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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鉴论坛)谈志稿修改
  •     这里所谓修改不是泛指一般意义的修改,而是专指志稿经过总纂、评审之后的修改环节。大凡著述家都很重视文章的修改。鲁迅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一文中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志稿合成后就进入评审和修改阶段。“志稿的修改是没有止境的”,“所以说‘志书不厌百回改’,这话一点不过分。”(张伯龄著《志稿修改与总纂》第2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根据整体决定局部、内容决定形式的观点,志稿修改在总体上应按先整体后局部、先内容后形式基本顺序进行。又根据整体与局部、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志稿修改还应该做到整体与局部修改、内容与形式修改相统一。

      一、修改方式

      从主体角度看,志稿修改可分为集体改与个人改两种方式;从主体变易角度看,志稿修改可分为自改、他改和互改三种方式。

      1.自改

      所谓自改就是指自己修改自己撰写的志稿。自改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边撰写边修改。作者在草拟志稿过程中,有时也会发现已有文稿的一些谬误。其中浅层谬误可立即把它改正过来,其中深层谬误则有待全稿形成后再行修改,否则会影响草拟速度。第二种是初稿写成后立即进行修改。使用此法必须通过反复诵读来发现文稿谬误。著名作家老舍说:“为修改就须多念自己的文章。这里所说的‘念’是朗读的意思。文字写在了纸上,我们不容易知道它们的声音好不好,音节好不好,用字现成不现成。非出着声儿念不可。嘴里念,耳朵听,我们会立刻听出文字的毛病来:有的句子太长了,应当改短;有的句子念着绕嘴,必是音节或字眼安排得不对劲,要设法调换修正;有的句子意思好,可是念起来不嘹亮,不干脆,听着不起劲,这必是句子的结构还欠妥当,或某几个字不大现成,应当再加工。一个好句子念起来嘴舒服,耳朵舒服,心理也舒服。”(《和工人同志们谈写作》)第三种是采用冷却法,即搁置一段时间再行修改。因思维定势缘故,自己刚写成的文稿往往不容易马上再发现疵病,故须搁置一段时间。这种修改法古已有之。如清唐彪说:“古人虽云文章多做则疵病不待人指摘而能自知之,然当其甫做就时,疵病亦不能自见,惟过数月始能知之。若使当时即知,则亦不下笔矣。故当时能确见当改则改之,不然且置之,俟迟数月,取出一观,妍丑了然于心,改之自易,亦惟斯时改之使确耳。”(《读书作文谱》)

      2.他改

      所谓他改指请他人帮助修改志稿。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因作者不容易发现自撰志稿的毛病,故有必要请他人帮助修改。自古以来就流传着许多请人修改文章的佳话。彭乘《墨客挥犀》说:唐白居易每作一诗就“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又复易之。”宋吕东莱也说:“初作文字,须广以示人。不可耻人指摘疵病,而不将出。盖文字自看,终有不觉处,须赖他人指出。”(转引自叶元垲《浚吾楼文话》)请他人修改志稿当注意两个问题。一要选准对象。一般说来,可重点选择两种人。一种是熟悉地情的专家学者,另一种是修志专家。他人修改志稿往往因为不熟悉某方面地情和修志体例而导致一些失误。据洪迈《容斋续笔》载:有一次,宋王安石到南方某地,见一秀才所作诗中有“明月当空叫,黄龙卧花心”的句子,觉得于理不通:月亮怎么会鸣叫,龙怎么能卧于花心之上呢?于是便提笔将这两句改为“明月当空照,黄龙卧花荫。”谁知这一改倒改错了。原来那个地方有一种叫“明月”的鸟常在天空鸣叫,有一种叫“黄龙”的小虫夜间卧于花心之上。在请人修改志稿过程中,有的修改者因不熟悉地情而导致改错例子也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修志单位在请人帮助修改志稿时,仍然要注意最终把关问题。

      3.互改

      所谓互改就是指志稿撰写者互相修改。互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两人对改,即我改你撰的志稿,你改我撰的志稿。另一种是循环互改。假如有甲、乙、丙、丁四个人,甲改乙稿,乙改丙稿,丙改丁稿,丁改甲稿。此法常用于志书编辑部内部。使用此法应注意两个问题。一要互相尊重。在互改志稿中,不要故意去寻找对方修改的失误,否则于事不利,也会伤和气。二要正确对待他人修改成果。清郑燮总结一般文章修改经验说:“改而善者十之七,改而谬者十之三”(《词钞自序》)。此话意谓所作文章修改不可能完全正确,一般比例是“善者十之七”,“谬者十之三”。同理可知,他人修改志稿也难免会有改错的地方。

      二、修改任务

      志稿修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修改主题

      修改主题是志稿修改的首要任务。修改志稿应首先考虑立意是否正确、深刻、集中、鲜明、新颖。主题方面通病是立意不太正确,或有所偏颇,或旨意不集中,或没有新意,或观点立不住脚等。主题修改角度主要有四。一是看修志凡例对于志书主题是否已作明确表述。若未明确表述,就得进行补充阐述。若已明确表述,就要看其表述是否正确。如果发现有不鲜明、不集中、不确切等弊病,就得进行修改。二是看总体谋篇是否紧扣主题。若有违背或偏离主题现象就得加以纠正。三是看是否已经抓住三个逻辑重点———基本地情、地方特色、时代特点。此前新编政区总志在反映地方特色、时代特点两方面,普遍做得比较好。但在记载基本地情方面,则普遍存在一些不足。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没有注意区分基本地情与非基本地情,没有贯彻常事不书或略书原则,结果导致以大量篇幅来记载党政部门的日常性工作。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应注意纠正这种倾向。四是看行文是否能紧扣主题。具体表现很多。如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方向,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等。若有不符合现象得逐一进行纠正。

      2.修改材料

      志稿使用材料必须合理。材料过少会导致表现主题不力,材料太庞杂会冲淡主题。对确实需要却又没有的材料要设法取得,对表现力强但有缺陷的材料要设法去丰富和完善,对虽然有趣但与表现主题无关的材料要坚决舍去。材料修改主要角度有三。一是看材料数量。首先看材料构成是否符合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的要求。其次看其材料构成是否已经突出基本地情、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若有不足之处,则应通过材料修改补正之。二是看材料质量。首先看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其次看重点和典型材料是否足够。从总体上看,此前修志界在挖掘和使用典型问题上普遍重视不够,结果导致记载内容的平面化。在新一轮修志中,许多修志单位已经开始注意挖掘和使用典型的问题。三是看是否符合材料与观点相统一的要求。通常有三种情况须酌情处理。一是材料堆砌太多,以致淹没了观点。对此,必须勇于割爱,删去不典型和多余的材料。二是只作抽象表述,缺乏具体材料。对此,必须补充新材料。三是材料不够准确和翔实。对此,必须进一步做订正工作。

      3.修改结构

      结构优劣直接影响主题的表达。当主题和材料发生了变化,结构也应随之变化。即使主题和材料没有发生变化,结构本身也仍然存在着一个如何更好表达主题的问题。结构修改主要角度有三。一是看层次是否分明,条理是否清楚。二是看思路是否清晰,文脉是否贯通,详略是否得当。三是看过渡是否自然,结构是否严谨,关系是否和谐。总纂者必须通过对此三方面的检查,找出其中的不足,并予以纠正。从结构角度看,此前新编志书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上下层次之间,大多未设过渡性文字。上一级大标题直接到下一级小标题,结果给读者造成突兀之感。如此做法不仅不符合传统行文惯例,而且也不符合读者的阅读审美习惯。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当努力纠正这个问题。

      4.修改语言

      语言作为一种艺术,其推敲和优化是无止境的。不但欠成熟文稿需要在用语上作进一步推敲,即使是成功文稿也需要在修改中精益求精。鲁迅很重视对文章语言的修改问题。他说:“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我怎样做起小说来》)这是对读者负责任的表现。修改语言主要角度有三。一是看对语体和文体地把握是否正确,即是否符合规范语体文的要求。二是看行文是否符合逻辑、文法、志法和语法要求。三是看用语是否严谨、朴实、简洁、典雅。总纂者必须通过对此三方面的检查,找出其中的不足,并逐一进行修正。此前修志界对于语言问题普遍重视不够,导致许多新编志书用语不够简洁和典雅。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应努力提高语言水平。

      5.修改文面

      文面修改是志稿修改的最后环节。文面修改应该符合两个要求。一要使文面与内容和谐统一。志文内容严肃、庄重,故其文面必须大方、典雅。二要使文面适合读者的阅读心理。文面直接诉诸读者视觉,故须干净清洁,整齐有序,比例适当,让读者赏心悦目。文面修改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修改文字书写。文字书写必须做到使用标点符号规范、书写工整、字迹清楚、文面干净、写法统一等。在修改文稿中,主要是纠正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增补缺漏字、删削多余字等。二是修改行款格式。行文行款格式必须规范。行款格式包括图表设置、附录设置、标题设置、署名、提行、分段、引文、注释、序码标注、页码标注等。三是修改版面格式。包括封面、封底、扉页、幅面、版心、排式、书眉、页码、行距、字体、字号、插图等。终审者当对此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并逐一修正其中的不规范之处。

      三、修改方法

      概括地说,修改方法就是增、删、改、调。在实际修改过程中,这四种方法不是彼此分离,而是彼此交融和综合运用。

      1.

      增就是指增补。凡缺漏不全之处均须增补。例如,有的记事不完整,或缺起点资料,或缺中点资料,或缺终点资料;有的应有资料不完整,或资料基本要素不全,或有主体资料无背景资料,或有背景资料无主体资料;有的未能做到点面结合,或有概况无典型,或有典型无概况;有的未能做到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或有观点无材料,或有材料无观点,或材料不足;有的在行文中缺少必要过渡,或缺少文首引语,或内容转换时缺少过渡语;有的一段文字杂乱无章,或缺文眼,或缺提领句;有的使用重要历史资料没有注明出处等。诸如此类残缺均须加以增补。

      2.

      删就是指删除。凡无用材料、多余文字均须删除。例如,有的使用材料不当,或记多个类似典型,或使用资料前后重复,或使用无意义材料,或不适当引述文件内容,或越境、越级、越限而书;有的详略把握不当,或记一般情况过细,或记部门日常性工作过多等;有的行文表述不当,或作概念性说明,或加不必要议论,或夹带浮言赘语,或文表内容彼此重复等。诸如此类偏颇均须酌情处理,或全部删除,或部分删除。

      3.

      改就是指更改、变动。凡内容、形式、文字上的不妥之处均须修改。例如,有的立意不妥,或立意不准确,或表意有偏颇,或主旨不鲜明,或评价不当、褒贬不妥等;有的选材不妥,或材料不能表达旨意,或材料不够典型,或材料不够议论凑等;有的谋篇不妥,或基本体裁不全,或框架设计不当,剪裁不当,或开头、结尾不当,或划分层次不当,或过渡不当等;有的文字表述不妥,或违背逻辑,或违背文法,或违背志法,或违背语法等。诸如此类情况均须酌情处理,或大改,或中改,或小改。

      4.

      调就是指调换、移动。调是在原有内容和原有文字表述范围内的一种自我调节。凡杂乱无序者均应作调换或移动处理。例如,有的没有坚持以时为序,记时颠倒错乱;有的记事不是采用顺叙法,而是采用倒叙法;有的记事违背逻辑顺序,先记果后记因;有的划分段落不合理,把一件事分在几处说;有的分类不当,未把同类事物集纳在一处记述,有的所用材料缺乏典型意义,有的所用材料与他处重复,有的语序混乱等。面对此类问题均应酌情处理,或调换位置,或调换内容。

      (作者:浙江省衢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本文责编:姚思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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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里所谓修改不是泛指一般意义的修改,而是专指志稿经过总纂、评审之后的修改环节。大凡著述家都很重视文章的修改。鲁迅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一文中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志稿合成后就进入评审和修改阶段。“志稿的修改是没有止境的”,“所以说‘志书不厌百回改’,这话一点不过分。”(张伯龄著《志稿修改与总纂》第2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根据整体决定局部、内容决定形式的观点,志稿修改在总体上应按先整体后局部、先内容后形式基本顺序进行。又根据整体与局部、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志稿修改还应该做到整体与局部修改、内容与形式修改相统一。

      一、修改方式

      从主体角度看,志稿修改可分为集体改与个人改两种方式;从主体变易角度看,志稿修改可分为自改、他改和互改三种方式。

      1.自改

      所谓自改就是指自己修改自己撰写的志稿。自改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边撰写边修改。作者在草拟志稿过程中,有时也会发现已有文稿的一些谬误。其中浅层谬误可立即把它改正过来,其中深层谬误则有待全稿形成后再行修改,否则会影响草拟速度。第二种是初稿写成后立即进行修改。使用此法必须通过反复诵读来发现文稿谬误。著名作家老舍说:“为修改就须多念自己的文章。这里所说的‘念’是朗读的意思。文字写在了纸上,我们不容易知道它们的声音好不好,音节好不好,用字现成不现成。非出着声儿念不可。嘴里念,耳朵听,我们会立刻听出文字的毛病来:有的句子太长了,应当改短;有的句子念着绕嘴,必是音节或字眼安排得不对劲,要设法调换修正;有的句子意思好,可是念起来不嘹亮,不干脆,听着不起劲,这必是句子的结构还欠妥当,或某几个字不大现成,应当再加工。一个好句子念起来嘴舒服,耳朵舒服,心理也舒服。”(《和工人同志们谈写作》)第三种是采用冷却法,即搁置一段时间再行修改。因思维定势缘故,自己刚写成的文稿往往不容易马上再发现疵病,故须搁置一段时间。这种修改法古已有之。如清唐彪说:“古人虽云文章多做则疵病不待人指摘而能自知之,然当其甫做就时,疵病亦不能自见,惟过数月始能知之。若使当时即知,则亦不下笔矣。故当时能确见当改则改之,不然且置之,俟迟数月,取出一观,妍丑了然于心,改之自易,亦惟斯时改之使确耳。”(《读书作文谱》)

      2.他改

      所谓他改指请他人帮助修改志稿。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因作者不容易发现自撰志稿的毛病,故有必要请他人帮助修改。自古以来就流传着许多请人修改文章的佳话。彭乘《墨客挥犀》说:唐白居易每作一诗就“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又复易之。”宋吕东莱也说:“初作文字,须广以示人。不可耻人指摘疵病,而不将出。盖文字自看,终有不觉处,须赖他人指出。”(转引自叶元垲《浚吾楼文话》)请他人修改志稿当注意两个问题。一要选准对象。一般说来,可重点选择两种人。一种是熟悉地情的专家学者,另一种是修志专家。他人修改志稿往往因为不熟悉某方面地情和修志体例而导致一些失误。据洪迈《容斋续笔》载:有一次,宋王安石到南方某地,见一秀才所作诗中有“明月当空叫,黄龙卧花心”的句子,觉得于理不通:月亮怎么会鸣叫,龙怎么能卧于花心之上呢?于是便提笔将这两句改为“明月当空照,黄龙卧花荫。”谁知这一改倒改错了。原来那个地方有一种叫“明月”的鸟常在天空鸣叫,有一种叫“黄龙”的小虫夜间卧于花心之上。在请人修改志稿过程中,有的修改者因不熟悉地情而导致改错例子也是时有发生的。因此,修志单位在请人帮助修改志稿时,仍然要注意最终把关问题。

      3.互改

      所谓互改就是指志稿撰写者互相修改。互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两人对改,即我改你撰的志稿,你改我撰的志稿。另一种是循环互改。假如有甲、乙、丙、丁四个人,甲改乙稿,乙改丙稿,丙改丁稿,丁改甲稿。此法常用于志书编辑部内部。使用此法应注意两个问题。一要互相尊重。在互改志稿中,不要故意去寻找对方修改的失误,否则于事不利,也会伤和气。二要正确对待他人修改成果。清郑燮总结一般文章修改经验说:“改而善者十之七,改而谬者十之三”(《词钞自序》)。此话意谓所作文章修改不可能完全正确,一般比例是“善者十之七”,“谬者十之三”。同理可知,他人修改志稿也难免会有改错的地方。

      二、修改任务

      志稿修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修改主题

      修改主题是志稿修改的首要任务。修改志稿应首先考虑立意是否正确、深刻、集中、鲜明、新颖。主题方面通病是立意不太正确,或有所偏颇,或旨意不集中,或没有新意,或观点立不住脚等。主题修改角度主要有四。一是看修志凡例对于志书主题是否已作明确表述。若未明确表述,就得进行补充阐述。若已明确表述,就要看其表述是否正确。如果发现有不鲜明、不集中、不确切等弊病,就得进行修改。二是看总体谋篇是否紧扣主题。若有违背或偏离主题现象就得加以纠正。三是看是否已经抓住三个逻辑重点———基本地情、地方特色、时代特点。此前新编政区总志在反映地方特色、时代特点两方面,普遍做得比较好。但在记载基本地情方面,则普遍存在一些不足。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没有注意区分基本地情与非基本地情,没有贯彻常事不书或略书原则,结果导致以大量篇幅来记载党政部门的日常性工作。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应注意纠正这种倾向。四是看行文是否能紧扣主题。具体表现很多。如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方向,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等。若有不符合现象得逐一进行纠正。

      2.修改材料

      志稿使用材料必须合理。材料过少会导致表现主题不力,材料太庞杂会冲淡主题。对确实需要却又没有的材料要设法取得,对表现力强但有缺陷的材料要设法去丰富和完善,对虽然有趣但与表现主题无关的材料要坚决舍去。材料修改主要角度有三。一是看材料数量。首先看材料构成是否符合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的要求。其次看其材料构成是否已经突出基本地情、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若有不足之处,则应通过材料修改补正之。二是看材料质量。首先看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其次看重点和典型材料是否足够。从总体上看,此前修志界在挖掘和使用典型问题上普遍重视不够,结果导致记载内容的平面化。在新一轮修志中,许多修志单位已经开始注意挖掘和使用典型的问题。三是看是否符合材料与观点相统一的要求。通常有三种情况须酌情处理。一是材料堆砌太多,以致淹没了观点。对此,必须勇于割爱,删去不典型和多余的材料。二是只作抽象表述,缺乏具体材料。对此,必须补充新材料。三是材料不够准确和翔实。对此,必须进一步做订正工作。

      3.修改结构

      结构优劣直接影响主题的表达。当主题和材料发生了变化,结构也应随之变化。即使主题和材料没有发生变化,结构本身也仍然存在着一个如何更好表达主题的问题。结构修改主要角度有三。一是看层次是否分明,条理是否清楚。二是看思路是否清晰,文脉是否贯通,详略是否得当。三是看过渡是否自然,结构是否严谨,关系是否和谐。总纂者必须通过对此三方面的检查,找出其中的不足,并予以纠正。从结构角度看,此前新编志书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上下层次之间,大多未设过渡性文字。上一级大标题直接到下一级小标题,结果给读者造成突兀之感。如此做法不仅不符合传统行文惯例,而且也不符合读者的阅读审美习惯。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当努力纠正这个问题。

      4.修改语言

      语言作为一种艺术,其推敲和优化是无止境的。不但欠成熟文稿需要在用语上作进一步推敲,即使是成功文稿也需要在修改中精益求精。鲁迅很重视对文章语言的修改问题。他说:“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我怎样做起小说来》)这是对读者负责任的表现。修改语言主要角度有三。一是看对语体和文体地把握是否正确,即是否符合规范语体文的要求。二是看行文是否符合逻辑、文法、志法和语法要求。三是看用语是否严谨、朴实、简洁、典雅。总纂者必须通过对此三方面的检查,找出其中的不足,并逐一进行修正。此前修志界对于语言问题普遍重视不够,导致许多新编志书用语不够简洁和典雅。现在开展新一轮修志,应努力提高语言水平。

      5.修改文面

      文面修改是志稿修改的最后环节。文面修改应该符合两个要求。一要使文面与内容和谐统一。志文内容严肃、庄重,故其文面必须大方、典雅。二要使文面适合读者的阅读心理。文面直接诉诸读者视觉,故须干净清洁,整齐有序,比例适当,让读者赏心悦目。文面修改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修改文字书写。文字书写必须做到使用标点符号规范、书写工整、字迹清楚、文面干净、写法统一等。在修改文稿中,主要是纠正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增补缺漏字、删削多余字等。二是修改行款格式。行文行款格式必须规范。行款格式包括图表设置、附录设置、标题设置、署名、提行、分段、引文、注释、序码标注、页码标注等。三是修改版面格式。包括封面、封底、扉页、幅面、版心、排式、书眉、页码、行距、字体、字号、插图等。终审者当对此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并逐一修正其中的不规范之处。

      三、修改方法

      概括地说,修改方法就是增、删、改、调。在实际修改过程中,这四种方法不是彼此分离,而是彼此交融和综合运用。

      1.

      增就是指增补。凡缺漏不全之处均须增补。例如,有的记事不完整,或缺起点资料,或缺中点资料,或缺终点资料;有的应有资料不完整,或资料基本要素不全,或有主体资料无背景资料,或有背景资料无主体资料;有的未能做到点面结合,或有概况无典型,或有典型无概况;有的未能做到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或有观点无材料,或有材料无观点,或材料不足;有的在行文中缺少必要过渡,或缺少文首引语,或内容转换时缺少过渡语;有的一段文字杂乱无章,或缺文眼,或缺提领句;有的使用重要历史资料没有注明出处等。诸如此类残缺均须加以增补。

      2.

      删就是指删除。凡无用材料、多余文字均须删除。例如,有的使用材料不当,或记多个类似典型,或使用资料前后重复,或使用无意义材料,或不适当引述文件内容,或越境、越级、越限而书;有的详略把握不当,或记一般情况过细,或记部门日常性工作过多等;有的行文表述不当,或作概念性说明,或加不必要议论,或夹带浮言赘语,或文表内容彼此重复等。诸如此类偏颇均须酌情处理,或全部删除,或部分删除。

      3.

      改就是指更改、变动。凡内容、形式、文字上的不妥之处均须修改。例如,有的立意不妥,或立意不准确,或表意有偏颇,或主旨不鲜明,或评价不当、褒贬不妥等;有的选材不妥,或材料不能表达旨意,或材料不够典型,或材料不够议论凑等;有的谋篇不妥,或基本体裁不全,或框架设计不当,剪裁不当,或开头、结尾不当,或划分层次不当,或过渡不当等;有的文字表述不妥,或违背逻辑,或违背文法,或违背志法,或违背语法等。诸如此类情况均须酌情处理,或大改,或中改,或小改。

      4.

      调就是指调换、移动。调是在原有内容和原有文字表述范围内的一种自我调节。凡杂乱无序者均应作调换或移动处理。例如,有的没有坚持以时为序,记时颠倒错乱;有的记事不是采用顺叙法,而是采用倒叙法;有的记事违背逻辑顺序,先记果后记因;有的划分段落不合理,把一件事分在几处说;有的分类不当,未把同类事物集纳在一处记述,有的所用材料缺乏典型意义,有的所用材料与他处重复,有的语序混乱等。面对此类问题均应酌情处理,或调换位置,或调换内容。

      (作者:浙江省衢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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