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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研究】修志问道以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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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入、八到位”是刘延东副总理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明确提出来,并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中作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基本经验加以强调的。

    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实践中,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锡盟史志办)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努力创新思路、克服困难、补齐短板,努力按照“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充分发挥了地方志工作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存史、资政、教化”作用。

    一、特色突出、成绩喜人

    自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以来,经过全盟史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到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锡林郭勒盟志》编纂情况

    《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的编纂工作正式启动于2010年。在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积极准备后,20124月,盟史志办在广泛征求志稿承编单位意见基础上,完成《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年)篇目大纲》的编写设计工作并上报自治区地方志办审批。《篇目大纲》拟定《锡林郭勒盟志(19902010)》志文部分共设36篇、169章,另有综述、大事记、特载、专记、人物、附录、后记及相关图照、索引等。同年716日,自治区地方志办批复同意锡盟史志办报送的《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大纲。

    2013520日,盟行署办印发《关于〈锡林郭勒盟志(19902010)篇目大纲〉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62号)。要求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篇目大纲》要求,对照各自工作任务迅速组织人员,搜集资料,编纂成文,并于2013年底前完成供稿任务。同时,盟史志办按《盟志》编目大纲,将全部编写任务分解至13个旗县市(区)和全盟105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条管和驻军单位。

    20144月,90%以上的机关单位完成供稿任务。由于盟史志办业务人员紧缺,办内又承担《锡林郭年鉴》及多种党史地情资料的编纂任务,同时要对各修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各类志稿审阅的工作,难以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盟志》总纂。鉴于此,依照有关地方志法规政策要求,经办党组研究,聘请社会专家参与编纂工作,将《盟志》的总纂以承包的方式交由锡林浩特市宏大写作坊承担,并与承包人签订了有关合同,由承包方容大写作坊戎悦胜担任执行副主编。

    编纂人员从上报和搜集到的近千万字的资料中通过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反复推敲,精心编纂,于201412月形成了250多万字的内审稿。并印制11套分别送交史志办相关人员和参与第一轮旗县市(区)志编纂的3名专家进行审阅修改。201541日,盟史志办召开第一次《盟志》内审会,利用两天时间,对《盟志》初稿进行全面审读和意见汇总。形成书面文字交由执行副主编继续修改。201511月中旬,《盟志》内审稿完成再次修改,修改后的《盟志》设36165840节,加上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共计40个部分,295万字。

    本着精益求精原则,201511月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对修改后的《盟志》进行二次内审。二次审阅特聘社会专家、学者6名,对志书从史实、体例行文等各项内容认真审定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时主编进行了统稿。二次审阅工作于12月初完成。执行副主编按照主编和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完善。与此同时,盟史志办对入志的图片进行了搜集、甄别、整理和编排,并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测绘局制作了最新版的“锡林郭勒盟政区图”和“锡林浩特市城区图”。2015年底,将书稿送到赤峰中正印务公司,2016年初,《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评审稿25套完成印制(排版稿)。

    20164月上旬,盟史志办将评审稿分别发至各评委手中进行审阅,要求各位评委本着审慎态度对志稿进行全面审核。

    2016630日,在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盟委、行署的大力支持下,由盟委书记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锡盟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评审委员会通过了对《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稿)进行了评审。目前,编纂人员正在吸纳评审意见进行修改,预计12月整理出终审稿提交终审,2017年可出版发行。

    (二)《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说明

    续修的《锡林郭勒盟志》的目的,是为盟委和行署提供翔实可靠的盟情资料,为认识锡盟、研究锡盟、管理锡盟,为制定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19912010年,是锡盟全面实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很需要时期。20年来,全盟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生产力大发展,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功能日益强大;政治建设日臻完善,民主法制逐步加强;文化事业走向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用志书的形式真实客观准确鲜明的反映这一时期锡林郭勒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全盟史志工作者对前人历史总结和对后人的历史交代。

    在总结继承首轮修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和锡盟地情特色,经过多方参考,设计出《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讨论稿)。

    篇目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以地情要素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有所创新;处理好与前志的衔接关系,既承前继往,又力争创新。对前志续、增并、删,以保证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彰明因果。

    基本定位是:以资政为主,兼顾存史教育等其他需要。即在充分把握地情特点、突出时代特征、详写人文特色、不缺要项的基础上,从锡林郭勒盟的特点出发,科学、客观、完整、准确记述一地的发展变化,反映锡盟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脉络。

    篇目结构与基本顺序:《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采用平列体式。综述、大事记、分志、人物、附录、索引并列。全书设篇、章、节、目4个层次。篇为全志结构的最高层次,一般以目为记述实体。卷首设题词、贺词;彩照(图)以反映锡林郭勒盟的宏观面貌,表随文插入。各篇为志书的主体部分,总体上按照横分门类,纵述史实,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的原则设置。

    具体框架:全书整体上分为5大块,卷首概述为全书之经,纵书发展,中间各篇为全书之纬,是全书的主体部分。附录以籍存重要文献、述修志过程,作为全书善始善终的标志,索引压尾,备检索之用。

    全书设36个专篇。基本按照事以类从、类为一志、避免交叉重复的原则,采用暗分大类,明分门类的方法。分篇排列顺序第一层暗隐逻辑顺序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第二层以地情要素结合科学分类、社会分工、具体行业等划分归类。并与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索引平行并列。

    自然大环境部类设9篇,展示锡林郭勒盟的地域特色、人文物产、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重要公用事业。政治部类设9篇,以中国共产党开部类之首,以突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经济部类设10篇。以宏观经济统领经济部类篇,客观反映锡林郭勒盟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体系、特征、结构和效益;文化、社会部类共7篇。

    (三)旗县市(区)第二轮修志工作完成过半

    201556日,盟史志办组织召开了《正蓝旗志》评审会。这是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锡林郭勒盟评审的第一本地方志书。之后,从20162月到9月,盟史志办先后组织了对《苏尼特左旗志》《乌拉盖管理区志》和《多伦县志》的评审。目前,《苏尼特左旗志》已通过终审验收并出版发行。《正蓝旗志》《乌拉盖管理区志》《多伦县志》正在修改待提交终审验收。其他旗市的编纂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预计规划期内可完成编修出版任务。

    (四)盟直部门行业志编纂出版工作成效显著

    已出版部门(行业)志书39部:包括《科技志》《交通运输志》《畜牧志》《林业志》《卫生志》《人口和计生志》《广播电视志》《电业志》《军事志》(未经史志部门评审,以内部资料出版)《财政志》《地方税务志》《法院志》《环保志》《工商联志》《锡林郭勒日报志》《统战志》《政协志》《民族宗教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志》《残联志》《党校志》《城乡建设志》《扶贫开发志》《公安志》《政府志》《草原志》《商务志》《人防志》《安监志》《教育志》《国土资源志》《民政志》《审计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工业志》《离退休干部志》《机关党建志》《锡盟组织志》《家畜改良志》。

    完成终审验收待印刷出版的4部:包括《粮食志》《锡盟党史地方志志》《工会志》《共产党志》。

    已完成评审正在修改待提交终审验收5部:包括《宣传志》、《职业学院志》、《红十字会志》、《档案志》《供销合作社志》。

    已完成(送审稿)报送待评审5部:包括《旅游志》《纪检监察志》《改革和发展志》《乌兰牧骑志》和《文物志》。

    二、认识到位规划先行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指出:“地方志工作是建设文化强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有着悠久璀璨的历史,有着百折不挠的奋斗历程。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为传承文明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承担着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光荣使命”。

    我们对此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为了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的规定,盟史志办积极协调请示盟委领导同意,先后将修志工作纳入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建议中。

    三、领导到位广泛参与

    (一)上下齐动措施有力

    为加快修志工作进度,2010920日,中共锡盟委、盟公署召开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推进会。时任行署副盟长武国栋出席并讲话;史志办负责人就行署办印发的《〈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编纂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志书行文规则》2个规范性文件作说明。

    201012月,盟行署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锡林郭勒盟行业(部门)志第二轮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盟直各部门、大的企事业单位都要编纂出版本部门、单位的行业(部门)志,规划共计84部。

    20111025日,盟委办、盟行署办印发《关于对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盟委办〔201161号)。从201110月底开始到11月上旬,盟委、行署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和盟直76个部门单位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全面督查。201216日,盟委督查室形成《决策督查报告》(〔20121号)报盟委、行署并发至盟几大班子和各地各部门。

    20131129日,中共锡盟委主持召开全盟党史工作暨第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时任盟委副书记罗虎在在会上讲话并与各旗县市(区)分管领导、盟直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第二轮修志工作责任状》。《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区、各单位为《盟志》的供稿内容和截稿时间,并对旗县市(区)志、行业志编修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016620日,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国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二是做好二轮《锡林郭勒盟志》及各旗县市(区)二轮志书编修评审、终审验收、督导和出版发行工作。同时,要求没有启动或工作进展缓慢的旗县市(区),要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不拖自治区乃至全国二轮修志的后腿,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20166月,在《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稿)进行评审前,盟委书记罗虎在、行署盟长亲自为该志书作序。

    (二)严格标准严明细节

    20109月中旬,行署办印发《〈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编纂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志书行文规则〉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40号)。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的相关规定和锡盟修志工作实际,《通知》将续修的《锡林郭勒盟志》入志时段确定为19912010年。

    2010年,盟行署办印发《锡林郭勒盟行业(部门)志第二轮编纂规划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77号)

    2011年,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全盟地方志、行业志志稿评审及出版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锡史志委发〔20111号)

    201110月,盟史志办编印《锡林郭勒盟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汇编》,将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内政字〔201120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及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盟行署、盟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印发的关于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领导讲话等汇编成册,发送到各旗县市(区)和盟直所有承担修志任务的单位,方便修志单位的学习和准确掌握修志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要求。

    2012年底,盟行署印发《关于转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的通知》(锡署办发〔201214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依法修志,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87日,为进一步落实“依法管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的工作方针,提高地方志书质量、规范修志行为,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锡林郭勒盟地方志、行业志评审及出版工作的规定》(修订)(锡署办发〔2015114号)。

    (三)依法修志保障经费

    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要求,盟史志办在日常工作中就及时将党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向盟委、行署领导进行汇报,使领导们能够尽早掌握有关修志工作的最新动态,在此基础上,尽量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计划、有行动、有成果,因此每本志书的评审、验收、出版和发行经费盟行署领导都能够足额拨付,支持我们开展工作。

    四、机构到位夯实基础

    锡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79年,为党史、地方志二合一工作机构,核定编制18人,现实有17人,正处级建制。2007年,盟委组织部批准为盟委直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为12副。除2名工勤人员外,其余均为参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内设行政科、党史科、地方志科、综合学会科4个职能科室。

    2009年,全盟13个旗县市(区)中,有3个没有专门的地方志工作机构,有2个为副科级建制,有2个是旗政府办的内设股室。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盟史志办领导多方协调、积极呼吁,在取得当地领导的支持下逐步解决了以上所述的问题,到目前,所有旗县市区均设有正科级建制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其中档案史志三合一的有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多伦县;党史地方志二合一的有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各地档案史志部门人员编制在325人,为顺利推进二轮修志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锡林郭勒盟党史方志馆建设已初具规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字〔20144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志馆库及信息网站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2014年下半年,锡盟史志办积极向盟委、行署领导请示申请筹建锡林郭勒盟党史方志馆。经多方协调,行署办公厅在锡盟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为盟史志馆选定了馆址,占地面积162平方米。经过近两年的筹备,目前已购置藏书柜48个,其他附属设备基本齐备,图书上柜和购置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将形成并发挥作用。各旗县市区的方志馆建设也在持续推进中。

    五、荟萃人才提升素质

    为了组织起一支有责任心、肯吃苦、专业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以有力推进二轮修志工作,盟史志办在人才的组织和素质提升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组建学会

    为团结和凝聚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锡盟史志办在积极请示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盟委、行署领导的基础上,自20151月开始着手进行盟地方志学会的筹备工作,201534日,自治区地方志学会下发《关于锡林郭勒盟成立内蒙古地方志学会锡林郭勒盟分会的批复》。此后,盟党史地方志学会筹备组积极组织建立工作,先后制定了《章程》《研究课题推荐名单》,制作《邀请函》《会员登记表》,筛选理事会成员。20166月,组建内蒙古地方志学会锡盟分会。20169月,学会会员证制作完毕,现进行编码填写分发工作。

    目前,学会会员有78名,其中常务理事和理事中有高校系统4名,党校系统5名,史志系统29名,党政系统25名,史志、党政系统理事占全体理事的69%。这些会员在全盟的修志工作中发挥力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主力

    为了充实修志力量,盟史志办利用腾出的编制积极吸纳修志人才,从2009年到现在,先后通过调入、考录、遴选等方式吸纳修志人才8人,占到在岗人数的一半;各旗县市区和修志部门也积极以不同的方式吸纳和凝聚了许多修志人才。

    (三)借助外力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在修志过程中,锡盟史志办除自身积极选聘有关专家参与修志外,还鼓励引导修志地方和部门聘用社会人士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自修志工作开展以来,盟史志办聘请两名专家分别担任《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年)》和《锡林郭勒史志志》的执行副主编;聘任三组四人进行《锡林郭勒盟志》(第一轮)的蒙文翻译工作;已经通过评审的4个旗县区有3个聘请了社会专家;正在编纂的旗市也有一部分聘请了社会专家;已评审和出版的部门志中大部分聘请了社会专家编纂。与此同时,在编纂、评审、修改、出版的整个过程中,都不乏社会专家的身影。

    (四)完善培训

    由于志书的编纂从体例和行文上有独特的专业要求。所以,盟史志办高度重视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

    首先,在各旗县市区先后召开的第二轮修志工作动员大会上,除了当地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动员讲话外,盟史志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要和业务干部都要到会讲话并进行修志业务培训。

    其次,举办培训班,从提高史志人员业务素质入手,对将要参与编纂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自2010年以来先后举办了数期培训班。20106月初,在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来自盟、旗县市(区)两级史志办负责人、业务人员以及盟直有关部门修志人员共62人参加。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专家授课,讲解了地方志续志知识与编写规范;20113月底,盟史志办在锡盟行政学院(盟党校)再次举办全盟地方志业务培训班。13个旗县市(区)和盟直单位共191人参加培训;201210月上旬,盟史志办第三次组织举办修志业务培训,旨在通过培训来促进二轮修志进程。史志办全体工作人员、有关旗县市(区)和部分盟直机关专兼职修志人员在呼和浩特华辰宾馆培训,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专家授课。

    第三,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中指组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各级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

    这些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六、严把关口科学评审

    为了规范地方志书和行业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盟史志办高度重视志书的评审和终审验收工作。

    首先对每一部志书的篇目大纲,盟史志办都要严格把关,予以指导,交流的方式包括当面指导、电话交流、文稿审阅和微信提示等;

    其次对志书的评审采取三种方式。其中,《锡林郭勒盟志》采取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盟委、行署领导及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相关处室、锡盟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老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各旗县市区志书的评审采取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盟史志办的领导,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及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盟史志办相关处室、旗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老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盟直各部门主修的部门(行业)志书的评审采取由盟委或行署分管该部门的领导、盟史志办的领导,修志部门领导及盟史志办相关科室、修志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专家和老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的程序包括评委会成员合影(入志书)、上级地方志部门领导讲话、修志地方(部门)分管修志领导介绍组织编纂情况、主编或执行副主编介绍修志始末、各评委发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意见、修志地方(部门)主要领导表态讲话等,在此基础上请盟和旗县市区保密部门严把保密关。

    三是评审会后,盟史志办在全区各盟市中率先以红头文件形式向修志单位下发《评审意见》,要求修志单位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终审稿。终审稿要经盟史志办再次审核通过并登记批准,然后修志部门单位方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印刷出版发行。

    在修志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学习借鉴了前人、同仁的先进经验和方法,自身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在此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些许收获。但是,我们也深知,我们所做的还远远不够,在许多方面如编纂模式方式的继承创新、修志队伍的凝聚提升、主纂人员的选拔聘用、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速度和质量的协调、各方的有效配合等方面还要做更深、更细、更实的工作,这样才能不断推动修志工作既不忘初心,又与时俱进,以更好地发挥方志工作“存史、资政、教化”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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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入、八到位”是刘延东副总理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明确提出来,并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中作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基本经验加以强调的。

    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实践中,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锡盟史志办)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努力创新思路、克服困难、补齐短板,努力按照“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充分发挥了地方志工作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存史、资政、教化”作用。

    一、特色突出、成绩喜人

    自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以来,经过全盟史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到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锡林郭勒盟志》编纂情况

    《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的编纂工作正式启动于2010年。在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积极准备后,20124月,盟史志办在广泛征求志稿承编单位意见基础上,完成《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年)篇目大纲》的编写设计工作并上报自治区地方志办审批。《篇目大纲》拟定《锡林郭勒盟志(19902010)》志文部分共设36篇、169章,另有综述、大事记、特载、专记、人物、附录、后记及相关图照、索引等。同年716日,自治区地方志办批复同意锡盟史志办报送的《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大纲。

    2013520日,盟行署办印发《关于〈锡林郭勒盟志(19902010)篇目大纲〉的通知》(锡署办发〔201362号)。要求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篇目大纲》要求,对照各自工作任务迅速组织人员,搜集资料,编纂成文,并于2013年底前完成供稿任务。同时,盟史志办按《盟志》编目大纲,将全部编写任务分解至13个旗县市(区)和全盟105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条管和驻军单位。

    20144月,90%以上的机关单位完成供稿任务。由于盟史志办业务人员紧缺,办内又承担《锡林郭年鉴》及多种党史地情资料的编纂任务,同时要对各修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各类志稿审阅的工作,难以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盟志》总纂。鉴于此,依照有关地方志法规政策要求,经办党组研究,聘请社会专家参与编纂工作,将《盟志》的总纂以承包的方式交由锡林浩特市宏大写作坊承担,并与承包人签订了有关合同,由承包方容大写作坊戎悦胜担任执行副主编。

    编纂人员从上报和搜集到的近千万字的资料中通过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反复推敲,精心编纂,于201412月形成了250多万字的内审稿。并印制11套分别送交史志办相关人员和参与第一轮旗县市(区)志编纂的3名专家进行审阅修改。201541日,盟史志办召开第一次《盟志》内审会,利用两天时间,对《盟志》初稿进行全面审读和意见汇总。形成书面文字交由执行副主编继续修改。201511月中旬,《盟志》内审稿完成再次修改,修改后的《盟志》设36165840节,加上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共计40个部分,295万字。

    本着精益求精原则,201511月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对修改后的《盟志》进行二次内审。二次审阅特聘社会专家、学者6名,对志书从史实、体例行文等各项内容认真审定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时主编进行了统稿。二次审阅工作于12月初完成。执行副主编按照主编和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完善。与此同时,盟史志办对入志的图片进行了搜集、甄别、整理和编排,并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测绘局制作了最新版的“锡林郭勒盟政区图”和“锡林浩特市城区图”。2015年底,将书稿送到赤峰中正印务公司,2016年初,《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评审稿25套完成印制(排版稿)。

    20164月上旬,盟史志办将评审稿分别发至各评委手中进行审阅,要求各位评委本着审慎态度对志稿进行全面审核。

    2016630日,在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盟委、行署的大力支持下,由盟委书记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锡盟相关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评审委员会通过了对《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稿)进行了评审。目前,编纂人员正在吸纳评审意见进行修改,预计12月整理出终审稿提交终审,2017年可出版发行。

    (二)《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说明

    续修的《锡林郭勒盟志》的目的,是为盟委和行署提供翔实可靠的盟情资料,为认识锡盟、研究锡盟、管理锡盟,为制定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19912010年,是锡盟全面实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很需要时期。20年来,全盟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生产力大发展,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功能日益强大;政治建设日臻完善,民主法制逐步加强;文化事业走向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用志书的形式真实客观准确鲜明的反映这一时期锡林郭勒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全盟史志工作者对前人历史总结和对后人的历史交代。

    在总结继承首轮修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和锡盟地情特色,经过多方参考,设计出《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讨论稿)。

    篇目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以地情要素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有所创新;处理好与前志的衔接关系,既承前继往,又力争创新。对前志续、增并、删,以保证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彰明因果。

    基本定位是:以资政为主,兼顾存史教育等其他需要。即在充分把握地情特点、突出时代特征、详写人文特色、不缺要项的基础上,从锡林郭勒盟的特点出发,科学、客观、完整、准确记述一地的发展变化,反映锡盟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脉络。

    篇目结构与基本顺序:《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采用平列体式。综述、大事记、分志、人物、附录、索引并列。全书设篇、章、节、目4个层次。篇为全志结构的最高层次,一般以目为记述实体。卷首设题词、贺词;彩照(图)以反映锡林郭勒盟的宏观面貌,表随文插入。各篇为志书的主体部分,总体上按照横分门类,纵述史实,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的原则设置。

    具体框架:全书整体上分为5大块,卷首概述为全书之经,纵书发展,中间各篇为全书之纬,是全书的主体部分。附录以籍存重要文献、述修志过程,作为全书善始善终的标志,索引压尾,备检索之用。

    全书设36个专篇。基本按照事以类从、类为一志、避免交叉重复的原则,采用暗分大类,明分门类的方法。分篇排列顺序第一层暗隐逻辑顺序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第二层以地情要素结合科学分类、社会分工、具体行业等划分归类。并与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索引平行并列。

    自然大环境部类设9篇,展示锡林郭勒盟的地域特色、人文物产、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重要公用事业。政治部类设9篇,以中国共产党开部类之首,以突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经济部类设10篇。以宏观经济统领经济部类篇,客观反映锡林郭勒盟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体系、特征、结构和效益;文化、社会部类共7篇。

    (三)旗县市(区)第二轮修志工作完成过半

    201556日,盟史志办组织召开了《正蓝旗志》评审会。这是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锡林郭勒盟评审的第一本地方志书。之后,从20162月到9月,盟史志办先后组织了对《苏尼特左旗志》《乌拉盖管理区志》和《多伦县志》的评审。目前,《苏尼特左旗志》已通过终审验收并出版发行。《正蓝旗志》《乌拉盖管理区志》《多伦县志》正在修改待提交终审验收。其他旗市的编纂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预计规划期内可完成编修出版任务。

    (四)盟直部门行业志编纂出版工作成效显著

    已出版部门(行业)志书39部:包括《科技志》《交通运输志》《畜牧志》《林业志》《卫生志》《人口和计生志》《广播电视志》《电业志》《军事志》(未经史志部门评审,以内部资料出版)《财政志》《地方税务志》《法院志》《环保志》《工商联志》《锡林郭勒日报志》《统战志》《政协志》《民族宗教志》《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志》《残联志》《党校志》《城乡建设志》《扶贫开发志》《公安志》《政府志》《草原志》《商务志》《人防志》《安监志》《教育志》《国土资源志》《民政志》《审计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工业志》《离退休干部志》《机关党建志》《锡盟组织志》《家畜改良志》。

    完成终审验收待印刷出版的4部:包括《粮食志》《锡盟党史地方志志》《工会志》《共产党志》。

    已完成评审正在修改待提交终审验收5部:包括《宣传志》、《职业学院志》、《红十字会志》、《档案志》《供销合作社志》。

    已完成(送审稿)报送待评审5部:包括《旅游志》《纪检监察志》《改革和发展志》《乌兰牧骑志》和《文物志》。

    二、认识到位规划先行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指出:“地方志工作是建设文化强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有着悠久璀璨的历史,有着百折不挠的奋斗历程。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为传承文明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地方志工作者承担着传承文明、记录历史、弘扬文化、服务社会、借史鉴今、启迪后人的光荣使命”。

    我们对此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为了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的规定,盟史志办积极协调请示盟委领导同意,先后将修志工作纳入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建议中。

    三、领导到位广泛参与

    (一)上下齐动措施有力

    为加快修志工作进度,2010920日,中共锡盟委、盟公署召开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推进会。时任行署副盟长武国栋出席并讲话;史志办负责人就行署办印发的《〈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编纂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志书行文规则》2个规范性文件作说明。

    201012月,盟行署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锡林郭勒盟行业(部门)志第二轮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盟直各部门、大的企事业单位都要编纂出版本部门、单位的行业(部门)志,规划共计84部。

    20111025日,盟委办、盟行署办印发《关于对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盟委办〔201161号)。从201110月底开始到11月上旬,盟委、行署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和盟直76个部门单位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全面督查。201216日,盟委督查室形成《决策督查报告》(〔20121号)报盟委、行署并发至盟几大班子和各地各部门。

    20131129日,中共锡盟委主持召开全盟党史工作暨第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时任盟委副书记罗虎在在会上讲话并与各旗县市(区)分管领导、盟直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第二轮修志工作责任状》。《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区、各单位为《盟志》的供稿内容和截稿时间,并对旗县市(区)志、行业志编修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016620日,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国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二是做好二轮《锡林郭勒盟志》及各旗县市(区)二轮志书编修评审、终审验收、督导和出版发行工作。同时,要求没有启动或工作进展缓慢的旗县市(区),要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不拖自治区乃至全国二轮修志的后腿,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20166月,在《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稿)进行评审前,盟委书记罗虎在、行署盟长亲自为该志书作序。

    (二)严格标准严明细节

    20109月中旬,行署办印发《〈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编纂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志书行文规则〉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40号)。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的相关规定和锡盟修志工作实际,《通知》将续修的《锡林郭勒盟志》入志时段确定为19912010年。

    2010年,盟行署办印发《锡林郭勒盟行业(部门)志第二轮编纂规划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77号)

    2011年,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印发《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全盟地方志、行业志志稿评审及出版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锡史志委发〔20111号)

    201110月,盟史志办编印《锡林郭勒盟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汇编》,将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内政字〔201120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及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盟行署、盟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等印发的关于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领导讲话等汇编成册,发送到各旗县市(区)和盟直所有承担修志任务的单位,方便修志单位的学习和准确掌握修志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要求。

    2012年底,盟行署印发《关于转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的通知》(锡署办发〔201214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依法修志,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87日,为进一步落实“依法管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的工作方针,提高地方志书质量、规范修志行为,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锡林郭勒盟地方志、行业志评审及出版工作的规定》(修订)(锡署办发〔2015114号)。

    (三)依法修志保障经费

    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要求,盟史志办在日常工作中就及时将党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向盟委、行署领导进行汇报,使领导们能够尽早掌握有关修志工作的最新动态,在此基础上,尽量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计划、有行动、有成果,因此每本志书的评审、验收、出版和发行经费盟行署领导都能够足额拨付,支持我们开展工作。

    四、机构到位夯实基础

    锡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79年,为党史、地方志二合一工作机构,核定编制18人,现实有17人,正处级建制。2007年,盟委组织部批准为盟委直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为12副。除2名工勤人员外,其余均为参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内设行政科、党史科、地方志科、综合学会科4个职能科室。

    2009年,全盟13个旗县市(区)中,有3个没有专门的地方志工作机构,有2个为副科级建制,有2个是旗政府办的内设股室。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盟史志办领导多方协调、积极呼吁,在取得当地领导的支持下逐步解决了以上所述的问题,到目前,所有旗县市区均设有正科级建制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其中档案史志三合一的有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多伦县;党史地方志二合一的有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各地档案史志部门人员编制在325人,为顺利推进二轮修志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锡林郭勒盟党史方志馆建设已初具规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字〔20144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志馆库及信息网站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2014年下半年,锡盟史志办积极向盟委、行署领导请示申请筹建锡林郭勒盟党史方志馆。经多方协调,行署办公厅在锡盟党政办公大楼一楼为盟史志馆选定了馆址,占地面积162平方米。经过近两年的筹备,目前已购置藏书柜48个,其他附属设备基本齐备,图书上柜和购置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将形成并发挥作用。各旗县市区的方志馆建设也在持续推进中。

    五、荟萃人才提升素质

    为了组织起一支有责任心、肯吃苦、专业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以有力推进二轮修志工作,盟史志办在人才的组织和素质提升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组建学会

    为团结和凝聚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锡盟史志办在积极请示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盟委、行署领导的基础上,自20151月开始着手进行盟地方志学会的筹备工作,201534日,自治区地方志学会下发《关于锡林郭勒盟成立内蒙古地方志学会锡林郭勒盟分会的批复》。此后,盟党史地方志学会筹备组积极组织建立工作,先后制定了《章程》《研究课题推荐名单》,制作《邀请函》《会员登记表》,筛选理事会成员。20166月,组建内蒙古地方志学会锡盟分会。20169月,学会会员证制作完毕,现进行编码填写分发工作。

    目前,学会会员有78名,其中常务理事和理事中有高校系统4名,党校系统5名,史志系统29名,党政系统25名,史志、党政系统理事占全体理事的69%。这些会员在全盟的修志工作中发挥力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主力

    为了充实修志力量,盟史志办利用腾出的编制积极吸纳修志人才,从2009年到现在,先后通过调入、考录、遴选等方式吸纳修志人才8人,占到在岗人数的一半;各旗县市区和修志部门也积极以不同的方式吸纳和凝聚了许多修志人才。

    (三)借助外力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在修志过程中,锡盟史志办除自身积极选聘有关专家参与修志外,还鼓励引导修志地方和部门聘用社会人士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自修志工作开展以来,盟史志办聘请两名专家分别担任《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年)》和《锡林郭勒史志志》的执行副主编;聘任三组四人进行《锡林郭勒盟志》(第一轮)的蒙文翻译工作;已经通过评审的4个旗县区有3个聘请了社会专家;正在编纂的旗市也有一部分聘请了社会专家;已评审和出版的部门志中大部分聘请了社会专家编纂。与此同时,在编纂、评审、修改、出版的整个过程中,都不乏社会专家的身影。

    (四)完善培训

    由于志书的编纂从体例和行文上有独特的专业要求。所以,盟史志办高度重视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

    首先,在各旗县市区先后召开的第二轮修志工作动员大会上,除了当地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动员讲话外,盟史志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要和业务干部都要到会讲话并进行修志业务培训。

    其次,举办培训班,从提高史志人员业务素质入手,对将要参与编纂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自2010年以来先后举办了数期培训班。20106月初,在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来自盟、旗县市(区)两级史志办负责人、业务人员以及盟直有关部门修志人员共62人参加。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专家授课,讲解了地方志续志知识与编写规范;20113月底,盟史志办在锡盟行政学院(盟党校)再次举办全盟地方志业务培训班。13个旗县市(区)和盟直单位共191人参加培训;201210月上旬,盟史志办第三次组织举办修志业务培训,旨在通过培训来促进二轮修志进程。史志办全体工作人员、有关旗县市(区)和部分盟直机关专兼职修志人员在呼和浩特华辰宾馆培训,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专家授课。

    第三,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中指组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的各级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

    这些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六、严把关口科学评审

    为了规范地方志书和行业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盟史志办高度重视志书的评审和终审验收工作。

    首先对每一部志书的篇目大纲,盟史志办都要严格把关,予以指导,交流的方式包括当面指导、电话交流、文稿审阅和微信提示等;

    其次对志书的评审采取三种方式。其中,《锡林郭勒盟志》采取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盟委、行署领导及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相关处室、锡盟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老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各旗县市区志书的评审采取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和盟史志办的领导,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及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盟史志办相关处室、旗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老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盟直各部门主修的部门(行业)志书的评审采取由盟委或行署分管该部门的领导、盟史志办的领导,修志部门领导及盟史志办相关科室、修志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专家和老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的程序包括评委会成员合影(入志书)、上级地方志部门领导讲话、修志地方(部门)分管修志领导介绍组织编纂情况、主编或执行副主编介绍修志始末、各评委发表评审意见、通过评审意见、修志地方(部门)主要领导表态讲话等,在此基础上请盟和旗县市区保密部门严把保密关。

    三是评审会后,盟史志办在全区各盟市中率先以红头文件形式向修志单位下发《评审意见》,要求修志单位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终审稿。终审稿要经盟史志办再次审核通过并登记批准,然后修志部门单位方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印刷出版发行。

    在修志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学习借鉴了前人、同仁的先进经验和方法,自身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创新,在此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成绩,有了些许收获。但是,我们也深知,我们所做的还远远不够,在许多方面如编纂模式方式的继承创新、修志队伍的凝聚提升、主纂人员的选拔聘用、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速度和质量的协调、各方的有效配合等方面还要做更深、更细、更实的工作,这样才能不断推动修志工作既不忘初心,又与时俱进,以更好地发挥方志工作“存史、资政、教化”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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