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砚田不恶,农田既丰。
其事则异,其理则同。
其埋首蓬门,孰若出塞兮称雄!
辟万亩田,国赋以充,
拥千石粟,俨等侯封!
泱泱者水,郁郁者松,
翳千秋兮,薛公之壅。
这是米毓瑞进士撰写的《薛公临泉墓志铭》中的铭语。铭语写得诗意盎然,不同凡响,它虽然赞颂的是薛临泉的绥远垦荒事业,其实用它来颂扬薛氏祖孙三代所成就的垦荒事业亦无不可,故特冠篇首,引起下文。
话说清末民初,忻州令狐庄薛氏在绥远兴和县经营垦荒事业五十余年,成绩巨大,在地方史上占有一席地位,然因知情者均已作古,故只能根据郝椿龄、米毓瑞、常向旭、张友桐等人写的四篇碑志述略如下。
所谓令狐庄薛氏,指的是薛河东的儿子、孙子与曾孙三代。
薛河东(1775-1855)字凤一,嘉庆十八年(1813)中举人,当过秀容书院山长,任过阳曲、介休等县儒学教谕,为三晋名士,有《敦厚堂稿》遗世。薛河东一生从教,可他的儿子薛寿彭(字友山)、孙子薛浩源(字临泉)、曾孙薛仲龙(字子云)虽然都也是贡生出身,甚至薛寿彭还作过浑源州训导,但这祖孙三人的主要业绩却是招商垦荒,开发兴和,可谓三代儒商。
不过,说道兴和的垦荒,还应该说道一个人,就是薛儒林,实在说,他是垦荒的创始人。据说,薛儒林常游漠北,熟悉蒙民情形。内外蒙之地地广人稀,蒙人一向以游牧为业,不事农桑。到了清末,随着时代的发展,汉人到塞外经商落户者日多,蒙汉交往日益频繁,特别是道咸之际,清政府开放禁令,允许汉人开垦蒙古八旗的荒地了。眼光超前的薛儒林看出了招徕农民,开荒种地,是前程远大的事业,便呈请开垦察哈尔(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南部及锡林郭勒盟南部)牧场,得到政府的批准。从此,薛儒林获得了在那广袤的蒙古正黄旗牧场上垦荒的权利。遗憾的是,薛儒林刚刚开了个头就病倒了,不得已,就叫他的本家侄儿薛寿彭继其事。
当薛寿彭将应召北上兴和的时候,亲友们无不劝阻其行,在他们看来,垦荒一事恐怕是事倍功半,到头来白费一顿力气,浪费一些钱财。但薛寿彭执意北行,谁也说服不了。他与族叔薛儒林同具慧眼,把困难都估计到了,认为只要苦心经营数年,闯过难关,就会前途无量。薛专门设了地局,招商引资,出租土地。垦荒伊始,事务纷繁,所投资金甚多,又短期难见效益,其艰苦拮据非常人所能调理者。他咬紧牙关,周旋借贷,团结同仁,苦撑其事。苍天不负有心人,耕耘过后,就是收获。数年之间,引来佃户数千家,在近百里的土地上出现了点点村落,千年荒野变为沃田,芟杂草而种五谷,庆丰收而建粮仓,既安置了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又为国家增收了田赋,当然,薛家及其他局内同仁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这时候,那些曾经劝阻垦荒的好心亲友们不仅心服口服,而且转生无限羡慕了。
薛寿彭的儿子薛浩源两次考举人未中,便决计弃学从商,继承父业。他说:“天下成就功名的事很多,何必都要走科举一途呢!”于是投笔出塞,北上兴和县,助其父业。光绪八年,当政府派员到内蒙厘定田亩,收取租税时,一些承揽垦荒的地商因难以维继,早把土地私自转卖他人而去,更有些人撂下已开垦出来的土地弃而他去,致使政府不能按原定数额完税,只有薛浩源地局能够守法纳税,不差毫厘,岂不知这是薛氏父子耗费了多少心血的结果啊。
按薛氏碑记,薛寿彭逝世于光绪九年,他的儿子薛浩源仅比他迟死了两年。这时候,他们的地局早已站稳了脚跟,且日益兴旺发达。薛浩源之子薛仲龙在其父逝世之后,不得不全身心地投入地局,经营垦务。光绪二十一年和二十五年,他又两次垦地数百顷,所拓地盘越来越大。兴和本是直隶(即河北省)、山西两省交界之地。薛氏地局的发展,引起了直隶垦商的忌妒,他们诬告薛氏地局垦占了直隶省的地盘,企图夺其东界垦地,冀获奇利,薛仲龙据理力争之。光绪二十八年,部里派去周某,经过实地勘察,判明直商纯属无理取闹,地当归晋。直商败诉,转而向薛仲龙求情,薛碍于情面,让给他们一些垦地。几年后,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贻谷亲临兴和,最终将晋直地界划清,直商不得已,终将侵地全部返归薛氏地局。薛氏地局先后垦荒2000余顷,即20多万亩,薛仲龙因此而被赏五品衔,如此赏赐,晋商中亦属罕见。薛家之外,因入股受田而传及子孙为世业者约计数千百家,故有人称赞,这比那伏波将军(东汉马援)牧田北地的规模与功劳实在有过之而无不及。
兴和地局系合股买卖,当然薛家的股份最大,至于还有哪些人参股,则不得而知了。民国×年,垦荒事业收归官办,兴和地局始告结束。薛氏祖孙三代垦荒,为开发内蒙,为增进蒙汉民族之交融大有功劳。垦荒引去移民,引入先进的文化,福国兴家,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因此,民国12年,薛仲龙被推为山西省议员,驻太原议会。可惜任议员不久,即因偶染痢疾于是年逝世。
砚田不恶,农田既丰。
其事则异,其理则同。
其埋首蓬门,孰若出塞兮称雄!
辟万亩田,国赋以充,
拥千石粟,俨等侯封!
泱泱者水,郁郁者松,
翳千秋兮,薛公之壅。
这是米毓瑞进士撰写的《薛公临泉墓志铭》中的铭语。铭语写得诗意盎然,不同凡响,它虽然赞颂的是薛临泉的绥远垦荒事业,其实用它来颂扬薛氏祖孙三代所成就的垦荒事业亦无不可,故特冠篇首,引起下文。
话说清末民初,忻州令狐庄薛氏在绥远兴和县经营垦荒事业五十余年,成绩巨大,在地方史上占有一席地位,然因知情者均已作古,故只能根据郝椿龄、米毓瑞、常向旭、张友桐等人写的四篇碑志述略如下。
所谓令狐庄薛氏,指的是薛河东的儿子、孙子与曾孙三代。
薛河东(1775-1855)字凤一,嘉庆十八年(1813)中举人,当过秀容书院山长,任过阳曲、介休等县儒学教谕,为三晋名士,有《敦厚堂稿》遗世。薛河东一生从教,可他的儿子薛寿彭(字友山)、孙子薛浩源(字临泉)、曾孙薛仲龙(字子云)虽然都也是贡生出身,甚至薛寿彭还作过浑源州训导,但这祖孙三人的主要业绩却是招商垦荒,开发兴和,可谓三代儒商。
不过,说道兴和的垦荒,还应该说道一个人,就是薛儒林,实在说,他是垦荒的创始人。据说,薛儒林常游漠北,熟悉蒙民情形。内外蒙之地地广人稀,蒙人一向以游牧为业,不事农桑。到了清末,随着时代的发展,汉人到塞外经商落户者日多,蒙汉交往日益频繁,特别是道咸之际,清政府开放禁令,允许汉人开垦蒙古八旗的荒地了。眼光超前的薛儒林看出了招徕农民,开荒种地,是前程远大的事业,便呈请开垦察哈尔(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东南部及锡林郭勒盟南部)牧场,得到政府的批准。从此,薛儒林获得了在那广袤的蒙古正黄旗牧场上垦荒的权利。遗憾的是,薛儒林刚刚开了个头就病倒了,不得已,就叫他的本家侄儿薛寿彭继其事。
当薛寿彭将应召北上兴和的时候,亲友们无不劝阻其行,在他们看来,垦荒一事恐怕是事倍功半,到头来白费一顿力气,浪费一些钱财。但薛寿彭执意北行,谁也说服不了。他与族叔薛儒林同具慧眼,把困难都估计到了,认为只要苦心经营数年,闯过难关,就会前途无量。薛专门设了地局,招商引资,出租土地。垦荒伊始,事务纷繁,所投资金甚多,又短期难见效益,其艰苦拮据非常人所能调理者。他咬紧牙关,周旋借贷,团结同仁,苦撑其事。苍天不负有心人,耕耘过后,就是收获。数年之间,引来佃户数千家,在近百里的土地上出现了点点村落,千年荒野变为沃田,芟杂草而种五谷,庆丰收而建粮仓,既安置了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又为国家增收了田赋,当然,薛家及其他局内同仁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这时候,那些曾经劝阻垦荒的好心亲友们不仅心服口服,而且转生无限羡慕了。
薛寿彭的儿子薛浩源两次考举人未中,便决计弃学从商,继承父业。他说:“天下成就功名的事很多,何必都要走科举一途呢!”于是投笔出塞,北上兴和县,助其父业。光绪八年,当政府派员到内蒙厘定田亩,收取租税时,一些承揽垦荒的地商因难以维继,早把土地私自转卖他人而去,更有些人撂下已开垦出来的土地弃而他去,致使政府不能按原定数额完税,只有薛浩源地局能够守法纳税,不差毫厘,岂不知这是薛氏父子耗费了多少心血的结果啊。
按薛氏碑记,薛寿彭逝世于光绪九年,他的儿子薛浩源仅比他迟死了两年。这时候,他们的地局早已站稳了脚跟,且日益兴旺发达。薛浩源之子薛仲龙在其父逝世之后,不得不全身心地投入地局,经营垦务。光绪二十一年和二十五年,他又两次垦地数百顷,所拓地盘越来越大。兴和本是直隶(即河北省)、山西两省交界之地。薛氏地局的发展,引起了直隶垦商的忌妒,他们诬告薛氏地局垦占了直隶省的地盘,企图夺其东界垦地,冀获奇利,薛仲龙据理力争之。光绪二十八年,部里派去周某,经过实地勘察,判明直商纯属无理取闹,地当归晋。直商败诉,转而向薛仲龙求情,薛碍于情面,让给他们一些垦地。几年后,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贻谷亲临兴和,最终将晋直地界划清,直商不得已,终将侵地全部返归薛氏地局。薛氏地局先后垦荒2000余顷,即20多万亩,薛仲龙因此而被赏五品衔,如此赏赐,晋商中亦属罕见。薛家之外,因入股受田而传及子孙为世业者约计数千百家,故有人称赞,这比那伏波将军(东汉马援)牧田北地的规模与功劳实在有过之而无不及。
兴和地局系合股买卖,当然薛家的股份最大,至于还有哪些人参股,则不得而知了。民国×年,垦荒事业收归官办,兴和地局始告结束。薛氏祖孙三代垦荒,为开发内蒙,为增进蒙汉民族之交融大有功劳。垦荒引去移民,引入先进的文化,福国兴家,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因此,民国12年,薛仲龙被推为山西省议员,驻太原议会。可惜任议员不久,即因偶染痢疾于是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