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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特载】在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得讲话(2015年6月9日)
  •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五届二次会议和全国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的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自首轮修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为发展地方志事业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共编辑出版三级志书250余部,行业、部门和村镇志书900多部,地方综合年鉴200多部。12个盟市、102个旗县(市区)首轮修志任务全部完成。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有5个信息化系统通过验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网”与12个盟市地情网实现互联互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大事记》等30多部志书和年鉴多次获奖。同时也要看到,按照国家的要求,与兄弟省区市相比,我区地方志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比如:修志工作整体滞后;区域间、部门间进展不平衡;修志人员紧缺;馆库建设迟缓;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地方志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都十分关心地方志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寄予地方志工作殷切期望,为我们发展地方志事业指明了方向。今年62日,巴特尔主席就发展地方志事业作出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战略眼光、从全局高度来认识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中、在推进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落实中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修志主业,编修优秀方志

    修志编鉴是地方志的中心工作,是《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各级政府的法定工作职责。加快进度并确保质量是当前修志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速完成首轮修志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首轮规划74部自治区志,按要求应在2000年之前完成,但拖到今年才接近完成。未完成的14部分志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志》、《对外贸易志》、《教育志》、《体育志》、《建设志》、《沙漠志》等。会后,与会各位代表要及时向一把手汇报,抓紧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年底前仍未完成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已经评审的志稿要尽快组织验收,已经验收的志稿要尽快送印出版,未评审的要尽快组织评审。14部志稿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完成《总卷》的编纂任务。各相关单位务必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出版任务,以接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

    二是加快推进二轮修志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轮修志从2003年启动。规划了自治区志82部,目前已完成4部;规划盟市志12部,已完成5部;规划旗县志102部,已完成41部。修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各委、办、厅、局。国家要求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尽快实现全区三级年鉴全覆盖。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即将出台的《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进一步完善我区年鉴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内蒙古年鉴》要建立健全年鉴编纂、评议、审读机制,进一步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及时为社会各界提供资料参考。各供稿部门和地区要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求,按时上报年鉴稿件。各委办厅局要立足行业特点,定期出版各类专业年鉴,为续志做好基础性工作,并及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盟市要继续抓好年鉴的质量和效益,做到一年一鉴。没有启动年鉴编纂工作的55个旗县(市区),要把年鉴摆到与修志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抓紧启动实施,努力实现全区三级年鉴全覆盖。

     

    二、坚持依法修志,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谋划地方志工作,做到依法管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

    一是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一纳入、八到位”是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作为基本经验加以强调的。“一纳入”,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年度工作任务中。“八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地方志工作法治化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修志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全局视野、问题导向和创新精神,自觉对照“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切实落实修志经费、明确修志人员、解决修志难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真抓真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修志任务。

    二是健全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和管理、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法治化工作格局。要依法强化对地方志工作的督查,重点督查修志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解决好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今后,自治区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年度督查、专项督查,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对地方志工作不重视、领导不力或基本条件不能保障、工作难以推进以及至今仍未启动工作的地区或部门要进行重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要重视改善修志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广大修志工作者的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通过上下联动,进一步激发全区修志工作者创业干事的信心,鼓励他们立足岗位潜心修志。

     

    三、坚持谋事作为,拓宽地方志事业发展途径

    当前,各级方志馆、地情网、旧志整理等工作还比较薄弱,有的还存在空白,难以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抓紧筹划方志馆选址事宜。有条件的盟市、旗县也要因地制宜建设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和开发利用为一体的方志馆。这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我区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委办厅局要在门户网站建设地方志工作网页,盟市、旗县(市区)要依托政府网建立地方志工作网页,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情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地区要多方收集留存的旧志孤本、善本,下大力气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做到古为今用。

    同志们,做好地方志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大家以更开阔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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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载】在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得讲话(2015年6月9日)
  •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五届二次会议和全国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的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自首轮修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为发展地方志事业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共编辑出版三级志书250余部,行业、部门和村镇志书900多部,地方综合年鉴200多部。12个盟市、102个旗县(市区)首轮修志任务全部完成。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有5个信息化系统通过验收,“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情网”与12个盟市地情网实现互联互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大事记》等30多部志书和年鉴多次获奖。同时也要看到,按照国家的要求,与兄弟省区市相比,我区地方志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比如:修志工作整体滞后;区域间、部门间进展不平衡;修志人员紧缺;馆库建设迟缓;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地方志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都十分关心地方志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寄予地方志工作殷切期望,为我们发展地方志事业指明了方向。今年62日,巴特尔主席就发展地方志事业作出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战略眼光、从全局高度来认识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中、在推进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落实中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修志主业,编修优秀方志

    修志编鉴是地方志的中心工作,是《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各级政府的法定工作职责。加快进度并确保质量是当前修志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速完成首轮修志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首轮规划74部自治区志,按要求应在2000年之前完成,但拖到今年才接近完成。未完成的14部分志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志》、《对外贸易志》、《教育志》、《体育志》、《建设志》、《沙漠志》等。会后,与会各位代表要及时向一把手汇报,抓紧完成首轮修志任务。年底前仍未完成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已经评审的志稿要尽快组织验收,已经验收的志稿要尽快送印出版,未评审的要尽快组织评审。14部志稿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完成《总卷》的编纂任务。各相关单位务必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出版任务,以接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

    二是加快推进二轮修志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二轮修志从2003年启动。规划了自治区志82部,目前已完成4部;规划盟市志12部,已完成5部;规划旗县志102部,已完成41部。修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各委、办、厅、局。国家要求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尽快实现全区三级年鉴全覆盖。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即将出台的《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进一步完善我区年鉴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内蒙古年鉴》要建立健全年鉴编纂、评议、审读机制,进一步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及时为社会各界提供资料参考。各供稿部门和地区要按照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求,按时上报年鉴稿件。各委办厅局要立足行业特点,定期出版各类专业年鉴,为续志做好基础性工作,并及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盟市要继续抓好年鉴的质量和效益,做到一年一鉴。没有启动年鉴编纂工作的55个旗县(市区),要把年鉴摆到与修志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抓紧启动实施,努力实现全区三级年鉴全覆盖。

     

    二、坚持依法修志,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谋划地方志工作,做到依法管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

    一是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一纳入、八到位”是刘延东副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作为基本经验加以强调的。“一纳入”,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年度工作任务中。“八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地方志工作法治化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修志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全局视野、问题导向和创新精神,自觉对照“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切实落实修志经费、明确修志人员、解决修志难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真抓真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修志任务。

    二是健全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和管理、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法治化工作格局。要依法强化对地方志工作的督查,重点督查修志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解决好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今后,自治区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年度督查、专项督查,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对地方志工作不重视、领导不力或基本条件不能保障、工作难以推进以及至今仍未启动工作的地区或部门要进行重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要重视改善修志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广大修志工作者的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通过上下联动,进一步激发全区修志工作者创业干事的信心,鼓励他们立足岗位潜心修志。

     

    三、坚持谋事作为,拓宽地方志事业发展途径

    当前,各级方志馆、地情网、旧志整理等工作还比较薄弱,有的还存在空白,难以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要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抓紧筹划方志馆选址事宜。有条件的盟市、旗县也要因地制宜建设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和开发利用为一体的方志馆。这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我区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委办厅局要在门户网站建设地方志工作网页,盟市、旗县(市区)要依托政府网建立地方志工作网页,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情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地区要多方收集留存的旧志孤本、善本,下大力气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做到古为今用。

    同志们,做好地方志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大家以更开阔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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