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正在陆续开展编修校志的工作,真实记录学校的发展轨迹。校志最基本的功能是反映学校的历史和现状,为学校教育发展与课程改革提供历史的借鉴和现实的依据。本文试图结合近年来编写校志的实践进行探讨与创新,现陈述己见,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诚望同仁不吝赐教,共同为提高新编校志质量增砖添瓦。
一、编写原则
1.严守校界,不越校而书。
即记述本校的事,超出校界的不记。如果有些事情或所记载资料有与该校有关的外地成分,一定要在括号内加以说明。
2.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即横排竖写。横排:就是依科学分类结合实际分工,分门别类立项记述。一志之下一般为编和章。章下还可以再横排,依次分节、目、子目等。校志一般为五层,即编或卷、章、节、目、子目。关系是同一层次为平行关系,如一志之下,编(卷)与编(卷)之间;一编之下,章与章之间;一章之下,节与节之间等。不同层次为上下领属关系。如一志之下,第几卷、几章、几节、几目、几子目等,属于层层领属,上下相辖。
横排,设立纲目一定要抓住重点,突出要点,不能有重大遗漏;竖写:即在写作目下,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记述,以反映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竖写,一定要顺着事物发展的主线记述,不能有断链。以确保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3.以类系事,事以类从。
同一类事物要在一个地方集中记述,不能出现重复记述、交叉记述的情况。如:教育改革篇,在教育改革篇中有课堂教学改革的内容,而在课堂篇中又记述课堂教学改革的内容,这就造成了重复。
4.以事系人,生不列传。
①以事系人,是指校志在记述事物发展变化时,要结合写出与之密切相关的人的活动。也就是在记事时,把与此关联的人物顺便记下来。但必须是值得记入志书的人物,否则就会大大降低志书的价值。在选人记人时,眼睛要向下看,尤其是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不被人重视的小人物更应该记,绝不能以官职论英雄,切忌“某某领导亲自干什么事”等言语。
“以事系人”需掌握以下要点:
第一,只写所“系”的人同本节、目所记的事密切相关的活动,关系不大的不记,更不能离开所记的事去介绍人物生平,或全面介绍人物一生的活动和事迹。
第二,主要是记述教职工中特别是先进人物如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时也可记述反面人物阻碍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等劣迹。但反面人物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为了烘托正面人物有意假设。
第三,“系人”不受籍贯、年龄、职务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根据客观实际和反映教育事业发展变化的需要而定;所“系”的人可能已去世,也可能还健在,与人物“生不立传”不同;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或一个集体,还可综记一类人的共性活动而不具列姓名。
第四,“以事系人”的基本写法是把人物及其事迹和事业的发展变化揉合在一起写,既能表现人物更能反映事业,使读者感到二者密不可分,十分得体。“以事系人”的方法很多,例如:“系”开创者,反映教育事业兴起;“系”贡献突出者,反映教育事业进步;“系”代表人物,反映教育事业或事件状况;“系”学校名师,反映学校教育水平的层次等。
生不列传。传,即人物传。指专门记述人物的部类。对已故重要人物,能盖棺定论者,集中立传记述。立传人物,必须是在校志时限内已经去世的,否则不能立传。不足以立传的非重点已故人物和仍健在的重要人物,采取简要介绍和“以事系人”的办法记述。
5.述而不论,寓论于述。
对事物的发展,只作过程记述,不作好坏评论。但也并不是没有观点,而是要把作者的观点(也就是评论的语言)通过史实记述反应出来。
6.详今略古。对当今的事物要详细记述,对古代(原先)的事物要简略记述。清代学者章学诚提出的“时近则迹真、地近则宜核”,意思是离事情发生的时间越近,记述越是真实,离事情发生的地点越近,越容易核实,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对于大多数校志来说,应该详近略远,更为恰切。
7.详独略同,详记本校独有的,即:个性;简记本校与外校共有的,即:共性。本校的办学特色要详细记述,大家都有的一是不必要记述,二是必须简述,主要是突出地方与学校教育特点,体现地方与学校特色。
二、校志体裁
校志的体裁:一般以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述:即总述和分述。一般来说,既要有整部校志或分志的总述,即概述,又要有一章一节的分述。概述置于其内容的前部,起总纲的作用,分述置于一章一节的前部,起内容提要的作用。
概述居于志首,要以简要的文字,梗概全貌,简述发展,记其变化,揭示规律,从而勾勒出一个系统的轮廓。概述纵述历史,横陈现状,可以述中有议,议中有述,使事实和议论浑然一体,瞻前顾后,由现状展望未来,既引起阅读兴趣,又给人以精神鼓舞。也可以说概述重在简略说明校志内容的大要。使读者读概述之后,进而浏览全文,或者来不及读全文,也能对全志有大致的了解,概述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对校志内容横向的叙述,给读志的人一个精要而广泛的概念。
概述编写内容上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学校的基本沿革和面貌,它是概述的主体对象,从总体角度,横向勾勒轮廓和面貌,纵向展示发展简史,以形成总体概念。二是特点和优势。概述勾勒面貌,条陈大要(即大事要事)。特点中含有长短优劣之势,又重在写出优势,主要是记述在全省、全国中有地位有影响的人、事、物。三是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和规律。记述简史,抓住主线,置事物于整个学校中考察,从记述主要的事非得失经验教训中用提炼的语句,揭示具体发展规律。四是展望未来。从发展方向上,依据规律,提出扬长避短与开拓创新的战略建议。
在写法上:一是高度概括总揽全局,就是提炼本志的内容本质,概述其整体。二是彰明因果,揭示规律。要体现校志的科学性,就必须反映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三是突出特点,彰显优势。突出特点,我们的立足点要高一些,注意写出本校事物在全省以至全国具有突出特点者,以反映成绩或优势。四是前后对比,展示成绩。运用比较法编写“概述”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对客观事物进行定性的鉴别和定量的分析,可以揭示出不易直接观察到的运动和变化,尤其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与改革开放前后发展的速度和成绩,用比较法,能达到“效果突出,一目了然”的目标。
要注意的问题:一是概述的设置与名称。一部志书由章组成,全志要设“概述”有时各章也要设“概述”,如何区分呢?志书前面的“概述”以“概述”称,各章下面“概述”可称“简述”或不加标题概述,不列为目。这样二者就区分开来了。概述篇幅的大小,要因志制宜。说明问题,恰当为好,一般以3000至5000字左右为宜,即: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历史长短与知名度高低而定。
撰写的时间:概述虽居于志首,但不能成于志前,不能先写出概述再撰写各篇章,因为概述是根据志书总体内容撰写的。概述在校志各篇章完成之后再写,则会得心应手。因为那时撰稿人对全志内容已了然于心。
记:大事记或大事年表。一般设在校志的前部,置概述之后,与概述互为经纬,一横一竖,起提纲挈领、勾勒重点、引领读者的作用。
如:现在大多数校志修编的提纲中:第一部分是:学校平面图,接下来就是“序言”,然后是:概述、大事记,接下来才是正文等等,最后是附录与编后记。
注:述(概述)与记(大事记)的关系:为一志之纲,互为经纬,述为横,记为纵。
述分大、小概述。一书之前的叫总概述(大概述),篇、章、节下的叫分述(小概述)。总概述必须有,分概述依情况而定。如果事情比较单一,每个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则不必设概述,比如“办学方向理念”,各学校都很完整地反映了各自的内容,互不牵扯,则没必要再组合起来概括记述。如果事情比较复杂,每个章节之间既独立,又联系,不设概述,难以反映事物的整体,则应加概述。比如“学校规划”,一般分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大学等各自为政,不加概述,就不能说明一个学校的总体情况。
志:即著述部分。用于各分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应当说这是主线。
传:即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一般设在志书后部,集中记载本校名人,是反映一个学校重要人物和文化积淀的主要内容,也是读者最关心和感兴趣的部分。
图:即各种平面图、图像、照片等。
表:即用文字、数字表述的各种一览表和统计表。
录:即附录或丛录,用以辑存学校珍贵史料。即校志未记又弃之可惜的资料。收录原件、原文、名录等。
表格与文字的关系。以文字为主,表是文字的补充。因表具有形象、直观、系统、清晰、信息量大、所占篇幅小的特点,在新校志中广泛采用。文字勾勒框架,起骨架的作用,表格详细反映细节,是血肉,起补充作用,以此构成丰满的整体。比如教育投入表,师资现状表、学生统计表等。既不能以表代文,也不能有表无文。只有二者并用,才能事半功倍。
三、编修方法
(一)校志采用什么文体
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编写校志也要根据这个要求,这个规定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必须使用现代语体文,而不使用文言文。现代语体文是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写成文章,具有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容易普及等优点。二是必须使用现代规范语体文。语体文作为一种语言形式,比口头语言更精确,更条理化,更有逻辑性。三是叙而不论,寓观点于材料的叙述之中,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褒或贬,都用史实表明,不需另发议论,不用讲道理来表明。
(二)如何运用这些文体
1.依时顺序。因立目已比较单一,所以必须按时间顺序由先往后记述,既要记清历史轨迹,又要反映当今现状。
写作中,忌倒叙、插叙、补叙。但时间比较可以往前推。
2.记述体。即志体,“据事直书”,以史料为依据,实事求是,平铺直叙。忌假话、大话、空话、套话。不能写成领导讲话、总结汇报、通讯报道等套用的公文体。
3.进行式。即行文中的语法时态要用进行式,表示进行中的动作状态,不用过去式、未来式。所述事物就如同作者亲眼看见记在心理一样。所以,文中不能使用“从前、曾经、想当年、当初、当时、原来、后来、相传、大约、可能、预计、即将”等回忆和预测性的不确定词语。
4.不加褒贬。即作者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平铺直叙,依实记述,不把个人的观点、情绪、喜好强加于校志。事物或者人物的好坏善恶要用事实来说明,主观上不议论、不评价,寓议于记述之中。作者对事物本身不下结论,而是透过史料来反映事物的是非得失,人物的善恶好坏。
在用词上,要尽量用中性词,而不用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的褒贬词。比如:中共——我党,罪犯——坏人、坏蛋等褒贬词。
5.不过分修辞。不用比喻、拟人、夸张、形容等修辞手法,语言应是平实记述,用语体文、记述体、陈述句,由时间状语开头,直书其事。
6.巧妙铺垫。校志要求抓要点、记大事。但某些事物可能在某一段限内变化不大,无事可记。这样在前后两个年份之间就会间隔太长,不利于表述事物发展的轨迹。因此,记述中需要根据事物发展的总趋势,选择中间年份用过渡性的语言作适当铺垫,即将前后间隔较长的事物连接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历史链条。
四、篇目设计
校志在章节编排上是横排竖写,就是指以章节为层次编排内容的篇目结构形式,就要以横排门类不缺项,竖写发展不断线,也可以说是横到边,竖到底,下线齐。根据这个总体要求各个学校可以推陈出新,尽显特色,要根据本学校实际,反映出轻重缓急。编排上总体要求是:尊重史实,秉公直陈,高屋建瓴,把握全局。篇目的设计可分三段进行,这三个阶段的篇目各有其独特的作用。第一阶段为指导资料搜集的篇目。这一阶段的篇目主观成分居多,是编者对未来志书的设想,也可以叫理论模式。这时的篇目又可叫做搜集资料的提纲。第二阶段为试写篇目,这时的篇目已有大量客观成分加入,根据搜集到的资料逐步掌握的实际情况,对第一阶段的篇目进行修订,增加设想中未有的内容。这时的篇目成为指导编写志稿的志纲;第三阶段为定型篇目,即志书目录。这时的篇目在编写过程中将篇、章、节间的交叉、缺漏或归属不当的内容进行调整,对各层标题进行加工,趋于完整,这时的篇目成为志书的目录。
篇目设计要做到:
1.符合志体。这样在拟定篇目时,就要注意分类横排,横排到位之后再竖起来写,亦即横排竖写。
2.体现志体、志书的体例。首先体现在篇目中,衡量一部校志是否符合方志体例,看了篇目便知梗概。首先篇目要体现“诸体并用”。可按志书内容的编辑要求分别运用,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附在相关篇章中。
3.篇目排列符合逻辑性,包括横向的次序和纵向的层次。列目的安排要体现客观事物之间的纵横关系,合乎逻辑;做到以类系事,领属得当,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校志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校志篇目中的章与章之间的先后顺序,是有一定规则的。即是:先物质后精神;先历史后现实;先事业,后管理先传志后人物;先初级后高级;先综合后专业。篇目的纵向层次,一般是横排三次或四次到底,分别用编(或篇)章、节、目来标志。分别用编、章、节来表述,然后在节上竖起来写。篇目的这种横纵排列,是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体系。横排门类的诸项事物彼此之间是严谨的并列关系。而纵向的层次上下之间是种属关系。只有这种横向次序和纵向的层次安排得体,符合逻辑,才能使篇目做到横成系列,纵成体系,层次分明,脉络清晰。我们在拟定校志篇目时,既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善于变通,灵活地处理各种棘手问题。
4.篇目的标题要言简意赅。篇目标题的文字一般用2~4字为宜,尽量简洁,能用2个字表达的就不用3个字,能用4个字表达的不用5个字。标题的词性用名词或主谓词组为好,不要加定语、状语、补语之类。严禁采用长标题。
五、记述方法
1.记述方法。采用著述体。是资料性的著述,不是简单的资料汇编,是对真实资料的科学性记述,我们要研究史料,对史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研究,然后再科学的著述成章。要用规范的语体文,形容词、副词尽量不用,慎用比喻、象征性的词语,忌用总结性、粉饰性、议论性的语言。要述而不议,寓述于评,在平实的叙述中,用顺畅雅正的语言巧妙的记述,有波澜有节奏的记述,体现写作的功力,使记述的人和事生动感人。坚持用第三人称。
2.全面记录。要有全局的观点,全方位的记述,但不能平均用力,要详今略古,详异略同,总体把握,突出特色。
3.正确系统地反映学校的历史。主要由概述和大事记承担,但部分也要记述清楚,要突出发展的主流、主线。例如:初创、校址、校名的变更都要特别注意,教师、学生的来源和分流要记述清楚。
4.归纳要突出学校的特色。要把资料中感性的东西,上升到理性的认识。比如:概述要围绕学校如何办学为主线,反映出学校的定位、办学的基本理念、传统的精神等等。要突出创新,突出发展。
5.既要记述学校机构、年级、学科、教师状况、学生情况、办学条件,又要记述人的精神面貌,如: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用什么培养学生的精神,使学生具有了怎样的品质等。
6.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挖掘历史真实的资料,进行客观、科学地分析,存真求实,达到三者的统一。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正在陆续开展编修校志的工作,真实记录学校的发展轨迹。校志最基本的功能是反映学校的历史和现状,为学校教育发展与课程改革提供历史的借鉴和现实的依据。本文试图结合近年来编写校志的实践进行探讨与创新,现陈述己见,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诚望同仁不吝赐教,共同为提高新编校志质量增砖添瓦。
一、编写原则
1.严守校界,不越校而书。
即记述本校的事,超出校界的不记。如果有些事情或所记载资料有与该校有关的外地成分,一定要在括号内加以说明。
2.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即横排竖写。横排:就是依科学分类结合实际分工,分门别类立项记述。一志之下一般为编和章。章下还可以再横排,依次分节、目、子目等。校志一般为五层,即编或卷、章、节、目、子目。关系是同一层次为平行关系,如一志之下,编(卷)与编(卷)之间;一编之下,章与章之间;一章之下,节与节之间等。不同层次为上下领属关系。如一志之下,第几卷、几章、几节、几目、几子目等,属于层层领属,上下相辖。
横排,设立纲目一定要抓住重点,突出要点,不能有重大遗漏;竖写:即在写作目下,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记述,以反映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竖写,一定要顺着事物发展的主线记述,不能有断链。以确保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
3.以类系事,事以类从。
同一类事物要在一个地方集中记述,不能出现重复记述、交叉记述的情况。如:教育改革篇,在教育改革篇中有课堂教学改革的内容,而在课堂篇中又记述课堂教学改革的内容,这就造成了重复。
4.以事系人,生不列传。
①以事系人,是指校志在记述事物发展变化时,要结合写出与之密切相关的人的活动。也就是在记事时,把与此关联的人物顺便记下来。但必须是值得记入志书的人物,否则就会大大降低志书的价值。在选人记人时,眼睛要向下看,尤其是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不被人重视的小人物更应该记,绝不能以官职论英雄,切忌“某某领导亲自干什么事”等言语。
“以事系人”需掌握以下要点:
第一,只写所“系”的人同本节、目所记的事密切相关的活动,关系不大的不记,更不能离开所记的事去介绍人物生平,或全面介绍人物一生的活动和事迹。
第二,主要是记述教职工中特别是先进人物如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时也可记述反面人物阻碍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等劣迹。但反面人物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为了烘托正面人物有意假设。
第三,“系人”不受籍贯、年龄、职务和社会地位的限制,根据客观实际和反映教育事业发展变化的需要而定;所“系”的人可能已去世,也可能还健在,与人物“生不立传”不同;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或一个集体,还可综记一类人的共性活动而不具列姓名。
第四,“以事系人”的基本写法是把人物及其事迹和事业的发展变化揉合在一起写,既能表现人物更能反映事业,使读者感到二者密不可分,十分得体。“以事系人”的方法很多,例如:“系”开创者,反映教育事业兴起;“系”贡献突出者,反映教育事业进步;“系”代表人物,反映教育事业或事件状况;“系”学校名师,反映学校教育水平的层次等。
生不列传。传,即人物传。指专门记述人物的部类。对已故重要人物,能盖棺定论者,集中立传记述。立传人物,必须是在校志时限内已经去世的,否则不能立传。不足以立传的非重点已故人物和仍健在的重要人物,采取简要介绍和“以事系人”的办法记述。
5.述而不论,寓论于述。
对事物的发展,只作过程记述,不作好坏评论。但也并不是没有观点,而是要把作者的观点(也就是评论的语言)通过史实记述反应出来。
6.详今略古。对当今的事物要详细记述,对古代(原先)的事物要简略记述。清代学者章学诚提出的“时近则迹真、地近则宜核”,意思是离事情发生的时间越近,记述越是真实,离事情发生的地点越近,越容易核实,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对于大多数校志来说,应该详近略远,更为恰切。
7.详独略同,详记本校独有的,即:个性;简记本校与外校共有的,即:共性。本校的办学特色要详细记述,大家都有的一是不必要记述,二是必须简述,主要是突出地方与学校教育特点,体现地方与学校特色。
二、校志体裁
校志的体裁:一般以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
述:即总述和分述。一般来说,既要有整部校志或分志的总述,即概述,又要有一章一节的分述。概述置于其内容的前部,起总纲的作用,分述置于一章一节的前部,起内容提要的作用。
概述居于志首,要以简要的文字,梗概全貌,简述发展,记其变化,揭示规律,从而勾勒出一个系统的轮廓。概述纵述历史,横陈现状,可以述中有议,议中有述,使事实和议论浑然一体,瞻前顾后,由现状展望未来,既引起阅读兴趣,又给人以精神鼓舞。也可以说概述重在简略说明校志内容的大要。使读者读概述之后,进而浏览全文,或者来不及读全文,也能对全志有大致的了解,概述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对校志内容横向的叙述,给读志的人一个精要而广泛的概念。
概述编写内容上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学校的基本沿革和面貌,它是概述的主体对象,从总体角度,横向勾勒轮廓和面貌,纵向展示发展简史,以形成总体概念。二是特点和优势。概述勾勒面貌,条陈大要(即大事要事)。特点中含有长短优劣之势,又重在写出优势,主要是记述在全省、全国中有地位有影响的人、事、物。三是揭示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和规律。记述简史,抓住主线,置事物于整个学校中考察,从记述主要的事非得失经验教训中用提炼的语句,揭示具体发展规律。四是展望未来。从发展方向上,依据规律,提出扬长避短与开拓创新的战略建议。
在写法上:一是高度概括总揽全局,就是提炼本志的内容本质,概述其整体。二是彰明因果,揭示规律。要体现校志的科学性,就必须反映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三是突出特点,彰显优势。突出特点,我们的立足点要高一些,注意写出本校事物在全省以至全国具有突出特点者,以反映成绩或优势。四是前后对比,展示成绩。运用比较法编写“概述”有重要作用,它可以对客观事物进行定性的鉴别和定量的分析,可以揭示出不易直接观察到的运动和变化,尤其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与改革开放前后发展的速度和成绩,用比较法,能达到“效果突出,一目了然”的目标。
要注意的问题:一是概述的设置与名称。一部志书由章组成,全志要设“概述”有时各章也要设“概述”,如何区分呢?志书前面的“概述”以“概述”称,各章下面“概述”可称“简述”或不加标题概述,不列为目。这样二者就区分开来了。概述篇幅的大小,要因志制宜。说明问题,恰当为好,一般以3000至5000字左右为宜,即: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历史长短与知名度高低而定。
撰写的时间:概述虽居于志首,但不能成于志前,不能先写出概述再撰写各篇章,因为概述是根据志书总体内容撰写的。概述在校志各篇章完成之后再写,则会得心应手。因为那时撰稿人对全志内容已了然于心。
记:大事记或大事年表。一般设在校志的前部,置概述之后,与概述互为经纬,一横一竖,起提纲挈领、勾勒重点、引领读者的作用。
如:现在大多数校志修编的提纲中:第一部分是:学校平面图,接下来就是“序言”,然后是:概述、大事记,接下来才是正文等等,最后是附录与编后记。
注:述(概述)与记(大事记)的关系:为一志之纲,互为经纬,述为横,记为纵。
述分大、小概述。一书之前的叫总概述(大概述),篇、章、节下的叫分述(小概述)。总概述必须有,分概述依情况而定。如果事情比较单一,每个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则不必设概述,比如“办学方向理念”,各学校都很完整地反映了各自的内容,互不牵扯,则没必要再组合起来概括记述。如果事情比较复杂,每个章节之间既独立,又联系,不设概述,难以反映事物的整体,则应加概述。比如“学校规划”,一般分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大学等各自为政,不加概述,就不能说明一个学校的总体情况。
志:即著述部分。用于各分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应当说这是主线。
传:即人物传记,专门用于写人物。一般设在志书后部,集中记载本校名人,是反映一个学校重要人物和文化积淀的主要内容,也是读者最关心和感兴趣的部分。
图:即各种平面图、图像、照片等。
表:即用文字、数字表述的各种一览表和统计表。
录:即附录或丛录,用以辑存学校珍贵史料。即校志未记又弃之可惜的资料。收录原件、原文、名录等。
表格与文字的关系。以文字为主,表是文字的补充。因表具有形象、直观、系统、清晰、信息量大、所占篇幅小的特点,在新校志中广泛采用。文字勾勒框架,起骨架的作用,表格详细反映细节,是血肉,起补充作用,以此构成丰满的整体。比如教育投入表,师资现状表、学生统计表等。既不能以表代文,也不能有表无文。只有二者并用,才能事半功倍。
三、编修方法
(一)校志采用什么文体
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编写校志也要根据这个要求,这个规定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必须使用现代语体文,而不使用文言文。现代语体文是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写成文章,具有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容易普及等优点。二是必须使用现代规范语体文。语体文作为一种语言形式,比口头语言更精确,更条理化,更有逻辑性。三是叙而不论,寓观点于材料的叙述之中,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褒或贬,都用史实表明,不需另发议论,不用讲道理来表明。
(二)如何运用这些文体
1.依时顺序。因立目已比较单一,所以必须按时间顺序由先往后记述,既要记清历史轨迹,又要反映当今现状。
写作中,忌倒叙、插叙、补叙。但时间比较可以往前推。
2.记述体。即志体,“据事直书”,以史料为依据,实事求是,平铺直叙。忌假话、大话、空话、套话。不能写成领导讲话、总结汇报、通讯报道等套用的公文体。
3.进行式。即行文中的语法时态要用进行式,表示进行中的动作状态,不用过去式、未来式。所述事物就如同作者亲眼看见记在心理一样。所以,文中不能使用“从前、曾经、想当年、当初、当时、原来、后来、相传、大约、可能、预计、即将”等回忆和预测性的不确定词语。
4.不加褒贬。即作者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平铺直叙,依实记述,不把个人的观点、情绪、喜好强加于校志。事物或者人物的好坏善恶要用事实来说明,主观上不议论、不评价,寓议于记述之中。作者对事物本身不下结论,而是透过史料来反映事物的是非得失,人物的善恶好坏。
在用词上,要尽量用中性词,而不用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的褒贬词。比如:中共——我党,罪犯——坏人、坏蛋等褒贬词。
5.不过分修辞。不用比喻、拟人、夸张、形容等修辞手法,语言应是平实记述,用语体文、记述体、陈述句,由时间状语开头,直书其事。
6.巧妙铺垫。校志要求抓要点、记大事。但某些事物可能在某一段限内变化不大,无事可记。这样在前后两个年份之间就会间隔太长,不利于表述事物发展的轨迹。因此,记述中需要根据事物发展的总趋势,选择中间年份用过渡性的语言作适当铺垫,即将前后间隔较长的事物连接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历史链条。
四、篇目设计
校志在章节编排上是横排竖写,就是指以章节为层次编排内容的篇目结构形式,就要以横排门类不缺项,竖写发展不断线,也可以说是横到边,竖到底,下线齐。根据这个总体要求各个学校可以推陈出新,尽显特色,要根据本学校实际,反映出轻重缓急。编排上总体要求是:尊重史实,秉公直陈,高屋建瓴,把握全局。篇目的设计可分三段进行,这三个阶段的篇目各有其独特的作用。第一阶段为指导资料搜集的篇目。这一阶段的篇目主观成分居多,是编者对未来志书的设想,也可以叫理论模式。这时的篇目又可叫做搜集资料的提纲。第二阶段为试写篇目,这时的篇目已有大量客观成分加入,根据搜集到的资料逐步掌握的实际情况,对第一阶段的篇目进行修订,增加设想中未有的内容。这时的篇目成为指导编写志稿的志纲;第三阶段为定型篇目,即志书目录。这时的篇目在编写过程中将篇、章、节间的交叉、缺漏或归属不当的内容进行调整,对各层标题进行加工,趋于完整,这时的篇目成为志书的目录。
篇目设计要做到:
1.符合志体。这样在拟定篇目时,就要注意分类横排,横排到位之后再竖起来写,亦即横排竖写。
2.体现志体、志书的体例。首先体现在篇目中,衡量一部校志是否符合方志体例,看了篇目便知梗概。首先篇目要体现“诸体并用”。可按志书内容的编辑要求分别运用,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附在相关篇章中。
3.篇目排列符合逻辑性,包括横向的次序和纵向的层次。列目的安排要体现客观事物之间的纵横关系,合乎逻辑;做到以类系事,领属得当,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校志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校志篇目中的章与章之间的先后顺序,是有一定规则的。即是:先物质后精神;先历史后现实;先事业,后管理先传志后人物;先初级后高级;先综合后专业。篇目的纵向层次,一般是横排三次或四次到底,分别用编(或篇)章、节、目来标志。分别用编、章、节来表述,然后在节上竖起来写。篇目的这种横纵排列,是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体系。横排门类的诸项事物彼此之间是严谨的并列关系。而纵向的层次上下之间是种属关系。只有这种横向次序和纵向的层次安排得体,符合逻辑,才能使篇目做到横成系列,纵成体系,层次分明,脉络清晰。我们在拟定校志篇目时,既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善于变通,灵活地处理各种棘手问题。
4.篇目的标题要言简意赅。篇目标题的文字一般用2~4字为宜,尽量简洁,能用2个字表达的就不用3个字,能用4个字表达的不用5个字。标题的词性用名词或主谓词组为好,不要加定语、状语、补语之类。严禁采用长标题。
五、记述方法
1.记述方法。采用著述体。是资料性的著述,不是简单的资料汇编,是对真实资料的科学性记述,我们要研究史料,对史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研究,然后再科学的著述成章。要用规范的语体文,形容词、副词尽量不用,慎用比喻、象征性的词语,忌用总结性、粉饰性、议论性的语言。要述而不议,寓述于评,在平实的叙述中,用顺畅雅正的语言巧妙的记述,有波澜有节奏的记述,体现写作的功力,使记述的人和事生动感人。坚持用第三人称。
2.全面记录。要有全局的观点,全方位的记述,但不能平均用力,要详今略古,详异略同,总体把握,突出特色。
3.正确系统地反映学校的历史。主要由概述和大事记承担,但部分也要记述清楚,要突出发展的主流、主线。例如:初创、校址、校名的变更都要特别注意,教师、学生的来源和分流要记述清楚。
4.归纳要突出学校的特色。要把资料中感性的东西,上升到理性的认识。比如:概述要围绕学校如何办学为主线,反映出学校的定位、办学的基本理念、传统的精神等等。要突出创新,突出发展。
5.既要记述学校机构、年级、学科、教师状况、学生情况、办学条件,又要记述人的精神面貌,如: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用什么培养学生的精神,使学生具有了怎样的品质等。
6.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挖掘历史真实的资料,进行客观、科学地分析,存真求实,达到三者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