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8卷  /  法治

2018卷

  • 司法行政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司法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职能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罚执行、司法行政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司法考试、司法鉴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人民陪审员协管等。自治区司法厅机关设15个处室(局),93个政法专项编制,实有86人。下辖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及4个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构建实体、热线、网站、微信、手机、电视终端“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启动建设示范性、引领性的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功能建设,统一集中话务座席,推进远程视频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全年解答咨询6.9万次,日均接打电话195个。以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打造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的12348法网。在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4个盟市试运行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启动汉蒙法律词典编撰工作,词典名称、编辑体例已审定完成。启动蒙汉双语媒体资料库及案例库建设,采集案例652件,审核347件,翻译蒙古文摘要268件。加强蒙古、汉双语律师人才培育基地建设,依托律师事务所建成23个蒙古、汉双语青年律师培育基地,38家盟市级公益服务站(中心)

    【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起草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责任清单、考评办法。举办以“培育法治思维、坚定法律信仰”为主题的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强化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完成全区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农牧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区发放《公务员法律知识1000问》23万本、《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114万本,确保全区公务员人均1册,农牧民户均1册。启动建立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中心,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新闻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网络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全区16694家单位601517人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开展12.4宪法宣传月活动,与内蒙古电视台举办“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中共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等活动,在全区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人民调解】  开展“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创建活动,全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05942件,调解成功99658件,调解成功率94.07%。制定星级人民调解组织标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开展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保障和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完成法务室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联合自治区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围绕元旦、春节、全国全区“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先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确保持续安全稳定。围绕推进“三期六级”戒毒模式,大力加强教育矫治中心建设,提高科学戒治水平,努力降低复吸率。加强场所防病治病工作,规范日常门诊、巡诊、会诊工作,定期开展传染病筛查。加强戒毒人员生活设施管理、日用品管理,推进生活卫生标准化建设,推广“乌海医疗模式”,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医疗社会化进一步拓展

    【社区矫正】  推进社区矫正实战化建设,全区建成旗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90个。加强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初步形成《社区矫正业务规范操作指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从全区高校毕业生招募30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全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604人,解除矫正10463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4572人,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安置帮教】  推进政府购买安置帮教服务,联合自治区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普遍开展排查走访帮扶工作,共开展排查16325次,走访19623人次,落实防控措施698条;开展帮教10242人次,协同民政、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落实临时救助金70余万元,落实责任田2998人,办理低保356人,通过社会企业安置、自主创业等形式安置7073人

    【律师公证】  全区律师事务所500家、执业律师7065名。公证机构114家、公证员380名。全年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万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3万件。深入推进公证制度改革,与自治区人社厅、编办、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11月底提前完成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在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先行设立试点,方案已报司法部审核备案。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全区公益一类公证机构11家、公益二类72家,占全区总数72.2%。与自治区12个部门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跨部门协调机制。分级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法律援助】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援助对象由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群体。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区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规范各环节的业务行为。全区建成103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254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093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年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14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万件;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万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万余件。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将值班律师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区报考27805人,达到历史最高,组织实施工作实现全区“零差错”

    【人民监督员选任】  选任人民监督员10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各级检察机关重要会议、抽样评估、创新创优项目评比、出庭评议等活动。刊印《人民监督员通讯》,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交流平台。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向全区人民监督员发放。为全区每名人民监督员购置20余册法律类书籍。举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自治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盟市优秀人民监督员等150余人参加培训。建立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信息共享,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信息互通

    【信息化建设】  拟定信息化技术标准,提出“三室一中心”(视频会议室、远程探视室、司法所多功能室、指挥中心)建设要求。制定软件数据录入标准,推进各项业务软件的应用。完成远程探视(探访)系统软件平台的优化及硬件边界设备的部署,实现监狱狱政管理系统与远程探视系统的实时对接。对12348网站及微信、微博等进行功能升级和更名,制定12348内蒙古法网提档升级方案,完成百人律师团选拔工作。推动全国统一代码管理系统应用,全区1242个法律服务机构完成赋码工作,赋码率93.9%。推进司法所移动智能终端的开发应用,实现一次采集,共享使用

    【荣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司法厅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女子监狱等3家单位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草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司法所所长苏玉淮等3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司法所所长杜林等20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飞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撰稿人:雪洁)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司法行政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司法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职能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罚执行、司法行政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司法考试、司法鉴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人民陪审员协管等。自治区司法厅机关设15个处室(局),93个政法专项编制,实有86人。下辖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及4个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构建实体、热线、网站、微信、手机、电视终端“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启动建设示范性、引领性的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功能建设,统一集中话务座席,推进远程视频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全年解答咨询6.9万次,日均接打电话195个。以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打造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的12348法网。在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4个盟市试运行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启动汉蒙法律词典编撰工作,词典名称、编辑体例已审定完成。启动蒙汉双语媒体资料库及案例库建设,采集案例652件,审核347件,翻译蒙古文摘要268件。加强蒙古、汉双语律师人才培育基地建设,依托律师事务所建成23个蒙古、汉双语青年律师培育基地,38家盟市级公益服务站(中心)

    【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起草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责任清单、考评办法。举办以“培育法治思维、坚定法律信仰”为主题的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强化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完成全区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农牧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区发放《公务员法律知识1000问》23万本、《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114万本,确保全区公务员人均1册,农牧民户均1册。启动建立司法行政新闻宣传中心,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新闻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网络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全区16694家单位601517人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开展12.4宪法宣传月活动,与内蒙古电视台举办“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中共十九大精神报告会等活动,在全区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人民调解】  开展“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创建活动,全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05942件,调解成功99658件,调解成功率94.07%。制定星级人民调解组织标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开展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保障和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完成法务室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联合自治区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围绕元旦、春节、全国全区“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先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确保持续安全稳定。围绕推进“三期六级”戒毒模式,大力加强教育矫治中心建设,提高科学戒治水平,努力降低复吸率。加强场所防病治病工作,规范日常门诊、巡诊、会诊工作,定期开展传染病筛查。加强戒毒人员生活设施管理、日用品管理,推进生活卫生标准化建设,推广“乌海医疗模式”,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医疗社会化进一步拓展

    【社区矫正】  推进社区矫正实战化建设,全区建成旗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90个。加强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初步形成《社区矫正业务规范操作指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从全区高校毕业生招募30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全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604人,解除矫正10463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4572人,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安置帮教】  推进政府购买安置帮教服务,联合自治区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普遍开展排查走访帮扶工作,共开展排查16325次,走访19623人次,落实防控措施698条;开展帮教10242人次,协同民政、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落实临时救助金70余万元,落实责任田2998人,办理低保356人,通过社会企业安置、自主创业等形式安置7073人

    【律师公证】  全区律师事务所500家、执业律师7065名。公证机构114家、公证员380名。全年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万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3万件。深入推进公证制度改革,与自治区人社厅、编办、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11月底提前完成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在呼和浩特市和赤峰市先行设立试点,方案已报司法部审核备案。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全区公益一类公证机构11家、公益二类72家,占全区总数72.2%。与自治区12个部门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跨部门协调机制。分级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法律援助】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援助对象由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群体。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区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规范各环节的业务行为。全区建成103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254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093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全年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14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万件;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万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万余件。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将值班律师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区报考27805人,达到历史最高,组织实施工作实现全区“零差错”

    【人民监督员选任】  选任人民监督员10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各级检察机关重要会议、抽样评估、创新创优项目评比、出庭评议等活动。刊印《人民监督员通讯》,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交流平台。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向全区人民监督员发放。为全区每名人民监督员购置20余册法律类书籍。举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班,自治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各盟市优秀人民监督员等150余人参加培训。建立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信息共享,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信息互通

    【信息化建设】  拟定信息化技术标准,提出“三室一中心”(视频会议室、远程探视室、司法所多功能室、指挥中心)建设要求。制定软件数据录入标准,推进各项业务软件的应用。完成远程探视(探访)系统软件平台的优化及硬件边界设备的部署,实现监狱狱政管理系统与远程探视系统的实时对接。对12348网站及微信、微博等进行功能升级和更名,制定12348内蒙古法网提档升级方案,完成百人律师团选拔工作。推动全国统一代码管理系统应用,全区1242个法律服务机构完成赋码工作,赋码率93.9%。推进司法所移动智能终端的开发应用,实现一次采集,共享使用

    【荣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授予自治区司法厅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第一女子监狱等3家单位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草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司法所所长苏玉淮等3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司法所所长杜林等20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飞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撰稿人:雪洁)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