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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

  • (学习条例)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         20065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地方志办公室非常重视。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2006]240号),要求全区各盟市、旗县,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及时组织了学习讨论。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内蒙古政报》2006年第7期刊登了《条例》全文、《每日要情》第98期刊载了《条例》公布的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网”以及《内蒙古史志》刊物100期登载了《条例》全文以及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各盟市、自治区委办厅局积极贯彻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辽市、巴彦淖尔市、集宁区等结合本单位修志工作,组织了学习和宣传。通辽市委史志办主任王守国在《通辽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传承中华优良传统,依法编修地方志》的文章;在通辽市主要街道悬挂条幅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条例》;及时组织史志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全文,并联系实际工作展开讨论。集宁区地方志办公室通过电视、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宣传贯彻,同时用《条例》指导本区修志工作。

            自治区委办厅局中,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司法厅、环境保护局、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烟草学会、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等十多个单位都组织了学习宣传,并用《条例》对照检查单位修志工作,从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把《条例》作为编制办“五五”普汉学习的重要内容。内蒙古日报社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联合组织蒙汉编辑部及各子报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社党委要求全社所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加强地方志的学习宣传力度,要及时地对全区的学习贯彻《条例》、编纂出版地方志的动态新闻给予大量宣传报道,积极为全区编纂地方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月末,《内蒙古日报》(蒙汉文版)和《北方新报》等先后刊登消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发改委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发改委副主任、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主任包满达主持会议,部分编委、各处室负责人、编纂人员及所属二级单位有关人员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审计厅党组认真传阅文件,分管厅长专门听取了近年来审计年鉴的编写情况,并对办公室专门批示:对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总结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年鉴及相关工作的经验,积极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交给的各项工作。国土资源厅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土地志》的修编工作。二是加强《土地志》信息化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审查验收制度。司法厅厅长 ***亲自主持召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监狱局、劳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执笔人参加的学习《条例》并研究修志进度事宜的会议。自治区烟草学会通过学习和贯彻,达成了要将《条例》落实到修志工作始终的共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主办的“校园网”上登载了《条例》全文进行宣传,使广大师生对地方志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通过这些活动,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和修志工作者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理解,对地方志工作加深了了解,程度不同地提高了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关注度。

    (纵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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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条例)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         20065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地方志办公室非常重视。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2006]240号),要求全区各盟市、旗县,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及时组织了学习讨论。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内蒙古政报》2006年第7期刊登了《条例》全文、《每日要情》第98期刊载了《条例》公布的消息;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网”以及《内蒙古史志》刊物100期登载了《条例》全文以及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各盟市、自治区委办厅局积极贯彻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辽市、巴彦淖尔市、集宁区等结合本单位修志工作,组织了学习和宣传。通辽市委史志办主任王守国在《通辽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传承中华优良传统,依法编修地方志》的文章;在通辽市主要街道悬挂条幅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条例》;及时组织史志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全文,并联系实际工作展开讨论。集宁区地方志办公室通过电视、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宣传贯彻,同时用《条例》指导本区修志工作。

            自治区委办厅局中,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司法厅、环境保护局、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烟草学会、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等十多个单位都组织了学习宣传,并用《条例》对照检查单位修志工作,从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把《条例》作为编制办“五五”普汉学习的重要内容。内蒙古日报社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联合组织蒙汉编辑部及各子报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社党委要求全社所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条例》的精神,加强地方志的学习宣传力度,要及时地对全区的学习贯彻《条例》、编纂出版地方志的动态新闻给予大量宣传报道,积极为全区编纂地方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月末,《内蒙古日报》(蒙汉文版)和《北方新报》等先后刊登消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发改委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发改委副主任、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主任包满达主持会议,部分编委、各处室负责人、编纂人员及所属二级单位有关人员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审计厅党组认真传阅文件,分管厅长专门听取了近年来审计年鉴的编写情况,并对办公室专门批示:对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总结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年鉴及相关工作的经验,积极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交给的各项工作。国土资源厅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土地志》的修编工作。二是加强《土地志》信息化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审查验收制度。司法厅厅长 ***亲自主持召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监狱局、劳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执笔人参加的学习《条例》并研究修志进度事宜的会议。自治区烟草学会通过学习和贯彻,达成了要将《条例》落实到修志工作始终的共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主办的“校园网”上登载了《条例》全文进行宣传,使广大师生对地方志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通过这些活动,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和修志工作者对《条例》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理解,对地方志工作加深了了解,程度不同地提高了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关注度。

    (纵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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