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概况】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于2004年4月设立。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由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和6个建制巡视组成。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数据管理室和督查室,共有编制34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17个),现有人员23名。6个建制巡视组长、副组长均为正厅级配备,共有行政编制36个,现有人员32名。
2017年先后召开14次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做出批示47次,亲自过问并推动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谋划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巡视工作动员会、专项督查会、整改推进会安排任务、推动落实。巡视办从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统筹协调、过程指导、督查督办等方面着手,承担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政治巡视】 巡视工作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标尺,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引,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偏差,紧盯“关键少数”,突出“两个责任”,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7年,十届自治区党委开展两轮巡视,首轮巡视对12个盟市和武川县、东河区、东胜区、牙克石市、克什克腾旗、霍林河市、扎赉特旗、正蓝旗、四子王旗、临河区、海勃湾区、额济纳旗共24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视,对呼和浩特市南二环快速路改造工程项目、包头市综合管廊项目、呼伦贝尔市综合保税区项目、兴安盟绰勒灌区项目、通辽市科技馆项目、赤峰市303国道大板至林西一级路项目、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项目、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8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巡视。第二轮巡视对新城区和赛罕区、青山区和昆都仑区、鄂托克旗和达拉特旗、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库伦旗和科尔沁左翼后旗、红山区和元宝山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和科尔沁右翼中旗、二连浩特市和苏尼特右旗、兴和县和化德县、五原县和乌拉特后旗等20个旗县(市、区),以及自治区环保厅、文化厅、安监局、扶贫办4个厅局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十届自治区党委前两轮巡视共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1841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647件。
【巡视全覆盖】 自治区党委印发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对届期目标和年度任务进行统筹安排,梳理确定十届党委的巡视对象为243个,涵盖地区、部门、国企、高校、事业单位5个板块,明确每年至少开展2轮巡视、覆盖50个左右的党组织。2017年,共对48个党组织进行巡视,完成全覆盖任务20%。2021年上半年前将完成十届党委任期内的巡视全覆盖任务。
【巡察工作】 2017年2月,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对盟市、旗县巡察工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作出安排。党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印发后,自治区党委于2017年9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通知》,推动盟市、旗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巡察工作精神,规范和深化巡察工作。先后召开巡察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抓好安排、指导、调度、落实等工作,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办115个、巡察组292个,配备巡察干部1708名,列入组长库人选2853人、人才库人选6730人,普遍开展了2轮巡察。盟市、旗县(市、区)紧贴基层实际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雁过拔毛、脱贫攻坚、侵吞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共巡察1740个党组织,发现基层“三大问题”9532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5314个,移交问题线索804件。
【成果运用】 每轮巡视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被巡视党组织依据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举措、整改时限。派出12个督查组对整改率偏低的48个被巡视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16所高校、19家国企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和书面督查,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的12个盟市、12个旗县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认真梳理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先后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送专题报告32份,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2条。
【制度建设】 加强与上位党内法规相衔接,先后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被巡视党组织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定》《巡视整改督查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和优化巡视工作流程,修订《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长库管理办法》《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修订巡视工作协作机制意见、巡视信访件处理办法、巡视径送件报送工作规程、巡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规程等文件,推动巡视工作有章可循。
【信息化建设】 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资料档案室转型为数据管理室,下设宣传科、数据科、资料科,主要承担档案和线索管理、大数据建设、巡视宣传等职责。截至年底,数据管理室已将2004年巡视机构成立以来可收集到的巡视材料进行全面归档,细分为6个项目、4424件文书档案、5549卷业务档案、387卷会计档案,涵盖所有被巡视党组织。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以来累计将1200余卷巡视纸质档案转换为图像文件,实现实体档案向电子档案一体管理、无缝接轨过渡。
内部刊物《内蒙古巡视》累计发刊207期,刊登党中央精神、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信息1500多篇。
【组织保障】 2017年,先后组织4批200多人次参加党中央纪委、党中央巡视办举办的巡视巡察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以巡代训”“逢巡必训”等方式锻造过硬队伍。选配1名市委副书记、2名副检察长任建制巡视组长,巡视机构内部提拔3名副厅级干部,公开遴选5名35岁以下工作人员,配强人员调优结构。强化巡视办党总支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巡视组临时党支部作用,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撰稿人:梁永杰)
【概况】 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于2004年4月设立。截至2017年底,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由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和6个建制巡视组成。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正厅级建制,列入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下设秘书处、综合处、巡察工作指导处、数据管理室和督查室,共有编制34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17个),现有人员23名。6个建制巡视组长、副组长均为正厅级配备,共有行政编制36个,现有人员32名。
2017年先后召开14次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做出批示47次,亲自过问并推动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谋划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巡视工作动员会、专项督查会、整改推进会安排任务、推动落实。巡视办从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统筹协调、过程指导、督查督办等方面着手,承担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政治巡视】 巡视工作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标尺,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引,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偏差,紧盯“关键少数”,突出“两个责任”,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7年,十届自治区党委开展两轮巡视,首轮巡视对12个盟市和武川县、东河区、东胜区、牙克石市、克什克腾旗、霍林河市、扎赉特旗、正蓝旗、四子王旗、临河区、海勃湾区、额济纳旗共24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视,对呼和浩特市南二环快速路改造工程项目、包头市综合管廊项目、呼伦贝尔市综合保税区项目、兴安盟绰勒灌区项目、通辽市科技馆项目、赤峰市303国道大板至林西一级路项目、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项目、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8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巡视。第二轮巡视对新城区和赛罕区、青山区和昆都仑区、鄂托克旗和达拉特旗、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库伦旗和科尔沁左翼后旗、红山区和元宝山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和科尔沁右翼中旗、二连浩特市和苏尼特右旗、兴和县和化德县、五原县和乌拉特后旗等20个旗县(市、区),以及自治区环保厅、文化厅、安监局、扶贫办4个厅局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十届自治区党委前两轮巡视共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1841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647件。
【巡视全覆盖】 自治区党委印发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对届期目标和年度任务进行统筹安排,梳理确定十届党委的巡视对象为243个,涵盖地区、部门、国企、高校、事业单位5个板块,明确每年至少开展2轮巡视、覆盖50个左右的党组织。2017年,共对48个党组织进行巡视,完成全覆盖任务20%。2021年上半年前将完成十届党委任期内的巡视全覆盖任务。
【巡察工作】 2017年2月,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对盟市、旗县巡察工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作出安排。党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印发后,自治区党委于2017年9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通知》,推动盟市、旗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巡察工作精神,规范和深化巡察工作。先后召开巡察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抓好安排、指导、调度、落实等工作,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办115个、巡察组292个,配备巡察干部1708名,列入组长库人选2853人、人才库人选6730人,普遍开展了2轮巡察。盟市、旗县(市、区)紧贴基层实际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雁过拔毛、脱贫攻坚、侵吞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共巡察1740个党组织,发现基层“三大问题”9532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5314个,移交问题线索804件。
【成果运用】 每轮巡视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被巡视党组织依据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举措、整改时限。派出12个督查组对整改率偏低的48个被巡视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16所高校、19家国企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和书面督查,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的12个盟市、12个旗县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认真梳理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先后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送专题报告32份,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2条。
【制度建设】 加强与上位党内法规相衔接,先后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被巡视党组织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定》《巡视整改督查办法(试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规则》《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和优化巡视工作流程,修订《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长库管理办法》《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修订巡视工作协作机制意见、巡视信访件处理办法、巡视径送件报送工作规程、巡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规程等文件,推动巡视工作有章可循。
【信息化建设】 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资料档案室转型为数据管理室,下设宣传科、数据科、资料科,主要承担档案和线索管理、大数据建设、巡视宣传等职责。截至年底,数据管理室已将2004年巡视机构成立以来可收集到的巡视材料进行全面归档,细分为6个项目、4424件文书档案、5549卷业务档案、387卷会计档案,涵盖所有被巡视党组织。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以来累计将1200余卷巡视纸质档案转换为图像文件,实现实体档案向电子档案一体管理、无缝接轨过渡。
内部刊物《内蒙古巡视》累计发刊207期,刊登党中央精神、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信息1500多篇。
【组织保障】 2017年,先后组织4批200多人次参加党中央纪委、党中央巡视办举办的巡视巡察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以巡代训”“逢巡必训”等方式锻造过硬队伍。选配1名市委副书记、2名副检察长任建制巡视组长,巡视机构内部提拔3名副厅级干部,公开遴选5名35岁以下工作人员,配强人员调优结构。强化巡视办党总支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巡视组临时党支部作用,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撰稿人:梁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