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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志鉴动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学会第三届理事会议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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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学会第三届理事会议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4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前,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简会议的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学会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推选产生了新一届自治区地方志学会理事65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学会副会长乌日吉图代表自治区地方志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和总结了自治区地方志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对学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社科联副巡视员乌兰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换届选举产生了长江等12名地方志学会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了名誉会长盖文山,会长杨泽荣,副会长长江、史继善、徐贵忠、乌日吉图、白拉都格其、查干浪涛(常务)、孟秀芳,秘书长孟秀芳,副秘书长韩泽等地方志学会新的领导班子。会上,新当选的自治区地方志学会会长杨泽荣代表新一届学会领导集体发表感言,对地方志学会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设想,指出:“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地方志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地方志学会会员,以《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志工作规定》为指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编纂地方志的具体实践中,不断继承传统,不断开拓创新,切实在理论研究、读志、用志、传志等方面做出成绩。三要发挥地方志学会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优势,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努力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大力挖掘自治区丰富的地方志资源,在整理旧志、读志用志、服务社会、影像存史、艺术收藏、传承文化、传承文明等方面,整合优势,协同作战,共同公关,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四要遵纪守法、非法勿为。以此将地方志学会的工作与发展严格地规范在法律、法规的正确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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