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期刊  /  方志期刊  /  2006年  /  第五期

第五期

  • (史海钩沉)“奈曼札萨克王皆鄂其尔裔也”的由来
  •     奈曼旗源于奈曼部,最早称“乃蛮”。“奈曼”意为“八”。最初由八鄂拓克或和硕形成。奈曼旗住民,大约在秦汉时期就有,元朝,已经形成部落。据《清史》记载:“奈曼部辖一旗:扎萨克驻章武台,在喜峰口东北七百里。西南距京师一千一百十里。古鲜卑地。隋,契丹地。唐属营州都督府。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喀尔喀所据,分与亲弟,号曰奈曼。”

      《清史》又载:元太祖(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达延车臣汗(达延汗),游牧瀚海北杭爱山,称其部曰喀尔喀。其长子图鲁博罗特,于明代由杭爱山徙牧瀚海,南渡老哈河。图鲁博罗特之次子纳密克,纳密克之子贝玛土谢图生子二,长子岱青杜楞,号所部曰敖汉;次子额森伟徵诺颜,以奈曼为部号。其子衮楚克(又称衮出斯),称巴图鲁台吉,服属于当时势力最强的察哈尔部(该部当时在辽西)。察哈尔部酋长林丹汗侵略科尔沁部,所行无道,引起奈曼等部不满。皇太极天聪元年(1627年),衮楚克率全部人民归附后金,受到皇太极的嘉奖。赐之牧地为潢河、老哈河合流之南岸。东界科尔沁,南界土默特,西界敖汉,北界翁牛特。广九十五里,袤二百二十里。北极高四十三度十五分。京师偏东五度。”天聪八年,又明确划定奈曼部界。崇德元年(1636年),依据衮楚克多年的功勋,皇帝赐授之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的爵位,世袭罔替。从此共经十四任郡王,统治奈曼三百余年。

      第一代是额森伟徵诺颜之子衮楚克(又称衮出斯,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崇德元年封为郡王,顺治十年卒)。第二代是衮楚克之次子阿罕(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顺治十年袭,十六年罪削)。第三代是衮楚克之第三子扎木三(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顺治十七年袭,康熙十四年叛削)。第四代是阿罕之子鄂齐尔(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十四年袭,二十六年卒)。第五代是鄂齐尔之第六子班弟(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二十七年袭,四十六年卒)。第六代是班弟之长子吹忠(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四十六年袭,五十九年罪削)。第七代是班弟之第三子阿咱拉(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五十九年袭,乾隆二十二年卒)。第八代是阿咱拉之长子拉旺喇布坦(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乾隆二十二年袭,四十九年,昭世袭罔替,嘉庆八年卒)。第九代是拉旺喇布坦之次子巴勒楚克(昭盟副盟长,本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嘉庆八年袭,二十四年卒)。第十代是巴勒楚克之子阿完都洼底扎布(昭盟盟长,兵备扎萨克,本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汗郡王,嘉庆二十四年袭,道光二十八年卒)。第十一代是阿完都洼底扎布之子德木楚克扎布(固伦额驸,御前任职各种大臣,本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道光二十八年袭,同治四年卒,追赐亲王衔)。第十二是代德木楚克扎布之嗣子萨噶拉(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同治五年袭,七年卒)。第十三代是萨噶拉之子玛什巴图尔(扎萨克多罗亲王衔郡王,同治八年袭,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卒)。第十四代是玛什巴图尔之子苏珠克图巴图尔(昭盟盟长,兵备扎萨克,卓、昭、哲、锡四盟宣慰使,和硕亲王衔奈曼旗达尔汉郡王,光绪三十一年袭,民国十五年卒)。兹后,由阿拉坦胡雅尔暂行代理扎萨克职务。

      “奈曼旗史略”又有记载,当年元太祖成吉思汗崛起,征服四方时,奈曼部落降服于成吉思汗的弟弟哈巴图哈萨尔所率的部队。其后至成吉思汗十六代嫡孙图鲁博罗特的第三代额森伟徵诺颜,率兵驻守奈曼部落。额森伟徵诺颜逝世后,其子衮楚克(又称衮出斯)奉命统治奈曼部落。这样衮楚克就为奈曼旗第一代扎萨克。

    第一代扎萨克衮楚克(16361653

      衮楚克(又称衮出斯),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20世嫡孙,誉称巴图鲁洪台吉,俗称洪巴图鲁王。天聪元年(1627年),衮楚克见林丹汗多行无道,国势日见衰弱时,率其侄敖其尔以下全部落人民,归附皇太极。这事,被林丹汗听到后,立刻派大军讨伐奈曼。同年七月,皇帝巡视时,他在老哈河河岸,拜谒皇帝,帝喜其魁梧身材,轩昂气度,敏捷思维。帝同之交谈时,衮楚克对当时形势进行了透彻的分析,“见深意邃,旷远浩达”,帝爱之。十二月,奉昭入宫城参拜禁城,以郡王规格接待了他,自皇帝那里受到了金、珠、貂貉、军褂、盔甲、鞍马等多数下赐品。天聪皇帝对他表示嘉许,命其归奈曼部落,努力抚慰辑安人民。天聪二年(1628年)以从征察哈尔战功,他与扎鲁特部落的台吉哈巴巴海一同随清室大军出征,讨伐察哈尔及明胡泰搭布囊,在阿拉嘎楚得地方,杀死 敌将哈拉台吉,俘虏敌兵七百余名。衮楚克由于这些战功,被封为达尔汉。其侄敖其尔能征善战,击入侵林丹汗时,率兵迎敌,毙敌百余名,捕获牲畜百余头,将敌击退。由于这些功劳,敖其尔被任为边远将军,同时赐双盔双甲,赐号达尔汉。同年九月,衮楚克远征都尔地方,平定希尔哈、西巴土、张汤头、兴安岭等,又自明朝的养息牧河,入大安门,遂占领遵化州。自这时起,皇帝更加信任衮楚克叔侄。

      天聪五年(1631年),衮楚克随清室本军由遵化州碾转掩护大凌河,攻破明朝的锦州。这年,又另遣奈曼部落的将官占丹统领与大队一同随清室本军远征索伦,并平服了索伦。接着,六年随本军越察哈尔、逾兴安岭,进至包龙图地方,攻陷归化城及宣化府。七年征蓟州、山东、攻衮州,继续参加攻略幽州。讨伐察哈尔、乌尔土、包洛嘎;攻略明朝的德宗营所等。天聪八年(1634年),划分各部落疆界,奈曼部落的东境,被决定为希鲁苏台地方。其后,衮楚克经过讨伐茂明安部落,远征朝鲜(这时,驻屯在白道屯地方与明兵交战,亦众寡不敌,奈曼部落参将泰都起负伤,撤退)。

      崇德元年(1636年),依据多年的勋功与忠节,衮楚克被晋封为扎萨克多罗郡王爵,并世世承袭。此为扎萨克多罗郡王的开始。他亲率旗兵,随清军多年征战,为清朝一统天下的确立,建树了功勋,所受之封实属名至所归。衮楚克于顺治十年(1653年)病故。衮楚克为人英迈,敏于见机,奠定了现在奈曼旗的基础。

    第二代扎萨克阿罕(16531659

    顺治十年(1653年),衮楚克逝世,其次子阿罕继承其职,为第二任奈曼旗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阿罕在位期间,顺治十六年(1659年)阿罕窝藏密谋反清的朝廷通缉犯绰尔济喇嘛之事被其属下翁俄拜者发现后,阿罕唯恐此隐被翁某告发,危及其身而将翁俄拜者满门抄斩以灭口。阿罕以滥杀无辜罪,于同年十月被清廷削去奈曼旗札萨克郡王爵贬为庶人,并夺其所属人役。

    第三代扎萨克札木三(1659-1675

      札木三(又称札木萨)是衮楚克第三子。其二兄被削职后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袭爵,为奈曼旗第三任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

      扎萨克札木三,痛恨元朝的灭亡,由于民族的不同,与这里的皇帝不亲近。康熙十四年(1675年)三月,义州王薄尔尼举旗反清。遂与义州王薄尔尼(察哈尔林丹汗二夫人的孙子,由大清封王位的)合谋,且派遣心腹到扎鲁特等旗串联和煽动,以图联合反清,再兴中华人民共和国,拟对大清举起反旗的事情,传檄四方,不久事泄。薄尔尼与清军交战失利,历经半年时间,清廷平息了薄尔尼叛乱。同年十月,“论平薄尔尼功……以次各晋爵,罚助逆奈曼等部”。扎木三向朝廷自首投案“经旨乞罪”。康熙帝以扎木三能认罪自首而旨谕“特旨贷死”饶其一命,贬为平民,“留其妻子及牲畜,饬自给”。

    第四代扎萨克鄂齐尔(1675-1687

      鄂齐尔,衮楚克长子、和硕额驸巴达礼之长子,一等台吉。在此以前,扎木三的侄子头等台吉鄂齐尔(衮楚克的孙子),认为叔父扎木三的所作所为,不是善意的,尤其是在王薄尔尼反清这件事上,没有参与便率领妻子及九箭(一箭的住民为二十名至五十名)的箭丁,暗中逃避到喀喇沁旗。

      这事上达于皇帝所闻,认为鄂齐尔能出于忠义,不从逆徒,康熙帝嘉其忠贞,命鄂其尔由一等台吉晋郡王爵。康熙十四年(1675年)冬,鄂齐尔任奈曼旗第四任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命其归旗,努力慰安民众。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鄂齐尔受领朝廷所颁印信,始建奈曼旗札萨克公署机构。此为奈曼旗公署设立的开始。次年,鄂齐尔病逝。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高宗皇帝钦谕:奈曼旗札萨克王位由鄂齐尔一系永久承袭。故“奈曼札萨克王皆鄂其尔裔也”。

    鄂齐尔的文韬武略和前辈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是历代郡王中的佼佼者,也是从他那时起,和清廷建立了互相信任的关系。自他之后的扎萨克们,传承了他的精神,为蒙汉等民族的团结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作者:内蒙古奈曼旗史志办    内蒙古鄂温克旗北辉畜牧工作站)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史海钩沉)“奈曼札萨克王皆鄂其尔裔也”的由来
  •     奈曼旗源于奈曼部,最早称“乃蛮”。“奈曼”意为“八”。最初由八鄂拓克或和硕形成。奈曼旗住民,大约在秦汉时期就有,元朝,已经形成部落。据《清史》记载:“奈曼部辖一旗:扎萨克驻章武台,在喜峰口东北七百里。西南距京师一千一百十里。古鲜卑地。隋,契丹地。唐属营州都督府。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喀尔喀所据,分与亲弟,号曰奈曼。”

      《清史》又载:元太祖(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达延车臣汗(达延汗),游牧瀚海北杭爱山,称其部曰喀尔喀。其长子图鲁博罗特,于明代由杭爱山徙牧瀚海,南渡老哈河。图鲁博罗特之次子纳密克,纳密克之子贝玛土谢图生子二,长子岱青杜楞,号所部曰敖汉;次子额森伟徵诺颜,以奈曼为部号。其子衮楚克(又称衮出斯),称巴图鲁台吉,服属于当时势力最强的察哈尔部(该部当时在辽西)。察哈尔部酋长林丹汗侵略科尔沁部,所行无道,引起奈曼等部不满。皇太极天聪元年(1627年),衮楚克率全部人民归附后金,受到皇太极的嘉奖。赐之牧地为潢河、老哈河合流之南岸。东界科尔沁,南界土默特,西界敖汉,北界翁牛特。广九十五里,袤二百二十里。北极高四十三度十五分。京师偏东五度。”天聪八年,又明确划定奈曼部界。崇德元年(1636年),依据衮楚克多年的功勋,皇帝赐授之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的爵位,世袭罔替。从此共经十四任郡王,统治奈曼三百余年。

      第一代是额森伟徵诺颜之子衮楚克(又称衮出斯,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崇德元年封为郡王,顺治十年卒)。第二代是衮楚克之次子阿罕(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顺治十年袭,十六年罪削)。第三代是衮楚克之第三子扎木三(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顺治十七年袭,康熙十四年叛削)。第四代是阿罕之子鄂齐尔(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十四年袭,二十六年卒)。第五代是鄂齐尔之第六子班弟(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二十七年袭,四十六年卒)。第六代是班弟之长子吹忠(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四十六年袭,五十九年罪削)。第七代是班弟之第三子阿咱拉(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康熙五十九年袭,乾隆二十二年卒)。第八代是阿咱拉之长子拉旺喇布坦(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乾隆二十二年袭,四十九年,昭世袭罔替,嘉庆八年卒)。第九代是拉旺喇布坦之次子巴勒楚克(昭盟副盟长,本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嘉庆八年袭,二十四年卒)。第十代是巴勒楚克之子阿完都洼底扎布(昭盟盟长,兵备扎萨克,本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汗郡王,嘉庆二十四年袭,道光二十八年卒)。第十一代是阿完都洼底扎布之子德木楚克扎布(固伦额驸,御前任职各种大臣,本旗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道光二十八年袭,同治四年卒,追赐亲王衔)。第十二是代德木楚克扎布之嗣子萨噶拉(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同治五年袭,七年卒)。第十三代是萨噶拉之子玛什巴图尔(扎萨克多罗亲王衔郡王,同治八年袭,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卒)。第十四代是玛什巴图尔之子苏珠克图巴图尔(昭盟盟长,兵备扎萨克,卓、昭、哲、锡四盟宣慰使,和硕亲王衔奈曼旗达尔汉郡王,光绪三十一年袭,民国十五年卒)。兹后,由阿拉坦胡雅尔暂行代理扎萨克职务。

      “奈曼旗史略”又有记载,当年元太祖成吉思汗崛起,征服四方时,奈曼部落降服于成吉思汗的弟弟哈巴图哈萨尔所率的部队。其后至成吉思汗十六代嫡孙图鲁博罗特的第三代额森伟徵诺颜,率兵驻守奈曼部落。额森伟徵诺颜逝世后,其子衮楚克(又称衮出斯)奉命统治奈曼部落。这样衮楚克就为奈曼旗第一代扎萨克。

    第一代扎萨克衮楚克(16361653

      衮楚克(又称衮出斯),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20世嫡孙,誉称巴图鲁洪台吉,俗称洪巴图鲁王。天聪元年(1627年),衮楚克见林丹汗多行无道,国势日见衰弱时,率其侄敖其尔以下全部落人民,归附皇太极。这事,被林丹汗听到后,立刻派大军讨伐奈曼。同年七月,皇帝巡视时,他在老哈河河岸,拜谒皇帝,帝喜其魁梧身材,轩昂气度,敏捷思维。帝同之交谈时,衮楚克对当时形势进行了透彻的分析,“见深意邃,旷远浩达”,帝爱之。十二月,奉昭入宫城参拜禁城,以郡王规格接待了他,自皇帝那里受到了金、珠、貂貉、军褂、盔甲、鞍马等多数下赐品。天聪皇帝对他表示嘉许,命其归奈曼部落,努力抚慰辑安人民。天聪二年(1628年)以从征察哈尔战功,他与扎鲁特部落的台吉哈巴巴海一同随清室大军出征,讨伐察哈尔及明胡泰搭布囊,在阿拉嘎楚得地方,杀死 敌将哈拉台吉,俘虏敌兵七百余名。衮楚克由于这些战功,被封为达尔汉。其侄敖其尔能征善战,击入侵林丹汗时,率兵迎敌,毙敌百余名,捕获牲畜百余头,将敌击退。由于这些功劳,敖其尔被任为边远将军,同时赐双盔双甲,赐号达尔汉。同年九月,衮楚克远征都尔地方,平定希尔哈、西巴土、张汤头、兴安岭等,又自明朝的养息牧河,入大安门,遂占领遵化州。自这时起,皇帝更加信任衮楚克叔侄。

      天聪五年(1631年),衮楚克随清室本军由遵化州碾转掩护大凌河,攻破明朝的锦州。这年,又另遣奈曼部落的将官占丹统领与大队一同随清室本军远征索伦,并平服了索伦。接着,六年随本军越察哈尔、逾兴安岭,进至包龙图地方,攻陷归化城及宣化府。七年征蓟州、山东、攻衮州,继续参加攻略幽州。讨伐察哈尔、乌尔土、包洛嘎;攻略明朝的德宗营所等。天聪八年(1634年),划分各部落疆界,奈曼部落的东境,被决定为希鲁苏台地方。其后,衮楚克经过讨伐茂明安部落,远征朝鲜(这时,驻屯在白道屯地方与明兵交战,亦众寡不敌,奈曼部落参将泰都起负伤,撤退)。

      崇德元年(1636年),依据多年的勋功与忠节,衮楚克被晋封为扎萨克多罗郡王爵,并世世承袭。此为扎萨克多罗郡王的开始。他亲率旗兵,随清军多年征战,为清朝一统天下的确立,建树了功勋,所受之封实属名至所归。衮楚克于顺治十年(1653年)病故。衮楚克为人英迈,敏于见机,奠定了现在奈曼旗的基础。

    第二代扎萨克阿罕(16531659

    顺治十年(1653年),衮楚克逝世,其次子阿罕继承其职,为第二任奈曼旗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阿罕在位期间,顺治十六年(1659年)阿罕窝藏密谋反清的朝廷通缉犯绰尔济喇嘛之事被其属下翁俄拜者发现后,阿罕唯恐此隐被翁某告发,危及其身而将翁俄拜者满门抄斩以灭口。阿罕以滥杀无辜罪,于同年十月被清廷削去奈曼旗札萨克郡王爵贬为庶人,并夺其所属人役。

    第三代扎萨克札木三(1659-1675

      札木三(又称札木萨)是衮楚克第三子。其二兄被削职后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袭爵,为奈曼旗第三任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

      扎萨克札木三,痛恨元朝的灭亡,由于民族的不同,与这里的皇帝不亲近。康熙十四年(1675年)三月,义州王薄尔尼举旗反清。遂与义州王薄尔尼(察哈尔林丹汗二夫人的孙子,由大清封王位的)合谋,且派遣心腹到扎鲁特等旗串联和煽动,以图联合反清,再兴中华人民共和国,拟对大清举起反旗的事情,传檄四方,不久事泄。薄尔尼与清军交战失利,历经半年时间,清廷平息了薄尔尼叛乱。同年十月,“论平薄尔尼功……以次各晋爵,罚助逆奈曼等部”。扎木三向朝廷自首投案“经旨乞罪”。康熙帝以扎木三能认罪自首而旨谕“特旨贷死”饶其一命,贬为平民,“留其妻子及牲畜,饬自给”。

    第四代扎萨克鄂齐尔(1675-1687

      鄂齐尔,衮楚克长子、和硕额驸巴达礼之长子,一等台吉。在此以前,扎木三的侄子头等台吉鄂齐尔(衮楚克的孙子),认为叔父扎木三的所作所为,不是善意的,尤其是在王薄尔尼反清这件事上,没有参与便率领妻子及九箭(一箭的住民为二十名至五十名)的箭丁,暗中逃避到喀喇沁旗。

      这事上达于皇帝所闻,认为鄂齐尔能出于忠义,不从逆徒,康熙帝嘉其忠贞,命鄂其尔由一等台吉晋郡王爵。康熙十四年(1675年)冬,鄂齐尔任奈曼旗第四任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命其归旗,努力慰安民众。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鄂齐尔受领朝廷所颁印信,始建奈曼旗札萨克公署机构。此为奈曼旗公署设立的开始。次年,鄂齐尔病逝。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高宗皇帝钦谕:奈曼旗札萨克王位由鄂齐尔一系永久承袭。故“奈曼札萨克王皆鄂其尔裔也”。

    鄂齐尔的文韬武略和前辈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是历代郡王中的佼佼者,也是从他那时起,和清廷建立了互相信任的关系。自他之后的扎萨克们,传承了他的精神,为蒙汉等民族的团结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作者:内蒙古奈曼旗史志办    内蒙古鄂温克旗北辉畜牧工作站)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