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6卷  /  经济

2006卷

  • 国土资源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厅      长:黄·阿拉腾别立格(3月离任)  白  盾(3月任职)           
        副  厅  长:孔燕燕(女蒙古族)           ***(蒙古族)      
                   元重举(蒙古族)    
        纪 检组 长:沈晋平       
        副  厅  长:杨仁选(11月任职)  王富友   
        助理巡视员:高  华  陈喜良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厅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有国家公务员90人。其中知识结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4%,本科学历占43.3%,专科学历占52.3%;年龄结构:35岁以下占4.4%,36岁到45岁占33.3%,46岁到55岁占50.1%,56岁以上占12.2%;专业结构:地质矿产专业人员占17.7%,土地专业人员占15.5%,海洋测绘专业占5.5%,经济管理专业占26.6%,法律专业占7.7%,其他专业占27%。
        厅直属事业单位13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厅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测绘事业局(副厅级)、内蒙古煤田地质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勘测规划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信息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质调查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整理中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储备登记中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调控国土资源供应总量】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全年农用地转用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土地审批坚持高新技术项目优先、外资项目优先、基础公益性项目优先的原则,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同时,及时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确定“两个重点”,“四项整顿”,建立案件举报查处、重大案件督办、责任追究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为自治区工业化进程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工作受到国务院督导组的好评。在整顿同时,严格矿权管理,合理确定自治区、盟市两级政府管辖的资源范围,提高煤炭开采准入条件,重要矿产勘查投入主要以自治区和盟市财政出资为主,同时积极引导有实力、能将资源就地转化加工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出资参与勘查,确保政府对优势矿产的绝对控制。对稀土、钨等优势矿产,继续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停止勘查开发项目审批。
        【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与自治区发改委等六个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设用地供应“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优先保障国家和自治区能源、交通、电力、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的项目用地,为省际大通道、丹拉公路等9个项目提供用地服务,有力地支持呼和浩特机场、会展中心等一批自治区60周年庆典项目建设。年初,与各盟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核定耕地保有总量。全区依法批准用地9520公顷,其中经国务院审批用地2768公顷、使用未利用地20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713公顷,共占用耕地1807公顷,已补充耕地1824公顷,做到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针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大煤田、大化工发展战略,在地质找矿上,优先安排煤炭勘查项目,保障后续开发需求。在煤炭开发安排上,重点保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转化项目,停止井工年产120万吨、露天300万吨以下规模煤矿的审批;为落实自治区确定的包钢“双一千万吨”规划目标,严格控制中西部铁矿资源勘查开发,优先保障包钢需求,积极促成地勘局与包钢合作勘查铁矿资源,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阿拉善盟找到一处大型接续矿产地,预测铁矿资源量1亿吨以上,同时积极支持包钢生产用煤,较好地落实了自治区各项产业政策。
        【区域协调】  根据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需要,组织20多位两院院士和上百位专家专题研究论证大兴安岭中南段多金属成矿带资源区划,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已被列为国家21世纪矿产资源战略性后备基地,成为国家级重点勘查开发区域。针对东部五盟市矿产资源丰富、找矿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等特点,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东部盟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对策和建议,以建设霍白平和呼伦贝尔能源化工基地为重点,优先安排勘查开发,吸引一批转化项目,白音华和胜利煤田已完成勘探,具备建设亿吨煤炭基地的条件,一批开发项目已向国家申报;以资源为依托,加强与东三省合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资源支撑,形成优势互补,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圈,为东部盟市经济腾飞创造条件。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6亿元,是2004年的1.61倍,其使用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安排土地整理项目72个,投入2.67亿元,整理土地1.47万公顷,有力地保障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应对市场新情况】  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土地市场及地价动态管理、矿产品动态分析不断加强,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季度形势分析制度,在政府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投资和房价过快增长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七部委《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控制高档住房建设用地,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地质勘查】  全区累计投入28.25亿元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其中落实政府勘查资金7.31亿元,实施勘查项目6批、173项,带动商业性勘查项目的发展。在期商业性勘查项目2748个,勘查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发现一批新的矿产地,圈定成矿靶区,新增铁矿石量1.5亿吨,锰矿石量8.2万吨,新增金属量铜20.67万吨、铅75.2万吨、锌219.8万吨、金16.01吨、银6160吨、岩盐储量2000亿吨,新增煤炭储量245亿吨,提高煤炭资源储量级别118亿吨。为181个自治区盟市重点建设项目匹配煤炭资源近150亿吨,特别是在赤峰地区新发现的拜仁达坝和维拉斯托两处特大型银多金属矿床,引起全国地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是建国50多年来自治区发现的最大的银多金属矿床,也是目前长江以北最大的银多金属矿床;维拉斯托银多金属矿是全国已发现的银铅锌品味最高、最富的银多金属矿床。两个大型矿床的发现,有力地推动了大兴安岭有色金属基地的建设。在鄂尔多斯地区新发现大型水源地三处,成井3眼,日涌水量总计1万立方米,为建设鄂尔多斯市大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提供水资源保证,解决水资源对建设能源重化工基地的瓶颈制约。
        【矿业开发和矿业权有偿使用】  以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为重点,批准新建项目21个,匹配煤炭资源130亿吨,新增建设规模1.3亿吨,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后续产业)260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工业产值240亿元。批准改扩建项目300多个,总投资15亿元。除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外,矿业权全部以市场方式出让,共出让矿业权112宗,成交矿业权价款2.8亿元,全区实现矿业权收益12亿元,是上年的2.4倍,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矿业开发的前期勘查工作,为建立勘查开发的滚动良性循环机制提供资金支持。矿山企业投入矿业开发和技术改造资金近100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自治区本级征收国土资源各类规费超过10亿元,比上年增长195%。
        【贯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无锡会议精神,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明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新的政策措施,组织新闻媒体对通辽、赤峰等用地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全区产生强烈反响。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以招拍挂等有偿方式供地,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0%。全区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面积1982.59公顷,总价款20.93亿元,比上年增加66%,实现土地收益16亿元,收储土地5997.73公顷。不仅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而且为自治区城镇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费与审批挂钩,先缴后分,发挥利益机制的调节作用。
        【矿产资源合理开采与综合利用】  到2006年地方煤矿将由现在的1200多个压缩到500个。加强对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等指标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对资源回收率达不到30%的煤矿全部实施停产整顿,初步摸清全区回采率状况。各地采取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年检、减免资源补偿费和支持矿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等措施,促进了矿山企业对共伴生矿、低品味矿、难选冶矿和尾矿的利用。对严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到2006年,全区重点产煤地煤炭回采率将会提高15个百分点,每年节约煤炭资源3500余万吨,相当于新建20多个百万吨矿井。
        【协调解决征地中的矛盾和纠纷】  高度重视做好土地征用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960批(件)、4377人次,平均每天接待12人次。党中央督办的7件土地征用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全区47个开发区全部通过国家“两规审查”,调处了6起多年悬而未决的土地权属纠纷,按时上报6个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得到了好评。先后11次深入包头研究解决稀土高新区因征地补偿引发的农民集体多次上访事件,经党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实地调研,此案已终结。全国两会期间,为避免农民越级上访,派人到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征地问题进行调查,维护社会稳定。
        【地质环境工作】  国家发改委立项投资2.249亿元进行石拐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自治区安排7000万元对大雁、扎赉诺尔、包头矿区采煤沉陷区进行治理,安排3840万元对17个矿山、14个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分别进行恢复治理和保护建设。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备案审查70份,发布预报地质灾害16次,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大地质遗迹保护和建设工作力度,成功申报阿拉善沙漠公园、赤峰巴林石和扎赉诺尔三个国家级公园。克什克腾国家地质公园晋升为世界地质公园,当年旅游人数达105.3万人次,旅游收入3.1亿多元,极大地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完善体制】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盟市、旗县国土资源局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对盟市国土资源局84名干部进行重新任命和档案移交,协助盟市对旗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进行备案和任命,设立乡镇国土资源所558个,专职人员1638名,为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组建执法监察总队,全区共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人员2078名。
        【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  组织实施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改变财政补助方式,实施事企分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剥离办社会职能,转变经营机制,组建三个集团有限公司,地勘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总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42%;经营性收入实现17亿元,同比增长239%;实现利润1.6亿元,同比增长22倍;新增经营性资产8187万元,同比增长10.8%;职工上岗率比上年提高4.5%,下岗人员比上年减少7%。增强地勘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基础工作】  加快地籍信息数字化建设,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有了新的进展。全区开展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旗县达92个,占全区旗县总数的92%。储量统计和评审等工作日益完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突破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投入基础测绘经费1300.8万元,占“十五”期间的39%,提供平面控制点成果1011个、水准点成果381个、各种比例尺地形图8179幅、地形数据108幅,编制完成《自治区公路图集》,与民政厅共同编制《自治区行政区划地图集》,为自治区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及时提供测绘服务。

    (潘学飞)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国土资源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厅      长:黄·阿拉腾别立格(3月离任)  白  盾(3月任职)           
        副  厅  长:孔燕燕(女蒙古族)           ***(蒙古族)      
                   元重举(蒙古族)    
        纪 检组 长:沈晋平       
        副  厅  长:杨仁选(11月任职)  王富友   
        助理巡视员:高  华  陈喜良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厅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有国家公务员90人。其中知识结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4%,本科学历占43.3%,专科学历占52.3%;年龄结构:35岁以下占4.4%,36岁到45岁占33.3%,46岁到55岁占50.1%,56岁以上占12.2%;专业结构:地质矿产专业人员占17.7%,土地专业人员占15.5%,海洋测绘专业占5.5%,经济管理专业占26.6%,法律专业占7.7%,其他专业占27%。
        厅直属事业单位13个: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厅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测绘事业局(副厅级)、内蒙古煤田地质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勘测规划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信息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质调查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整理中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土地储备登记中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调控国土资源供应总量】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全年农用地转用总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土地审批坚持高新技术项目优先、外资项目优先、基础公益性项目优先的原则,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同时,及时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确定“两个重点”,“四项整顿”,建立案件举报查处、重大案件督办、责任追究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为自治区工业化进程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工作受到国务院督导组的好评。在整顿同时,严格矿权管理,合理确定自治区、盟市两级政府管辖的资源范围,提高煤炭开采准入条件,重要矿产勘查投入主要以自治区和盟市财政出资为主,同时积极引导有实力、能将资源就地转化加工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出资参与勘查,确保政府对优势矿产的绝对控制。对稀土、钨等优势矿产,继续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停止勘查开发项目审批。
        【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  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与自治区发改委等六个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设用地供应“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优先保障国家和自治区能源、交通、电力、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的项目用地,为省际大通道、丹拉公路等9个项目提供用地服务,有力地支持呼和浩特机场、会展中心等一批自治区60周年庆典项目建设。年初,与各盟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核定耕地保有总量。全区依法批准用地9520公顷,其中经国务院审批用地2768公顷、使用未利用地20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713公顷,共占用耕地1807公顷,已补充耕地1824公顷,做到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针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大煤田、大化工发展战略,在地质找矿上,优先安排煤炭勘查项目,保障后续开发需求。在煤炭开发安排上,重点保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转化项目,停止井工年产120万吨、露天300万吨以下规模煤矿的审批;为落实自治区确定的包钢“双一千万吨”规划目标,严格控制中西部铁矿资源勘查开发,优先保障包钢需求,积极促成地勘局与包钢合作勘查铁矿资源,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阿拉善盟找到一处大型接续矿产地,预测铁矿资源量1亿吨以上,同时积极支持包钢生产用煤,较好地落实了自治区各项产业政策。
        【区域协调】  根据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需要,组织20多位两院院士和上百位专家专题研究论证大兴安岭中南段多金属成矿带资源区划,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已被列为国家21世纪矿产资源战略性后备基地,成为国家级重点勘查开发区域。针对东部五盟市矿产资源丰富、找矿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等特点,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东部盟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对策和建议,以建设霍白平和呼伦贝尔能源化工基地为重点,优先安排勘查开发,吸引一批转化项目,白音华和胜利煤田已完成勘探,具备建设亿吨煤炭基地的条件,一批开发项目已向国家申报;以资源为依托,加强与东三省合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资源支撑,形成优势互补,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圈,为东部盟市经济腾飞创造条件。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6亿元,是2004年的1.61倍,其使用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安排土地整理项目72个,投入2.67亿元,整理土地1.47万公顷,有力地保障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
        【应对市场新情况】  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土地市场及地价动态管理、矿产品动态分析不断加强,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季度形势分析制度,在政府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投资和房价过快增长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七部委《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控制高档住房建设用地,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地质勘查】  全区累计投入28.25亿元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其中落实政府勘查资金7.31亿元,实施勘查项目6批、173项,带动商业性勘查项目的发展。在期商业性勘查项目2748个,勘查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发现一批新的矿产地,圈定成矿靶区,新增铁矿石量1.5亿吨,锰矿石量8.2万吨,新增金属量铜20.67万吨、铅75.2万吨、锌219.8万吨、金16.01吨、银6160吨、岩盐储量2000亿吨,新增煤炭储量245亿吨,提高煤炭资源储量级别118亿吨。为181个自治区盟市重点建设项目匹配煤炭资源近150亿吨,特别是在赤峰地区新发现的拜仁达坝和维拉斯托两处特大型银多金属矿床,引起全国地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是建国50多年来自治区发现的最大的银多金属矿床,也是目前长江以北最大的银多金属矿床;维拉斯托银多金属矿是全国已发现的银铅锌品味最高、最富的银多金属矿床。两个大型矿床的发现,有力地推动了大兴安岭有色金属基地的建设。在鄂尔多斯地区新发现大型水源地三处,成井3眼,日涌水量总计1万立方米,为建设鄂尔多斯市大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提供水资源保证,解决水资源对建设能源重化工基地的瓶颈制约。
        【矿业开发和矿业权有偿使用】  以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为重点,批准新建项目21个,匹配煤炭资源130亿吨,新增建设规模1.3亿吨,项目总投资(不包括后续产业)260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工业产值240亿元。批准改扩建项目300多个,总投资15亿元。除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外,矿业权全部以市场方式出让,共出让矿业权112宗,成交矿业权价款2.8亿元,全区实现矿业权收益12亿元,是上年的2.4倍,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矿业开发的前期勘查工作,为建立勘查开发的滚动良性循环机制提供资金支持。矿山企业投入矿业开发和技术改造资金近100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自治区本级征收国土资源各类规费超过10亿元,比上年增长195%。
        【贯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无锡会议精神,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明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新的政策措施,组织新闻媒体对通辽、赤峰等用地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全区产生强烈反响。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以招拍挂等有偿方式供地,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60%。全区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面积1982.59公顷,总价款20.93亿元,比上年增加66%,实现土地收益16亿元,收储土地5997.73公顷。不仅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而且为自治区城镇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认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费与审批挂钩,先缴后分,发挥利益机制的调节作用。
        【矿产资源合理开采与综合利用】  到2006年地方煤矿将由现在的1200多个压缩到500个。加强对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等指标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对资源回收率达不到30%的煤矿全部实施停产整顿,初步摸清全区回采率状况。各地采取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年检、减免资源补偿费和支持矿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等措施,促进了矿山企业对共伴生矿、低品味矿、难选冶矿和尾矿的利用。对严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到2006年,全区重点产煤地煤炭回采率将会提高15个百分点,每年节约煤炭资源3500余万吨,相当于新建20多个百万吨矿井。
        【协调解决征地中的矛盾和纠纷】  高度重视做好土地征用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960批(件)、4377人次,平均每天接待12人次。党中央督办的7件土地征用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全区47个开发区全部通过国家“两规审查”,调处了6起多年悬而未决的土地权属纠纷,按时上报6个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得到了好评。先后11次深入包头研究解决稀土高新区因征地补偿引发的农民集体多次上访事件,经党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实地调研,此案已终结。全国两会期间,为避免农民越级上访,派人到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和乌兰察布市等地区,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征地问题进行调查,维护社会稳定。
        【地质环境工作】  国家发改委立项投资2.249亿元进行石拐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自治区安排7000万元对大雁、扎赉诺尔、包头矿区采煤沉陷区进行治理,安排3840万元对17个矿山、14个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分别进行恢复治理和保护建设。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备案审查70份,发布预报地质灾害16次,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大地质遗迹保护和建设工作力度,成功申报阿拉善沙漠公园、赤峰巴林石和扎赉诺尔三个国家级公园。克什克腾国家地质公园晋升为世界地质公园,当年旅游人数达105.3万人次,旅游收入3.1亿多元,极大地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完善体制】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盟市、旗县国土资源局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对盟市国土资源局84名干部进行重新任命和档案移交,协助盟市对旗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进行备案和任命,设立乡镇国土资源所558个,专职人员1638名,为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组建执法监察总队,全区共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人员2078名。
        【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  组织实施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改变财政补助方式,实施事企分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剥离办社会职能,转变经营机制,组建三个集团有限公司,地勘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总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42%;经营性收入实现17亿元,同比增长239%;实现利润1.6亿元,同比增长22倍;新增经营性资产8187万元,同比增长10.8%;职工上岗率比上年提高4.5%,下岗人员比上年减少7%。增强地勘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基础工作】  加快地籍信息数字化建设,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有了新的进展。全区开展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旗县达92个,占全区旗县总数的92%。储量统计和评审等工作日益完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突破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投入基础测绘经费1300.8万元,占“十五”期间的39%,提供平面控制点成果1011个、水准点成果381个、各种比例尺地形图8179幅、地形数据108幅,编制完成《自治区公路图集》,与民政厅共同编制《自治区行政区划地图集》,为自治区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及时提供测绘服务。

    (潘学飞)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