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第一,要妥善处理历史人物和当代人物的关系。所谓历史人物,我的理解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人物;而当代人物,不言而谕,重点应当是指新中国成立后,奋战在条条战线上的劳动者。这两者之间,实质上即是“远”和“近”的关系。究竟如何处理?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要详今略古、古为今用”,“充分反映中国共产党创立以来的革命斗争、社会变迁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情况,准确地记录并积极发扬当地各族人民爱国爱乡、振兴中华的革命精神和英雄业绩。”直白一点说就是要以当代人物为主,以历史人物为辅;历史人物的记述要为当代服务。这个问题看似解决了,其实不然,具体操作起来还有许多困难。比如,历史人物一般都已过世,可以通过立传形式来充分记述,而当代人物大都还活着,只有通过以事系人的方法表现;历史人物大都“盖棺论定”,在记述时可以作出一定评价,而当代人物出于尚缺乏稳定性,因而记述起来尺度即比较难以把握。同时,由于“生不立传”规定的限制,人物传中往往历史人物多,当代人物少,会给人以薄今古厚、今不如昔的感觉。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划定标准,凡在志书断限年代中的各个历史时期做出过特殊贡献、起到过重要作用和有过较大影响的人物,都应当记。同时,应当正确理解“详今略古”的涵义。详,就是“多、细、深”,略,就是“少、粗、浅”。对于今人,不拘泥于在不在人物篇中,立不立传,而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该记的一定要记,记则尽可能地详细;这种方式不能用就用那种方式,这个地方不能记就在另一个地方记。记述中要突出主要事迹,挖掘思想深度,注重文采,使人物真正能立起来。从数量上看固然是一个方面,当代人物理应多于历史人物,但更重要的是提高质量。只要有血有肉,形象丰满,今人即能胜过古人,“详今略古”才有实际意义。
第二,要妥善处理在世人物和去世人物的关系。就是在讲“活”与“死”的关系。虽与第一个问题紧密联系,但说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去世者不见得都叫历史人物,而当代人物也不一定都还在世。过世的当然好处理,不管是谁,是什么历史时期的人,只要够标准的,我就给他立传记述、列表介绍。关键是那些尚健在的人,他们之中有上级,有下级,有干部,有职工,有当领导的,也有普通老百姓,怎么记述就需要认真考虑。按理说,在“活”与“死”之间,应当以活人为主,以死人为辅;活着的人物比死了的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但现今的志书中往往正好相反,死人多,活人少,死人好写,活人无法处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一问题,当然要严格执行《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关于“生不立传”的要求,到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但是,这一规定中亦明确指出,“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这就是说,生不立传,但可入志。怎么入?不能只把眼睛盯在人物传上,而应采取更为灵活的方法,把在世人物写好。实践证明,写“活”人,最好的方法是“以事系人”,即人随事出,事由人起,说道事物时就写推动这一事物发展的关键人物,将众多的“活”人与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事系人”相比于立传方式,虽没有集中、全面的特点,但却有灵活、多样、生动、具体等优势。我们应当在修志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煞费苦心,精雕细刻,不但要把“死”人写好、写活,更要把“活”人写好、写活。
第三,要妥善处理领导人物和普通人物的关系。相对而言,领导人物就是大人物,普通人物就是小人物,二者之间是“大”与“小”的关系。大人物,我的理解就是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担任过各类领导职务者。他们大多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理当为他们歌功颂德、树碑立传。但同时,普通群众在历史上的贡献更大、作用更大、影响更广,更应当大书特书、讴歌赞颂。“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我们在修志中必须牢牢坚持,不可有丝毫逾越。按照这一观点,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更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志书中不记载普通群众,即“小人物”的活动,就是失职。客观情况是,翻开志书看时,往往满眼里都是各个时期领导人物的活动,而很少有普通群众的活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我们应当在这个问题上有清醒认识,把方向转过来把镜头调过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记录他们丰富多彩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使我们的志书成为书写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的宏伟画卷。
第四,要妥善处理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关系。也就是“好”人和“坏”人的关系。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好处理,其实从实际情况看,这方面的问题最大,真正解决好的并不多见。我们知道,客观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在对比中存在的世界:没有黑就没有白,没有低就没有高,没有先进就没有落后,没有坏人就没有好人。作为一个史志工作者,应当客观记述历史,先进、落后,前进、倒退,成绩、缺点,骄傲、遗憾,好事、坏事,好人、坏人等,都应当记。没有全坏的,起码也是有争议的;只要是在历史上造成一定影响,就应该如实记载。就笔者翻看过的几十本当代志书来看,这方面确实存在有偏见。只记好人、好事,不记坏人、坏事,甚至连有争议的人和事也不敢提及。有的提到了某一时期犯过严重错误者,如“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也仅仅是列入表内,在备注栏中写上一句话。要知道,有些人在历史上所起的负面作用非常之大,有时并不亚于一个正面领导或劳模,为什么不应当客观记录下来,让他们遗臭万年呢?这其中有领导的干预,有史志人员的担心,也有客观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一句话,纯属思想偏见。我们理当克服干扰,如实记载历史。也许有人认为不写坏人坏事的书好交差、好通过,能流传下去,但恰恰相反,这样的志书千篇一律、千人一面,质量必然受影响,其资政、明鉴、存史、教化等功能亦无从谈起。也许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代还会对这本志书进行相反的评价,对志书的编纂者进行指责呢。
第五,要妥善处理好实写人物和虚写人物的关系。所谓实写人物,即立传、写略、入事的人物,从书中可以看到人物生平、事迹和主要成绩、贡献。所谓虚写人物,无疑是指那些在志书中挂了一个空名的人物,只知其是张三、李四,不知其是卖姜、卖蒜;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志书中既要写人物,就应该写人物所干过的事,所起到过的作用,不管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只列举出来名字而不介绍其事迹,实在没有太大的意义。当然,笔者并非在否定现行志书对有关人物进行列表的方法。而是在强调,应当用更好、更实、更恰当的方法来记录人物。只要志书中用立传、写略、入事等各种方式的记述的人物写好了、写实了,写得栩栩如生,列表人物多一些也瑕不掩瑜。相反,如果忽略人物的实写,为了某些目的而不加限制地列举,人名再多也是摆设,不会有哪个后人去看,去从中受益。与其设置那么多的虚位,来探设可有可无的人名,倒不如下下功夫,记下几个实实在在的人物,以给后人一定的感染和启迪。
撰写志书人物篇,要处理好的关系还有许多,这里不一一列举。志书人物篇的撰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谓“古来方志半人物”,就是说人物篇非常重要,不可等闲视之。以上讲到的“远”与“近”、“活”与“死”、“大”与“小”、“好”与“坏”、“虚”与“实”等,是最为重要的关系,对志书人物篇的成败得失关系甚大,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严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观察、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只要下苦功夫,志书的人物篇就不难编好,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志中之髓”。
(作者:呼和浩特铁路局史志办公室)
第一,要妥善处理历史人物和当代人物的关系。所谓历史人物,我的理解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人物;而当代人物,不言而谕,重点应当是指新中国成立后,奋战在条条战线上的劳动者。这两者之间,实质上即是“远”和“近”的关系。究竟如何处理?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要详今略古、古为今用”,“充分反映中国共产党创立以来的革命斗争、社会变迁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情况,准确地记录并积极发扬当地各族人民爱国爱乡、振兴中华的革命精神和英雄业绩。”直白一点说就是要以当代人物为主,以历史人物为辅;历史人物的记述要为当代服务。这个问题看似解决了,其实不然,具体操作起来还有许多困难。比如,历史人物一般都已过世,可以通过立传形式来充分记述,而当代人物大都还活着,只有通过以事系人的方法表现;历史人物大都“盖棺论定”,在记述时可以作出一定评价,而当代人物出于尚缺乏稳定性,因而记述起来尺度即比较难以把握。同时,由于“生不立传”规定的限制,人物传中往往历史人物多,当代人物少,会给人以薄今古厚、今不如昔的感觉。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划定标准,凡在志书断限年代中的各个历史时期做出过特殊贡献、起到过重要作用和有过较大影响的人物,都应当记。同时,应当正确理解“详今略古”的涵义。详,就是“多、细、深”,略,就是“少、粗、浅”。对于今人,不拘泥于在不在人物篇中,立不立传,而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该记的一定要记,记则尽可能地详细;这种方式不能用就用那种方式,这个地方不能记就在另一个地方记。记述中要突出主要事迹,挖掘思想深度,注重文采,使人物真正能立起来。从数量上看固然是一个方面,当代人物理应多于历史人物,但更重要的是提高质量。只要有血有肉,形象丰满,今人即能胜过古人,“详今略古”才有实际意义。
第二,要妥善处理在世人物和去世人物的关系。就是在讲“活”与“死”的关系。虽与第一个问题紧密联系,但说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去世者不见得都叫历史人物,而当代人物也不一定都还在世。过世的当然好处理,不管是谁,是什么历史时期的人,只要够标准的,我就给他立传记述、列表介绍。关键是那些尚健在的人,他们之中有上级,有下级,有干部,有职工,有当领导的,也有普通老百姓,怎么记述就需要认真考虑。按理说,在“活”与“死”之间,应当以活人为主,以死人为辅;活着的人物比死了的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但现今的志书中往往正好相反,死人多,活人少,死人好写,活人无法处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一问题,当然要严格执行《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关于“生不立传”的要求,到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但是,这一规定中亦明确指出,“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这就是说,生不立传,但可入志。怎么入?不能只把眼睛盯在人物传上,而应采取更为灵活的方法,把在世人物写好。实践证明,写“活”人,最好的方法是“以事系人”,即人随事出,事由人起,说道事物时就写推动这一事物发展的关键人物,将众多的“活”人与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以事系人”相比于立传方式,虽没有集中、全面的特点,但却有灵活、多样、生动、具体等优势。我们应当在修志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煞费苦心,精雕细刻,不但要把“死”人写好、写活,更要把“活”人写好、写活。
第三,要妥善处理领导人物和普通人物的关系。相对而言,领导人物就是大人物,普通人物就是小人物,二者之间是“大”与“小”的关系。大人物,我的理解就是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担任过各类领导职务者。他们大多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理当为他们歌功颂德、树碑立传。但同时,普通群众在历史上的贡献更大、作用更大、影响更广,更应当大书特书、讴歌赞颂。“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我们在修志中必须牢牢坚持,不可有丝毫逾越。按照这一观点,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更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志书中不记载普通群众,即“小人物”的活动,就是失职。客观情况是,翻开志书看时,往往满眼里都是各个时期领导人物的活动,而很少有普通群众的活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我们应当在这个问题上有清醒认识,把方向转过来把镜头调过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记录他们丰富多彩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使我们的志书成为书写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活动的宏伟画卷。
第四,要妥善处理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关系。也就是“好”人和“坏”人的关系。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好处理,其实从实际情况看,这方面的问题最大,真正解决好的并不多见。我们知道,客观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在对比中存在的世界:没有黑就没有白,没有低就没有高,没有先进就没有落后,没有坏人就没有好人。作为一个史志工作者,应当客观记述历史,先进、落后,前进、倒退,成绩、缺点,骄傲、遗憾,好事、坏事,好人、坏人等,都应当记。没有全坏的,起码也是有争议的;只要是在历史上造成一定影响,就应该如实记载。就笔者翻看过的几十本当代志书来看,这方面确实存在有偏见。只记好人、好事,不记坏人、坏事,甚至连有争议的人和事也不敢提及。有的提到了某一时期犯过严重错误者,如“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也仅仅是列入表内,在备注栏中写上一句话。要知道,有些人在历史上所起的负面作用非常之大,有时并不亚于一个正面领导或劳模,为什么不应当客观记录下来,让他们遗臭万年呢?这其中有领导的干预,有史志人员的担心,也有客观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一句话,纯属思想偏见。我们理当克服干扰,如实记载历史。也许有人认为不写坏人坏事的书好交差、好通过,能流传下去,但恰恰相反,这样的志书千篇一律、千人一面,质量必然受影响,其资政、明鉴、存史、教化等功能亦无从谈起。也许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代还会对这本志书进行相反的评价,对志书的编纂者进行指责呢。
第五,要妥善处理好实写人物和虚写人物的关系。所谓实写人物,即立传、写略、入事的人物,从书中可以看到人物生平、事迹和主要成绩、贡献。所谓虚写人物,无疑是指那些在志书中挂了一个空名的人物,只知其是张三、李四,不知其是卖姜、卖蒜;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志书中既要写人物,就应该写人物所干过的事,所起到过的作用,不管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只列举出来名字而不介绍其事迹,实在没有太大的意义。当然,笔者并非在否定现行志书对有关人物进行列表的方法。而是在强调,应当用更好、更实、更恰当的方法来记录人物。只要志书中用立传、写略、入事等各种方式的记述的人物写好了、写实了,写得栩栩如生,列表人物多一些也瑕不掩瑜。相反,如果忽略人物的实写,为了某些目的而不加限制地列举,人名再多也是摆设,不会有哪个后人去看,去从中受益。与其设置那么多的虚位,来探设可有可无的人名,倒不如下下功夫,记下几个实实在在的人物,以给后人一定的感染和启迪。
撰写志书人物篇,要处理好的关系还有许多,这里不一一列举。志书人物篇的撰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谓“古来方志半人物”,就是说人物篇非常重要,不可等闲视之。以上讲到的“远”与“近”、“活”与“死”、“大”与“小”、“好”与“坏”、“虚”与“实”等,是最为重要的关系,对志书人物篇的成败得失关系甚大,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严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观察、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只要下苦功夫,志书的人物篇就不难编好,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志中之髓”。
(作者:呼和浩特铁路局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