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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志鉴论坛】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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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面临一个特殊情况,造成一些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在内容取舍、篇目设计、资料搜集、创新发展等方面出现许多问题。因此,应进一步认识自然部类在志书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第二轮志书编修,应以集中反映地域自然全貌为前提,按自然学科属性选取资料和编写,逐步完善篇目结构,进一步编写好志书自然部类。  

    【关键词】  第二轮志书  自然部类  现状问题  编写探讨  

        

      志书自然部类,在首轮修志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内容范围及编写模式,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及实践经验。第二轮修志以来,自然部类的编写面临着断限时间短、变化小、与前志连接紧的特殊情况,处于一个记则多重复、不记则缺项的两难境地。一些专家学者撰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有的认为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不应该再记或略记的;有的认为应继续设篇章记述的;有认为不强求划一、酌情而处的。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加之自然部类资料的特殊性,表现在第二轮修志实践中,有的市县志不再设自然环境篇记述,有的虽然设了篇目,但因袭多、创新少,削弱多、增强少,旧弊端未除、新毛病有添。使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成为“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远不如首轮志书自然部类内容丰富,也极少见自然部类闪光的第二轮志书。对于自然部类的理论研究,也大大逊色于文化、经济、突出地方特点、改革开放等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对事物的认识没有止境,关于地方志自然部类的研究,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课题。鉴于此,有必要对志书自然部类概念、认识进一步深化,总结分析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探索解决对策,力求不断提高自然部类的科学性及志书质量。  

      一、自然部类的概念及内容范围  

      地方志的“部类”,泛指地情、志书内容的第一层次划分,在修志实践中约定俗成,成为方志界普遍使用的专用词语。“自然部类”一词最早出现在1983年的首轮修志之始,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关于<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中,所拟《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为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7个“部类”。首轮前期出版的市县级志书,对此类有的称“自然”,有的称“地理”。二者本来概念不同,但方志界将此作为一个基本相同概念使用。《新地方史志学简编》即将志书的“自然”部类称之为“地理”。①进入第二轮修志以来,地方志的“部类”又发生了演变,军事与政治部类合并,人物归入社会部类,形成了地方志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5大部类之说,诚然,“自然”与“地理”的称谓只为方志界专用,志书所取涵义与通用的词汇涵义并不相同。其部类所包含内容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随着地方志理论的逐步深化,有人提出“自然不能作为篇目名称或单独设篇,应改称地理志或自然环境志”。②于是,更多志书改为“自然地理”或“自然环境”。两轮修志至今,志书的自然板块已经形成了一个大体的模式,即:大篇体志书称“地理”,下辖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两个部分。认为“地理”的概念大于建置区划和自然环境,而建置区划与自然环境只能并列而不相统属,因此由“地理”统之。中篇体志书建置区划与自然环境各自为篇,暗隐明显自然部类。小篇体志书除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外,还有作为自然重要因素的人口。因为人口在大、中篇体中是社会、居民篇基本内容,没有人口便没有社会、居民部类。而小篇体志书没有社会篇和居民篇的束缚,则可以照顾志书地、人、事“三宝体”序列形式而前移,进入自然板块。  

      二、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二轮修志以来,修志者面临着一些相对静态、变化不大的自然环境事物(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水文、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是否在第二轮志书复载问题,如果复载难免造成重复,不复载又形成缺项,处在两难境地。一种观点认为,“静态事物(基本不变)包括地质、地貌、土壤、矿产资源和动植物资源、自然灾害(1985年以前)、方言、民俗、文物、人物(1985年以前部分)等,第二轮志书中不必再记述。理由是:其一,因其不变,第二轮志书也只能照抄照搬上轮志书的相关内容,无此必要。其二,第二轮志书求新不求全。其三,第二轮志书求简不求繁,应尽量轻装上阵。人们要了解、研究一方各项事业时,可同时使用上轮志书和第二轮志书,不能以第二轮志书代前志。其四,这样可以加快续志的编纂进度,节省人力财力物力。”③赞成复载者认为:第二轮志书应该脱离首轮志书而存在,其内容要求全面,不能有大的缺漏,不能不记载静态事物;其次,静态事物也有事物本身的变化,人们的活动引发的变化,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的变化,这些变化不可不记载。两说之外又有第三者观点:“不宜搞‘一刀切’,简单地局限在记与不记,要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所谓的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地、矿藏、水能、光、热、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静态事物要素全面设置。记述时,要详略得当,有所侧重,对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事物综其概要,对运动中的事物要详而述之。”④由于理论观点上的歧义,直接影响到第二轮志书编修实践,因此有的第二轮市县志不再设置“自然环境”篇章。如安徽省《濉溪县志续编(1986~1996)》、浙江省《椒江续志(1991~1994)》、河南省《孟津县志(1986~2000)》等。许多市县志书虽然设置了“自然环境”篇章,但削弱者多,加强者少。据广东省首轮93部县区志统计,自然部类较多采用的篇幅在70~100页,最少者22页、最多者344页。⑤而笔者对近期出版的8部二轮市县志自然部类篇幅统计,分别为18、58、14、115、54、81、68、82页,平均每部61页。并且其中含有大量乡镇村(街道)概况等经济部类内容,这在首轮市县志书中是极为少见的。第二轮志书虽然整体篇幅比首轮志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自然部类内容篇幅实际上不足首轮志书的一半。以“地质”而言,如1996年版首轮《武强县志》地质部分7200多字;而第二轮志书的地质部分一般1000-2000字,还有许多像《景县志(1986~2003)》、《青县志(1978~2008)》等地质部分仅六七百字。许多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篇目设计照搬首轮,有的基本相同,有的进行归并压缩,变成简况。  

      为深入分析研究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现状及特点,笔者对8部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的篇目及章节进行统计。例一:《栾城县志(1993~2005)》(党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板块体,大“地理”板块下分设区位建置、区划境域、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自然灾害、自然资源(含生物资源)等7个小板块。例二:《万全县志(1989~2005)》(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26编,自然部类占三编:第一编建置区划,含地理位置、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乡镇概览、村(街)居民委员会5章;第二编环境与保护,下辖自然环境(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3节)、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3节)、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环境污染、环保宣传、污染防治、环境污染费征收、环保执法6节)3章;第三编资源与管理,下辖土地资源与管理、水资源与管理、矿产资源与管理、生物资源与管理、旅游资源与开发管理5章。例三:《襄城县志(1988~2000)》(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28篇,第一篇环境资源,下辖区域建置、自然环境(含地质地貌、气候水文、自然灾害3节)、自然资源(含动植物资源)3章。例四:《赤城县志(1991~2007)》(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中篇体25编,自然部类占二编:第一编政区建置,含建置境域、行政区划、乡镇概览、村情略录4章;第二编自然环境,下辖地质地貌、气候(含土壤、植被)、自然资源(含野生动植物、能源资源等)、自然灾害、环境保护5章。例五:《青县志(1978~2008)》(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小篇体66章,自然部类占二章:第一章政区建置,含地理位置、建置、乡镇概况、村街概况、专业明星村5节;第二章自然环境,下辖地质地貌、土壤野生动物(无野生植物)、气候物候、自然资源(无自然灾害内容)。例六:《景县志(1986~2003)》(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板块式中篇体,24编,自然部类为“居地环境”板块,占二编:第一编建置区划,含建置、乡镇村庄概况2章;第二编自然环境,下辖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自然灾害4章。例七:《正定县志(1986~2005)》(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小篇体46章,自然部类占三章:第一章政区,含地理位置、区划调整、县城、乡镇村街(简介)4节;第六章自然环境,含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自然灾害4节;第七章自然资源,含资源状况、资源保护、管理机构3节。例八:《大城县志(1989~2006)》(河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编体32编,自然部类占二编:第一编政区建置,含境域建置、县城、勘界区划、乡镇、村庄5章;第二编环境,含土壤、气候、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环境保护6章(既无野生动植物又无生物资源、生物灾害)。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各志书自然部类的结构形式、内容范围、分类及排列组合等无一相同,并且有的差距甚大。其中差异原因,地域因素微乎其微,主要是人们对自然部类事物的认识不同造成的,形成许多欠科学之处:  

      1.自然环境内容超出“自然”范畴。“自然”区别于其他部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自由发展,不经人力干预”,⑥而上述志书自然部类中却存在着大量非“自然”内容。一是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环境管理等)属人工范畴,其中有关立法、执法、监督、管理等还属于上层建筑内容。“所以,环境保护不应与自然环境合设编”“这应是大家的共识”。⑦二是植被中的人工栽培植物。两轮志书间有以“植被”命题记述的,并且“植被”也属于自然学科范畴。但是“植被”系指“在一定的地区内,覆盖地面的植物及其群落的泛称”,⑧其中包括自然植物和人工栽培植物。由于人工植被不属自然,农业篇有专门记述,因此无需在这里重复,仍以“野生动植物”命名为好。三是作为资源的旅游,首先属于文化,其次属于经济,如《万全县志(1989~2005)》自然编“旅游资源与开发管理”章记述的洗马林玉皇阁、明长城、老龙湾汉墓群、“八0二”观礼台、雾柳山庄等,与“资源”相距甚远。四是自然部类的建置区划混杂了“建设”内容。将建置区划视作自然部类,是因为建置区划属地理范畴,再者,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部类比较,与建置区划关系最近的也非自然部类莫属。因此地方志书将建置区划置入自然部类范畴。但二者又有截然不同的特点,因此形成了“建置区划”与“自然环境”两个部分。但从“自然”、“地理”的角度讲,“建置区划”记述内容只能限于市县建置、境域、乡镇村区域划分及其变化,首轮志书基本坚持这一格局。而有些第二轮志书的建置区划篇章,大量篇幅记述县城、乡镇村(街道)概况、概览、简介、略录、专业明星村、村委员会等内容,这些本应在城乡建设篇,或另设“城镇乡村”、“农村农民”篇章记述。  

      2.“自然环境”要素欠准确。上述10部二轮志书中出现的自然环境要素有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水文、植被、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物候等10项。其中存在三点问题:一是“自然资源”单独成章(节)导致分类过细,使各要素间重复交叉。如土壤必然要记述各类土壤面积情况,而这正是所谓的土地资源,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篇中的耕地都脱不开此事,如果再设一个“土地资源”的类目记述,既造成重复又显得零散,实在没有必要,因此土地资源在土壤中一并记述;水文之地下水、地表水的记述,水资源也就在其中了,何需再多此一举;气候资源一般都不单列;自然类野生动植物,虫类多为害,鸟、兽(鼠害除外)多属保护对象,几乎不具备资源价值,因此以“野生动植物”立目记述最为恰当;矿产资源中石油、地热等可在地质中记述。据此,“自然资源”总体状况可在自然部类综述文字中介绍,不必再于自然环境要素层出现“自然资源”类目,只在地质篇加一“矿产资源”细目即可解决整个自然资源问题。二是物候。上述志书对于物候要么不记,要么与气候并列,均属不妥。物候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科学,主要研究气候与物候活动及非生物状态变化关系的规律,是气候在某些方面的反映,或者是气候的一个特征,因此它不能与气候并列,只能算气候的子属,与气候中的日照、降水等并列。三是植被的事,前面已经提到,也属于自然环境要素欠准确之一。也就是说,第二轮志书“自然环境”篇章可考虑包含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野生动植物、自然灾害7大要素。  

      3.篇章分类欠科学。一是地质、地貌合并记述欠妥。两轮志书二者合在一起的居多,主要是认为二者关系密切、内容少、篇幅小的原因。但是从自然学科角度,地质、地貌、气候是自然环境三项基础要素,地质学属于丰富的地球科学,地貌学属于自然地理学的分支科学。因此把地质、地貌共同设篇章是不合理的,使地质、地貌降低到了气候中的日照、降水的层次上,乱了辈份。二是自然环境各要素成篇混乱。有要素单独为篇的,有2个要素合为1篇的,有3个要素合为1篇的,有4个要素合为1篇的;有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并列的;有的土壤、植被在气候篇的;有自然环境部分设4个篇章的,有设7个篇章的等。三是具体到每部志书虽然大项不缺,但子项缺漏常见。如有的缺漏自然灾害、有的缺生物灾害、有的缺物候、有的缺野生动植物等。四是除自然环境篇名称外,还有称居地环境、环境、环境保护、建置地理、环境资源的。  

      三、 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的编写  

      1.自然部类编写应以集中反映地域自然全貌为前提  

      一是坚定复载前志信念。第二轮志书本身应该具完整性和不依赖性,是一部独立面世的志书,如不复载缺项甚多,如何“完整”?不完整则必然依赖他志旁证。不复载本身严重缺项,不是记述的地情全貌,使第二轮志书形成半“续”半“补”状态。这些内容在续志中记载是有法律依据的,“橫不缺要项”。使用者查阅某一历史阶段的地情,却因变化微小而未记,会给读者带来使用不便的麻烦,或不知道其未记原因觉得不可理喻。因此,第二轮志书仍应该按门类说话,以全面反映地情为宗旨。但记载时要避免原文照抄,或增补内容,或利用最新成果,或纠正谬误,或重新编写,或变化记述方式等,使原来的内容改变面目,以新的容貌重新出现在第二轮志书中。这样,既保留了这些方面的资料,又避免了重复之嫌。二是明确自然部类在志书中的基础地位。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舞台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首轮修志伊始,自然部类被确定为志书开篇之作。虽然后来各部类内容、顺序有许多变化,但无论是逻辑关系、方志理论、规章规定还是编纂实践,始终保持了志书自然部类的首要地位,已经比较规范和基本定格。但是一些第二轮志书,生硬搬用其他学科理论处理方志的分类与排列。如有的第二轮志书将“历史文化名城概览”、“临济寺临济宗”、“历史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章排在了自然环境章的前面,形成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创新”。三是保持自然部类的相对独立性与完整性。在自然部类排除非自然属性事物,不遗漏自然要素,是志书科学性要求之一。四是加强自然部类记述。既要继承自然环境的历史资料,纠正错误,科学编排,又要充分利用新发现资料(如二轮志书断限期间石油勘探、钻地热井对地质资料的扩展,相关部门对一些自然专业的普查项目等),还要记述好变化(如一些物种的消亡与产生,一些气候对应事物的变化等)。有些首轮志书自然部类写得肤浅、粗糙,存在问题较多,第二轮志书正是完善的大好时机。  

      2.自然部类应按自然学科属性选取资料和编写  

      一是从定性描述到定量分析。方志中的自然部类,无疑应属自然学科范畴,因此在编写时应依据自然学科的性质要求组织资料和编写。过去志书自然部类的编写,定性描述居多,定量分析甚少,对于自然部类事物的综述、综合情况也远不如其他部类。按自然学科要求,那种对自然界事物定性描述现状及演化和泛泛而谈的内容,已经不符合当代自然学科发展要求,更不能体现当代学术水平和特色。二是自然部类资料取材要向深度发展。对于前志的资料,不能仅仅停留在接续或追溯上,而是要进行深度加工提炼,对地域自然优势、特色及存在问题进行挖掘。如许多志书对自然灾害的记述只辑录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形成编年体流水账。而应该采用辑录历史资料与综合记述并用,对辑录自然灾害资料分析研究、综合概括,反映自然灾害发生的地域、时间、频率、危害程度等规律,以提高它的借鉴和历史资料价值。  

      3.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参考篇目  

      以中、小篇体为例,自然部类共形成2编、9章、26节。第一编 行政区域。下设第一章市(县)建置与境域(第一节境域位置;第二节建置沿革);第二章乡镇村(第一节乡镇村区划演变;第二节现区划。只记名称与区划变更)。第二编自然环境。下设第一章地质(第一节构造及地层;第二节水文地质条件;第三节地下水动态;第四节矿产资源);第二章地貌(第一节地表形状;第二节海拔分区:第三节地貌特征);第三章气候(第一节太阳辐射和日照;第二节热量;第三节降水;第四节物候);第四章水文(第一节河流;第二节地上水;第三节地下水;第四节水质);第五章土壤(第一节类型分布;第二节土壤养分);第六章野生动植物(第一节野生植物;第二节野生动物);第七章自然灾害(第一节气象灾害;第二节生物灾害;第三节地质灾害)。此参考篇目仅为基础框架,应再根据地方特点,结合更科学的篇目设置、分类理论,使第二轮市县志书的自然环境部类编写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资料  

       

    ① 王春瑜、李明、杨向东著:《新地方史志学简编》,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  

    ② 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第408页,黄山出版社1986年版。  

    ③ 苏长春:《关于第二轮修志的再思考》,《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9期。  

    ④ 农应忠:《第二轮志书应重视对静态事物的记述》,《中国地方志》2012年第9期。  

    ⑤ 陈泽泓:《关于志书部类的思考——以广东省首轮93部县区志为例》,《中国地方志》2010年第10期。  

    ⑥ 《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第1870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⑦ 苗丰麟:《<滨州地区志·环境与保护>评述——兼谈环境保护的记述》,《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2期。  

    ⑧《辞海》(缩印本)第1312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  

               

                                  (作者: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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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面临一个特殊情况,造成一些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在内容取舍、篇目设计、资料搜集、创新发展等方面出现许多问题。因此,应进一步认识自然部类在志书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第二轮志书编修,应以集中反映地域自然全貌为前提,按自然学科属性选取资料和编写,逐步完善篇目结构,进一步编写好志书自然部类。  

    【关键词】  第二轮志书  自然部类  现状问题  编写探讨  

        

      志书自然部类,在首轮修志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内容范围及编写模式,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及实践经验。第二轮修志以来,自然部类的编写面临着断限时间短、变化小、与前志连接紧的特殊情况,处于一个记则多重复、不记则缺项的两难境地。一些专家学者撰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有的认为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不应该再记或略记的;有的认为应继续设篇章记述的;有认为不强求划一、酌情而处的。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加之自然部类资料的特殊性,表现在第二轮修志实践中,有的市县志不再设自然环境篇记述,有的虽然设了篇目,但因袭多、创新少,削弱多、增强少,旧弊端未除、新毛病有添。使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成为“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远不如首轮志书自然部类内容丰富,也极少见自然部类闪光的第二轮志书。对于自然部类的理论研究,也大大逊色于文化、经济、突出地方特点、改革开放等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对事物的认识没有止境,关于地方志自然部类的研究,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课题。鉴于此,有必要对志书自然部类概念、认识进一步深化,总结分析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探索解决对策,力求不断提高自然部类的科学性及志书质量。  

      一、自然部类的概念及内容范围  

      地方志的“部类”,泛指地情、志书内容的第一层次划分,在修志实践中约定俗成,成为方志界普遍使用的专用词语。“自然部类”一词最早出现在1983年的首轮修志之始,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关于<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中,所拟《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为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7个“部类”。首轮前期出版的市县级志书,对此类有的称“自然”,有的称“地理”。二者本来概念不同,但方志界将此作为一个基本相同概念使用。《新地方史志学简编》即将志书的“自然”部类称之为“地理”。①进入第二轮修志以来,地方志的“部类”又发生了演变,军事与政治部类合并,人物归入社会部类,形成了地方志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5大部类之说,诚然,“自然”与“地理”的称谓只为方志界专用,志书所取涵义与通用的词汇涵义并不相同。其部类所包含内容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随着地方志理论的逐步深化,有人提出“自然不能作为篇目名称或单独设篇,应改称地理志或自然环境志”。②于是,更多志书改为“自然地理”或“自然环境”。两轮修志至今,志书的自然板块已经形成了一个大体的模式,即:大篇体志书称“地理”,下辖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两个部分。认为“地理”的概念大于建置区划和自然环境,而建置区划与自然环境只能并列而不相统属,因此由“地理”统之。中篇体志书建置区划与自然环境各自为篇,暗隐明显自然部类。小篇体志书除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外,还有作为自然重要因素的人口。因为人口在大、中篇体中是社会、居民篇基本内容,没有人口便没有社会、居民部类。而小篇体志书没有社会篇和居民篇的束缚,则可以照顾志书地、人、事“三宝体”序列形式而前移,进入自然板块。  

      二、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编写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二轮修志以来,修志者面临着一些相对静态、变化不大的自然环境事物(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水文、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是否在第二轮志书复载问题,如果复载难免造成重复,不复载又形成缺项,处在两难境地。一种观点认为,“静态事物(基本不变)包括地质、地貌、土壤、矿产资源和动植物资源、自然灾害(1985年以前)、方言、民俗、文物、人物(1985年以前部分)等,第二轮志书中不必再记述。理由是:其一,因其不变,第二轮志书也只能照抄照搬上轮志书的相关内容,无此必要。其二,第二轮志书求新不求全。其三,第二轮志书求简不求繁,应尽量轻装上阵。人们要了解、研究一方各项事业时,可同时使用上轮志书和第二轮志书,不能以第二轮志书代前志。其四,这样可以加快续志的编纂进度,节省人力财力物力。”③赞成复载者认为:第二轮志书应该脱离首轮志书而存在,其内容要求全面,不能有大的缺漏,不能不记载静态事物;其次,静态事物也有事物本身的变化,人们的活动引发的变化,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的变化,这些变化不可不记载。两说之外又有第三者观点:“不宜搞‘一刀切’,简单地局限在记与不记,要一分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所谓的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地、矿藏、水能、光、热、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静态事物要素全面设置。记述时,要详略得当,有所侧重,对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事物综其概要,对运动中的事物要详而述之。”④由于理论观点上的歧义,直接影响到第二轮志书编修实践,因此有的第二轮市县志不再设置“自然环境”篇章。如安徽省《濉溪县志续编(1986~1996)》、浙江省《椒江续志(1991~1994)》、河南省《孟津县志(1986~2000)》等。许多市县志书虽然设置了“自然环境”篇章,但削弱者多,加强者少。据广东省首轮93部县区志统计,自然部类较多采用的篇幅在70~100页,最少者22页、最多者344页。⑤而笔者对近期出版的8部二轮市县志自然部类篇幅统计,分别为18、58、14、115、54、81、68、82页,平均每部61页。并且其中含有大量乡镇村(街道)概况等经济部类内容,这在首轮市县志书中是极为少见的。第二轮志书虽然整体篇幅比首轮志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自然部类内容篇幅实际上不足首轮志书的一半。以“地质”而言,如1996年版首轮《武强县志》地质部分7200多字;而第二轮志书的地质部分一般1000-2000字,还有许多像《景县志(1986~2003)》、《青县志(1978~2008)》等地质部分仅六七百字。许多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篇目设计照搬首轮,有的基本相同,有的进行归并压缩,变成简况。  

      为深入分析研究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现状及特点,笔者对8部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的篇目及章节进行统计。例一:《栾城县志(1993~2005)》(党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板块体,大“地理”板块下分设区位建置、区划境域、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自然灾害、自然资源(含生物资源)等7个小板块。例二:《万全县志(1989~2005)》(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26编,自然部类占三编:第一编建置区划,含地理位置、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乡镇概览、村(街)居民委员会5章;第二编环境与保护,下辖自然环境(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3节)、自然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3节)、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环境污染、环保宣传、污染防治、环境污染费征收、环保执法6节)3章;第三编资源与管理,下辖土地资源与管理、水资源与管理、矿产资源与管理、生物资源与管理、旅游资源与开发管理5章。例三:《襄城县志(1988~2000)》(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中篇体28篇,第一篇环境资源,下辖区域建置、自然环境(含地质地貌、气候水文、自然灾害3节)、自然资源(含动植物资源)3章。例四:《赤城县志(1991~2007)》(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中篇体25编,自然部类占二编:第一编政区建置,含建置境域、行政区划、乡镇概览、村情略录4章;第二编自然环境,下辖地质地貌、气候(含土壤、植被)、自然资源(含野生动植物、能源资源等)、自然灾害、环境保护5章。例五:《青县志(1978~2008)》(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小篇体66章,自然部类占二章:第一章政区建置,含地理位置、建置、乡镇概况、村街概况、专业明星村5节;第二章自然环境,下辖地质地貌、土壤野生动物(无野生植物)、气候物候、自然资源(无自然灾害内容)。例六:《景县志(1986~2003)》(新华出版社,2008年版),板块式中篇体,24编,自然部类为“居地环境”板块,占二编:第一编建置区划,含建置、乡镇村庄概况2章;第二编自然环境,下辖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自然灾害4章。例七:《正定县志(1986~2005)》(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小篇体46章,自然部类占三章:第一章政区,含地理位置、区划调整、县城、乡镇村街(简介)4节;第六章自然环境,含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自然灾害4节;第七章自然资源,含资源状况、资源保护、管理机构3节。例八:《大城县志(1989~2006)》(河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编体32编,自然部类占二编:第一编政区建置,含境域建置、县城、勘界区划、乡镇、村庄5章;第二编环境,含土壤、气候、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环境保护6章(既无野生动植物又无生物资源、生物灾害)。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各志书自然部类的结构形式、内容范围、分类及排列组合等无一相同,并且有的差距甚大。其中差异原因,地域因素微乎其微,主要是人们对自然部类事物的认识不同造成的,形成许多欠科学之处:  

      1.自然环境内容超出“自然”范畴。“自然”区别于其他部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自由发展,不经人力干预”,⑥而上述志书自然部类中却存在着大量非“自然”内容。一是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环境管理等)属人工范畴,其中有关立法、执法、监督、管理等还属于上层建筑内容。“所以,环境保护不应与自然环境合设编”“这应是大家的共识”。⑦二是植被中的人工栽培植物。两轮志书间有以“植被”命题记述的,并且“植被”也属于自然学科范畴。但是“植被”系指“在一定的地区内,覆盖地面的植物及其群落的泛称”,⑧其中包括自然植物和人工栽培植物。由于人工植被不属自然,农业篇有专门记述,因此无需在这里重复,仍以“野生动植物”命名为好。三是作为资源的旅游,首先属于文化,其次属于经济,如《万全县志(1989~2005)》自然编“旅游资源与开发管理”章记述的洗马林玉皇阁、明长城、老龙湾汉墓群、“八0二”观礼台、雾柳山庄等,与“资源”相距甚远。四是自然部类的建置区划混杂了“建设”内容。将建置区划视作自然部类,是因为建置区划属地理范畴,再者,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部类比较,与建置区划关系最近的也非自然部类莫属。因此地方志书将建置区划置入自然部类范畴。但二者又有截然不同的特点,因此形成了“建置区划”与“自然环境”两个部分。但从“自然”、“地理”的角度讲,“建置区划”记述内容只能限于市县建置、境域、乡镇村区域划分及其变化,首轮志书基本坚持这一格局。而有些第二轮志书的建置区划篇章,大量篇幅记述县城、乡镇村(街道)概况、概览、简介、略录、专业明星村、村委员会等内容,这些本应在城乡建设篇,或另设“城镇乡村”、“农村农民”篇章记述。  

      2.“自然环境”要素欠准确。上述10部二轮志书中出现的自然环境要素有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水文、植被、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物候等10项。其中存在三点问题:一是“自然资源”单独成章(节)导致分类过细,使各要素间重复交叉。如土壤必然要记述各类土壤面积情况,而这正是所谓的土地资源,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篇中的耕地都脱不开此事,如果再设一个“土地资源”的类目记述,既造成重复又显得零散,实在没有必要,因此土地资源在土壤中一并记述;水文之地下水、地表水的记述,水资源也就在其中了,何需再多此一举;气候资源一般都不单列;自然类野生动植物,虫类多为害,鸟、兽(鼠害除外)多属保护对象,几乎不具备资源价值,因此以“野生动植物”立目记述最为恰当;矿产资源中石油、地热等可在地质中记述。据此,“自然资源”总体状况可在自然部类综述文字中介绍,不必再于自然环境要素层出现“自然资源”类目,只在地质篇加一“矿产资源”细目即可解决整个自然资源问题。二是物候。上述志书对于物候要么不记,要么与气候并列,均属不妥。物候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科学,主要研究气候与物候活动及非生物状态变化关系的规律,是气候在某些方面的反映,或者是气候的一个特征,因此它不能与气候并列,只能算气候的子属,与气候中的日照、降水等并列。三是植被的事,前面已经提到,也属于自然环境要素欠准确之一。也就是说,第二轮志书“自然环境”篇章可考虑包含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野生动植物、自然灾害7大要素。  

      3.篇章分类欠科学。一是地质、地貌合并记述欠妥。两轮志书二者合在一起的居多,主要是认为二者关系密切、内容少、篇幅小的原因。但是从自然学科角度,地质、地貌、气候是自然环境三项基础要素,地质学属于丰富的地球科学,地貌学属于自然地理学的分支科学。因此把地质、地貌共同设篇章是不合理的,使地质、地貌降低到了气候中的日照、降水的层次上,乱了辈份。二是自然环境各要素成篇混乱。有要素单独为篇的,有2个要素合为1篇的,有3个要素合为1篇的,有4个要素合为1篇的;有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并列的;有的土壤、植被在气候篇的;有自然环境部分设4个篇章的,有设7个篇章的等。三是具体到每部志书虽然大项不缺,但子项缺漏常见。如有的缺漏自然灾害、有的缺生物灾害、有的缺物候、有的缺野生动植物等。四是除自然环境篇名称外,还有称居地环境、环境、环境保护、建置地理、环境资源的。  

      三、 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的编写  

      1.自然部类编写应以集中反映地域自然全貌为前提  

      一是坚定复载前志信念。第二轮志书本身应该具完整性和不依赖性,是一部独立面世的志书,如不复载缺项甚多,如何“完整”?不完整则必然依赖他志旁证。不复载本身严重缺项,不是记述的地情全貌,使第二轮志书形成半“续”半“补”状态。这些内容在续志中记载是有法律依据的,“橫不缺要项”。使用者查阅某一历史阶段的地情,却因变化微小而未记,会给读者带来使用不便的麻烦,或不知道其未记原因觉得不可理喻。因此,第二轮志书仍应该按门类说话,以全面反映地情为宗旨。但记载时要避免原文照抄,或增补内容,或利用最新成果,或纠正谬误,或重新编写,或变化记述方式等,使原来的内容改变面目,以新的容貌重新出现在第二轮志书中。这样,既保留了这些方面的资料,又避免了重复之嫌。二是明确自然部类在志书中的基础地位。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舞台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首轮修志伊始,自然部类被确定为志书开篇之作。虽然后来各部类内容、顺序有许多变化,但无论是逻辑关系、方志理论、规章规定还是编纂实践,始终保持了志书自然部类的首要地位,已经比较规范和基本定格。但是一些第二轮志书,生硬搬用其他学科理论处理方志的分类与排列。如有的第二轮志书将“历史文化名城概览”、“临济寺临济宗”、“历史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章排在了自然环境章的前面,形成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创新”。三是保持自然部类的相对独立性与完整性。在自然部类排除非自然属性事物,不遗漏自然要素,是志书科学性要求之一。四是加强自然部类记述。既要继承自然环境的历史资料,纠正错误,科学编排,又要充分利用新发现资料(如二轮志书断限期间石油勘探、钻地热井对地质资料的扩展,相关部门对一些自然专业的普查项目等),还要记述好变化(如一些物种的消亡与产生,一些气候对应事物的变化等)。有些首轮志书自然部类写得肤浅、粗糙,存在问题较多,第二轮志书正是完善的大好时机。  

      2.自然部类应按自然学科属性选取资料和编写  

      一是从定性描述到定量分析。方志中的自然部类,无疑应属自然学科范畴,因此在编写时应依据自然学科的性质要求组织资料和编写。过去志书自然部类的编写,定性描述居多,定量分析甚少,对于自然部类事物的综述、综合情况也远不如其他部类。按自然学科要求,那种对自然界事物定性描述现状及演化和泛泛而谈的内容,已经不符合当代自然学科发展要求,更不能体现当代学术水平和特色。二是自然部类资料取材要向深度发展。对于前志的资料,不能仅仅停留在接续或追溯上,而是要进行深度加工提炼,对地域自然优势、特色及存在问题进行挖掘。如许多志书对自然灾害的记述只辑录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形成编年体流水账。而应该采用辑录历史资料与综合记述并用,对辑录自然灾害资料分析研究、综合概括,反映自然灾害发生的地域、时间、频率、危害程度等规律,以提高它的借鉴和历史资料价值。  

      3.第二轮志书自然部类参考篇目  

      以中、小篇体为例,自然部类共形成2编、9章、26节。第一编 行政区域。下设第一章市(县)建置与境域(第一节境域位置;第二节建置沿革);第二章乡镇村(第一节乡镇村区划演变;第二节现区划。只记名称与区划变更)。第二编自然环境。下设第一章地质(第一节构造及地层;第二节水文地质条件;第三节地下水动态;第四节矿产资源);第二章地貌(第一节地表形状;第二节海拔分区:第三节地貌特征);第三章气候(第一节太阳辐射和日照;第二节热量;第三节降水;第四节物候);第四章水文(第一节河流;第二节地上水;第三节地下水;第四节水质);第五章土壤(第一节类型分布;第二节土壤养分);第六章野生动植物(第一节野生植物;第二节野生动物);第七章自然灾害(第一节气象灾害;第二节生物灾害;第三节地质灾害)。此参考篇目仅为基础框架,应再根据地方特点,结合更科学的篇目设置、分类理论,使第二轮市县志书的自然环境部类编写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资料  

       

    ① 王春瑜、李明、杨向东著:《新地方史志学简编》,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  

    ② 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第408页,黄山出版社1986年版。  

    ③ 苏长春:《关于第二轮修志的再思考》,《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9期。  

    ④ 农应忠:《第二轮志书应重视对静态事物的记述》,《中国地方志》2012年第9期。  

    ⑤ 陈泽泓:《关于志书部类的思考——以广东省首轮93部县区志为例》,《中国地方志》2010年第10期。  

    ⑥ 《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第1870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⑦ 苗丰麟:《<滨州地区志·环境与保护>评述——兼谈环境保护的记述》,《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2期。  

    ⑧《辞海》(缩印本)第1312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  

               

                                  (作者: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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