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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扶贫开发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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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加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牌子。机关内设综合处、规划财务处、移民扶贫开发处、社会扶贫处、考核评估处和机关党委,机关编制32名,实有28人。所属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扶贫办电子政务中心、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扶贫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编制38名,实有30人2005年设立的自治区纪委派驻扶贫办纪检监察室于2015年11月撤销,纪检工作由自治区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综合监管。办公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2号

    2017年,自治区扶贫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完成减贫20万人,1个国贫县13个区贫旗县实现摘帽,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6%31个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2元,增幅高于同期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政策保障  制定实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10项措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方案、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加大教育扶贫实施意见等多个配套政策,全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对接,注重质量,促进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稳定就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体系

    强化责任落实  2017年,全区39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39个贫困旗县,409名盟市级领导1852名县处级领导分别联系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15.2万名党员干部包联贫困户。成立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向31个国贫旗县派驻由厅级干部带队的脱贫攻坚督导组实地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由3463个增加到7239个,增派驻村工作队1082个,第一书记996名、驻村干部5283人

    完善动态管理  在全区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数据比对,按照边缘从宽和“谁识别、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万户10.1万人,清退历年不符合标准20万人,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严格督查考核  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贫困旗县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和交叉考核方案》,对57个贫困旗县和1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00人以上的非贫困旗县开展交叉检查。自治区、盟市、旗县层层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专人负责扶贫领域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和跟踪督办工作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权力、责任、资金、任务“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的工作机制。将扶贫资金按因素法直接切块到旗县,实行扶贫资金项目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和贫困嘎查村五级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率100%。全面推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为2834个贫困村每个村聘请10名村级义务监督员,跟踪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全过程。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委托第三方对26个区贫旗县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整改扶贫资金延压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推广“菜单式”扶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采取“企业+基地+贫困户”“党支部+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鼓励贫困户流转土地得租金、扶贫资金量化折股份股金、就近打工挣薪金。

    【扶贫投入】  2017年,党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37亿元,新增18亿元,增幅100%。盟市旗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9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57个贫困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73.1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全区9家金融机构扶持对贫困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年内新增金融扶贫贷款220亿元。自治区设立20亿元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加上筹集的社会扶贫资金,全年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投入超过400亿元

    【深度贫困攻坚】  2017年,确定15个深度贫困旗县258个深度贫困嘎查村12.9万深度贫困人口,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兜底扶贫、基础建设、土地政策9个方面明确支持政策。攻坚期内自治区财政对深度贫困旗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其他旗县2个百分点,党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各部门新增涉农涉牧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旗县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受指标规模限制,产业扶贫基金、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专题调研组赴太仆寺旗调研】  2017年7月5—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在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进村入户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政协精准扶贫监督性调研】  2017年5月15日,全国政协第二轮精准扶贫监督性调研组赴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实地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调研组长、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听取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对内蒙古今后脱贫攻坚主攻方向、基本原则、重点举措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全区脱贫攻坚推进会】  2017年1月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年度第一个全区视频电话工作会议即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对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主会场在呼和浩特,全区11000人参会

    【脱贫攻坚督导组进驻国贫旗县】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向国贫旗县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和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于2017年2月7日召开督导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派驻31个国贫旗县督导组由厅级干部带队,负责督导扶贫责任落实、帮扶干部选派、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致贫原因分析、帮扶措施到位、贫困退出精准六方面重点任务。督导组成员与原工作单位脱钩,在国贫旗县工作时间年均200天以上。各督导组2月20日全部到位展开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扶贫】  2017年6月2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提出全区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重点难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四点要求。7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

    10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北京参加中共十九大会议期间,组织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个全国扶贫日以及10月3日在中纪委关于河北省有关情况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贯彻落实意见。对扶贫脱贫工作提出四点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提升,责任落实要再强化,解决问题要再加力,工作推进要再务实

    【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扶贫】  2017年2月28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事项。会议要求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创新脱贫攻坚体制机制,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发动社会力量,调动基层活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3月27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措施等事项。要求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区域攻坚重点,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等作为群体攻坚重点,把因病致贫返贫和住房安全作为攻坚工作重点,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如期稳定脱贫

    9月25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2017年第16次常务会议,分析前三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抓扶贫。负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掌握真实情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带着感情去做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纪律,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督查重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四子王旗赛诺集团产业带动脱贫

     

     

    国际扶贫培训班学员到赤峰市考察

     

    【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  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自治区扶贫办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10月9日召开动员会,10月18日,听取自治区扶贫办党组、自治区纪委派驻民政厅纪检组工作汇报。巡视组于2018年1月12日向自治区扶贫办党组反馈巡视意见

    【组织第四个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  2017年10月10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讨会,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部分厅局、高校等20多家单位(部门)专家学者参会,就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建言献策10月12日,在包头市召开全区社会扶贫工作会议,总结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安排部署社会扶贫工作10月17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26家党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媒体介绍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做法。期间,全区募集社会扶贫资金1500多万元。推荐典型参加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活动,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兼任嘎查委员会主任吴云波获全国第二届脱贫攻坚奋进奖。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2017年4月27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全区扶贫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动员大会,部署全区扶贫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扶贫系统近1200人参加

    【协办国际扶贫培训班】  2017年7月23—27日,2017年发展中国家完善精准扶贫机制与缩小收入差距官员研修班到赤峰市实地学习考察,来自墨西哥、博兹瓦纳、南苏丹、老挝、土耳其等19个国家的53名官员参加。研修班学员赴宁城县、敖汉旗、翁牛特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实地参观,通过赤峰市实施扶贫致富政策的概况、成效和模式,了解中国精准扶贫机制与缩小收入差距的做法和经验。中国实现综合性扶贫大规模减贫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为各国学员所在国家制定和实施减贫与发展政策提供借鉴。研修班是由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主办,旨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推动扶贫领域国际交流

    【接受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交叉检查】  2017年9月4日,以河南省扶贫办副主任李长法为组长的省区间交叉检查组一行17人赴内蒙古实地检查自治区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档案资料建设情况9月4日,检查组分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开展实地抽查。检查组采取随机抽选方式,每县随机抽取3个嘎查村,走访嘎查村的所有农户。本次交叉检查在内蒙古、河南、湖南、陕西和青海省5个省区进行

    【部署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2017年11月7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2个盟市96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务旗县的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分管副主任、相关业务负责人以及苏木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解读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产业扶贫】  2017年,全区7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采取自建直补、先建后补、“菜单式”扶贫等方式推进项目实施。下达“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引导资金14.2亿元,实施产业项目6371个,全区14.4万贫困户32.3万贫困人口得到扶持

    【定点帮扶】  自治区26个中直单位定点帮扶31个国贫旗县,选派53名干部到贫困旗县和嘎查村挂职,投入直接帮扶资金1.06亿元,引进各类项目2890个,折合资金26.6亿元。自治区169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169个贫困嘎查村,221名机关干部驻村帮扶,投入帮扶资金2.4亿元,延伸帮扶投入9.4亿元22个区直单位对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开展区域帮扶,投入资金15.2亿元,实施项目141个

    【易地扶贫搬迁】  投入各类资金33亿元,集中建设安置点641个,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搬迁,3.7万人入住。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的“标线”、不因搬迁举债(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的“底线”和资金项目管理的“红线”。坚持“哪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把解决搬迁贫困户后续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安排后续产业发展资金1.75亿元,因户因人施策,使搬迁户在产业链上持续稳定增收

     

     

    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现场

     

    【企业扶贫】  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组织引导529家企业通过产业、创业、就业和公益、慈善、培训等结对帮扶1022个贫困嘎查村,投入资金5.1亿元,实施各类项目1132个,覆盖5.7万贫困人口

    【金融扶贫】  继续在57个贫困旗县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投入风险补偿金5.7亿元,撬动各类金融扶贫贷款220亿元。其中,发放到户贷款100.4亿元,覆盖7.2万贫困户。自治区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19个贫困旗县开展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旗县创建活动

    【吴云波获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  2017年“1017”扶贫日,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委员会主任吴云波获全国第二届脱贫攻坚奋进奖,成为内蒙古第二位获此殊荣的扶贫人物2013年8月,吴云波组织村民成立玛拉沁艾力(牧民之家)养牛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养殖基地现存栏科尔沁黄牛1280头、饲草料基地4200亩、标准化牛舍6000平方米,饲草料库1200平方米,每年可育肥出栏3500头,建成1200平方米食品加工基地,生产牛肉干、冷鲜肉、民族手工奶食品系列产品。截至2017年底,合作社总资产2280万元,三年共分红247.5万元,嘎查农牧民年人均增收2400元

    【扶贫宣传】  开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成立70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典型经验做法。在党中央、国家级媒体刊发稿件3674条,自治区级媒体1.2万条。其中:人民日报75篇,新华社101篇,党中央电视台57条,内蒙古日报994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372条。在内蒙古扶贫开发官方网站发布微信1791条、微博1514条。公开发行反映内蒙古驻村干部事迹书籍《向阳花开》,编印《路在脚下》推广全区“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典型案例。组织10个宣讲团,赴31个国贫旗县宣讲党中央精准脱贫政策。开展题为“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的扶贫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基层行第二轮宣讲活动,组织报告会12场。作行风热线节目3次,召开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3次,制定《政务微信官方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处置网上涉贫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政务公开】  制定年度扶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实现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做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同步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把年度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扶贫政策解读、脱贫攻坚动态等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在内蒙古扶贫网首页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生态扶贫】  坚持守住生态底线的发展思路,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投入45亿元用于57个贫困旗县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奖补区人均政策性补贴收入增加了850元,惠及480万农牧民。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实行生态护林员政策,为8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年人均补贴1万元

    【教育扶贫】  出台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的专项支持政策,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一条龙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由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扩大到31个国贫县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入普通高校的新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资助,共资助学生2.1万人。开展“扶贫济困·圆梦学子”活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高中生2176人。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1.2万人。启动“自治区免费定向师资培养计划”,培养贫困地区教师386名

    【健康扶贫】  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和“两免、两降、四提、四助”的医疗保障倾斜政策“两免”即免住院押金,免(减)个人参保费用;“两降”即降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四提”即提高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门诊常见病报销比例、提高慢性病门诊补助比例“四助”即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救助、建立大病保障基金救助、落实民政医疗救助、购买大病商业保险救助。全区60%的旗县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85%的旗县实现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5月25日,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召开全区健康扶贫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11月1日,在林西县召开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社保兜底扶贫】  2017年,全区农村牧区低保标准4851元,比扶贫标准高1800多元,保障人数116万人。推进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区17.9万人纳入低保政策兜底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京蒙扶贫协作】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京蒙对口帮扶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加强了基础设施、商贸物流、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合作。北京市在对口支援赤峰市、乌兰察布市16个国贫旗县基础上,将重点帮扶地区扩大到集中连片地区兴安盟的5个县和通辽市的4个国贫县,帮扶旗县扩大到25个,选派41名挂职干部,投入政府帮扶资金2.5亿元,实施产业发展、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人才培训等项目60个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试考核】  2017年5月3—15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受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委托,负责对内蒙古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试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调研、入户走访等形式,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包头市石拐区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共抽查贫困户41户(杭锦旗21户,石拐区20户),实地查看2家龙头企业,1个农牧民种养合作社,实地了解贫困户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安排情况。

    【接受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督查】  2017年10月16—18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长、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刘克勇一行5人,就贫困旗县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赴内蒙古督查,听取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情况汇报,选取2个县实地督查。在武川县查看可镇乌兰忽洞村马铃薯资金整合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实地查看内蒙古中加农业资金整合项目和道路资金整合项目

    【全区电商扶贫现场会】  2017年5月12—1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电商扶贫现场会在兴安盟召开,总结交流全区电商扶贫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电商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会议要求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

    (撰稿人:高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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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自治区扶贫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完成减贫20万人,1个国贫县13个区贫旗县实现摘帽,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6%31个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2元,增幅高于同期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政策保障  制定实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10项措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方案、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加大教育扶贫实施意见等多个配套政策,全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对接,注重质量,促进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稳定就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体系

    强化责任落实  2017年,全区39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39个贫困旗县,409名盟市级领导1852名县处级领导分别联系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15.2万名党员干部包联贫困户。成立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向31个国贫旗县派驻由厅级干部带队的脱贫攻坚督导组实地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由3463个增加到7239个,增派驻村工作队1082个,第一书记996名、驻村干部5283人

    完善动态管理  在全区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数据比对,按照边缘从宽和“谁识别、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万户10.1万人,清退历年不符合标准20万人,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严格督查考核  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贫困旗县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和交叉考核方案》,对57个贫困旗县和1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00人以上的非贫困旗县开展交叉检查。自治区、盟市、旗县层层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专人负责扶贫领域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和跟踪督办工作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权力、责任、资金、任务“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的工作机制。将扶贫资金按因素法直接切块到旗县,实行扶贫资金项目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和贫困嘎查村五级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率100%。全面推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为2834个贫困村每个村聘请10名村级义务监督员,跟踪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全过程。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委托第三方对26个区贫旗县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整改扶贫资金延压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推广“菜单式”扶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采取“企业+基地+贫困户”“党支部+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鼓励贫困户流转土地得租金、扶贫资金量化折股份股金、就近打工挣薪金。

    【扶贫投入】  2017年,党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37亿元,新增18亿元,增幅100%。盟市旗县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9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57个贫困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73.1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全区9家金融机构扶持对贫困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年内新增金融扶贫贷款220亿元。自治区设立20亿元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加上筹集的社会扶贫资金,全年用于扶贫开发的专项投入超过400亿元

    【深度贫困攻坚】  2017年,确定15个深度贫困旗县258个深度贫困嘎查村12.9万深度贫困人口,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保障兜底扶贫、基础建设、土地政策9个方面明确支持政策。攻坚期内自治区财政对深度贫困旗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其他旗县2个百分点,党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比全区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各部门新增涉农涉牧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旗县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不受指标规模限制,产业扶贫基金、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专题调研组赴太仆寺旗调研】  2017年7月5—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在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进村入户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政协精准扶贫监督性调研】  2017年5月15日,全国政协第二轮精准扶贫监督性调研组赴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实地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调研组长、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听取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对内蒙古今后脱贫攻坚主攻方向、基本原则、重点举措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全区脱贫攻坚推进会】  2017年1月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年度第一个全区视频电话工作会议即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对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主会场在呼和浩特,全区11000人参会

    【脱贫攻坚督导组进驻国贫旗县】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向国贫旗县派驻脱贫攻坚督导组和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于2017年2月7日召开督导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派驻31个国贫旗县督导组由厅级干部带队,负责督导扶贫责任落实、帮扶干部选派、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致贫原因分析、帮扶措施到位、贫困退出精准六方面重点任务。督导组成员与原工作单位脱钩,在国贫旗县工作时间年均200天以上。各督导组2月20日全部到位展开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扶贫】  2017年6月2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提出全区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重点难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四点要求。7月1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

    10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北京参加中共十九大会议期间,组织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个全国扶贫日以及10月3日在中纪委关于河北省有关情况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贯彻落实意见。对扶贫脱贫工作提出四点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提升,责任落实要再强化,解决问题要再加力,工作推进要再务实

    【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扶贫】  2017年2月28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事项。会议要求深入推动脱贫攻坚,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创新脱贫攻坚体制机制,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发动社会力量,调动基层活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3月27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措施等事项。要求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区域攻坚重点,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等作为群体攻坚重点,把因病致贫返贫和住房安全作为攻坚工作重点,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如期稳定脱贫

    9月25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2017年第16次常务会议,分析前三季度经济形势,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抓扶贫。负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掌握真实情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带着感情去做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纪律,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督查重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四子王旗赛诺集团产业带动脱贫

     

     

    国际扶贫培训班学员到赤峰市考察

     

    【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  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自治区扶贫办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10月9日召开动员会,10月18日,听取自治区扶贫办党组、自治区纪委派驻民政厅纪检组工作汇报。巡视组于2018年1月12日向自治区扶贫办党组反馈巡视意见

    【组织第四个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  2017年10月10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讨会,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部分厅局、高校等20多家单位(部门)专家学者参会,就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建言献策10月12日,在包头市召开全区社会扶贫工作会议,总结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安排部署社会扶贫工作10月17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26家党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媒体介绍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做法。期间,全区募集社会扶贫资金1500多万元。推荐典型参加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活动,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兼任嘎查委员会主任吴云波获全国第二届脱贫攻坚奋进奖。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2017年4月27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全区扶贫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动员大会,部署全区扶贫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区扶贫系统近1200人参加

    【协办国际扶贫培训班】  2017年7月23—27日,2017年发展中国家完善精准扶贫机制与缩小收入差距官员研修班到赤峰市实地学习考察,来自墨西哥、博兹瓦纳、南苏丹、老挝、土耳其等19个国家的53名官员参加。研修班学员赴宁城县、敖汉旗、翁牛特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实地参观,通过赤峰市实施扶贫致富政策的概况、成效和模式,了解中国精准扶贫机制与缩小收入差距的做法和经验。中国实现综合性扶贫大规模减贫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为各国学员所在国家制定和实施减贫与发展政策提供借鉴。研修班是由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主办,旨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推动扶贫领域国际交流

    【接受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交叉检查】  2017年9月4日,以河南省扶贫办副主任李长法为组长的省区间交叉检查组一行17人赴内蒙古实地检查自治区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档案资料建设情况9月4日,检查组分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开展实地抽查。检查组采取随机抽选方式,每县随机抽取3个嘎查村,走访嘎查村的所有农户。本次交叉检查在内蒙古、河南、湖南、陕西和青海省5个省区进行

    【部署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2017年11月7日,自治区扶贫办召开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2个盟市96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务旗县的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分管副主任、相关业务负责人以及苏木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解读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产业扶贫】  2017年,全区7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采取自建直补、先建后补、“菜单式”扶贫等方式推进项目实施。下达“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引导资金14.2亿元,实施产业项目6371个,全区14.4万贫困户32.3万贫困人口得到扶持

    【定点帮扶】  自治区26个中直单位定点帮扶31个国贫旗县,选派53名干部到贫困旗县和嘎查村挂职,投入直接帮扶资金1.06亿元,引进各类项目2890个,折合资金26.6亿元。自治区169个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169个贫困嘎查村,221名机关干部驻村帮扶,投入帮扶资金2.4亿元,延伸帮扶投入9.4亿元22个区直单位对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开展区域帮扶,投入资金15.2亿元,实施项目141个

    【易地扶贫搬迁】  投入各类资金33亿元,集中建设安置点641个,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搬迁,3.7万人入住。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25平方米的“标线”、不因搬迁举债(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的“底线”和资金项目管理的“红线”。坚持“哪有产业往哪搬,哪能就业往哪搬”,把解决搬迁贫困户后续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安排后续产业发展资金1.75亿元,因户因人施策,使搬迁户在产业链上持续稳定增收

     

     

    林西县易地扶贫搬迁现场

     

    【企业扶贫】  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组织引导529家企业通过产业、创业、就业和公益、慈善、培训等结对帮扶1022个贫困嘎查村,投入资金5.1亿元,实施各类项目1132个,覆盖5.7万贫困人口

    【金融扶贫】  继续在57个贫困旗县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投入风险补偿金5.7亿元,撬动各类金融扶贫贷款220亿元。其中,发放到户贷款100.4亿元,覆盖7.2万贫困户。自治区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19个贫困旗县开展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旗县创建活动

    【吴云波获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  2017年“1017”扶贫日,扎鲁特旗巴彦塔拉苏木东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委员会主任吴云波获全国第二届脱贫攻坚奋进奖,成为内蒙古第二位获此殊荣的扶贫人物2013年8月,吴云波组织村民成立玛拉沁艾力(牧民之家)养牛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养殖基地现存栏科尔沁黄牛1280头、饲草料基地4200亩、标准化牛舍6000平方米,饲草料库1200平方米,每年可育肥出栏3500头,建成1200平方米食品加工基地,生产牛肉干、冷鲜肉、民族手工奶食品系列产品。截至2017年底,合作社总资产2280万元,三年共分红247.5万元,嘎查农牧民年人均增收2400元

    【扶贫宣传】  开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成立70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典型经验做法。在党中央、国家级媒体刊发稿件3674条,自治区级媒体1.2万条。其中:人民日报75篇,新华社101篇,党中央电视台57条,内蒙古日报994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372条。在内蒙古扶贫开发官方网站发布微信1791条、微博1514条。公开发行反映内蒙古驻村干部事迹书籍《向阳花开》,编印《路在脚下》推广全区“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典型案例。组织10个宣讲团,赴31个国贫旗县宣讲党中央精准脱贫政策。开展题为“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的扶贫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基层行第二轮宣讲活动,组织报告会12场。作行风热线节目3次,召开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3次,制定《政务微信官方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处置网上涉贫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政务公开】  制定年度扶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实现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做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同步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把年度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扶贫政策解读、脱贫攻坚动态等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在内蒙古扶贫网首页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生态扶贫】  坚持守住生态底线的发展思路,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投入45亿元用于57个贫困旗县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奖补区人均政策性补贴收入增加了850元,惠及480万农牧民。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实行生态护林员政策,为8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年人均补贴1万元

    【教育扶贫】  出台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的专项支持政策,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一条龙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由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扩大到31个国贫县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入普通高校的新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资助,共资助学生2.1万人。开展“扶贫济困·圆梦学子”活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高中生2176人。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1.2万人。启动“自治区免费定向师资培养计划”,培养贫困地区教师386名

    【健康扶贫】  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和“两免、两降、四提、四助”的医疗保障倾斜政策“两免”即免住院押金,免(减)个人参保费用;“两降”即降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四提”即提高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门诊常见病报销比例、提高慢性病门诊补助比例“四助”即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救助、建立大病保障基金救助、落实民政医疗救助、购买大病商业保险救助。全区60%的旗县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85%的旗县实现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5月25日,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召开全区健康扶贫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11月1日,在林西县召开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社保兜底扶贫】  2017年,全区农村牧区低保标准4851元,比扶贫标准高1800多元,保障人数116万人。推进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区17.9万人纳入低保政策兜底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京蒙扶贫协作】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京蒙对口帮扶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加强了基础设施、商贸物流、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合作。北京市在对口支援赤峰市、乌兰察布市16个国贫旗县基础上,将重点帮扶地区扩大到集中连片地区兴安盟的5个县和通辽市的4个国贫县,帮扶旗县扩大到25个,选派41名挂职干部,投入政府帮扶资金2.5亿元,实施产业发展、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人才培训等项目60个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试考核】  2017年5月3—15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受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委托,负责对内蒙古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试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调研、入户走访等形式,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包头市石拐区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共抽查贫困户41户(杭锦旗21户,石拐区20户),实地查看2家龙头企业,1个农牧民种养合作社,实地了解贫困户所在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安排情况。

    【接受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督查】  2017年10月16—18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长、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副司长刘克勇一行5人,就贫困旗县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赴内蒙古督查,听取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情况汇报,选取2个县实地督查。在武川县查看可镇乌兰忽洞村马铃薯资金整合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实地查看内蒙古中加农业资金整合项目和道路资金整合项目

    【全区电商扶贫现场会】  2017年5月12—1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电商扶贫现场会在兴安盟召开,总结交流全区电商扶贫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电商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会议要求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

    (撰稿人:高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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