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卷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厅 长:冀秉峰
副 厅 长:刘建一 昝振英(女) 张雅茹(女) 布 仁(蒙古族)
纪 检组 长:武玉学(11月任职)
助理巡视员:白万宝 喇 军(蒙古族) 高生丽(女 11月任职)
【概况】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编制67人,其中,厅级9人、处级4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3人。厅直属准厅级单位1个、处级单位10个。有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准厅级)、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自治区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服务中心、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教研室)、自治区信息中心、自治区技师培训学院、自治区劳动培训中心、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编辑部、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厅驻京劳务管理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能是全区劳动力就业指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实施,目前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就业再就业】 全区累计实现新就业26.48万人,其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91万人,“4050”人员3.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120%、111%、12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低于计划目标0.2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0.33个百分点。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2005年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各种税费1.3亿元,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职介补贴3.1亿元。特别是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年内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02亿元,完成计划的202%。
拓宽就业渠道 通过实施岗位补贴、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积极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加强失业调控 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监控,积极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剩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扫尾工作,“并轨”目标已基本实现。
强化就业培训和服务 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各类职业介绍服务。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区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06万人,完成计划的139%,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6%,参加创业培训的人数达到1.64万人,带动3.67万人实现就业。广泛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全年帮助“零就业家庭”18944户25725名成员实现就业,基本实现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会提出的“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就业”的目标。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 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三年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人才的数量和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累计培养新技师1.1万名,全年共为8.1万名各类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 进一步取消农牧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和培训的力度。开展“春风行动”等一系列针对农牧民进城就业的援助活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88.7万人,比上年增加15.7万人,其中培训后输出47万人。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两个确保得到巩固和加强 全区累计为81.3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6.2亿元,为6888名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418万元,为10.2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7亿元。
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 积极适应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势变化的需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统以及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社保关系作为主攻方向,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统职工人数252.6万人(不含86.1万名参统的离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5.8万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2、106.6、99.7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8.7、21.8、35.7万人。同时,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社保基金稽核征缴工作,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达到82.99亿元,完成计划的106%。
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自治区级基金调剂力度;盟市级统筹试点工作有较大进展,实行盟市级统筹的地区由2004年的两个扩大到六个;积极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准备及测算工作;调整企业及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将全区企业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个人8%;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区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意见;制定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政策。研究解决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出台高风险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全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13万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劳动关系协调和维权工作】
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继续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普遍建立专人专案、速查严办的工作机制和清欠工作综合治理机制。2005年累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5212万元。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13.7万人,补发劳动者工资待遇6513.2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737.2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84个。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完善 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集体合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的作用明显增强。
信访和维稳工作得到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维稳工作的要求,从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落实责任制,开展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74件,结案2863件,结案率为99.6%。
改革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完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草案)》的修改、报送工作。制定出台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管理办法。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厅 长:冀秉峰
副 厅 长:刘建一 昝振英(女) 张雅茹(女) 布 仁(蒙古族)
纪 检组 长:武玉学(11月任职)
助理巡视员:白万宝 喇 军(蒙古族) 高生丽(女 11月任职)
【概况】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编制67人,其中,厅级9人、处级4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3人。厅直属准厅级单位1个、处级单位10个。有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准厅级)、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自治区医疗保险资金管理服务中心、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教研室)、自治区信息中心、自治区技师培训学院、自治区劳动培训中心、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编辑部、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厅驻京劳务管理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能是全区劳动力就业指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实施,目前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就业再就业】 全区累计实现新就业26.48万人,其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91万人,“4050”人员3.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120%、111%、12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低于计划目标0.2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0.33个百分点。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2005年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各种税费1.3亿元,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职介补贴3.1亿元。特别是加大小额贷款工作力度,年内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02亿元,完成计划的202%。
拓宽就业渠道 通过实施岗位补贴、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积极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加强失业调控 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监控,积极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剩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扫尾工作,“并轨”目标已基本实现。
强化就业培训和服务 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各类职业介绍服务。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区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06万人,完成计划的139%,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6%,参加创业培训的人数达到1.64万人,带动3.67万人实现就业。广泛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全年帮助“零就业家庭”18944户25725名成员实现就业,基本实现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会提出的“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就业”的目标。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 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三年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人才的数量和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累计培养新技师1.1万名,全年共为8.1万名各类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 进一步取消农牧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和培训的力度。开展“春风行动”等一系列针对农牧民进城就业的援助活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188.7万人,比上年增加15.7万人,其中培训后输出47万人。
【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两个确保得到巩固和加强 全区累计为81.3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6.2亿元,为6888名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418万元,为10.2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7亿元。
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 积极适应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势变化的需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统以及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社保关系作为主攻方向,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统职工人数252.6万人(不含86.1万名参统的离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5.8万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2、106.6、99.7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8.7、21.8、35.7万人。同时,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社保基金稽核征缴工作,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达到82.99亿元,完成计划的106%。
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自治区级基金调剂力度;盟市级统筹试点工作有较大进展,实行盟市级统筹的地区由2004年的两个扩大到六个;积极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准备及测算工作;调整企业及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将全区企业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个人8%;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区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意见;制定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政策。研究解决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出台高风险行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全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13万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劳动关系协调和维权工作】
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继续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普遍建立专人专案、速查严办的工作机制和清欠工作综合治理机制。2005年累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5212万元。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13.7万人,补发劳动者工资待遇6513.2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737.2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84个。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完善 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和集体合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的作用明显增强。
信访和维稳工作得到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维稳工作的要求,从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落实责任制,开展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全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74件,结案2863件,结案率为99.6%。
改革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完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草案)》的修改、报送工作。制定出台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