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林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代序”——温家宝总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林业大区,2003年,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结果,全区林业用地面积达4409.34万公顷,森林面积2078.9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1619.32万公顷,灌木林地454.24万公顷,林网四旁树5.37万公顷),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天然林面积为1378.67万公顷,仅次于黑龙江省居全国第二位;森林蓄积量11.05亿立方米,活立木总蓄积12.92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人工造林面积57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7.57%。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域辽阔,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长2400多公里,南北宽1700多公里。东部大兴安岭山脉纵贯南北,是中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除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外,全区尚有大兴安岭次生林区、宝格达山、迪彦庙、克什克腾、茅荆大坝、大青山、蛮汉山、乌拉山、贺兰山和额济纳11片次生林区,镶嵌在草原、平原、沙地、荒漠和戈壁之间。中部内蒙古高原由东北向西南展开,长约2000公里,海拔在1000~1400米之间。嫩江右岸西辽河西岸和黄河中游有嫩江冲积平原、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和土默川平原,是自治区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也是防护林的重要建设区。全国八大沙漠中的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和库布齐四大沙漠分布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全国四大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毛乌素沙地全都分布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境内。构成了自治区森林、草原、平原、荒漠四大景观,形成了由东到西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干旱的气候条件和复杂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呈现林业大区的同时,又成为全国气候环境恶劣和生态环境脆弱的省区之一。
一、古代林业
在古代内蒙古地区是一个多林地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据考证,远在1亿到1.6亿年前,东起大兴安岭,西到阿拉善高原,到处都生长着茂密的森林。现已查明的自治区广为分布的众多煤田就是古代森林存在的例证。
大兴安岭自古以来就是松桦遮天的原始森林。从东胡民族到鲜卑、蒙古、鄂温克、鄂伦春、锡伯、达斡尔等少数民族,都在这里繁衍生息过,他们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热爱森林,与森林共生共存,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清嘉庆年间。嘉庆八年(1803年)后,关内很多地方灾荒内乱,民不聊生,开始有灾民进入林区,垦荒造田,砍木为薪,但从总体上看大兴安岭林区仍处于自然再生的循环之中。大兴安岭林区之所以在19世纪前半期能够保持原生状态,除地处边远,人迹罕至因素外,清初为保护满族发祥地,实行禁令,是大兴安岭森林免遭破坏的重要原因。当时清帝把东北林区划为“四禁”区域,即禁伐森林、禁采矿产、禁渔猎、禁农牧,并实行移民封禁政策,如此延续了200~300年。
在公元10世纪时,科尔沁沙地曾是“山深闻鸣鹿,林里有生风”。从松州(即今日赤峰)至林西,曾是“平地松林八百里”,直到18世纪,清帝康熙还曾射虎于巴林右旗的大板南山。到19世纪初,从西北山地到扎鲁特旗东南部还保留着茂密的松林。如今沿西辽河流域的整个科尔沁的“翰海绿洲”已不复存在,经长期的垦殖演变,而成为全国四大沙地之一的一望无际的沼坨沙地,现存的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翁牛特旗残存的少量天然松林,可作为历史见证。
阴山山脉在古代生长着茂盛的森林。“据《汉书·匈奴传下》记载,阴山山脉在公元前3世纪是东西千余里,草木茂盛多禽兽”的林区,到17世纪末,《清实录·圣祖实录》还记载,阴山一带是山西的木材供给基地。到19世纪中期,即清咸丰年间《归绥识略》中记载,呼和浩特大青山,在东西长300余里,南北宽100余里的范围内,盛产松柏林木“远近望之,岚光翠霭,一带青葱,如画屏森列。时隔一个多世纪,现已毁林殆尽,只在阴坡尚残存少量桦、杨次生林(引自内蒙古林业发展概论)”。位于鄂尔多斯南部的毛乌素沙地,在古代也是“密林茂树,牧草丰美之地”,据《横山县志·纪事志》记载,公元413年,夏王赫连勃勃出游契吴山(即今乌审旗阿拉陶老盖梁)时说: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吾行地多矣,自马岭以南,古河以北,未有若斯之壮丽者。另外,西部河套地区至乌兰布和沙漠,在古代也是森林地带。1.8万年前,河套地区“森林密布,鸟兽繁多”,汉王朝时,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曾设寙浑、临泽、三封等3个县治,一度农业发达,后因军事上种种原因而弃耕,10世纪,则已经“沙深三尺,马不能行”。三座古城相继被流沙埋没。地处自治区西部戈壁腹地的额济纳旗,自古以来由祁连山积雪融汇而成的弱水,由西南向东北纵贯全境,弱水两岸连绵数千平方公里生长着胡杨、沙枣、梭梭、柽柳等乔灌木,下游形成居延海、林木葱茏,俗称“居延绿洲”。近一个世纪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这里的林木已所剩无几。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古代就是一个多林地区,森林养育了人类,森林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殖,自然环境和气候的变化随之变迁,呈现出森林、草原、平原和荒漠多种景观。
二、近代林业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100多年间,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此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森林资源遭到了帝国主义的掠夺和破坏,据记载,在此期间大兴安岭森林面积减少了15%,森林蓄积减少了17%。
清光绪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896~1898年),沙皇俄国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了《中俄密约》、《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和《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允许沙皇俄国在中国东北修筑中国东省铁路(简称中东铁路,亦称东清铁路),在修建铁路过程中,境内从满洲里到绥芬河铁路两侧的原始森林被大量采伐,所需枕木、电杆,建筑用材都是就地取给。光绪三十年(1904年),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与中东铁路公司签订《砍伐木植合同》,允许中东铁路公司砍伐从庆其斯汉(成吉思汗)站至雅克什(今牙克石)站,铁路两旁各35华里的森林,有任意采伐之权。以后又几次修改合同,由原来的7款改为14款,其中12款规定:铁路砍备木植,如需将应用敷余木植外卖,应按照中国通用税则,缴纳税费。这就是说沙俄铁路工司所砍伐的木材不限于铁路公司使用,也可作为商品出售,任其掠夺和渔利。当时依据《伐木合同》,东省铁路公司自建林场三处,其中之一就是博克图至绰尔河一带的绰尔林场,据记载沙俄在该林场采伐了8万公顷原始林。同时,东省铁路西线在成吉思汗至牙克石段铁路两侧25~50公里范围内的森林在20多年的时间内被砍伐殆尽,如今这一带铁路沿线的荒山秃岭和杨桦次生林相,就是沙俄掠夺大兴安岭森林的历史见证。在清朝末期,即1896~1911年,据不完全统计,沙俄在大兴安岭西坡和铁路沿线砍伐木材500~700万立方米(不含薪材)。
进人民国时期(公元1912年),大兴安岭的森林采伐权仍控制在沙俄帝国主义手里。不久,日本势力也逐渐地渗透到大兴安岭林区,当时,有俄、日的独资林业企业,也有中俄、中日合办的林业企业,如免渡河流域谢夫谦克兄弟商会、绰尔河流域的东省铁路公司,扎敦河、免渡河流域的扎免公司,海拉尔流域的沃伦错夫公司等。这些企业在1912年至1931年,即“九·一八”之前,以攫取木材为目的、采用掠夺式的采伐方式(伐根1米高),采伐木材1000万立方米以上。
“九·一八”事变后,大兴安岭和整个东北地区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统治,在其统治的十四年间,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掠夺式采伐不断向纵深发展。在此期间修建了白城至阿尔山的铁路337公里,博林线97公里,牙林线68公里和许多运材公路、“战略”公路,兴建了不少制材厂,木材生产完全由关东军控制。据估计每年砍伐木材30~50万立方米,包括薪材在内,将超过80万立方米,14年共砍伐木材1000万立方米。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沙皇俄国和日本帝国主义先后在中国东北肆虐,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森林资源进行了长时间的掠夺式采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9世纪后,清王朝、北洋政府及国民党政府虽先后制定了一些林业政策,但均未能坚持贯彻执行,林业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在此期间,内蒙古东北林区,曾进行过森林经理调查和航空测量,编制过《森林经营大纲》和《施业案》等,在哲里木盟营造了部分防护林带,但这些与森林资源遭到的严重破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内蒙古西部地区在国民党统治时期隶属绥远省,在此期间,主要搞了一些苗圃建设,最初在丰镇县建立了第二林区苗圃,在武川县建立了第三林区苗圃,以后又在安北(今乌拉特前旗)、晏江(即今五原县塔尔湖)、五原、永安(现属临河市)、临河等地区也建立了苗圃。在造林工作上只组织过零星的植树活动,且及少保存下来。从“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八·一五”前,自治区西部地区、包头以东黄河北岸的大片领土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这个时期几乎没有林业建设,尽管当局提出过“加强放牧制度管理,保护林木和开展造林”的主张,但极少实施。相反,在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等沙化严重的地区,当地群众为防止风沙灾害,曾自发的开展了一些小规模的造林活动,营造了不少沙柳林带,对农田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的林业建设与发展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自1947年5月1日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开发建设原始林区,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森林工业体系;大力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防沙治沙;全面落实“普遍护林、大力造林”的方针,建立健全了森林保护机构,全面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不断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经过60年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绩。截至2003年,经全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有林地面积由解放初期的913.8万公顷发展到1619.32万公顷,其中,人工林由解放初期的4.5万公顷,增加到57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初期的7.73%提高到17.57%,全区林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包括造林育林、国土绿化、森林保护、防沙治沙、木材生产、林产工业、林副产品加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育以及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多门类的重要行业。承担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维护边疆安宁、社会稳定和国土保安的重要使命。
(一)原始林区的开发建设
著名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兴安岭林区,是中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素有“绿色宝库”之称。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由北部原始林区和南部次生林区两部分组成,原始林区隶属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以下简称林管局)经营总面积1174.7万公顷(其中187.3万公顷隶属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04~1945年,大兴安岭森林资源曾先后遭受到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掠夺式采伐,致使滨州线从成吉思汗到牙克石段、白阿线、博林线铁路两侧的森林被砍伐殆尽,形成了建国后的大兴安岭南部次生林区。内蒙古大兴安岭原始林区自1952年有计划开发建设以来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林区社会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2005年,先后向国家提供木材1.7亿立方米,建成16个森林工业局,3个营林局,1个北部原始林管局,2个国有林管理分局,1个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5个文教卫生、公安消防、航空护林、森林调查设计、社会保障等社会性管理和公益单位,15个建筑、纸浆、物业、旅游、物流、绿色产品开发等全资或持股公司,在册职工12.95万人,林业人口37.09万人,由22个民族组成。具备年生产500万立方米木材、40万立方米人造板、10万吨纸浆、10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3万立方米集成材和多种林副产品的生产能力。企业总资产达119.16亿元,被列入“中国的脊梁”国有企业500强。
随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开发建设,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大量人口进入林区,形成了以林业局、林场为中心的、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区社会”和“政企合一、企资一体”的传统经营机制。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木材生产的采伐、运输、加工的机械化程度不断增强,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在从1952~1998年30多年的时间里,尽管森林培育与管护的力度不断加大,营林基础地位不断强化,林区经济也开始走向多元化,但以木材生产和林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格局和以消耗森林资源为代价的林区经济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不可否认的是20世纪后期,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森林利用的速度高于森林恢复的速度,可采资源逐年减少,森林质量不断下降,森林的生态功能明显减弱。在长期的林业建设发展中,人们对林业的认识从永续利用理论--森林多功能理论——近自然林业理论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认识不断深化。1998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木材生产由1997年的431.3万立方米,逐步调减到229.6万立方米,关停了290个木材加工中小企业,大力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恢复森林资源工程,深化林业改革,调整了林区经济结构,进一步强化了资源管理和育林、护林的工作力度,使大兴安岭林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林区职工生活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步走上了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二)防沙治沙和造林绿化
自治区成立以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防沙治沙和造林绿化工作。早在50年代初,自治区东部就规划并营造了大型防护林带,在西部开始治理沙漠。经过长期的林业建设,平原农区已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在草原牧区,改变了“草原不长树,牧民不造林”的传统观念,结合草牧场建设营造牧场防护林,大大提高了牧业抗灾能力,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在沙区积极种树种草,防沙治沙。据2004年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全区现有荒漠化土地62.24万平方公里,其中,风蚀荒漠化56.35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面积的90.52%,其余为水蚀和盐渍荒漠化。沙化土地41.59万平方公里,分布在全区12个盟市90个旗(县、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域辽阔,全区大部分处于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十分严重,是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最广的省(区)之一。自治区成立以来,始终把防沙治沙、造林绿化当作林业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经过60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了包括种苗培育、规划设计、造林绿化、抚育管理、植被保护等内容的生态建设格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等局部地区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鉴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脆弱的生态系统,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的形势依然严峻,尚有大面积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防治荒漠化和土地沙化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三)森林培育与管护
依法治林是森林培育和管护的重要保障。1949年10月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曾多次发布命令,制定条例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林业生产,开展造林绿化工作。1949年,自治区政府转发《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暂行条例》。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造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带的决定》。1956年,国家林业部颁发《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和《森林抚育采伐工程》。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的规定(试行草案)》。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以及在不同时期发布的与法律相匹配的行政法规。自治区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保证自治区林业建设的健康发展挥发了重要作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随着国家林业立法的不断完善和林业法律体系的形成,林业普法在林业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自治区政府先后进行了多次普法教育,增强了全社会和执法队伍的林业法律意识,熟悉了有关法律法规。为严格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维持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惩治破坏森林和乱杀滥捕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奠定了思想基础。
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区有林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单位和组织,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防火检查站等是林业执法主体。自治区成立后,林业执法和管护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05年底,旗县级以上设立了资源林政管理机构150余个,自治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盟市、旗县建立了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自治区设有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盟市、旗县设有森林草原防火管理机构和专兼职防扑火队伍。武警森林部队常驻在森林草原防火关键地区。这些都为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治区生态建设的实践证明,保护好现有森林和林草植被是生态建设经济有效的方法,社会办林业,农林牧协调发展是生态建设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自治区十分重视防护林建设,特别是随着林业六大工程的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自然保护区建设,牧业区的禁牧休牧、舍饲圈养,划区轮牧和围封转移(生态移民)等为保护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林业科技发展
知识是力量,知识是财富,林业科技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十分重视林业科技队伍的培养和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先后组建了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内蒙古第二林业勘察设计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设计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院四个甲级院。各盟市、旗、县、林业局等组建了林业调查设计队(院)83个(其中乙级12个、丙丁级71个)从事林业调查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最多时达到3408人。对查清森林资源、规范造林、治沙、采伐、抚育、保护、管理等林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森林经理调查中,从最初的踏查、航测调查,方格区划、路线调查到目测调查,航空象片调查,森林抽样调查、总体控制与利用卫星象片地面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技术方法。在调查范围上由以局场(旗县)为单位的规划设计调查发展到以自治区为单位的每5年1次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建立了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在技术手段上随着3S技术的应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以GIS、遥感系统RS)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林业建设的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伐区作业、人工造林、城镇绿化、防沙治沙等林业建设工程基本上做到了先设计后施工,规范化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做出了贡献。
自治区设有林业科学研究院,下设科研处、防护林所、沙漠所、森保所、果研所、森工所、树木园等处级林业科研机构,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林业科研技术人员。各盟市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设有林业科学研究所,各自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课题,定点研究,就治沙造林技术、森林保护技术、森林采伐技术、抚育管理技术、木材综合利用技术、野生动植物繁育技术等与林业院校的教研相结合进行广泛实验和研究,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林业建设重点的历史性转变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1947年成立初期,开发建设新林区和木材生产在全区林业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长期的林业建设中,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木材生产能力增强,可采资源的减少,森林生态功能的减弱,逐渐认识到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建设决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边破坏、边治理”的老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1978年,自治区启动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并经过了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工程;1998年,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岭南八局和黄河中上游地区35个旗县纳入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工程区总面积4073.72万公顷,天然林管护总面积1391.2公顷,调减商品材产量近250万立方米。以后陆续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速生丰产林建设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随着六大工程的全面启动,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战略重点、指导思想、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利益原则、政策措施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是一场变革,变革的核心,就是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林业建设逐步实现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由毁林开荒向退耕还林还草,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重要转变。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实施六大工程,推进五大转变,必将实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林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概述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林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代序”——温家宝总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林业大区,2003年,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结果,全区林业用地面积达4409.34万公顷,森林面积2078.9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1619.32万公顷,灌木林地454.24万公顷,林网四旁树5.37万公顷),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天然林面积为1378.67万公顷,仅次于黑龙江省居全国第二位;森林蓄积量11.05亿立方米,活立木总蓄积12.92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人工造林面积57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7.57%。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域辽阔,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长2400多公里,南北宽1700多公里。东部大兴安岭山脉纵贯南北,是中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除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外,全区尚有大兴安岭次生林区、宝格达山、迪彦庙、克什克腾、茅荆大坝、大青山、蛮汉山、乌拉山、贺兰山和额济纳11片次生林区,镶嵌在草原、平原、沙地、荒漠和戈壁之间。中部内蒙古高原由东北向西南展开,长约2000公里,海拔在1000~1400米之间。嫩江右岸西辽河西岸和黄河中游有嫩江冲积平原、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和土默川平原,是自治区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也是防护林的重要建设区。全国八大沙漠中的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和库布齐四大沙漠分布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全国四大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毛乌素沙地全都分布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境内。构成了自治区森林、草原、平原、荒漠四大景观,形成了由东到西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干旱的气候条件和复杂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呈现林业大区的同时,又成为全国气候环境恶劣和生态环境脆弱的省区之一。
一、古代林业
在古代内蒙古地区是一个多林地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据考证,远在1亿到1.6亿年前,东起大兴安岭,西到阿拉善高原,到处都生长着茂密的森林。现已查明的自治区广为分布的众多煤田就是古代森林存在的例证。
大兴安岭自古以来就是松桦遮天的原始森林。从东胡民族到鲜卑、蒙古、鄂温克、鄂伦春、锡伯、达斡尔等少数民族,都在这里繁衍生息过,他们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热爱森林,与森林共生共存,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清嘉庆年间。嘉庆八年(1803年)后,关内很多地方灾荒内乱,民不聊生,开始有灾民进入林区,垦荒造田,砍木为薪,但从总体上看大兴安岭林区仍处于自然再生的循环之中。大兴安岭林区之所以在19世纪前半期能够保持原生状态,除地处边远,人迹罕至因素外,清初为保护满族发祥地,实行禁令,是大兴安岭森林免遭破坏的重要原因。当时清帝把东北林区划为“四禁”区域,即禁伐森林、禁采矿产、禁渔猎、禁农牧,并实行移民封禁政策,如此延续了200~300年。
在公元10世纪时,科尔沁沙地曾是“山深闻鸣鹿,林里有生风”。从松州(即今日赤峰)至林西,曾是“平地松林八百里”,直到18世纪,清帝康熙还曾射虎于巴林右旗的大板南山。到19世纪初,从西北山地到扎鲁特旗东南部还保留着茂密的松林。如今沿西辽河流域的整个科尔沁的“翰海绿洲”已不复存在,经长期的垦殖演变,而成为全国四大沙地之一的一望无际的沼坨沙地,现存的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翁牛特旗残存的少量天然松林,可作为历史见证。
阴山山脉在古代生长着茂盛的森林。“据《汉书·匈奴传下》记载,阴山山脉在公元前3世纪是东西千余里,草木茂盛多禽兽”的林区,到17世纪末,《清实录·圣祖实录》还记载,阴山一带是山西的木材供给基地。到19世纪中期,即清咸丰年间《归绥识略》中记载,呼和浩特大青山,在东西长300余里,南北宽100余里的范围内,盛产松柏林木“远近望之,岚光翠霭,一带青葱,如画屏森列。时隔一个多世纪,现已毁林殆尽,只在阴坡尚残存少量桦、杨次生林(引自内蒙古林业发展概论)”。位于鄂尔多斯南部的毛乌素沙地,在古代也是“密林茂树,牧草丰美之地”,据《横山县志·纪事志》记载,公元413年,夏王赫连勃勃出游契吴山(即今乌审旗阿拉陶老盖梁)时说: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吾行地多矣,自马岭以南,古河以北,未有若斯之壮丽者。另外,西部河套地区至乌兰布和沙漠,在古代也是森林地带。1.8万年前,河套地区“森林密布,鸟兽繁多”,汉王朝时,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曾设寙浑、临泽、三封等3个县治,一度农业发达,后因军事上种种原因而弃耕,10世纪,则已经“沙深三尺,马不能行”。三座古城相继被流沙埋没。地处自治区西部戈壁腹地的额济纳旗,自古以来由祁连山积雪融汇而成的弱水,由西南向东北纵贯全境,弱水两岸连绵数千平方公里生长着胡杨、沙枣、梭梭、柽柳等乔灌木,下游形成居延海、林木葱茏,俗称“居延绿洲”。近一个世纪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这里的林木已所剩无几。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在古代就是一个多林地区,森林养育了人类,森林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殖,自然环境和气候的变化随之变迁,呈现出森林、草原、平原和荒漠多种景观。
二、近代林业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100多年间,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此期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森林资源遭到了帝国主义的掠夺和破坏,据记载,在此期间大兴安岭森林面积减少了15%,森林蓄积减少了17%。
清光绪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896~1898年),沙皇俄国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了《中俄密约》、《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和《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允许沙皇俄国在中国东北修筑中国东省铁路(简称中东铁路,亦称东清铁路),在修建铁路过程中,境内从满洲里到绥芬河铁路两侧的原始森林被大量采伐,所需枕木、电杆,建筑用材都是就地取给。光绪三十年(1904年),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与中东铁路公司签订《砍伐木植合同》,允许中东铁路公司砍伐从庆其斯汉(成吉思汗)站至雅克什(今牙克石)站,铁路两旁各35华里的森林,有任意采伐之权。以后又几次修改合同,由原来的7款改为14款,其中12款规定:铁路砍备木植,如需将应用敷余木植外卖,应按照中国通用税则,缴纳税费。这就是说沙俄铁路工司所砍伐的木材不限于铁路公司使用,也可作为商品出售,任其掠夺和渔利。当时依据《伐木合同》,东省铁路公司自建林场三处,其中之一就是博克图至绰尔河一带的绰尔林场,据记载沙俄在该林场采伐了8万公顷原始林。同时,东省铁路西线在成吉思汗至牙克石段铁路两侧25~50公里范围内的森林在20多年的时间内被砍伐殆尽,如今这一带铁路沿线的荒山秃岭和杨桦次生林相,就是沙俄掠夺大兴安岭森林的历史见证。在清朝末期,即1896~1911年,据不完全统计,沙俄在大兴安岭西坡和铁路沿线砍伐木材500~700万立方米(不含薪材)。
进人民国时期(公元1912年),大兴安岭的森林采伐权仍控制在沙俄帝国主义手里。不久,日本势力也逐渐地渗透到大兴安岭林区,当时,有俄、日的独资林业企业,也有中俄、中日合办的林业企业,如免渡河流域谢夫谦克兄弟商会、绰尔河流域的东省铁路公司,扎敦河、免渡河流域的扎免公司,海拉尔流域的沃伦错夫公司等。这些企业在1912年至1931年,即“九·一八”之前,以攫取木材为目的、采用掠夺式的采伐方式(伐根1米高),采伐木材1000万立方米以上。
“九·一八”事变后,大兴安岭和整个东北地区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统治,在其统治的十四年间,对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掠夺式采伐不断向纵深发展。在此期间修建了白城至阿尔山的铁路337公里,博林线97公里,牙林线68公里和许多运材公路、“战略”公路,兴建了不少制材厂,木材生产完全由关东军控制。据估计每年砍伐木材30~50万立方米,包括薪材在内,将超过80万立方米,14年共砍伐木材1000万立方米。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沙皇俄国和日本帝国主义先后在中国东北肆虐,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森林资源进行了长时间的掠夺式采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9世纪后,清王朝、北洋政府及国民党政府虽先后制定了一些林业政策,但均未能坚持贯彻执行,林业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在此期间,内蒙古东北林区,曾进行过森林经理调查和航空测量,编制过《森林经营大纲》和《施业案》等,在哲里木盟营造了部分防护林带,但这些与森林资源遭到的严重破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内蒙古西部地区在国民党统治时期隶属绥远省,在此期间,主要搞了一些苗圃建设,最初在丰镇县建立了第二林区苗圃,在武川县建立了第三林区苗圃,以后又在安北(今乌拉特前旗)、晏江(即今五原县塔尔湖)、五原、永安(现属临河市)、临河等地区也建立了苗圃。在造林工作上只组织过零星的植树活动,且及少保存下来。从“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八·一五”前,自治区西部地区、包头以东黄河北岸的大片领土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这个时期几乎没有林业建设,尽管当局提出过“加强放牧制度管理,保护林木和开展造林”的主张,但极少实施。相反,在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等沙化严重的地区,当地群众为防止风沙灾害,曾自发的开展了一些小规模的造林活动,营造了不少沙柳林带,对农田起到了保护作用。
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的林业建设与发展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自1947年5月1日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开发建设原始林区,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森林工业体系;大力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防沙治沙;全面落实“普遍护林、大力造林”的方针,建立健全了森林保护机构,全面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不断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经过60年的努力,取得了重大成绩。截至2003年,经全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有林地面积由解放初期的913.8万公顷发展到1619.32万公顷,其中,人工林由解放初期的4.5万公顷,增加到57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初期的7.73%提高到17.57%,全区林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包括造林育林、国土绿化、森林保护、防沙治沙、木材生产、林产工业、林副产品加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育以及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多门类的重要行业。承担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维护边疆安宁、社会稳定和国土保安的重要使命。
(一)原始林区的开发建设
著名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兴安岭林区,是中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素有“绿色宝库”之称。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由北部原始林区和南部次生林区两部分组成,原始林区隶属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以下简称林管局)经营总面积1174.7万公顷(其中187.3万公顷隶属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04~1945年,大兴安岭森林资源曾先后遭受到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掠夺式采伐,致使滨州线从成吉思汗到牙克石段、白阿线、博林线铁路两侧的森林被砍伐殆尽,形成了建国后的大兴安岭南部次生林区。内蒙古大兴安岭原始林区自1952年有计划开发建设以来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林区社会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2005年,先后向国家提供木材1.7亿立方米,建成16个森林工业局,3个营林局,1个北部原始林管局,2个国有林管理分局,1个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5个文教卫生、公安消防、航空护林、森林调查设计、社会保障等社会性管理和公益单位,15个建筑、纸浆、物业、旅游、物流、绿色产品开发等全资或持股公司,在册职工12.95万人,林业人口37.09万人,由22个民族组成。具备年生产500万立方米木材、40万立方米人造板、10万吨纸浆、10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3万立方米集成材和多种林副产品的生产能力。企业总资产达119.16亿元,被列入“中国的脊梁”国有企业500强。
随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开发建设,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大量人口进入林区,形成了以林业局、林场为中心的、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区社会”和“政企合一、企资一体”的传统经营机制。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木材生产的采伐、运输、加工的机械化程度不断增强,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在从1952~1998年30多年的时间里,尽管森林培育与管护的力度不断加大,营林基础地位不断强化,林区经济也开始走向多元化,但以木材生产和林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格局和以消耗森林资源为代价的林区经济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不可否认的是20世纪后期,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森林利用的速度高于森林恢复的速度,可采资源逐年减少,森林质量不断下降,森林的生态功能明显减弱。在长期的林业建设发展中,人们对林业的认识从永续利用理论--森林多功能理论——近自然林业理论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认识不断深化。1998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木材生产由1997年的431.3万立方米,逐步调减到229.6万立方米,关停了290个木材加工中小企业,大力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恢复森林资源工程,深化林业改革,调整了林区经济结构,进一步强化了资源管理和育林、护林的工作力度,使大兴安岭林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林区职工生活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步走上了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二)防沙治沙和造林绿化
自治区成立以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防沙治沙和造林绿化工作。早在50年代初,自治区东部就规划并营造了大型防护林带,在西部开始治理沙漠。经过长期的林业建设,平原农区已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在草原牧区,改变了“草原不长树,牧民不造林”的传统观念,结合草牧场建设营造牧场防护林,大大提高了牧业抗灾能力,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在沙区积极种树种草,防沙治沙。据2004年全区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全区现有荒漠化土地62.24万平方公里,其中,风蚀荒漠化56.35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面积的90.52%,其余为水蚀和盐渍荒漠化。沙化土地41.59万平方公里,分布在全区12个盟市90个旗(县、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域辽阔,全区大部分处于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十分严重,是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最广的省(区)之一。自治区成立以来,始终把防沙治沙、造林绿化当作林业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经过60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了包括种苗培育、规划设计、造林绿化、抚育管理、植被保护等内容的生态建设格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等局部地区得到了有效治理。但是,鉴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脆弱的生态系统,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的形势依然严峻,尚有大面积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防治荒漠化和土地沙化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三)森林培育与管护
依法治林是森林培育和管护的重要保障。1949年10月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军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曾多次发布命令,制定条例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林业生产,开展造林绿化工作。1949年,自治区政府转发《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暂行条例》。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造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带的决定》。1956年,国家林业部颁发《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和《森林抚育采伐工程》。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的规定(试行草案)》。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以及在不同时期发布的与法律相匹配的行政法规。自治区政府也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保证自治区林业建设的健康发展挥发了重要作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随着国家林业立法的不断完善和林业法律体系的形成,林业普法在林业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自治区政府先后进行了多次普法教育,增强了全社会和执法队伍的林业法律意识,熟悉了有关法律法规。为严格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维持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惩治破坏森林和乱杀滥捕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奠定了思想基础。
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区有林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单位和组织,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防火检查站等是林业执法主体。自治区成立后,林业执法和管护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05年底,旗县级以上设立了资源林政管理机构150余个,自治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盟市、旗县建立了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自治区设有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盟市、旗县设有森林草原防火管理机构和专兼职防扑火队伍。武警森林部队常驻在森林草原防火关键地区。这些都为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治区生态建设的实践证明,保护好现有森林和林草植被是生态建设经济有效的方法,社会办林业,农林牧协调发展是生态建设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自治区十分重视防护林建设,特别是随着林业六大工程的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自然保护区建设,牧业区的禁牧休牧、舍饲圈养,划区轮牧和围封转移(生态移民)等为保护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林业科技发展
知识是力量,知识是财富,林业科技的发展水平决定着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成立后,十分重视林业科技队伍的培养和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先后组建了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内蒙古第二林业勘察设计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设计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院四个甲级院。各盟市、旗、县、林业局等组建了林业调查设计队(院)83个(其中乙级12个、丙丁级71个)从事林业调查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最多时达到3408人。对查清森林资源、规范造林、治沙、采伐、抚育、保护、管理等林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森林经理调查中,从最初的踏查、航测调查,方格区划、路线调查到目测调查,航空象片调查,森林抽样调查、总体控制与利用卫星象片地面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技术方法。在调查范围上由以局场(旗县)为单位的规划设计调查发展到以自治区为单位的每5年1次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建立了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在技术手段上随着3S技术的应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以GIS、遥感系统RS)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林业建设的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伐区作业、人工造林、城镇绿化、防沙治沙等林业建设工程基本上做到了先设计后施工,规范化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做出了贡献。
自治区设有林业科学研究院,下设科研处、防护林所、沙漠所、森保所、果研所、森工所、树木园等处级林业科研机构,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林业科研技术人员。各盟市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设有林业科学研究所,各自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课题,定点研究,就治沙造林技术、森林保护技术、森林采伐技术、抚育管理技术、木材综合利用技术、野生动植物繁育技术等与林业院校的教研相结合进行广泛实验和研究,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林业建设重点的历史性转变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1947年成立初期,开发建设新林区和木材生产在全区林业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长期的林业建设中,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木材生产能力增强,可采资源的减少,森林生态功能的减弱,逐渐认识到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建设决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边破坏、边治理”的老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1978年,自治区启动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并经过了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工程;1998年,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岭南八局和黄河中上游地区35个旗县纳入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工程区总面积4073.72万公顷,天然林管护总面积1391.2公顷,调减商品材产量近250万立方米。以后陆续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速生丰产林建设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随着六大工程的全面启动,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战略重点、指导思想、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利益原则、政策措施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是一场变革,变革的核心,就是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林业建设逐步实现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由毁林开荒向退耕还林还草,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重要转变。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实施六大工程,推进五大转变,必将实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林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