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一、建元中统
建立年号是中原封建正统王朝重要标志之一。蒙古统治者自成吉思汗起,直到元宪宗蒙哥时,一直没有像中原正统王朝那样建立“年号”。忽必烈于
l 2 6 0年(中统元年)3月践祚开平。5月,即按照中原皇帝的惯例,建元“中统”。这既反映了他即位以后的“祖述变通”或“政事变通”1。同时也反映了他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其《中统建元诏》云:
“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炳焕皇猷,权舆治道。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号为中统元年”2。
这里所讲的“前代”,不言而喻指的就是元以前的中原正统王朝。忽必烈在1 2 6 0年3月宣布即皇帝位。5月,便宣布建元“中统”,遵用中原正统王朝以年号纪年,“示人君万世之传”;其以中原正统王朝自命,显而易见。这也是他不同于以往蒙古诸大汗的特点之一,可以说是忽必烈按照中原封建王朝的模式改造蒙古汗国所迈出暂新而成功的一大步。
建立年号,对建都漠北,以“武功创业,文化未修”3的忽必烈以前蒙古诸汗来说,是无事论此的。但对建都漠南汉地,欲“帝中国,当行中国事”4,以继承中原正统王朝自命的忽必烈来说,则与“正纪纲,立法度”一样,是“比隆前代,使天下一新,汉唐之举也”5。因为从汉武帝开始用年号纪年起,每个帝王即位一般都要重新纪元,每次纪元都要有一个年号。忽必烈即位称帝,建元中统,就是按照中原封建王朝的规格改造大蒙古国的重大“政事变通”。换句话说,就是“比隆前代,使天下一新”的“汉唐之举”。
中统元年五月,以阿里不哥反,忽必烈曾下诏云:“宜推旷荡之恩,普示哀矜之意。于戏!悛心或启,忍加管蔡之刑,内难既平,迓续成康之治”6。所谓“成康之治”,即西周极盛时期成王(名诵)、康王(名钊)之治。史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7。错同措、 置也。即“民不犯法,无所置刑”8。忽必烈在中统元年五月的诏赦里,把阿里不哥之乱,比作西周成王时期管叔(周武王弟鲜,封于管,称管叔鲜)、蔡叔(武王弟,名度,封于蔡)之乱,自己比作平定管蔡之乱的周成王和执政当国的周公旦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内难既平,迓续成康之治”,也就是讲平定阿里不哥之乱以后,迓续其即位以后的中统至元之治。这与史籍所记“本朝骨肉睽阋(指阿里不哥之乱)”,忽必烈必能“享国而文治太平”;“周有管蔡,而成康以治”9。“陛下(指忽必烈)继体守文,如周成康”10。完全一致。都是把元朝的创建者忽必烈与周之成王、康王看作一脉相承的。
自公元前l 4 0年汉武帝用建元元年以纪年起,大率六年或四年换一次年号。唐代的高宗和武则天改换的年号最多,不少帝王也因故改元。忽必烈于 l 2 6 0年5月建元中统,至 1 2 6 4年8月改中统五年为至元元年,就是因为阿里不哥在这年归降之故。忽必烈以改元大赦天下,其诏曰:“宜布维新之令,溥施在宥之仁”。“否往泰来、迓续亨嘉之会;鼎新革故,正资辅弼之良”11。这里所说的“维新”、“鼎新革故”,与中统元年四月《即位诏》所说的“祖述变通”以及同年五月《中统元年五月赦》所说的“政事变通”都是一致的。忽必烈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申明此意,说明忽必烈在即位之初励精图治的决心是很大的。在“鼎新革故”进程中,忽必烈在潜邸时期所招集的大批才能智略之士(其中多为儒士),为忽必烈参用汉法,“得天下之心,成至治之效”12。起到了“辅弼之良”的重大作用。
二、国号大元
国号来源很早,《史记》就有“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的记载13。元人王恽《秋涧集》则云:“自古有天下之君,莫不首建国号,以明肇基之始”14。蒙古统治者初起北方时节,虽在漠北建立过大蒙古国,但这只是以族名为国名,并未像中原“有天下之君”那样“首建国号,以明肇基之始”。元世祖忽必烈在1 2 6 0年即位称帝建元中统之后,接着便于1 2 7 1年(至元八年)1 1月因耆宿刘秉忠等之请,按照儒家经典《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建国号曰“大元”。这与1 2 6 0年5月建元中统以及1 2 6 4年8月改元至元一样,可以说是同属“祖述变通”。同时对中原历代王朝来说,亦是一次重要的“事从因革”。从“因”的方面来讲,忽必烈建立的“大元”是“肇从隆古”或“绍百王而纪统”,也就是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乃至秦、汉、隋、唐的继承和发展;从“革”的方面来讲,我国历史上的朝代称号如秦与汉,用初起的地名,曰隋曰唐,因所封之爵邑,而忽必烈所建之国号曰“大元”,“盖法乎乾”15。既非秦、汉那样用初起的地名,亦非隋、唐那样用所封之爵邑,而是“建国号始用文义”16。
刘秉忠等所奏建国号曰大元的“文义”,元文宗时官修的《经世大典》比《元史》所记载的《建国号诏》讲的更清楚:
“我国家之有天下也,上配邃古之圣神,继天立极,非若后世之兴者也。尧以唐侯兴,虞夏禅殷周,由契稷起,盖有所因而进者也。三代而下,莫盛于汉、唐、宋。汉起亭长,则已微矣。唐起晋阳之谋,宋因陈桥之变,得国之故,其亦未尽善者乎?其余纷然。窃据一隅,妄立名字,以相侵夺,历年不多者,何足算哉!
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者矣,盖闻世祖皇帝,初易大蒙古之号而为大元也,以为昔之有国者,或以所起之地,或因所受之封,为不足法也,故谓之元焉。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17。
在这里,《经世大典》的编纂者也是把元世祖忽必烈改“易大蒙古”为“大元”,与“邃古(远古)之神圣”,从唐(尧)虞(舜)至殷周一直到两汉、唐、宋相提并论的。进一步阐明了其正统的地位。而其所谓“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则是讲元世祖忽必烈下诏改“大蒙古之号而为大元”时,已即位称帝达十余年之久,对偏安江南之南宋,已责其失信,“数道而举之,致四海之混一。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18。所谓“四方未禀正朔之国,愿来臣属者,踵相蹑于道,十余年间,际天所覆,咸为一家,土宇之广,开辟以来未有也”19。这与郝经所提到的:“有汉唐之地而加大,有汉唐之民而加多”20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元之接汉唐,既有继承同时又有空前发展的。
从我国汉、隋、唐、宋至元的疆域发展变化来看,“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21。确是若谓“如今日头出来处,日头没处都是咱每的”22。“振古之所未属者,莫不涣其群而混于一”23。它的统一,比起以前的封建王朝来说,已不限于中原内地,而是东北直至混同江口,东南越海至于澎湖,西南包括云南、西藏,西北远至叶尼塞河上游的众多少数民族地区。如此规模空前的统一,对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其历史贡献,永远不会磨灭的。
参考文献:
1、其《即位诏》作“祖述变通”,而其《中统建元诏》则作“政事变通”,说明“祖述变通”与“政事变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2、《元文类》卷9《中统建元诏》。
3、《元史》卷209《安南传》。
4、《元朝名臣事略》卷12《太常徐公》;《元史》卷160《徐世隆传》。
5、《陵川集》卷32《立政议》。
6、《元文类》卷9《中统元年五月赦》。
7、《史记》卷4《周本纪》。
8、《史记》卷4《周本纪·题解》引应劭曰。
9、《陵川集》卷39《上宋主陈请归国万言书》。
10、《秋涧集》卷79《承华事略四·爱民》。
11、《元文类》卷9《至元改元赦》中统五年八月。
12、《滋溪文集》卷2《四先生画像记》。
13、《史记》卷1《五帝本纪》。
14、《秋涧集》卷86《建国号事状》。
15、《吏学指南·诸箴·提刑箴》。
16、《廿二史札记校证》卷29《元建国号始用文义》。
17、《元文类》卷40《经世大典序录·帝号》。
18、《元文类》卷40《经世大典序录·帝号》。
19、《元朝名臣事略》卷12《太常徐公》引《墓志》。
20、《陵川集》卷32《立政议》。
21、《元史》卷58《地理志序》。
22、《元秘书监志》卷4。
23、《至正集》卷35《大元一统志序》。
(作者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科学院)
一、建元中统
建立年号是中原封建正统王朝重要标志之一。蒙古统治者自成吉思汗起,直到元宪宗蒙哥时,一直没有像中原正统王朝那样建立“年号”。忽必烈于
l 2 6 0年(中统元年)3月践祚开平。5月,即按照中原皇帝的惯例,建元“中统”。这既反映了他即位以后的“祖述变通”或“政事变通”1。同时也反映了他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其《中统建元诏》云:
“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法《春秋》之正始,体大《易》之乾元。炳焕皇猷,权舆治道。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号为中统元年”2。
这里所讲的“前代”,不言而喻指的就是元以前的中原正统王朝。忽必烈在1 2 6 0年3月宣布即皇帝位。5月,便宣布建元“中统”,遵用中原正统王朝以年号纪年,“示人君万世之传”;其以中原正统王朝自命,显而易见。这也是他不同于以往蒙古诸大汗的特点之一,可以说是忽必烈按照中原封建王朝的模式改造蒙古汗国所迈出暂新而成功的一大步。
建立年号,对建都漠北,以“武功创业,文化未修”3的忽必烈以前蒙古诸汗来说,是无事论此的。但对建都漠南汉地,欲“帝中国,当行中国事”4,以继承中原正统王朝自命的忽必烈来说,则与“正纪纲,立法度”一样,是“比隆前代,使天下一新,汉唐之举也”5。因为从汉武帝开始用年号纪年起,每个帝王即位一般都要重新纪元,每次纪元都要有一个年号。忽必烈即位称帝,建元中统,就是按照中原封建王朝的规格改造大蒙古国的重大“政事变通”。换句话说,就是“比隆前代,使天下一新”的“汉唐之举”。
中统元年五月,以阿里不哥反,忽必烈曾下诏云:“宜推旷荡之恩,普示哀矜之意。于戏!悛心或启,忍加管蔡之刑,内难既平,迓续成康之治”6。所谓“成康之治”,即西周极盛时期成王(名诵)、康王(名钊)之治。史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7。错同措、 置也。即“民不犯法,无所置刑”8。忽必烈在中统元年五月的诏赦里,把阿里不哥之乱,比作西周成王时期管叔(周武王弟鲜,封于管,称管叔鲜)、蔡叔(武王弟,名度,封于蔡)之乱,自己比作平定管蔡之乱的周成王和执政当国的周公旦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内难既平,迓续成康之治”,也就是讲平定阿里不哥之乱以后,迓续其即位以后的中统至元之治。这与史籍所记“本朝骨肉睽阋(指阿里不哥之乱)”,忽必烈必能“享国而文治太平”;“周有管蔡,而成康以治”9。“陛下(指忽必烈)继体守文,如周成康”10。完全一致。都是把元朝的创建者忽必烈与周之成王、康王看作一脉相承的。
自公元前l 4 0年汉武帝用建元元年以纪年起,大率六年或四年换一次年号。唐代的高宗和武则天改换的年号最多,不少帝王也因故改元。忽必烈于 l 2 6 0年5月建元中统,至 1 2 6 4年8月改中统五年为至元元年,就是因为阿里不哥在这年归降之故。忽必烈以改元大赦天下,其诏曰:“宜布维新之令,溥施在宥之仁”。“否往泰来、迓续亨嘉之会;鼎新革故,正资辅弼之良”11。这里所说的“维新”、“鼎新革故”,与中统元年四月《即位诏》所说的“祖述变通”以及同年五月《中统元年五月赦》所说的“政事变通”都是一致的。忽必烈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申明此意,说明忽必烈在即位之初励精图治的决心是很大的。在“鼎新革故”进程中,忽必烈在潜邸时期所招集的大批才能智略之士(其中多为儒士),为忽必烈参用汉法,“得天下之心,成至治之效”12。起到了“辅弼之良”的重大作用。
二、国号大元
国号来源很早,《史记》就有“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的记载13。元人王恽《秋涧集》则云:“自古有天下之君,莫不首建国号,以明肇基之始”14。蒙古统治者初起北方时节,虽在漠北建立过大蒙古国,但这只是以族名为国名,并未像中原“有天下之君”那样“首建国号,以明肇基之始”。元世祖忽必烈在1 2 6 0年即位称帝建元中统之后,接着便于1 2 7 1年(至元八年)1 1月因耆宿刘秉忠等之请,按照儒家经典《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建国号曰“大元”。这与1 2 6 0年5月建元中统以及1 2 6 4年8月改元至元一样,可以说是同属“祖述变通”。同时对中原历代王朝来说,亦是一次重要的“事从因革”。从“因”的方面来讲,忽必烈建立的“大元”是“肇从隆古”或“绍百王而纪统”,也就是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乃至秦、汉、隋、唐的继承和发展;从“革”的方面来讲,我国历史上的朝代称号如秦与汉,用初起的地名,曰隋曰唐,因所封之爵邑,而忽必烈所建之国号曰“大元”,“盖法乎乾”15。既非秦、汉那样用初起的地名,亦非隋、唐那样用所封之爵邑,而是“建国号始用文义”16。
刘秉忠等所奏建国号曰大元的“文义”,元文宗时官修的《经世大典》比《元史》所记载的《建国号诏》讲的更清楚:
“我国家之有天下也,上配邃古之圣神,继天立极,非若后世之兴者也。尧以唐侯兴,虞夏禅殷周,由契稷起,盖有所因而进者也。三代而下,莫盛于汉、唐、宋。汉起亭长,则已微矣。唐起晋阳之谋,宋因陈桥之变,得国之故,其亦未尽善者乎?其余纷然。窃据一隅,妄立名字,以相侵夺,历年不多者,何足算哉!
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者矣,盖闻世祖皇帝,初易大蒙古之号而为大元也,以为昔之有国者,或以所起之地,或因所受之封,为不足法也,故谓之元焉。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17。
在这里,《经世大典》的编纂者也是把元世祖忽必烈改“易大蒙古”为“大元”,与“邃古(远古)之神圣”,从唐(尧)虞(舜)至殷周一直到两汉、唐、宋相提并论的。进一步阐明了其正统的地位。而其所谓“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则是讲元世祖忽必烈下诏改“大蒙古之号而为大元”时,已即位称帝达十余年之久,对偏安江南之南宋,已责其失信,“数道而举之,致四海之混一。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18。所谓“四方未禀正朔之国,愿来臣属者,踵相蹑于道,十余年间,际天所覆,咸为一家,土宇之广,开辟以来未有也”19。这与郝经所提到的:“有汉唐之地而加大,有汉唐之民而加多”20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元之接汉唐,既有继承同时又有空前发展的。
从我国汉、隋、唐、宋至元的疆域发展变化来看,“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21。确是若谓“如今日头出来处,日头没处都是咱每的”22。“振古之所未属者,莫不涣其群而混于一”23。它的统一,比起以前的封建王朝来说,已不限于中原内地,而是东北直至混同江口,东南越海至于澎湖,西南包括云南、西藏,西北远至叶尼塞河上游的众多少数民族地区。如此规模空前的统一,对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其历史贡献,永远不会磨灭的。
参考文献:
1、其《即位诏》作“祖述变通”,而其《中统建元诏》则作“政事变通”,说明“祖述变通”与“政事变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2、《元文类》卷9《中统建元诏》。
3、《元史》卷209《安南传》。
4、《元朝名臣事略》卷12《太常徐公》;《元史》卷160《徐世隆传》。
5、《陵川集》卷32《立政议》。
6、《元文类》卷9《中统元年五月赦》。
7、《史记》卷4《周本纪》。
8、《史记》卷4《周本纪·题解》引应劭曰。
9、《陵川集》卷39《上宋主陈请归国万言书》。
10、《秋涧集》卷79《承华事略四·爱民》。
11、《元文类》卷9《至元改元赦》中统五年八月。
12、《滋溪文集》卷2《四先生画像记》。
13、《史记》卷1《五帝本纪》。
14、《秋涧集》卷86《建国号事状》。
15、《吏学指南·诸箴·提刑箴》。
16、《廿二史札记校证》卷29《元建国号始用文义》。
17、《元文类》卷40《经世大典序录·帝号》。
18、《元文类》卷40《经世大典序录·帝号》。
19、《元朝名臣事略》卷12《太常徐公》引《墓志》。
20、《陵川集》卷32《立政议》。
21、《元史》卷58《地理志序》。
22、《元秘书监志》卷4。
23、《至正集》卷35《大元一统志序》。
(作者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