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沙皇俄国对中国包括呼伦贝尔在内的蒙古地区的领土野心由来已久,早在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九月,俄国土拉省长官穆拉维约夫出任东西伯利亚总督不久,即制定了《穆拉维夫计划》,占领中国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之后,穆拉维约夫与沙皇讨论了 “满蒙脱离中国”的问题。穆拉维约夫建议,一旦中国政局发生变动,俄国应“立即采取坚决措施,将临近的蒙古和满洲不受新的中国政府的控制”。宣统三年十月十一日(1911年12月1日),在俄国政府的支持下,外蒙古八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发布《告蒙古人民书》,宣布外蒙古为独立的“大蒙古国”。随后,库伦(蒙古国乌兰巴托)政府向内蒙古和呼伦贝尔各旗发出《劝谕》,要求各旗蒙古人“归附”,而这种“劝谕”又是在俄国唆使下发出的。俄国财政大臣维特承认:“利用中国的混乱(指辛亥革命)造成蒙古脱离中国,则是在我们的秘密影响或唆使下发生的。”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月15日,额鲁特旗总管胜福率兵占领呼伦城后,宣布呼伦贝尔“独立”,加入“蒙古国”,成立所谓隶属于“蒙古国的自治政府”。 “蒙古国”哲布尊丹巴随即伪封胜福为贝子。同年8月20日,札萨克图旗(科尔沁右翼前旗)札萨克郡王乌泰在葛根庙宣布“独立”。同时宣布“独立”的还有镇国公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札萨克拉什敏珠尔、扎赉特旗札萨克贝勒巴特玛拉布坦。乌泰“独立”动乱失败潜往库伦后,被伪任为“蒙古国内阁副大臣”。
外蒙古八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活佛(1911年12月1日)
俄国策动和资助、扶植外蒙古“独立”及库伦政权,造成了中国蒙边危机 ,但俄国政府还不敢兼并外蒙古,它继续使用各种手段,要求库伦政权避开“独立”一词,实行外蒙古“自治”。等待时机成熟以后,再“完全脱离中国版图”。为此目的,俄国政府与库伦政权签订条约,加快其殖民地化并巩固亲俄附庸地位,同时压迫中国政府接受外蒙古“自治”。
一、《俄蒙协约》签订后,中国掀起反对蒙古“独立”浪潮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9月,俄罗斯前驻华公使郭索维慈(即库罗斯托维支)代表俄国政府,以整顿俄国驻库伦总领事馆为名,密潜库伦订立条约。临行前俄国内阁总理柯科甫杰夫为这次谈判订约确定了如下“根本方针”:扶助外蒙古“自治”;库伦政府必须不间断地“报偿”俄国所赐予的“恩惠”,只有如此,才能换取俄国的“实力相助”。如果库伦政府不听俄国“需用”,俄国对于库伦政府的“前途命运,不再复为援手,听其自然变化”。与俄国订约之后,俄国可以提供贷款和军事援助。显而易见,俄国底定的谈判方针,十分明确地规定了谈判的性质和条约的基本思想。在所谓谈判期间,郭索维慈以“恩人”、“主人”的姿态,对库伦政权的“代表”讹诈利诱,软硬兼施,迫使“总理大臣”那木囊苏伦等人,于同年11月3日深夜,全部接受俄国拟定的约稿,一字未动的签字画押,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俄蒙协约》(即《库伦条约》)和附约(即《俄蒙商务专条》)。订约后,库伦政权“外长”杭达多尔济,得到了俄国政府约10万卢布的礼品。
《俄蒙协约》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序言,用所谓“蒙人全体”、“俄蒙人民友谊”,等欺骗词藻开篇,用“蒙人全体”名义宣布与俄国订约,以“蒙人全体”名义宣布,“所有旧日蒙古于中国关系遂以断绝”。第二部分为正文,规定:“俄国政府扶助蒙古自治”;不准中国军队进入外蒙古;外蒙古如与外国或中国订约时,必须经过“俄国政府允许”。《俄蒙商务专条》共十七条,规定了俄国政府在外蒙古地区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居住、往来、经商、设厂、免税贸易、租买土地、建房、航行、开矿、采木、渔猎、开办领事馆、设立银行、建立租界、设邮局、无偿使用驿站牧场、雇工等等,无所不包,外蒙古的权益几乎全部让给了俄国。
这个《协约》和《专条》的侵略性,库伦政权的卖国行为,一目了然。列宁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掠夺蒙古”的条例。这个条约出笼后,在帝国主义各国间亦引起了反响,德国政府认为,这个条约“大大加强了俄国在蒙古的势力”,实际上等于俄国“夺去中国边陲的一省”。
中国驻俄公使刘镜人受中国政府指令,向俄国政府提出抗议,对《俄蒙协约》及附约,中国政府概不承认。中国外交总长照会俄国驻华公使,提醒俄国政府注意,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外蒙古所发生的问题属于中国内政,中国政府申明:“凡外蒙古与外国所结的条约,无论何种,万难承认。”全国各政党团体,各族各界或发表通电,或集会示威游行,声讨俄国侵略外蒙古的罪行,谴责库伦政权卖国行径,举国上下“不胜愤怒之至”。
中华民国2年(1913)年6月19日,内蒙古王公联合会发表《致众议院第二书》,再次谴责库伦政权的卖国行为,极其愤怒地指出,外蒙古“独立”使蒙人受害,造成了“民业凋残,商业阻塞,匪徒充斥,随处骚然。外蒙固受切肤之痛,内蒙亦遭波及之灾。库伦一日不取消独立,则各盟旗一日不能安忱。蒙人心理,无有不盼望早日解决”。
当内蒙古各盟旗声讨《俄蒙协约》之际,日俄两国签订第三次《日俄密约》,再次重申外蒙古和内蒙古西部是俄国的势力范围。为实现这种权益,俄国唆使库伦政权发动对西部内蒙古的“远征”,库伦政权还两次发出《檄文》,勒令西部两盟王公归降。库伦政权既出卖外蒙古权益,又“远征”蹂躏内蒙古民众,更是引起了各盟旗的强烈不满。
伊克昭盟针对《檄文》的内容,提出13个问题要求库伦政权回答。伊克昭盟提问:俄国之所以保护蒙古,那是因为俄国“涎我利权”,今后蒙古财政困难,能否源源接济?俄国给予的接济,事后蒙古如何酬报?“俄本贪心无厌,能否保无特别要求”?伊克昭盟提醒库伦政权注意:“我蒙二百年来即为中国领土,环球各国共见共闻”,哲布尊丹巴活佛应当尊重这一历史事实。库伦政权对伊克昭盟的发问,无言以答。伊克昭盟的复文,标志着内蒙古西二盟大多数王公开始主动地与库伦政权作斗争。
中华民国2年(1913年)1月23日,西部盟旗王公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会议开幕。会议进行90多天,高潮时与会者700多人,各旗札萨克所携带的马骡骆驼等牲口千匹以上。会议规模和热烈程度空前,远远超过了哲里木盟王公联合会议。绥远城会议提出并通过了《西盟王公会议条件大纲》五款。大会决议:赞助共和;不承认《俄蒙协约》,请政府出兵保护西盟要地;筹备蒙民生计;振兴蒙人教育等。会后,乌兰察布盟各旗札萨克联衔发表不承认《俄蒙协约》通电。通电指出:“哲布尊丹巴本是‘教主’,不能干预政权”,现在哲布尊丹巴“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私与外人订约”,真是荒谬!伊克昭盟发表《通告》,“绝对否定”这个“断送蒙命”的协约。
绥远会议及会后散发的文件沉重地打击了俄国图谋西部内蒙古的野心,外蒙“远征”军在内蒙古西部的惨败,与这次会议成功是有直接关系的。
同年10月13—16日,哲里木盟十旗王公,在长春召开了第二次联合会议。各盟旗代表49人,蒙藏局副总裁荣勋、东三省代表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讨论的议案有:清理俄蒙债务;呼吁取消呼伦贝尔“独立”;科尔沁右翼前旗整理债务;东四盟防务联合会办法;在郑家屯设立蒙古政务局;办华蒙实业银行,解决蒙民生计等等。中华民国政府对各项议案和要求,均做了研究和批复。
此阶段,各旗札萨克王公喇嘛基本跳出了个人狭小天地,越出了本盟本旗的范围,把注意力投入了为民族的生存、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大目标上,比较深刻地认识了策动外蒙古“独立”、内蒙古动乱的那个幕后俄国,严正谴责了哲布尊丹巴活佛。
俄国驻库伦总领事刘巴,切身感受到了中国内蒙古王公们强烈反对《俄蒙协约》的情绪,他于1912年底向彼得堡发去一份密电:“自库伦协约发表后,外蒙古各王公台吉等,迭次开会反对,而内蒙古各盟旗反对尤力。”郭索维慈也承认:“内蒙古方面大部分王公们仍是忠心于华,不为喀尔喀之宣传所动”,内蒙古大部分王公仍是“佐袒中国方面”。
二、《中俄蒙协约》的签订
俄国政府策动外蒙古“独立”后,对外蒙古的前途问题,持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派主张将“蒙古国”兼并进俄国版图之内;另一派则认为就国际形势而言,这种兼并将对俄国产生不利影响,莫如实行“自治”,进行“巧妙”的控制。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基说:“俄国现在对于西伯利亚一带业已不能措置裕如,何能再行合并外蒙,如此冒险办法,只能促成俄华之交恶而已,其结果更将使我们财政支出大为增加,而俄国在欧洲之地位,亦恐从此衰弱。”俄国政府经过再三考虑,决定暂时不兼并外蒙,实行俄国模式的“自治”。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1月30日,就外蒙古问题开始中俄谈判,历时一年共谈判31次,于翌年11月5日签署《中俄声明》和《中俄声明另件》。
在这两份文件中,俄国政府勉强而又含混地承认,“中国在外蒙古的宗主权”,规定“凡关于外蒙古政治土地等交涉事宜,中国政府允与俄国政府协商”,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之自治权”。《中俄声明》使中国只得到一个“宗主权”的空名,丝毫没有改变俄国对外蒙古的控制地位,没有取消俄国在外蒙古所订立的各种条约、合同和享有的各种特权,外蒙古所要实行“自治”亦是徒具虚名,仅仅是俄国政府摆弄的工具罢了。昏庸腐朽的库伦集团,对于俄国暂时未兼并它很不理解,公开表示不愿中国享有宗主权,“蒙古人希望俄国做宗主国”。俄国驻库伦总领事亚历山大·密勒尔告诉库伦政权,俄国对宗主国的承认“完全是形式的”。
中华民国3年(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俄国在欧洲同德奥开战。俄国政府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不得不坐下来,继续与中国政府谈判外蒙古问题。同月,中国政府派黑龙江省护军使都统衔毕桂芳、驻墨西哥公使都统衔陈录为中国的特命全权公使;俄国政府派驻库伦总领事、国务正参议官亚历山大·密勒尔为专使;库伦政权的“司法副大臣”希尔宁达木丁、“刑部副大臣”乌泰、“财务大臣”查克都尔扎布等为代表;三方代表到俄国境内的恰克图谈判。
同年9月1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陈录代表中国政府阐述基本立场指出:外蒙古是中国领土,只能在这个前提下讨论外蒙古具体问题。在11月9日第十三次会议上,俄国政府代表发言,承认外蒙古的宗主权。在第十四次会议休息之际,希尔宁达木丁私下向陈录叙述了当初俄国策动外蒙“独立”的某些内幕。希尔宁达木丁说,当初我去彼得堡,俄国政府告诉我们:“俄蒙订约,俄国实许蒙古立国称帝,并组织永远政府。”不知为什么“今日会议俄竟食言”,深“悔附俄之非”,希尔宁达木丁的这番话反映了参加会议的库伦政权“代表”们的情绪,后来密勒尔知道了这种情况,召集库伦政权的“代表”们,对他们说:现在“中国大局未定,将来机会甚多。现在中国正在筹改帝制,挨时机成熟,外蒙可再行独立,并宣布脱离中国宗主权,俄国政府必出而相助,事前布置,不必多所张煌。”
中华民国4年(1915年)3月1日,在第四十三次会议的午后,密勒尔拜会陈录,提出条约草稿四款,即双方赦罪服从外蒙者;保存内外蒙人民游牧,中国政府不在内蒙古各处殖民。前往外蒙参拜教主的蒙人,中国政府不阻挠;《中俄声明》文件和另件以及《俄蒙商务专条》,继续有效;本约签字之日起生效,以法文为主。陈录对约稿许多内容加以驳斥,会谈终断。5月20日复会,28日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中国政府在某些问题上妥协,正式通过条约文稿。同年6月7日,三方签字《中俄蒙协约》(即《恰克图条约》)生效。条约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
——外蒙古承认1913年10月23日《中俄声明》及另件,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国。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自治外蒙古无权与外国订立政权及土地关系的国际条约。
——外蒙古博客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中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古公事文件上用中华民国年历,兼用蒙古干支。
——俄国不干涉外蒙古现有自治内政的制度。
——中国政府在外蒙古派库伦大员及驻地方佐理专员,得总监视外蒙古自治政府及其属吏的行为。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代表合影(1915年6月7日)
中国政府专使向俄蒙专使发表《照会》,中国政府声明:于本《中俄蒙协约》签字日,中华民国政府特准,“将所有附从外蒙自治官府的各蒙人,加恩完全赦罪,并准内外蒙人员,照旧在该地方自由往来居住,蒙人前往库伦为宗教上的巡拜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时,中国民国政府并不加以阻止”。
中华民国4年(1915)年6月9日,外蒙古撤销“独立”,解散“蒙古国”。6月12日,中国政府发布《外蒙古各爵职及喇嘛一律仍旧》令、《免究蒙人干涉库伦独立情事》公告。6月16日,委任陈录为都护使驻库伦办事大员。外蒙古实行“自治”,喧嚣4年之久的外蒙古“独立”以失败而结束。
三、杭达多尔济之死
在俄国恰克图谈判期间,发生了一件令人生畏的事件。中华民国4年(1915年)2月9日(腊月二十六日),库伦“外长”杭达多尔济违反了俄国禁止饮酒的法令,被哲布尊丹巴惩罚,将五加皮酒罐悬挂在胸前游街示众。正月初七日,罪满入谒,喝了活佛赏赐的酒,晚八点乘马回府途中,“七窍流血坠马而死”。这一暴死事件的内因不得而知,杭达多尔济素被称为“俄蒙亲善主义者”,多次去彼得堡,是外蒙“独立”的主要发起者和主持者。他的罪罚和暴死消息,犹如一声闷雷,轰响在各蒙古王公的头顶。新任“外长”车林多尔济说:“大家一时均如坠入雾中,上下汹汹,如大祸之降临”。
库伦政权“外长”杭达多尔济
四、回 归
中华民国6年(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中华民国7年(1918年)8月,中国军队开进外蒙古。库伦“自治”政府失去了原沙皇俄国政府的援助和扶植,再也“自治”不下去了。中华民国8年(1919年)11月,外蒙古“自治政府外长”车林多尔济和那旺那林等,“合词情愿”,要求取消“自治政府”。同年11月22日,中华民国大总统接受呈请,批示:“同心爱国,出自至诚,即俯所请,以顺蒙情。”
(作者:田志和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冯学忠 科尔沁右翼前旗史志局原局长)
沙皇俄国对中国包括呼伦贝尔在内的蒙古地区的领土野心由来已久,早在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九月,俄国土拉省长官穆拉维约夫出任东西伯利亚总督不久,即制定了《穆拉维夫计划》,占领中国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之后,穆拉维约夫与沙皇讨论了 “满蒙脱离中国”的问题。穆拉维约夫建议,一旦中国政局发生变动,俄国应“立即采取坚决措施,将临近的蒙古和满洲不受新的中国政府的控制”。宣统三年十月十一日(1911年12月1日),在俄国政府的支持下,外蒙古八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发布《告蒙古人民书》,宣布外蒙古为独立的“大蒙古国”。随后,库伦(蒙古国乌兰巴托)政府向内蒙古和呼伦贝尔各旗发出《劝谕》,要求各旗蒙古人“归附”,而这种“劝谕”又是在俄国唆使下发出的。俄国财政大臣维特承认:“利用中国的混乱(指辛亥革命)造成蒙古脱离中国,则是在我们的秘密影响或唆使下发生的。”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月15日,额鲁特旗总管胜福率兵占领呼伦城后,宣布呼伦贝尔“独立”,加入“蒙古国”,成立所谓隶属于“蒙古国的自治政府”。 “蒙古国”哲布尊丹巴随即伪封胜福为贝子。同年8月20日,札萨克图旗(科尔沁右翼前旗)札萨克郡王乌泰在葛根庙宣布“独立”。同时宣布“独立”的还有镇国公旗(科尔沁右翼后旗)札萨克拉什敏珠尔、扎赉特旗札萨克贝勒巴特玛拉布坦。乌泰“独立”动乱失败潜往库伦后,被伪任为“蒙古国内阁副大臣”。
外蒙古八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活佛(1911年12月1日)
俄国策动和资助、扶植外蒙古“独立”及库伦政权,造成了中国蒙边危机 ,但俄国政府还不敢兼并外蒙古,它继续使用各种手段,要求库伦政权避开“独立”一词,实行外蒙古“自治”。等待时机成熟以后,再“完全脱离中国版图”。为此目的,俄国政府与库伦政权签订条约,加快其殖民地化并巩固亲俄附庸地位,同时压迫中国政府接受外蒙古“自治”。
一、《俄蒙协约》签订后,中国掀起反对蒙古“独立”浪潮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9月,俄罗斯前驻华公使郭索维慈(即库罗斯托维支)代表俄国政府,以整顿俄国驻库伦总领事馆为名,密潜库伦订立条约。临行前俄国内阁总理柯科甫杰夫为这次谈判订约确定了如下“根本方针”:扶助外蒙古“自治”;库伦政府必须不间断地“报偿”俄国所赐予的“恩惠”,只有如此,才能换取俄国的“实力相助”。如果库伦政府不听俄国“需用”,俄国对于库伦政府的“前途命运,不再复为援手,听其自然变化”。与俄国订约之后,俄国可以提供贷款和军事援助。显而易见,俄国底定的谈判方针,十分明确地规定了谈判的性质和条约的基本思想。在所谓谈判期间,郭索维慈以“恩人”、“主人”的姿态,对库伦政权的“代表”讹诈利诱,软硬兼施,迫使“总理大臣”那木囊苏伦等人,于同年11月3日深夜,全部接受俄国拟定的约稿,一字未动的签字画押,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俄蒙协约》(即《库伦条约》)和附约(即《俄蒙商务专条》)。订约后,库伦政权“外长”杭达多尔济,得到了俄国政府约10万卢布的礼品。
《俄蒙协约》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序言,用所谓“蒙人全体”、“俄蒙人民友谊”,等欺骗词藻开篇,用“蒙人全体”名义宣布与俄国订约,以“蒙人全体”名义宣布,“所有旧日蒙古于中国关系遂以断绝”。第二部分为正文,规定:“俄国政府扶助蒙古自治”;不准中国军队进入外蒙古;外蒙古如与外国或中国订约时,必须经过“俄国政府允许”。《俄蒙商务专条》共十七条,规定了俄国政府在外蒙古地区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居住、往来、经商、设厂、免税贸易、租买土地、建房、航行、开矿、采木、渔猎、开办领事馆、设立银行、建立租界、设邮局、无偿使用驿站牧场、雇工等等,无所不包,外蒙古的权益几乎全部让给了俄国。
这个《协约》和《专条》的侵略性,库伦政权的卖国行为,一目了然。列宁曾经说过,这是一个“掠夺蒙古”的条例。这个条约出笼后,在帝国主义各国间亦引起了反响,德国政府认为,这个条约“大大加强了俄国在蒙古的势力”,实际上等于俄国“夺去中国边陲的一省”。
中国驻俄公使刘镜人受中国政府指令,向俄国政府提出抗议,对《俄蒙协约》及附约,中国政府概不承认。中国外交总长照会俄国驻华公使,提醒俄国政府注意,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外蒙古所发生的问题属于中国内政,中国政府申明:“凡外蒙古与外国所结的条约,无论何种,万难承认。”全国各政党团体,各族各界或发表通电,或集会示威游行,声讨俄国侵略外蒙古的罪行,谴责库伦政权卖国行径,举国上下“不胜愤怒之至”。
中华民国2年(1913)年6月19日,内蒙古王公联合会发表《致众议院第二书》,再次谴责库伦政权的卖国行为,极其愤怒地指出,外蒙古“独立”使蒙人受害,造成了“民业凋残,商业阻塞,匪徒充斥,随处骚然。外蒙固受切肤之痛,内蒙亦遭波及之灾。库伦一日不取消独立,则各盟旗一日不能安忱。蒙人心理,无有不盼望早日解决”。
当内蒙古各盟旗声讨《俄蒙协约》之际,日俄两国签订第三次《日俄密约》,再次重申外蒙古和内蒙古西部是俄国的势力范围。为实现这种权益,俄国唆使库伦政权发动对西部内蒙古的“远征”,库伦政权还两次发出《檄文》,勒令西部两盟王公归降。库伦政权既出卖外蒙古权益,又“远征”蹂躏内蒙古民众,更是引起了各盟旗的强烈不满。
伊克昭盟针对《檄文》的内容,提出13个问题要求库伦政权回答。伊克昭盟提问:俄国之所以保护蒙古,那是因为俄国“涎我利权”,今后蒙古财政困难,能否源源接济?俄国给予的接济,事后蒙古如何酬报?“俄本贪心无厌,能否保无特别要求”?伊克昭盟提醒库伦政权注意:“我蒙二百年来即为中国领土,环球各国共见共闻”,哲布尊丹巴活佛应当尊重这一历史事实。库伦政权对伊克昭盟的发问,无言以答。伊克昭盟的复文,标志着内蒙古西二盟大多数王公开始主动地与库伦政权作斗争。
中华民国2年(1913年)1月23日,西部盟旗王公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会议开幕。会议进行90多天,高潮时与会者700多人,各旗札萨克所携带的马骡骆驼等牲口千匹以上。会议规模和热烈程度空前,远远超过了哲里木盟王公联合会议。绥远城会议提出并通过了《西盟王公会议条件大纲》五款。大会决议:赞助共和;不承认《俄蒙协约》,请政府出兵保护西盟要地;筹备蒙民生计;振兴蒙人教育等。会后,乌兰察布盟各旗札萨克联衔发表不承认《俄蒙协约》通电。通电指出:“哲布尊丹巴本是‘教主’,不能干预政权”,现在哲布尊丹巴“背叛中华人民共和国,私与外人订约”,真是荒谬!伊克昭盟发表《通告》,“绝对否定”这个“断送蒙命”的协约。
绥远会议及会后散发的文件沉重地打击了俄国图谋西部内蒙古的野心,外蒙“远征”军在内蒙古西部的惨败,与这次会议成功是有直接关系的。
同年10月13—16日,哲里木盟十旗王公,在长春召开了第二次联合会议。各盟旗代表49人,蒙藏局副总裁荣勋、东三省代表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讨论的议案有:清理俄蒙债务;呼吁取消呼伦贝尔“独立”;科尔沁右翼前旗整理债务;东四盟防务联合会办法;在郑家屯设立蒙古政务局;办华蒙实业银行,解决蒙民生计等等。中华民国政府对各项议案和要求,均做了研究和批复。
此阶段,各旗札萨克王公喇嘛基本跳出了个人狭小天地,越出了本盟本旗的范围,把注意力投入了为民族的生存、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大目标上,比较深刻地认识了策动外蒙古“独立”、内蒙古动乱的那个幕后俄国,严正谴责了哲布尊丹巴活佛。
俄国驻库伦总领事刘巴,切身感受到了中国内蒙古王公们强烈反对《俄蒙协约》的情绪,他于1912年底向彼得堡发去一份密电:“自库伦协约发表后,外蒙古各王公台吉等,迭次开会反对,而内蒙古各盟旗反对尤力。”郭索维慈也承认:“内蒙古方面大部分王公们仍是忠心于华,不为喀尔喀之宣传所动”,内蒙古大部分王公仍是“佐袒中国方面”。
二、《中俄蒙协约》的签订
俄国政府策动外蒙古“独立”后,对外蒙古的前途问题,持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派主张将“蒙古国”兼并进俄国版图之内;另一派则认为就国际形势而言,这种兼并将对俄国产生不利影响,莫如实行“自治”,进行“巧妙”的控制。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基说:“俄国现在对于西伯利亚一带业已不能措置裕如,何能再行合并外蒙,如此冒险办法,只能促成俄华之交恶而已,其结果更将使我们财政支出大为增加,而俄国在欧洲之地位,亦恐从此衰弱。”俄国政府经过再三考虑,决定暂时不兼并外蒙,实行俄国模式的“自治”。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11月30日,就外蒙古问题开始中俄谈判,历时一年共谈判31次,于翌年11月5日签署《中俄声明》和《中俄声明另件》。
在这两份文件中,俄国政府勉强而又含混地承认,“中国在外蒙古的宗主权”,规定“凡关于外蒙古政治土地等交涉事宜,中国政府允与俄国政府协商”,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之自治权”。《中俄声明》使中国只得到一个“宗主权”的空名,丝毫没有改变俄国对外蒙古的控制地位,没有取消俄国在外蒙古所订立的各种条约、合同和享有的各种特权,外蒙古所要实行“自治”亦是徒具虚名,仅仅是俄国政府摆弄的工具罢了。昏庸腐朽的库伦集团,对于俄国暂时未兼并它很不理解,公开表示不愿中国享有宗主权,“蒙古人希望俄国做宗主国”。俄国驻库伦总领事亚历山大·密勒尔告诉库伦政权,俄国对宗主国的承认“完全是形式的”。
中华民国3年(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俄国在欧洲同德奥开战。俄国政府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不得不坐下来,继续与中国政府谈判外蒙古问题。同月,中国政府派黑龙江省护军使都统衔毕桂芳、驻墨西哥公使都统衔陈录为中国的特命全权公使;俄国政府派驻库伦总领事、国务正参议官亚历山大·密勒尔为专使;库伦政权的“司法副大臣”希尔宁达木丁、“刑部副大臣”乌泰、“财务大臣”查克都尔扎布等为代表;三方代表到俄国境内的恰克图谈判。
同年9月1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陈录代表中国政府阐述基本立场指出:外蒙古是中国领土,只能在这个前提下讨论外蒙古具体问题。在11月9日第十三次会议上,俄国政府代表发言,承认外蒙古的宗主权。在第十四次会议休息之际,希尔宁达木丁私下向陈录叙述了当初俄国策动外蒙“独立”的某些内幕。希尔宁达木丁说,当初我去彼得堡,俄国政府告诉我们:“俄蒙订约,俄国实许蒙古立国称帝,并组织永远政府。”不知为什么“今日会议俄竟食言”,深“悔附俄之非”,希尔宁达木丁的这番话反映了参加会议的库伦政权“代表”们的情绪,后来密勒尔知道了这种情况,召集库伦政权的“代表”们,对他们说:现在“中国大局未定,将来机会甚多。现在中国正在筹改帝制,挨时机成熟,外蒙可再行独立,并宣布脱离中国宗主权,俄国政府必出而相助,事前布置,不必多所张煌。”
中华民国4年(1915年)3月1日,在第四十三次会议的午后,密勒尔拜会陈录,提出条约草稿四款,即双方赦罪服从外蒙者;保存内外蒙人民游牧,中国政府不在内蒙古各处殖民。前往外蒙参拜教主的蒙人,中国政府不阻挠;《中俄声明》文件和另件以及《俄蒙商务专条》,继续有效;本约签字之日起生效,以法文为主。陈录对约稿许多内容加以驳斥,会谈终断。5月20日复会,28日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中国政府在某些问题上妥协,正式通过条约文稿。同年6月7日,三方签字《中俄蒙协约》(即《恰克图条约》)生效。条约共22条,主要内容包括:
——外蒙古承认1913年10月23日《中俄声明》及另件,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国。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自治外蒙古无权与外国订立政权及土地关系的国际条约。
——外蒙古博客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中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古公事文件上用中华民国年历,兼用蒙古干支。
——俄国不干涉外蒙古现有自治内政的制度。
——中国政府在外蒙古派库伦大员及驻地方佐理专员,得总监视外蒙古自治政府及其属吏的行为。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代表合影(1915年6月7日)
中国政府专使向俄蒙专使发表《照会》,中国政府声明:于本《中俄蒙协约》签字日,中华民国政府特准,“将所有附从外蒙自治官府的各蒙人,加恩完全赦罪,并准内外蒙人员,照旧在该地方自由往来居住,蒙人前往库伦为宗教上的巡拜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时,中国民国政府并不加以阻止”。
中华民国4年(1915)年6月9日,外蒙古撤销“独立”,解散“蒙古国”。6月12日,中国政府发布《外蒙古各爵职及喇嘛一律仍旧》令、《免究蒙人干涉库伦独立情事》公告。6月16日,委任陈录为都护使驻库伦办事大员。外蒙古实行“自治”,喧嚣4年之久的外蒙古“独立”以失败而结束。
三、杭达多尔济之死
在俄国恰克图谈判期间,发生了一件令人生畏的事件。中华民国4年(1915年)2月9日(腊月二十六日),库伦“外长”杭达多尔济违反了俄国禁止饮酒的法令,被哲布尊丹巴惩罚,将五加皮酒罐悬挂在胸前游街示众。正月初七日,罪满入谒,喝了活佛赏赐的酒,晚八点乘马回府途中,“七窍流血坠马而死”。这一暴死事件的内因不得而知,杭达多尔济素被称为“俄蒙亲善主义者”,多次去彼得堡,是外蒙“独立”的主要发起者和主持者。他的罪罚和暴死消息,犹如一声闷雷,轰响在各蒙古王公的头顶。新任“外长”车林多尔济说:“大家一时均如坠入雾中,上下汹汹,如大祸之降临”。
库伦政权“外长”杭达多尔济
四、回 归
中华民国6年(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中华民国7年(1918年)8月,中国军队开进外蒙古。库伦“自治”政府失去了原沙皇俄国政府的援助和扶植,再也“自治”不下去了。中华民国8年(1919年)11月,外蒙古“自治政府外长”车林多尔济和那旺那林等,“合词情愿”,要求取消“自治政府”。同年11月22日,中华民国大总统接受呈请,批示:“同心爱国,出自至诚,即俯所请,以顺蒙情。”
(作者:田志和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冯学忠 科尔沁右翼前旗史志局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