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先后就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消防条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情况开展4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明、杭桂林、吴团英分别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常委会充分吸收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转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力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实施。
【预、决算审查监督】 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实经济基础数据的决策部署,对政府关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调整方案、债券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查,出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关于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的“钱袋子”提出意见。开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初步实现自治区政府及各部门预算收入、支出等基本查询功能。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即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涉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物业管理、蒙医药发展、全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为做好相关审议报告的准备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参考;同时提前将报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为组成人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打好基础。
【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在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选择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物业管理、蒙医药发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侦查监督情况进行6次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一府两院”主动配合人大开展工作,有4位自治区副主席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回答询问;“一府两院”落实人大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充分体现对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精神。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科学编制2017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出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情况等6件重大事项的报告,适时作出决定决议。
代表工作
【代表建议办理】 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自治区“一府两院”负责人批办重点建议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牵头办理代表建议等工作。10月12—14日,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就部分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首次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对2013年以来答复结果为“正在解决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的877件B类建议(即正在解决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使90%以上的建议得到落实。在11月举行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通过努力,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件议案、423件建议全部办结完毕并答复代表。
【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先后就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消防条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情况开展4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明、杭桂林、吴团英分别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常委会充分吸收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转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力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实施。
【预、决算审查监督】 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实经济基础数据的决策部署,对政府关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调整方案、债券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查,出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关于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的“钱袋子”提出意见。开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初步实现自治区政府及各部门预算收入、支出等基本查询功能。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2017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即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涉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物业管理、蒙医药发展、全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为做好相关审议报告的准备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参考;同时提前将报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为组成人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打好基础。
【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在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选择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物业管理、蒙医药发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侦查监督情况进行6次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一府两院”主动配合人大开展工作,有4位自治区副主席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回答询问;“一府两院”落实人大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充分体现对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精神。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科学编制2017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出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加快旅游业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情况等6件重大事项的报告,适时作出决定决议。
代表工作
【代表建议办理】 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自治区“一府两院”负责人批办重点建议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牵头办理代表建议等工作。10月12—14日,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就部分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首次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对2013年以来答复结果为“正在解决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的877件B类建议(即正在解决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使90%以上的建议得到落实。在11月举行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通过努力,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件议案、423件建议全部办结完毕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