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中国的文物档案大省之一,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的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特别是蒙古文档案,具有十分显著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内蒙古地区的档案工作源远流长,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蒙古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留下了许许多多遗迹,形成、积累了卷帙浩繁的档案文献资料。
一
1930~1931年,前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和甘肃省金塔县境内出土西汉、东汉时期的简牍档案10000余支。1974年7月,仍在现额济纳旗汉代遗址中,又出土汉简19000余支,大部分是汉代边塞地区官府文书。令人惊喜的是,在遗址中还发掘出一个专门收藏档案的库房。库房约6平方米,在室内发现近900支木简,从中整理出从王莽天凤年(公元14年)到东汉建武初年(公元25年)的各种簿籍40余册,大都完好无损。这表明汉代内蒙古地区已建立起文书档案工作。此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考古部门亦在居延汉代遗址中,陆续出土汉简档案500余支。
在历史上,北方的契丹族和女真族曾先后建立了辽、金政权。辽政权存在200多年,档案工作只是初具规模。女真族建立金政权,公元1125年灭辽。金王朝的各项典章制度,都是在“循辽、宋之旧”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金王朝在党中央各部门中,普遍设立了收贮文书档案的机构——架阁库。架阁库是档案的保管场所,也是各级国家机关保管现行档案的专职机构。并配备管勾(架阁库的主管首领官)管理档案。在总揽全国政务的尚书省下属的六部中设有三个架阁库,即吏兵两部架阁库,户礼两部架阁库和刑工两部架阁库,各库都设有管勾负责保管档案。同时,在枢密院、御史台、三司等重要部门中,也都设有架阁库和档案管理人员。金王朝对档案人员的选用要求较高,要求架阁库管勾必须通晓女真文、契丹文和汉文,至少也要通晓女真文和汉文。
蒙古民族在文字产生之前,用自己独特的方法进行记事,垒敖包即是其中之一。此外,蒙古族还有口传历史的传统。口传内容包括蒙古族的世代系谱,首领和英雄人物的生平事迹等。
1206年,蒙古孛儿只斤部的贵族铁木真顺应历史潮流,在长期的征战中,逐步壮大了自己的势力,先后击败了蒙古高原上的其他部落,统一了蒙古,建立了蒙古国家,在斡难河畔作了蒙古大汗,称成吉思汗。蒙古汗国的建立,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繁荣,口传历史和古老的记事方法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交流与交际的需要。社会生活已经为文字的产生提出要求和可能。
早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的过程中,1204年征服乃蛮部,掳获了精通畏兀儿文掌印官塔塔统阿。塔塔统阿遵照铁木真的意旨,用畏兀儿文字记录蒙古语,这就是畏兀儿体蒙古文,也称回鹘体蒙古文。蒙古汗国建立后,官方用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写诏命文字,并令塔塔统阿教太子、诸王及贵族青年识字。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年)即位后,命吐蕃萨斯迦地方的喇嘛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1269年,八思巴参照藏文字创造出一种方体竖行的新拼音文字。由于字形相对复杂,书写不如畏兀儿体蒙古文方便,随着元朝党中央统治的衰弱,八思巴字使用的越来越少。而畏兀儿体蒙古字却在实践中改革和完善,流传至今,并且形成了大量的文献资料。
蒙古人视档案为神物,非常重视对其收藏。起初是把档案放置在蒙古包内的神位上。随着档案数量的增多,就将档案收藏在专制的毡包内。成吉思汗时期,是用骆驼皮或牛皮缝制档案包,其内放置一些冰片或香料,起到驱虫防霉的作用。成吉思汗八白室之一的尚盖·额日隔·查干斡尔朵,就是专藏档案文件的蒙古包。
元朝沿袭了宋、金架阁库制度,专门保管办理完毕并经监察机关检查照磨过的文案。元朝在最高政务机关中书省份别设有架阁库、蒙古架阁库和回回架阁库,并配置有管勾和典史,“掌管藏省府籍帐案牍”。此外,在枢密院、御史台、通政院等部门都设有架阁库,在地方机关中也设有架阁库和档案管理人员。由于历史久远,战乱频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保存的元朝档案十分稀少。现藏于俄罗斯彼得堡博物馆的“也松哥石”和1289年元朝伊利罕国阿鲁浑汗致法兰西国国王菲力普的信,记载元朝同法兰西国“合兵共战”的约定全文等原件现存法国博物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仅有这样的7件复制件。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黑城(蒙古语哈拉浩特),为西夏黑水城和元代亦集乃路遗址。自上世纪初俄国人科兹洛夫在此盗走大量文书和文物后,便蜚声于海内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物考古工作者曾多次到黑城进行发掘,获得文书甚多。特别是1983年9月和1984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考古队两次在黑城子发掘,获得元代文书2000余件,大部分是汉文,其中有一部分是畏兀儿体蒙古文和少量的八思巴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收藏的两件元朝文书档案,就是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考古队在黑城遗址发掘出土文物档案中挑选出来的。元档为竹纸文件,以楷、行体毛笔书写,字迹清晰,虽有残缺,载文也不完整,仍不失大致原貌,为研究元代和北元时期的历史及古代公文制度,提供了真实可靠的资料。
明朝档案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只有明廷敇命一册。该件收藏于呼和浩特市档案馆,是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明廷封喇嘛锁南奔为通慧禅师的敇命。明政府为褒奖锁南奔阐扬梵教(即佛教)之功而赐此荣称。该件档案系绢质、汉藏文合璧。
清朝建立后,漠南蒙古6部49旗与清王朝相始终。清朝统治者在内蒙古推行蒙旗制度,形成了满蒙联合统治内蒙古的局面。从乾隆朝开始,为加强对蒙古各部的统治,在内蒙古地区相继设立了绥远城将军、呼伦贝尔副都统、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清末,随着放垦蒙旗土地,又产生了相当数量的道、府、州、县、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十分丰富,共有20家综合档案馆收藏清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1644~1911年)的清代档案47个全宗75000余卷册。这些档案有蒙古族札萨克的档册、清廷诏书、敇命、册封、度牒、王公世袭家谱、将军和都统的告示、旅蒙商、喇嘛教经卷等,由满、蒙、汉等多种文字形成。
清政府为了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于崇德元年(1636年)设立蒙古衙门,专门管理蒙古事务。崇德三年(1638年)改为理藩院。内蒙古各地相继建立起札萨克衙门,受理藩院直接统辖。理藩院还定期指定数旗集会商讨重大事务,形成了会盟制度。清代内蒙古共有49个札萨克旗,分属6个盟。盟旗制度延续到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在长期活动中,形成了大量的以蒙古文为主,少量有满文、汉文书写的档案。主要内容有机构政务、军事军需、民政司法、民族宗教、财政经济、文教卫生等。
清末,清政府改变对蒙的封禁政策,在内蒙古推行“新政”,移民实边,放垦蒙地。民国政府继续开垦,直至1937年结束,历时37年,垦荒20多万顷。收藏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较为完整的内蒙古西部垦务档案是研究这一历史事件最珍贵的史料。该全宗档案有536卷,24853件。
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综合档案馆保存的清代档案中有许多是满文和蒙古文合璧,亦有满、蒙古、汉三种文字合璧,还有满、蒙古、汉、藏、维五种文字合璧的档案。
清代的档案管理体制比较严密和健全。雍正七年(1729年),吏部大堂失火,大量档案被焚烧。鉴于此,建立了档案文件的副本制度,建立副本制度打破书吏把持文档的局面,有利于政务利用档案。这项档案管理制度在蒙古地区得到了普遍的推行。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综合档案馆保管的清代档案可以看出,清代在整理档案上普遍实行一案一卷制度,按照文种、时序或问题分类整理。尤其是清代档案的汇抄制度表现得十分突出。汇抄是清代档案管理中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这种经过汇抄而形成的材料,是编年体档册才是档案,又称“清档”。
辛亥革命的炮火,使清王朝寿终正寝,从此结束了中国历史上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1912年,孙中山领导建立的中华民国政权,被北洋军阀篡夺,中国进入了军阀统治时期。北洋政府承袭了清政府对蒙怀柔和分割的统治政策。1928年,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将内蒙古分割成7个行省。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沿用了清朝的盟旗制度,党中央政府设立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办理蒙藏行政事务,基本上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蒙古王公制度和封建特权制度。民国初年,将旗札萨克衙门改为旗公署,1930年,又将旗公署改为旗政府。盟旗衙门的名称做了改变,但盟旗建制及其职能均未改变。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41个综合档案馆共保存民国档案206个全宗,133000余卷。档案形成时间为1912~1949年。这一时期的档案主要有绥远省政府档案、司法机关档案、垦务、党务、警务、社会团体及企事业档案,各县旗行政机构档案。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内蒙古东部地区,建立了专管该地区的伪满兴安政权。由于日本在投降前夕有计划地销毁罪证,使伪满兴安政权的档案存世无几,极不完整。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保存的伪满兴安政权档案,绝大部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苏联对日本宣战解放中国东北时缴获的。苏军占领东北后,这批档案作为战利品带回苏联,苏方曾对此进行了简单整理。1956年9月,苏联政府曾将大批历史档案交还中国,这批档案即为其中一部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档案馆收藏的伪满兴安政权档案共13个全宗,1997卷。伪满兴安政权档案虽然数量有限,但仍较为详细地揭示了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部的史实。内容有伪警、宪、特等机关镇压抗日活动,对占领区人民实行残酷统治,在经济上疯狂掠夺各种资源,在文化上对人民推行奴化教育的记载。特别是有部分中共、抗联文件的翻译件、传单、标语等,是研究抗联史的重要文献。
“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又侵占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西部的大部分地区,伪蒙疆政权是日本帝国主义扶植下的又一个傀儡政权。伪蒙疆政权档案形成于1936~1945年,语种有日文、汉文、蒙古文,现存14个全宗,2218卷。藏于呼和浩特市档案馆的伪“厚和特别市”公署全宗档案,比较系统和完整,是研究内蒙古中西部沦陷期间呼和浩特地区历史的重要史料。
“五·四”运动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一些蒙汉各族青年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建立党的地方组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收藏有1925年10月,中共第二次党中央扩大执委会议通过的《蒙古问题议决案》,是党对蒙古问题的最早文献。抗战期间,内蒙古中部有晋察绥边区委员会、绥察办事处、绥察行政公署、塞北区行政公署、绥蒙区政府等抗日民主政权。在国共合作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大青山抗日游击队与傅作义的军队相互配合,打击日寇,取得了内蒙古西部抗日的伟大胜利。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收藏有1936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坚决支持傅作义将军领导绥远抗战的《关于绥远抗战的通电》等文献。抗战胜利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选择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1947年5月1日,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在长达20多年的革命岁月中,各级党组织、军政机关形成了大量的革命历史档案,但由于残酷的斗争环境,至今保留下来的不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分别有51个综合档案馆,收藏有革命历史档案8169卷,近100000件。这一时期的档案主要反映了内蒙古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党、建政、建立蒙汉游击根据地,发展民族武装、统一战线、抗日剿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开展民主革命、土地革命、发展生产、建立巩固的革命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以及“独贵龙运动”、“三·二六事变”、“九·一九”起义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是研究内蒙古革命史的珍贵文献。
国民政府成立后,各级机关随之建立了自己的文书工作。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文书和文书工作的条令和办法,程度不同地指导了内蒙古地区的档案工作。
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中接管敌伪档案,规模较大的一次是晋察冀边区对“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档案的接管。为集中接收伪德王府的档案,组织了整理(包括收集)、编译、保管三科,工作人员最多时达20余人。
内蒙古的历史档案曾经历被劫、被烧、被埋等等的惨运,得以幸存者数量十分有限,尽管如此,这些得以幸存的档案仍能反映300多年间内蒙古地区乃至中国的诸多重大事件和历史变迁,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民族、风俗、宗教、军事、外事等方面,具有着长远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
内蒙古档案事业初创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接收、集中、保管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组建档案工作机构;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培训档案专业干部。把一个分散的各自管理的档案工作建设成为国家规模的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体系。
1949年9月19日,以董其武为首的国民党绥远省军政人员和各族各界代表在包头市举行和平起义;1949年9月23日,达理札雅以阿拉善旗札萨克的名义也宣布和平起义。由于内蒙古西部得到和平解放,档案避免了战争的损坏,所以,这些旧政权的档案较为顺利地交到了人民手中。
1949年10月25日,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次会议决定组织以陈云副总理为主任的政务院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与处理有关国民党政府党中央各机关人员、档案、图书、财产、物资等接收事宜。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有关部门着手接收了旧政权的档案。旧政权时期的档案包括国民党统治时期内蒙古地区所有党政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遗存下来的札萨克衙门、内蒙古中西部沦陷区政权机关的历史档案,官僚资本的企事业单位档案,学校的档案,外国在内蒙古设立侵略机构的档案等。
195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在北京召开党中央机关档案工作座谈会,原则决定了党、政、军三大系统保管文件的分工和建立集中的档案室及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方法。195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分别召开了全国秘书长和秘书处长会议。会议讨论了加强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问题,通过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和《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1954年2月25日,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秘书处制订了《蒙绥分局机关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提出了“统一办法、分别立卷、定期归档、集中保管”的档案工作原则,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机关试行。
1954年12月l~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北京召开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档案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具体方法。规定档案工作的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机关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利机关工作,反对分散保存。这一基本原则全面概括了档案工作的目的、方法和根本要求,对全国的档案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55年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批准了《暂行条例》,并指示各省、自治区和市级党的机关照此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积极贯彻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了内蒙古党的机关的档案工作,也使自治区的档案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
195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和人民政府设置了专门的档案机构——档案科,配备了档案专业干部。195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秘书工作会议,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档案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初步意见。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档案室制订《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后,1953年2月,绥远省人民政府制发了《绥远省人民政府档案管理试行办法》。1954年3月5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和绥远省联合发布布告,撤销绥远省建制,实现内蒙古、绥远合并。195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原来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和绥远省份别制订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发了《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指导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初期,由于政权建设刚刚开始,对如何建立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缺乏经验。当时,自治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十分薄弱,突出的问题是: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分散、混乱,档案的整理方法不科学、不统一;而且有随意销毁档案的现象。特别是缺乏能够熟练开展工作的档案专业干部。鉴于此,为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在五十年代初期,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大多建立了档案工作的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档案干部。到1956年,区直机关档案干部已有30人。为适应工作需要,自治区党政领导机关举办训练班,培养各族专兼职档案干部。同时,选送优秀的档案工作人员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各盟市、旗县也举办一些短期训练班、学习班、讲座或报告会,使档案干部尽快地熟悉了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档案工作的开展。
内蒙古档案事业全面建设阶段
在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全国档案事业也进行了有计划的、全面的建设。1954年11月,国家档案局成立,这是国家加强档案工作领导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标志着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建设国家档案事业的开端。
1956年1月,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强调指出:“为了实现向科学进军的计划,我们必须为发展科学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在这里,具有首要意义的是要使科学家得到必要的图书、档案资料、技术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的工作。”这就给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1956年3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同年4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这个《决定》,4月11日《人民日报》还为此发表了《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社论。这个《决定》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事业的基础。当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档案工作经过几年的初步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档案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决定》公布后,自治区结合自治区成立以来档案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首先是成立档案管理机构。1956年,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委办公厅设档案处,负责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档案资料的保管利用,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工作。接着,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党委和人委也相继设置档案机构。到1957年,自治区直属的73个机关中,有41个设置了档案科、室,配备档案干部107人,其中专职档案干部78人;自治区12个盟市中有11个成立了档案科或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干部21人;77个旗县中有63个设立了档案室,配备档案干部82名,其中专职档案干部75人。1958年,受到“大跃进”的影响,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室迅速建立起来。1959年,区直机关档案室85个,盟市直属机关档案室381个,旗县直属机关档案室1253个,人民公社档案室419个。
其次,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1956年10月20日~12月20日,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联合举办档案干部训练班。学员来自各盟、行政区、市、旗、县、镇的党政机关。1957年,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举办两期档案干部训练班。通过培训,党委和人委系统基本上完成了使档案人员普遍接受一次专业培训的任务。1958年,在“大跃进”的年代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右前旗建立了一所红专大学,内设档案系,学制半年,专门对档案干部进行档案业务和理论知识的教育。
第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办法。随着自治区档案机构的不断设置和档案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1957年9月18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制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旗县以上各级国家机关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室工作试行办法》,该《办法》对档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了具体的规定。1957年9月2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委办公厅、军区司令部、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收集和整理历史档案的试行办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历史档案的收集范围以及收集工作中应掌握的原则等。1958年5月7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在自治区一级机关开展收集和整理历史档案的几点意见》,进一步就历史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方法、奖励办法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1958年6月25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又下发《内蒙古各级国家机关积存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对积存档案如何分类、立卷及编目等问题做了具体解释。由于颁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办法,并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得以贯彻和落实,截至1959年,自治区共收集革命历史档案24909卷,旧政权档案40610卷,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积存档案1592085卷,共计1657604卷,并对其中的1562980卷进行了初步整理。
1958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国家档案局分别召开党、政系统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了档案工作的方针:“以多快好省地开展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纲,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自治区根据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利用为纲”的档案工作方针,开展了档案工作的“大跃进”。仅1958年就整理档案967950卷,占自治区1959年以前整理档案总数的65%。1959年3月4日,自治区还成立了档案工作跃进领导小组,提出“全党办档案,各级办档案”,“大收、大编、大整、大用”等口号,特别是采取由上而下分配档案的收集任务等严重违反档案工作规律的做法,致使档案工作受到了瞎指挥、浮夸风的不利影响,出现了忽视案卷质量,虚报浮夸的现象。这种错误做法由于党和国家及早发现,很快便得到了制止和纠正。
内蒙古档案事业健康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的档案工作曾实行了集中统一的分层负责的党和政府分别管理的体制。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之后又一重要文献,确立了档案工作由党委领导,各级机关的党、政、工会、共青团的档案统一在党的领导下集中管理,形成了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级档案工作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对机关的档案工作从组织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到规章制度的建立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1959年4月9日,自治区党委批转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事业机构的意见》,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管理局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以及各盟市、旗县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保存档案的事业机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事业管理从此进入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新时期。自治区档案局是在党委办公厅档案处和人委办公厅档案处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内设两处一室,定编24人。到1962年,全区9个盟市中有7个建立了档案处或档案科。自治区档案馆归属自治区档案局领导,核定事业编制13人,任务是接收、整理、统计、鉴定、保管和提供利用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移交的档案,其中包括撤销机关的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
自治区档案馆成立后,首先接收了党委办公厅档案处和人委办公厅档案处的蒙汉文档案,接着,把收集革命历史档案作为工作的重点,到1965年4月,共收集内蒙古地区的革命历史档案1810卷(件)。在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的同时,积极收集旧政权档案,1959年收集进馆177麻袋。1964年接收原内蒙古革命史编写委员会从民政厅借走后堆放在内蒙古师范学院仓库里的档案20000多卷。到1963年,已接收30780卷。自治区档案馆还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到1965年,共收集各种资料57945册,其中革命历史资料2712册,民国时期资料1020册;自治区成立后的党史资料43932册,内部刊物8000多册。自治区档案馆从1959年成立到1966年共接收、收集和保存档案近60000卷,资料57945册。
自治区党委批转的《关于成立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事业机构的意见》中要求“各盟、市应成立统一的档案事业管理处和档案馆,编制4~6人,个别地区最多不超过10人,两个机构合署办公。盟、市档案机构由盟、市委秘书长领导。”从1959年始,乌兰察布盟档案馆、伊克昭盟档案馆、昭乌达盟档案馆、哲里木盟档案馆、呼伦贝尔盟档案馆、锡林郭勒盟档案馆、巴彦淖尔盟档案馆和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包头市档案馆相继成立。1959年4月,自治区召开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到1960年底,各盟、市档案馆的基础业务建设已初具规模,案卷查阅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逐渐在工作实践中建立起来。
随着盟、市档案馆的建立并开展工作,自治区各旗、县也加紧了档案馆的机构建设和业务建设,到1962年,自治区81个旗县全部建立了档案馆。
1960年10月,全国档案室工作会议召开,研究如何进一步在机关档案室中贯彻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的问题,并讨论通过了新的《机关档案室工作通则》。根据国家的统一布置,1961年自治区党委和人委批转了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党政机关档案统一管理情况和进一步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政档案统一管理指示的意见》。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这一意见,将档案室与机要室合并,成立党政统一的档案室。解决了档案室归行政办公室领导,机要室归党委、党组领导,且人员分散的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各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科学技术档案和资料急剧增加,迫切需要规范地加以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1956年5月,在国务院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目前档案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科技档案的管理应该重点摸底、迅速制定办法,建立管理工作。”1959年12月,国家档案局在大连召开了华北、东北协作区技术档案工作扩大会议,通过了《技术档案室暂行工作通则》,经国务院批准颁发全国试行。196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档案工作的报告》,全面阐述和确定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原则、性质、作用和任务。
内蒙古地区早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绥远电灯公司、绥远烟草工厂等企业内,就已经设专人管理企业形成的档案。1960年,自治区档案局在海拉尔召开档案工作现场会,在明确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原则下,突出强调要加强对技术档案的指导,工矿企业应建立技术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专业干部,积极开展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为学习贯彻《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举办技术档案干部训练班,为学员讲授了科学文化知识,扩大了从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面。为使科技档案工作得到一些行业主管单位的支持,自治区档案局从1964年始与自治区工业厅、轻化工业厅、水利厅等一道,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范围内进行了技术档案工作的检查,使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自治区成立后,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自治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被周恩来誉为“模范自治区”。为了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工作,国家档案局1960年8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乌兰夫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会议特别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中,各级档案部门应始终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和基本原则,要注意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二是在开展档案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为了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档案干部,以适应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自治区党委文教委员会批准,1960年9月12日~1961年7月25日,自治区档案局在内蒙古大学历史系附设了档案专修班,档案专修班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的支持,毕业学员64名。为贯彻落实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边境地区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针对牧区、边境地区档案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自治区档案局于1964年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首届牧区、边境地区档案干部训练班。参加学习的主要是旗(市、浩特)和公社的专兼职档案干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事业遭受挫折和破坏阶段
“文化大革命”,档案部门成了重灾区。1968年10月,自治区档案局撤销,并入了“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大部分领导和骨干被打成“黑档案员”、“新内人党骨干分子”,送到唐山学习班。直到1973年,才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委会办公室设立档案处。到1973年前后,各盟市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陆续得到恢复和建立。自治区各级档案馆有些作为一个机构保留下来,少数变为革委会档案组,业务工作处于守摊状态。“文化大革命”前期,在日渐混乱的形势下,为保护档案的安全,1966年6月7日,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冻结档案的决定》。1966年末,为预防打砸抢分子对档案馆的冲击,自治区档案馆把馆藏重要的档案转移到内蒙古军区大院。1967年5月,奉命“支左”的北京军区某部进驻自治区档案馆。1968年3月1日,自治区档案馆正式军管,8月,自治区档案馆更名为自治区革委会档案馆,10月,自治区革委会档案馆保留6名工作人员,其余人员先后到“内蒙古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和“唐山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1973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转发《全区档案工作座谈会纪要》,要求“盟市应当设立必要的精干的档案管理机构,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各级档案馆应通称×××地区档案馆。”根据这一指示,各盟、市逐步恢复了档案馆的名称。1973年9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恢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归口内蒙古党委办公厅领导,确定编制17人。
1967年,自治区档案馆2900平方米的库房交付使用。1970年初,中苏关系恶化,根据战备需要,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战备后库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沙屹堵镇东南建设,总面积1700平方米。1971年,包头市档案馆也在准格尔旗建设了860平方米的战备库;1974年巴彦淖尔盟档案馆在毕力盖庙建设了950平方米的战备库。
“文化大革命”时期,不少地方把领导人打成“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于是这些领导人签发的文件、讲话、报告等,一律划为“黑线”档案,任意在档案上涂抹、勾画、剪裁或打叉、批注、篡改,严重地破坏了档案的历史原貌。尽管当时环境十分恶劣,工作条件极端困难,但是,广大的档案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了国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总结自治区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19年的自治区档案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自治区的档案工作,一是基本上实行了党政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二是基本上健全了机关档案室工作,能够适应机关工作和生产查用档案的需要,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加强了对档案的安全保管。三是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建立了档案馆,初步打下了自治区档案馆事业的基础。四是技术档案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与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了一批比较先进的技术档案室。五是少数民族文字档案工作得到加强,在自治区推行了少数民族文字档案与汉文档案同时立卷。六是培养了一批档案专业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加强了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了政治思想水平;通过工作实践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专业水平。
其基本经验是:
必须正确认识档案工作的作用和特点。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历史财富,是机关工作和生产、科研、文化、教育活动的记录,它在检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在工作查考、总结经验、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凭证和参考作用。实践证明,利用档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是政治斗争、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机关工作和各项建设事业需要档案,档案工作者必须根据这个特点开展工作,忽视档案工作和夸大档案工作的重要性,都是错误的。
必须研究档案的形成规律,按照档案的形成规律管理档案。档案是由文书材料、科学技术文件等转化而来的,是工作和生产、科研活动的必然产物。档案是在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它反映着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和生产活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收集、整理档案时,必须保持各个机关和各个单位档案的完整,必须保持其不可分割的联系,不能随意分割和打乱它们之间的联系,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
必须正确地处理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六项工作,特别是收集工作和提供利用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各有不同的内容,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一项工作都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应该统一安排,统筹兼顾。一般说来,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是做好整个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而提供利用是发挥档案作用,实现为自治区各项事业服务的直接手段。整理、安全保管、统计、鉴定等是提供利用重要的基础和条件。只有确保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提供利用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必须正确地对待机关档案室工作和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秘书工作的一部分,首先必须做好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提供档案为本机关的工作和生产服务。同时,必须做好档案的鉴定,分清保管期限,保证档案的完整,为向档案馆移交作好准备。
必须充分认识与掌握科学技术档案的特点,是做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重要条件。科学技术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的一般理论原则对于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是完全适应的。但是科学技术档案又有其自己的特点和与此相适应的管理方法。由于科学技术档案的专业性强,所以管理科学技术档案的部门,应该懂得本专业的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档案工作。科学技术档案应当实行按专业统一管理的制度。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必须实行档案业务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必须坚持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统一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和方针政策,是做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工作的根本保证。同时,档案工作也必须与自治区的各项建设事业紧密结合,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
三
内蒙古档案事业恢复整顿阶段
1975年,邓小平主持党中央工作期间,对档案工作进行了整顿。自治区各级档案业务工作也陆续恢复。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档案事业也获得了新生。1979年8月,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了“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工作方针。198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1979年,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恢复自治区档案局及盟市、旗县档案机构的通知》。9月,自治区党委恢复设立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重新划归自治区档案局领导,为二级单位。为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业务干部大量流失、缺乏业务人员,自治区档案局向自治区编制委员会申请增加编制。1979年10月10日,自治区编委批复自治区档案局,核定自治区档案馆事业编制40人。1979年11月,自治区档案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自治区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的任务,召开了全区档案工作会议。各盟市、旗县档案部门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迅速着手解决档案业务干部流失、档案工作机构瘫痪和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从1979年到1981年,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机构逐步恢复和建立,并初步形成了网络。自治区12个盟市中除乌海市外,都建立了档案局,除新成立的阿拉善盟外,都恢复了档案馆。自治区99个旗县(市、区)中有89个建立了档案局(科),89个恢复了档案馆。旗县以上档案部门配备档案专业干部81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9人。经过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干部的积极努力,到1982年底,已基本上完成了恢复整顿档案工作的任务,并且在恢复中有发展,整顿中有提高。各级档案馆全面恢复业务工作后,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档案进行清理鉴定,有条件的档案馆,接收了大量应该进馆的档案,进一步充实了馆藏。据统计,自治区旗县以上档案馆共保存档案1864000卷,比“文化大革命”前增加了两倍多。以自治区档案馆为例,共保存档案24万卷,是“文化大革命”前的3倍。各级机关的档案室逐步恢复和建立,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
1980年,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科技档案工作会议,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到1980年底,全区7344个工业、科研、设计等单位,有半数恢复建立了科技档案室。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了,有效地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到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中。1982年,自治区档案局组织对科技档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被检查单位1668个,被检查的大中型厂矿企业90%达到标准,县团级厂矿企业81%符合验收条件。
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促进了档案专业教育的发展。1980年前后,自治区档案局和各盟市档案局针对档案专业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熟等问题,在呼和浩特市、东胜市、海拉尔市等地相继举办了短期培训班。1981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档案局委托内蒙古大学历史系开办档案专修班,学制两年,招收学生71人。为了办好专修班,自治区档案局设立了教研室,专门承担档案专业课的教学及协助办学单位组织管理学员。在这一期间,档案学理论的研究工作也广泛开展起来,1981年9月13日,自治区档案学会在呼和浩特市成立,会议通过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学会章程》。1981年11月23日,中国档案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讨论会在北京召开,自治区档案学会的15名会员,被接纳为中国档案学会的会员。1981年,由自治区档案局编印的《档案工作简讯》,更名为《内蒙古档案工作》,由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学会合编,到1982年《内蒙古档案工作》改换成彩色封面,增设了新的栏目。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随即自治区成立了档案业务职称评定委员会,从此,档案事业有了自己的专业技术职务,这也是档案干部被承认为专业干部的重要标志,对稳定干部队伍,鼓励档案工作者提高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内蒙古档案事业改革开放阶段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了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和步骤。档案工作也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开始了新的历程。1982年12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恢复、整顿档案工作的经验,讨论如何开创档案工作的新局面。198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放历史档案问题的报告》。档案馆由封闭、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为把档案馆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迈出了重要一步。1983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对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和移交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98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在西安召开机关档案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1983年4月26日,国家档案局颁发了《档案馆工作通则》。1985年5月,国家档案局批准《档案著录规则》,这是中国档案工作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其后又相继颁布了《文书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出版了《中国档案分类法》、《中国档案主题词表》。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档案领导体制的请示。决定地方各级档案局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直属局,其领导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党中央档案馆外,各级档案馆均归口各级档案局管理。文件还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国家档案事业被列其中。
1983年,自治区档案机构进行了改革,一部分年轻的档案专业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使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的领导干部实现了新老交替。1985年,自治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进行调整,5月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我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同意将自治区档案局改归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列入政府的编制序列,成为人民政府的一级局,日常工作由政府秘书长领导。9月4日,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在原有40人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事业编制25名。1986年,自治区档案局的干部队伍得到充实,编制由1979年的25人增至35人,内设机构两处两室。各盟市、旗县也都根据当地实际,做了相应的变动。到1989年,自治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调整才完成。自治区12个盟市已全部设置了档案局(处),共配备干部183人。
1985年,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档案馆工作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旗县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部署了在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中开展定级、升级活动,以此促进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这一时期自治区各级档案馆的主要业务工作,一是丰富馆藏,扩大接收范围,努力朝着档案馆的馆藏多样化、全面化的目标努力。二是大力进行档案的整理和编目。随着大批档案接收进馆,科学整理和编目工作,成为档案提供利用、发挥其应有效能的前提条件。同时也宣传报道了馆藏,更利于馆际之间的交流。三是加强了档案馆统计工作。1983年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发了《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表》,全国开始建立了统一的档案工作统计制度。四是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1982年,自治区档案馆办公楼交付使用,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在这个时期,部分盟市、旗县的档案馆建筑立项、竣工。
经过几年的业务建设,机关档案室的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1987年,自治区直属机关的104个档案室共保存着文书档案136030卷、专业档案96439卷和声像档案7832盒(张),共保存资料5967种,计110243册。仅1987年,就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3775人次,117765卷次。各机关利用档案资料编写各种编研材料80种,111万字,其中公开出版的编研资料25种,65万字。1984年为总结科技档案整顿工作的经验,全区科技档案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召开,通过典型示范,自治区的科技档案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之路。1987年,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活动。
1984年8月,自治区蒙古文档案工作现场会暨蒙古文档案学术研讨会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召开。会议讨论修订了《蒙古文文书立卷试行办法》。1985年,自治区档案局制发了《蒙古文文书立卷和蒙古文档案管理办法》,推进了蒙古文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针对蒙古文档案竖排竖写的特点,自治区档案局又制定了《蒙古文档案案卷格式和案卷目录格式》。为了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蒙古文档案,1984年,自治区档案馆成立了蒙文档案部,自治区其它综合档案馆也根据馆藏档案的特点,配备了蒙汉语言文字兼通的档案人员。1985年,《内蒙古档案工作》出版发行蒙古文版,每年两期,不定页。为提高民族档案业务干部的素质,自治区档案局举办了蒙古文档案培训班和满文档案培训班。
档案教育迅速发展。1982~1983年,自治区档案局创办了办学基地,建校舍400平方米。1983年暑期,内蒙古大学历史学档案专修科第一届学员毕业,又招收第二期学员。同时,自治区档案局又挂靠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档案管理分散班。1985年,内蒙古档案教育迈上新的台阶,内蒙古大学历史系继第二届档案大专生毕业之后,又招收新生50人,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在第一届档案大专生毕业之后,也招收新生48人。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1985年秋开设档案学专业,自治区档案局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配合,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及各盟市办起了教学班。1985年始,招收的大专生均参加了全国成人统一招生考试,因此生源质量大大提高。自治区档案局、各盟市、旗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培训班等,受培训的专兼职档案人员愈2000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中学还举办了档案专业职业高中班。
内蒙古档案事业依法管理阶段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58号令公布,198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0年11月,国家档案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原则规定更加具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后,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宣传,1987年9月~1988年11月,在《内蒙古日报》上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专栏,先后发表文章14篇,12000余字。各盟市档案部门在报纸上组织宣传文章60余篇,近5万字。1987年9月11日,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座谈会。1988年7~9月,伊克昭盟盟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和盟司法处、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8个旗市和90多个盟直单位进行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大检查。自治区档案局、赤峰市档案局、乌兰察布盟档案局、巴林右旗、宁城县等地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奖知识竞赛”;还有部分盟市、旗县的档案部门在街头巷尾设立宣传橱窗、黑板报等。199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建设的通知》,各级档案部门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高潮,也带动各项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
“七五”、“八五”期间,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的馆库及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在“七五”时期,包头市、昭乌达盟、伊克昭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盟新建了档案馆馆舍;“八五”时期,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档案馆馆舍建成。为加强综合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1988年,自治区档案局制订《“七五”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地方档案馆建设规范(试行)》,1990年,下发了《“七五”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地方档案馆建设检查验收评分细则》,1991年又制发了《盟市、旗县档案馆定级升级标准》。到“八五”末,自治区12个盟市综合档案馆定级升级率达100%;旗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定级升级率达80%。各级综合档案馆在定级升级过程中,档案案卷的整理,检索工具的编制等基础业务工作普遍跃上新的台阶,尤其是档案利用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1989年4月15日,自治区档案馆依法向社会开放首批档案,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特别是学术界反响十分强烈。一些档案馆的设备得到添加,比如开始使用密集架存放档案,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有的档案馆购进了计算机,开始尝试用微机管理档案。1995年,在国家人事部和国家档案局组织召开的表彰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上,哲里木盟档案局介绍了以法管理档案事业,使档案工作得到全面发展的经验。
1988年2月,自治区档案局发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直属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检查验收标准》,推进了直属机关档案业务的规范化建设。自1990年7月始,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市、区)直属机关相继开展档案管理定级升级活动。到199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有86家定级升级,占区直机关总数的65%;盟市、旗县机关晋升等级的达148家。“八五”期间,农村牧区的档案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2年11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苏木乡镇档案管理办法》,在贯彻《办法》的过程中,自治区的苏木、乡镇建立了档案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苏木、乡镇的档案工作,使其健康发展,1994年9月24日,自治区档案局在赤峰市巴林右旗召开全区苏木、乡镇档案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995年10月,自治区档案局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苏木、乡镇档案管理升级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苏木、乡镇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987年11月2日,自治区档案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制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实施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对企业档案管理的升级活动。1992年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也进行升级活动。到1995年底,全区共有729家企业档案管理达到省部级以上标准,69个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了级。
1988年和1989年,自治区档案局及各盟市档案局举办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每年约培训1500人。这个时期,办班的形式也多样化,有岗位培训班、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法制教育培训班、档案专业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班、局长馆长培训班、业务骨干培训班、档案专业证书班等。1992年,档案教育迅猛发展,在自治区范围内自学考试档案专业大专段开考,在自治区档案干部培训部设立了助学辅导总站,10个盟市档案局(处)和大兴安岭林管局档案馆设立了档案管理自考辅导分站,第一年开考时,自治区共有考生1475人。为使管理有序,自治区档案局召开了档案系统档案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教学辅导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委托开考助学辅导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档案专业自考助学质量管理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自学考试到1995年第一轮开考结束后,约有300余人毕业。1992年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对档案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精神,自治区档案局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在自治区举办《档案干部继续教育电视讲座》。1994年12月13~15日,自治区档案局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区档案教育工作会议。鉴于从1981年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教育工作一直在全国档案系统处于先进行列,1995年,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教育工作会议时,自治区档案局在大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1991年10月21日,经编委会研究决定,《内蒙古档案》更名为《档案与社会》。1993年,《档案与社会》采用胶印彩封,栏目重又调整。档案学术研究十分活跃,研究成果多次获奖。1987年5月,在自治区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上,自治区档案学会仅获1项三等奖;1989年11月,在第三届评奖上,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自治区档案学会从成立到1989年共收到论文及工作研究性的文章1700余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1000余篇。到1989年,自治区档案学会已发展会员493人,其中有73人是中国档案学会会员。1994年,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自治区档案学会推荐的论文有3篇获奖。
内蒙古档案事业全面跃升阶段
1995年,自治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改革,档案管理的领导体制再做调整。“自治区档案局规格相当于正厅级,由党委办公厅管理。”至2000年,盟市、旗县市区档案管理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由各级党委领导,有些被撤销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得到恢复。1995年时,全区共有档案行政管理机构78个,其中呼伦贝尔盟、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乌海市为档案、地方志、党史三家合并而称档案史志局,有65个旗县(市区)设立了档案科(局)。到2000年,自治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全部设立了档案局(处)或档案局(科)。1995年,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馆135个,其中包括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13个,专业、部门档案馆12个,企业档案馆9个,事业档案馆1个。到2000年,在自治区已经形成了从自治区到盟市、旗县(区)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艺术档案馆、企业档案馆、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等多层次、多样性的档案馆网络,各级各类档案馆发展到138个,其中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14个,专业、部门档案馆14个,企业档案馆10个;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普遍设立了档案室,各级各类档案室6865个;自治区所有的苏木、乡镇均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建立了档案工作的嘎查和村占84.3%;自治区有专职档案人员7037人,兼职档案人员10150人;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管理部门保存档案15362000卷,资料2829000册。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更具操作性,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加强档案的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年9月2~7日,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举行。
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围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集中进行自治区档案法规、规章等的起草工作;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自治区档案系统的法制观念,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加速推进自治区档案事业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1995年,自治区档案局组织起草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经过调研、论证,反复修改,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99年3月25日颁布实施。1996年11月5日,自治区档案局正式修改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文档案管理办法》。1997年9月3日,自治区档案局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物档案全宗管理办法(试行)》,对自治区范围内著名人物档案资料的收集,丰富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加大名人档案的利用等作了详细的规定。1997年10月29日,自治区档案局制定和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明确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职责及检查的形式和内容,并对处罚和处罚的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1997年6月,呼和浩特市档案局颁布了《呼和浩特市档案工作条例》,这是自治区盟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一个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1999年10月7日,赤峰市档案局制定和下发《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九项制度》。这是盟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首家制发的较为系统的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对自治区建立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到2000年,自治区已经形成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档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较为完备的档案管理体系。
1996年6月28日~7月18日,自治区档案局对区直机关的档案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文化艺术单位的档案工作。同年9月,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对自治区各宣传、新闻单位进行检查。1997年6月,自治区档案局联合自治区法制局、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区5个盟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形成《关于全区<档案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0年2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局、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进行全区<档案法>执法督查的通知》,对4个盟市、7个旗县、5个乡镇、5个企业、6个盟市直属单位、13个区直机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督查。在加大执法检查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规范的宣传,特别是配合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的召开,自治区档案局专门成立了1996年国际档案大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范围内,组织了电视片的评比推荐活动及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尤其是各盟市依据馆藏组织的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档案事业发展进步的展览,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配合国际档案大会举办的“国际档案印章展览”和“国际档案出版物展览”所推荐的展品,被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评价为“主题突出、反映良好。”1996年,自治区档案局在《内蒙古日报》上组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知识有奖竞赛”,区内外共有1500多人参加。1995年,在机构改革中自治区档案局研究室更名为综合处,其职责主要是指导自治区档案法制和档案宣传工作。各盟市档案局先后成立了法制科或宣传科等机构。
1995年初,国家档案局发出《在全国省级档案馆开展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规定从1995~1999年,在全国省级和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档案馆开展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自治区档案局的领导下,自治区档案馆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自身档案业务状况的实际,量力而行,确定了先晋升国家三级档案馆,再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确有可能就向国家一级档案馆奋进的目标。1997年8月5~7日,经国家档案局组织考评组验收,自治区档案馆成功晋升为国家三级档案馆;1998年8月11~13日,又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1999年9月10~14日,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从而跻身全国先进档案馆的行列。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云布龙,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志健、乌云其木格,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周德海,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任亚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凤岐等领导先后到自治区档案馆视察、题词、发表讲话,肯定自治区档案馆干部职工取得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成果,鼓励大家向更高的水平努力奋斗。2000年,在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档案馆在大会上介绍接受国家档案局目标管理考评抓机遇、求发展、“三步走”、上台阶的经验。到2000年,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为强化对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高机关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1996年10月14日,由自治区档案局起草,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直属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盟市、旗县(市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从1997年开始,自治区普遍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认定,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向更深层次的发展。1997年,自治区档案局提出在专业主管机关开展全系统档案工作创“双优”、“双特优”活动。1998年,随着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的开展,放松了档案管理。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档案局起草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1998年10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这一文件,对随之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到200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的档案工作全部达到目标管理考评标准。199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批转了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档案工作的意见》,制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嘎查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在巴彦淖尔盟和乌兰察布盟分别召开农牧业、农村牧区档案工作现场会,截至“九五”末,自治区96.8%的苏木、乡镇建立了综合档案室或联合档案室,68%的嘎查和村建立了档案工作。
2000年9月8日,为加强自治区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管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自治区重大活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1996年8月,自治区档案局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企业档案工作会议。会议重点部署了贯彻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这是1991年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停止后,对企业档案进行管理的新举措。1998年,随着国有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菅、股份合作和出售等改革的深入,档案如何处置成为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自治区档案局联合有关单位,及时转发全区执行。2000年,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工商联合作举办首期私菅企业、三资企业档案人员培训班,扩展了企业档案工作的思路和工作的范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九五”期间的档案教育,在讲授档案专业基础课的同时,加大继续教育力度,重点是讲授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办法,还结合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讲授经济改革、科技创新、文化建设的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自治区档案培训中心、各盟市档案局举办专题讲授计算机语言的培训班。1998年,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人事厅联合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发展。1999年10月,自治区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自考委下发的《关于开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的通知》,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经自治区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首次开考本科段,就读学员200余人。同年,自治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档案科教工作的意见》,成立了自治区档案科教工作领导小组。2000年,自治区档案局制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科技进步奖励实施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科技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同年7月,自治区档案馆“蒙古文档案管理软件”和“‘档案砖’揭裱比较研究”两项课题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开始研究工作。
1996年3月16日,自治区档案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了会章,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997年6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第五届优秀成果评奖时,自治区档案学会获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青年奖一项。2000年,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第六届优秀成果评奖时,自治区档案学会推荐的成果获三等奖三项,青年奖一项。
“九五”时期,对外交往和交流十分活跃。自治区档案馆在晋升国家三级馆的准备工作时,于1997年2月26日~3月6日,到山东省档案馆、济南市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学习,实地考察先进省市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的经验。在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时,北京市档案馆帮助购置设备,为自治区档案馆建立了计算机室。在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前,组织人员到山西、河北学习。特别是自治区档案馆晋升国家一级馆后,为寻找差距,再创辉煌,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到党中央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学习。1999年,自治区档案局(馆)与安徽省档案局馆结成友好局馆,互派专业人员学习、参观、考察。1996年国际档案大会后,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接待了参加会议的澳大利亚、美国、日本、荷兰等国际同行。1997年5月9~11日,以蒙古国国家档案馆馆长巴图赛汗为团长的档案工作者代表团到自治区档案馆进行考察和交流。1997~2000年,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先后派局长、馆长到美国、法国、蒙古国、德国、荷兰等国家进行访问。
内蒙古档案事业创新服务阶段
跨入新世纪,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自治区档案事业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党中央档案馆的指导下,经过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继续向前发展。
2001年7月,按照自治区党委批准的《自治区档案局机构改革方案》,将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馆合并,行使档案保管利用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此外,还承担乌兰夫革命史料的征集、编撰、研究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局长兼任自治区档案馆馆长,副局长兼任副馆长,内部设12个处室,配备局级干部一正三副,处级干部25名。处级干部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上报审核和决定任命后全部到岗;处以下职位双向选择,人员定岗。
同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发挥优势,深入挖掘档案中蕴藏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展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与自治区文化厅、档案局共同主办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庆祝建党80周年展览”,展出历史照片400余幅,实物档案数10件。展出期间,自治区党、政、军领导及各界群众4万多人参观。满洲里市档案局承办了“百年回顾展”;乌海市档案局举办了“回首创业岁月,再铸世纪辉煌”的展览。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等档案部门都积极地配合了当地党委、政府举办的庆祝建党80周年的活动。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以庆祝建党80周年为契机,积极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丰富宣传内容,改善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200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颁布5周年,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2002年3月20日,自治区档案局制发《关于加强信用档案工作的通知》,随后出台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截至2004年,自治区已有500家企业、中介机构、市场管理部门建立了信用档案。自治区人民政府确立了自治区档案局采集信用信息、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处理信用信息、自治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信用信息的工作机制。自筹资金,建设并开通了“内蒙古信用信息网”。为配合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让老百姓及时看到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红头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档案局馆关于做好自治区现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档案馆成立现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先后有10多家媒体进行报道。接着,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海市、包头市等盟市及部分旗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到2004年,自治区共有54个综合档案馆建立了现行文件中心,12个盟市档案馆均建成了现行文件服务中心。2004年,自治区档案局还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自治区直属机关现行文件中心座谈会,与会人员参观了自治区检察院现行文件中心。
2003年3月3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这是一份新时期自治区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对自治区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多年来困扰档案部门的“瓶颈”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2003年11月,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档案局组成督查组,对自治区12个盟市、27个旗县市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一些贯彻情况较好的盟市又提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的意见,而一些贯彻落实不尽如人意的盟市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发展目标。通过督查,为自治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较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2004年11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自治区档案局组成执法调研组,分东、中、西三组,对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24个旗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两办的《意见》进行调研和督查。据调查统计,截至2004年底,自治区有70多个旗县市区已落实了档案人员岗位津贴,40多个旗县市区不同程度地落实了档案保护费,盟市旗县新建、改建、调整档案馆用房的12个,在建档案馆10个,另有48个档案馆列入了当地政府建设规划。
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暴发后,自治区档案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档案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非典”防控过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并与自治区“非典”防控指挥部联系,以指挥部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确保防治“非典”工作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档案局多次与有关部门配合召开协调会,并派人到医疗、新闻单位及各盟市进行指导。截至2003年10月,巴彦淖尔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盟等重点疫区的防治“非典”档案材料都已整理、归档、接收进馆。自治区档案馆共接收“非典”档案(包括文件、照片、光盘、录音带等)10367件(盘、组),为“非典”疫病进行科学研究、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留下了完整的珍贵档案资料。
从2001年始,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针对馆藏实际,多途径扩大档案征集、接收范围,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盟、包头市、满洲里市等档案馆开展“档案接收年”活动,主动征集本地区重大活动档案和名产、名人、名品等特色档案。2004年,自治区档案馆派员到蒙古国征集档案,征集到的档案包括内蒙古大盛魁商号等企业档案;蒙古人民共和国党务学校中内蒙古学员名册;著各国民党将领冯玉祥的档案;清政府在蒙古设置驻蒙古大臣奏折以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10周年的电影纪录片等共828件。为齐全、完整地征集牛玉儒档案资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征集牛玉儒档案资料的通知》。自治区档案馆配合三大流通集团转制、破产工作,整理、接收了三大流通集团所属71家企业的8.8万卷档案。呼和浩特市档案局举办了“接收刘振雄藏品捐赠仪式暨藏品展览”活动,呼和浩特市政府为表彰刘振雄捐赠档案,将刘振雄调入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工作,并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003年,围绕城市社区建设,各级档案部门把社区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积极推进,重点指导社区抓好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档案、再就业档案,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综合治理,减少上访,稳定社会服务。为规范社区建档工作,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城市社区2205个,到2004年已建档的1530个,建档率69.83%;社区保管档案44万卷(件),专兼职档案人员1681人。为加强对小城镇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配合生态建设,自治区档案局与林业厅联合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对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有效地加以指导。
为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档案管理新机制,自治区档案局与包头市共同培育典型,将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进行分类指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档案局发布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自治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报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有关情况材料的通知》,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保证了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坚持“依靠科技振兴档案事业”的方针,制订了《全区档案科技工作“十五”计划》。2003年,由自治区档案馆和内蒙古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共同完成的《蒙古文档案管理系统》获国家档案局科技成果一等奖,国家档案局还向科技部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由自治区档案馆承担的《“档案砖”揭裱比较研究》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自治区档案局首次对自治区范围内的档案科研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共评审7项。同年,自治区档案馆主持研究的《蒙古文档案主题词表》、《中国北方地区档案防尘研究》、《WTO环境下省级信用档案建设模式研究》在国家档案局立项。2003年,获国家专利的“归档文件编号机”投入生产,这是自治区档案局将档案科研成果转化为提升档案事业管理水平的有益尝试。
2003年,自治区档案局(馆)被列为自治区直属机关电子政务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当年被评为直属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绩突出单位。制订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开通了“内蒙古档案信息网”,实现了与国家档案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馆、盟市档案馆的链接。截至2004年,自治区档案馆已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30万条,文件级目录数据库10万条。
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人事厅颁发《档案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制度》,仅在2001年自治区就有2030人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174人参加了二级考试。自学考试档案专业本、专科段助学辅导工作及助学管理稳步进行,到2004年,本科段在册考生近300人,专科段在册考生350人。1600人参加了档案人员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考试。以档案工作为重点,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举办了“社区档案管理培训班”、“企业档案管理培训班”、“电子政务及文档一体化管理培训班”等。
2001年9月21~22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学会召开第六次档案学术讨论会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秘书长、副理事长和理事长。2003年9月,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第七次评奖,自治区档案学会推荐的科研成果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2项。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以来的自治区的档案事业,有以下几条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把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围绕党和自治区工作大局,为各级领导决策、为各部门工作、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这些年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事业取得重大发展的根本原因。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努力把握不同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主题,找准位置,自觉以服务大局来安排和考虑档案工作,充分体现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功能。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供档案为平反冤、假、错案服务;90年代前后,提供档案为编史修志服务,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档案工作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要努力做到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政治建设发展到什么阶段,档案工作服务到那个阶段;文化建设发展到什么水平,档案工作服务就提高到相应水平;党的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什么要求,档案工作就提供什么服务。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档案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效果就会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就会不断扩大。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对档案部门的迫切要求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客观需求出发,从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时代要求出发,从档案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出发,对档案工作服务机制创新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总结创新服务机制的经验,以此推动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进一步更新服务观念,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为自治区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不断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二是必须坚持把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作为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核心。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创新,其核心内容就是要依法对自治区各级、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依法对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资源集中统一地进行管理与利用。坚持全面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突出强调档案行政管理有效地服务于自治区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是促进自治区档案事业进步的重要举措。
三是必须坚持把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作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深刻认识档案资源是开展档案工作的基础条件。为了保证档案事业拥有强大的发展后劲,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党和国家需要、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源的保护和监管力度。自治区各级国家档案馆是档案事业的主体,各级各类档案室是档案事业的基础,其他档案所有者是国家档案资源的补充。要依法加强和规范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并根据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档案接收、征集的范围。只有这样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个门类齐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配置合理、管理科学、具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格局才能形成,档案部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才有雄厚的物质基础。
四是必须坚持把推进档案科技教育作为振兴档案事业的手段。根据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国家档案局提出了“依靠科教振兴档案事业”的方针,强调了档案科技和教育在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对发展档案事业的重要推动作用,并将此确立为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长期战略思想。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档案教育,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研究解决关系档案工作现代化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传统档案管理手段和利用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并在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工程、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使自治区档案事业的发展跃上新的台阶。
五是必须坚持把依法管理作为发展档案事业的保障。根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管理自治区的档案事业。只有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日益深入,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才能逐步增强,档案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才会明显提高。要通过不懈的奋斗,使档案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日趋完善,档案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得到加强,档案事业管理逐步实现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主要依靠法制手段的转变,以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促进档案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概述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中国的文物档案大省之一,档案馆馆藏历史档案的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特别是蒙古文档案,具有十分显著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内蒙古地区的档案工作源远流长,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蒙古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留下了许许多多遗迹,形成、积累了卷帙浩繁的档案文献资料。
一
1930~1931年,前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和甘肃省金塔县境内出土西汉、东汉时期的简牍档案10000余支。1974年7月,仍在现额济纳旗汉代遗址中,又出土汉简19000余支,大部分是汉代边塞地区官府文书。令人惊喜的是,在遗址中还发掘出一个专门收藏档案的库房。库房约6平方米,在室内发现近900支木简,从中整理出从王莽天凤年(公元14年)到东汉建武初年(公元25年)的各种簿籍40余册,大都完好无损。这表明汉代内蒙古地区已建立起文书档案工作。此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考古部门亦在居延汉代遗址中,陆续出土汉简档案500余支。
在历史上,北方的契丹族和女真族曾先后建立了辽、金政权。辽政权存在200多年,档案工作只是初具规模。女真族建立金政权,公元1125年灭辽。金王朝的各项典章制度,都是在“循辽、宋之旧”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金王朝在党中央各部门中,普遍设立了收贮文书档案的机构——架阁库。架阁库是档案的保管场所,也是各级国家机关保管现行档案的专职机构。并配备管勾(架阁库的主管首领官)管理档案。在总揽全国政务的尚书省下属的六部中设有三个架阁库,即吏兵两部架阁库,户礼两部架阁库和刑工两部架阁库,各库都设有管勾负责保管档案。同时,在枢密院、御史台、三司等重要部门中,也都设有架阁库和档案管理人员。金王朝对档案人员的选用要求较高,要求架阁库管勾必须通晓女真文、契丹文和汉文,至少也要通晓女真文和汉文。
蒙古民族在文字产生之前,用自己独特的方法进行记事,垒敖包即是其中之一。此外,蒙古族还有口传历史的传统。口传内容包括蒙古族的世代系谱,首领和英雄人物的生平事迹等。
1206年,蒙古孛儿只斤部的贵族铁木真顺应历史潮流,在长期的征战中,逐步壮大了自己的势力,先后击败了蒙古高原上的其他部落,统一了蒙古,建立了蒙古国家,在斡难河畔作了蒙古大汗,称成吉思汗。蒙古汗国的建立,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繁荣,口传历史和古老的记事方法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交流与交际的需要。社会生活已经为文字的产生提出要求和可能。
早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的过程中,1204年征服乃蛮部,掳获了精通畏兀儿文掌印官塔塔统阿。塔塔统阿遵照铁木真的意旨,用畏兀儿文字记录蒙古语,这就是畏兀儿体蒙古文,也称回鹘体蒙古文。蒙古汗国建立后,官方用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写诏命文字,并令塔塔统阿教太子、诸王及贵族青年识字。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年)即位后,命吐蕃萨斯迦地方的喇嘛八思巴创制蒙古新字。1269年,八思巴参照藏文字创造出一种方体竖行的新拼音文字。由于字形相对复杂,书写不如畏兀儿体蒙古文方便,随着元朝党中央统治的衰弱,八思巴字使用的越来越少。而畏兀儿体蒙古字却在实践中改革和完善,流传至今,并且形成了大量的文献资料。
蒙古人视档案为神物,非常重视对其收藏。起初是把档案放置在蒙古包内的神位上。随着档案数量的增多,就将档案收藏在专制的毡包内。成吉思汗时期,是用骆驼皮或牛皮缝制档案包,其内放置一些冰片或香料,起到驱虫防霉的作用。成吉思汗八白室之一的尚盖·额日隔·查干斡尔朵,就是专藏档案文件的蒙古包。
元朝沿袭了宋、金架阁库制度,专门保管办理完毕并经监察机关检查照磨过的文案。元朝在最高政务机关中书省份别设有架阁库、蒙古架阁库和回回架阁库,并配置有管勾和典史,“掌管藏省府籍帐案牍”。此外,在枢密院、御史台、通政院等部门都设有架阁库,在地方机关中也设有架阁库和档案管理人员。由于历史久远,战乱频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保存的元朝档案十分稀少。现藏于俄罗斯彼得堡博物馆的“也松哥石”和1289年元朝伊利罕国阿鲁浑汗致法兰西国国王菲力普的信,记载元朝同法兰西国“合兵共战”的约定全文等原件现存法国博物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仅有这样的7件复制件。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黑城(蒙古语哈拉浩特),为西夏黑水城和元代亦集乃路遗址。自上世纪初俄国人科兹洛夫在此盗走大量文书和文物后,便蜚声于海内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物考古工作者曾多次到黑城进行发掘,获得文书甚多。特别是1983年9月和1984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考古队两次在黑城子发掘,获得元代文书2000余件,大部分是汉文,其中有一部分是畏兀儿体蒙古文和少量的八思巴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收藏的两件元朝文书档案,就是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文物考古队在黑城遗址发掘出土文物档案中挑选出来的。元档为竹纸文件,以楷、行体毛笔书写,字迹清晰,虽有残缺,载文也不完整,仍不失大致原貌,为研究元代和北元时期的历史及古代公文制度,提供了真实可靠的资料。
明朝档案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只有明廷敇命一册。该件收藏于呼和浩特市档案馆,是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明廷封喇嘛锁南奔为通慧禅师的敇命。明政府为褒奖锁南奔阐扬梵教(即佛教)之功而赐此荣称。该件档案系绢质、汉藏文合璧。
清朝建立后,漠南蒙古6部49旗与清王朝相始终。清朝统治者在内蒙古推行蒙旗制度,形成了满蒙联合统治内蒙古的局面。从乾隆朝开始,为加强对蒙古各部的统治,在内蒙古地区相继设立了绥远城将军、呼伦贝尔副都统、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清末,随着放垦蒙旗土地,又产生了相当数量的道、府、州、县、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十分丰富,共有20家综合档案馆收藏清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1644~1911年)的清代档案47个全宗75000余卷册。这些档案有蒙古族札萨克的档册、清廷诏书、敇命、册封、度牒、王公世袭家谱、将军和都统的告示、旅蒙商、喇嘛教经卷等,由满、蒙、汉等多种文字形成。
清政府为了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于崇德元年(1636年)设立蒙古衙门,专门管理蒙古事务。崇德三年(1638年)改为理藩院。内蒙古各地相继建立起札萨克衙门,受理藩院直接统辖。理藩院还定期指定数旗集会商讨重大事务,形成了会盟制度。清代内蒙古共有49个札萨克旗,分属6个盟。盟旗制度延续到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在长期活动中,形成了大量的以蒙古文为主,少量有满文、汉文书写的档案。主要内容有机构政务、军事军需、民政司法、民族宗教、财政经济、文教卫生等。
清末,清政府改变对蒙的封禁政策,在内蒙古推行“新政”,移民实边,放垦蒙地。民国政府继续开垦,直至1937年结束,历时37年,垦荒20多万顷。收藏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较为完整的内蒙古西部垦务档案是研究这一历史事件最珍贵的史料。该全宗档案有536卷,24853件。
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综合档案馆保存的清代档案中有许多是满文和蒙古文合璧,亦有满、蒙古、汉三种文字合璧,还有满、蒙古、汉、藏、维五种文字合璧的档案。
清代的档案管理体制比较严密和健全。雍正七年(1729年),吏部大堂失火,大量档案被焚烧。鉴于此,建立了档案文件的副本制度,建立副本制度打破书吏把持文档的局面,有利于政务利用档案。这项档案管理制度在蒙古地区得到了普遍的推行。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综合档案馆保管的清代档案可以看出,清代在整理档案上普遍实行一案一卷制度,按照文种、时序或问题分类整理。尤其是清代档案的汇抄制度表现得十分突出。汇抄是清代档案管理中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这种经过汇抄而形成的材料,是编年体档册才是档案,又称“清档”。
辛亥革命的炮火,使清王朝寿终正寝,从此结束了中国历史上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1912年,孙中山领导建立的中华民国政权,被北洋军阀篡夺,中国进入了军阀统治时期。北洋政府承袭了清政府对蒙怀柔和分割的统治政策。1928年,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将内蒙古分割成7个行省。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沿用了清朝的盟旗制度,党中央政府设立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办理蒙藏行政事务,基本上原封不动地保留了蒙古王公制度和封建特权制度。民国初年,将旗札萨克衙门改为旗公署,1930年,又将旗公署改为旗政府。盟旗衙门的名称做了改变,但盟旗建制及其职能均未改变。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41个综合档案馆共保存民国档案206个全宗,133000余卷。档案形成时间为1912~1949年。这一时期的档案主要有绥远省政府档案、司法机关档案、垦务、党务、警务、社会团体及企事业档案,各县旗行政机构档案。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内蒙古东部地区,建立了专管该地区的伪满兴安政权。由于日本在投降前夕有计划地销毁罪证,使伪满兴安政权的档案存世无几,极不完整。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保存的伪满兴安政权档案,绝大部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苏联对日本宣战解放中国东北时缴获的。苏军占领东北后,这批档案作为战利品带回苏联,苏方曾对此进行了简单整理。1956年9月,苏联政府曾将大批历史档案交还中国,这批档案即为其中一部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档案馆收藏的伪满兴安政权档案共13个全宗,1997卷。伪满兴安政权档案虽然数量有限,但仍较为详细地揭示了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部的史实。内容有伪警、宪、特等机关镇压抗日活动,对占领区人民实行残酷统治,在经济上疯狂掠夺各种资源,在文化上对人民推行奴化教育的记载。特别是有部分中共、抗联文件的翻译件、传单、标语等,是研究抗联史的重要文献。
“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又侵占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西部的大部分地区,伪蒙疆政权是日本帝国主义扶植下的又一个傀儡政权。伪蒙疆政权档案形成于1936~1945年,语种有日文、汉文、蒙古文,现存14个全宗,2218卷。藏于呼和浩特市档案馆的伪“厚和特别市”公署全宗档案,比较系统和完整,是研究内蒙古中西部沦陷期间呼和浩特地区历史的重要史料。
“五·四”运动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一些蒙汉各族青年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建立党的地方组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收藏有1925年10月,中共第二次党中央扩大执委会议通过的《蒙古问题议决案》,是党对蒙古问题的最早文献。抗战期间,内蒙古中部有晋察绥边区委员会、绥察办事处、绥察行政公署、塞北区行政公署、绥蒙区政府等抗日民主政权。在国共合作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大青山抗日游击队与傅作义的军队相互配合,打击日寇,取得了内蒙古西部抗日的伟大胜利。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收藏有1936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坚决支持傅作义将军领导绥远抗战的《关于绥远抗战的通电》等文献。抗战胜利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选择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1947年5月1日,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在长达20多年的革命岁月中,各级党组织、军政机关形成了大量的革命历史档案,但由于残酷的斗争环境,至今保留下来的不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分别有51个综合档案馆,收藏有革命历史档案8169卷,近100000件。这一时期的档案主要反映了内蒙古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党、建政、建立蒙汉游击根据地,发展民族武装、统一战线、抗日剿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开展民主革命、土地革命、发展生产、建立巩固的革命根据地、支援解放战争,以及“独贵龙运动”、“三·二六事变”、“九·一九”起义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是研究内蒙古革命史的珍贵文献。
国民政府成立后,各级机关随之建立了自己的文书工作。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文书和文书工作的条令和办法,程度不同地指导了内蒙古地区的档案工作。
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中接管敌伪档案,规模较大的一次是晋察冀边区对“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档案的接管。为集中接收伪德王府的档案,组织了整理(包括收集)、编译、保管三科,工作人员最多时达20余人。
内蒙古的历史档案曾经历被劫、被烧、被埋等等的惨运,得以幸存者数量十分有限,尽管如此,这些得以幸存的档案仍能反映300多年间内蒙古地区乃至中国的诸多重大事件和历史变迁,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民族、风俗、宗教、军事、外事等方面,具有着长远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
内蒙古档案事业初创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接收、集中、保管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组建档案工作机构;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培训档案专业干部。把一个分散的各自管理的档案工作建设成为国家规模的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体系。
1949年9月19日,以董其武为首的国民党绥远省军政人员和各族各界代表在包头市举行和平起义;1949年9月23日,达理札雅以阿拉善旗札萨克的名义也宣布和平起义。由于内蒙古西部得到和平解放,档案避免了战争的损坏,所以,这些旧政权的档案较为顺利地交到了人民手中。
1949年10月25日,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次会议决定组织以陈云副总理为主任的政务院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与处理有关国民党政府党中央各机关人员、档案、图书、财产、物资等接收事宜。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有关部门着手接收了旧政权的档案。旧政权时期的档案包括国民党统治时期内蒙古地区所有党政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遗存下来的札萨克衙门、内蒙古中西部沦陷区政权机关的历史档案,官僚资本的企事业单位档案,学校的档案,外国在内蒙古设立侵略机构的档案等。
195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在北京召开党中央机关档案工作座谈会,原则决定了党、政、军三大系统保管文件的分工和建立集中的档案室及制定统一的档案管理方法。195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分别召开了全国秘书长和秘书处长会议。会议讨论了加强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问题,通过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和《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1954年2月25日,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秘书处制订了《蒙绥分局机关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提出了“统一办法、分别立卷、定期归档、集中保管”的档案工作原则,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机关试行。
1954年12月l~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北京召开党的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规模的档案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具体方法。规定档案工作的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机关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利机关工作,反对分散保存。这一基本原则全面概括了档案工作的目的、方法和根本要求,对全国的档案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55年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批准了《暂行条例》,并指示各省、自治区和市级党的机关照此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积极贯彻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了内蒙古党的机关的档案工作,也使自治区的档案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
195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和人民政府设置了专门的档案机构——档案科,配备了档案专业干部。195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秘书工作会议,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档案机构的设置提出了初步意见。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档案室制订《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后,1953年2月,绥远省人民政府制发了《绥远省人民政府档案管理试行办法》。1954年3月5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和绥远省联合发布布告,撤销绥远省建制,实现内蒙古、绥远合并。195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原来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和绥远省份别制订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发了《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指导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的档案工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初期,由于政权建设刚刚开始,对如何建立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缺乏经验。当时,自治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十分薄弱,突出的问题是: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分散、混乱,档案的整理方法不科学、不统一;而且有随意销毁档案的现象。特别是缺乏能够熟练开展工作的档案专业干部。鉴于此,为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在五十年代初期,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大多建立了档案工作的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档案干部。到1956年,区直机关档案干部已有30人。为适应工作需要,自治区党政领导机关举办训练班,培养各族专兼职档案干部。同时,选送优秀的档案工作人员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各盟市、旗县也举办一些短期训练班、学习班、讲座或报告会,使档案干部尽快地熟悉了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档案工作的开展。
内蒙古档案事业全面建设阶段
在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全国档案事业也进行了有计划的、全面的建设。1954年11月,国家档案局成立,这是国家加强档案工作领导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标志着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建设国家档案事业的开端。
1956年1月,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强调指出:“为了实现向科学进军的计划,我们必须为发展科学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在这里,具有首要意义的是要使科学家得到必要的图书、档案资料、技术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的工作。”这就给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1956年3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同年4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这个《决定》,4月11日《人民日报》还为此发表了《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社论。这个《决定》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事业的基础。当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档案工作经过几年的初步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档案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决定》公布后,自治区结合自治区成立以来档案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首先是成立档案管理机构。1956年,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委办公厅设档案处,负责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档案资料的保管利用,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工作。接着,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党委和人委也相继设置档案机构。到1957年,自治区直属的73个机关中,有41个设置了档案科、室,配备档案干部107人,其中专职档案干部78人;自治区12个盟市中有11个成立了档案科或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干部21人;77个旗县中有63个设立了档案室,配备档案干部82名,其中专职档案干部75人。1958年,受到“大跃进”的影响,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室迅速建立起来。1959年,区直机关档案室85个,盟市直属机关档案室381个,旗县直属机关档案室1253个,人民公社档案室419个。
其次,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1956年10月20日~12月20日,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联合举办档案干部训练班。学员来自各盟、行政区、市、旗、县、镇的党政机关。1957年,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举办两期档案干部训练班。通过培训,党委和人委系统基本上完成了使档案人员普遍接受一次专业培训的任务。1958年,在“大跃进”的年代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科右前旗建立了一所红专大学,内设档案系,学制半年,专门对档案干部进行档案业务和理论知识的教育。
第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办法。随着自治区档案机构的不断设置和档案干部队伍的不断壮大,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1957年9月18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制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旗县以上各级国家机关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室工作试行办法》,该《办法》对档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了具体的规定。1957年9月2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委办公厅、军区司令部、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收集和整理历史档案的试行办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历史档案的收集范围以及收集工作中应掌握的原则等。1958年5月7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在自治区一级机关开展收集和整理历史档案的几点意见》,进一步就历史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方法、奖励办法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1958年6月25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又下发《内蒙古各级国家机关积存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对积存档案如何分类、立卷及编目等问题做了具体解释。由于颁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办法,并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得以贯彻和落实,截至1959年,自治区共收集革命历史档案24909卷,旧政权档案40610卷,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积存档案1592085卷,共计1657604卷,并对其中的1562980卷进行了初步整理。
1958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国家档案局分别召开党、政系统的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了档案工作的方针:“以多快好省地开展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纲,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自治区根据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利用为纲”的档案工作方针,开展了档案工作的“大跃进”。仅1958年就整理档案967950卷,占自治区1959年以前整理档案总数的65%。1959年3月4日,自治区还成立了档案工作跃进领导小组,提出“全党办档案,各级办档案”,“大收、大编、大整、大用”等口号,特别是采取由上而下分配档案的收集任务等严重违反档案工作规律的做法,致使档案工作受到了瞎指挥、浮夸风的不利影响,出现了忽视案卷质量,虚报浮夸的现象。这种错误做法由于党和国家及早发现,很快便得到了制止和纠正。
内蒙古档案事业健康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的档案工作曾实行了集中统一的分层负责的党和政府分别管理的体制。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之后又一重要文献,确立了档案工作由党委领导,各级机关的党、政、工会、共青团的档案统一在党的领导下集中管理,形成了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级档案工作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对机关的档案工作从组织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到规章制度的建立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1959年4月9日,自治区党委批转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事业机构的意见》,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管理局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以及各盟市、旗县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保存档案的事业机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事业管理从此进入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新时期。自治区档案局是在党委办公厅档案处和人委办公厅档案处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内设两处一室,定编24人。到1962年,全区9个盟市中有7个建立了档案处或档案科。自治区档案馆归属自治区档案局领导,核定事业编制13人,任务是接收、整理、统计、鉴定、保管和提供利用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移交的档案,其中包括撤销机关的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
自治区档案馆成立后,首先接收了党委办公厅档案处和人委办公厅档案处的蒙汉文档案,接着,把收集革命历史档案作为工作的重点,到1965年4月,共收集内蒙古地区的革命历史档案1810卷(件)。在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的同时,积极收集旧政权档案,1959年收集进馆177麻袋。1964年接收原内蒙古革命史编写委员会从民政厅借走后堆放在内蒙古师范学院仓库里的档案20000多卷。到1963年,已接收30780卷。自治区档案馆还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到1965年,共收集各种资料57945册,其中革命历史资料2712册,民国时期资料1020册;自治区成立后的党史资料43932册,内部刊物8000多册。自治区档案馆从1959年成立到1966年共接收、收集和保存档案近60000卷,资料57945册。
自治区党委批转的《关于成立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事业机构的意见》中要求“各盟、市应成立统一的档案事业管理处和档案馆,编制4~6人,个别地区最多不超过10人,两个机构合署办公。盟、市档案机构由盟、市委秘书长领导。”从1959年始,乌兰察布盟档案馆、伊克昭盟档案馆、昭乌达盟档案馆、哲里木盟档案馆、呼伦贝尔盟档案馆、锡林郭勒盟档案馆、巴彦淖尔盟档案馆和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包头市档案馆相继成立。1959年4月,自治区召开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到1960年底,各盟、市档案馆的基础业务建设已初具规模,案卷查阅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逐渐在工作实践中建立起来。
随着盟、市档案馆的建立并开展工作,自治区各旗、县也加紧了档案馆的机构建设和业务建设,到1962年,自治区81个旗县全部建立了档案馆。
1960年10月,全国档案室工作会议召开,研究如何进一步在机关档案室中贯彻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的问题,并讨论通过了新的《机关档案室工作通则》。根据国家的统一布置,1961年自治区党委和人委批转了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党政机关档案统一管理情况和进一步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政档案统一管理指示的意见》。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这一意见,将档案室与机要室合并,成立党政统一的档案室。解决了档案室归行政办公室领导,机要室归党委、党组领导,且人员分散的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各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科学技术档案和资料急剧增加,迫切需要规范地加以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1956年5月,在国务院转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目前档案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安排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科技档案的管理应该重点摸底、迅速制定办法,建立管理工作。”1959年12月,国家档案局在大连召开了华北、东北协作区技术档案工作扩大会议,通过了《技术档案室暂行工作通则》,经国务院批准颁发全国试行。196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档案工作的报告》,全面阐述和确定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原则、性质、作用和任务。
内蒙古地区早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绥远电灯公司、绥远烟草工厂等企业内,就已经设专人管理企业形成的档案。1960年,自治区档案局在海拉尔召开档案工作现场会,在明确党政档案统一管理的原则下,突出强调要加强对技术档案的指导,工矿企业应建立技术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专业干部,积极开展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为学习贯彻《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举办技术档案干部训练班,为学员讲授了科学文化知识,扩大了从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面。为使科技档案工作得到一些行业主管单位的支持,自治区档案局从1964年始与自治区工业厅、轻化工业厅、水利厅等一道,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范围内进行了技术档案工作的检查,使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自治区成立后,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自治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被周恩来誉为“模范自治区”。为了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工作,国家档案局1960年8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会议。国务院副总理乌兰夫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会议特别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中,各级档案部门应始终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和基本原则,要注意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二是在开展档案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为了培养具有较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档案干部,以适应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自治区党委文教委员会批准,1960年9月12日~1961年7月25日,自治区档案局在内蒙古大学历史系附设了档案专修班,档案专修班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的支持,毕业学员64名。为贯彻落实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边境地区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的通知》。针对牧区、边境地区档案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自治区档案局于1964年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首届牧区、边境地区档案干部训练班。参加学习的主要是旗(市、浩特)和公社的专兼职档案干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事业遭受挫折和破坏阶段
“文化大革命”,档案部门成了重灾区。1968年10月,自治区档案局撤销,并入了“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大部分领导和骨干被打成“黑档案员”、“新内人党骨干分子”,送到唐山学习班。直到1973年,才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委会办公室设立档案处。到1973年前后,各盟市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陆续得到恢复和建立。自治区各级档案馆有些作为一个机构保留下来,少数变为革委会档案组,业务工作处于守摊状态。“文化大革命”前期,在日渐混乱的形势下,为保护档案的安全,1966年6月7日,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冻结档案的决定》。1966年末,为预防打砸抢分子对档案馆的冲击,自治区档案馆把馆藏重要的档案转移到内蒙古军区大院。1967年5月,奉命“支左”的北京军区某部进驻自治区档案馆。1968年3月1日,自治区档案馆正式军管,8月,自治区档案馆更名为自治区革委会档案馆,10月,自治区革委会档案馆保留6名工作人员,其余人员先后到“内蒙古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和“唐山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1973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转发《全区档案工作座谈会纪要》,要求“盟市应当设立必要的精干的档案管理机构,与档案馆合署办公,各级档案馆应通称×××地区档案馆。”根据这一指示,各盟、市逐步恢复了档案馆的名称。1973年9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决定恢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归口内蒙古党委办公厅领导,确定编制17人。
1967年,自治区档案馆2900平方米的库房交付使用。1970年初,中苏关系恶化,根据战备需要,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战备后库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沙屹堵镇东南建设,总面积1700平方米。1971年,包头市档案馆也在准格尔旗建设了860平方米的战备库;1974年巴彦淖尔盟档案馆在毕力盖庙建设了950平方米的战备库。
“文化大革命”时期,不少地方把领导人打成“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于是这些领导人签发的文件、讲话、报告等,一律划为“黑线”档案,任意在档案上涂抹、勾画、剪裁或打叉、批注、篡改,严重地破坏了档案的历史原貌。尽管当时环境十分恶劣,工作条件极端困难,但是,广大的档案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了国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总结自治区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19年的自治区档案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自治区的档案工作,一是基本上实行了党政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二是基本上健全了机关档案室工作,能够适应机关工作和生产查用档案的需要,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加强了对档案的安全保管。三是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建立了档案馆,初步打下了自治区档案馆事业的基础。四是技术档案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与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了一批比较先进的技术档案室。五是少数民族文字档案工作得到加强,在自治区推行了少数民族文字档案与汉文档案同时立卷。六是培养了一批档案专业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加强了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了政治思想水平;通过工作实践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专业水平。
其基本经验是:
必须正确认识档案工作的作用和特点。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历史财富,是机关工作和生产、科研、文化、教育活动的记录,它在检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在工作查考、总结经验、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凭证和参考作用。实践证明,利用档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是政治斗争、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机关工作和各项建设事业需要档案,档案工作者必须根据这个特点开展工作,忽视档案工作和夸大档案工作的重要性,都是错误的。
必须研究档案的形成规律,按照档案的形成规律管理档案。档案是由文书材料、科学技术文件等转化而来的,是工作和生产、科研活动的必然产物。档案是在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它反映着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和生产活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收集、整理档案时,必须保持各个机关和各个单位档案的完整,必须保持其不可分割的联系,不能随意分割和打乱它们之间的联系,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
必须正确地处理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六项工作,特别是收集工作和提供利用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各有不同的内容,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一项工作都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应该统一安排,统筹兼顾。一般说来,收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是做好整个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而提供利用是发挥档案作用,实现为自治区各项事业服务的直接手段。整理、安全保管、统计、鉴定等是提供利用重要的基础和条件。只有确保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提供利用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必须正确地对待机关档案室工作和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秘书工作的一部分,首先必须做好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提供档案为本机关的工作和生产服务。同时,必须做好档案的鉴定,分清保管期限,保证档案的完整,为向档案馆移交作好准备。
必须充分认识与掌握科学技术档案的特点,是做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重要条件。科学技术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的一般理论原则对于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是完全适应的。但是科学技术档案又有其自己的特点和与此相适应的管理方法。由于科学技术档案的专业性强,所以管理科学技术档案的部门,应该懂得本专业的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配备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档案工作。科学技术档案应当实行按专业统一管理的制度。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必须实行档案业务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必须坚持党、政档案工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统一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和方针政策,是做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工作的根本保证。同时,档案工作也必须与自治区的各项建设事业紧密结合,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
三
内蒙古档案事业恢复整顿阶段
1975年,邓小平主持党中央工作期间,对档案工作进行了整顿。自治区各级档案业务工作也陆续恢复。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档案事业也获得了新生。1979年8月,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了“恢复、整顿、总结、提高”的工作方针。198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1979年,自治区党委发出《关于恢复自治区档案局及盟市、旗县档案机构的通知》。9月,自治区党委恢复设立自治区档案局,自治区档案馆重新划归自治区档案局领导,为二级单位。为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业务干部大量流失、缺乏业务人员,自治区档案局向自治区编制委员会申请增加编制。1979年10月10日,自治区编委批复自治区档案局,核定自治区档案馆事业编制40人。1979年11月,自治区档案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自治区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的任务,召开了全区档案工作会议。各盟市、旗县档案部门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迅速着手解决档案业务干部流失、档案工作机构瘫痪和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从1979年到1981年,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机构逐步恢复和建立,并初步形成了网络。自治区12个盟市中除乌海市外,都建立了档案局,除新成立的阿拉善盟外,都恢复了档案馆。自治区99个旗县(市、区)中有89个建立了档案局(科),89个恢复了档案馆。旗县以上档案部门配备档案专业干部81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9人。经过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干部的积极努力,到1982年底,已基本上完成了恢复整顿档案工作的任务,并且在恢复中有发展,整顿中有提高。各级档案馆全面恢复业务工作后,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档案进行清理鉴定,有条件的档案馆,接收了大量应该进馆的档案,进一步充实了馆藏。据统计,自治区旗县以上档案馆共保存档案1864000卷,比“文化大革命”前增加了两倍多。以自治区档案馆为例,共保存档案24万卷,是“文化大革命”前的3倍。各级机关的档案室逐步恢复和建立,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
1980年,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科技档案工作会议,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到1980年底,全区7344个工业、科研、设计等单位,有半数恢复建立了科技档案室。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了,有效地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到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中。1982年,自治区档案局组织对科技档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被检查单位1668个,被检查的大中型厂矿企业90%达到标准,县团级厂矿企业81%符合验收条件。
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促进了档案专业教育的发展。1980年前后,自治区档案局和各盟市档案局针对档案专业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熟等问题,在呼和浩特市、东胜市、海拉尔市等地相继举办了短期培训班。1981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档案局委托内蒙古大学历史系开办档案专修班,学制两年,招收学生71人。为了办好专修班,自治区档案局设立了教研室,专门承担档案专业课的教学及协助办学单位组织管理学员。在这一期间,档案学理论的研究工作也广泛开展起来,1981年9月13日,自治区档案学会在呼和浩特市成立,会议通过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学会章程》。1981年11月23日,中国档案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讨论会在北京召开,自治区档案学会的15名会员,被接纳为中国档案学会的会员。1981年,由自治区档案局编印的《档案工作简讯》,更名为《内蒙古档案工作》,由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学会合编,到1982年《内蒙古档案工作》改换成彩色封面,增设了新的栏目。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随即自治区成立了档案业务职称评定委员会,从此,档案事业有了自己的专业技术职务,这也是档案干部被承认为专业干部的重要标志,对稳定干部队伍,鼓励档案工作者提高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内蒙古档案事业改革开放阶段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了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和步骤。档案工作也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开始了新的历程。1982年12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恢复、整顿档案工作的经验,讨论如何开创档案工作的新局面。198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开放历史档案问题的报告》。档案馆由封闭、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为把档案馆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迈出了重要一步。1983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对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管理体制、机构和人员,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和移交等作了明确的规定。1987年10月,国家档案局在西安召开机关档案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1983年4月26日,国家档案局颁发了《档案馆工作通则》。1985年5月,国家档案局批准《档案著录规则》,这是中国档案工作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其后又相继颁布了《文书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出版了《中国档案分类法》、《中国档案主题词表》。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档案领导体制的请示。决定地方各级档案局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直属局,其领导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党中央档案馆外,各级档案馆均归口各级档案局管理。文件还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国家档案事业被列其中。
1983年,自治区档案机构进行了改革,一部分年轻的档案专业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使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的领导干部实现了新老交替。1985年,自治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进行调整,5月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我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同意将自治区档案局改归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列入政府的编制序列,成为人民政府的一级局,日常工作由政府秘书长领导。9月4日,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馆在原有40人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事业编制25名。1986年,自治区档案局的干部队伍得到充实,编制由1979年的25人增至35人,内设机构两处两室。各盟市、旗县也都根据当地实际,做了相应的变动。到1989年,自治区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调整才完成。自治区12个盟市已全部设置了档案局(处),共配备干部183人。
1985年,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档案馆工作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旗县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部署了在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中开展定级、升级活动,以此促进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这一时期自治区各级档案馆的主要业务工作,一是丰富馆藏,扩大接收范围,努力朝着档案馆的馆藏多样化、全面化的目标努力。二是大力进行档案的整理和编目。随着大批档案接收进馆,科学整理和编目工作,成为档案提供利用、发挥其应有效能的前提条件。同时也宣传报道了馆藏,更利于馆际之间的交流。三是加强了档案馆统计工作。1983年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发了《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表》,全国开始建立了统一的档案工作统计制度。四是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1982年,自治区档案馆办公楼交付使用,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在这个时期,部分盟市、旗县的档案馆建筑立项、竣工。
经过几年的业务建设,机关档案室的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1987年,自治区直属机关的104个档案室共保存着文书档案136030卷、专业档案96439卷和声像档案7832盒(张),共保存资料5967种,计110243册。仅1987年,就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3775人次,117765卷次。各机关利用档案资料编写各种编研材料80种,111万字,其中公开出版的编研资料25种,65万字。1984年为总结科技档案整顿工作的经验,全区科技档案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召开,通过典型示范,自治区的科技档案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之路。1987年,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活动。
1984年8月,自治区蒙古文档案工作现场会暨蒙古文档案学术研讨会在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召开。会议讨论修订了《蒙古文文书立卷试行办法》。1985年,自治区档案局制发了《蒙古文文书立卷和蒙古文档案管理办法》,推进了蒙古文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针对蒙古文档案竖排竖写的特点,自治区档案局又制定了《蒙古文档案案卷格式和案卷目录格式》。为了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蒙古文档案,1984年,自治区档案馆成立了蒙文档案部,自治区其它综合档案馆也根据馆藏档案的特点,配备了蒙汉语言文字兼通的档案人员。1985年,《内蒙古档案工作》出版发行蒙古文版,每年两期,不定页。为提高民族档案业务干部的素质,自治区档案局举办了蒙古文档案培训班和满文档案培训班。
档案教育迅速发展。1982~1983年,自治区档案局创办了办学基地,建校舍400平方米。1983年暑期,内蒙古大学历史学档案专修科第一届学员毕业,又招收第二期学员。同时,自治区档案局又挂靠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档案管理分散班。1985年,内蒙古档案教育迈上新的台阶,内蒙古大学历史系继第二届档案大专生毕业之后,又招收新生50人,内蒙古管理干部学院在第一届档案大专生毕业之后,也招收新生48人。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1985年秋开设档案学专业,自治区档案局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配合,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及各盟市办起了教学班。1985年始,招收的大专生均参加了全国成人统一招生考试,因此生源质量大大提高。自治区档案局、各盟市、旗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短期培训班,专题培训班等,受培训的专兼职档案人员愈2000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中学还举办了档案专业职业高中班。
内蒙古档案事业依法管理阶段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58号令公布,198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0年11月,国家档案局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原则规定更加具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后,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宣传,1987年9月~1988年11月,在《内蒙古日报》上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专栏,先后发表文章14篇,12000余字。各盟市档案部门在报纸上组织宣传文章60余篇,近5万字。1987年9月11日,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座谈会。1988年7~9月,伊克昭盟盟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和盟司法处、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8个旗市和90多个盟直单位进行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的大检查。自治区档案局、赤峰市档案局、乌兰察布盟档案局、巴林右旗、宁城县等地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奖知识竞赛”;还有部分盟市、旗县的档案部门在街头巷尾设立宣传橱窗、黑板报等。199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事业建设的通知》,各级档案部门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高潮,也带动各项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
“七五”、“八五”期间,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的馆库及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在“七五”时期,包头市、昭乌达盟、伊克昭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盟新建了档案馆馆舍;“八五”时期,呼和浩特市、乌海市档案馆馆舍建成。为加强综合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1988年,自治区档案局制订《“七五”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地方档案馆建设规范(试行)》,1990年,下发了《“七五”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地方档案馆建设检查验收评分细则》,1991年又制发了《盟市、旗县档案馆定级升级标准》。到“八五”末,自治区12个盟市综合档案馆定级升级率达100%;旗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定级升级率达80%。各级综合档案馆在定级升级过程中,档案案卷的整理,检索工具的编制等基础业务工作普遍跃上新的台阶,尤其是档案利用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1989年4月15日,自治区档案馆依法向社会开放首批档案,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特别是学术界反响十分强烈。一些档案馆的设备得到添加,比如开始使用密集架存放档案,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有的档案馆购进了计算机,开始尝试用微机管理档案。1995年,在国家人事部和国家档案局组织召开的表彰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上,哲里木盟档案局介绍了以法管理档案事业,使档案工作得到全面发展的经验。
1988年2月,自治区档案局发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直属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检查验收标准》,推进了直属机关档案业务的规范化建设。自1990年7月始,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市、区)直属机关相继开展档案管理定级升级活动。到1996年,自治区直属机关有86家定级升级,占区直机关总数的65%;盟市、旗县机关晋升等级的达148家。“八五”期间,农村牧区的档案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2年11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苏木乡镇档案管理办法》,在贯彻《办法》的过程中,自治区的苏木、乡镇建立了档案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苏木、乡镇的档案工作,使其健康发展,1994年9月24日,自治区档案局在赤峰市巴林右旗召开全区苏木、乡镇档案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995年10月,自治区档案局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苏木、乡镇档案管理升级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苏木、乡镇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987年11月2日,自治区档案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制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实施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对企业档案管理的升级活动。1992年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也进行升级活动。到1995年底,全区共有729家企业档案管理达到省部级以上标准,69个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了级。
1988年和1989年,自治区档案局及各盟市档案局举办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每年约培训1500人。这个时期,办班的形式也多样化,有岗位培训班、科技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法制教育培训班、档案专业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班、局长馆长培训班、业务骨干培训班、档案专业证书班等。1992年,档案教育迅猛发展,在自治区范围内自学考试档案专业大专段开考,在自治区档案干部培训部设立了助学辅导总站,10个盟市档案局(处)和大兴安岭林管局档案馆设立了档案管理自考辅导分站,第一年开考时,自治区共有考生1475人。为使管理有序,自治区档案局召开了档案系统档案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教学辅导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委托开考助学辅导管理暂行办法》和《内蒙古档案专业自考助学质量管理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自学考试到1995年第一轮开考结束后,约有300余人毕业。1992年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对档案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精神,自治区档案局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在自治区举办《档案干部继续教育电视讲座》。1994年12月13~15日,自治区档案局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区档案教育工作会议。鉴于从1981年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教育工作一直在全国档案系统处于先进行列,1995年,国家档案局召开全国档案教育工作会议时,自治区档案局在大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1991年10月21日,经编委会研究决定,《内蒙古档案》更名为《档案与社会》。1993年,《档案与社会》采用胶印彩封,栏目重又调整。档案学术研究十分活跃,研究成果多次获奖。1987年5月,在自治区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上,自治区档案学会仅获1项三等奖;1989年11月,在第三届评奖上,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自治区档案学会从成立到1989年共收到论文及工作研究性的文章1700余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1000余篇。到1989年,自治区档案学会已发展会员493人,其中有73人是中国档案学会会员。1994年,自治区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自治区档案学会推荐的论文有3篇获奖。
内蒙古档案事业全面跃升阶段
1995年,自治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改革,档案管理的领导体制再做调整。“自治区档案局规格相当于正厅级,由党委办公厅管理。”至2000年,盟市、旗县市区档案管理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由各级党委领导,有些被撤销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得到恢复。1995年时,全区共有档案行政管理机构78个,其中呼伦贝尔盟、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乌海市为档案、地方志、党史三家合并而称档案史志局,有65个旗县(市区)设立了档案科(局)。到2000年,自治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全部设立了档案局(处)或档案局(科)。1995年,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馆135个,其中包括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13个,专业、部门档案馆12个,企业档案馆9个,事业档案馆1个。到2000年,在自治区已经形成了从自治区到盟市、旗县(区)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艺术档案馆、企业档案馆、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等多层次、多样性的档案馆网络,各级各类档案馆发展到138个,其中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14个,专业、部门档案馆14个,企业档案馆10个;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普遍设立了档案室,各级各类档案室6865个;自治区所有的苏木、乡镇均建立了综合档案室,建立了档案工作的嘎查和村占84.3%;自治区有专职档案人员7037人,兼职档案人员10150人;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管理部门保存档案15362000卷,资料2829000册。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更具操作性,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加强档案的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年9月2~7日,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举行。
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围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集中进行自治区档案法规、规章等的起草工作;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自治区档案系统的法制观念,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加速推进自治区档案事业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1995年,自治区档案局组织起草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经过调研、论证,反复修改,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99年3月25日颁布实施。1996年11月5日,自治区档案局正式修改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蒙文档案管理办法》。1997年9月3日,自治区档案局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物档案全宗管理办法(试行)》,对自治区范围内著名人物档案资料的收集,丰富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加大名人档案的利用等作了详细的规定。1997年10月29日,自治区档案局制定和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明确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的机构、人员、职责及检查的形式和内容,并对处罚和处罚的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1997年6月,呼和浩特市档案局颁布了《呼和浩特市档案工作条例》,这是自治区盟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一个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1999年10月7日,赤峰市档案局制定和下发《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九项制度》。这是盟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首家制发的较为系统的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对自治区建立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到2000年,自治区已经形成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档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较为完备的档案管理体系。
1996年6月28日~7月18日,自治区档案局对区直机关的档案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文化艺术单位的档案工作。同年9月,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对自治区各宣传、新闻单位进行检查。1997年6月,自治区档案局联合自治区法制局、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区5个盟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批评,检查结果形成《关于全区<档案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0年2月2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局、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进行全区<档案法>执法督查的通知》,对4个盟市、7个旗县、5个乡镇、5个企业、6个盟市直属单位、13个区直机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督查。在加大执法检查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规范的宣传,特别是配合国际档案大会在北京的召开,自治区档案局专门成立了1996年国际档案大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范围内,组织了电视片的评比推荐活动及书法、绘画、摄影比赛。尤其是各盟市依据馆藏组织的反映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档案事业发展进步的展览,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配合国际档案大会举办的“国际档案印章展览”和“国际档案出版物展览”所推荐的展品,被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评价为“主题突出、反映良好。”1996年,自治区档案局在《内蒙古日报》上组织“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知识有奖竞赛”,区内外共有1500多人参加。1995年,在机构改革中自治区档案局研究室更名为综合处,其职责主要是指导自治区档案法制和档案宣传工作。各盟市档案局先后成立了法制科或宣传科等机构。
1995年初,国家档案局发出《在全国省级档案馆开展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规定从1995~1999年,在全国省级和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档案馆开展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自治区档案局的领导下,自治区档案馆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自身档案业务状况的实际,量力而行,确定了先晋升国家三级档案馆,再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确有可能就向国家一级档案馆奋进的目标。1997年8月5~7日,经国家档案局组织考评组验收,自治区档案馆成功晋升为国家三级档案馆;1998年8月11~13日,又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1999年9月10~14日,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从而跻身全国先进档案馆的行列。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云布龙,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白志健、乌云其木格,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周德海,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任亚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凤岐等领导先后到自治区档案馆视察、题词、发表讲话,肯定自治区档案馆干部职工取得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成果,鼓励大家向更高的水平努力奋斗。2000年,在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档案馆在大会上介绍接受国家档案局目标管理考评抓机遇、求发展、“三步走”、上台阶的经验。到2000年,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达到目标管理考评标准。
为强化对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高机关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1996年10月14日,由自治区档案局起草,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直属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盟市、旗县(市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从1997年开始,自治区普遍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认定,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向更深层次的发展。1997年,自治区档案局提出在专业主管机关开展全系统档案工作创“双优”、“双特优”活动。1998年,随着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的开展,放松了档案管理。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档案局起草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与产权变动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1998年10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这一文件,对随之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到200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的档案工作全部达到目标管理考评标准。199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批转了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档案工作的意见》,制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嘎查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在巴彦淖尔盟和乌兰察布盟分别召开农牧业、农村牧区档案工作现场会,截至“九五”末,自治区96.8%的苏木、乡镇建立了综合档案室或联合档案室,68%的嘎查和村建立了档案工作。
2000年9月8日,为加强自治区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管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自治区重大活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1996年8月,自治区档案局在赤峰市召开了全区企业档案工作会议。会议重点部署了贯彻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这是1991年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停止后,对企业档案进行管理的新举措。1998年,随着国有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菅、股份合作和出售等改革的深入,档案如何处置成为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自治区档案局联合有关单位,及时转发全区执行。2000年,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工商联合作举办首期私菅企业、三资企业档案人员培训班,扩展了企业档案工作的思路和工作的范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九五”期间的档案教育,在讲授档案专业基础课的同时,加大继续教育力度,重点是讲授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办法,还结合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讲授经济改革、科技创新、文化建设的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自治区档案培训中心、各盟市档案局举办专题讲授计算机语言的培训班。1998年,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人事厅联合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健康地发展。1999年10月,自治区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自考委下发的《关于开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的通知》,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经自治区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首次开考本科段,就读学员200余人。同年,自治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档案科教工作的意见》,成立了自治区档案科教工作领导小组。2000年,自治区档案局制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科技进步奖励实施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科技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同年7月,自治区档案馆“蒙古文档案管理软件”和“‘档案砖’揭裱比较研究”两项课题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开始研究工作。
1996年3月16日,自治区档案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了会章,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997年6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第五届优秀成果评奖时,自治区档案学会获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青年奖一项。2000年,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第六届优秀成果评奖时,自治区档案学会推荐的成果获三等奖三项,青年奖一项。
“九五”时期,对外交往和交流十分活跃。自治区档案馆在晋升国家三级馆的准备工作时,于1997年2月26日~3月6日,到山东省档案馆、济南市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学习,实地考察先进省市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的经验。在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时,北京市档案馆帮助购置设备,为自治区档案馆建立了计算机室。在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前,组织人员到山西、河北学习。特别是自治区档案馆晋升国家一级馆后,为寻找差距,再创辉煌,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到党中央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学习。1999年,自治区档案局(馆)与安徽省档案局馆结成友好局馆,互派专业人员学习、参观、考察。1996年国际档案大会后,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接待了参加会议的澳大利亚、美国、日本、荷兰等国际同行。1997年5月9~11日,以蒙古国国家档案馆馆长巴图赛汗为团长的档案工作者代表团到自治区档案馆进行考察和交流。1997~2000年,自治区档案局、档案馆先后派局长、馆长到美国、法国、蒙古国、德国、荷兰等国家进行访问。
内蒙古档案事业创新服务阶段
跨入新世纪,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自治区档案事业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党中央档案馆的指导下,经过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继续向前发展。
2001年7月,按照自治区党委批准的《自治区档案局机构改革方案》,将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档案馆合并,行使档案保管利用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此外,还承担乌兰夫革命史料的征集、编撰、研究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局长兼任自治区档案馆馆长,副局长兼任副馆长,内部设12个处室,配备局级干部一正三副,处级干部25名。处级干部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上报审核和决定任命后全部到岗;处以下职位双向选择,人员定岗。
同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发挥优势,深入挖掘档案中蕴藏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展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与自治区文化厅、档案局共同主办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庆祝建党80周年展览”,展出历史照片400余幅,实物档案数10件。展出期间,自治区党、政、军领导及各界群众4万多人参观。满洲里市档案局承办了“百年回顾展”;乌海市档案局举办了“回首创业岁月,再铸世纪辉煌”的展览。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等档案部门都积极地配合了当地党委、政府举办的庆祝建党80周年的活动。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以庆祝建党80周年为契机,积极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丰富宣传内容,改善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2004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颁布5周年,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2002年3月20日,自治区档案局制发《关于加强信用档案工作的通知》,随后出台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截至2004年,自治区已有500家企业、中介机构、市场管理部门建立了信用档案。自治区人民政府确立了自治区档案局采集信用信息、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处理信用信息、自治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信用信息的工作机制。自筹资金,建设并开通了“内蒙古信用信息网”。为配合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让老百姓及时看到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红头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档案局馆关于做好自治区现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档案馆成立现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先后有10多家媒体进行报道。接着,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海市、包头市等盟市及部分旗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到2004年,自治区共有54个综合档案馆建立了现行文件中心,12个盟市档案馆均建成了现行文件服务中心。2004年,自治区档案局还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自治区直属机关现行文件中心座谈会,与会人员参观了自治区检察院现行文件中心。
2003年3月3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这是一份新时期自治区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对自治区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多年来困扰档案部门的“瓶颈”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2003年11月,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档案局组成督查组,对自治区12个盟市、27个旗县市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一些贯彻情况较好的盟市又提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的意见,而一些贯彻落实不尽如人意的盟市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发展目标。通过督查,为自治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较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2004年11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自治区档案局组成执法调研组,分东、中、西三组,对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24个旗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条例》,特别是对贯彻落实两办的《意见》进行调研和督查。据调查统计,截至2004年底,自治区有70多个旗县市区已落实了档案人员岗位津贴,40多个旗县市区不同程度地落实了档案保护费,盟市旗县新建、改建、调整档案馆用房的12个,在建档案馆10个,另有48个档案馆列入了当地政府建设规划。
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暴发后,自治区档案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档案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非典”防控过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的紧急通知》,并与自治区“非典”防控指挥部联系,以指挥部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对确保防治“非典”工作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档案局多次与有关部门配合召开协调会,并派人到医疗、新闻单位及各盟市进行指导。截至2003年10月,巴彦淖尔盟、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盟等重点疫区的防治“非典”档案材料都已整理、归档、接收进馆。自治区档案馆共接收“非典”档案(包括文件、照片、光盘、录音带等)10367件(盘、组),为“非典”疫病进行科学研究、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留下了完整的珍贵档案资料。
从2001年始,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针对馆藏实际,多途径扩大档案征集、接收范围,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盟、包头市、满洲里市等档案馆开展“档案接收年”活动,主动征集本地区重大活动档案和名产、名人、名品等特色档案。2004年,自治区档案馆派员到蒙古国征集档案,征集到的档案包括内蒙古大盛魁商号等企业档案;蒙古人民共和国党务学校中内蒙古学员名册;著各国民党将领冯玉祥的档案;清政府在蒙古设置驻蒙古大臣奏折以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10周年的电影纪录片等共828件。为齐全、完整地征集牛玉儒档案资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征集牛玉儒档案资料的通知》。自治区档案馆配合三大流通集团转制、破产工作,整理、接收了三大流通集团所属71家企业的8.8万卷档案。呼和浩特市档案局举办了“接收刘振雄藏品捐赠仪式暨藏品展览”活动,呼和浩特市政府为表彰刘振雄捐赠档案,将刘振雄调入呼和浩特市档案馆工作,并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003年,围绕城市社区建设,各级档案部门把社区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积极推进,重点指导社区抓好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档案、再就业档案,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综合治理,减少上访,稳定社会服务。为规范社区建档工作,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城市社区2205个,到2004年已建档的1530个,建档率69.83%;社区保管档案44万卷(件),专兼职档案人员1681人。为加强对小城镇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配合生态建设,自治区档案局与林业厅联合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对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有效地加以指导。
为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档案管理新机制,自治区档案局与包头市共同培育典型,将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进行分类指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档案局发布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自治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报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有关情况材料的通知》,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保证了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坚持“依靠科技振兴档案事业”的方针,制订了《全区档案科技工作“十五”计划》。2003年,由自治区档案馆和内蒙古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共同完成的《蒙古文档案管理系统》获国家档案局科技成果一等奖,国家档案局还向科技部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由自治区档案馆承担的《“档案砖”揭裱比较研究》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自治区档案局首次对自治区范围内的档案科研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共评审7项。同年,自治区档案馆主持研究的《蒙古文档案主题词表》、《中国北方地区档案防尘研究》、《WTO环境下省级信用档案建设模式研究》在国家档案局立项。2003年,获国家专利的“归档文件编号机”投入生产,这是自治区档案局将档案科研成果转化为提升档案事业管理水平的有益尝试。
2003年,自治区档案局(馆)被列为自治区直属机关电子政务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当年被评为直属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绩突出单位。制订下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开通了“内蒙古档案信息网”,实现了与国家档案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馆、盟市档案馆的链接。截至2004年,自治区档案馆已建立案卷级目录数据库30万条,文件级目录数据库10万条。
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人事厅颁发《档案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制度》,仅在2001年自治区就有2030人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174人参加了二级考试。自学考试档案专业本、专科段助学辅导工作及助学管理稳步进行,到2004年,本科段在册考生近300人,专科段在册考生350人。1600人参加了档案人员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考试。以档案工作为重点,及时调整培训内容,举办了“社区档案管理培训班”、“企业档案管理培训班”、“电子政务及文档一体化管理培训班”等。
2001年9月21~22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学会召开第六次档案学术讨论会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秘书长、副理事长和理事长。2003年9月,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第七次评奖,自治区档案学会推荐的科研成果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2项。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以来的自治区的档案事业,有以下几条十分宝贵的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把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围绕党和自治区工作大局,为各级领导决策、为各部门工作、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这些年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档案事业取得重大发展的根本原因。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牢牢抓住这个根本,努力把握不同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主题,找准位置,自觉以服务大局来安排和考虑档案工作,充分体现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功能。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供档案为平反冤、假、错案服务;90年代前后,提供档案为编史修志服务,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档案工作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要努力做到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政治建设发展到什么阶段,档案工作服务到那个阶段;文化建设发展到什么水平,档案工作服务就提高到相应水平;党的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什么要求,档案工作就提供什么服务。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档案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效果就会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就会不断扩大。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对档案部门的迫切要求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客观需求出发,从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时代要求出发,从档案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出发,对档案工作服务机制创新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总结创新服务机制的经验,以此推动自治区各级档案部门进一步更新服务观念,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为自治区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不断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
二是必须坚持把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作为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核心。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创新,其核心内容就是要依法对自治区各级、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依法对自治区各级各类档案资源集中统一地进行管理与利用。坚持全面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突出强调档案行政管理有效地服务于自治区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是促进自治区档案事业进步的重要举措。
三是必须坚持把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作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深刻认识档案资源是开展档案工作的基础条件。为了保证档案事业拥有强大的发展后劲,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党和国家需要、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源的保护和监管力度。自治区各级国家档案馆是档案事业的主体,各级各类档案室是档案事业的基础,其他档案所有者是国家档案资源的补充。要依法加强和规范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并根据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档案接收、征集的范围。只有这样坚持不懈的努力,一个门类齐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配置合理、管理科学、具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格局才能形成,档案部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才有雄厚的物质基础。
四是必须坚持把推进档案科技教育作为振兴档案事业的手段。根据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国家档案局提出了“依靠科教振兴档案事业”的方针,强调了档案科技和教育在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对发展档案事业的重要推动作用,并将此确立为中国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长期战略思想。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档案教育,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研究解决关系档案工作现代化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传统档案管理手段和利用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并在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工程、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使自治区档案事业的发展跃上新的台阶。
五是必须坚持把依法管理作为发展档案事业的保障。根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管理自治区的档案事业。只有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日益深入,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才能逐步增强,档案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才会明显提高。要通过不懈的奋斗,使档案法律法规规章体系日趋完善,档案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得到加强,档案事业管理逐步实现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主要依靠法制手段的转变,以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促进档案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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