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概况】 自治区审计厅内设机构共24个处室,核定编制116名,在编100人。设有2个驻外审计机构,核定编制36名,在编27人。下属4个事业单位,在职57人。
2017年,全区共审计3067个单位,增收节支28.2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1亿元,核减投资额21.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2868篇,采用、批示837篇。提出审计建议3608条,采纳2232条。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430件。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重点实施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盘活和全区实施“旅游+”战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防控金融风险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存在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够、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专项资金长期结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对通辽市库伦旗等18个贫困旗县2016年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滞留、滞拨及闲置等问题,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得到规范。2017年10月下旬,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全区审计机关组成13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全区剩余的39个贫困旗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精准脱贫绩效等情况开展审计,实现了对全区57个贫困旗县的全覆盖。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对自治区本级相关单位及12个盟市、103个旗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发现目标任务未完成、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和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住房分配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先后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7起,向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事项13件,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研究,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率先在全国完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操作指引》,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年7—11月,自治区审计厅完成对通辽市科尔沁区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指导2个盟市开展此项工作。
【财政资金审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审计署的安排部署,重点对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财政收入不实、违规调整预算、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虚列预算支出等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理。针对2016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于2017年3月29日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报告。2017年7月19日,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对全区盟市财政收入质量、债务和出借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比重。2017年,全年全区审计机关对834名领导干部(厅局级16名,县处级107名)进行任中和离任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948篇。抓好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区审计机关组建以来首次组织对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防止“灯下黑”等问题的发生。
【集中开展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委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审计机关成立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审计厅制定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
【督查督办】 自治区审计厅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首次将《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组成专项督查组,就审计整改情况及移送案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健全和完善审计制度机制】 围绕审计法治建设,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署对自治区审计厅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全区审计机关加大对新形势下审计制度机制和审计工作发展规律的研究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立、改、废、并”,对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建设。
【审计信息化建设】 完善“金审”工程三期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积极推动在自治区的立项工作。加强数据的采集和标准化整理,采集和加工了全区财政、地税数据。加强审计管理系统建设,设计并开发审计报告数字化管理系统、被审计对象管理系统和审理系统,建设审计数字化指挥中心,举办全区第七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为全区计算机审计工作奠定了技术和人才基础。
【审计队伍建设】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辅导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全区审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发展的动力。采取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调训学习、以审代培等措施,加大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激发和调动审计人员的学习、工作积极性,先后选派3007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调训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审计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内部教育管理】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为重点,面向全厅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厅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共同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教育片,坚持从思想根源铲除腐败的种子。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从工作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党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党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我区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违反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党组研究制定了总体整改落实措施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关于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等5项具体措施,并按照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受到自治区整改督查组的肯定。
【审计监督职能】 把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作为审计目标,充分利用审计专业优势,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积极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协作配合,采取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分析案情等有效措施,互通案件情况信息,先后选派67人参与纪检监察联合查办案件和巡视工作,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大量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财经秩序、打击经济犯罪中的作用。
(撰稿人:赵鸿昌)
【概况】 自治区审计厅内设机构共24个处室,核定编制116名,在编100人。设有2个驻外审计机构,核定编制36名,在编27人。下属4个事业单位,在职57人。
2017年,全区共审计3067个单位,增收节支28.2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4.1亿元,核减投资额21.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2868篇,采用、批示837篇。提出审计建议3608条,采纳2232条。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430件。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重点实施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盘活和全区实施“旅游+”战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防控金融风险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存在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够、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专项资金长期结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要求,对通辽市库伦旗等18个贫困旗县2016年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滞留、滞拨及闲置等问题,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得到规范。2017年10月下旬,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全区审计机关组成13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的方式,对全区剩余的39个贫困旗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精准脱贫绩效等情况开展审计,实现了对全区57个贫困旗县的全覆盖。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对自治区本级相关单位及12个盟市、103个旗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发现目标任务未完成、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和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住房分配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先后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7起,向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事项13件,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落实。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研究,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率先在全国完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操作指引》,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年7—11月,自治区审计厅完成对通辽市科尔沁区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指导2个盟市开展此项工作。
【财政资金审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审计署的安排部署,重点对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财政收入不实、违规调整预算、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虚列预算支出等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理。针对2016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于2017年3月29日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报告。2017年7月19日,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对全区盟市财政收入质量、债务和出借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比重。2017年,全年全区审计机关对834名领导干部(厅局级16名,县处级107名)进行任中和离任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948篇。抓好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区审计机关组建以来首次组织对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防止“灯下黑”等问题的发生。
【集中开展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纪委关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审计机关成立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审计厅制定下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机关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力度。
【督查督办】 自治区审计厅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首次将《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组成专项督查组,就审计整改情况及移送案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健全和完善审计制度机制】 围绕审计法治建设,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署对自治区审计厅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建议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全区审计机关加大对新形势下审计制度机制和审计工作发展规律的研究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立、改、废、并”,对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中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建设。
【审计信息化建设】 完善“金审”工程三期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积极推动在自治区的立项工作。加强数据的采集和标准化整理,采集和加工了全区财政、地税数据。加强审计管理系统建设,设计并开发审计报告数字化管理系统、被审计对象管理系统和审理系统,建设审计数字化指挥中心,举办全区第七期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为全区计算机审计工作奠定了技术和人才基础。
【审计队伍建设】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辅导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全区审计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发展的动力。采取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调训学习、以审代培等措施,加大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激发和调动审计人员的学习、工作积极性,先后选派3007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调训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审计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内部教育管理】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为重点,面向全厅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厅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共同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教育片,坚持从思想根源铲除腐败的种子。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从工作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党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党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我区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违反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党组研究制定了总体整改落实措施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审计厅关于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意见》等5项具体措施,并按照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受到自治区整改督查组的肯定。
【审计监督职能】 把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作为审计目标,充分利用审计专业优势,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积极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协作配合,采取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分析案情等有效措施,互通案件情况信息,先后选派67人参与纪检监察联合查办案件和巡视工作,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大量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财经秩序、打击经济犯罪中的作用。
(撰稿人:赵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