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卷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韦弦(蒙古族)
副主任:李联盟 张德斌(回族) 秦蒙 云丽霞(女蒙古族)
【全区民族工作会议】 9月11~12日,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乌云其木格分别作重要讲话。会上出台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大家对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有新的认识和提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进一步增强抓住机遇、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对于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会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全区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对《决定》非常重视,学习传达并初步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内坚持不懈抓好普法学习,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完成“三五”普法的学习、考试任务,通过直属机关的检查验收,取得较好的成绩。加强对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制订好“两条例”的《实施细则》(草案)提供可靠依据。妥善地处理了涉及民族关系的事件。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 继续认真扎实地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对各地在表彰月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并加以宣传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发展。
【兴边富民行动】 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在全区的实施。第一,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了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的部署情况,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4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王占亲自带领自治区计委、畜牧厅、林业厅、教育厅、民委、党委政研室的同志到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边境旗市的工作;5月自治区政府主席云布龙向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汇报工作时,对边境旗市的情况和扶持这些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进行了专题汇报;9月,在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和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乌云其木格专门部署了全区的“兴边富民行动”。第二,成立由自治区民委主任韦弦任组长、副主任张德斌任副组长、由经济处、政法处、教科文处、人事处和办公室组成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各边境盟市、旗市也都相应成立了“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经过严密论证,选报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40多个上报国家民委“兴边办”。并向自治区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通报“兴边富民行动”的内容和工作的开展情况,得到很多好的思路和建议。自治区民委带队参加全国东部民营企业与西部项目对接会,收到一定效果。配合国家民委与香港《大公报》联合组成的“西部民族地区纪行暨‘兴边富民行动’系列报道”采访组在全区的采访活动,在《大公报》的4个版面20余篇文章进行报道,从不同侧面宣传了内蒙古。第三,确定包头达茂旗和乌盟四子王旗分别为国家民委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委“兴边富民行动”试点旗。制订了试点旗的“兴边富民行动”规划,陪同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调研组对全区“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国家民委支持包头达茂旗的“兴边富民行动”资金100万元已经到位。自治区民委对两个试点旗也各投入100万元,支持搞好“兴边富民行动”的项目建设。
【扶贫工作】 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工作调研,对自治区少数民族贫困现状进行调研,掌握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和特点,对已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户进行了汇总,认真总结民族地区和各级民委参与扶贫工作的经验,对21世纪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年对自治区民委联系扶贫的扎赉特旗投入135万元,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民族教育和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定点帮扶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贫工作中,在抓好备耕春耕生产的同时,投入50多万元,新修扶贫基本田、新建了学校和米面加工厂。通过一年的扶持收到良好的效果。
【资金管理】 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和扶贫资金2 800万元,重点扶持边境旗市、自治旗、牧业旗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项目200多个。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对下达资金的到位、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民族贸易与民族用品生产】 选报“民族用品定点企业技改贴息贷款”项目8个,申请到国家民委和中国农业银行介意项目额度600万元。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三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总结“九五”期间的工作,对制订“十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优惠政策提出建议。
【少数民族科技培训】 至10月底培训少数民族农牧民56 100人(次),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培训质量有所提高,有利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科技培训的工作。
【少数民族文化】 为抓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编写并即将出版《民族政策简明教程》。开展自治区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骏马奖”的评审上报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民间业余歌手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少数民族教育】 认真抓好民族教育工作,提高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标准工作在部分盟市、旗县得到落实。组织、审查了民族教育投资项目,对自治区48所民族中小学投资625万元,促进了民族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完成党中央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在全区的成人招生工作。
【参加全国首届民族服装 服饰博览会】 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并组团参加“全国首届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在博览会上,自治区分别参加了服装、服饰陈列展和服装、服饰表演。陈列展展出全区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和鄂伦春4个民族自元代到近现代的服装、服饰39套、150多件。16名四个民族的青年男女表演展示了50多套民族服装服饰。共有23万人(次)参观和观摩了内蒙古的展览和展演,受到组委会和观众的好评。在博览会上,自治区荣获最佳组织奖、最佳陈列奖、最佳表演奖等全部7项大奖,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
【蒙汉文并用 并行工作】 加强对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和党政机关蒙汉文并行工作的管理和督促检查,使并用、并行率分别达到90%以上。对呼盟3个自治旗、通辽市、赤峰市、伊盟地区的民族语文工作及社会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工作进行了调查,组织召开全区城镇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工作现场会,为进一步贯彻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办法》,抓好蒙古语文学习、使用工作,使城镇市面用文蒙汉并用更准确规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蒙古语文科研学术活动】 参加蒙古文拉丁转写国际研讨会,就蒙古文拉丁转写有关技术问题提出了中方的意见。“蒙古语术语工作的原则与方法”通过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定,已达到国家标准,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蒙古语名词术语】 审定统一新名词术语500多条,办了4期公报。成立《正字法词典》审音小组,进行口语标音和编写规划工作。召开两次蒙古语正字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规划了2 300多条一词多形、拼写不规范的词,以正字法公报形式正式发布。组织开展蒙古语标准音水平测试和成立领导小组等工作。修订《汉蒙对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一书,即将出版。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 自治区民委组织考察组在认真考察新疆、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6省区协作工作的基础上,8月份在海拉尔召开第六次组长会议暨第十一次成员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2001-2005年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规划》和《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成功地举办“八省区蒙古族民俗风情风光摄影展览暨蒙古文书法展览”。协同新疆博尔塔拉州蒙古族中学召开了蒙古族重点中学十校长会议第十四届年会。完成教育协作招生计划。协助新疆巴州电视台,组织召开了第三届电视协作会议。
(白梅)
【宗教活动场所年检】 在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中,突出重点,从确保年检工作质量、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促进年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入手,对全区已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将过去未予登记的17处宗教场所经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正式登记;将15处临时登记和暂缓登记场所,转为正式登记。经年检全区现有正式登记场所745处,其中:藏传佛教112处,汉传佛教34处,伊斯兰教174处,道教2处,天主教151处,基督教272处。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宗教事务管理办法(草案)》发布】 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多次审议,已于11月1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先以宗教局名义发布试行,再以政府令形式发布。
【指导宗教工作】 党中央关于西部开发战略决策后,自治区民委在宗教界多次组织学习,并要求各爱国宗教团体在宗教界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投身其中。举办“宗教界如何为西部大开发做贡献研讨会”,各宗教团体在会上都拿出了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论文,对各自宗教如何参与西部开发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对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热情高、干劲足。自治区佛教协会积极争取到中国佛协捐助的30万元助学项目资金;自治区伊协计划连续三年把大青山穆斯林墓地壕尔山绿化起来。自治区基督教“两会”组织信教群众参加修路建设,既增加了教会收入,又激发了信教群众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的热情。
【天主教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天主教地下主教、神甫的教育转化工作力度,“找、控、转”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各级天主教“两会”实行民主办教工作也已全面铺开;包头祝圣主教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举办了一期天主教中青年教职人员爱国主义教育读书班,40名年轻神甫参加培训。针对梵蒂冈的“封圣”活动,结合纪念全国天主教开展反帝爱国运动五十周年,在天主教界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的抵制“封圣”的活动和五十周年的庆祝活动。
【喇嘛教】 全区喇嘛教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传统。目前喇嘛教最大的问题是寺庙维修问题。经过努力,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对重点寺庙进行维修”的要求得到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将100万元维修费如期到位,向国家争取的经费保持了原有的额度。在广泛调研和不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党委统战部初步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任务。
【穆斯林朝觐】 加强对朝觐工作的管理,增强群众有组织朝觐的自觉性,采取各种措施劝阻零散朝觐人员,加大对非法组织零散朝觐人员出境的“蛇头”的打击力度,从而使今年朝觐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团结、稳定的事端出现,45名穆斯林圆满完成了朝觐功课。
【宗教团体思想组织建设】 协助自治区伊协隆重召开全区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伊协的领导班子。协助基督教“两会”在包头和集宁召开“庆祝三自爱国运动五十周年和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会”。组织宗教界学习会10余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苏永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韦弦(蒙古族)
副主任:李联盟 张德斌(回族) 秦蒙 云丽霞(女蒙古族)
【全区民族工作会议】 9月11~12日,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乌云其木格分别作重要讲话。会上出台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大家对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有新的认识和提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进一步增强抓住机遇、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对于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会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全区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对《决定》非常重视,学习传达并初步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内坚持不懈抓好普法学习,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完成“三五”普法的学习、考试任务,通过直属机关的检查验收,取得较好的成绩。加强对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制订好“两条例”的《实施细则》(草案)提供可靠依据。妥善地处理了涉及民族关系的事件。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 继续认真扎实地开展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对各地在表彰月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并加以宣传推广,进一步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发展。
【兴边富民行动】 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在全区的实施。第一,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了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的部署情况,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4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王占亲自带领自治区计委、畜牧厅、林业厅、教育厅、民委、党委政研室的同志到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边境旗市的工作;5月自治区政府主席云布龙向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汇报工作时,对边境旗市的情况和扶持这些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进行了专题汇报;9月,在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和自治区政府代主席乌云其木格专门部署了全区的“兴边富民行动”。第二,成立由自治区民委主任韦弦任组长、副主任张德斌任副组长、由经济处、政法处、教科文处、人事处和办公室组成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各边境盟市、旗市也都相应成立了“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经过严密论证,选报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40多个上报国家民委“兴边办”。并向自治区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通报“兴边富民行动”的内容和工作的开展情况,得到很多好的思路和建议。自治区民委带队参加全国东部民营企业与西部项目对接会,收到一定效果。配合国家民委与香港《大公报》联合组成的“西部民族地区纪行暨‘兴边富民行动’系列报道”采访组在全区的采访活动,在《大公报》的4个版面20余篇文章进行报道,从不同侧面宣传了内蒙古。第三,确定包头达茂旗和乌盟四子王旗分别为国家民委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民委“兴边富民行动”试点旗。制订了试点旗的“兴边富民行动”规划,陪同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调研组对全区“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国家民委支持包头达茂旗的“兴边富民行动”资金100万元已经到位。自治区民委对两个试点旗也各投入100万元,支持搞好“兴边富民行动”的项目建设。
【扶贫工作】 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工作调研,对自治区少数民族贫困现状进行调研,掌握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和特点,对已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户进行了汇总,认真总结民族地区和各级民委参与扶贫工作的经验,对21世纪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年对自治区民委联系扶贫的扎赉特旗投入135万元,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民族教育和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定点帮扶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贫工作中,在抓好备耕春耕生产的同时,投入50多万元,新修扶贫基本田、新建了学校和米面加工厂。通过一年的扶持收到良好的效果。
【资金管理】 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和扶贫资金2 800万元,重点扶持边境旗市、自治旗、牧业旗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项目200多个。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对下达资金的到位、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民族贸易与民族用品生产】 选报“民族用品定点企业技改贴息贷款”项目8个,申请到国家民委和中国农业银行介意项目额度600万元。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三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总结“九五”期间的工作,对制订“十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优惠政策提出建议。
【少数民族科技培训】 至10月底培训少数民族农牧民56 100人(次),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培训质量有所提高,有利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科技培训的工作。
【少数民族文化】 为抓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编写并即将出版《民族政策简明教程》。开展自治区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骏马奖”的评审上报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民间业余歌手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少数民族教育】 认真抓好民族教育工作,提高民族中小学助学金标准工作在部分盟市、旗县得到落实。组织、审查了民族教育投资项目,对自治区48所民族中小学投资625万元,促进了民族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完成党中央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在全区的成人招生工作。
【参加全国首届民族服装 服饰博览会】 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并组团参加“全国首届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在博览会上,自治区分别参加了服装、服饰陈列展和服装、服饰表演。陈列展展出全区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和鄂伦春4个民族自元代到近现代的服装、服饰39套、150多件。16名四个民族的青年男女表演展示了50多套民族服装服饰。共有23万人(次)参观和观摩了内蒙古的展览和展演,受到组委会和观众的好评。在博览会上,自治区荣获最佳组织奖、最佳陈列奖、最佳表演奖等全部7项大奖,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
【蒙汉文并用 并行工作】 加强对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和党政机关蒙汉文并行工作的管理和督促检查,使并用、并行率分别达到90%以上。对呼盟3个自治旗、通辽市、赤峰市、伊盟地区的民族语文工作及社会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工作进行了调查,组织召开全区城镇市面用文蒙汉并用工作现场会,为进一步贯彻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办法》,抓好蒙古语文学习、使用工作,使城镇市面用文蒙汉并用更准确规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蒙古语文科研学术活动】 参加蒙古文拉丁转写国际研讨会,就蒙古文拉丁转写有关技术问题提出了中方的意见。“蒙古语术语工作的原则与方法”通过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定,已达到国家标准,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蒙古语名词术语】 审定统一新名词术语500多条,办了4期公报。成立《正字法词典》审音小组,进行口语标音和编写规划工作。召开两次蒙古语正字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规划了2 300多条一词多形、拼写不规范的词,以正字法公报形式正式发布。组织开展蒙古语标准音水平测试和成立领导小组等工作。修订《汉蒙对照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一书,即将出版。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 自治区民委组织考察组在认真考察新疆、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等6省区协作工作的基础上,8月份在海拉尔召开第六次组长会议暨第十一次成员会议,讨论修改并通过《2001-2005年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规划》和《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成功地举办“八省区蒙古族民俗风情风光摄影展览暨蒙古文书法展览”。协同新疆博尔塔拉州蒙古族中学召开了蒙古族重点中学十校长会议第十四届年会。完成教育协作招生计划。协助新疆巴州电视台,组织召开了第三届电视协作会议。
(白梅)
【宗教活动场所年检】 在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中,突出重点,从确保年检工作质量、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促进年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入手,对全区已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将过去未予登记的17处宗教场所经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正式登记;将15处临时登记和暂缓登记场所,转为正式登记。经年检全区现有正式登记场所745处,其中:藏传佛教112处,汉传佛教34处,伊斯兰教174处,道教2处,天主教151处,基督教272处。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宗教事务管理办法(草案)》发布】 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多次审议,已于11月1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先以宗教局名义发布试行,再以政府令形式发布。
【指导宗教工作】 党中央关于西部开发战略决策后,自治区民委在宗教界多次组织学习,并要求各爱国宗教团体在宗教界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投身其中。举办“宗教界如何为西部大开发做贡献研讨会”,各宗教团体在会上都拿出了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论文,对各自宗教如何参与西部开发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对参与西部大开发工作热情高、干劲足。自治区佛教协会积极争取到中国佛协捐助的30万元助学项目资金;自治区伊协计划连续三年把大青山穆斯林墓地壕尔山绿化起来。自治区基督教“两会”组织信教群众参加修路建设,既增加了教会收入,又激发了信教群众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的热情。
【天主教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天主教地下主教、神甫的教育转化工作力度,“找、控、转”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各级天主教“两会”实行民主办教工作也已全面铺开;包头祝圣主教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举办了一期天主教中青年教职人员爱国主义教育读书班,40名年轻神甫参加培训。针对梵蒂冈的“封圣”活动,结合纪念全国天主教开展反帝爱国运动五十周年,在天主教界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的抵制“封圣”的活动和五十周年的庆祝活动。
【喇嘛教】 全区喇嘛教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传统。目前喇嘛教最大的问题是寺庙维修问题。经过努力,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对重点寺庙进行维修”的要求得到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将100万元维修费如期到位,向国家争取的经费保持了原有的额度。在广泛调研和不断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党委统战部初步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任务。
【穆斯林朝觐】 加强对朝觐工作的管理,增强群众有组织朝觐的自觉性,采取各种措施劝阻零散朝觐人员,加大对非法组织零散朝觐人员出境的“蛇头”的打击力度,从而使今年朝觐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团结、稳定的事端出现,45名穆斯林圆满完成了朝觐功课。
【宗教团体思想组织建设】 协助自治区伊协隆重召开全区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伊协的领导班子。协助基督教“两会”在包头和集宁召开“庆祝三自爱国运动五十周年和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会”。组织宗教界学习会10余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苏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