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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海钩沉】包钢筹备初期机构设置和人员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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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钢铁公司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决定兴建的一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前身叫包头筹备组,全称: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头筹备组。  

    包钢筹备组1953年4月23日在北京成立,由钢铁工业管理局直接领导。钢铁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杨维负责筹备工作,具体事务则由石景山钢铁厂(今首钢集团公司)设计处承办。设计处地址在北京石景山区金顶街。  

    据原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副处长郄晋诗回忆,当时石景山钢铁厂人事副厂长周冠五找他谈话,调他到筹备组工作。钢铁工业管理局管人事的陈瑯环,领他找杨维接洽。第二天,杨维到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与设计处有关领导研究筹备工作,确定到包头定点及集结测量人员等问题。当时由于设计处测量人员不足,决定派人到汉口、开封等地招收一部分无业及劳动就业青年,作为测量队学员。同时决定由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副处长弓彤轩,钢铁工业管理局地矿科科长赵书润等11人先行到包头建立工作点,作初步考察。  

    4月25日,弓彤轩等11人持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刘澜涛给绥蒙分局苏谦益亲笔信,由北京乘火车前往包头,在和平路安仁里13号建立工作点。他们还到乱水泉(今万水泉)等几处地方选择厂址。然后弓彤轩返回北京,其他人员则留在包头工作。  

    5月15日,郄晋诗奉命带12人由京赴包建立包头办事处。次日抵包,住在安仁里13号。包头市决定副市长刘耀宗协同办事处工作。办事处暂设秘书组和行政组。成立一个党小组,徐文彦为党小组长。办事处主要任务是集结人员,选择厂址,为包钢设计收集提供有关资料。  

    接着,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陆续派出测量队和工程地质队,到包头参加选择厂址工作。两个队近百人,其中工程师2名,技术员4名,其余均为太原钢铁厂(今太钢集团公司)调入的一部分青年工人和由汉口、开封等地招收的一部分劳动就业人员。包头办事处遂又设立工程地质队、测量队和分析室。由此,在包头地区选择厂址和收集设计资料工作全面铺开。

       

    6月19日,包头筹备组与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分开,迁入北京西直门外太平庄13号院内办公。那是钢铁试验所(今钢铁研究总院)刚刚建起的一栋二层楼房,计49间。当时包头筹备组只有7个人(所属包头办事处除外),办公住宿都在楼内,分设人事组、财务组、行政组、资料组。筹备组主要任务是集结人员,与党中央各部委联络,与国外(主要是苏联)联络。因为包钢的总图设计将由苏联列宁格勒黑色冶金设计总院承担。  

    6月23日,钢铁工业管理局调郄晋诗等235人到包头办事处工作,其中包括先期到达包头并开展工作的180人。  

    6月,经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批准,包头筹备组改名为“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8月,包头办事处改名为“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包头办事处。”  

    8月,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人员增至51人(不包括包头),其中党员10人,团员16人。8月26日建立党支部,直属中共中央华北局机关党委领导,人事科长李志恒兼支部书记。27日建立团支部。9月7日成立工会,张宗奇兼工会主席。  

    从8月到年底,由华北局和内蒙古分局共调入干部500余名,其中县级以上干部200多名,区级以上干部200多名,还分配来大专毕业生40名,中专毕业生32名。8月,又由重工业部东北设计公司借调测量人员89名到包头工作。10月,89人全部调入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  

    截至12月25日,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机关已有147人,设立了秘书科、人事科、财务科、计划科、供应科、资料科、行政科。北京西外太平庄13号49间房子已不敷办公和住宿用,于是又购置西四大茶叶胡同19号一套院落,有房屋70余间,做办公室用。在平安里菜园胡同购置两个院落,后车胡同购置一个院落,作为住宅。1954年1月3日,筹备处迁至新址办公。  

    截至12月25日,包头办事处已有43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6人,一般干部106人,工人76人,勤杂工18人,试用工57人,工程师3人,技术员11人,练习生89人,见习生39人,医务人员15人。下设人事、保卫、行政、土建、采矿、测量队、工程地质队等部门。办公地址由安仁里13号扩展到和平路115号和155号、牛桥街18号、财神庙等处所。住宿用房先后购置和租赁了永和成巷15号、16号,新巷221号,以及吕祖庙、官井梁等多处。  

    包头办事处党支部是10月份成立的,赵品山为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由行政科长赵培权兼任。  

    12月25日,中共中央华北局会议通过:任命刘耀宗为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包头办事处主任,郄晋诗为副主任。  

    1954年初,李超、陈登昆、周克刚等省级干部,焦宪章、李一夫、王锐光(女)、翟颖(女)、黄汉炎、李辉德、陆季珊、朱言、柳林、杨阁森、边亭等地级干部陆续调到包钢。2、3月间,在原筹备处人事科基础上建立了人事处,边移山(女)任处长。3月以后,分别建立计划处(处长黄汉炎),教育处(处长翟颖),设计处(副处长李光),地质处(处长李一夫),财务处(处长曹天越),行政处(处长焦宪章),人民监察室(副主任李辉德)。党委机构也从3月开始逐渐建立。此时的机构建立和人事任职,均未经华北局正式批准。  

    3月23日,钢铁工业管理局决定将石景山钢铁厂所属工程公司,交由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领导。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于4月28日派柳林任该公司经理,5月15日柳林到职。4月间,由华北局从河北省六个县选调的200名区级干部,陆续到达筹备处报到。  

    根据发展需要,杨维于3月9日呈请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将“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改为“包头钢铁公司”。请示报告如下:  

    刘、袁、许局长并请转王、吕、赖、夏部长:  

    我们认为目前“五四钢铁公司”的名义,已有必要加以改变。具体意见是改为“包头钢铁公司”,即把“五四”改为“包头”,“筹备处”字样取消。  

    我们的理由是:  

    一、我们的工作已经由筹备阶段转到正式开始工作,而且工作量相当大,并仍在继续增加,因此不应再说是筹备工作。  

    二、从组织上说,人员一天天增多,按照今年计划,年终将发展到1000人,公司各职能机构已经逐渐建立,而且有几个处已经建立起来,已经有一个工程公司,并且还可能再接管些。这种机构的充实和建立,已和筹备处的组织形式不相适应。  

    三、“五四”字样原系在北京筹备期间,为了保守秘密所在的称号,现亦应随筹备工作性质的减弱而改变,同时公司不久即将全(全部迁至)包头,而且已经有些部分即(早)在包头工作,故将“五四”名义改为“包头”为好。……  

    不久钢铁工业管理局批复同意将“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改为“包头钢铁公司”,以“钢秘”文字第34号命令,颁发铜质方印一颗,文为“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头钢铁公司印”;另发铜质圆戳一颗,文为“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头钢铁公司”,从5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现有资料了解,5月份包头办事处已达570人,设有主任室、秘书室、人事科、保卫科、土建科、采矿科、测量队、地质队、机要科、工会、团支部、党支部等机构。  

    自5月1日起,包头钢铁公司人事机构作如下安排:经理 杨维;副经理 李超,陈登昆,周克刚;秘书长 黄汉炎;监察室副主任 李辉德;人事处处长 杨阁森;计划处处长 朱言;设计处处长 周克刚(兼),副处长 李光;工程技术处处长 刘耀宗,副处长 郄晋诗;行政处处长 焦宪章;地质处处长 李一夫;供应处处长 陆季珊;教育处处长 翟颖;保卫处处长成庚呜;劳资处处长 张光;财务处处长 曹天越。  

    党群人事安排是:党委书记 陈守中,工会筹委会主席马纪民,党委办公室主任 卫群,副主任 王锐光,宣传部副部长 边亭。  

    6~7月,包头钢铁公司由北京迁到包头,包头办事处同时撤销。北京西四大茶叶胡同19号,改为包头钢铁公司驻京办事处,郑宇任办事处主任。   

                                (作者: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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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钢铁公司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决定兴建的一个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前身叫包头筹备组,全称: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头筹备组。  

    包钢筹备组1953年4月23日在北京成立,由钢铁工业管理局直接领导。钢铁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杨维负责筹备工作,具体事务则由石景山钢铁厂(今首钢集团公司)设计处承办。设计处地址在北京石景山区金顶街。  

    据原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副处长郄晋诗回忆,当时石景山钢铁厂人事副厂长周冠五找他谈话,调他到筹备组工作。钢铁工业管理局管人事的陈瑯环,领他找杨维接洽。第二天,杨维到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与设计处有关领导研究筹备工作,确定到包头定点及集结测量人员等问题。当时由于设计处测量人员不足,决定派人到汉口、开封等地招收一部分无业及劳动就业青年,作为测量队学员。同时决定由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副处长弓彤轩,钢铁工业管理局地矿科科长赵书润等11人先行到包头建立工作点,作初步考察。  

    4月25日,弓彤轩等11人持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刘澜涛给绥蒙分局苏谦益亲笔信,由北京乘火车前往包头,在和平路安仁里13号建立工作点。他们还到乱水泉(今万水泉)等几处地方选择厂址。然后弓彤轩返回北京,其他人员则留在包头工作。  

    5月15日,郄晋诗奉命带12人由京赴包建立包头办事处。次日抵包,住在安仁里13号。包头市决定副市长刘耀宗协同办事处工作。办事处暂设秘书组和行政组。成立一个党小组,徐文彦为党小组长。办事处主要任务是集结人员,选择厂址,为包钢设计收集提供有关资料。  

    接着,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陆续派出测量队和工程地质队,到包头参加选择厂址工作。两个队近百人,其中工程师2名,技术员4名,其余均为太原钢铁厂(今太钢集团公司)调入的一部分青年工人和由汉口、开封等地招收的一部分劳动就业人员。包头办事处遂又设立工程地质队、测量队和分析室。由此,在包头地区选择厂址和收集设计资料工作全面铺开。

       

    6月19日,包头筹备组与石景山钢铁厂设计处分开,迁入北京西直门外太平庄13号院内办公。那是钢铁试验所(今钢铁研究总院)刚刚建起的一栋二层楼房,计49间。当时包头筹备组只有7个人(所属包头办事处除外),办公住宿都在楼内,分设人事组、财务组、行政组、资料组。筹备组主要任务是集结人员,与党中央各部委联络,与国外(主要是苏联)联络。因为包钢的总图设计将由苏联列宁格勒黑色冶金设计总院承担。  

    6月23日,钢铁工业管理局调郄晋诗等235人到包头办事处工作,其中包括先期到达包头并开展工作的180人。  

    6月,经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批准,包头筹备组改名为“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8月,包头办事处改名为“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包头办事处。”  

    8月,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人员增至51人(不包括包头),其中党员10人,团员16人。8月26日建立党支部,直属中共中央华北局机关党委领导,人事科长李志恒兼支部书记。27日建立团支部。9月7日成立工会,张宗奇兼工会主席。  

    从8月到年底,由华北局和内蒙古分局共调入干部500余名,其中县级以上干部200多名,区级以上干部200多名,还分配来大专毕业生40名,中专毕业生32名。8月,又由重工业部东北设计公司借调测量人员89名到包头工作。10月,89人全部调入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  

    截至12月25日,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机关已有147人,设立了秘书科、人事科、财务科、计划科、供应科、资料科、行政科。北京西外太平庄13号49间房子已不敷办公和住宿用,于是又购置西四大茶叶胡同19号一套院落,有房屋70余间,做办公室用。在平安里菜园胡同购置两个院落,后车胡同购置一个院落,作为住宅。1954年1月3日,筹备处迁至新址办公。  

    截至12月25日,包头办事处已有434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6人,一般干部106人,工人76人,勤杂工18人,试用工57人,工程师3人,技术员11人,练习生89人,见习生39人,医务人员15人。下设人事、保卫、行政、土建、采矿、测量队、工程地质队等部门。办公地址由安仁里13号扩展到和平路115号和155号、牛桥街18号、财神庙等处所。住宿用房先后购置和租赁了永和成巷15号、16号,新巷221号,以及吕祖庙、官井梁等多处。  

    包头办事处党支部是10月份成立的,赵品山为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由行政科长赵培权兼任。  

    12月25日,中共中央华北局会议通过:任命刘耀宗为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包头办事处主任,郄晋诗为副主任。  

    1954年初,李超、陈登昆、周克刚等省级干部,焦宪章、李一夫、王锐光(女)、翟颖(女)、黄汉炎、李辉德、陆季珊、朱言、柳林、杨阁森、边亭等地级干部陆续调到包钢。2、3月间,在原筹备处人事科基础上建立了人事处,边移山(女)任处长。3月以后,分别建立计划处(处长黄汉炎),教育处(处长翟颖),设计处(副处长李光),地质处(处长李一夫),财务处(处长曹天越),行政处(处长焦宪章),人民监察室(副主任李辉德)。党委机构也从3月开始逐渐建立。此时的机构建立和人事任职,均未经华北局正式批准。  

    3月23日,钢铁工业管理局决定将石景山钢铁厂所属工程公司,交由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领导。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于4月28日派柳林任该公司经理,5月15日柳林到职。4月间,由华北局从河北省六个县选调的200名区级干部,陆续到达筹备处报到。  

    根据发展需要,杨维于3月9日呈请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将“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改为“包头钢铁公司”。请示报告如下:  

    刘、袁、许局长并请转王、吕、赖、夏部长:  

    我们认为目前“五四钢铁公司”的名义,已有必要加以改变。具体意见是改为“包头钢铁公司”,即把“五四”改为“包头”,“筹备处”字样取消。  

    我们的理由是:  

    一、我们的工作已经由筹备阶段转到正式开始工作,而且工作量相当大,并仍在继续增加,因此不应再说是筹备工作。  

    二、从组织上说,人员一天天增多,按照今年计划,年终将发展到1000人,公司各职能机构已经逐渐建立,而且有几个处已经建立起来,已经有一个工程公司,并且还可能再接管些。这种机构的充实和建立,已和筹备处的组织形式不相适应。  

    三、“五四”字样原系在北京筹备期间,为了保守秘密所在的称号,现亦应随筹备工作性质的减弱而改变,同时公司不久即将全(全部迁至)包头,而且已经有些部分即(早)在包头工作,故将“五四”名义改为“包头”为好。……  

    不久钢铁工业管理局批复同意将“五四钢铁公司筹备处”改为“包头钢铁公司”,以“钢秘”文字第34号命令,颁发铜质方印一颗,文为“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头钢铁公司印”;另发铜质圆戳一颗,文为“党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包头钢铁公司”,从5月1日起正式启用。  

    据现有资料了解,5月份包头办事处已达570人,设有主任室、秘书室、人事科、保卫科、土建科、采矿科、测量队、地质队、机要科、工会、团支部、党支部等机构。  

    自5月1日起,包头钢铁公司人事机构作如下安排:经理 杨维;副经理 李超,陈登昆,周克刚;秘书长 黄汉炎;监察室副主任 李辉德;人事处处长 杨阁森;计划处处长 朱言;设计处处长 周克刚(兼),副处长 李光;工程技术处处长 刘耀宗,副处长 郄晋诗;行政处处长 焦宪章;地质处处长 李一夫;供应处处长 陆季珊;教育处处长 翟颖;保卫处处长成庚呜;劳资处处长 张光;财务处处长 曹天越。  

    党群人事安排是:党委书记 陈守中,工会筹委会主席马纪民,党委办公室主任 卫群,副主任 王锐光,宣传部副部长 边亭。  

    6~7月,包头钢铁公司由北京迁到包头,包头办事处同时撤销。北京西四大茶叶胡同19号,改为包头钢铁公司驻京办事处,郑宇任办事处主任。   

                                (作者: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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