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机关共设有内设处室33个。下设2个事业单位。共有政法专项编317名,事业编83名。2017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759035件,审结668496件,同比上升9.36%和10.43%。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5791件,审结4934件,同比分别下降1.19%和5.35%,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 全年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4673件,判处罪犯28190人,同比分别上升3.36%和6.69%。严重刑事犯罪审判一审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密件3728件,审结抢夺、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166件,经济犯罪案件3119件,毒品案件1156件,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惩治贪腐落实最高法院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93件,同比下降1.54%。依法审理侯某某、姚某某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为厅局级4件4人、县处级38件38人,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冤错案件防范机制,依法宣告17名被告人无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帮教原则,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对178名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非监禁刑。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56亿元,对81名困难当事人提供救助219万元,司法救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民事审判】 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19113件,同比上升12.67%,依法维护市场秩序。落实《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办法》,审结涉外案件92件。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纠纷141752件、民间借贷纠纷108191件。以《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为指导,审结涉非公经济主体案件19652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关于审理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定赔偿的裁判指引》等指导文件,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86件,制裁侵权违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一审审结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等案件27746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96件,结案标的1.44亿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一年来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988件,涉劳动报酬案件376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案件44944件,积极修复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行政审判】 全年全区法院新收行政案件3279件,旧存460件,审结3381件,结案率82.75%。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受理案件534件,审结525件,结案率98.31%,妥善处理呼和浩特市凉房拆除、新机场搬迁土地征收、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等涉及行政诉讼的社会关注案件;协调地方政府和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朱日和军演基地的非诉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自治区高院指导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名全国人大代表、检察系统相关领导等旁听了庭审。出台《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的意见(试行)》,指导全区法院不断提升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起草《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白皮书》,全面剖析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
【国家赔偿】 2017年,高院赔偿办共受理各类案件94件。其中,国家赔偿案件53件(含请示案件3件),结案50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后的新业务,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1件,审结40件。本年度结案周期内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续第四年达到100%,年度总结案率95.74%,与上年持平,且无被最高法院发改案件。在上述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涵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等司法机关类型。决定赔偿金额共448788.545元。在上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9件,执行救助22件,决定支付国家司法救助金215.2万元,为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在全区法院的顺利推行起到表率作用,并提供了有力指导。
【审判监督】 2017年,自治区高院审监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2664件,审结2326件,结案率87.31%;多元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共调撤案件100件。精心指导下级法院审理一批再审案件,其中,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案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全区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基本建成,自治区与盟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之间基本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全区各个监狱也陆续建成远程视频法庭。全区法院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690件,对44名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
【执行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转发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高院汇报,构建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立健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强网络查控对接,努力解决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2017年,全区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63284件,反馈可用金额1401.85亿元,法院通过网络直接扣划近10亿元。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各级法院严格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依法判决拒执罪483人,司法拘留25994人,罚款996人,累计在最高法院执行案件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3966人次,公布失信信息后,主动履行义务14743人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形成。
【审判管理】 全区法院把强化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督指导、强化审判质效提升贯穿始终,确保审判质效不滑坡、确保司法公正、确保人民满意度提升。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2017年,全区平均结案率88.07%,同比上升0.85个百分点。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基层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35410件,占一审民事案件88.61%,通过刑事简易程序结案12551件,占一审刑事案件50.90%。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截至年底,全区三级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912315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蒙古语言裁判文书3440篇。累计公开审判流程信息759228条。在互联网上直播庭审9980件。不断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年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数合计370745件。加大积案清理工作,全区法院清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321件,清理被告人被羁押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2件。
【研究指导】 2017年初,自治区高院确定公布13个年度全区法院重点司法调研课题,由高院2个部门和20个中基层法院承担,先后通过重复率筛查、外聘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3个环节进行综合验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例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各类案例、体例、格式、用途、作用等问题;组织专人撰写并向最高法院报送原审被告人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等3篇备选指导性案例;上半年,公开发布第一批全区法院参考性案例;征集了反家暴、非公经济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13件典型案例。
【司法体制改革】 2017年,自治区高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基础上,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出台《内蒙古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暂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法院人员分类定岗指导意见》等文件。推行审判执行团队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出台《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司法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绩效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完善。自治区级以下法院人财物实现统一管理,印发《盟市、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盟市、旗县(市区)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区116家中、基层法院均上划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财物由自治区统一管理。其他配套改革同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改革等多项改革出台了相关文件,取得明显成效。
【基层建设】 自治区高院加大对基层法院执法办案的指导评查力度,全年共评查案件78件,促进了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举办疑难案件和典型案例适用研讨,发布参考性案例3篇、典型案例10批74件,统一裁判尺度,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争取最高法院支持,申请设立康巴什区法院、扎赉诺尔区法院、乌拉盖管理区法院,切实增强基层一线审判力量。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高、中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自治区高院领导今年平均下基层90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法院普遍建立院史馆、图书馆、女法官温馨小屋,举办读书会、法官艺术节等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团结互助、愉悦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
【信息化建设】 围绕服务审判执行需求,有序推进信息技术3.0版建设,全区121家法院和355个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三级法院审判数据实现即时调取、分析、汇总,大部分法院建成具备庭审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和远程开庭能力的数字法庭,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继续强化资源整合利用,按照最高院司法大数据“一库两平台”标准和“智慧法院”建设要求部署内蒙古法院数据中心,通过数据中心整合内部资源;协调配合政法委等单位,继续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等多个跨单位平台和系统的建设部署工作,通过互联互通建设整合外部资源。
(撰稿人:段连发)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机关共设有内设处室33个。下设2个事业单位。共有政法专项编317名,事业编83名。2017年,全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759035件,审结668496件,同比上升9.36%和10.43%。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5791件,审结4934件,同比分别下降1.19%和5.35%,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 全年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4673件,判处罪犯28190人,同比分别上升3.36%和6.69%。严重刑事犯罪审判一审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密件3728件,审结抢夺、盗窃、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166件,经济犯罪案件3119件,毒品案件1156件,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惩治贪腐落实最高法院审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893件,同比下降1.54%。依法审理侯某某、姚某某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为厅局级4件4人、县处级38件38人,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冤错案件防范机制,依法宣告17名被告人无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帮教原则,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对178名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非监禁刑。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56亿元,对81名困难当事人提供救助219万元,司法救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民事审判】 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19113件,同比上升12.67%,依法维护市场秩序。落实《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办法》,审结涉外案件92件。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纠纷141752件、民间借贷纠纷108191件。以《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为指导,审结涉非公经济主体案件19652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关于审理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定赔偿的裁判指引》等指导文件,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86件,制裁侵权违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一审审结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等案件27746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96件,结案标的1.44亿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一年来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988件,涉劳动报酬案件376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案件44944件,积极修复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行政审判】 全年全区法院新收行政案件3279件,旧存460件,审结3381件,结案率82.75%。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受理案件534件,审结525件,结案率98.31%,妥善处理呼和浩特市凉房拆除、新机场搬迁土地征收、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等涉及行政诉讼的社会关注案件;协调地方政府和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朱日和军演基地的非诉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自治区高院指导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名全国人大代表、检察系统相关领导等旁听了庭审。出台《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的意见(试行)》,指导全区法院不断提升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起草《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白皮书》,全面剖析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
【国家赔偿】 2017年,高院赔偿办共受理各类案件94件。其中,国家赔偿案件53件(含请示案件3件),结案50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后的新业务,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1件,审结40件。本年度结案周期内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续第四年达到100%,年度总结案率95.74%,与上年持平,且无被最高法院发改案件。在上述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涵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等司法机关类型。决定赔偿金额共448788.545元。在上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9件,执行救助22件,决定支付国家司法救助金215.2万元,为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在全区法院的顺利推行起到表率作用,并提供了有力指导。
【审判监督】 2017年,自治区高院审监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2664件,审结2326件,结案率87.31%;多元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共调撤案件100件。精心指导下级法院审理一批再审案件,其中,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案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全区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基本建成,自治区与盟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之间基本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全区各个监狱也陆续建成远程视频法庭。全区法院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690件,对44名罪犯依法裁定不予减刑假释。
【执行工作】 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转发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高院汇报,构建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立健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强网络查控对接,努力解决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2017年,全区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63284件,反馈可用金额1401.85亿元,法院通过网络直接扣划近10亿元。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各级法院严格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依法判决拒执罪483人,司法拘留25994人,罚款996人,累计在最高法院执行案件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3966人次,公布失信信息后,主动履行义务14743人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形成。
【审判管理】 全区法院把强化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督指导、强化审判质效提升贯穿始终,确保审判质效不滑坡、确保司法公正、确保人民满意度提升。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2017年,全区平均结案率88.07%,同比上升0.85个百分点。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基层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35410件,占一审民事案件88.61%,通过刑事简易程序结案12551件,占一审刑事案件50.90%。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截至年底,全区三级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912315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蒙古语言裁判文书3440篇。累计公开审判流程信息759228条。在互联网上直播庭审9980件。不断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年法院院长、庭长办案数合计370745件。加大积案清理工作,全区法院清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321件,清理被告人被羁押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2件。
【研究指导】 2017年初,自治区高院确定公布13个年度全区法院重点司法调研课题,由高院2个部门和20个中基层法院承担,先后通过重复率筛查、外聘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3个环节进行综合验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例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各类案例、体例、格式、用途、作用等问题;组织专人撰写并向最高法院报送原审被告人王力军非法经营再审改判无罪案等3篇备选指导性案例;上半年,公开发布第一批全区法院参考性案例;征集了反家暴、非公经济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13件典型案例。
【司法体制改革】 2017年,自治区高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基础上,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出台《内蒙古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暂行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法院人员分类定岗指导意见》等文件。推行审判执行团队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出台《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司法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绩效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完善。自治区级以下法院人财物实现统一管理,印发《盟市、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盟市、旗县(市区)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区116家中、基层法院均上划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财物由自治区统一管理。其他配套改革同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改革等多项改革出台了相关文件,取得明显成效。
【基层建设】 自治区高院加大对基层法院执法办案的指导评查力度,全年共评查案件78件,促进了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举办疑难案件和典型案例适用研讨,发布参考性案例3篇、典型案例10批74件,统一裁判尺度,有效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争取最高法院支持,申请设立康巴什区法院、扎赉诺尔区法院、乌拉盖管理区法院,切实增强基层一线审判力量。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高、中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自治区高院领导今年平均下基层90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法院普遍建立院史馆、图书馆、女法官温馨小屋,举办读书会、法官艺术节等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团结互助、愉悦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
【信息化建设】 围绕服务审判执行需求,有序推进信息技术3.0版建设,全区121家法院和355个派出法庭全部接入法院专网,三级法院审判数据实现即时调取、分析、汇总,大部分法院建成具备庭审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和远程开庭能力的数字法庭,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继续强化资源整合利用,按照最高院司法大数据“一库两平台”标准和“智慧法院”建设要求部署内蒙古法院数据中心,通过数据中心整合内部资源;协调配合政法委等单位,继续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等多个跨单位平台和系统的建设部署工作,通过互联互通建设整合外部资源。
(撰稿人:段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