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内蒙古地区的审计事业源于中华民国初期,始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兴于1983年新中国审计机关成立以来。
一
民国元年(1912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布《审计处暂行章程》,规定在国务院设立审计处(后改为审计院),隶属于国务总理,“职掌全国会计监督事务”。同时规定各省设立审计分处,隶属党中央审计处。当时,今内蒙古地区东部四个盟市分属于东四省管辖;西部的绥远地区隶属山西省;中部的锡林郭勒盟等地隶属察哈尔省。审计工作也相应分属管辖。民国2年(1913年)5月30日,奉天省审计分处致函哲里木盟巴林爱新荒务局,令其负责征收属地的拓荒费,兼办其他行政事务。并随函附寄各种暂行章程规则3本。同年9月5日,国务院审计处指令山西省审计分处审查归绥(今呼和浩特)税务征收局的概算和决算。上述两事,是迄今为止所查见的内蒙古地区最早的有关审计活动事项。民国3年(1914年)1月,中华民国下令将绥远地区改为绥远特别区。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又将绥远特别区改为绥远省。此时,绥远省尚未设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仍由山西省审计分处代管。民国27年(1938年)6月,国民政府训令,将绥远、察哈尔等省的审计事项,暂归河南省审计分处兼办。民国28年(1939年),国民政府又将绥远、察哈尔等省的审计事宜划归陕西省审计分处办理。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全境。民国21年(1932年)3月1日,建立伪满洲国,随即将现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呼伦贝尔盟和卓索图盟划入伪满洲国,直至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伪满洲国于民国26年(1937年、伪康德4年)制订了《审计法》,同时设立审计局,直属国务院总理大臣管辖,并规定各省设立审计处。当时内蒙古地区经济落后,财力微薄,加之伪满洲国对蒙古上层实行怀柔政策,审计监督工作没有具体开展。
民国28年(1939年、成吉思汗纪元734年)9月1日,在日本帝国主义操纵下,当时的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盟等地,在张家口联合成立了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先后颁布了《审计规则》、《审计标准》和《审计法》,对审计对象、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同时,成立了审计局,隶属于政务院下设的总务部,后来又直接隶属于政务院。伪蒙疆自治政府的审计,在立法、机构设置上,均呈强化的态势。
民国27年(1938年)6月,为了挽救绥远沦陷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120师李井泉支队挺进大青山地区,开辟了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并建立了中共塞北区工作委员会。1942年,中国共产党晋绥分局针对“收支不统一”、“严重浪费”等现象,决定在中共塞北区工作委员会和塞北军分区分别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科,并相应制订和发布了《党政军经费开支规定》、《审计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军政正常供给。民国38年(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将设在绥东解放区的绥蒙政府改为绥远省人民政府,下设有审计科,并于同年7月20日~8月14日召开审计、会计会议,贯彻落实华北区审计、会计会议精神,推行《华北区暂行审计规程》及其《实施细则》。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侵略军投降。同年11月,内蒙古地区各盟、旗派代表在张家口召开会议,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民国35年(1946年)1月,一批主张蒙古自治的进步人士和革命青年,在葛根庙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4月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承德宣布合并。民国36年(1947年)5月1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民国37年(1948年)11月,内蒙古自治政府财经委员会下设审计处,主要职责是:审查财政预、决算;检查各地经费开支制度执行情况;审核修建工程预算;校对工薪变动情况,并负责统计工薪分数等。由上述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内蒙古地区的审计工作,主要是根据战争和建设的需要,逐渐发展起来的。
1949年12月2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0年初,党中央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审计条例》。当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财政部下设有审计处;绥远省政府在财政厅下设主计处,内设审计科。1950年10月15日,学习苏联做法,党中央财政部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监察机构。1951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和绥远省财政厅先后撤销了审计机构,成立财政监察处(科)。1954年3月,绥远省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合并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在财政厅内设立监察处,同时撤销审计处(科)。
二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全国建立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于同年6月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盟市、旗县各级政府亦相继决定建立审计机关。
1983~198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边组建、边工作”的指导方针,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首先抓了机构建设工作。1983年6月,自治区审计局开始组建,同年12月24日正式宣布成立,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处、企业审计处、财金行政事业审计处、基本建设审计处5个处室,并先后从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财经院校毕业生中选调干部24人。自治区审计局在抓好自身筹建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写报告,督促各级政府抓紧解决各级审计机关的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办公用房等问题。至1984年底,全区12个盟市,均成立了审计机关,共有审计干部858人。1985年,重点抓了旗县审计机构建设,是年底,全区100个旗县(区)的审计机关全部成立,审计干部发展到1114人。与此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也相继建立。
其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在认真抓好机关组建工作的同时,克服人员少,经验不足等困难,积极开展审计业务工作。1983年,自治区审计局配合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对自治区物资局连续4年编报假决算问题进行了审计,共查处隐瞒利润、截留财政款项等违规资金3194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1984年,自治区审计局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伊克昭盟联合检查组,重点对伊克昭盟纺织工业公司进行了审计,查处截留利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计划外基本建设等违规金额1900多万元。还先后对食品、石油和化肥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试审。1985年,全区审计机关在总结前两年审计经验基础上,为探索审计方法,较全面地开展了对工交商贸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金融部门审计,共审计单位和项目1154个,查处违规金额9473万元,收缴财政金额1910万元。自此,拉开了自治区审计机关进行全面审计监督的帷幕。
1986~1989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审计署“抓重点、打基础”的工作方计,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审计监督,并继续加强审计机关基础建设。1986年,主要是配合国家紧缩银根、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方针的贯彻落实,对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情况进行审计。仅对工商银行自治区分行信托公司及其11个支公司的审计,就查处不合规存款、贷款1481万元。同时,对全区普教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滥发钱、物1810万元。审计后,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了汇报,受到委员们的重视和好评。1987年,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全区审计机关重点对乌拉山化肥厂等16户工业企业和自治区粮油进出口公司等20户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在查处存在问题的同时,重点剖析了减盈增亏的原因,提出改进管理措施和建议。1988年,为促进廉政建设,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执行审计署制订的定期审计制度,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力度,扩大审计覆盖面。其中,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超过了70%;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达到40%以上,有效地遏制了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蔓延。1989年,全区审计机关为认真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方针,积极开展了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和清理整顿公司的专项审计,先后对全区1399个自筹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对其中的162个停、缓建项目还进行了跟踪审计和调查,共压缩投资3.6亿元。同时,配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共审计各类公司80多个,建议撤并了一些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等社会反映较大的公司,促进了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其间,在抓好重点审计工作的同时,还加强了机关建设。一是审计机关的内设机构和编制得到进一步充实。区局内设机构在1983年5个处室的基础上,1987年扩展为9个,1988年还增设了自治区审计局驻海拉尔办事处和驻赤峰办事处。审计人员素质和数量也不断提高,至1989年底,全区审计机关实有审计人员2185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7.3%,比1985年提高了19.5个百分点。二是审计法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有所加强。先后制订或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实行事前审计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营企业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关于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定期报送审计的通知》等。还结合审计署的《审计人员守则》,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关于廉洁奉公的若干规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工作人员在外出工作时的“七项纪律”》和《审计工作人员执行纪律监督卡》等项廉政建设制度,下发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执行。同时,区局机关内部的各项制度也不断建立健全,诸如综合考评制度、文秘信息工作制度、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1990~1994年,按照审计署“积极发展、逐步提高”的方针,全区审计机关主要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基础建设。为确保进人质量,1990年10月,自治区审计局率先实行公开考试,一次选调专业干部23人。各盟市、旗县审计局也采取不同方式,抓紧选调了一批专业人员。至1994年底,全区审计机关共有人员2582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990人,分别比1989年末增长15.4%和66.1%。1993年10月,在机构改革中,自治区审计局的行政编制(含驻外审计处,下同),不但未减少,还有所增加,由164人增加到210人;内设处室由9个增加到11个。同年10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更名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同时将其驻海拉尔、赤峰办事处人员与所在盟市审计处(局)分设出来,1994年1月,又更名为自治区审计厅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其间,一些与审计事业相关的组织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1990年8月,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学会;同年10月,聘请董治平等7位民主党派成员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首届特约审计员。1993年2月,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注册审计师协会;同年4月正式建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事务所;10月,全区上报的1277名注册审计师经审计署发文认定。1994年8月,在包头钢铁公司召开了近百人参加的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了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是年底,全区内部审计机构已达2221个,共有专兼职内审工作人员5348人,分别比1989年末增加39.1%和64.7%。这一时期对审计法规建设工作也抓得较紧,先后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复审工作暂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复核重大审计事项的试行办法》、《审计取证工作试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事务所业务收费暂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内部审计统计和档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以及《关于检查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做好收缴入库工作》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使审计工作效率、审计质量不断提高。1992年12月,自治区审计局档案工作率先晋升为自治区机关一级档案管理单位。1994年2月,自治区审计厅的审计统计工作被评为全国第一名;金融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等被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二是审计领域和审计成果逐年扩大。1990年,全区审计机关审计单位(项目)数首次突破1万个(10914个);查处违规金额突破5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3%;收缴财政资金额突破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55%;查处万元以上贪污案件17起,移送司法机关31人;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批转和采纳的审计报告、建议170篇。是年内,围绕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促进提高投资效益这一中心,先后开展了对国家“七五”重点建设项目——霍林河煤矿二期工程、大同至包头铁路复线,以及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查干诺尔碱矿等项审计。对全区247个新开工、停缓建复工项目、1156个自筹基建和技改投资项目进行了开工前审计。为促进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健康发展,全区审计机关还对129个第一轮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进行了承包兑现审计,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问题的请示》,改进了审计方式,得到政府批准。同时,为发挥审计较高层次的监督作用,对全区233个财政、税务部门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1991年,自治区审计机关在抓好全面审计的同时,强调了挖掘审计深度,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在对工商银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分行系统122个分支机构和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兴安盟中心支行及其所属5个支行的审计中,首次增加了对信贷业务、利率政策、结算纪律的审计内容,对整顿金融秩序,加速“三角债”清理,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为配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决定》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企业审计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改进,主要审计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盈利、亏损大户企业,并以促进提高经济效益为主。1992年,全区已审计单位数量虽比上一年减少13.9%,而查处的违规金额却比上一年增加了79.5%。特别是在对自治区粮油购销量较大的8个盟市、40个旗县、343个粮食企业的审计调查中,基本摸清了粮食企业超亏挂账情况和潜亏底数,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超亏挂账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汇编》予以原文登载。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简化了审计程序,集中力量加强对大中型在建项目的审计,仅准格尔煤田一期工程审计,就查处违规资金1.31亿元,削减投资252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179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从全面的定期审计逐步走向以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收入单位为重点的经常性审计,并与专项审计相结合。1993年,针对国家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增长,以及金融秩序不正常等问题,全区审计机关加大了财政、金融审计力度。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在上年度完成审计署要求“两年审一轮”的基础上,是年内审计了10个盟市、51个旗县和211个乡级财政决算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共查处财政决算失真、搞虚假财政平衡,违反税收政策,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等违规资金6553万元。金融审计,仅对建设银行自治区分行系统的审计,即查处违规拆借信贷资金、违反利率政策、违规投资自办实体等违规资金1.97亿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转发了审计报告;自治区税务局按照政府要求,清理废止越权减免税收文件94份。1994年,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区提交的审计报告、信息数量和被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采用数量分别比上一年增加18.2%和65.3%,其中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采用7篇,国家审计署采用19篇,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08篇,自治区级新闻单位采用66篇。各级政府对审计结果十分重视,许多作为决策依据。对建设银行的审计,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金融部门按“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管理。针对全区粮食企业审计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主席先后3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办公会议,听取审计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对财政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管主席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以政府名义向全区发了通报;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分管主席主持召开了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专门听取审计结果汇报,研究整改措施,并通报全区;对预算外资金审计调查报告,自治区领导批示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并由政府办公厅牵头抽调专人反复研究后,制订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1995~1998年,全区审计工作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动力,以加强财政审计为“龙头”,实现审计监督一体化,审计的法律地位和行政地位空前提高。1995年是《审计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审计法》,认真开展对同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下简称“同级审”),自治区审计厅于同年3月和10月先后两次举办“同级审”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150多人次。同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拉开了“同级审”的序幕。1996年初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本级199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同级审需要明确的若干问题及审计厅初步安排意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全区执行。审计当中,以财政审计为主,其他专业审计紧密结合,统一反映审计成果,形成合力。当年审计的总体思路是“算清大账,摸清家底,”规范预算管理,为政府管理财政当好助手和参谋。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同级审”工作十分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听取审计结果报告。1996年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审计厅,首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审计工作是严肃认真和负责任的”,对“同级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是年,全区12个盟市也都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旗县级的开展面为63%,共查处各类违规资金2.5亿元,通过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可减少财政支出96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2318万元,提出并被各级政府、人大采纳的审计建议42条。1997年,自治区“同级审”工作在总结上年度经验的基础上,对审计方式、方法和审计内容做了适当改进。在审计进点的时间上,改变上年度所采取的“当年10月进点审计1~9月,次年2月进点审计10~12月”的做法,采取一次进点审计全年的方式;在组织形式上,改变上年度采取的“抽调各业务处室人员与财税审计处共同编组,对口审计财政部门各专业处”的做法,采取了财税审计处统一审计财税部门,各业务处对口审计各预算执行单位;在审计内容上,继“摸清家底,算清大账”后,重点放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增收节支方面。由于审计方法、内容的改进,以及财税审计组与各预算执行单位审计组的密切协作,比较全面地揭示出预算分配和使用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各专业审计成果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合力。1997年5月28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199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结果均很满意。是年,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全部开展了“同级审”,共查处违规资金4.01亿元,通过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可增加财政收入8407万元,减少财政支出、拨款和增加净结余共1022万元。199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认真贯彻审计署提出的“账户入手、下审一级”的方法。首先从源头上摸清财税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各项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而查寻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同时,注重对一级预算单位密切相关的二、三级单位的审计,以利于发现与预算资金相关联的隐性问题,并注意将部分专业处查处的与本级预算资金相关联的审计成果,融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加以综合利用,以全面系统地反映“同级审”成果,从而,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的进一步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报告后专门作出决定,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处的问题限期纠正,并将落实情况专题报告。
是年,在搞好财政“同级审”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农业专项资金、行政事业费预算大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粮食企业系统,以及金融、外资等专项审计,并强调在审计的深度、力度、高度上(审就审深审透、严格审计执法、增强宏观服务意识)下功夫,因而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多次做出有关批示。1996年8月,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在一份审计简报上批示:“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为我区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予表彰。请恩培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对审计厅的工作进行总结,在区直机关宣传”。1997年12月,刘明祖书记还在另一信息简报上批示:“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重视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职能。这不仅是搞好经济工作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需要,是加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的有效工作方法。”在自治区领导的鼓励和鞭策下,全区的审计工作更加努力。1998年的各项审计成果,均高于以往各年度。
1999~2000年,自治区审计工作认真贯彻审计署提出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并加强审计机关的“人、法、技”建设,使审计工作迈出新步伐。
这一时期,继续以搞好“同级审”为龙头,按照“打总体战”和全厅“一盘棋”的思路,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采取“跟踪问效”方式,对预算执行的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资金进行了后续审计。为了深化“同级审”工作,综合反映审计成果,在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融入了各业务处专项资金的审计成果,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两年中,全区“同级审”共查处违规资金17.5亿元,为各级政府增加可用财力、促进增收节支2.18亿元。同时,全区审计机关还对910多个下级政府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特别是对乡级财政和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做了比较深刻的揭示,对农村“三提五统”和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的查处,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和规范作用。是年,在国家第一批城乡电网改造资金下达后,全区三级审计机关还进行了“接力式”跟踪审计,从而保证了7.2亿元城乡电网改造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自治区主席云布龙就此做出了“对审计机关给予表扬”的批示,国务院办公厅还转发了该项目审计信息。在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审计中所提出的信托和证券分业经营的建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纳。外资运用审计改变过去“内外有别”的做法,审计报告受到了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内主管部门的肯定。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审计,在审计的力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提高,有的综合报告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或批转;有些被审计署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这一时期,自治区审计厅针对新形势下审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实际,及时作出学习、培训规划,并指导全区加强对通用专业知识、技能和宏观知识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多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规范》等审计业务培训班,还经批准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信息与计算技术服务中心。到2000年底,全区共培训审计干部3700多人次,有1000多名审计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审计署组织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考试。在全国审计系统计算机应用展示会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4个软件参展,受到审计署领导和兄弟省市的好评。其间,自治区审计厅进一步完善和实行了审计复核制度、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以及审计承诺制度等。还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实施细则》,并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起草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
2001~2002年,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按照区厅“压缩数量、提高质量、多出精品”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使全区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一时期,以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促进增收节支为中心,深入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同级审”重点进一步向预算分配、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转移,收到了明显成效。200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首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全文批转。“上审下”从方法到内容上均有所改进,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情况”、“乡级财政自给率和债务情况”等审计调查,取得了较大成果。2001年,对全区农村电网改造资金和工程的审计,自治区主席乌云其木格批示有关部门要把审计查处的问题作为“三讲”教育的专题之一进行检查整改;2002年,在准格尔发电厂二期工程审计中,运用了自研计算机软件《国家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评审系统》,其形成的专题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署和被审计单位给予了很高评价,副审计长刘家义作了批示,要求对该项目审计的内容、方法等要进行认真总结。金融外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和企业审计等,均取得了较大的审计成果,得到了自治区党政领导的较高评价。两年来,审计单位(项目数量有所压缩,而审计质量却有较大提高。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单位(项目)12245个,查处违规金额89.5亿元,收缴财政资金6.3亿元,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108起。
其间,各级审计机关从“人、法、技”建设入手,狠抓干部素质教育和队伍建设。两年,仅自治区审计厅就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干部1200多人次;还有3500多人次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外语和审计干部岗位资格考试,合格率达80%以上。自治区审计厅和部分盟市审计机关还建起了局域网,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明显增加。通过贯彻审计准则,规范了审计程序,建立了“审理会”制度和“抓管理、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使审计工作成果、质量和广大审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审计厅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1996年实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以来,连续7年被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三
回顾过去,尤其是总结1983年以来的审计工作实践,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对今后审计事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的首要指导思想。长期的审计实践证明,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经济工作中心是审计工作取得成绩、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基本途径和保证,也是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标准。实践证明,只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审计才能确保其独立性和生命力;只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审计才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三)“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方法。随着形势的发展,审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审计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实践证明,审计工作只有集中力量,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抓大案要案和党委、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才能确保审计质量和宏观作用的发挥。
(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审计事业发展的永恒动力。实践证明,审计干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不断探求审计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形势,才能永远立足于时代发展的潮头,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五)加强审计队伍和审计技术手段建设,是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审计事业从无到有,在短短的20年时间里所以取得如此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和经验,就是各级审计机关从成立那天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的审计干部队伍。与此同时,各级审计机关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完善审计工作的新方法、新技术,如在审计组织方式上,成功地运用了“上审下”、“交叉审”、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经常性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等方法;在审计技术手段上,实行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等。这些都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上五条经验,是全区审计机关和几代审计工作者勤劳智慧的结晶,也是自治区今后审计工作可资借鉴和利用的宝贵财富。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自治区审计机关成立只有20年的时间,审计工作还有很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无论是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工作理念、审计体系建设,还是审计工作的内容、方式、技术手段以及审计业务管理、基础建设等,都有不适应的地方,还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
回顾过去成绩斐然,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微机辅助提高手段。
勤政廉洁以人为本,
开拓创新永远向前。
概述
内蒙古地区的审计事业源于中华民国初期,始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兴于1983年新中国审计机关成立以来。
一
民国元年(1912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布《审计处暂行章程》,规定在国务院设立审计处(后改为审计院),隶属于国务总理,“职掌全国会计监督事务”。同时规定各省设立审计分处,隶属党中央审计处。当时,今内蒙古地区东部四个盟市分属于东四省管辖;西部的绥远地区隶属山西省;中部的锡林郭勒盟等地隶属察哈尔省。审计工作也相应分属管辖。民国2年(1913年)5月30日,奉天省审计分处致函哲里木盟巴林爱新荒务局,令其负责征收属地的拓荒费,兼办其他行政事务。并随函附寄各种暂行章程规则3本。同年9月5日,国务院审计处指令山西省审计分处审查归绥(今呼和浩特)税务征收局的概算和决算。上述两事,是迄今为止所查见的内蒙古地区最早的有关审计活动事项。民国3年(1914年)1月,中华民国下令将绥远地区改为绥远特别区。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又将绥远特别区改为绥远省。此时,绥远省尚未设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仍由山西省审计分处代管。民国27年(1938年)6月,国民政府训令,将绥远、察哈尔等省的审计事项,暂归河南省审计分处兼办。民国28年(1939年),国民政府又将绥远、察哈尔等省的审计事宜划归陕西省审计分处办理。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全境。民国21年(1932年)3月1日,建立伪满洲国,随即将现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哲里木盟、昭乌达盟、呼伦贝尔盟和卓索图盟划入伪满洲国,直至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伪满洲国于民国26年(1937年、伪康德4年)制订了《审计法》,同时设立审计局,直属国务院总理大臣管辖,并规定各省设立审计处。当时内蒙古地区经济落后,财力微薄,加之伪满洲国对蒙古上层实行怀柔政策,审计监督工作没有具体开展。
民国28年(1939年、成吉思汗纪元734年)9月1日,在日本帝国主义操纵下,当时的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盟等地,在张家口联合成立了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先后颁布了《审计规则》、《审计标准》和《审计法》,对审计对象、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同时,成立了审计局,隶属于政务院下设的总务部,后来又直接隶属于政务院。伪蒙疆自治政府的审计,在立法、机构设置上,均呈强化的态势。
民国27年(1938年)6月,为了挽救绥远沦陷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120师李井泉支队挺进大青山地区,开辟了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并建立了中共塞北区工作委员会。1942年,中国共产党晋绥分局针对“收支不统一”、“严重浪费”等现象,决定在中共塞北区工作委员会和塞北军分区分别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科,并相应制订和发布了《党政军经费开支规定》、《审计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军政正常供给。民国38年(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将设在绥东解放区的绥蒙政府改为绥远省人民政府,下设有审计科,并于同年7月20日~8月14日召开审计、会计会议,贯彻落实华北区审计、会计会议精神,推行《华北区暂行审计规程》及其《实施细则》。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侵略军投降。同年11月,内蒙古地区各盟、旗派代表在张家口召开会议,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民国35年(1946年)1月,一批主张蒙古自治的进步人士和革命青年,在葛根庙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4月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承德宣布合并。民国36年(1947年)5月1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民国37年(1948年)11月,内蒙古自治政府财经委员会下设审计处,主要职责是:审查财政预、决算;检查各地经费开支制度执行情况;审核修建工程预算;校对工薪变动情况,并负责统计工薪分数等。由上述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内蒙古地区的审计工作,主要是根据战争和建设的需要,逐渐发展起来的。
1949年12月2日,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0年初,党中央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审计条例》。当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财政部下设有审计处;绥远省政府在财政厅下设主计处,内设审计科。1950年10月15日,学习苏联做法,党中央财政部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财政监察机构。1951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和绥远省财政厅先后撤销了审计机构,成立财政监察处(科)。1954年3月,绥远省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合并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在财政厅内设立监察处,同时撤销审计处(科)。
二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全国建立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于同年6月决定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盟市、旗县各级政府亦相继决定建立审计机关。
1983~198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边组建、边工作”的指导方针,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首先抓了机构建设工作。1983年6月,自治区审计局开始组建,同年12月24日正式宣布成立,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处、企业审计处、财金行政事业审计处、基本建设审计处5个处室,并先后从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财经院校毕业生中选调干部24人。自治区审计局在抓好自身筹建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写报告,督促各级政府抓紧解决各级审计机关的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办公用房等问题。至1984年底,全区12个盟市,均成立了审计机关,共有审计干部858人。1985年,重点抓了旗县审计机构建设,是年底,全区100个旗县(区)的审计机关全部成立,审计干部发展到1114人。与此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也相继建立。
其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在认真抓好机关组建工作的同时,克服人员少,经验不足等困难,积极开展审计业务工作。1983年,自治区审计局配合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调查组,对自治区物资局连续4年编报假决算问题进行了审计,共查处隐瞒利润、截留财政款项等违规资金3194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1984年,自治区审计局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伊克昭盟联合检查组,重点对伊克昭盟纺织工业公司进行了审计,查处截留利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计划外基本建设等违规金额1900多万元。还先后对食品、石油和化肥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试审。1985年,全区审计机关在总结前两年审计经验基础上,为探索审计方法,较全面地开展了对工交商贸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金融部门审计,共审计单位和项目1154个,查处违规金额9473万元,收缴财政金额1910万元。自此,拉开了自治区审计机关进行全面审计监督的帷幕。
1986~1989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审计署“抓重点、打基础”的工作方计,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的审计监督,并继续加强审计机关基础建设。1986年,主要是配合国家紧缩银根、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方针的贯彻落实,对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情况进行审计。仅对工商银行自治区分行信托公司及其11个支公司的审计,就查处不合规存款、贷款1481万元。同时,对全区普教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滥发钱、物1810万元。审计后,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了汇报,受到委员们的重视和好评。1987年,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全区审计机关重点对乌拉山化肥厂等16户工业企业和自治区粮油进出口公司等20户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在查处存在问题的同时,重点剖析了减盈增亏的原因,提出改进管理措施和建议。1988年,为促进廉政建设,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执行审计署制订的定期审计制度,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力度,扩大审计覆盖面。其中,对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超过了70%;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覆盖面达到40%以上,有效地遏制了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蔓延。1989年,全区审计机关为认真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方针,积极开展了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和清理整顿公司的专项审计,先后对全区1399个自筹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对其中的162个停、缓建项目还进行了跟踪审计和调查,共压缩投资3.6亿元。同时,配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共审计各类公司80多个,建议撤并了一些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等社会反映较大的公司,促进了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其间,在抓好重点审计工作的同时,还加强了机关建设。一是审计机关的内设机构和编制得到进一步充实。区局内设机构在1983年5个处室的基础上,1987年扩展为9个,1988年还增设了自治区审计局驻海拉尔办事处和驻赤峰办事处。审计人员素质和数量也不断提高,至1989年底,全区审计机关实有审计人员2185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7.3%,比1985年提高了19.5个百分点。二是审计法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有所加强。先后制订或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实行事前审计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营企业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关于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实行定期报送审计的通知》等。还结合审计署的《审计人员守则》,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关于廉洁奉公的若干规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工作人员在外出工作时的“七项纪律”》和《审计工作人员执行纪律监督卡》等项廉政建设制度,下发全区各级审计机关执行。同时,区局机关内部的各项制度也不断建立健全,诸如综合考评制度、文秘信息工作制度、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1990~1994年,按照审计署“积极发展、逐步提高”的方针,全区审计机关主要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基础建设。为确保进人质量,1990年10月,自治区审计局率先实行公开考试,一次选调专业干部23人。各盟市、旗县审计局也采取不同方式,抓紧选调了一批专业人员。至1994年底,全区审计机关共有人员2582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990人,分别比1989年末增长15.4%和66.1%。1993年10月,在机构改革中,自治区审计局的行政编制(含驻外审计处,下同),不但未减少,还有所增加,由164人增加到210人;内设处室由9个增加到11个。同年10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更名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同时将其驻海拉尔、赤峰办事处人员与所在盟市审计处(局)分设出来,1994年1月,又更名为自治区审计厅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其间,一些与审计事业相关的组织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1990年8月,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学会;同年10月,聘请董治平等7位民主党派成员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首届特约审计员。1993年2月,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注册审计师协会;同年4月正式建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事务所;10月,全区上报的1277名注册审计师经审计署发文认定。1994年8月,在包头钢铁公司召开了近百人参加的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了内部审计事业发展。是年底,全区内部审计机构已达2221个,共有专兼职内审工作人员5348人,分别比1989年末增加39.1%和64.7%。这一时期对审计法规建设工作也抓得较紧,先后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复审工作暂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局复核重大审计事项的试行办法》、《审计取证工作试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事务所业务收费暂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内部审计统计和档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以及《关于检查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做好收缴入库工作》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使审计工作效率、审计质量不断提高。1992年12月,自治区审计局档案工作率先晋升为自治区机关一级档案管理单位。1994年2月,自治区审计厅的审计统计工作被评为全国第一名;金融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等被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二是审计领域和审计成果逐年扩大。1990年,全区审计机关审计单位(项目)数首次突破1万个(10914个);查处违规金额突破5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3%;收缴财政资金额突破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55%;查处万元以上贪污案件17起,移送司法机关31人;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批转和采纳的审计报告、建议170篇。是年内,围绕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促进提高投资效益这一中心,先后开展了对国家“七五”重点建设项目——霍林河煤矿二期工程、大同至包头铁路复线,以及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查干诺尔碱矿等项审计。对全区247个新开工、停缓建复工项目、1156个自筹基建和技改投资项目进行了开工前审计。为促进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健康发展,全区审计机关还对129个第一轮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进行了承包兑现审计,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问题的请示》,改进了审计方式,得到政府批准。同时,为发挥审计较高层次的监督作用,对全区233个财政、税务部门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1991年,自治区审计机关在抓好全面审计的同时,强调了挖掘审计深度,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在对工商银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分行系统122个分支机构和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兴安盟中心支行及其所属5个支行的审计中,首次增加了对信贷业务、利率政策、结算纪律的审计内容,对整顿金融秩序,加速“三角债”清理,发挥积极作用。1992年,为配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决定》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企业审计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改进,主要审计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盈利、亏损大户企业,并以促进提高经济效益为主。1992年,全区已审计单位数量虽比上一年减少13.9%,而查处的违规金额却比上一年增加了79.5%。特别是在对自治区粮油购销量较大的8个盟市、40个旗县、343个粮食企业的审计调查中,基本摸清了粮食企业超亏挂账情况和潜亏底数,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超亏挂账的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汇编》予以原文登载。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简化了审计程序,集中力量加强对大中型在建项目的审计,仅准格尔煤田一期工程审计,就查处违规资金1.31亿元,削减投资252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179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从全面的定期审计逐步走向以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收入单位为重点的经常性审计,并与专项审计相结合。1993年,针对国家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增长,以及金融秩序不正常等问题,全区审计机关加大了财政、金融审计力度。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在上年度完成审计署要求“两年审一轮”的基础上,是年内审计了10个盟市、51个旗县和211个乡级财政决算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共查处财政决算失真、搞虚假财政平衡,违反税收政策,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等违规资金6553万元。金融审计,仅对建设银行自治区分行系统的审计,即查处违规拆借信贷资金、违反利率政策、违规投资自办实体等违规资金1.97亿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转发了审计报告;自治区税务局按照政府要求,清理废止越权减免税收文件94份。1994年,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区提交的审计报告、信息数量和被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采用数量分别比上一年增加18.2%和65.3%,其中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采用7篇,国家审计署采用19篇,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08篇,自治区级新闻单位采用66篇。各级政府对审计结果十分重视,许多作为决策依据。对建设银行的审计,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金融部门按“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管理。针对全区粮食企业审计结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主席先后3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办公会议,听取审计汇报,研究解决措施;对财政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管主席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以政府名义向全区发了通报;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分管主席主持召开了相关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专门听取审计结果汇报,研究整改措施,并通报全区;对预算外资金审计调查报告,自治区领导批示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并由政府办公厅牵头抽调专人反复研究后,制订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1995~1998年,全区审计工作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动力,以加强财政审计为“龙头”,实现审计监督一体化,审计的法律地位和行政地位空前提高。1995年是《审计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审计法》,认真开展对同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下简称“同级审”),自治区审计厅于同年3月和10月先后两次举办“同级审”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150多人次。同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拉开了“同级审”的序幕。1996年初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本级199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同级审需要明确的若干问题及审计厅初步安排意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全区执行。审计当中,以财政审计为主,其他专业审计紧密结合,统一反映审计成果,形成合力。当年审计的总体思路是“算清大账,摸清家底,”规范预算管理,为政府管理财政当好助手和参谋。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同级审”工作十分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听取审计结果报告。1996年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审计厅,首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审计工作是严肃认真和负责任的”,对“同级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是年,全区12个盟市也都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旗县级的开展面为63%,共查处各类违规资金2.5亿元,通过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可减少财政支出96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2318万元,提出并被各级政府、人大采纳的审计建议42条。1997年,自治区“同级审”工作在总结上年度经验的基础上,对审计方式、方法和审计内容做了适当改进。在审计进点的时间上,改变上年度所采取的“当年10月进点审计1~9月,次年2月进点审计10~12月”的做法,采取一次进点审计全年的方式;在组织形式上,改变上年度采取的“抽调各业务处室人员与财税审计处共同编组,对口审计财政部门各专业处”的做法,采取了财税审计处统一审计财税部门,各业务处对口审计各预算执行单位;在审计内容上,继“摸清家底,算清大账”后,重点放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增收节支方面。由于审计方法、内容的改进,以及财税审计组与各预算执行单位审计组的密切协作,比较全面地揭示出预算分配和使用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各专业审计成果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合力。1997年5月28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199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结果均很满意。是年,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全部开展了“同级审”,共查处违规资金4.01亿元,通过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可增加财政收入8407万元,减少财政支出、拨款和增加净结余共1022万元。199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认真贯彻审计署提出的“账户入手、下审一级”的方法。首先从源头上摸清财税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各项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而查寻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同时,注重对一级预算单位密切相关的二、三级单位的审计,以利于发现与预算资金相关联的隐性问题,并注意将部分专业处查处的与本级预算资金相关联的审计成果,融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加以综合利用,以全面系统地反映“同级审”成果,从而,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的进一步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报告后专门作出决定,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处的问题限期纠正,并将落实情况专题报告。
是年,在搞好财政“同级审”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农业专项资金、行政事业费预算大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粮食企业系统,以及金融、外资等专项审计,并强调在审计的深度、力度、高度上(审就审深审透、严格审计执法、增强宏观服务意识)下功夫,因而受到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多次做出有关批示。1996年8月,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在一份审计简报上批示:“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为我区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予表彰。请恩培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对审计厅的工作进行总结,在区直机关宣传”。1997年12月,刘明祖书记还在另一信息简报上批示:“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重视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职能。这不仅是搞好经济工作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需要,是加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的有效工作方法。”在自治区领导的鼓励和鞭策下,全区的审计工作更加努力。1998年的各项审计成果,均高于以往各年度。
1999~2000年,自治区审计工作认真贯彻审计署提出的“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并加强审计机关的“人、法、技”建设,使审计工作迈出新步伐。
这一时期,继续以搞好“同级审”为龙头,按照“打总体战”和全厅“一盘棋”的思路,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采取“跟踪问效”方式,对预算执行的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资金进行了后续审计。为了深化“同级审”工作,综合反映审计成果,在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进一步融入了各业务处专项资金的审计成果,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两年中,全区“同级审”共查处违规资金17.5亿元,为各级政府增加可用财力、促进增收节支2.18亿元。同时,全区审计机关还对910多个下级政府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特别是对乡级财政和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做了比较深刻的揭示,对农村“三提五统”和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的查处,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和规范作用。是年,在国家第一批城乡电网改造资金下达后,全区三级审计机关还进行了“接力式”跟踪审计,从而保证了7.2亿元城乡电网改造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自治区主席云布龙就此做出了“对审计机关给予表扬”的批示,国务院办公厅还转发了该项目审计信息。在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审计中所提出的信托和证券分业经营的建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纳。外资运用审计改变过去“内外有别”的做法,审计报告受到了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内主管部门的肯定。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审计,在审计的力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提高,有的综合报告被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或批转;有些被审计署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这一时期,自治区审计厅针对新形势下审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实际,及时作出学习、培训规划,并指导全区加强对通用专业知识、技能和宏观知识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三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多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规范》等审计业务培训班,还经批准成立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信息与计算技术服务中心。到2000年底,全区共培训审计干部3700多人次,有1000多名审计人员参加并通过了审计署组织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考试。在全国审计系统计算机应用展示会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4个软件参展,受到审计署领导和兄弟省市的好评。其间,自治区审计厅进一步完善和实行了审计复核制度、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以及审计承诺制度等。还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实施细则》,并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起草制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
2001~2002年,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按照区厅“压缩数量、提高质量、多出精品”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积极进取,使全区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一时期,以规范财政分配秩序、促进增收节支为中心,深入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同级审”重点进一步向预算分配、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转移,收到了明显成效。200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首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全文批转。“上审下”从方法到内容上均有所改进,在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情况”、“乡级财政自给率和债务情况”等审计调查,取得了较大成果。2001年,对全区农村电网改造资金和工程的审计,自治区主席乌云其木格批示有关部门要把审计查处的问题作为“三讲”教育的专题之一进行检查整改;2002年,在准格尔发电厂二期工程审计中,运用了自研计算机软件《国家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评审系统》,其形成的专题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署和被审计单位给予了很高评价,副审计长刘家义作了批示,要求对该项目审计的内容、方法等要进行认真总结。金融外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和企业审计等,均取得了较大的审计成果,得到了自治区党政领导的较高评价。两年来,审计单位(项目数量有所压缩,而审计质量却有较大提高。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单位(项目)12245个,查处违规金额89.5亿元,收缴财政资金6.3亿元,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108起。
其间,各级审计机关从“人、法、技”建设入手,狠抓干部素质教育和队伍建设。两年,仅自治区审计厅就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干部1200多人次;还有3500多人次参加了审计署组织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外语和审计干部岗位资格考试,合格率达80%以上。自治区审计厅和部分盟市审计机关还建起了局域网,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明显增加。通过贯彻审计准则,规范了审计程序,建立了“审理会”制度和“抓管理、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使审计工作成果、质量和广大审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
自治区审计厅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1996年实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以来,连续7年被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三
回顾过去,尤其是总结1983年以来的审计工作实践,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对今后审计事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工作的首要指导思想。长期的审计实践证明,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经济工作中心是审计工作取得成绩、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基本途径和保证,也是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标准。实践证明,只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审计才能确保其独立性和生命力;只有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审计才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三)“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是审计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方法。随着形势的发展,审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审计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实践证明,审计工作只有集中力量,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抓大案要案和党委、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才能确保审计质量和宏观作用的发挥。
(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审计事业发展的永恒动力。实践证明,审计干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不断探求审计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形势,才能永远立足于时代发展的潮头,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五)加强审计队伍和审计技术手段建设,是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审计事业从无到有,在短短的20年时间里所以取得如此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和经验,就是各级审计机关从成立那天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的审计干部队伍。与此同时,各级审计机关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完善审计工作的新方法、新技术,如在审计组织方式上,成功地运用了“上审下”、“交叉审”、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经常性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等方法;在审计技术手段上,实行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等。这些都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上五条经验,是全区审计机关和几代审计工作者勤劳智慧的结晶,也是自治区今后审计工作可资借鉴和利用的宝贵财富。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自治区审计机关成立只有20年的时间,审计工作还有很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尤其是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无论是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工作理念、审计体系建设,还是审计工作的内容、方式、技术手段以及审计业务管理、基础建设等,都有不适应的地方,还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
回顾过去成绩斐然,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审计突出重点。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微机辅助提高手段。
勤政廉洁以人为本,
开拓创新永远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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