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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

  • 【史海钩沉】包头票号兴起、发展与衰亡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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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票号的兴起、发展与衰亡  

      票号是以经营银钱汇兑为主要业务的金融行业,也称票庄、汇票庄或汇兑庄。  

      清朝中叶,归化、多伦诺尔等商埠,贸易非常活跃,纷纷开通了通向蒙古库伦、科布多、 乌里雅苏台的北路贸易和通往宁夏、甘肃、新疆等地的西路贸易。随着内蒙古地区与西北贸易的迅速发展,携带现银往返交易甚感不便,且没有安全感,由此产生了对埠际间贸易往来实行统一汇兑结算以代替运现的客观要求。山西平遥县日升昌颜料铺首倡拨兑办法,即商号间贸易往来实行相互划拨抵账方式进行周转。此办法比起由镖局装鞘起解现银既省时间、运费,又安全便利,于是大为盛行,为票号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同时,宁波人创办的专营书信传递和现银捎寄的民信局,也在各省推广设立,对信汇业务的形成具有示范影响。道光元年(1821),日升昌改营票号,开中国票号之先河。至此,票号开始发展起来,到同治初年(1861),山西各家票号在全国各地及朝鲜、日本等国开设分号达400多家。道光七年(1827),山西票号开始向内蒙古延伸,其中大德恒、大德通、大盛川、裕盛厚、裕源永等号分别在包头设立了分号。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于1860年与清王朝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又取得新疆喀什、张家口、北京和外蒙古恰克图、库伦的通商权利。由于对外贸易渐盛,各地结账频繁,内地票号便急剧向内蒙古商埠口岸城镇发展,仅包头一地,票号就有蔚丰厚、大德通、存义公、大盛川、天成亨、大德恒、裕盛厚、裕源永、恒义隆等分号和联号。同时,咸丰同治之交,运解京饷的通道被农民起义军截断,清政府于同治元年(1862)十二月更改成例,令各省督抚觅殷实银号汇兑京饷。自此以后,各省应解京、协各饷,以及各种洋务经费、铁路款项、各省机器局资金往来等项,多由票号汇兑。光绪二十九年(1903)后,内蒙古兴办垦务,凡钦差垦务大臣行辕所收地价、押荒银、垦务公司垫银、解部各款皆归票号汇兑。其中尤以大德通、合盛元、存义公业务量大。同时,票号兼营存放款业务,官吏乡绅官府竞相存款,行商主要往来借贷,票号成为辐射面极广的金融网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票号其组织系财东出资,然后将资本交付于聘请的经理(又称大掌柜),并邀请中证人三至五人,订立合同。合同载明资本若干两,以若干两为一股,几年合算大账一次,盈亏按股均分,经理顶人力股若干(人力股只分盈不分亏)。经理在票号总揽大权,统筹全号事务。凡营业方针及用人标准皆由经理制定,财东概不过问。总号设经理(大掌柜)一人,副经理(二掌柜)一人,管内事掌柜(即总营业)一人,营业(跑街)三至四人,司账四至五人,司信三至四人,练习生(学徒)五至六人,计一二十人。分号的组织比较简单,但内部设置与总号并无差异。一般设经理一人,副理一人(兼任营业),营业账房、信房各一二人。分号最多者十几人,最少者五六人。大德恒分号机构即由经副理2人、会计2人、文牍3人、出纳1人、营业6人组成。  

      票号的业务,大半靠分号在外经营,所以分号与总号的关系十分慎密。各分号经常通过信件向总号报告本分号营业状况及当地行市。市面平稳时用平信,有急事如遇行情暴涨暴落时则用加急专信,电报设立后则用电报。在向总号报告的同时,还要向各分号互报,以便沟通信息。   

      票号在选用人才方面非常慎重,对经理则“以礼招聘,委以全权”,坚持“用人莫疑,疑人莫用”之旨。同人均享有建议权,小事可自行决定,大事则非经理莫属,他人不得干预。对于号章、号规,不论经理、伙友一律遵守。对能够尽力于职务又有额外劳绩者,酌给酬劳为报。如有不称职者,则调回总号察看,再定去留。对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则酌量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决不宽恕。学徒进号有保荐人而无押金,将来如有舞弊情节,由保荐人赔偿损失。学徒一般由年资深者训育,培养分为技术、道德两方面。技术方面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练字、打算盘、背诵法砝及银色平砝歌诀、抄录信稿等,牧区分号或与牧民经常打交道的,还必须学习蒙古语,熟悉懂蒙民礼俗。道德方面主要是从重信用、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喜辛苦、戒奢华等入手。学徒半年后,经推荐先后练习跑街、写信、帮账等,三年学徒满后,如认为可用,遂派往各分号任事。对有才干者,即派往重要分号主持号事,或协助处理债务纠纷,量才用人。同时,票号对员工采用顶身股制度,每逢账期,根据职员业务能力和贡献大小,酌量增加身股,促使那些学徒和伙友们发奋效力,不督自勤。分号聘用人员,坚持“因事用人”原则,绝不“因人用事”。每家分号一般只有五六人,或视业务繁简临时雇佣工人。  

      票号一般都有一套严密的号章号规,定制严谨,要求苛刻。尤其是对待学徒,不设座位,只准侍立,还得给经理铺床叠被、点烟倒茶、打扫家等。号规的制定也不是一成不变,是随时根据形势及发展变化而重新修订。如大德通票号从1884年到1921年的37年中,6次修订号规,共议订号规83条。  

      票号每年对职员进行一次考核。总号的职员由总经理及协理考核,分号的职员由老帮(分号经理)负责考核,并于每年年终报告总号保荐。职员任用实行避亲制,但不避同乡。职员以“循规蹈矩,勤于事务,心地清楚”为原则,如一旦发现弊病,即派人前往稽查,一经查出,均辞出号。为了便于管理分号经理,总号每次营业决算后,根据纯收益多少,分给各分号经理一定的花红存贮于分号,付以一定的利息,以备填补经理人损失赔偿之需,非经理出店时决不付还。票号号内采取轮岗制度,把“久办内事者必使去办外事,久办外事者必令其办内务,彼此事理通达,自能免除隔阂”。另外,就提拔人员来说:“一旦升为领袖,如仅学得偏面知识,设遇不屑同事,欺尔不明,易于发生盗账诈取各弊。未内外明白,不能防患未然[1]”。   

      清代末期,归化城、包头、张家口、多伦诺尔等地的钱庄、票号业务颇为发达。那时,银行尚未兴办,而海禁大开后,陆路和边境各口岸,“对外贸易与金融的周转,更见频繁,所有一般的汇兑业务,完全由票号承办。因此票号生意兴隆,都能获得厚利,称雄一时”。如清代后期才兴起发展的包头,已形成以集散西北的毛皮、药材等出口物为主的商埠。包头不仅是河套及蒙古高原而且也是西北广大地区内外贸易的中心市场之一。“凡京、津、陕、甘、内外蒙古、新疆货物之往来,均以此为转运之场,诚西北一大市场也。(1918)年贸易额达500余万,大小商店共1200余家。” [21923年前后,这里仅绒毛一项每年就集散约2000~3000多万斤,占整个西北地区绒毛产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3]。     

      此期间,旅蒙商将从西北及蒙古各部收购的毛皮、药材汇集包头,准备运往天津洋行出口。由于出口量大增,刺激了当地银钱业的发展,包头大小钱庄、票号由10余家增加发展为20余家,出现了金融业资金周转、汇兑、放贷获利的黄金时代。  

      票号兴起初期,只办商业汇兑,主要对象是各家商号。随着经营资本的壮大和机构在各地的普及,开始承汇上解清政府的京饷和省与省之间的协饷。后来随着内蒙古各地兴办垦务,有关垦务公司的调拨款项以及报解押荒银等,也都通过票号办理汇兑。及至后来,官私款项的汇兑基本上已由票号垄断。票号在承汇京饷和协饷的同时,也办理垫汇。时清朝各省上解京饷历有定额和期限,如不能按期按额上解,则要受罚。内蒙古因地处偏远且饷项任务繁重,往往不能按时筹足,票号即给予垫汇,以后逐月从税收、厘金项下偿还,先收后支之间的空期按月计算收付利息。由于垫款利息很高,又为票号增加了一笔额外的收入。  

      票号的存款来源主要是地方官府收缴的税款和汇入的饷银。其早期的存款业务较一般钱庄发达,平均每家票号存款总额在二至三百万银两。票号为招揽业务,款不分巨细,客不分生熟,办理业务不分昼夜,随叫随办,给予充分便利,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信任。无论是商家住户,达官显贵,有钱都愿存入票号,尤其是官吏私蓄存入颇多。  

         票号放款不用抵押,放款对象绝大多数为钱庄、官吏及资产殷实的商号。归绥、包头票号放贷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其利息平遥帮放款普通为五六厘,祁太帮常在七八厘至一分之间。  

      票号放款一般大于存款数倍,为避免倒账风险,票号在账期分红时,要从盈利中预提一定数量的倒账准备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以应急需。  

      商业的发展为绥远、包头的经济交流提供了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是,清光绪十五年(1889)以后,由山西票商创办的票号却逐渐由盛转衰,到1921年内蒙古仅剩归绥大德通一家,也只是靠发放少量贷款维持局面。从此票号在内蒙古自行消亡。  

      票号由盛走向衰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究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帝国主义对中国金融业的排斥和控制。 鸦片战争后,殖民者在各通商口岸逐渐建立起自己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到甲午战争前,这些机构遍布口岸与大中城市,严重威胁着票号的发展。如“天津为华北唯一贸易港,内外贸易云集,金钱往来频繁,票庄执金融牛耳,事业曾盛极一时。自外国银行侵入后,票庄业务渐被夺去,范围日就缩小……致使以汇兑为专业的票庄遭受巨大顿挫。”[4]包头的山西票号主要是为天津港口货运汇兑服务而设的分号,因而也随之受到一定影响。  

      在皮毛业方面,帝国主义者把掠夺皮毛资源的目标对准了包头。光绪十八年(1892),英商仁记洋行从天津派人来包头,住在“恒义德”皮毛畜店,收购抓毛约二三十万斤,每百斤压低价格银两二两左右。1894年,又有新泰兴洋行的华账房 “天聚公”渗入包头。他们最初派员常驻包头皮毛行业大户“广恒西”,大量收买驼毛、羊毛、抓毛和山羊板子皮等,运往京、津或国外销售。此后相继来包头的还有俄商隆昌洋行,英商和平洋行、怡和洋行、慎昌洋行、聚立洋行以及日商和德商洋行等。这些洋行不仅在包头收购皮毛,排挤当地的皮毛商,还享有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优惠关税待遇,沿途所经各关皆不纳税。这就使当地的皮毛商在与外商的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逐渐失去了在包头地区的优势和主体地位。  

      随着洋行庄号的增多,皮毛行业也越来越深地受到外资的操纵、欺压和剥削。当时洋行资金雄厚,常在二三月间就将货款预付给皮毛店庄,皮毛店除直接收购外,又支垫一部分给旅蒙商,由他们去抓剪羊毛和收购皮张。到交货结账时,不仅要向洋行交付预支货款的利息,而且皮毛的收购价格还要由洋行按国外或天津总行的指示,单方面定价。本地皮毛商除了收取些成交佣金外,其他赚赔问题,就完全由洋商决定。  

      有时,洋商还用抬高货价、不付现款、事后拖欠的办法来剥削本地皮毛商。外商靠控制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打击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商业,这些活动都造成当地各票号倒闭或损失。   

      二是国势衰微和政府腐败,使票号的市场逐渐丧失。在票号遭受帝国主义打击的情况下,不但不能得到清政府的帮助,反而还要受到清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官银钱局号的压迫。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下,山西票号的经营不但不能完全脱离清政府,而且还必须依赖它,这就必然造成要受其压制的局面。清政府对山西票号的借款一开始是屡借屡还,到1901年以后是有借无还。到清政府垮台前夕,度支部所欠各票号的贷款“已愈七百余万,归还尚无着落”。尽管如此,清政府还要继续向票号借款,为票号所拒绝。[5]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度支部所欠各票号的贷款都石沉大海,使票号丧失惨重。如存义公票号在辛亥革命爆发中损失现银4.7万两。另外,辛亥革命前后,京绥铁路以及后来中东铁路的开通,邮政和信局开办汇兑业务,也使人们对山西票号的汇兑业务依赖性减小,使票号难以维继。  三是历次军事变乱,土匪的掠夺使票号遭受重创。咸丰以后,国内战事频繁,先是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起义、西北回民和云南苗民起义,社会动乱,许多城市发生焚烧、抢掠殷实商号和票号的行为。辛亥革命后,又有军阀割据,土匪纷起,使国内商品生产和流通受到很大影响。北洋政府时期,内蒙古地区饱受军阀统治和军阀混战之苦,各派势力相继插手热察绥地区,督统不停地轮换,各路部队频繁往来,轮番对大商号、钱庄、票号征调、扰攘,甚至抢掠。军阀混战、匪患频仍构成了对当地晋商票号的严重威胁。  

        四是辛亥革命后,一些全国性和地方官办、商办的银行相继成立,使票号失去了大部分市场。1915年,中国银行在包头设立分行;1918年交通银行在包头设办事处,以吸收公款、经营汇兑和发行钞票为主要业务。由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各省平市官钱局的设立,以前票号所作藩库及官款汇兑大多失去。如1905年户部银形成立后,更咨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各将军以及各省督抚与库伦办事大臣,要求凡有户部银行之处,官款统交户部银行存汇。同时,钱庄、银号对存款加利吸收,对汇兑则减费承揽。1914年,银行承办汇兑业务,手续简便,收费低廉,一般的存款主顾因票号和银行利息相差二厘,而纷纷提取,票号业务因而减少了十之六七,影响颇大。  

      五是放弃改革创新的机会。进入20世纪后,山西票号已危机四伏,其资本数已远远少于中国通商银行、大清银行等官办银行及国外银行的资本。在这种情况下,票号的有识之士和社会舆论都主张改革,合组银行,以与外国银行抗衡。然而由于一些老票号经理顽固守旧,盲目乐观,认为票号在各地金融市场的地位固若金汤,不结大团体、不组合银行也将安然无恙,致使倡议流产。票号合组银行不成,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终因身单力薄而纷纷倒闭。  

      六是辛亥革命后,外蒙古宣布独立,中俄、中蒙之间的政治、经济联系中断,使内蒙古的贸易受到很大影响。一般票号对清政府和官僚的贷款难以收回,而存款户又纷纷提取,再加几次币制风潮使票号资金周转不灵,或折价收兑,损失颇巨,出现了不堪收拾的局面,纷纷倒闭。  

       总之,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加之清政府的腐败,国势衰微,山西票号尽管有完善的防范机制和在汇兑、存放款业务方面的良好信誉,但终未能逃脱衰亡的厄运。   

        

    二、票号的积极与消极作用  

      山西票号虽然已衰亡,但它的运营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创办提供了条件和经验,对中国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第一,改善了中国近代的金融流通方式。票号产生前的金融流通全靠镖解运现,每遇事变发生,常使金融梗塞。而票号产生后,只凭一纸汇票就可在天南海北取款,使金融流通无阻,这是票号对中国金融业的巨大贡献。  

      第二,为中国开办现代商业银行奠定了基础。清末成立的官办银行,不论是存贷还是汇兑业务,都是沿用了山西票号的方法和经验。“由今顾昔,则山西票庄,诚银行之先导也。且银行设立之初,其组织固迥然有异,犹有因袭票庄者也”。[6]此外,清政府设立国家与各省的官商银行时,尽量选用山西票号的出色管理人员作为高管人员,这些人在官办商业银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近代官商银行提供了经营管理人才。除此,山西票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国际汇兑和结算等信用业务,对国际间的经济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也为后来的中国银行进入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借鉴作用,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第三,保障了国家资金的安全调拨。山西票号成立后承办了政府的“京饷”和“协饷”,这些巨额款项原来均采取人员押解的方式,由于社会动荡常常无法完成,或者遭受损失。交由山西票号汇兑以后,保障了国家资金的正常调拨和安全。  

       此外,密布于全国各地的票号汇兑网络,促进了当地商品流动,推动了商品生产,加速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票号通过经营的汇兑存放款业务,为刚刚兴起的民族资本主义生产提供了资本与结算。它遍布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与各行各业的金融密切联系,为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企业的发展及其筹资起了推动作用。它调拨调剂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洋行买办开拓当地皮货市场,加速了口岸和内地城镇商品流转的速度,同时也起到了扩大国内市场的作用。  

      虽然票号对中国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它对生产的破坏作用也是十分严重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汇解京协各饷是票号充当清政府剥削人民血汗的工具。随着清王朝政治的日益腐败和财政亏空的日益严重,苛捐杂税日益增多,票号一方面把这些税款汇至京城、边陲和各地,作为清王朝用以屠杀和剥削人民的经费;另一方面在省关各库苛征不齐,上解困难的时候,它又直接予以“垫解”,更加重了清王朝对人民的剥削。  

        第二,贷款给清政府和官吏,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票号资助政府和官吏度过财政困难,便于进一步统治与剥削人民;另外贷款所收入的利息又必然落到人民的身上,使小生产者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第三,因为票号与官吏关系密切,或者通过“择垫官吏”的借款办法攫取了各省关道库的银两收交,从而成为官吏贪污赃款的存储和转运机关。  

        

    三、票号的借鉴作用  

      山西票号虽然在经营管理方面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有许多方面仍然是值得后人学习与借鉴的。  

        第一,重金招贤,使贤者全心全意地为其服务。任用贤者,就要给贤者应有的物质利益,使贤者全心全意地为其服务。票号的顶身股制度就是用物质利益鼓励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一种形式。这种做法将票号生意好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使票号职工视营业之盛衰,为自己之利害,兢兢业业,为票号的事业而奋斗。  

      第二,经营原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注重信誉”。山西票号素以恪守信用而著称,它办理汇兑,不论款额大小,路途远近,均能按期兑付,很少拖延;吸收的存款保证随时提取,而且甲地存款可以在乙地支付,存户甚感方便;票号分红时,总要留一部分资金,存在银柜里,作为风险基金,防备凭贴、“小票”挤兑,存户提现,汇款提取。由于票号信誉卓著,故广泛赢得社会的信任,无论商家住户,达官贵族,有钱都愿存入票号。  

        第三,强化工作纪律、职工培训及岗位轮换。严格工作纪律赏罚严明,是管好票号的重要保证之一。由于票号奖罚分明,不徇私情,从而严明了纪律,保护了票号财产。票号为了提高营业水平,非常重视职工培训,各级伙友也踊跃学文化、学业务、学外语,由于重视学习培训,遂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业务的发展。同时,号内定期轮换岗位,把“久办内事者去办外事,久办外事者令其办内务,彼此事理通达,自能免除隔阂”。这些方面虽然现在看似一般,但无论在经营管理上,还是在市场运作、用人制度上都是很完备和先进的,这些具有中国特色并能适应商品经济需要的成功经验,是很值得现代企业学习与借鉴的,对于我们当前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仍具有借鉴作用。   

      第四,应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票号没有根据形势变化积极改革创新,最后走向衰亡的事例,给现代金融业提供了反面教材。现代金融业要想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自身,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以提高市场的应变、竞争能力。   

        

    参考资料  

      [1]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分行、山西财经学院编写组:《山西票号史料》第616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林竞:《西北丛编》,《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总第122册,第193页。  

      [3]李绍钦:《古代北方各民族在包头地区的活动》,《包头文史资料选编》第四辑,第25页。  

      [4]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分行、山西财经学院编写组:《山西票号史料》(增订本)第372373页,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10月版。  

      [5]《度支部急借商款之无效》,《大公报》19111214日。  

      [6]秦省如:《山西票庄在今昔经济之地位》,《钱业月报》第157号,第56页,19357月。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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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号是以经营银钱汇兑为主要业务的金融行业,也称票庄、汇票庄或汇兑庄。  

      清朝中叶,归化、多伦诺尔等商埠,贸易非常活跃,纷纷开通了通向蒙古库伦、科布多、 乌里雅苏台的北路贸易和通往宁夏、甘肃、新疆等地的西路贸易。随着内蒙古地区与西北贸易的迅速发展,携带现银往返交易甚感不便,且没有安全感,由此产生了对埠际间贸易往来实行统一汇兑结算以代替运现的客观要求。山西平遥县日升昌颜料铺首倡拨兑办法,即商号间贸易往来实行相互划拨抵账方式进行周转。此办法比起由镖局装鞘起解现银既省时间、运费,又安全便利,于是大为盛行,为票号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同时,宁波人创办的专营书信传递和现银捎寄的民信局,也在各省推广设立,对信汇业务的形成具有示范影响。道光元年(1821),日升昌改营票号,开中国票号之先河。至此,票号开始发展起来,到同治初年(1861),山西各家票号在全国各地及朝鲜、日本等国开设分号达400多家。道光七年(1827),山西票号开始向内蒙古延伸,其中大德恒、大德通、大盛川、裕盛厚、裕源永等号分别在包头设立了分号。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沙俄于1860年与清王朝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又取得新疆喀什、张家口、北京和外蒙古恰克图、库伦的通商权利。由于对外贸易渐盛,各地结账频繁,内地票号便急剧向内蒙古商埠口岸城镇发展,仅包头一地,票号就有蔚丰厚、大德通、存义公、大盛川、天成亨、大德恒、裕盛厚、裕源永、恒义隆等分号和联号。同时,咸丰同治之交,运解京饷的通道被农民起义军截断,清政府于同治元年(1862)十二月更改成例,令各省督抚觅殷实银号汇兑京饷。自此以后,各省应解京、协各饷,以及各种洋务经费、铁路款项、各省机器局资金往来等项,多由票号汇兑。光绪二十九年(1903)后,内蒙古兴办垦务,凡钦差垦务大臣行辕所收地价、押荒银、垦务公司垫银、解部各款皆归票号汇兑。其中尤以大德通、合盛元、存义公业务量大。同时,票号兼营存放款业务,官吏乡绅官府竞相存款,行商主要往来借贷,票号成为辐射面极广的金融网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票号其组织系财东出资,然后将资本交付于聘请的经理(又称大掌柜),并邀请中证人三至五人,订立合同。合同载明资本若干两,以若干两为一股,几年合算大账一次,盈亏按股均分,经理顶人力股若干(人力股只分盈不分亏)。经理在票号总揽大权,统筹全号事务。凡营业方针及用人标准皆由经理制定,财东概不过问。总号设经理(大掌柜)一人,副经理(二掌柜)一人,管内事掌柜(即总营业)一人,营业(跑街)三至四人,司账四至五人,司信三至四人,练习生(学徒)五至六人,计一二十人。分号的组织比较简单,但内部设置与总号并无差异。一般设经理一人,副理一人(兼任营业),营业账房、信房各一二人。分号最多者十几人,最少者五六人。大德恒分号机构即由经副理2人、会计2人、文牍3人、出纳1人、营业6人组成。  

      票号的业务,大半靠分号在外经营,所以分号与总号的关系十分慎密。各分号经常通过信件向总号报告本分号营业状况及当地行市。市面平稳时用平信,有急事如遇行情暴涨暴落时则用加急专信,电报设立后则用电报。在向总号报告的同时,还要向各分号互报,以便沟通信息。   

      票号在选用人才方面非常慎重,对经理则“以礼招聘,委以全权”,坚持“用人莫疑,疑人莫用”之旨。同人均享有建议权,小事可自行决定,大事则非经理莫属,他人不得干预。对于号章、号规,不论经理、伙友一律遵守。对能够尽力于职务又有额外劳绩者,酌给酬劳为报。如有不称职者,则调回总号察看,再定去留。对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则酌量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决不宽恕。学徒进号有保荐人而无押金,将来如有舞弊情节,由保荐人赔偿损失。学徒一般由年资深者训育,培养分为技术、道德两方面。技术方面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练字、打算盘、背诵法砝及银色平砝歌诀、抄录信稿等,牧区分号或与牧民经常打交道的,还必须学习蒙古语,熟悉懂蒙民礼俗。道德方面主要是从重信用、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喜辛苦、戒奢华等入手。学徒半年后,经推荐先后练习跑街、写信、帮账等,三年学徒满后,如认为可用,遂派往各分号任事。对有才干者,即派往重要分号主持号事,或协助处理债务纠纷,量才用人。同时,票号对员工采用顶身股制度,每逢账期,根据职员业务能力和贡献大小,酌量增加身股,促使那些学徒和伙友们发奋效力,不督自勤。分号聘用人员,坚持“因事用人”原则,绝不“因人用事”。每家分号一般只有五六人,或视业务繁简临时雇佣工人。  

      票号一般都有一套严密的号章号规,定制严谨,要求苛刻。尤其是对待学徒,不设座位,只准侍立,还得给经理铺床叠被、点烟倒茶、打扫家等。号规的制定也不是一成不变,是随时根据形势及发展变化而重新修订。如大德通票号从1884年到1921年的37年中,6次修订号规,共议订号规83条。  

      票号每年对职员进行一次考核。总号的职员由总经理及协理考核,分号的职员由老帮(分号经理)负责考核,并于每年年终报告总号保荐。职员任用实行避亲制,但不避同乡。职员以“循规蹈矩,勤于事务,心地清楚”为原则,如一旦发现弊病,即派人前往稽查,一经查出,均辞出号。为了便于管理分号经理,总号每次营业决算后,根据纯收益多少,分给各分号经理一定的花红存贮于分号,付以一定的利息,以备填补经理人损失赔偿之需,非经理出店时决不付还。票号号内采取轮岗制度,把“久办内事者必使去办外事,久办外事者必令其办内务,彼此事理通达,自能免除隔阂”。另外,就提拔人员来说:“一旦升为领袖,如仅学得偏面知识,设遇不屑同事,欺尔不明,易于发生盗账诈取各弊。未内外明白,不能防患未然[1]”。   

      清代末期,归化城、包头、张家口、多伦诺尔等地的钱庄、票号业务颇为发达。那时,银行尚未兴办,而海禁大开后,陆路和边境各口岸,“对外贸易与金融的周转,更见频繁,所有一般的汇兑业务,完全由票号承办。因此票号生意兴隆,都能获得厚利,称雄一时”。如清代后期才兴起发展的包头,已形成以集散西北的毛皮、药材等出口物为主的商埠。包头不仅是河套及蒙古高原而且也是西北广大地区内外贸易的中心市场之一。“凡京、津、陕、甘、内外蒙古、新疆货物之往来,均以此为转运之场,诚西北一大市场也。(1918)年贸易额达500余万,大小商店共1200余家。” [21923年前后,这里仅绒毛一项每年就集散约2000~3000多万斤,占整个西北地区绒毛产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3]。     

      此期间,旅蒙商将从西北及蒙古各部收购的毛皮、药材汇集包头,准备运往天津洋行出口。由于出口量大增,刺激了当地银钱业的发展,包头大小钱庄、票号由10余家增加发展为20余家,出现了金融业资金周转、汇兑、放贷获利的黄金时代。  

      票号兴起初期,只办商业汇兑,主要对象是各家商号。随着经营资本的壮大和机构在各地的普及,开始承汇上解清政府的京饷和省与省之间的协饷。后来随着内蒙古各地兴办垦务,有关垦务公司的调拨款项以及报解押荒银等,也都通过票号办理汇兑。及至后来,官私款项的汇兑基本上已由票号垄断。票号在承汇京饷和协饷的同时,也办理垫汇。时清朝各省上解京饷历有定额和期限,如不能按期按额上解,则要受罚。内蒙古因地处偏远且饷项任务繁重,往往不能按时筹足,票号即给予垫汇,以后逐月从税收、厘金项下偿还,先收后支之间的空期按月计算收付利息。由于垫款利息很高,又为票号增加了一笔额外的收入。  

      票号的存款来源主要是地方官府收缴的税款和汇入的饷银。其早期的存款业务较一般钱庄发达,平均每家票号存款总额在二至三百万银两。票号为招揽业务,款不分巨细,客不分生熟,办理业务不分昼夜,随叫随办,给予充分便利,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信任。无论是商家住户,达官显贵,有钱都愿存入票号,尤其是官吏私蓄存入颇多。  

         票号放款不用抵押,放款对象绝大多数为钱庄、官吏及资产殷实的商号。归绥、包头票号放贷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其利息平遥帮放款普通为五六厘,祁太帮常在七八厘至一分之间。  

      票号放款一般大于存款数倍,为避免倒账风险,票号在账期分红时,要从盈利中预提一定数量的倒账准备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以应急需。  

      商业的发展为绥远、包头的经济交流提供了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是,清光绪十五年(1889)以后,由山西票商创办的票号却逐渐由盛转衰,到1921年内蒙古仅剩归绥大德通一家,也只是靠发放少量贷款维持局面。从此票号在内蒙古自行消亡。  

      票号由盛走向衰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究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帝国主义对中国金融业的排斥和控制。 鸦片战争后,殖民者在各通商口岸逐渐建立起自己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到甲午战争前,这些机构遍布口岸与大中城市,严重威胁着票号的发展。如“天津为华北唯一贸易港,内外贸易云集,金钱往来频繁,票庄执金融牛耳,事业曾盛极一时。自外国银行侵入后,票庄业务渐被夺去,范围日就缩小……致使以汇兑为专业的票庄遭受巨大顿挫。”[4]包头的山西票号主要是为天津港口货运汇兑服务而设的分号,因而也随之受到一定影响。  

      在皮毛业方面,帝国主义者把掠夺皮毛资源的目标对准了包头。光绪十八年(1892),英商仁记洋行从天津派人来包头,住在“恒义德”皮毛畜店,收购抓毛约二三十万斤,每百斤压低价格银两二两左右。1894年,又有新泰兴洋行的华账房 “天聚公”渗入包头。他们最初派员常驻包头皮毛行业大户“广恒西”,大量收买驼毛、羊毛、抓毛和山羊板子皮等,运往京、津或国外销售。此后相继来包头的还有俄商隆昌洋行,英商和平洋行、怡和洋行、慎昌洋行、聚立洋行以及日商和德商洋行等。这些洋行不仅在包头收购皮毛,排挤当地的皮毛商,还享有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优惠关税待遇,沿途所经各关皆不纳税。这就使当地的皮毛商在与外商的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逐渐失去了在包头地区的优势和主体地位。  

      随着洋行庄号的增多,皮毛行业也越来越深地受到外资的操纵、欺压和剥削。当时洋行资金雄厚,常在二三月间就将货款预付给皮毛店庄,皮毛店除直接收购外,又支垫一部分给旅蒙商,由他们去抓剪羊毛和收购皮张。到交货结账时,不仅要向洋行交付预支货款的利息,而且皮毛的收购价格还要由洋行按国外或天津总行的指示,单方面定价。本地皮毛商除了收取些成交佣金外,其他赚赔问题,就完全由洋商决定。  

      有时,洋商还用抬高货价、不付现款、事后拖欠的办法来剥削本地皮毛商。外商靠控制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打击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商业,这些活动都造成当地各票号倒闭或损失。   

      二是国势衰微和政府腐败,使票号的市场逐渐丧失。在票号遭受帝国主义打击的情况下,不但不能得到清政府的帮助,反而还要受到清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官银钱局号的压迫。在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下,山西票号的经营不但不能完全脱离清政府,而且还必须依赖它,这就必然造成要受其压制的局面。清政府对山西票号的借款一开始是屡借屡还,到1901年以后是有借无还。到清政府垮台前夕,度支部所欠各票号的贷款“已愈七百余万,归还尚无着落”。尽管如此,清政府还要继续向票号借款,为票号所拒绝。[5]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度支部所欠各票号的贷款都石沉大海,使票号丧失惨重。如存义公票号在辛亥革命爆发中损失现银4.7万两。另外,辛亥革命前后,京绥铁路以及后来中东铁路的开通,邮政和信局开办汇兑业务,也使人们对山西票号的汇兑业务依赖性减小,使票号难以维继。  三是历次军事变乱,土匪的掠夺使票号遭受重创。咸丰以后,国内战事频繁,先是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起义、西北回民和云南苗民起义,社会动乱,许多城市发生焚烧、抢掠殷实商号和票号的行为。辛亥革命后,又有军阀割据,土匪纷起,使国内商品生产和流通受到很大影响。北洋政府时期,内蒙古地区饱受军阀统治和军阀混战之苦,各派势力相继插手热察绥地区,督统不停地轮换,各路部队频繁往来,轮番对大商号、钱庄、票号征调、扰攘,甚至抢掠。军阀混战、匪患频仍构成了对当地晋商票号的严重威胁。  

        四是辛亥革命后,一些全国性和地方官办、商办的银行相继成立,使票号失去了大部分市场。1915年,中国银行在包头设立分行;1918年交通银行在包头设办事处,以吸收公款、经营汇兑和发行钞票为主要业务。由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各省平市官钱局的设立,以前票号所作藩库及官款汇兑大多失去。如1905年户部银形成立后,更咨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各将军以及各省督抚与库伦办事大臣,要求凡有户部银行之处,官款统交户部银行存汇。同时,钱庄、银号对存款加利吸收,对汇兑则减费承揽。1914年,银行承办汇兑业务,手续简便,收费低廉,一般的存款主顾因票号和银行利息相差二厘,而纷纷提取,票号业务因而减少了十之六七,影响颇大。  

      五是放弃改革创新的机会。进入20世纪后,山西票号已危机四伏,其资本数已远远少于中国通商银行、大清银行等官办银行及国外银行的资本。在这种情况下,票号的有识之士和社会舆论都主张改革,合组银行,以与外国银行抗衡。然而由于一些老票号经理顽固守旧,盲目乐观,认为票号在各地金融市场的地位固若金汤,不结大团体、不组合银行也将安然无恙,致使倡议流产。票号合组银行不成,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终因身单力薄而纷纷倒闭。  

      六是辛亥革命后,外蒙古宣布独立,中俄、中蒙之间的政治、经济联系中断,使内蒙古的贸易受到很大影响。一般票号对清政府和官僚的贷款难以收回,而存款户又纷纷提取,再加几次币制风潮使票号资金周转不灵,或折价收兑,损失颇巨,出现了不堪收拾的局面,纷纷倒闭。  

       总之,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加之清政府的腐败,国势衰微,山西票号尽管有完善的防范机制和在汇兑、存放款业务方面的良好信誉,但终未能逃脱衰亡的厄运。   

        

    二、票号的积极与消极作用  

      山西票号虽然已衰亡,但它的运营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创办提供了条件和经验,对中国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第一,改善了中国近代的金融流通方式。票号产生前的金融流通全靠镖解运现,每遇事变发生,常使金融梗塞。而票号产生后,只凭一纸汇票就可在天南海北取款,使金融流通无阻,这是票号对中国金融业的巨大贡献。  

      第二,为中国开办现代商业银行奠定了基础。清末成立的官办银行,不论是存贷还是汇兑业务,都是沿用了山西票号的方法和经验。“由今顾昔,则山西票庄,诚银行之先导也。且银行设立之初,其组织固迥然有异,犹有因袭票庄者也”。[6]此外,清政府设立国家与各省的官商银行时,尽量选用山西票号的出色管理人员作为高管人员,这些人在官办商业银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近代官商银行提供了经营管理人才。除此,山西票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国际汇兑和结算等信用业务,对国际间的经济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也为后来的中国银行进入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借鉴作用,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第三,保障了国家资金的安全调拨。山西票号成立后承办了政府的“京饷”和“协饷”,这些巨额款项原来均采取人员押解的方式,由于社会动荡常常无法完成,或者遭受损失。交由山西票号汇兑以后,保障了国家资金的正常调拨和安全。  

       此外,密布于全国各地的票号汇兑网络,促进了当地商品流动,推动了商品生产,加速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票号通过经营的汇兑存放款业务,为刚刚兴起的民族资本主义生产提供了资本与结算。它遍布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与各行各业的金融密切联系,为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企业的发展及其筹资起了推动作用。它调拨调剂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洋行买办开拓当地皮货市场,加速了口岸和内地城镇商品流转的速度,同时也起到了扩大国内市场的作用。  

      虽然票号对中国近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它对生产的破坏作用也是十分严重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汇解京协各饷是票号充当清政府剥削人民血汗的工具。随着清王朝政治的日益腐败和财政亏空的日益严重,苛捐杂税日益增多,票号一方面把这些税款汇至京城、边陲和各地,作为清王朝用以屠杀和剥削人民的经费;另一方面在省关各库苛征不齐,上解困难的时候,它又直接予以“垫解”,更加重了清王朝对人民的剥削。  

        第二,贷款给清政府和官吏,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票号资助政府和官吏度过财政困难,便于进一步统治与剥削人民;另外贷款所收入的利息又必然落到人民的身上,使小生产者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第三,因为票号与官吏关系密切,或者通过“择垫官吏”的借款办法攫取了各省关道库的银两收交,从而成为官吏贪污赃款的存储和转运机关。  

        

    三、票号的借鉴作用  

      山西票号虽然在经营管理方面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但有许多方面仍然是值得后人学习与借鉴的。  

        第一,重金招贤,使贤者全心全意地为其服务。任用贤者,就要给贤者应有的物质利益,使贤者全心全意地为其服务。票号的顶身股制度就是用物质利益鼓励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一种形式。这种做法将票号生意好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使票号职工视营业之盛衰,为自己之利害,兢兢业业,为票号的事业而奋斗。  

      第二,经营原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注重信誉”。山西票号素以恪守信用而著称,它办理汇兑,不论款额大小,路途远近,均能按期兑付,很少拖延;吸收的存款保证随时提取,而且甲地存款可以在乙地支付,存户甚感方便;票号分红时,总要留一部分资金,存在银柜里,作为风险基金,防备凭贴、“小票”挤兑,存户提现,汇款提取。由于票号信誉卓著,故广泛赢得社会的信任,无论商家住户,达官贵族,有钱都愿存入票号。  

        第三,强化工作纪律、职工培训及岗位轮换。严格工作纪律赏罚严明,是管好票号的重要保证之一。由于票号奖罚分明,不徇私情,从而严明了纪律,保护了票号财产。票号为了提高营业水平,非常重视职工培训,各级伙友也踊跃学文化、学业务、学外语,由于重视学习培训,遂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业务的发展。同时,号内定期轮换岗位,把“久办内事者去办外事,久办外事者令其办内务,彼此事理通达,自能免除隔阂”。这些方面虽然现在看似一般,但无论在经营管理上,还是在市场运作、用人制度上都是很完备和先进的,这些具有中国特色并能适应商品经济需要的成功经验,是很值得现代企业学习与借鉴的,对于我们当前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仍具有借鉴作用。   

      第四,应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票号没有根据形势变化积极改革创新,最后走向衰亡的事例,给现代金融业提供了反面教材。现代金融业要想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完善自身,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以提高市场的应变、竞争能力。   

        

    参考资料  

      [1]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分行、山西财经学院编写组:《山西票号史料》第616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林竞:《西北丛编》,《中国西北文献丛书》总第122册,第193页。  

      [3]李绍钦:《古代北方各民族在包头地区的活动》,《包头文史资料选编》第四辑,第25页。  

      [4]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分行、山西财经学院编写组:《山西票号史料》(增订本)第372373页,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10月版。  

      [5]《度支部急借商款之无效》,《大公报》19111214日。  

      [6]秦省如:《山西票庄在今昔经济之地位》,《钱业月报》第157号,第56页,19357月。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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