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卷
【中国共产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领导名录】
书 记:万继生
副书记:巴士杰(蒙古族)
王尚罗
***(蒙古族)
刘怀北
委 员:李庆玉
刘守禾
何祖侃(满族)
秘书长:张有恩
【概述】 自治区政法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督查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干部职工44名。年内,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稳定压倒一切”,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年初及时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维护稳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保卫健国50周年和澳门回归庆典活动、“三场大的政治斗争”以及“六·四”敏感期间,24次召开政法委委员会议或书记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听取维护稳定工作汇报,研究提出维护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及时制定下发《关于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民政部决定和公安部通知、确保稳定的通知》、《关于维护引导好广大干部群众对北约暴行抗议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六·四”敏感期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庆典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隐战线的斗争,及时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隐蔽斗争案件。协调指导有关部门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针对近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上访多的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的具体意见》,在全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 13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94件,有效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及时深入重点盟市、旗县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狠抓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维护全区社会政治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大分类指导力度,狠抓社会治安综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3月,全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在内蒙古电台举办综治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协调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报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先进人物的事迹,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好新闻评奖活动。在呼和浩特地区开展社会治安人人有责、重在参与为主题的10万人签名活动。召开自治区综治委第27次全体委员会、综治委主任办公会和五部委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确定1999年为“治安防范年”,下发《关于抓紧制定“落实预防为主实施意见”的通知》,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心由“重打”向“重防”转移。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大一票否决力度,制定下发《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全年全区共一票否决综合治理未达标地区、单位119个,警告304个。在深入调查研究安全与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民共创安全小区的通知》、《关于在基层开展安全创建活动中实施四级评定命名的方案》、《评定命名自治区级创建安全小区 (单位)实施细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群众治安联防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召开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观摩座谈会、下岗职工稳定工作座谈会、青少年教育工作座谈会、企地共建安全社区工作座谈会和学校治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等。年底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综合治理由“严打”向“严防”工作重点的转变。会上命名表彰了1998年度“长安杯”先进地区41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盟市5个、先进单位7个,并颁发奖牌和奖金。至6月,全区共创建安全文明小区31 472个,覆盖率城镇达到54.2%,农村牧区达到56.1%。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追逃”、“打击盗抢机动车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扫黄打非”等专项集中统一行动。分别召开了铁路护路联防、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个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充实组成人员,研究部署了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活动,研究制定《铁路护路联防承包责任制实施意见》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目标考核的具体意见》,要求各地实行路地联防承包责任制。开展以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方案》、《加强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举办首期盟市和重点旗县综治办主任培训班。组织推荐全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陈利明等4人参加第六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10月,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内蒙古警校学员乌兰巴义尔同志“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颁发奖金1万元。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前跃入全国第十名。
【执法执纪检查】 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方法。针对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两保”执法检查,制定下发《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执法执纪检查工作方案》。全区共检查“两保”案件16 886件,通过检查解除取保候审4 397人,重新报捕、转捕723人,劳教处理231人,退还保证金1 136万元,依法收回不符合条件以及到期的保外就医人员196人;追回“两保”在逃人员31人,查处违法违纪干警86名。同时,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使全区政法机关刑讯逼供案件大幅度下降,全年未发生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的案件。政法委员会通过召开委员会议和有关地区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3件,全年共接待群体及个人上访806人次,转办信访案件474件,对其中比较重大的19件进行督办。
【调查研究】 针对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继生,多次带队深入政法基层单位、居民小区、乡村农户了解经济建设和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建议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政法委机关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我区政法经费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全区贯彻党中央(1999)6号文件的情况报告》、《全区贯彻党中央(1999)11号文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报告》、《全区“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制定决策提供依据。还围绕政法委的主要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全年编发《政法信息》、《政法要情信息》、《网上信息》共59期,接收处理各类信息1 000余条,受到中政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好评。
【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继续切实加强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至年底,全区共有10个盟市、82个旗县(市区)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根据党中央文件要求,举办全区旗县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班。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具体办法的通知》精神,下发《关于对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组成三个考核工作组由政法委领导带队,对直属政法各部门处级干部进行考核。全区政法部门在考核的基础上,调整县处级领导班子188个,涉及干部345人,调整基层科、所、庭的领导班子1 204个,涉及干部2 823人。二是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结合开展“三讲”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党中央6号文件和罗干“4·28”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针对执法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法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政法委派出5个工作组,由自治区政法部门厅级干部带队,深入重点盟市、旗县检查指导工作。在“争创”活动中,各级政法部门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律师过错责任追偿制度》等,普遍建立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公证律师收费公开制度。政法委督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下发《关于报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知》,编辑《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例选编》,督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37件,转有关部门查办案件98件。全区政法部门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3起28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1人,政纪处分213人,刑事处分18人,开除13人。为使“争创”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在全区政法系统部署开展评选表彰“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评选出的10个人民满意政法单位,60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予以表彰奖励。三是为丰富呼和浩特地区政法机关、武警部队的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政法干警和武警部队指战员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呼和浩特地区政法机关、武警部队迎国庆文艺联欢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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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领导名录】
书 记:万继生
副书记:巴士杰(蒙古族)
王尚罗
***(蒙古族)
刘怀北
委 员:李庆玉
刘守禾
何祖侃(满族)
秘书长:张有恩
【概述】 自治区政法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督查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干部职工44名。年内,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八次、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稳定压倒一切”,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年初及时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区维护稳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保卫健国50周年和澳门回归庆典活动、“三场大的政治斗争”以及“六·四”敏感期间,24次召开政法委委员会议或书记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听取维护稳定工作汇报,研究提出维护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及时制定下发《关于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民政部决定和公安部通知、确保稳定的通知》、《关于维护引导好广大干部群众对北约暴行抗议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六·四”敏感期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庆典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通知》等。进一步加强隐战线的斗争,及时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隐蔽斗争案件。协调指导有关部门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针对近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上访多的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的具体意见》,在全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 13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94件,有效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及时深入重点盟市、旗县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狠抓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维护全区社会政治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进一步加大分类指导力度,狠抓社会治安综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3月,全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在内蒙古电台举办综治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协调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报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先进人物的事迹,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好新闻评奖活动。在呼和浩特地区开展社会治安人人有责、重在参与为主题的10万人签名活动。召开自治区综治委第27次全体委员会、综治委主任办公会和五部委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确定1999年为“治安防范年”,下发《关于抓紧制定“落实预防为主实施意见”的通知》,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心由“重打”向“重防”转移。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大一票否决力度,制定下发《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责任查究制度的规定》。全年全区共一票否决综合治理未达标地区、单位119个,警告304个。在深入调查研究安全与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民共创安全小区的通知》、《关于在基层开展安全创建活动中实施四级评定命名的方案》、《评定命名自治区级创建安全小区 (单位)实施细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群众治安联防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召开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观摩座谈会、下岗职工稳定工作座谈会、青少年教育工作座谈会、企地共建安全社区工作座谈会和学校治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等。年底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综合治理由“严打”向“严防”工作重点的转变。会上命名表彰了1998年度“长安杯”先进地区41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盟市5个、先进单位7个,并颁发奖牌和奖金。至6月,全区共创建安全文明小区31 472个,覆盖率城镇达到54.2%,农村牧区达到56.1%。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追逃”、“打击盗抢机动车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扫黄打非”等专项集中统一行动。分别召开了铁路护路联防、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个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充实组成人员,研究部署了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活动,研究制定《铁路护路联防承包责任制实施意见》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目标考核的具体意见》,要求各地实行路地联防承包责任制。开展以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检查,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方案》、《加强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举办首期盟市和重点旗县综治办主任培训班。组织推荐全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陈利明等4人参加第六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10月,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内蒙古警校学员乌兰巴义尔同志“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颁发奖金1万元。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前跃入全国第十名。
【执法执纪检查】 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方法。针对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两保”执法检查,制定下发《内蒙古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执法执纪检查工作方案》。全区共检查“两保”案件16 886件,通过检查解除取保候审4 397人,重新报捕、转捕723人,劳教处理231人,退还保证金1 136万元,依法收回不符合条件以及到期的保外就医人员196人;追回“两保”在逃人员31人,查处违法违纪干警86名。同时,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使全区政法机关刑讯逼供案件大幅度下降,全年未发生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的案件。政法委员会通过召开委员会议和有关地区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3件,全年共接待群体及个人上访806人次,转办信访案件474件,对其中比较重大的19件进行督办。
【调查研究】 针对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万继生,多次带队深入政法基层单位、居民小区、乡村农户了解经济建设和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建议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政法委机关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我区政法经费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全区贯彻党中央(1999)6号文件的情况报告》、《全区贯彻党中央(1999)11号文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报告》、《全区“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制定决策提供依据。还围绕政法委的主要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全年编发《政法信息》、《政法要情信息》、《网上信息》共59期,接收处理各类信息1 000余条,受到中政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好评。
【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继续切实加强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至年底,全区共有10个盟市、82个旗县(市区)政法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根据党中央文件要求,举办全区旗县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班。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关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具体办法的通知》精神,下发《关于对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组成三个考核工作组由政法委领导带队,对直属政法各部门处级干部进行考核。全区政法部门在考核的基础上,调整县处级领导班子188个,涉及干部345人,调整基层科、所、庭的领导班子1 204个,涉及干部2 823人。二是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结合开展“三讲”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党中央6号文件和罗干“4·28”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针对执法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法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政法委派出5个工作组,由自治区政法部门厅级干部带队,深入重点盟市、旗县检查指导工作。在“争创”活动中,各级政法部门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律师过错责任追偿制度》等,普遍建立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公证律师收费公开制度。政法委督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下发《关于报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知》,编辑《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例选编》,督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37件,转有关部门查办案件98件。全区政法部门共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3起28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1人,政纪处分213人,刑事处分18人,开除13人。为使“争创”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在全区政法系统部署开展评选表彰“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评选出的10个人民满意政法单位,60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予以表彰奖励。三是为丰富呼和浩特地区政法机关、武警部队的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政法干警和武警部队指战员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呼和浩特地区政法机关、武警部队迎国庆文艺联欢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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