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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志鉴论坛)关于地方志书语言风格特色的探讨
  •   要:文章认为,简练是地方志书语言风格最显著的特点,处理好朴实与文采的关系,应具有学问气、学术性,可以使用多种文体形式等。

    关键词:地方志书    语言风格    探讨

      

    方志学作为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其语言风格必然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并且是一个形成与逐渐确定和完善的过程。明永乐十六年颁降的《修纂志书凡例》及清光绪《部颁乡土志例目》,只列篇目,对语言文风没有什么要求。民国十八年***呈奉行政院转奉国民政府令准通行的《修志事例概要》,开始对志书文字提出:“志书文字,但求畅达,无取艰深。”①1985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新编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二章第十三条:“新志书文体,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文风应严谨、朴实、简洁。”②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去掉了“严谨”,“简洁”改“简练”,增添了“流畅”。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行文严谨、朴实、简练、流畅。”复增加“严谨”居首。2008年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地方志书编纂质量标准》(试行)对志书语言文字提出:“1.志书的语言文字要精美”、“2.记述文字要书写规范。”③《中国地方志辞典》解释说,地方志“文风不同于文学作品、评论文章、通讯报道等,是一种述而不作、言简意明的记述体。要求准确、鲜明、严谨、朴实、简练、流畅、通俗。”④又增加了“准确”、“鲜明”和“通俗”。

    地方志书之语言文体,除官方明令规定外,一些地方志专家学者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如唐刘知几提出的“简要、用晦、戒妄饰”⑤。清代史学家、思想家、方志学家章学诚认为志书语言风格“要简、要严、要核、要雅”⑥。近有韩章训先生把志书语言风格概括为“信、达、简、雅”⑦。还有一些地方志专家学者提出“端正、准确、通俗”;“生动精雅、准确严谨”;“平实朴素、严谨精略”;“准确、鲜明、生动”;“真实、规范”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对地方志书在语言文风方面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并且有的专家学者研究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如何做得好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怎样才能更进一步规范和把握地方志书语言风格?明确哪些概念及其观点?采取何种措施和方法?使地方志语言形成独特而比较固定的风格特征,这在第二轮修志中,仍有必要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探讨。

    一、简练是地方志书语言风格最显著的特点

    简练是许多文体的共性特点。古希腊学者卢奇安在《论撰史》一文中说:“文笔简洁在任何时候都是优点,尤其是在内容丰富的场合;这个问题不仅是修辞的而且是本质的问题。”⑧因地方志书系“资料性文献”,以保存和利用资料为主要目的,因此,简练之于地方志书更为重要和密切。上轮修志之初,一些专家学者都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提出“惜墨如金”、“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象发电报一样节省文字”等等,广大修志工作者也都在这个问题上作了努力。但从目前出版的许多志书看,有些说不上简练,甚至相当臃肿。王熹先生《二轮志书编纂中存在的问题》中指出:“大量使用论述性、宣传性、总结性文体等”,“空话、套话多”⑨。究竟如何做到简练,却是个很难的问题,可以从多个方面予以探讨:

    一是表现在内容方面。主要是克服和压缩解释性、说明性、抒情议论性文字,及不必要的知识介绍、概念的阐释等,使志书的主题精练。

    二是表现在句式方面。忌“的”字句式,“的”通常作定语,限定主语或状语,用“的”太多,使句子拉长;忌“了”字句式,如“达到了”、“进行了”、“增强了”、“形成了”、“通过了”,“了”是时态助词,表示动作或一项任务的变化或完成,地方志记载的都是发生的事,所以不用那么多“了”;忌总结句式,“在……领导下”、“在……配合帮助下”;忌“为”字句,“为了……”;忌“共”字句,常见的有“全县共”、“全市共”“三年共投资XX万元”等,其中“共义”已明,“共”字可略;忌“对”字句,“对……进行了……”的形式出现,多附加成分,冗长松散;努力克服“按照……精神”、“根据……方针”,“为了……目的”、“为着……目标”,“因为……缘故”,“因为……所以……”等空话、套话,便言简意赅,不拖泥带水。

    三是表现在语法修辞方面。尽量减少成分,多短句、少长句;多主谓句,少定语、状语、补语等附加成分;多实词、名词,少副词、助词、形容词、感叹词、夸张词等;尽量省略主语,省略谓语和主语共用;多用陈述句,少用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四是表现在字词方面。忌用形容词和副词,堆砌词藻、夸张、华而不实的语言是方志之大忌,特别是“最”、“极”、“极其”、“特别”之类的程度副词,难免落入说大话、空话的弊端;忌用能愿动词,志书所记的都是已经存在的事实,因此不需要如“必须”、“须”、“要……要……”、“希望、“望”、“能够”、“会”、“可能”、“应”、“应当”等能愿动词;忌用判断词“是”,地方志书因力避对事物分析说明,因此不宜用“是”,以及“为”、“系”、“乃”等;忌用“如果”等假设之词;忌“由此可见”等推理之词;不用助词,对结构助词“的”、“地”、“得”、“似的”,语气助词“了”、“呢”、“吗”、“嘿”、和“偏偏”、“竟然”、“难道”等语气副词的运用应持慎重态度;文言常用虚词“之乎者也矣焉哉”只有“之、者”可以使用于新编地方志书中,如“……之”,“……者”,简练而文雅,其他“乎、也、矣、焉、哉”一般不宜使用;此外一般不用叹词和拟声词;慎用“着、了、过”等时间助词,“呢、啊、呀、吧”等语气助词;“不但……而且……”、“因为……所以……”等连词,一般都没什么用处;尽可能多用单音词代替双音词,用双音词代替多音词,如用“经”代“经过”,“首次”代“第一次”,“增至”代“增加到”,“病逝”代“因病逝世”“应”代“应当”、“应该”等。从词意上讲也有比较明显的禁忌:一忌溢美夸张之词,如夸耀地情的“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物华天宝”、“钟灵毓秀”、“物产丰富”、“交通发达”、“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风景优美”、“最佳人居住环境”等;二忌夸耀变化的“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焕然一新”、“如花似锦”、 “突飞猛进”、“胜利完成”、“圆满结束等”;三忌形容各类事物的“崇高”、“可喜”、“极大地”、“巨大”、“重大”、“笑逐颜开”“举世瞩目”等;四忌笼统模糊抽象之词,如“县委主要领导”、“上级”、“硕果累累”、“又上一个新台阶”、“成绩显著”、“受到好评”、“明显提高”、“加大力度”、“极大地”、“深刻的教育”、“发挥了重大作用”、“最”、“很久以前”、“大概”、“后果明显”、“收获很大”、“得到好评”、“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或许”、“可能”等;五忌新近时髦之词,如“绿色通道”、“忽悠”、“粉丝”、“爱心工程”、“爽”、“时尚”等,一时的语言,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被保留了下来,这些词,一是词典上还查不到,二是没有庄重感,不妨暂且不用;六忌阿谀恭维之词、生涩难懂之词、方言俚语之词等。

    五是表现在标点符号上。多用句号,说短话;减少定语成分尽量少用逗号;去掉陈述当中的书名号,如婚姻法等不用书名号;紧密的并列词如“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可省去顿号;没有地方可使用感叹号等等。

    二、朴实与文采

    地方志书以质朴无华为美,“与其文而失实,何如质以传真也。⑩”其朴实,表现在只要实实在在把事实记述清楚明白即可,不需要刻意修饰,照直说来,直截了当,不华饰,弃浮词,不假设,不渲染,深入浅出,平中见奇,意义深刻而出言浅显,文尚质朴而不流于俗,既不伤于华丽,又不失之鄙陋,以朴素自然取胜。资料性、知识性强的书,往往忽略了文学性、可读性,这在古今都可算是一种通病。其事,朴实并不等于不注重文采。地方志书讲究真实、朴实,但与“美”并不对立,黑格尔认为“美与真是一回事”。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  艺术与社会》中所述: “审美趣味的发展总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携手并进的。”章学诚主张方志文风要做到“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其中“雅”就有个文采问题。虽然他说地方志“期明事实,非尚文辞”   ,但他又说“文不雅驯,难垂典则”   ,是说既“非尚文辞”,又要“雅驯”,“言之不文,行之不远”   ,那些不注重文采的地方志书是不会流传久远的。因此地方志要以垂久远,不能不讲文采。应该说朴实与文采是对立统一的,朴实本身也是一种美,朴实是志书内容和文字的基本要求,但它并不排斥文采和形式美。我们只要不因文害意、华而失实,把朴实与文采高度协调统一起来,是编修地方志书应有的一种追求。诚然,我们提倡志书要有文采,可以借鉴某些文学手法,但必须得当,不能像某些文学作品那样虚夸浮饰。近些年来,严谨、朴实似乎已经成为志书规定性的语言要求,有些志书的编者一味拘泥于此训,以致造成一些志书语言的呆板、僵化、干瘪、生硬,使志书丧失了色彩,缺乏可读性。而象历史著作《史记》、《左传》写成了文学作品,地理著作《水经注》里许多段落都写成了优秀的山水散文。地方志编修,如果既保存了资料又富有文彩,岂不更好。地方志书提倡通俗、流畅无疑是正确的,但太白话了也不是一种好的现象。

    三、应具有学问气、学术性

    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使修志真正上升为一个科学体系,把修志真正当成一门学问和学术来做。一本好的志书,在某种程度上并不亚于一部学术专著。”    这是对新一轮志书的更高的要求,也是地方志书不断成熟和发展的必然。

    如何做到学问气、学术性呢?笔者认为:一是融合文言文。我们今天编修新地方志,当然不能写成文言文,但应该继承古汉语言简意赅的长处,适当吸收文言词语,使其精练、庄重、典雅,并且有一种语体文所不及的意境美和艺术美。有许多文言词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定型的成语、熟语,甚至进入口语,并且渗透到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现代汉语中吸收和融合文言词语是常见现象,正常现象。这种现象应该叫做“文白圆融”而不是“文白夹杂”。方志语言中正确吸收、融合古汉语,同时注意语言环境和风格的和谐协调,避免高深晦涩难懂的生僻词语,使方志语言在“严谨、朴实、简练、流畅、规范”的基础上,向精炼、典雅、庄重、有文采的方向发展。地方志书毕竟不是大众普及读物,要有一定的知识水平的人才可查阅,不应该太浅显了。

    二是考证境域内历史遗留问题。过去修志,受资料来源及其信息条件的限制,难免有些事物记述不准、缺乏依据、悬疑问题甚多。上轮修志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局限,使历史上的一些问题无法完全得到论证、澄清,大多避而不谈。近二十年来,图书、报刊杂志、新闻媒体、互联网的广泛发展,新的资料的发掘和考证不断涌现,给解决区域内历史遗留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二轮修志,应尽量多的作些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引用与注释。引文为章学诚《修志十议》之第“七议援引”,援引征文考献,是修志的传统。就清光绪《深州风土记》而言,全书引用正史、地方志、杂记、经济、文学等多种类典籍,有《史记》、《左传》、《读史方舆纪要》、《本草图经》、《赋役全书》、《棉花图序》、《诗经》等达40余部,拓宽了治史者的史料视野。援引史料需慎重选择,务求切实致用,起到完善内容、佐证观点、节省文字、保存资料的作用,力求做到引用史料与正文融为一体。同时,由于援引的资料存在一定的水分和发生错讹的可能,或者异处记载各不相同,甚至张冠李戴,应注明出处,以取信于人。这样既作了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又增加了志书的学问气,提高了志书的文化品位。

    四、整部志书文体不可一概而论

    地方志是百科全书,其体裁是“记志传图表录”多种形式,不可能象其他著作一样,由一种文体而完成,因此仅“记叙体”一种体裁形式是无法完成的。笔者认为可以用五种形式处理:

    一是记叙体。是地方志书的主体,包括各专业志正文、大事记等。这些内容的主要内容是“记述”,把事情发展变化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记述清楚,把是非、功过、得失、成败、盛衰、褒贬、经验、教训都寓于记述之中,因此,它的语言文体只能使用记述体而不能使用其他文体。其主要特征是叙述动态的、发展变化的各类事物。

    二是说明文体。主要包括政区建制、自然环境的部分篇章如地貌地质、河流、行政区划等,专业志中固体物质的说明或介绍等,要把它的构造、性质、组合情况等写出来,是为说明文体。其主要特征记载静态的、平面化的物体、事物。

    三是论说体。主要包括概述、综述、无题序三部分或三个较高层次,采用夹叙夹议、叙议结合的议论手法。上轮修志,基本上以“述而不作”作为一项原则,二轮修志以来,有些专家学者认为此法不合时宜,应该“述而有作”或“述而精作”。笔者认为,“有作”或“精作”是必要的和不可缺少的,但必须出现在概述、综述、无题序中,此外正文中夹叙夹议、评量议论、解释说明、表现思想情感等,实在不敢苟同。

    四是文学体。文学体主要是用于人物传部分。地方志的人物传如何写,写成一个什么样子,到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偏向记述体基本上就写成了简介式,难免干干巴巴,读而无味;偏向文学体,就会遭到不合“志书体例”的攻击。王熹先生讲《人物传》记载存在三大误区,其误区三是“拘泥志书文体,过分强调人物传记行文要朴实,认为讲究文采就会出现渲染、夸张的现象。”“只对人物作概括介绍,苍白无力,干干巴巴,无个性可言。”    既然《史记》被誉为“千古绝唱”,史、志又渊源相继,新志书的体例,在一定程度上含有《史记》、《汉书》的“书志体”的成分。何妨地方志的人物传,以《史记》之人物传为榜样,努力写成那样的传记,纵然成为文学作品也无妨。此外还有民间传说、名人轶事、民谣谚语等,可以用文学语言描绘和刻画人物,以增强文学性和可读性。

    五是其他文体。如图、表、附记、附录中收集的文件、序跋等杂文体等。

    地方志是“百科全书”,内容庞杂,形式上应该是多种体裁的组合。各种文体的使用,应尽量发挥其优长,不能受地方志“记述体”的影响和限制,在编写时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

     

    注:

    ⑴⑵中国方志大辞典编委会:《中国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⑶《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文件》冀志(20081

    ⑷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黄山书社1986年版。

    ⑸转引马有德《论修志工作者的自身建设》,《巴蜀史志》2001年第二期。

    ⑹章学诚:《修志十议》。

    ⑺韩章训:《谈志书语言风格》,《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五期,第11页。

    ⑻章安琪编订《缪灵珠美学译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4月出版

    ⑼王熹:2009年全国第二轮修志主编培训班培训讲义《二轮志书编纂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⑽章学诚:《文史通义·古文十弊》。

    ⑾(俄)普列汉诺夫著:《没有地址的信  艺术与社会》,曹葆华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⑿章学诚:《修志十议》。

    ⒀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七外篇二·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

    ⒁孔子:《左传·襄公二十年》。

    ⒂《河北地方志》2002年第1期第4页。

     

           (作者: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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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地方志书    语言风格    探讨

      

    方志学作为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其语言风格必然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并且是一个形成与逐渐确定和完善的过程。明永乐十六年颁降的《修纂志书凡例》及清光绪《部颁乡土志例目》,只列篇目,对语言文风没有什么要求。民国十八年***呈奉行政院转奉国民政府令准通行的《修志事例概要》,开始对志书文字提出:“志书文字,但求畅达,无取艰深。”①1985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新编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二章第十三条:“新志书文体,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文风应严谨、朴实、简洁。”②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去掉了“严谨”,“简洁”改“简练”,增添了“流畅”。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行文严谨、朴实、简练、流畅。”复增加“严谨”居首。2008年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地方志书编纂质量标准》(试行)对志书语言文字提出:“1.志书的语言文字要精美”、“2.记述文字要书写规范。”③《中国地方志辞典》解释说,地方志“文风不同于文学作品、评论文章、通讯报道等,是一种述而不作、言简意明的记述体。要求准确、鲜明、严谨、朴实、简练、流畅、通俗。”④又增加了“准确”、“鲜明”和“通俗”。

    地方志书之语言文体,除官方明令规定外,一些地方志专家学者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如唐刘知几提出的“简要、用晦、戒妄饰”⑤。清代史学家、思想家、方志学家章学诚认为志书语言风格“要简、要严、要核、要雅”⑥。近有韩章训先生把志书语言风格概括为“信、达、简、雅”⑦。还有一些地方志专家学者提出“端正、准确、通俗”;“生动精雅、准确严谨”;“平实朴素、严谨精略”;“准确、鲜明、生动”;“真实、规范”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对地方志书在语言文风方面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并且有的专家学者研究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如何做得好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怎样才能更进一步规范和把握地方志书语言风格?明确哪些概念及其观点?采取何种措施和方法?使地方志语言形成独特而比较固定的风格特征,这在第二轮修志中,仍有必要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探讨。

    一、简练是地方志书语言风格最显著的特点

    简练是许多文体的共性特点。古希腊学者卢奇安在《论撰史》一文中说:“文笔简洁在任何时候都是优点,尤其是在内容丰富的场合;这个问题不仅是修辞的而且是本质的问题。”⑧因地方志书系“资料性文献”,以保存和利用资料为主要目的,因此,简练之于地方志书更为重要和密切。上轮修志之初,一些专家学者都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提出“惜墨如金”、“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象发电报一样节省文字”等等,广大修志工作者也都在这个问题上作了努力。但从目前出版的许多志书看,有些说不上简练,甚至相当臃肿。王熹先生《二轮志书编纂中存在的问题》中指出:“大量使用论述性、宣传性、总结性文体等”,“空话、套话多”⑨。究竟如何做到简练,却是个很难的问题,可以从多个方面予以探讨:

    一是表现在内容方面。主要是克服和压缩解释性、说明性、抒情议论性文字,及不必要的知识介绍、概念的阐释等,使志书的主题精练。

    二是表现在句式方面。忌“的”字句式,“的”通常作定语,限定主语或状语,用“的”太多,使句子拉长;忌“了”字句式,如“达到了”、“进行了”、“增强了”、“形成了”、“通过了”,“了”是时态助词,表示动作或一项任务的变化或完成,地方志记载的都是发生的事,所以不用那么多“了”;忌总结句式,“在……领导下”、“在……配合帮助下”;忌“为”字句,“为了……”;忌“共”字句,常见的有“全县共”、“全市共”“三年共投资XX万元”等,其中“共义”已明,“共”字可略;忌“对”字句,“对……进行了……”的形式出现,多附加成分,冗长松散;努力克服“按照……精神”、“根据……方针”,“为了……目的”、“为着……目标”,“因为……缘故”,“因为……所以……”等空话、套话,便言简意赅,不拖泥带水。

    三是表现在语法修辞方面。尽量减少成分,多短句、少长句;多主谓句,少定语、状语、补语等附加成分;多实词、名词,少副词、助词、形容词、感叹词、夸张词等;尽量省略主语,省略谓语和主语共用;多用陈述句,少用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四是表现在字词方面。忌用形容词和副词,堆砌词藻、夸张、华而不实的语言是方志之大忌,特别是“最”、“极”、“极其”、“特别”之类的程度副词,难免落入说大话、空话的弊端;忌用能愿动词,志书所记的都是已经存在的事实,因此不需要如“必须”、“须”、“要……要……”、“希望、“望”、“能够”、“会”、“可能”、“应”、“应当”等能愿动词;忌用判断词“是”,地方志书因力避对事物分析说明,因此不宜用“是”,以及“为”、“系”、“乃”等;忌用“如果”等假设之词;忌“由此可见”等推理之词;不用助词,对结构助词“的”、“地”、“得”、“似的”,语气助词“了”、“呢”、“吗”、“嘿”、和“偏偏”、“竟然”、“难道”等语气副词的运用应持慎重态度;文言常用虚词“之乎者也矣焉哉”只有“之、者”可以使用于新编地方志书中,如“……之”,“……者”,简练而文雅,其他“乎、也、矣、焉、哉”一般不宜使用;此外一般不用叹词和拟声词;慎用“着、了、过”等时间助词,“呢、啊、呀、吧”等语气助词;“不但……而且……”、“因为……所以……”等连词,一般都没什么用处;尽可能多用单音词代替双音词,用双音词代替多音词,如用“经”代“经过”,“首次”代“第一次”,“增至”代“增加到”,“病逝”代“因病逝世”“应”代“应当”、“应该”等。从词意上讲也有比较明显的禁忌:一忌溢美夸张之词,如夸耀地情的“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物华天宝”、“钟灵毓秀”、“物产丰富”、“交通发达”、“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风景优美”、“最佳人居住环境”等;二忌夸耀变化的“飞速发展”、“日新月异”、“焕然一新”、“如花似锦”、 “突飞猛进”、“胜利完成”、“圆满结束等”;三忌形容各类事物的“崇高”、“可喜”、“极大地”、“巨大”、“重大”、“笑逐颜开”“举世瞩目”等;四忌笼统模糊抽象之词,如“县委主要领导”、“上级”、“硕果累累”、“又上一个新台阶”、“成绩显著”、“受到好评”、“明显提高”、“加大力度”、“极大地”、“深刻的教育”、“发挥了重大作用”、“最”、“很久以前”、“大概”、“后果明显”、“收获很大”、“得到好评”、“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或许”、“可能”等;五忌新近时髦之词,如“绿色通道”、“忽悠”、“粉丝”、“爱心工程”、“爽”、“时尚”等,一时的语言,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被保留了下来,这些词,一是词典上还查不到,二是没有庄重感,不妨暂且不用;六忌阿谀恭维之词、生涩难懂之词、方言俚语之词等。

    五是表现在标点符号上。多用句号,说短话;减少定语成分尽量少用逗号;去掉陈述当中的书名号,如婚姻法等不用书名号;紧密的并列词如“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可省去顿号;没有地方可使用感叹号等等。

    二、朴实与文采

    地方志书以质朴无华为美,“与其文而失实,何如质以传真也。⑩”其朴实,表现在只要实实在在把事实记述清楚明白即可,不需要刻意修饰,照直说来,直截了当,不华饰,弃浮词,不假设,不渲染,深入浅出,平中见奇,意义深刻而出言浅显,文尚质朴而不流于俗,既不伤于华丽,又不失之鄙陋,以朴素自然取胜。资料性、知识性强的书,往往忽略了文学性、可读性,这在古今都可算是一种通病。其事,朴实并不等于不注重文采。地方志书讲究真实、朴实,但与“美”并不对立,黑格尔认为“美与真是一回事”。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  艺术与社会》中所述: “审美趣味的发展总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携手并进的。”章学诚主张方志文风要做到“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其中“雅”就有个文采问题。虽然他说地方志“期明事实,非尚文辞”   ,但他又说“文不雅驯,难垂典则”   ,是说既“非尚文辞”,又要“雅驯”,“言之不文,行之不远”   ,那些不注重文采的地方志书是不会流传久远的。因此地方志要以垂久远,不能不讲文采。应该说朴实与文采是对立统一的,朴实本身也是一种美,朴实是志书内容和文字的基本要求,但它并不排斥文采和形式美。我们只要不因文害意、华而失实,把朴实与文采高度协调统一起来,是编修地方志书应有的一种追求。诚然,我们提倡志书要有文采,可以借鉴某些文学手法,但必须得当,不能像某些文学作品那样虚夸浮饰。近些年来,严谨、朴实似乎已经成为志书规定性的语言要求,有些志书的编者一味拘泥于此训,以致造成一些志书语言的呆板、僵化、干瘪、生硬,使志书丧失了色彩,缺乏可读性。而象历史著作《史记》、《左传》写成了文学作品,地理著作《水经注》里许多段落都写成了优秀的山水散文。地方志编修,如果既保存了资料又富有文彩,岂不更好。地方志书提倡通俗、流畅无疑是正确的,但太白话了也不是一种好的现象。

    三、应具有学问气、学术性

    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使修志真正上升为一个科学体系,把修志真正当成一门学问和学术来做。一本好的志书,在某种程度上并不亚于一部学术专著。”    这是对新一轮志书的更高的要求,也是地方志书不断成熟和发展的必然。

    如何做到学问气、学术性呢?笔者认为:一是融合文言文。我们今天编修新地方志,当然不能写成文言文,但应该继承古汉语言简意赅的长处,适当吸收文言词语,使其精练、庄重、典雅,并且有一种语体文所不及的意境美和艺术美。有许多文言词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定型的成语、熟语,甚至进入口语,并且渗透到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现代汉语中吸收和融合文言词语是常见现象,正常现象。这种现象应该叫做“文白圆融”而不是“文白夹杂”。方志语言中正确吸收、融合古汉语,同时注意语言环境和风格的和谐协调,避免高深晦涩难懂的生僻词语,使方志语言在“严谨、朴实、简练、流畅、规范”的基础上,向精炼、典雅、庄重、有文采的方向发展。地方志书毕竟不是大众普及读物,要有一定的知识水平的人才可查阅,不应该太浅显了。

    二是考证境域内历史遗留问题。过去修志,受资料来源及其信息条件的限制,难免有些事物记述不准、缺乏依据、悬疑问题甚多。上轮修志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局限,使历史上的一些问题无法完全得到论证、澄清,大多避而不谈。近二十年来,图书、报刊杂志、新闻媒体、互联网的广泛发展,新的资料的发掘和考证不断涌现,给解决区域内历史遗留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二轮修志,应尽量多的作些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引用与注释。引文为章学诚《修志十议》之第“七议援引”,援引征文考献,是修志的传统。就清光绪《深州风土记》而言,全书引用正史、地方志、杂记、经济、文学等多种类典籍,有《史记》、《左传》、《读史方舆纪要》、《本草图经》、《赋役全书》、《棉花图序》、《诗经》等达40余部,拓宽了治史者的史料视野。援引史料需慎重选择,务求切实致用,起到完善内容、佐证观点、节省文字、保存资料的作用,力求做到引用史料与正文融为一体。同时,由于援引的资料存在一定的水分和发生错讹的可能,或者异处记载各不相同,甚至张冠李戴,应注明出处,以取信于人。这样既作了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又增加了志书的学问气,提高了志书的文化品位。

    四、整部志书文体不可一概而论

    地方志是百科全书,其体裁是“记志传图表录”多种形式,不可能象其他著作一样,由一种文体而完成,因此仅“记叙体”一种体裁形式是无法完成的。笔者认为可以用五种形式处理:

    一是记叙体。是地方志书的主体,包括各专业志正文、大事记等。这些内容的主要内容是“记述”,把事情发展变化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记述清楚,把是非、功过、得失、成败、盛衰、褒贬、经验、教训都寓于记述之中,因此,它的语言文体只能使用记述体而不能使用其他文体。其主要特征是叙述动态的、发展变化的各类事物。

    二是说明文体。主要包括政区建制、自然环境的部分篇章如地貌地质、河流、行政区划等,专业志中固体物质的说明或介绍等,要把它的构造、性质、组合情况等写出来,是为说明文体。其主要特征记载静态的、平面化的物体、事物。

    三是论说体。主要包括概述、综述、无题序三部分或三个较高层次,采用夹叙夹议、叙议结合的议论手法。上轮修志,基本上以“述而不作”作为一项原则,二轮修志以来,有些专家学者认为此法不合时宜,应该“述而有作”或“述而精作”。笔者认为,“有作”或“精作”是必要的和不可缺少的,但必须出现在概述、综述、无题序中,此外正文中夹叙夹议、评量议论、解释说明、表现思想情感等,实在不敢苟同。

    四是文学体。文学体主要是用于人物传部分。地方志的人物传如何写,写成一个什么样子,到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偏向记述体基本上就写成了简介式,难免干干巴巴,读而无味;偏向文学体,就会遭到不合“志书体例”的攻击。王熹先生讲《人物传》记载存在三大误区,其误区三是“拘泥志书文体,过分强调人物传记行文要朴实,认为讲究文采就会出现渲染、夸张的现象。”“只对人物作概括介绍,苍白无力,干干巴巴,无个性可言。”    既然《史记》被誉为“千古绝唱”,史、志又渊源相继,新志书的体例,在一定程度上含有《史记》、《汉书》的“书志体”的成分。何妨地方志的人物传,以《史记》之人物传为榜样,努力写成那样的传记,纵然成为文学作品也无妨。此外还有民间传说、名人轶事、民谣谚语等,可以用文学语言描绘和刻画人物,以增强文学性和可读性。

    五是其他文体。如图、表、附记、附录中收集的文件、序跋等杂文体等。

    地方志是“百科全书”,内容庞杂,形式上应该是多种体裁的组合。各种文体的使用,应尽量发挥其优长,不能受地方志“记述体”的影响和限制,在编写时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

     

    注:

    ⑴⑵中国方志大辞典编委会:《中国方志大辞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⑶《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文件》冀志(20081

    ⑷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黄山书社1986年版。

    ⑸转引马有德《论修志工作者的自身建设》,《巴蜀史志》2001年第二期。

    ⑹章学诚:《修志十议》。

    ⑺韩章训:《谈志书语言风格》,《中国地方志》2009年第五期,第11页。

    ⑻章安琪编订《缪灵珠美学译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4月出版

    ⑼王熹:2009年全国第二轮修志主编培训班培训讲义《二轮志书编纂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⑽章学诚:《文史通义·古文十弊》。

    ⑾(俄)普列汉诺夫著:《没有地址的信  艺术与社会》,曹葆华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⑿章学诚:《修志十议》。

    ⒀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七外篇二·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

    ⒁孔子:《左传·襄公二十年》。

    ⒂《河北地方志》2002年第1期第4页。

     

           (作者: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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