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
内蒙古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源源流长,最早可追溯到秦代的度量衡工作。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出土的“始皇诏陶量”上铸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度量衡诏书铭文,可作为历史的佐证,被载入中华民族度量衡发展的史册。作为内蒙古地区最早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是1933年5月1日绥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绥远省度量衡检定所,隶属于绥远省建设厅。随后的1934年3月,绥远省各县局度量衡检定分所均宣告成立。但是,由于日本侵略军占据绥远省中东部地区,全省的度政工作于1937年10月中断。直到1946年8月1日,绥远省度量衡检定所再度恢复成立。
1955年9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度量衡检定所成立,隶属于自治区商业厅。1957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度量衡检定所改称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量管理局,为处级建制。1960年5月,由于计量管理部门增加了开展标准化的业务工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量管理局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局,隶属于自治区科委,仍为处级建制。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标准化、计量工作受到严重干扰,业务工作逐步停顿,人员逐步减少,于1971年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局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所,仍为处级建制。
1979年4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将标准化与计量机构分设,分别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量管理局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局,为正厅级单位,成为自治区政府的职能部门。随后,各盟市标准局和计量局相继成立。
1983年6月,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自治区党委决定,撤消自治区标准局与自治区计量管理局,组建自治区标准计量局,为正厅级单位。随即,各盟市标准局与计量管理局也相继合并,改称为标准计量局(所)。199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自治区标准计量局更名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其职能、机构规格、内设处室不变。随后,盟市、旗县机构也相继更名为技术监督局(所)。
1999年6月,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划入质量管理和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打假协调等职能后,更名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随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3个职能划转接收组,分赴全区进行接收划转工作。经过半年多的紧张工作,于1999年底前完成了全区职能划转和管理体制改革上划交接工作。从2000年1月1日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自治区、盟市、旗县管理机构统一名称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机构改革,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质量技术监督局仍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不变。盟市、旗县管理机构统一名称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工商、质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划转交接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党中央编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质监督管理体制的精神,下划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属地管理。至此,全面完成对全区工商、质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划转交接工作,结束自治区以下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垂直管理体制。
(作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所)
内蒙古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源源流长,最早可追溯到秦代的度量衡工作。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出土的“始皇诏陶量”上铸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度量衡诏书铭文,可作为历史的佐证,被载入中华民族度量衡发展的史册。作为内蒙古地区最早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是1933年5月1日绥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绥远省度量衡检定所,隶属于绥远省建设厅。随后的1934年3月,绥远省各县局度量衡检定分所均宣告成立。但是,由于日本侵略军占据绥远省中东部地区,全省的度政工作于1937年10月中断。直到1946年8月1日,绥远省度量衡检定所再度恢复成立。
1955年9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度量衡检定所成立,隶属于自治区商业厅。1957年8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度量衡检定所改称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量管理局,为处级建制。1960年5月,由于计量管理部门增加了开展标准化的业务工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量管理局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局,隶属于自治区科委,仍为处级建制。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标准化、计量工作受到严重干扰,业务工作逐步停顿,人员逐步减少,于1971年6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局改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计量所,仍为处级建制。
1979年4月,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将标准化与计量机构分设,分别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计量管理局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标准局,为正厅级单位,成为自治区政府的职能部门。随后,各盟市标准局和计量局相继成立。
1983年6月,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自治区党委决定,撤消自治区标准局与自治区计量管理局,组建自治区标准计量局,为正厅级单位。随即,各盟市标准局与计量管理局也相继合并,改称为标准计量局(所)。199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自治区标准计量局更名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其职能、机构规格、内设处室不变。随后,盟市、旗县机构也相继更名为技术监督局(所)。
1999年6月,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划入质量管理和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打假协调等职能后,更名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随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3个职能划转接收组,分赴全区进行接收划转工作。经过半年多的紧张工作,于1999年底前完成了全区职能划转和管理体制改革上划交接工作。从2000年1月1日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自治区、盟市、旗县管理机构统一名称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机构改革,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质量技术监督局仍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不变。盟市、旗县管理机构统一名称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工商、质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划转交接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党中央编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质监督管理体制的精神,下划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属地管理。至此,全面完成对全区工商、质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划转交接工作,结束自治区以下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垂直管理体制。
(作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