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六月)
一、校对的重要性及其职责
1、校对是志书出版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校对工作是志书编纂工作的继续,也是一个重要地把关环节。因此,校对人员必须具备严肃认真地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好志书质量关。
2、校对的职责,就是依据原稿逐一核对校样,消除排版过程中的错误和不妥之处,按照出版规格和要求,校正编排技术和版式施工上的问题。校对工作首先要保证不出政治性差错、原则性差错、数据差错和将使内容发生重大误解的错误。在保证版面美观和规范化上,校对者也承担一份责任。
3、校对原则上是要严格核对原稿,但发现原稿中有明显错误或疑问,也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编纂人员或作者校正。校对者要对所校的每一部志书(或部分)认真负责到底。
二、校对的程序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各专业志的校对过程,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志书均按四个校次(即一校、二校、三校、四校)、一次通读、最后对红的程序进行。
1、版面打出校样后,在厂内进行一次校对。厂内的这次校对工作,称为毛校,不列入志书四校程序。
2、经过毛校的清样,要进行四次校对,初次的清样校对称为初校(一校)、二次称为二校、三次称为三校、四次称为四校。每一次校对后,都须送回印刷厂改正版面上的错误,并再次打出清样送校。为了缩短出书周期,减少改版次数,可采用连校(交叉校对)的方法,有一、二连校和三、四连校两种方法:一、二连校就是完成初校(一校)后,不经改样,再由另外一人用不同颜色的笔连续再校一次(交叉校对是多人分校一部志书,两人初校后,不经改样,互相交换校稿,再用不同颜色的笔在对方校稿上再校一次),然后再送印刷厂进行改样。三、四连校方法与一、二连校方法相同。
3、通读时可采用一人默读、两人或更多人对读的方法进行。通读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要逐字、逐句、逐段进行,防止疏漏和出现空档,要注意版面四边与四角,避免改版时文字颠倒、脱落、串行等现象。通读时要特别注意异体字、简化字和外文字母。
4、对红是校对工作中最后一道工序,对整部志书的校对质量起着最后地把关作用。因此,在清样上要保证校样所改动的地方完全得到改正,要注意页码和脚注是否规范无误,改正的文字及其位置是否换对,增排的句段是否无误,表线是否串移,版口是否平齐,重制图版须仔细辨别是否已换成新制版。要仔细检查页码与目录中是否一致。
三、校对要求
1、改正校样中的错字、别字、倒字、横字及缺字,避免存在颠倒、多余或遗漏字句行段,以及接排、另行、字体、字号等差错。
2、改正标点符号和数据、公式中的差错。
3、检查版面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标题、表题、图题的字体、字号是否统一规范,有无偏斜现象,书眉是否规范准确,铅线粗细是否一致等。
4、检查表题、图题与志文是否一致,标题与目录是否一致,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次序与志文中所标号码是否一致,数据使用前后是否一致,图片说明文字与图片是否相符。
5、检查插图、表格、公式等位置是否恰当美观,图表序号是否统一连贯,校正图表的位置,注意图表的方位、向位的平正。
6、检查页码是否衔接,志文标目及页码与目录是否相符。
7、数字使用是否规范,数据和百分比、分数与总和是否相符。
8、名词术语(国名、地名、人名、机构名、会议名、文件名、计量单位、外文、注释、引文等)是否规范、前后统一无误。
9、检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合乎规定。
10、校对差错率(含标点符号)不得超过万分之三。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核对原稿,如发现原稿中有明显错误或疑问时,就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在征得该志主编或副主编的同意后,方能对原稿进行修正。
2、一部志书可以采用单人校对,也可以采用多人分工校对。采用多人分工校对时,每人分校部分(一校至四校)必须固定,并在校样首页上注明校次、校对者姓名、交接校稿时间,以示负责。
3、单人校对或多人分工校对后,该志主编或副主编应进行审校(统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校(统校)后,确认志书达到印刷标准,主编或副主编应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付梓印刷。
4、校对中应使用钢笔(红色墨水),忌用毛笔、圆珠笔、铅笔或其它彩色笔。校对时,书写字迹要工整端正,用字要符合规范,改正线路要清晰明了,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使用校对符号难以说明的地方可辅以简明文字加以说明。
5、校对人员在校对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原稿(包括图片、附件等),不得污损或散失。校对工作结束应将原稿完整地交予专人存档。
本校对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
一、校对的重要性及其职责
1、校对是志书出版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校对工作是志书编纂工作的继续,也是一个重要地把关环节。因此,校对人员必须具备严肃认真地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好志书质量关。
2、校对的职责,就是依据原稿逐一核对校样,消除排版过程中的错误和不妥之处,按照出版规格和要求,校正编排技术和版式施工上的问题。校对工作首先要保证不出政治性差错、原则性差错、数据差错和将使内容发生重大误解的错误。在保证版面美观和规范化上,校对者也承担一份责任。
3、校对原则上是要严格核对原稿,但发现原稿中有明显错误或疑问,也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编纂人员或作者校正。校对者要对所校的每一部志书(或部分)认真负责到底。
二、校对的程序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各专业志的校对过程,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志书均按四个校次(即一校、二校、三校、四校)、一次通读、最后对红的程序进行。
1、版面打出校样后,在厂内进行一次校对。厂内的这次校对工作,称为毛校,不列入志书四校程序。
2、经过毛校的清样,要进行四次校对,初次的清样校对称为初校(一校)、二次称为二校、三次称为三校、四次称为四校。每一次校对后,都须送回印刷厂改正版面上的错误,并再次打出清样送校。为了缩短出书周期,减少改版次数,可采用连校(交叉校对)的方法,有一、二连校和三、四连校两种方法:一、二连校就是完成初校(一校)后,不经改样,再由另外一人用不同颜色的笔连续再校一次(交叉校对是多人分校一部志书,两人初校后,不经改样,互相交换校稿,再用不同颜色的笔在对方校稿上再校一次),然后再送印刷厂进行改样。三、四连校方法与一、二连校方法相同。
3、通读时可采用一人默读、两人或更多人对读的方法进行。通读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要逐字、逐句、逐段进行,防止疏漏和出现空档,要注意版面四边与四角,避免改版时文字颠倒、脱落、串行等现象。通读时要特别注意异体字、简化字和外文字母。
4、对红是校对工作中最后一道工序,对整部志书的校对质量起着最后地把关作用。因此,在清样上要保证校样所改动的地方完全得到改正,要注意页码和脚注是否规范无误,改正的文字及其位置是否换对,增排的句段是否无误,表线是否串移,版口是否平齐,重制图版须仔细辨别是否已换成新制版。要仔细检查页码与目录中是否一致。
三、校对要求
1、改正校样中的错字、别字、倒字、横字及缺字,避免存在颠倒、多余或遗漏字句行段,以及接排、另行、字体、字号等差错。
2、改正标点符号和数据、公式中的差错。
3、检查版面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标题、表题、图题的字体、字号是否统一规范,有无偏斜现象,书眉是否规范准确,铅线粗细是否一致等。
4、检查表题、图题与志文是否一致,标题与目录是否一致,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次序与志文中所标号码是否一致,数据使用前后是否一致,图片说明文字与图片是否相符。
5、检查插图、表格、公式等位置是否恰当美观,图表序号是否统一连贯,校正图表的位置,注意图表的方位、向位的平正。
6、检查页码是否衔接,志文标目及页码与目录是否相符。
7、数字使用是否规范,数据和百分比、分数与总和是否相符。
8、名词术语(国名、地名、人名、机构名、会议名、文件名、计量单位、外文、注释、引文等)是否规范、前后统一无误。
9、检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合乎规定。
10、校对差错率(含标点符号)不得超过万分之三。
四、注意事项
1、严格核对原稿,如发现原稿中有明显错误或疑问时,就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在征得该志主编或副主编的同意后,方能对原稿进行修正。
2、一部志书可以采用单人校对,也可以采用多人分工校对。采用多人分工校对时,每人分校部分(一校至四校)必须固定,并在校样首页上注明校次、校对者姓名、交接校稿时间,以示负责。
3、单人校对或多人分工校对后,该志主编或副主编应进行审校(统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校(统校)后,确认志书达到印刷标准,主编或副主编应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付梓印刷。
4、校对中应使用钢笔(红色墨水),忌用毛笔、圆珠笔、铅笔或其它彩色笔。校对时,书写字迹要工整端正,用字要符合规范,改正线路要清晰明了,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使用校对符号难以说明的地方可辅以简明文字加以说明。
5、校对人员在校对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原稿(包括图片、附件等),不得污损或散失。校对工作结束应将原稿完整地交予专人存档。
本校对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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