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岁月更迭,沧桑巨变。
500多年前,欧洲航海家哥伦布在发现新大陆的同时,也发现了颇具争议的烟草。伴随着烟草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发展,吸烟与反吸烟的斗争也愈演愈烈,特别是在吸烟与健康问题引起社会重视之后,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法律、法规,对烟草发展加以控制。中国历史上的烟酒公卖、烟类专卖和地方烟草专卖,都是政府采取措施控制烟草发展的实例。从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条例》,到198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这两个重要事件的发生,标志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走上了依法治烟的轨道。
1985年,全区烟草行业生产卷烟17.12万箱,销售卷烟32.95万箱,实现利税10305万元。从1997年开始,区局(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制订了更加科学的发展计划,各项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1997年,全区生产卷烟25.79万箱,销售卷烟57.74万箱,实现利税53559万元。1985~1997年,三项指标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47%、4.79%和14.72%。2006年,全区生产卷烟30.50万箱,销售卷烟85.65万箱,商业企业实现利税141424万元。1997~2006年,三项指标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88%、4.48%和11.39%。①
一、明、清及民国时期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传播
1.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种植、加工及销售
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烟草传入中国。明末清初,内蒙古地区开始种植晒烟,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多为自产自用。民国时期,种植规模扩大,市场上有零星售卖。抗日战争时期,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种植的烤烟不多,大都运送到河北省张家口卷烟厂加工。
自种烟之始,吸烟便逐步流行开来,烟草加工业也应运而生。在机制卷烟输入前,内蒙古地区烟草制品主要有旱烟、水烟、鼻烟、嚼烟4种,其中以旱烟为主。这些烟大多数是在旱烟店附属的手工作坊中制作,加工方法简单,生产规模很小。民国34年(1945年)2月,日本人荻原圆藏在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开设荻原洋行,用日本松川的烟叶和朝鲜烟叶制造小包烟丝,产品由天益祥商行包销。是年8月,日本投降后,荻原圆藏将荻原洋行所有财产交给天益祥,并改荻原洋行为永昌烟草公司。10月初,经绥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侦查确认,永昌烟草公司全部资产系日本侵略者在华遗留资产,应没收归公。国民政府接管永昌烟草公司后,将其改名为绥远烟草厂(绥远企业公司绥远烟草工厂)。民国35年(1946年),绥远烟草工厂为扩大再生产,根据政府指令,从西安购买2台小型卷烟机(中国西安造500支/分)。12月,开始生产机制卷烟。至此,内蒙古地区第一家民族卷烟工业企业诞生。
需求和供给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总是形影不离。随着烟草吸食之风的盛行,烟草销售也在悄然展开。内蒙古地区的烟草销售始于清代,多由旅蒙商人贩卖至此。清康熙中期,山西、河北等内地商贩随军进入蒙古地区,牧区开始出现流动贸易的商贩,为部队运送军粮、军马等军供物资,同时以烟、茶、绸缎、布帛与沿途百姓交换马匹、皮张等物。
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销售的卷烟绝大部分来自区外。绥远省(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西部部分地区)、察哈尔省(今内蒙古、山西、河北的部分地区)销售的卷烟主要来自华成烟草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内蒙古东部地区则属英美烟(草)公司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销区。
2.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弛禁
数百年来,烟草集毁誉于一身。伴随着烟草的传播与消费,有关烟草弛禁的争讼始终不断。一方面是烟草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是反烟运动的一次次高涨,双方的斗争持续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早期的禁烟措施有寓禁于刑和寓禁于征。明思宗朱由检曾颁布禁烟令:凡私种者或售于人者,不论多寡,均斩首示众。且规定,对吸食烟草者予以严惩。清乾隆也曾颁布禁令:民间不许种烟,商贾不得贩卖,违者与通敌同罪。这些都是对烟草实行寓禁于刑政策的例证。寓禁于征则更为普遍。历史上,各朝代都对烟草实行过寓禁于征的政策,且课以重税,此一举而双得,既充实了国库,又控制其发展。明、清时期,在内蒙古地区征收的、与烟草有关的税种主要是常关税和厘金。民国时期,各地在烟草税收政策和制度方面均执行国民政府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很少单独制订税收政策。但由于内蒙古地区地域辽阔,绵延数千里,属于比较特殊的区域,东部地区分属东北各省管辖,其余地区则分属于热河(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辽宁、河北的部分地区)、察哈尔、绥远等省管辖,因此,各地在税收征管机构、征管办法和开征税种方面都不尽相同。加之当时国内军阀割据,内讧迭起,战乱不止,故而税收机构经常变动,各个税种的开征、停征与合并十分频繁。期间,在内蒙古地区发生的与烟草有关税种主要有:常关税、厘金、烟酒牌照税、烟酒公卖费、卷烟统税、国产烟酒类税、货物税和营业税等。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先后实行过烟类专卖制度和烟酒公卖制度。但无论烟类专卖制度,还是烟酒公卖制度,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烟草专卖制度,其本质仅仅是以税收为主要手段,用高额税收对烟草的发展加以控制。
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内蒙古地区烟草发展揭开了新的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蒙古地区卷烟产、供、销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在烟叶生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烤烟种植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等地,种植面积不大,产量少。后因质量较差,商品价值不高,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到20世纪50代后期已不再种植。196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业厅、轻工业厅、商业厅联合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烤烟种植规划》。是年,赤峰地区开始种植烤烟。1974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烤烟办公室,开始缓慢发展烤烟生产。1976年,赤峰地区开始种植白肋烟,后因卷烟生产企业对白肋烟需求减少,导致白肋烟销路不畅,种植面积逐步萎缩。1981年,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始种植香料烟,但一直未形成规模。
解放初期,因当时经济条件所限,全区农村、牧区主要消费山西的生烟、甘肃的水烟和地产的晒烟;卷烟在城市的消费也很少。“大跃进”(1958年)和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烟叶原料严重不足,全国卷烟减产,致使全区卷烟市场供应紧缺,卷烟消费受到进一步抑制,许多消费者无烟可吸,卷烟消费总量大幅度下降。从1963年开始,卷烟消费总量逐渐回升。1977年,全区卷烟消费总量突破20万箱(每箱50000支)。消费的主要品种除上海的“中华”、“牡丹”、“前门”、“凤凰”,天津的“恒大”、“大婴孩”,河南的“金钟”、“黄金叶”,张家口的“大境门”、“官厅”和东北的“大生产”等区外卷烟外,呼和浩特卷烟厂生产的“大青山”、“青城”、“钢花”等区产卷烟也十分畅销。1980~1984年,剔除价格因素,全区卷烟消费稳步上升,每年增长6%左右。滤嘴烟消费水平不高,比重很小,约占总消费量的3.75%,高档名牌卷烟持续紧缺。
纵观这一历史时期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发展,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1.地方烟草专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除东北地区和内蒙古地区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没有对烟草实行专卖政策。因此,对烟草实行地方专卖,是这一时期内蒙古地区烟草事业区别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个显著特点。
1951年1月,鉴于东北和内蒙古地区实行烟酒专卖制度取得的经验,党中央财政委员会决定,在东北地区和内蒙古地区继续实行烟、酒专卖制度。5月,党中央财政部颁布《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和《各级专卖事业公司组织规程》。1952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根据《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的规定,制定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有关烟草专卖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卷烟专卖实施办法》,共分6章58条,内容包括通则、制造、价格与销售、管理及查验、奖惩和附则等。1962年12月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酒专卖管理暂行办法》,共6章21条,对烟草生产、运输、销售、奖惩等作了详细规定。1963年9月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酒专卖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奖惩问题的补充规定》,就处罚权限、罚款额度等作出规定。
2.卷烟工业盲目、无序发展
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和平解放,归绥市人民政府接收绥远烟草工厂。1950年初,绥远烟草工厂改称绥远省实业公司归绥烟草厂,后又改为归绥烟草厂。是年4月,为避免财产损失,经上级批准,归绥烟草厂暂时停止生产卷烟,改为制造小包烟丝。当时制造的产品有“百灵庙”、“昭君”、“苏武”、“五原”、“青羊”等牌号卷烟和“长寿”牌小包烟丝。
1950~1956年,乌兰浩特市建有制烟厂。
1958年,在大办工业的热潮中,呼和浩特市宗教界喇嘛学教委会在主任依力登山、副主任丹增等人的倡议下,提出宗教界也要自力更生办工厂。遂在呼和浩特市旧城三贤庙巷4号租赁了召庙的100余间房屋,从关闭的归绥烟草厂内(呼和浩特市新城关帝庙街24号)搬迁卷烟机3台、切丝机2台、压梗机1台、磨刀机1台,自筹资金,兴办呼和浩特烟草厂。是年底,呼和浩特市政府划拨建厂资金,将喇嘛学教委会宗教人士自筹的、用于建设呼和浩特烟草厂的资金全部返还给了各召庙及宗教人士,并将烟草厂收归国有,改名为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草厂。
是年,地方国营包头市青山区卷烟厂兴建,购置了切丝机、卷烟机等生产设备,开始生产卷烟。1960年,地方国营包头市青山区卷烟厂进行了扩建改造工程,增置了除梗机、润叶机、切丝机、烘丝机、压梗机、卷烟机和包装机等设备。扩建后,改称为地方国营包头卷烟厂,主要生产“钢城”、“东河”、“翠林”、“白云”等牌号的卷烟产品。
1959年2月5日,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草厂正式投产。主要生产“大光明”、“鹿鸣”、“白菊”、“萱草”、“呼钢”、“山丹花”、“新绿”、“樱桃”等牌号卷烟和生烟丝。
同期,哲里木盟兴建开鲁卷烟厂,年生产能力9000余箱。锡林郭勒盟建成多伦卷烟厂。1963年春,开鲁、多伦卷烟厂先后关闭。
1963年7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轻工业部设立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试办烟草托拉斯①,对卷烟工业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当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4个卷烟厂,即地方国营包头卷烟厂、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草厂、开鲁卷烟厂和多伦卷烟厂。是年,根据轻工业部规定,地方国营包头卷烟厂更名为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包头卷烟厂,归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天津分公司管理。呼和浩特烟草厂停止卷烟生产,只生产生烟丝和小包烟丝,改称为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丝厂。
1964年5月,为了解决边远地区卷烟供应问题,平衡全区烟草工业布局,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经过研究,正式下达了年产卷烟5万箱、生产生烟丝25万公斤的呼和浩特卷烟厂扩建文件。呼和浩特市委对扩建烟厂特别重视,旋即抽调烟丝厂支部书记巴拉吉尼玛、厂长郑德发等干部,全力开展筹备工作。10月,成立了呼和浩特卷烟厂筹建处。1965年6月,新厂房在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81号破土动工,主要建筑材料由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调拨。1966年9月上旬,269台(套)设备安装就续,1966年10月1日,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丝厂、包头卷烟厂并入呼和浩特卷烟厂。
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撤销,卷烟工业企业再次下放给地方管理。
20世纪60~80年代中期,由于受到税收体制的影响,各地区仍然热衷于兴办卷烟厂,计划外卷烟厂再次增多,尤其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穷地区),通过各种办法将当地政府兴办的小型卷烟厂纳入国家计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当时有地方政府投资建立的卷烟企业两个:1981年,在兴安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筹备复建乌兰浩特制烟厂,定名为乌兰浩特市雪茄烟厂,1982年4月正式投产,年生产能力3万箱,生产“红城”、“关东”、“宝龙”、“金鹰”等牌号的雪茄卷烟。1982年6月,由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宁城县财政投资,筹建宁城卷烟厂,是年10月,竣工投产。厂区占地面积123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有综合式卷烟机7台、包装机3台、旋转式切丝机2台,接装机、条包机、真空回潮机、压梗机、抽梗机各1台,并自制润叶机、烘丝机、加香机等设备,年生产能力3万箱,有职工142人,全部资产270.8万元。生产并投放市场的卷烟有乙二级烤烟型“大明塔”、乙级混合型“老哈河”、“沙驼”、“华表”,以及二级雪茄型特制长支“辽中京”、细长支“卫城”等,产品主要销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部四盟、东北三省、河北省、山西省等地。
当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烟厂呈现出规模小、数量多、结构松散等特点,大多数卷烟厂是盲目投资上马,属低水平重复建设,结果造成整体效益不高,致使有的卷烟厂难以生存,被迫停产、转产或关闭。
三、行业组建,开创了内蒙古烟草发展的新局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各行各业都大力进行思想上、组织上、业务上的拨乱反正,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事业也因此而走上了健康发展得快车道。
1984年9月26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将全区烟草行业工商企业统一上划。当时,全区烟草行业底子薄、效益差,发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国营供销社纷纷解体,卷烟销售的主渠道受阻,加之卷烟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产品供大于求,因此,全区卷烟市场出现了卷烟流通秩序混乱、价格滑坡、销量下降,特别是区产卷烟的销售压力空前增大的局面,全区烟草工商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1997年,区局(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在国家局(总公司)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才观,坚持稳定发展的基本方针,切实抓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斗争,加强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开创了内蒙古烟草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进入21世纪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始终保持着持续、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系统外销售卷烟累计85.65万箱,与上年相比增长8.35%。其中,累计销售百牌号(含四、五类)卷烟83.64万箱,与上年相比增长11.54%,占卷烟系统外销量的97.65%;累计销售低档卷烟36.8万箱,占卷烟系统外销量的42.97%,完成国家局下达低档卷烟销售计划的105.16%。全年共收购烟叶23.86万担,已全部调出。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实现税利14.1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3.41%,其中实现利润10.51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0.37%。
回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宏观调控措施得力,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区局(公司)高度重视经济运行工作,围绕经济运行目标,遵循经济运行规律,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不断加强全区烟草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宏观指导。统一卷烟批发价格,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加大品牌培育与整合力度,提高品牌集中度,全区经营的卷烟规格由2005年初的396个整合为2006年底的191个,减少52%。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全区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呈现经营行为规范、卷烟销量稳定、效益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在实现税利和利润同比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平均费用率同比下降9.01%。各项经济指标均好于往年。
2.工商企业改革力度加大,现代流通水平显著提高
20世纪90年代,全区卷烟市场供大于求,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销售疲软,价格滑坡。为扭转经营形势,转被动为主动,全区烟草行业于90年代中后期开始着手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2002年,全面启动“三线互控、三层督查”的城市卷烟销售网络运行模式。2003年,对工商企业组织结构作出重大战略性调整。2004年,深化卷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规范卷烟市场准入制度,重组网络组织架构,调整网络规划布局,整合卷烟营销网络资源;运用信息化技术,重组营销业务流程,提升网络功能,使卷烟商流、物流、资金流得到优化,网络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区局(公司)和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工作职能按照国家局要求进一步转变,撤并了烟草技术中心和烟草边贸公司,取消了卷烟销售公司的法人资格,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工作,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充实客户经理队伍。2006年,推动全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开展订单供货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体制改革,调整烟叶管理体制模式,在全区卷烟商业企业实施了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改革工作。通过上述举措的实施,卷烟流通体制进一步理顺,名优卷烟的销量大幅度增长,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商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06年,全区商业企业平均毛利率19.66%,比上年同期增长1.51个百分点;系统外销售卷烟累计单箱销售收入10513.51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5.69%。
3.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诚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为稳定卷烟市场流通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全区烟草行业坚持依法加强专卖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违法行为。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联合,多次开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活动。2001年启动零售户的户籍化管理模式。2003年,在继续打击“私、假、非、超”卷烟的同时,突出卷烟打假专项斗争。2004年,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2005年,全面加强县级烟草专卖局建设,强化专卖管理职能,重点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卷烟假网络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打假和行政整治的双重优势,加大对不法分子的追刑力度。是年,共有43名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18人被劳教;2006年,又有26人被依法判刑,12人被劳教。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全区烟草行业良好的诚信形象和服务形象也日益凸显。
4.企业自律能力增强,整顿规范取得成效
2002年,部署和开展了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当年开展审计项目74项,审计面90%,审计金额近8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5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40多万元。2003年,以卷烟准运证到货确认检查为切入点,对卷烟物流、资金流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复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认真开展了对外担保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出对外担保金额3亿多元。2004年,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理财能力增强。全区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工作有序开展,加大了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力度,卷烟经营进一步规范,非主渠道流通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加大“两烟”生产(卷烟生产和烟叶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2006年,在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认真开展专卖管理监督自查和同级审计自查工作,加强了内部监管的工作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
5.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竞争能力逐步增强
全区烟草行业企业管理工作以财务管理为龙头,以信息化为手段,内固基础,外树形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2000年,区局(公司)卫星地面站B类站建成并开通。2002年,全区烟草行业共建成13个卫星地面站C类站,并安装了信息高速下载系统。至此,总投资1000多万元的全区烟草行业卫星通信网络全部建成,实现了区局(公司)与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物理连通,可以通过设备连接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2003年,烟草网络建设信息系统和电话订货信息系统通过验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系统项目正式启动。2004年,全区烟草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资5100多万元,用于信息化基础网络系统建设,公文远程传输、烟叶、专卖、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信息系统相继投入应用。2005年,全区烟草行业三大信息工程(基础网络建设工程、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和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信息化基础平台基本建成。依托全区卷烟营销网络系统,开发并运行价格管理子系统,实现了计算机辅助管理卷烟价格工作。到年末,全区共有电话订货客户68594户,占零售户总数的100%;电子结算网上划拨卷烟零售客户达24173户,占零售户总数的35%,其中,分公司中心市场电子结算零售客户13372户,占分公司中心市场零售户总数的69%。2006年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是年,区局(公司)委托咨询公司进行了“零售户满意度”专项调查,找出了全区烟草行业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反馈给各级营销部门,督促其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从历年调查情况看,零售户满意度逐年上升,行业凝聚力和竞争能力逐步增强。
6.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单位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2003年,加强对处级干部收入的统计管理,建立收入申报制度。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并对驻呼和浩特市烟草企业的营销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和资格考试,在全区烟草行业推广使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着手构建区局(公司)人力资源信息库。2004年,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人事队伍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提高了干部考核的准确性和工作质量。严格审核各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为商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2005年,开展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活动,重新核定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和从业人员编制,通过对机构和人员的调整优化,全区烟草行业减少外聘人员767人。组织开展初、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以及烟叶分级中、高级工的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是年,31名MBA学位班学员毕业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继续加大干部人事改革力度,先后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新进大学毕业生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退役士兵接收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计划外聘用员工管理办法》。以交流任职、岗位轮换和挂职锻炼为主要方式,建立并完善了全区烟草行业干部交流机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以加强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科学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使用工作。从1998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已经开办了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10期已定于2007年9月招生)、2期MBA课程班、1期MBA学位班、5期企业管理创新与发展战略培训班,有90%以上的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和旗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参加了区局(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有325名中青年干部参加了工商企业管理知识的系统学习。
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区烟草行业从1999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到志书下限共进行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2002年,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岗位培训,规范纪检监察纠风统计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督察制度,结合专卖专营工作实际,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信息员工作。2003年,结合全区烟草行业整顿规范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收到良好效果。2004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行业治理整顿,查处腐败案件,服务于中心工作。2005年,举办全国烟草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全区烟草行业职工文艺汇报演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工作和企业廉政制度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司务公开。2005~2006年,区局(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个维护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两个维护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对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查找群众反映问题的规律和趋势,履行廉政监督职责,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信访举报案件67件,纪律处分38人。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内蒙古烟草行业已经初具规模,各项工作生机勃勃、欣欣向荣。实践证明,内蒙古烟草行业所追求的不是瞬间的、短暂的成功,而是长久的、永恒的生机与活力。内蒙古烟草人正满怀信心,脚踏实地,迈向新的征程!
①注:2006年实现的利税仅为商业企业统计数,不包括卷烟工业企业数据。1985年和
1997年实现利税均含工业统计数据。
①托拉斯,是英文trust的音译,原意为托管财产所有权。此处是指一种垄断组织形式,即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或在生产上高度关联的企业,通过财产托管形成垄断,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③“两个维护”,指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概述
岁月更迭,沧桑巨变。
500多年前,欧洲航海家哥伦布在发现新大陆的同时,也发现了颇具争议的烟草。伴随着烟草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发展,吸烟与反吸烟的斗争也愈演愈烈,特别是在吸烟与健康问题引起社会重视之后,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法律、法规,对烟草发展加以控制。中国历史上的烟酒公卖、烟类专卖和地方烟草专卖,都是政府采取措施控制烟草发展的实例。从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条例》,到198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这两个重要事件的发生,标志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走上了依法治烟的轨道。
1985年,全区烟草行业生产卷烟17.12万箱,销售卷烟32.95万箱,实现利税10305万元。从1997年开始,区局(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制订了更加科学的发展计划,各项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1997年,全区生产卷烟25.79万箱,销售卷烟57.74万箱,实现利税53559万元。1985~1997年,三项指标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47%、4.79%和14.72%。2006年,全区生产卷烟30.50万箱,销售卷烟85.65万箱,商业企业实现利税141424万元。1997~2006年,三项指标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88%、4.48%和11.39%。①
一、明、清及民国时期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传播
1.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种植、加工及销售
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烟草传入中国。明末清初,内蒙古地区开始种植晒烟,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多为自产自用。民国时期,种植规模扩大,市场上有零星售卖。抗日战争时期,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种植的烤烟不多,大都运送到河北省张家口卷烟厂加工。
自种烟之始,吸烟便逐步流行开来,烟草加工业也应运而生。在机制卷烟输入前,内蒙古地区烟草制品主要有旱烟、水烟、鼻烟、嚼烟4种,其中以旱烟为主。这些烟大多数是在旱烟店附属的手工作坊中制作,加工方法简单,生产规模很小。民国34年(1945年)2月,日本人荻原圆藏在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开设荻原洋行,用日本松川的烟叶和朝鲜烟叶制造小包烟丝,产品由天益祥商行包销。是年8月,日本投降后,荻原圆藏将荻原洋行所有财产交给天益祥,并改荻原洋行为永昌烟草公司。10月初,经绥远省党政接收委员会侦查确认,永昌烟草公司全部资产系日本侵略者在华遗留资产,应没收归公。国民政府接管永昌烟草公司后,将其改名为绥远烟草厂(绥远企业公司绥远烟草工厂)。民国35年(1946年),绥远烟草工厂为扩大再生产,根据政府指令,从西安购买2台小型卷烟机(中国西安造500支/分)。12月,开始生产机制卷烟。至此,内蒙古地区第一家民族卷烟工业企业诞生。
需求和供给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总是形影不离。随着烟草吸食之风的盛行,烟草销售也在悄然展开。内蒙古地区的烟草销售始于清代,多由旅蒙商人贩卖至此。清康熙中期,山西、河北等内地商贩随军进入蒙古地区,牧区开始出现流动贸易的商贩,为部队运送军粮、军马等军供物资,同时以烟、茶、绸缎、布帛与沿途百姓交换马匹、皮张等物。
民国时期,内蒙古地区销售的卷烟绝大部分来自区外。绥远省(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西部部分地区)、察哈尔省(今内蒙古、山西、河北的部分地区)销售的卷烟主要来自华成烟草公司所属天津分公司;内蒙古东部地区则属英美烟(草)公司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销区。
2.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弛禁
数百年来,烟草集毁誉于一身。伴随着烟草的传播与消费,有关烟草弛禁的争讼始终不断。一方面是烟草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是反烟运动的一次次高涨,双方的斗争持续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早期的禁烟措施有寓禁于刑和寓禁于征。明思宗朱由检曾颁布禁烟令:凡私种者或售于人者,不论多寡,均斩首示众。且规定,对吸食烟草者予以严惩。清乾隆也曾颁布禁令:民间不许种烟,商贾不得贩卖,违者与通敌同罪。这些都是对烟草实行寓禁于刑政策的例证。寓禁于征则更为普遍。历史上,各朝代都对烟草实行过寓禁于征的政策,且课以重税,此一举而双得,既充实了国库,又控制其发展。明、清时期,在内蒙古地区征收的、与烟草有关的税种主要是常关税和厘金。民国时期,各地在烟草税收政策和制度方面均执行国民政府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很少单独制订税收政策。但由于内蒙古地区地域辽阔,绵延数千里,属于比较特殊的区域,东部地区分属东北各省管辖,其余地区则分属于热河(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辽宁、河北的部分地区)、察哈尔、绥远等省管辖,因此,各地在税收征管机构、征管办法和开征税种方面都不尽相同。加之当时国内军阀割据,内讧迭起,战乱不止,故而税收机构经常变动,各个税种的开征、停征与合并十分频繁。期间,在内蒙古地区发生的与烟草有关税种主要有:常关税、厘金、烟酒牌照税、烟酒公卖费、卷烟统税、国产烟酒类税、货物税和营业税等。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先后实行过烟类专卖制度和烟酒公卖制度。但无论烟类专卖制度,还是烟酒公卖制度,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烟草专卖制度,其本质仅仅是以税收为主要手段,用高额税收对烟草的发展加以控制。
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内蒙古地区烟草发展揭开了新的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蒙古地区卷烟产、供、销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在烟叶生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烤烟种植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等地,种植面积不大,产量少。后因质量较差,商品价值不高,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到20世纪50代后期已不再种植。196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农业厅、轻工业厅、商业厅联合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烤烟种植规划》。是年,赤峰地区开始种植烤烟。1974年5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烤烟办公室,开始缓慢发展烤烟生产。1976年,赤峰地区开始种植白肋烟,后因卷烟生产企业对白肋烟需求减少,导致白肋烟销路不畅,种植面积逐步萎缩。1981年,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始种植香料烟,但一直未形成规模。
解放初期,因当时经济条件所限,全区农村、牧区主要消费山西的生烟、甘肃的水烟和地产的晒烟;卷烟在城市的消费也很少。“大跃进”(1958年)和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烟叶原料严重不足,全国卷烟减产,致使全区卷烟市场供应紧缺,卷烟消费受到进一步抑制,许多消费者无烟可吸,卷烟消费总量大幅度下降。从1963年开始,卷烟消费总量逐渐回升。1977年,全区卷烟消费总量突破20万箱(每箱50000支)。消费的主要品种除上海的“中华”、“牡丹”、“前门”、“凤凰”,天津的“恒大”、“大婴孩”,河南的“金钟”、“黄金叶”,张家口的“大境门”、“官厅”和东北的“大生产”等区外卷烟外,呼和浩特卷烟厂生产的“大青山”、“青城”、“钢花”等区产卷烟也十分畅销。1980~1984年,剔除价格因素,全区卷烟消费稳步上升,每年增长6%左右。滤嘴烟消费水平不高,比重很小,约占总消费量的3.75%,高档名牌卷烟持续紧缺。
纵观这一历史时期烟草在内蒙古地区的发展,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1.地方烟草专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除东北地区和内蒙古地区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没有对烟草实行专卖政策。因此,对烟草实行地方专卖,是这一时期内蒙古地区烟草事业区别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个显著特点。
1951年1月,鉴于东北和内蒙古地区实行烟酒专卖制度取得的经验,党中央财政委员会决定,在东北地区和内蒙古地区继续实行烟、酒专卖制度。5月,党中央财政部颁布《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和《各级专卖事业公司组织规程》。1952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根据《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的规定,制定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有关烟草专卖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卷烟专卖实施办法》,共分6章58条,内容包括通则、制造、价格与销售、管理及查验、奖惩和附则等。1962年12月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酒专卖管理暂行办法》,共6章21条,对烟草生产、运输、销售、奖惩等作了详细规定。1963年9月3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委员会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酒专卖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奖惩问题的补充规定》,就处罚权限、罚款额度等作出规定。
2.卷烟工业盲目、无序发展
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和平解放,归绥市人民政府接收绥远烟草工厂。1950年初,绥远烟草工厂改称绥远省实业公司归绥烟草厂,后又改为归绥烟草厂。是年4月,为避免财产损失,经上级批准,归绥烟草厂暂时停止生产卷烟,改为制造小包烟丝。当时制造的产品有“百灵庙”、“昭君”、“苏武”、“五原”、“青羊”等牌号卷烟和“长寿”牌小包烟丝。
1950~1956年,乌兰浩特市建有制烟厂。
1958年,在大办工业的热潮中,呼和浩特市宗教界喇嘛学教委会在主任依力登山、副主任丹增等人的倡议下,提出宗教界也要自力更生办工厂。遂在呼和浩特市旧城三贤庙巷4号租赁了召庙的100余间房屋,从关闭的归绥烟草厂内(呼和浩特市新城关帝庙街24号)搬迁卷烟机3台、切丝机2台、压梗机1台、磨刀机1台,自筹资金,兴办呼和浩特烟草厂。是年底,呼和浩特市政府划拨建厂资金,将喇嘛学教委会宗教人士自筹的、用于建设呼和浩特烟草厂的资金全部返还给了各召庙及宗教人士,并将烟草厂收归国有,改名为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草厂。
是年,地方国营包头市青山区卷烟厂兴建,购置了切丝机、卷烟机等生产设备,开始生产卷烟。1960年,地方国营包头市青山区卷烟厂进行了扩建改造工程,增置了除梗机、润叶机、切丝机、烘丝机、压梗机、卷烟机和包装机等设备。扩建后,改称为地方国营包头卷烟厂,主要生产“钢城”、“东河”、“翠林”、“白云”等牌号的卷烟产品。
1959年2月5日,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草厂正式投产。主要生产“大光明”、“鹿鸣”、“白菊”、“萱草”、“呼钢”、“山丹花”、“新绿”、“樱桃”等牌号卷烟和生烟丝。
同期,哲里木盟兴建开鲁卷烟厂,年生产能力9000余箱。锡林郭勒盟建成多伦卷烟厂。1963年春,开鲁、多伦卷烟厂先后关闭。
1963年7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轻工业部设立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试办烟草托拉斯①,对卷烟工业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产、供合一的管理体制。当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4个卷烟厂,即地方国营包头卷烟厂、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草厂、开鲁卷烟厂和多伦卷烟厂。是年,根据轻工业部规定,地方国营包头卷烟厂更名为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包头卷烟厂,归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天津分公司管理。呼和浩特烟草厂停止卷烟生产,只生产生烟丝和小包烟丝,改称为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丝厂。
1964年5月,为了解决边远地区卷烟供应问题,平衡全区烟草工业布局,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经过研究,正式下达了年产卷烟5万箱、生产生烟丝25万公斤的呼和浩特卷烟厂扩建文件。呼和浩特市委对扩建烟厂特别重视,旋即抽调烟丝厂支部书记巴拉吉尼玛、厂长郑德发等干部,全力开展筹备工作。10月,成立了呼和浩特卷烟厂筹建处。1965年6月,新厂房在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81号破土动工,主要建筑材料由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调拨。1966年9月上旬,269台(套)设备安装就续,1966年10月1日,地方国营呼和浩特烟丝厂、包头卷烟厂并入呼和浩特卷烟厂。
1969年,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撤销,卷烟工业企业再次下放给地方管理。
20世纪60~80年代中期,由于受到税收体制的影响,各地区仍然热衷于兴办卷烟厂,计划外卷烟厂再次增多,尤其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穷地区),通过各种办法将当地政府兴办的小型卷烟厂纳入国家计划。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当时有地方政府投资建立的卷烟企业两个:1981年,在兴安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筹备复建乌兰浩特制烟厂,定名为乌兰浩特市雪茄烟厂,1982年4月正式投产,年生产能力3万箱,生产“红城”、“关东”、“宝龙”、“金鹰”等牌号的雪茄卷烟。1982年6月,由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宁城县财政投资,筹建宁城卷烟厂,是年10月,竣工投产。厂区占地面积123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有综合式卷烟机7台、包装机3台、旋转式切丝机2台,接装机、条包机、真空回潮机、压梗机、抽梗机各1台,并自制润叶机、烘丝机、加香机等设备,年生产能力3万箱,有职工142人,全部资产270.8万元。生产并投放市场的卷烟有乙二级烤烟型“大明塔”、乙级混合型“老哈河”、“沙驼”、“华表”,以及二级雪茄型特制长支“辽中京”、细长支“卫城”等,产品主要销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部四盟、东北三省、河北省、山西省等地。
当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烟厂呈现出规模小、数量多、结构松散等特点,大多数卷烟厂是盲目投资上马,属低水平重复建设,结果造成整体效益不高,致使有的卷烟厂难以生存,被迫停产、转产或关闭。
三、行业组建,开创了内蒙古烟草发展的新局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各行各业都大力进行思想上、组织上、业务上的拨乱反正,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事业也因此而走上了健康发展得快车道。
1984年9月26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将全区烟草行业工商企业统一上划。当时,全区烟草行业底子薄、效益差,发展缓慢。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国营供销社纷纷解体,卷烟销售的主渠道受阻,加之卷烟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产品供大于求,因此,全区卷烟市场出现了卷烟流通秩序混乱、价格滑坡、销量下降,特别是区产卷烟的销售压力空前增大的局面,全区烟草工商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1997年,区局(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在国家局(总公司)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才观,坚持稳定发展的基本方针,切实抓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斗争,加强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开创了内蒙古烟草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进入21世纪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始终保持着持续、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系统外销售卷烟累计85.65万箱,与上年相比增长8.35%。其中,累计销售百牌号(含四、五类)卷烟83.64万箱,与上年相比增长11.54%,占卷烟系统外销量的97.65%;累计销售低档卷烟36.8万箱,占卷烟系统外销量的42.97%,完成国家局下达低档卷烟销售计划的105.16%。全年共收购烟叶23.86万担,已全部调出。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实现税利14.1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3.41%,其中实现利润10.51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0.37%。
回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宏观调控措施得力,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区局(公司)高度重视经济运行工作,围绕经济运行目标,遵循经济运行规律,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不断加强全区烟草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宏观指导。统一卷烟批发价格,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加大品牌培育与整合力度,提高品牌集中度,全区经营的卷烟规格由2005年初的396个整合为2006年底的191个,减少52%。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全区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呈现经营行为规范、卷烟销量稳定、效益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在实现税利和利润同比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平均费用率同比下降9.01%。各项经济指标均好于往年。
2.工商企业改革力度加大,现代流通水平显著提高
20世纪90年代,全区卷烟市场供大于求,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销售疲软,价格滑坡。为扭转经营形势,转被动为主动,全区烟草行业于90年代中后期开始着手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2002年,全面启动“三线互控、三层督查”的城市卷烟销售网络运行模式。2003年,对工商企业组织结构作出重大战略性调整。2004年,深化卷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规范卷烟市场准入制度,重组网络组织架构,调整网络规划布局,整合卷烟营销网络资源;运用信息化技术,重组营销业务流程,提升网络功能,使卷烟商流、物流、资金流得到优化,网络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2005年,区局(公司)和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工作职能按照国家局要求进一步转变,撤并了烟草技术中心和烟草边贸公司,取消了卷烟销售公司的法人资格,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工作,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充实客户经理队伍。2006年,推动全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开展订单供货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体制改革,调整烟叶管理体制模式,在全区卷烟商业企业实施了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改革工作。通过上述举措的实施,卷烟流通体制进一步理顺,名优卷烟的销量大幅度增长,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商业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06年,全区商业企业平均毛利率19.66%,比上年同期增长1.51个百分点;系统外销售卷烟累计单箱销售收入10513.51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5.69%。
3.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诚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为稳定卷烟市场流通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全区烟草行业坚持依法加强专卖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违法行为。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联合,多次开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活动。2001年启动零售户的户籍化管理模式。2003年,在继续打击“私、假、非、超”卷烟的同时,突出卷烟打假专项斗争。2004年,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2005年,全面加强县级烟草专卖局建设,强化专卖管理职能,重点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卷烟假网络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打假和行政整治的双重优势,加大对不法分子的追刑力度。是年,共有43名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18人被劳教;2006年,又有26人被依法判刑,12人被劳教。各级烟草专卖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全区烟草行业良好的诚信形象和服务形象也日益凸显。
4.企业自律能力增强,整顿规范取得成效
2002年,部署和开展了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当年开展审计项目74项,审计面90%,审计金额近8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5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40多万元。2003年,以卷烟准运证到货确认检查为切入点,对卷烟物流、资金流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复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认真开展了对外担保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出对外担保金额3亿多元。2004年,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深入推进,各单位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理财能力增强。全区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工作有序开展,加大了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力度,卷烟经营进一步规范,非主渠道流通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加大“两烟”生产(卷烟生产和烟叶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2006年,在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认真开展专卖管理监督自查和同级审计自查工作,加强了内部监管的工作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
5.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竞争能力逐步增强
全区烟草行业企业管理工作以财务管理为龙头,以信息化为手段,内固基础,外树形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2000年,区局(公司)卫星地面站B类站建成并开通。2002年,全区烟草行业共建成13个卫星地面站C类站,并安装了信息高速下载系统。至此,总投资1000多万元的全区烟草行业卫星通信网络全部建成,实现了区局(公司)与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物理连通,可以通过设备连接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2003年,烟草网络建设信息系统和电话订货信息系统通过验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系统项目正式启动。2004年,全区烟草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资5100多万元,用于信息化基础网络系统建设,公文远程传输、烟叶、专卖、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信息系统相继投入应用。2005年,全区烟草行业三大信息工程(基础网络建设工程、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和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信息化基础平台基本建成。依托全区卷烟营销网络系统,开发并运行价格管理子系统,实现了计算机辅助管理卷烟价格工作。到年末,全区共有电话订货客户68594户,占零售户总数的100%;电子结算网上划拨卷烟零售客户达24173户,占零售户总数的35%,其中,分公司中心市场电子结算零售客户13372户,占分公司中心市场零售户总数的69%。2006年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是年,区局(公司)委托咨询公司进行了“零售户满意度”专项调查,找出了全区烟草行业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反馈给各级营销部门,督促其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从历年调查情况看,零售户满意度逐年上升,行业凝聚力和竞争能力逐步增强。
6.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单位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2003年,加强对处级干部收入的统计管理,建立收入申报制度。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并对驻呼和浩特市烟草企业的营销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和资格考试,在全区烟草行业推广使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着手构建区局(公司)人力资源信息库。2004年,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人事队伍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提高了干部考核的准确性和工作质量。严格审核各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为商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2005年,开展争创“四好”领导班子活动,重新核定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和从业人员编制,通过对机构和人员的调整优化,全区烟草行业减少外聘人员767人。组织开展初、中级卷烟商品营销员以及烟叶分级中、高级工的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是年,31名MBA学位班学员毕业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继续加大干部人事改革力度,先后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新进大学毕业生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退役士兵接收及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烟草行业计划外聘用员工管理办法》。以交流任职、岗位轮换和挂职锻炼为主要方式,建立并完善了全区烟草行业干部交流机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以加强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科学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使用工作。从1998年到2007年的十年间,已经开办了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10期已定于2007年9月招生)、2期MBA课程班、1期MBA学位班、5期企业管理创新与发展战略培训班,有90%以上的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和旗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参加了区局(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有325名中青年干部参加了工商企业管理知识的系统学习。
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区烟草行业从1999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到志书下限共进行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2002年,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技能岗位培训,规范纪检监察纠风统计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督察制度,结合专卖专营工作实际,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信息员工作。2003年,结合全区烟草行业整顿规范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收到良好效果。2004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行业治理整顿,查处腐败案件,服务于中心工作。2005年,举办全国烟草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全区烟草行业职工文艺汇报演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工作和企业廉政制度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司务公开。2005~2006年,区局(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个维护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两个维护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对纪检监察信访和案件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查找群众反映问题的规律和趋势,履行廉政监督职责,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6年,全区烟草行业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信访举报案件67件,纪律处分38人。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内蒙古烟草行业已经初具规模,各项工作生机勃勃、欣欣向荣。实践证明,内蒙古烟草行业所追求的不是瞬间的、短暂的成功,而是长久的、永恒的生机与活力。内蒙古烟草人正满怀信心,脚踏实地,迈向新的征程!
①注:2006年实现的利税仅为商业企业统计数,不包括卷烟工业企业数据。1985年和
1997年实现利税均含工业统计数据。
①托拉斯,是英文trust的音译,原意为托管财产所有权。此处是指一种垄断组织形式,即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或在生产上高度关联的企业,通过财产托管形成垄断,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③“两个维护”,指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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