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 党史研究
  • 发布时间: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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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的主要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征研一处,征研二处,征研三处,宣传教育处,文献编辑处和乌兰夫研究会办公室。人员编制39人。主要职责:研究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地区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的建设和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研究内蒙古地区党史问题,编写地方党史,编辑出版内蒙古重要党史书刊。征集、整理、编纂内蒙古重要党史资料,搜集、综合、整理、交流区内外中共党史的情报资料。推动党史成果转化,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组织重大节庆、纪念日的相关活动;组织审核、审看重大党史、革命题材的影视作品。承担党中央党史研究室和自治区党委下达的党史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党史征研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工作经验交流,培训党史工作业务骨干。协调配合全国各省市区联合开展党史科研工。指导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中共党史学会的工作。

    2017年,自治区党史研究室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党中央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建室、研究立室、依规治室,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编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

    【党史研究】  自治区党史研究室把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相关任务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推进党史各项工作。加快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为推进报审做好准备。启动《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编撰工作。开展编写《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三卷)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实录”编写工作。完成9个盟市《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组织编写《内蒙古革命史图志》(蒙古文版)、《内蒙古抗日战争图志》(蒙古文版)和《内蒙古解放战争图志》(蒙文版)。完成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60多项工作,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贡献了力量,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在《实践》杂志开设70年历程”和“内蒙古之最”两个专题栏目,发表文章12篇。在内蒙古党史网开设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专题网页,方便网民及时了解庆祝活动的相关情况。加大对重要党史事件、党史人物文献资料和口述史料、回忆录的征集、编辑力度。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寻访工作,对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事件当事人进行征访。集中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留存的党史资料,编辑完成《郑天翔战争年代日记选》。筹备建设内蒙古党史资料数据库,完成90多件内蒙古口述史料。四是加强对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充分利用革命文物和党史遗址等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服务,进一步摸清自治区党史资源底数和现状。协调推动党史遗址遗迹的修葺、保护和利用。对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绥蒙纪念园等重要党史题材纪念场馆、展览内容和有关介绍说明进行审核把关。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进行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检查,参与自治区党委和有关部门评选党史纪念设施、遗址遗迹相关工作,启动第三批“内蒙古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制定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史研究室代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室领导班子成员分赴盟市旗县进行调查研究,到区外党史部门走访学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普查式基层党史工作书面调研,努力摸清“家底”。形成初稿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思路、原则要求、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符合自治区党史工作实际。结合起草实施意见,根据党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工作安排,对《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进行修改完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进行了转发

    【重要文章撰写】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牧区民主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了进一步做好“三不两利”政策形成过程和历史地位的记载、研究工作,更好地体现以乌兰夫同志为书记的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在这一政策形成中的作用,体现这一政策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乌兰夫同志的贡献,按照党中央党史研究室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及时组织力量撰写《“三不两利”政策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一文。目前,初稿已经完成并征求了相关同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党委审定后报出。撰写完成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交办的《自治区民族工作经验和启示》,纪念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原副委员长布赫文章《情系大草原 功铸内蒙古》等文稿,其中纪念布赫同志文章被区内外30余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及时报送涉及党史工作的专项报告材料,如自治区历任党委书记、政府主席情况,乌兰牧骑等有关史实材料

    【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根本目标,坚决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组织全室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针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全室干部的学习,打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意识形态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室落实责任。重视内蒙古党史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统筹网上网下,守管用防并举,确保“党网”姓党、为党。开展自治区党委交办的涉及党史内容的审读审看工作,发挥党史学会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与党史问题有关的动态和问题,牢牢掌握党史舆论主导权、话语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党史工作特别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党史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权安全的高度,守住用好党的意识形态重要阵地,重视和抓好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这项重要工作。把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强化全区党史人的担当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掌握动态动向,守卫红色家谱 

    【巡视整改】  严格落实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有力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室主要领导调整到任后,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重新整改的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对抓好党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召开室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深入了解整改情况,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广泛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反复研究整改任务落实工作。聚焦巡视反馈的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对盟市旗县党史编纂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违规发放稿费及劳务费的问题、印刷费科目支出不真实的问题、投资出版影视作品缺乏内部控制管理的问题、选拔使用干部风气不正的问题、干部断档老化问题突出的问题、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把整改同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以严的精神改作风,以实的干劲做好工作。巡视整改情况得到自治区巡视办和纪委驻办公厅纪检组的肯定。通过整改,使全体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促进全室同志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自觉,提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思想自觉,增强改进作风,担当尽责的行动自觉

    【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学习型组织,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邀请自治区领导、党中央党史研究室专家、兄弟省区党史部门领导专家为全室同志做报告、讲座,发放中共十九大学习材料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书籍。翻印下发党中央党史研究室业务学习材料10余份。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区党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选送业务骨干到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培训;选派2名干部参加中组部领导干部选拔题库审题工作,以干代训;安排50余人次参加自治区党校、自主选学培训以及自治区直属机关组织的党支部书记轮训、纪检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十次党代会轮训、扶贫干部轮训等党建方面的知识培训,促进干部知识更新和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在重要课题项目中锻炼干部,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活动相关任务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推送的史实材料,标准高、任务重、时限紧,自治区党史研究室领导率先垂范,带领单位相关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相关任务,树立勇于承担急硬重任务、甘于奉献的工作观。明确干部选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先选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衷心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优先选用能干事、能干成事尤其是能独当一面的干部,努力在机关中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室内同志树立担当意识,善于和敢于承担责任。着力丰富机关生活,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文体比赛。在全室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努力推动一个人和气顺、运转有序、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机关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按制度程序办事的自觉和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制定《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议事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能力,提高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完善制定《资产核查方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室机关保密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12项,推动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依照规范程序办事,全面落实“依法治室、依规治室”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保密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章立制,加强保密学习教育、宣传培训、自查自评等各项工作,2017年无失窃密案件、事故发生。开展“查找差距、改进工作”专项活动,围绕机关党建、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差距,改进工作

    【办公地址迁移】  11月,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党史研究室为保障新成立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集中办公,需要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院6号楼搬迁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办公。因新址建筑为20世纪80年代建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严重老化,为落实尽快搬迁的要求,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组织力量,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专用通信局、机要局、保密局、经信委等部门,解决了政务内外网、财务专网、红机接入和电话迁移等问题,经全室同志共同努力,克服了冬季施工难度大、工期短、旧楼改造工程复杂等困难。截至11月底,按时限要求迁入新址

    (撰稿人: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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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党史研究室的主要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征研一处,征研二处,征研三处,宣传教育处,文献编辑处和乌兰夫研究会办公室。人员编制39人。主要职责:研究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地区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的建设和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研究内蒙古地区党史问题,编写地方党史,编辑出版内蒙古重要党史书刊。征集、整理、编纂内蒙古重要党史资料,搜集、综合、整理、交流区内外中共党史的情报资料。推动党史成果转化,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组织重大节庆、纪念日的相关活动;组织审核、审看重大党史、革命题材的影视作品。承担党中央党史研究室和自治区党委下达的党史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党史征研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工作经验交流,培训党史工作业务骨干。协调配合全国各省市区联合开展党史科研工。指导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中共党史学会的工作。

    2017年,自治区党史研究室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党中央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建室、研究立室、依规治室,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编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

    【党史研究】  自治区党史研究室把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相关任务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推进党史各项工作。加快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一卷),为推进报审做好准备。启动《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编撰工作。开展编写《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第三卷)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实录”编写工作。完成9个盟市《内蒙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调查统计》B卷本的修订工作。组织编写《内蒙古革命史图志》(蒙古文版)、《内蒙古抗日战争图志》(蒙古文版)和《内蒙古解放战争图志》(蒙文版)。完成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交办我室的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兴安盟“一馆三址”展陈、城川民族学院展览修改审定、内蒙古博物院革命历史展览、乌兰夫纪念馆陈展解说词编撰等60多项工作,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贡献了力量,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在《实践》杂志开设70年历程”和“内蒙古之最”两个专题栏目,发表文章12篇。在内蒙古党史网开设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专题网页,方便网民及时了解庆祝活动的相关情况。加大对重要党史事件、党史人物文献资料和口述史料、回忆录的征集、编辑力度。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寻访工作,对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事件当事人进行征访。集中征集领导干部及社会人士留存的党史资料,编辑完成《郑天翔战争年代日记选》。筹备建设内蒙古党史资料数据库,完成90多件内蒙古口述史料。四是加强对党史遗址保护和重要纪念场馆建设的指导。充分利用革命文物和党史遗址等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服务,进一步摸清自治区党史资源底数和现状。协调推动党史遗址遗迹的修葺、保护和利用。对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绥蒙纪念园等重要党史题材纪念场馆、展览内容和有关介绍说明进行审核把关。会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进行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检查,参与自治区党委和有关部门评选党史纪念设施、遗址遗迹相关工作,启动第三批“内蒙古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制定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史研究室代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室领导班子成员分赴盟市旗县进行调查研究,到区外党史部门走访学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普查式基层党史工作书面调研,努力摸清“家底”。形成初稿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思路、原则要求、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符合自治区党史工作实际。结合起草实施意见,根据党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工作安排,对《内蒙古党委党史研究室2016—2020年工作规划》进行修改完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进行了转发

    【重要文章撰写】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是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牧区民主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了进一步做好“三不两利”政策形成过程和历史地位的记载、研究工作,更好地体现以乌兰夫同志为书记的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在这一政策形成中的作用,体现这一政策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乌兰夫同志的贡献,按照党中央党史研究室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及时组织力量撰写《“三不两利”政策的形成及其历史地位》一文。目前,初稿已经完成并征求了相关同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自治区党委审定后报出。撰写完成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交办的《自治区民族工作经验和启示》,纪念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原副委员长布赫文章《情系大草原 功铸内蒙古》等文稿,其中纪念布赫同志文章被区内外30余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及时报送涉及党史工作的专项报告材料,如自治区历任党委书记、政府主席情况,乌兰牧骑等有关史实材料

    【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根本目标,坚决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组织全室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针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全室干部的学习,打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意识形态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室落实责任。重视内蒙古党史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统筹网上网下,守管用防并举,确保“党网”姓党、为党。开展自治区党委交办的涉及党史内容的审读审看工作,发挥党史学会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与党史问题有关的动态和问题,牢牢掌握党史舆论主导权、话语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党史工作特别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党史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权安全的高度,守住用好党的意识形态重要阵地,重视和抓好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这项重要工作。把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强化全区党史人的担当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掌握动态动向,守卫红色家谱 

    【巡视整改】  严格落实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有力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室主要领导调整到任后,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办重新整改的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对抓好党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门召开室务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深入了解整改情况,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广泛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反复研究整改任务落实工作。聚焦巡视反馈的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对盟市旗县党史编纂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违规发放稿费及劳务费的问题、印刷费科目支出不真实的问题、投资出版影视作品缺乏内部控制管理的问题、选拔使用干部风气不正的问题、干部断档老化问题突出的问题、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把整改同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以严的精神改作风,以实的干劲做好工作。巡视整改情况得到自治区巡视办和纪委驻办公厅纪检组的肯定。通过整改,使全体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促进全室同志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自觉,提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思想自觉,增强改进作风,担当尽责的行动自觉

    【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学习型组织,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邀请自治区领导、党中央党史研究室专家、兄弟省区党史部门领导专家为全室同志做报告、讲座,发放中共十九大学习材料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书籍。翻印下发党中央党史研究室业务学习材料10余份。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区党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选送业务骨干到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培训;选派2名干部参加中组部领导干部选拔题库审题工作,以干代训;安排50余人次参加自治区党校、自主选学培训以及自治区直属机关组织的党支部书记轮训、纪检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十次党代会轮训、扶贫干部轮训等党建方面的知识培训,促进干部知识更新和加强党支部队伍建设。在重要课题项目中锻炼干部,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活动相关任务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推送的史实材料,标准高、任务重、时限紧,自治区党史研究室领导率先垂范,带领单位相关人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相关任务,树立勇于承担急硬重任务、甘于奉献的工作观。明确干部选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先选用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衷心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优先选用能干事、能干成事尤其是能独当一面的干部,努力在机关中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室内同志树立担当意识,善于和敢于承担责任。着力丰富机关生活,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文体比赛。在全室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努力推动一个人和气顺、运转有序、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

    【机关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按制度程序办事的自觉和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制定《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议事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能力,提高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完善制定《资产核查方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室机关保密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12项,推动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依照规范程序办事,全面落实“依法治室、依规治室”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保密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建章立制,加强保密学习教育、宣传培训、自查自评等各项工作,2017年无失窃密案件、事故发生。开展“查找差距、改进工作”专项活动,围绕机关党建、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差距,改进工作

    【办公地址迁移】  11月,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党史研究室为保障新成立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集中办公,需要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院6号楼搬迁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办公。因新址建筑为20世纪80年代建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严重老化,为落实尽快搬迁的要求,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组织力量,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专用通信局、机要局、保密局、经信委等部门,解决了政务内外网、财务专网、红机接入和电话迁移等问题,经全室同志共同努力,克服了冬季施工难度大、工期短、旧楼改造工程复杂等困难。截至11月底,按时限要求迁入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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