,如革命烈士、劳动模范、战斗英雄、能工巧匠、学者名流。
但在实践中感到很难划分准确,因为当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变化,按几个类别很难把立传人物分准确,而且传主的职业身份也非始终如一,有的开始反动后来转为革命,情况十分复杂。方志学家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中说:“列传不必再标品类。”瞿宣颖在《志例丛话》中也认为:“人物不能强分门类,旧志孝友、忠义之属,久为诟病。”已出版的志书传记一般分为革命烈士和历代名人两部分,然后按生年或卒年排列。以生年或卒年为序各具优缺点。人物传记以卒年为序或以生年为序,都是可行的,不必作硬性规定。
传记的基本要求:总的来说,人物传记必须做到观点正确,是非分明;资料真实、准确、全面,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主要事迹突出,个性鲜明;文字简洁、生动。因为编写人物传,主要是着眼让传主的事迹(或劣迹)传于后世,教化(或警示)后人。要达到此目的,首先要占有立传人物的全部资料,特别是最新的研究成果,并严肃认真考证鉴别。只有掌握准确的资料,才能对人物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即使是反面人物的资料也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可马虎了事。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原中纪委第二书记黄克诚同志,1983年2月对《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人物分支学科主编、副主编谈话时说:“你们现在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用历史学者的态度,去评价历史人物。不要用过去党内斗争中开斗争会的那种过火的语言,揪出一个人就把他的历史功绩一笔勾销了。不能只看一面,要看两面,要全面地观察,作出全面的评价,写出历史的真面貌。”这个谈话对人们如何写好传记有很大启发。修志工作者所以要广泛吸收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这是因为实事求是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探索真理的过程,人们往往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或史料,难以做出完全符合事实的叙述,因此要在不断占有新资料的情况下,不断修改以前不准确的认识,以达到不断接近事实的目的。第一轮志书通过引用新资料,改变一些传统说法的事例不胜枚举。
对本籍人物主要活动在当地者,宜全面反映生平,包括姓名、字号、籍贯(出生地)、民族、家庭情况,受教育程度、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主要经历、言行事迹、著作或发明创造,生卒年月、葬地,相关的人与事等基本要素,并突出记述典型事例。对本籍人物主要活动在外地者和外籍人物在本地有重大影响者,记述重点宜放在当地区域内和其参加全国性的活动,兼顾其在外地的其他活动。因为人物志为全志的一部分,亦应坚持记述的地域性,只有这样做,才不至于人物志的人物与志书的大事记、专业志脱离,从而保持全志的整体性。从已出版的志书看,读者对人物传普遍不甚满意,大部分写成简历式,特别是对现代、当代人物,有的甚至是悼词式。看不到传主的典型事迹,只有作者的主观记述,很难见到有个性的语言,甚至通篇没有传主的只言片语,这就难免不会千人一面了。编纂者在全面占有传主资料的基础上,首先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对传主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发现传主的独特个性。虽然人物传撰写过程中要求不加评价,但定此基调却至关重要,因为涉及入志资料的立足点,如何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特别是对那些背景和经历复杂的人物更要慎重,不能用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简单办法对待,功就是功,过就是过,不因后过而抹杀前功,也不因其先是而掩其后非。对于现代、当代入传的正面人物,由于他们的亲朋好友等仍在,作者为了宣传本乡本土的名人,为亲者贤者尊者讳,评价偏高,有的甚至不惜拔高,尽量不提错误缺点,这一点值得大家在第二轮修志时注意。这方面党史研究已树立了榜样,比如彭德怀是令人敬仰的老一辈革命家,1959年庐山会议受到错误批判,“文化大革命”中又被迫害致死。但他在主持1958年军委扩大会议反“教条主义”斗争中,令人震惊地在军内高层揪出了所谓“以萧克为主帅,李达为副帅的反党宗派集团”,包括刘伯承元帅在内的一批高级将帅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另外,粟裕大将作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代表人物也受到批判。彭德怀同志对这次军委扩大会议的错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陈独秀到毛泽东》一书中指出:“彭德怀挨了整,也曾以同样方式整过别人。”这充分说明党的实事求是路线日益深入人心,对于伟大的领袖人物尚能在充分肯定其成就的基础上指出不足,记述其他人物的缺点或不足应该没有思想障碍了。当然写缺点或不足一定要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如组织的结论等,并且要分清主流支流,严格把握好度,切不可由笔者自己妄加议论,这样才能将传主的真实面目展现在世人面前,使人们感到亲切、可信。在写作技巧上,一是先取典型事迹(事件)反映传主鲜明的个性;二是精选传主的精彩语言,展示他的内心世界,表现其独特的个性;三是运用细节描写,有如特写镜头,刻画传主形象;四是交代背景,融背景和行为于一体,烘托传主性格特征。比如为任长霞立传,就可以抓住一些典型细节:在对待百姓情真意切方面,她拉着上访群众的手,轻摸她的伤口,惊讶地说:“咦,咋打成这样!”她眼含热泪拉过孤儿小春雨的手:“孩子,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亲闺女。”她曾一天接待124名来访群众,中午只啃三个烧饼。小小登封城区14万百姓自动为她送殡。但切忌与作家虚构故事刻画人物形象等同,每件事必须写真记实,这确实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表、录,指人物表、人物名录。人物志中的人物表或人物名录主要列各分志(专志)不宜收录的表、录。其收录地对象可以是已故人物,也可以是在世人物,因而较为世人关注。主要有:
①革命烈士英名录(表)。以民政部门批准名单为准,表的项目一般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革命时间、政治面貌、牺牲年月、牺牲地点、牺牲时所在单位、牺牲时职务、备注。人名排列按牺牲时间先后为序。
②抗日阵亡将士表(名录)。项目有姓名、级职、部队番号(机关名称)、年龄、牺牲日期、牺牲地点,此类表基本源自民国36年(1947年)12月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抚恤处所撰《中华民国忠烈将士姓名录》,即资料来自国民党政府。有的志书收录,有的提出质疑,认为可能有的人并非与日本人作战而是与共产党作战阵亡。抗日战争时期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国共公开冲突战斗不多,以皖南事变规模较大,可以根据皖南事变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队番号及有关部门掌握的资料综合判断,如确有实据不是对日战斗阵亡,则可以删去其姓名。收录抗日阵亡将士名录意义还是重大的。人名排列按牺牲时间先后为序。
③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表,项目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授予时间、获荣誉时所在单位、备注。以获奖时间为序排列。入表人物的规格各级志书不同。已出版的地级市志一般收录省(部)级以上的劳模、先进工作(生产)者,有的还包含各系统的同类人员、市级(地级,下同)劳动模范。省级各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可在各专志中记述,而市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应在人物志中收录。旗县志收录标准几乎同地级盟市志,如设获全国荣誉称号人物表,或设省级以上先进人物表。收录的人物基本为国家部委及群团授予的(仅一各国务院授予),实质还是部级先进人物,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是同级的。第二轮修志可以适当放宽,盟市及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可以入旗县志人物志的名录(表),需要注意的是,盟市先进模范是指盟委、盟行署、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不是各系统部门授予的。对于较边远的牧区旗县,旗县委、旗县政府授予的旗县级劳模也应收录,否则就见不到几个先进人物。排列以授予时间为序。
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表。项目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单位、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何时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称。地级盟市志一般收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地域范围只是市区(含城区、郊区),但对象略有区别,有的盟市志含党中央、省(自治区)属单位,有的只统计盟市直属单位。如果资料齐全,还是不管隶属关系全部收录,因为地方志以地域为界,收录目的是反映此地整体水平,况且隶属关系也是经常变化的。旗县志一般收录含副高在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旗县境范围外,本籍人士在外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也收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也有的以获职称的时间为序。极个别边远旗县也可适当放宽。
⑤军政人物表。有的盟市志收录正厅、正师级以上人员,如某部市志由于实际操作较困难,有的改设老红军表(市属单位),有的设老红军、老干部表,都是1949年前参加革命的人员,或干脆就不收录了。旗县志一般都设此表,收录对象为副厅副师级以上人员,基本为在外地工作的本籍人士。存在的问题是收录不全,引起一些矛盾,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大旗县,在外地工作的人员很多,情况不甚了解,缺漏在所难免。有的旗县志因此就全部删去了。关键是事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如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发动旗县内群众提供线索,加强通信联系,还是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不要因噎废食。
此外,为了突出各自的特点,有的还设国民党要员名录,海外、台港澳实业、文化名人录,获自治区(省)以上荣誉称号知识分子名录,旅居名人录(含国内、国外)等。
有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续修地方志人物志表、录中收录人物的时段问题,抗日阵亡将士名录,如果第一轮志书已收录,是否还重录? 其他各表志书断限以外的人物(第一轮志书已收录)是否还收录? 如果不收录似乎给读者的印象很不完整,还要找第一轮志书合在一起看才行,收录吧又造成重复,与人物传的处理方式不同。第二轮修志既然是续修,原则应按续修的规矩办,但也不要规定得太死,有些表也可灵活处理。二是有人认为人物志的体裁除传(含传记、传略、简介)、表、录外,还增设专记,记述国家领导人在本地的活动情况。方志界较多的同志认为反映国家领导人活动的专记(特载、特记)放在大事记部分较好。因为人物志的记述对象是当地人(含本籍和较长时间在本地活动的外籍人士),国家领导人在本地活动时间很短,而归于大事记类,更符合志书归类记述的要求。三是有的志办同志提出,为了有利志书销售和方便查找,应将县四大班子领导,各单位正、副职领导集中放在人物志。总体上讲扩大人物收录范围的想法是对的,但不能太滥,规格太低会降低志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形同于一般书籍,人物扩大到各部门正职即可,这样也不易错、漏。另外,还是以事系人在相应篇章记述,人物志的收录标准应更高一些。至于方便查找,可以通过增加索引来解决。
四、如何以事系人
有极个别志书“系人”的标准没有把握好,给读者的感觉是随意性较大。如某些作品并未公开发表,也未得到大家的公认,就连作品带作者系入了志书。由此可见,“系人”要系准、系得恰到好处,必须有明确的“系人”标准。
1.以事系人的标准
以事系人,并不是要求事事皆系人,而是系其中人物活动,值得浓墨重彩地记述的事。具体地说,以下的事物需要“系人”:①本区域内历史上最早的事物,如第一家工厂、第一所学校、第一条公路,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第一笔外资等。②本区域内最大的事和物,如规模最大的军事行动、政治斗争、生产活动、科学实验等,规模最大的公路、工厂、林场、水库、桥梁及其他建筑物。③本区域内最先进的事和物(指当时),即科学技术水平最高的建筑、设备、生产工艺、产品及各种发明创造。④最成功的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好的事和物。上述对当地历史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的事和物,都是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渗透着人民群众的心血,也凝聚着杰出人物的智慧,因此均须采取“系人”的方法写出有关人物的活动和作用。
需要“系人”的事和物,是不是所有参加者都系? 答案是否定的。只能系对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而且是以起过积极影响的杰出人物为主。具体地可以归纳为系以下几种人:①创始人。如第一个农业合作社的带头人,第一家工厂的开办人,第一所现代学校的创办人等。任何事和物的创始都是艰难的,其影响也是重大而又深远的。②主要领导人。他们是方针大计的决定者、组织指挥者,无疑对事业的成败、物质生产的好坏起重大甚至决定性的作用。③起重大作用的关键人物。诸如设计师、工程师、生产部门的负责人等,虽不是单位主要领导人,但由于他们所处的位置等原因而确实成为决定成败的关键人物,不把他们的活动和作用系上,就不能反映事物的因果关系。④能工巧匠。如当地技艺超群的木匠、泥水匠、花匠、雕刻能手、绣花艺人,工业系统各工种技术标兵。⑤创造、发明的研制者,科研(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成果奖获得者。发明创造应获国家专利,有专利授权单位。获奖成果入志也要有统一标准。自治区志各专业志一般收录获自治区(省部)级及以上各种奖励的科研成果。盟市级志书标准可稍低一些,除自治区(省部)级外,获盟市科技成果一、二等奖的也应以事系人记述,旗县志、城区志则获盟市级以上成果奖的都应以事系人。⑥各种重大奖励的获得者,如体育、音乐等各种比赛的冠军、亚军,小说、诗歌、美术等文艺作品的获奖者。各级志书收录什么等级的奖励,可因地制宜,不必强求一致,但同一部志书中应有统一的标准,以免引起矛盾。小说、诗歌、美术等文艺作品还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而且要讲究发表刊物的等级、所获奖项的等级。⑦先进模范人物。各级志书也应有各自统一的系人标准。⑧具有高尚道德的好人好事。如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舍己救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旗县志中较常见,是已出版志书中反映较好的部分。⑨已定案的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在各种案例中见到,“已盖棺定论”者可系多一些,在世人物须特别慎重,凡不利于安定团结、统一战线、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系。有的旗县志将一般的交通肇事者、山林火灾责任人(非故意且影响也不大)也系上志书,这就不太妥当。编纂地方志对于一些重大贪污犯、黑社会团伙首犯应多系,以告诫后人。⑩有助于说明事物原委、全貌的当事人,如惨案的制造者、重大事故的肇事者、典型病例的主治医师等应入志。
总之,以事系人首先选定应该“系人”的事和物,然后找准应该系的人,这是以事(物)系人不可缺少、互为作用的两个要素。事不显要,则人必平淡;人选不准,则记事失真,两者都达不到以事系人的目的。
2.系人的基本方法
从出版的志书看,系人的方式大致有:①列名,如全国业余体校优秀教练员名单、自治区及全国卫生先进个人名单等下面直书姓名,没有其他任何内容,这是列名。②列表,如区内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获名次情况(表),除运动员姓名外,还包括时间、地点、比赛名称、项目、名次等内容,信息多了一点。③随文而出。方式有二:一是在各部类中记载各种事物的情况时,结合记下与此时、此地、此事有关的人的活动。如记洪水成灾和抗洪斗争时,结合记下抗洪英雄的事迹;记绿化荒山时,结合记下典型人物采取封山育林的方法及感人的事迹。二是在有关分志的章或节,专记先进人物的事迹。当地的名医记入卫生志,著名作家、艺术家记入文化志,能工巧匠记入工业志或乡镇企业志、手工业志等,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记入教育志,著名运动员、教练员记入体育志,这是一种集中系人法。以事系人的方法较多,但最多、最基本的还是人随所记的事或物出,把人与事、人与物糅在一起写。比如记述事物的开端就系创始人、倡导者、决策者,事物的实践过程就系组织指挥者和先进人物,事物的转折阶段就系起促进作用的关键人物,事物的结束就系集大成者、获奖励者、对事物的评论者。这样结合起来记述,人能为事(物)增光,事(物)能为人增色,相辅相成。为了使所系人物有一定深度,应注意写好三方面的内容:①由人及绩,记述人物的德才和作用。志书中“系人”的主要问题是有名无事,有帽子无业绩。如志书中常见XXX带人外出学习,但怎么学习,学到什么,效益如何没有写出来。这样系人就没有什么必要。②由果及因,充分记述成果的原因。即不仅要记述干得如何,而且要记是怎么干的,既记物质成果,又要记精神因素。系科技人员不光记科研成果,而且要记他们怎样勇于攻关、战胜了什么困难,如何获得成功,使读者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以此类推,系体育冠军,不仅记述其优异成绩,而且记其平时刻苦训练和比赛时拼搏;系领导者,不仅记政绩和正确决策,而且记其领导艺术和正确决策的形成;系企业家,不仅记企业的兴旺,而且记独特的经营管理。这样能将人物获得成功或失败的主观原因、经验教训记述清楚。③由表及里,注重记述人物的先进思想。系领导人物及突出的先进人物,仅记业绩和行动还不够,而且要记其先进思想,说明为什么会那样干。当然志书不能像新闻工作者写通讯、特写那样描绘人的心理活动,而是通过人物言论去表达。这种记述方法,早在《汉书•食货志》中就已运用,整篇引用了贾谊、董仲舒等人的奏议原文。后人修志也普遍采用这个方法,只是在人物传记中较多,而以事系人中少见而已。上述三方面的“系人”内容,不可能所有入志人物都这么记述,而应因事而宜、因人而异。一般要求是记第一种内容,只有对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事件的主要当事人,才要求完整记述第二、第三种内容。总的来说,“系人”之道在于编纂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广征博采各种文字资料、口碑资料,掌握各种事物肇端、发展的全貌,搞清在当地的重大事件中,哪些人参与,哪些人起主导、决定作用,他们怎么起主导、决定作用,有哪些重要言论、重大活动、主要业绩。此外,还可以随文设表、录,增加系人的范围,特别是盟市、旗县、城区志,前面讲到与区志的差距,第二轮修志要设法弥补。如中共部分可增历届常委名录,政府志可增各部门正职名单,人大志增人大常委名单、上级人大代表及常委名单,政协志增委员、常委名单、上级委员名单。
关于为在世人物写简介的问题,目前方志界有两种对立意见。第一轮志书中有个别在人物志中为在世人物写简介,续志讨论中也有不少同志提出,续志时限短,期间去世的可立传的人物少,为充实人物传内容,主张用传略、简介等形式记载在世的当地知名人物。认为这是利用生人可入志而不是为生人立传。另一种认为在人物志中为生人写“简介”,是玩文字游戏,从第一轮志书的简介看,虽名目不同但内容写法是一样的,其实质还是为生人立传。为避免为生人立传的嫌疑,最好不在人物志中为生人作简介,因简介还是属传记的体裁。某旗县志在全国地方志评奖中,因人物志为生人立简介而失去一等奖资格。但可以在相关的分志或篇章为对某项事业有巨大影响或取得巨大成绩的人物(不管去世或在世)作简介。简介内容不涉及人物的生平,仅就他在这项事业的作为进行记述,实质是一种集中系人法。各专业志是独立的一本书,各专志之间个别重复是允许的。而盟市志、旗县志、城区志都是一部书,要注意处理交叉重复,各篇章之间以及与人物篇之间不宜简单地重复。毕竟简介只是以事系人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
人物入志是很敏感的,因而也是难度很大的,第一轮志书为人们提供了一些经验和教训,大家要继续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