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乡镇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农民在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导下,解放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伟大创举,具有中国特色。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并已成为国家农村牧区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乡镇企业起步较晚,与全国比较,落后于其他省区。几十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乡镇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艰苦漫长的发展过程,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发展和繁荣农村牧区经济的主体力量,是农牧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乡镇企业曾经获得太多的荣耀和誉美之词:最具生机和活力的行业,“三分天下有其一”,“坐正席,唱主角”等等。乡镇企业也曾遭遇过太多的议论、太多的波折,所有制形式、企业布局、政策环境、领导力度等方面都发生过重大变化,但乡镇企业与“三农”天然联系的基本特征,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牧区二、三产业主体的本质,乡镇企业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都没有变。乡镇企业仍然具有辉煌的发展历史。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最早见于在少数乡村零星分布的小手工艺作坊。匈奴人在战争中使用过弓箭刀器,说明煅冶业已经兴起。早期的手工业者主要是为农牧民制作帐篷骨架、家俱、马具和武器等。随着农牧业生产的需要,手工作坊发展加快,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能工巧匠不断迁来,手工业者人数不断增加,行业逐步增多,产品种类和数量也日益增加。到1949年10月前夕,自治区手工业的主要行业就有皮革、制毡、砖瓦、石灰、采矿以及酿酒、制粉、榨油、豆腐、酱醋等作坊。这时期的手工业已具有某些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当时为农村牧区服务的手工业占绝大多数,但生产分散,经营落后,规模小,技术薄弱,是这个时期手工业的基本特点。
乡镇企业真正萌芽是在1949年10月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落实,广大农村牧区的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以手工业为主的乡村工业逐渐兴起。1955年底自治区手工业从业人员5.3万人。其中,城市手工业者约占35%,农村手工业者约占65%,农村手工业创造的产值占全区手工业产值20%。从1953年开始,国家对个体手工业逐步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底,自治区87%以上的手工业者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农村手工业者中,部分居住集镇的专业手工业者和乡村中比较集中并以手工业生产为主的手工业者,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乡村中分散的和以农牧业为主、兼营手工业者,参加了农业社。牧区经济中心点的个体手工业者参加了手工业生产社和生产小组。
二
内蒙古乡镇企业所有制体制变革是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乡镇企业的经营体制决定了它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乡镇企业所有制组织形式从主要以乡镇(苏木)、嘎查(村)集体企业,联办、个体企业为主,变革为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街道企业以及企业集团等多元化投资,多种组织形式的经营实体。到2000年,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占其总数的98%,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发展农牧业生产的总体方针。农区“努力增产粮食的同时,大力发展畜牧业及其他副业生产”。半农半牧区“全面规划,农牧结合,多种经营,有计划的发展农牧业生产”。这一方针为农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使农村牧区刚刚起步的工业作为农牧业的副业得到了发展,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也随之发展。在“公社也要大办工业”口号的鼓舞下,全区以土法或半土法兴办了大量乡村小工业。如小煤矿、小砖厂、小农具厂、小食品厂、小粮油加工厂等工业,以后虽然经历了经济调整与恢复发展等不同时期,但以集体所有制形式为主的乡镇工业的雏型已经形成。1957年农业产值比1949年增长1.37倍,副业产值增长3.1倍。1957年副业产值达到724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5%,副业生产达到自治区成立以来最高水平,为社队企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作为乡镇企业萌芽的农村牧区副业基本上能适应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发展速度略高于同期农业发展速度,主要经营形式是个体、家庭手工业作坊和集体副业。其特点:一是规模小,主要是以农村牧区的皮毛匠、砖瓦匠、铁匠、木匠、鞋匠和粉坊、豆腐坊、油坊、粮米加工等为主。产品主要是满足不同区域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以自给自足为主。生产处于封闭状态。二是生产水平低,设备简陋,主要是手工劳动。三是生产不稳定,从业人员多为兼业,农忙务农,农闲务工。
1958年,农村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自治区也掀起加速实现工业化的大跃进高潮。人民公社在“公社也要大力办工业”口号的鼓动下,办起了大量用土法或半土半洋法进行生产的炼铁、煤炭、砖瓦、农具修造、食品加工等企业,但由于盲目上马,管理疏漏,到60年代中期已所剩无几。如包头市郊区1958年建起土高炉194座,日产铁1.5吨,兴办其他小工厂55个,务工社员达到2600多人,各类工业产值达1300万元,但大部分企业当年倒闭。1959年,包头郊区成立工业局,公社办的厂矿只剩18个,职工减少到701人,进入60年代,社队工业行政管理机构反复调整,并最终被拆散。1963年5月,包头郊区的社队工业已不复存在。当时,自治区只有少数社队企业经过转产整顿保存了下来,成为后来乡镇企业中的骨干企业。如到1965年,全自治区的农牧副业生产(其中主要是乡村工业生产)年总产值为1.5亿元,约占农牧业总产值的10.3%。之后几十年,乡镇企业所有制形式经历多次变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成为自治区经济的主体之一。
三
60年代中期,自治区乡镇企业进入全面发展初期,作为乡镇企业前身的社队企业开始出现,生产规模扩大,产品趋于社会化,工业产品增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是小砖瓦、小农具、小煤窑、小型粮食饲料加工等。但是,这时期的乡镇企业发展不稳定,在几起几落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乡村手工业兴起到社队企业形成的发展过程。这个阶段的发展特点是:生产规模由手工作坊转向工业生产,生产单位由个体为主转向集体为主,生产产品由几乎全部就地销售转向扩大外地销售,生产人员虽多为兼业人员但数量逐渐增多,非农业化和工业化的趋势明显增加,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经济受到干扰,受到冲击的城市工业发展缓慢,乡镇企业发展也受到了干扰和破坏。但是,由于城市工业停滞和商品匮乏,再加上大批下放干部、返乡技工和学生以及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到农村牧区,逐步办起了煤矿、土矿、石矿、铁木农具厂和一些小型手工作坊等。许多地方抓住机遇,扩建和新建了一批乡镇企业,扩大了小煤矿、小建材(主要是砖瓦、沙石)工业的生产规模,特别是全国第二次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加快,国家扶持兴办了一批装备有一定机械加工设备的农机修造厂,这是自治区最早的一批农村现代化工业企业,也使乡镇企业真正拥有了较现代化的工业。当时,以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农机修造网点为主的农机服务体系遍布各地。例如,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当时就有45个公社农机修配厂列为全盟重点农机修配网点单位,装备了“三床二机”及油泵式的检验台等机械设备。在铁路沿线城镇郊区办起了各类工业企业,有资源的地方办起了小煤矿和砖瓦厂等。这些企业后来有不少成为乡镇企业的骨干企业。
1977年,自治区成立了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国家召开全国社队企业工作会议,之后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发展社队企业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快发展、坚持为基层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全面发展、纳入计划管理、社队所有、全社会扶持的具体要求,对社队企业的资金运行、产品销售、管理、整顿提高、劳动报酬、人员、利润、价格、补贴、利税、管理机构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同年,在自治区社队企业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调查报告》和《关于社队企业发展规划的意见》等两个文件,要求全区“提高认识,调整整顿,制定规划,加强管理,促进发展”。从此,自治区乡镇企业发展走上了统一计划管理、政策优惠、健全法规、重点突出、协调发展的轨道,也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徘徊不前,缓慢发展过程。
这一历史时期,乡镇企业开始注重管理。包括统计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企业定级升级、劳动安全环保等工作逐步开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些工作全面铺开,并逐步走入正轨。
四
随着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全区农村牧区工业迅速兴起,乡镇企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区各地注重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1986年有6个项目被评为自治区名优产品,有的新技术、新项目添补了自治区空白,有的企业成为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到2002年,全区已建起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研究开发机构1203个。为了适应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各地建立科技信息网络,到1996年,多数盟市和近50个旗县建起乡镇企业信息网和项目储备库,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快捷服务。
实施“星火计划”和名牌产品开发,使自治区乡镇企业引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1986年,全区实施“星火计划”项目18个,总投资1867万元,1995年自治区乡镇企业开发新产品237项,创立国家名牌产品282个,在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中,有60%来自高新技术产品。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牧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之后,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大办乡镇企业的热潮空前高涨。不仅加快了原有社队企业的发展,而且新办了大批合资、合作、联营、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率先发展的有呼市、包头、赤峰、通辽等盟市的城郊和部分小集镇。1985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数达18.7万个,比改革前的1979年增长了11.3倍;从业人员达到66.9万人,增长2.6倍;总产值16.81亿元,增长4倍;实现利润2.47亿元,增长3倍;交纳税金6422万元,增长4倍;七年间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为28.4%。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特点:一是“四个轮子”一齐转,即集体、个体、联户、合资企业一齐上;二是依托资源优势,建立资源开发型企业;三是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打开了新局面;四是立足于农牧业,服务于农牧业。之后,全自治区发展乡镇企业的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有所突出,各地认真贯彻治理、整顿、调整、改造、提高和深化改革的方针,积极推行和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强化企业管理,狠抓企业升级、技术改造和创优工作,加强企业的自我运转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大力开展横向联合,狠抓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的发展,注重人才培训和智力投资。乡镇企业的发展从主要依靠增加投入等外延发展转向依靠科学技术,注重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从注重产值增长转向注重产品质量,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从单一面向国内市场转向积极打入国际市场,注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同时开拓;从企业分散经营转向专业化、社会化协作生产,发展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从传统的小生产经营转向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990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数29.8万个,总产值56.2亿元,年出口交货额0.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2亿元,自有流动资金5.6亿元,从业人员96.7万人,上缴税金2.5亿元,实现利润6.69亿元。全区农牧民人均从乡镇企业得到纯收入80元。涌现出年产值超亿元的旗县区19个(其中超4亿元的1个,超3亿元的4个,超2亿元的2个,超亿元的12个),亿元乡3个,超五百万元的企业26个。
五
“八五”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进入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好阶段。首先,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乡镇企业的决定,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把发展乡镇企业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1991年和199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颁布了两个重要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和《1995年—2000年乡镇企业发展规划》。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开始实施。1999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条例》颁布,各地积极宣传,认真贯彻,一个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形成,各地从实际出发,坚持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当集中,连片开发,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加快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一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加工业,不断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二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围绕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搞好配套和服务行业,并积极吸引大中型企业扩散产品、联合办厂;三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流通为突破口,积极培育市场,完善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以农副产品、畜产品、蔬菜瓜果、矿产品、煤炭、化工为主的乡镇企业产品市场;四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展了一批出口创汇型乡镇企业大户。
开展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是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1994年,内蒙古农牧学院乡镇企业分院成立,乡镇企业培育培训中心也在各盟市相继成立,自治区乡镇企业培训中心承担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培训任务。自治区成立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全区乡镇企业教育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全面展开。2000年,全区乡村集体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占职工总人数1.9%,高中以上占36.6%,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两万多人,外聘技术人员4000多人。到2002年,具有大中专和技校文化程度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11.7%,比20世纪80年代有较大幅度增加。
进入20世纪中后期,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扶持和促进发展乡镇企业的力度,自治区政府连续六年每年出资500万元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地也采取相应措施,使乡镇企业迎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春天。这一时期,国家对发展乡镇企业有了新的认识,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在新时期的地位、作用。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在探索中实现农业现代化、城镇化过程中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个创造。乡镇企业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是“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有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乡镇企业是国民经济、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国民经济、农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始终是农民增加就业、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乡镇企业在发展中坚持了与时俱进,实行了体制创新,生产结构调整,提高科技含量和运行质量。自治区乡镇企业已经改变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小而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发展路子。在乡镇企业发展重点上突出抓四个转变:即从单一投资主体向多元化投资主体转变;从简单的产品推销向市场营销转变;从借牌生产向创名牌生产转变;从传统的管理方式向现代化企业管理转变。狠抓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科技园区和企业集团建设,扶持了一批生产效益好的龙头企业。
招商引资、东西合作是2O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的亮点。展销展示、组团考察等活动频繁举行,引进一大批合作项目和大量资金,使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同时,财政扶持资金也大幅增加,特别是从1996年开始,自治区连续5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集体经济薄弱的行政嘎查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年间自治区共扶持项目3000多个,投入资金五亿多元,解决了这些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
2002年,全区乡镇企业增加值完成了471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27%;实交税金38.03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18.9%;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115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从业人员18%,平均为每个农牧民增收497元,占农牧民人均收入23.8%。完成出口交货值13.9亿元,引进资金56.1亿元,形成固定资产原值473亿元,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达到970个,建成和正在完善的工业园区135个,涌现出像草原兴发、蒙牛乳业、金河、塞飞亚、雪航啤酒、鄂尔多斯酒业、东方路桥、维信、金马、元和、绒王、金宇、盘古等一大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大户,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贯彻执行国家在新时期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八个方面的工作,即从抓小区建设入手,提高产业聚集度;从抓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抓培养人才入手,提高企业素质;从抓产品竞争力入手,提高产业层次;从抓加强中西部联合入手,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从抓行业协会入手,提高乡镇企业的组织化程度;从抓改善环境、组织招商引资入手,提高投资总量;从抓规范财务制度、信息网络建设入手,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分析的准确度。
纵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这个异军突起的事业有过辉煌,也有过困难和艰辛。乡镇企业在经历艰难的同时得到发展和壮大。人们相信,乡镇企业通过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通过发展二、三产业,一定会在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城镇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多的贡献。
概述
乡镇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农民在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导下,解放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伟大创举,具有中国特色。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并已成为国家农村牧区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乡镇企业起步较晚,与全国比较,落后于其他省区。几十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引导下,乡镇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艰苦漫长的发展过程,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发展和繁荣农村牧区经济的主体力量,是农牧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乡镇企业曾经获得太多的荣耀和誉美之词:最具生机和活力的行业,“三分天下有其一”,“坐正席,唱主角”等等。乡镇企业也曾遭遇过太多的议论、太多的波折,所有制形式、企业布局、政策环境、领导力度等方面都发生过重大变化,但乡镇企业与“三农”天然联系的基本特征,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牧区二、三产业主体的本质,乡镇企业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都没有变。乡镇企业仍然具有辉煌的发展历史。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最早见于在少数乡村零星分布的小手工艺作坊。匈奴人在战争中使用过弓箭刀器,说明煅冶业已经兴起。早期的手工业者主要是为农牧民制作帐篷骨架、家俱、马具和武器等。随着农牧业生产的需要,手工作坊发展加快,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能工巧匠不断迁来,手工业者人数不断增加,行业逐步增多,产品种类和数量也日益增加。到1949年10月前夕,自治区手工业的主要行业就有皮革、制毡、砖瓦、石灰、采矿以及酿酒、制粉、榨油、豆腐、酱醋等作坊。这时期的手工业已具有某些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当时为农村牧区服务的手工业占绝大多数,但生产分散,经营落后,规模小,技术薄弱,是这个时期手工业的基本特点。
乡镇企业真正萌芽是在1949年10月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落实,广大农村牧区的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以手工业为主的乡村工业逐渐兴起。1955年底自治区手工业从业人员5.3万人。其中,城市手工业者约占35%,农村手工业者约占65%,农村手工业创造的产值占全区手工业产值20%。从1953年开始,国家对个体手工业逐步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底,自治区87%以上的手工业者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农村手工业者中,部分居住集镇的专业手工业者和乡村中比较集中并以手工业生产为主的手工业者,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乡村中分散的和以农牧业为主、兼营手工业者,参加了农业社。牧区经济中心点的个体手工业者参加了手工业生产社和生产小组。
二
内蒙古乡镇企业所有制体制变革是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乡镇企业的经营体制决定了它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乡镇企业所有制组织形式从主要以乡镇(苏木)、嘎查(村)集体企业,联办、个体企业为主,变革为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街道企业以及企业集团等多元化投资,多种组织形式的经营实体。到2000年,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占其总数的98%,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主导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发展农牧业生产的总体方针。农区“努力增产粮食的同时,大力发展畜牧业及其他副业生产”。半农半牧区“全面规划,农牧结合,多种经营,有计划的发展农牧业生产”。这一方针为农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使农村牧区刚刚起步的工业作为农牧业的副业得到了发展,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也随之发展。在“公社也要大办工业”口号的鼓舞下,全区以土法或半土法兴办了大量乡村小工业。如小煤矿、小砖厂、小农具厂、小食品厂、小粮油加工厂等工业,以后虽然经历了经济调整与恢复发展等不同时期,但以集体所有制形式为主的乡镇工业的雏型已经形成。1957年农业产值比1949年增长1.37倍,副业产值增长3.1倍。1957年副业产值达到724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5%,副业生产达到自治区成立以来最高水平,为社队企业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作为乡镇企业萌芽的农村牧区副业基本上能适应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发展速度略高于同期农业发展速度,主要经营形式是个体、家庭手工业作坊和集体副业。其特点:一是规模小,主要是以农村牧区的皮毛匠、砖瓦匠、铁匠、木匠、鞋匠和粉坊、豆腐坊、油坊、粮米加工等为主。产品主要是满足不同区域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以自给自足为主。生产处于封闭状态。二是生产水平低,设备简陋,主要是手工劳动。三是生产不稳定,从业人员多为兼业,农忙务农,农闲务工。
1958年,农村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自治区也掀起加速实现工业化的大跃进高潮。人民公社在“公社也要大力办工业”口号的鼓动下,办起了大量用土法或半土半洋法进行生产的炼铁、煤炭、砖瓦、农具修造、食品加工等企业,但由于盲目上马,管理疏漏,到60年代中期已所剩无几。如包头市郊区1958年建起土高炉194座,日产铁1.5吨,兴办其他小工厂55个,务工社员达到2600多人,各类工业产值达1300万元,但大部分企业当年倒闭。1959年,包头郊区成立工业局,公社办的厂矿只剩18个,职工减少到701人,进入60年代,社队工业行政管理机构反复调整,并最终被拆散。1963年5月,包头郊区的社队工业已不复存在。当时,自治区只有少数社队企业经过转产整顿保存了下来,成为后来乡镇企业中的骨干企业。如到1965年,全自治区的农牧副业生产(其中主要是乡村工业生产)年总产值为1.5亿元,约占农牧业总产值的10.3%。之后几十年,乡镇企业所有制形式经历多次变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成为自治区经济的主体之一。
三
60年代中期,自治区乡镇企业进入全面发展初期,作为乡镇企业前身的社队企业开始出现,生产规模扩大,产品趋于社会化,工业产品增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是小砖瓦、小农具、小煤窑、小型粮食饲料加工等。但是,这时期的乡镇企业发展不稳定,在几起几落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乡村手工业兴起到社队企业形成的发展过程。这个阶段的发展特点是:生产规模由手工作坊转向工业生产,生产单位由个体为主转向集体为主,生产产品由几乎全部就地销售转向扩大外地销售,生产人员虽多为兼业人员但数量逐渐增多,非农业化和工业化的趋势明显增加,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经济受到干扰,受到冲击的城市工业发展缓慢,乡镇企业发展也受到了干扰和破坏。但是,由于城市工业停滞和商品匮乏,再加上大批下放干部、返乡技工和学生以及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到农村牧区,逐步办起了煤矿、土矿、石矿、铁木农具厂和一些小型手工作坊等。许多地方抓住机遇,扩建和新建了一批乡镇企业,扩大了小煤矿、小建材(主要是砖瓦、沙石)工业的生产规模,特别是全国第二次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之后,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加快,国家扶持兴办了一批装备有一定机械加工设备的农机修造厂,这是自治区最早的一批农村现代化工业企业,也使乡镇企业真正拥有了较现代化的工业。当时,以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农机修造网点为主的农机服务体系遍布各地。例如,昭乌达盟(今赤峰市)当时就有45个公社农机修配厂列为全盟重点农机修配网点单位,装备了“三床二机”及油泵式的检验台等机械设备。在铁路沿线城镇郊区办起了各类工业企业,有资源的地方办起了小煤矿和砖瓦厂等。这些企业后来有不少成为乡镇企业的骨干企业。
1977年,自治区成立了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国家召开全国社队企业工作会议,之后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发展社队企业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快发展、坚持为基层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全面发展、纳入计划管理、社队所有、全社会扶持的具体要求,对社队企业的资金运行、产品销售、管理、整顿提高、劳动报酬、人员、利润、价格、补贴、利税、管理机构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同年,在自治区社队企业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调查报告》和《关于社队企业发展规划的意见》等两个文件,要求全区“提高认识,调整整顿,制定规划,加强管理,促进发展”。从此,自治区乡镇企业发展走上了统一计划管理、政策优惠、健全法规、重点突出、协调发展的轨道,也结束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徘徊不前,缓慢发展过程。
这一历史时期,乡镇企业开始注重管理。包括统计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企业定级升级、劳动安全环保等工作逐步开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这些工作全面铺开,并逐步走入正轨。
四
随着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全区农村牧区工业迅速兴起,乡镇企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区各地注重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1986年有6个项目被评为自治区名优产品,有的新技术、新项目添补了自治区空白,有的企业成为国家定点生产企业。到2002年,全区已建起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研究开发机构1203个。为了适应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各地建立科技信息网络,到1996年,多数盟市和近50个旗县建起乡镇企业信息网和项目储备库,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快捷服务。
实施“星火计划”和名牌产品开发,使自治区乡镇企业引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1986年,全区实施“星火计划”项目18个,总投资1867万元,1995年自治区乡镇企业开发新产品237项,创立国家名牌产品282个,在乡镇企业出口交货值中,有60%来自高新技术产品。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牧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之后,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大办乡镇企业的热潮空前高涨。不仅加快了原有社队企业的发展,而且新办了大批合资、合作、联营、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率先发展的有呼市、包头、赤峰、通辽等盟市的城郊和部分小集镇。1985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数达18.7万个,比改革前的1979年增长了11.3倍;从业人员达到66.9万人,增长2.6倍;总产值16.81亿元,增长4倍;实现利润2.47亿元,增长3倍;交纳税金6422万元,增长4倍;七年间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为28.4%。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发展的特点:一是“四个轮子”一齐转,即集体、个体、联户、合资企业一齐上;二是依托资源优势,建立资源开发型企业;三是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打开了新局面;四是立足于农牧业,服务于农牧业。之后,全自治区发展乡镇企业的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有所突出,各地认真贯彻治理、整顿、调整、改造、提高和深化改革的方针,积极推行和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强化企业管理,狠抓企业升级、技术改造和创优工作,加强企业的自我运转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大力开展横向联合,狠抓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的发展,注重人才培训和智力投资。乡镇企业的发展从主要依靠增加投入等外延发展转向依靠科学技术,注重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从注重产值增长转向注重产品质量,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从单一面向国内市场转向积极打入国际市场,注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同时开拓;从企业分散经营转向专业化、社会化协作生产,发展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和企业群体;从传统的小生产经营转向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管理制度。1990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数29.8万个,总产值56.2亿元,年出口交货额0.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2.2亿元,自有流动资金5.6亿元,从业人员96.7万人,上缴税金2.5亿元,实现利润6.69亿元。全区农牧民人均从乡镇企业得到纯收入80元。涌现出年产值超亿元的旗县区19个(其中超4亿元的1个,超3亿元的4个,超2亿元的2个,超亿元的12个),亿元乡3个,超五百万元的企业26个。
五
“八五”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进入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好阶段。首先,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乡镇企业的决定,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把发展乡镇企业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1991年和199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颁布了两个重要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和《1995年—2000年乡镇企业发展规划》。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开始实施。1999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条例》颁布,各地积极宣传,认真贯彻,一个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大环境已经形成,各地从实际出发,坚持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当集中,连片开发,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加快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一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加工业,不断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二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围绕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搞好配套和服务行业,并积极吸引大中型企业扩散产品、联合办厂;三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流通为突破口,积极培育市场,完善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以农副产品、畜产品、蔬菜瓜果、矿产品、煤炭、化工为主的乡镇企业产品市场;四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展了一批出口创汇型乡镇企业大户。
开展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是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1994年,内蒙古农牧学院乡镇企业分院成立,乡镇企业培育培训中心也在各盟市相继成立,自治区乡镇企业培训中心承担了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培训任务。自治区成立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全区乡镇企业教育培训和职称评聘工作全面展开。2000年,全区乡村集体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占职工总人数1.9%,高中以上占36.6%,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两万多人,外聘技术人员4000多人。到2002年,具有大中专和技校文化程度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11.7%,比20世纪80年代有较大幅度增加。
进入20世纪中后期,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扶持和促进发展乡镇企业的力度,自治区政府连续六年每年出资500万元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地也采取相应措施,使乡镇企业迎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春天。这一时期,国家对发展乡镇企业有了新的认识,充分肯定了乡镇企业在新时期的地位、作用。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在探索中实现农业现代化、城镇化过程中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个创造。乡镇企业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是“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农村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有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乡镇企业是国民经济、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国民经济、农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始终是农民增加就业、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乡镇企业在发展中坚持了与时俱进,实行了体制创新,生产结构调整,提高科技含量和运行质量。自治区乡镇企业已经改变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小而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发展路子。在乡镇企业发展重点上突出抓四个转变:即从单一投资主体向多元化投资主体转变;从简单的产品推销向市场营销转变;从借牌生产向创名牌生产转变;从传统的管理方式向现代化企业管理转变。狠抓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科技园区和企业集团建设,扶持了一批生产效益好的龙头企业。
招商引资、东西合作是2O世纪9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的亮点。展销展示、组团考察等活动频繁举行,引进一大批合作项目和大量资金,使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同时,财政扶持资金也大幅增加,特别是从1996年开始,自治区连续5年,每年投入50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集体经济薄弱的行政嘎查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5年间自治区共扶持项目3000多个,投入资金五亿多元,解决了这些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
2002年,全区乡镇企业增加值完成了471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27%;实交税金38.03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18.9%;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115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从业人员18%,平均为每个农牧民增收497元,占农牧民人均收入23.8%。完成出口交货值13.9亿元,引进资金56.1亿元,形成固定资产原值473亿元,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达到970个,建成和正在完善的工业园区135个,涌现出像草原兴发、蒙牛乳业、金河、塞飞亚、雪航啤酒、鄂尔多斯酒业、东方路桥、维信、金马、元和、绒王、金宇、盘古等一大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大户,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贯彻执行国家在新时期对发展乡镇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八个方面的工作,即从抓小区建设入手,提高产业聚集度;从抓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抓培养人才入手,提高企业素质;从抓产品竞争力入手,提高产业层次;从抓加强中西部联合入手,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从抓行业协会入手,提高乡镇企业的组织化程度;从抓改善环境、组织招商引资入手,提高投资总量;从抓规范财务制度、信息网络建设入手,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分析的准确度。
纵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乡镇企业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这个异军突起的事业有过辉煌,也有过困难和艰辛。乡镇企业在经历艰难的同时得到发展和壮大。人们相信,乡镇企业通过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通过发展二、三产业,一定会在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城镇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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