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国税局)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党中央税和党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内蒙古国税局机关现有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巡视工作办公室、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5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系统下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正处级),125个旗县(市、区)国税局(含开发区),实有干部职工13969人,平均年龄41.7岁。截至2017年12月底,内蒙古国税局所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2017年,内蒙古国税局组织税收收入1425.2亿元。年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27件次,指导国税工作。
2017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情况
项目 |
收入(亿元) |
增减(亿元) |
同比(%) |
国内税收收入总计 |
1425.3 |
443.2 |
45.1 |
国内增值税 |
1012.8 |
356.4 |
54.3 |
国内消费税 |
139.0 |
-3.2 |
-2.2 |
企业所得税 |
213.9 |
74.1 |
53 |
车辆购置税 |
59.6 |
15.9 |
36.3 |
【税收收入】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539.3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增收476.72亿元,增幅44.87%。其中,海关代征完成114.1亿元,增加33.5亿元,同比增长41.5%;办理出口退税25.9亿元,同比增加5.33亿元,同比增长25.9%。此外,非税收入2.15亿元。其中,水利建设专项收入1.27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5191万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1790万元,罚没收入1891万元;代征地税收入2.84亿元,其中,代征个人所得税2.44亿元,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2672万元,代征教育费附加收入1313万元。
2012—2017年自治区国税局税收收入情况对比图
【税收收入特点】 税收收入增幅大,高于全国国税系统平均增速22.2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三增一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增长,消费税减收),其中增值税完成1012.7亿元,增收356.4亿元,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80.4%。12个盟市及2个单列市全部增收,但地区税收增速分化明显,高低相差88.9个百分点。除电力和石油加工行业外,煤炭、建筑、房地产、金融等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实现增收。煤炭行业(采选和运销)入库360.7亿元,占全部收入比重为25.3%,较上年同期上升9.4个百分点。
【影响税收收入主要原因】 煤炭、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主要工业产品量价齐升,国内增值税实现大幅增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改善,企业所得税实现增收。卷烟产销量增加、重点企业延期缴纳,国内消费税小幅下滑。汽车消费量价齐升,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较2016年增长2.5%,车辆购置税大幅增长。加大征管主观努力程度,通过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共查补税收38.2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开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累计培训1500余场、8500人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4.05万户,其中“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资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12.4万户;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31.65万户。2017年1—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209.24亿元,“营改增”累计减税188.53亿元。
【税收法治】 推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税收保障办法》立法。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办理法律事务249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件,受理复议案件1件。建成法治基地8个、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5个。
【税收政策落实】 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征收起征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调控措施,累计减免税款265.8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5.9亿元。其中,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7.4亿元,惠及93.6万户,受益面97.8%。2017年10月1日起,全区商贸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税种管理】 编印《内蒙古增值税发票管理操作指引》《内蒙古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指引》。稳妥推行“一表集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辅助系统。开发推行“增值税风险快速管理系统”,全年预警疑点3.3万户次,挽回税款损失6.5亿元。
【纳税服务】 以“提升·创响”为主题,连续第四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推出5类20项49条便民措施。实现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和自助办税,211项税收业务全区通办。开展2017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研发纳税人需求管理系统。运用新媒体,开展“直言税语”纳税人访谈直播活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来电总量42.21万通。运行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国排名第16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3分。
【税收征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管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名办税采集信息135.78万人次。建成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3个。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区域间税收合作。推进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税务稽查】 2017年,立案检查1211户,查处违法企业931户,查补入库13.3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立案276户,结案111户。受理举报案件168件,结案52件,查补税款6850.64万元。
【大企业税收】 依托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建成省级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团队。研发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大企业视频互动沙龙。被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为三大指标模型验证基地之一,完成指标模型验证工作。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大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税收遵从协议管理制度。2017年,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入库税款3.86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45亿元。
【国际税收】 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27.95%。调查反避税案件6起,入库税款0.13亿元,同比增长211%。制定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制度5项。同新西兰税务局就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完成定价磋商工作。开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检查。更新《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2017版)》,完善“走出去”纳税人清册和档案。
【电子税务】 建立健全金税三期工程运行维护工作机制,保障平稳顺畅有序运行。完善内蒙古国税、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59.37万户纳税人实现网上办税。整合核心征管、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等系统数据以及第三方、互联网采集数据到大数据平台,提升大数据平台基础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质量。建成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平台。
【政务管理】 组织各类会议63次,同比减少4.5%。办理收文6666份,同比减少12.53%。发文2543份,同比减少1.5%。持续完善信访应急预案和联席机制,横纵联动筑牢“大预防”格局。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注的涉税信息。加大绩效管理机考指标占比,出台绩效制度办法近40项,绩效管理有序开展。2017年,绩效管理全国排名第24位,同比下降5位。
【财务管理】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党中央财政预算收入17.74亿元,实际支出18.45亿元。审批开工项目15个,投资总额4557万元,批复竣工项目15个,新增基建修缮立项申请16个,投资总额6953万元。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调拨流程。升级完善资产管理、基建管理、津贴补贴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政府采购】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完成采购预算7689.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97.07万元,节约资金792.82万元,节约率为10.3%。其中,批量集中采购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083.88万元,协议供货实际完成采购478.28万元。
【人事管理】 提任、调整副处级、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109名。与地税部门联合出台《2017—2020年干部交流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国地税之间干部交流力度。
【教育培训】 举办各类培训41期,培训32649人次。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远程教学,开通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全区国税系统注册11000多人。持续推进素质提升“115”工程,开展纳税服务类业务大比武活动。选拔全区国税系统兼职教师82名。
【基层建设】 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基层建设座谈会和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32条82项基层建设具体措施有序推进。下拨基层单位补助经费8500余万元。
【督察审计】 完成内控监督平台上线筹备和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全覆盖”式税收执法督察,发现整改问题1495个,责任追究1685人次。完成审计项目95个,查找问题715个,涉及金额5417.68万元,比上年增长167.22%。
【巡察工作】 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税系统巡察组操作指引》,制定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巡察档案管理办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完成对兴安盟、满洲里市国税局党组的巡察,实现十八大期间巡察全覆盖。2017年,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巡察32个单位,发现问题528个。
【税收科研】 完成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从增值税发票流向看内蒙古煤炭行业的贸易和税收、百户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效应分析等8篇重点课题,其中1篇获2015—2016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发挥《内蒙古国税论坛》税收科研阵地作用,刊发优秀税收科研成果130余篇。举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经济税收高端论坛。完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国税志(2004—2015)》初审稿。
【荣誉】 开展提炼“中国税务精神”、弘扬“蒙古马精神”活动。建成“草原税史陈列馆”。拍摄法治微电影《蒙古马》,获第14届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暨内蒙古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一等奖。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5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标兵,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8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撰稿人:张真谛)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国税局)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党中央税和党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内蒙古国税局机关现有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巡视工作办公室、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5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系统下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正处级),125个旗县(市、区)国税局(含开发区),实有干部职工13969人,平均年龄41.7岁。截至2017年12月底,内蒙古国税局所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2017年,内蒙古国税局组织税收收入1425.2亿元。年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27件次,指导国税工作。
2017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情况
项目 |
收入(亿元) |
增减(亿元) |
同比(%) |
国内税收收入总计 |
1425.3 |
443.2 |
45.1 |
国内增值税 |
1012.8 |
356.4 |
54.3 |
国内消费税 |
139.0 |
-3.2 |
-2.2 |
企业所得税 |
213.9 |
74.1 |
53 |
车辆购置税 |
59.6 |
15.9 |
36.3 |
【税收收入】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539.3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增收476.72亿元,增幅44.87%。其中,海关代征完成114.1亿元,增加33.5亿元,同比增长41.5%;办理出口退税25.9亿元,同比增加5.33亿元,同比增长25.9%。此外,非税收入2.15亿元。其中,水利建设专项收入1.27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5191万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1790万元,罚没收入1891万元;代征地税收入2.84亿元,其中,代征个人所得税2.44亿元,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2672万元,代征教育费附加收入1313万元。
2012—2017年自治区国税局税收收入情况对比图
【税收收入特点】 税收收入增幅大,高于全国国税系统平均增速22.2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三增一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增长,消费税减收),其中增值税完成1012.7亿元,增收356.4亿元,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80.4%。12个盟市及2个单列市全部增收,但地区税收增速分化明显,高低相差88.9个百分点。除电力和石油加工行业外,煤炭、建筑、房地产、金融等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实现增收。煤炭行业(采选和运销)入库360.7亿元,占全部收入比重为25.3%,较上年同期上升9.4个百分点。
【影响税收收入主要原因】 煤炭、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主要工业产品量价齐升,国内增值税实现大幅增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改善,企业所得税实现增收。卷烟产销量增加、重点企业延期缴纳,国内消费税小幅下滑。汽车消费量价齐升,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较2016年增长2.5%,车辆购置税大幅增长。加大征管主观努力程度,通过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共查补税收38.2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开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累计培训1500余场、8500人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4.05万户,其中“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资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12.4万户;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31.65万户。2017年1—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209.24亿元,“营改增”累计减税188.53亿元。
【税收法治】 推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税收保障办法》立法。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办理法律事务249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件,受理复议案件1件。建成法治基地8个、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5个。
【税收政策落实】 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征收起征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调控措施,累计减免税款265.8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5.9亿元。其中,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7.4亿元,惠及93.6万户,受益面97.8%。2017年10月1日起,全区商贸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税种管理】 编印《内蒙古增值税发票管理操作指引》《内蒙古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指引》。稳妥推行“一表集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辅助系统。开发推行“增值税风险快速管理系统”,全年预警疑点3.3万户次,挽回税款损失6.5亿元。
【纳税服务】 以“提升·创响”为主题,连续第四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推出5类20项49条便民措施。实现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和自助办税,211项税收业务全区通办。开展2017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研发纳税人需求管理系统。运用新媒体,开展“直言税语”纳税人访谈直播活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来电总量42.21万通。运行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国排名第16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3分。
【税收征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管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名办税采集信息135.78万人次。建成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3个。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区域间税收合作。推进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税务稽查】 2017年,立案检查1211户,查处违法企业931户,查补入库13.3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立案276户,结案111户。受理举报案件168件,结案52件,查补税款6850.64万元。
【大企业税收】 依托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建成省级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团队。研发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大企业视频互动沙龙。被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为三大指标模型验证基地之一,完成指标模型验证工作。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大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税收遵从协议管理制度。2017年,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入库税款3.86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45亿元。
【国际税收】 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27.95%。调查反避税案件6起,入库税款0.13亿元,同比增长211%。制定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制度5项。同新西兰税务局就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完成定价磋商工作。开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检查。更新《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2017版)》,完善“走出去”纳税人清册和档案。
【电子税务】 建立健全金税三期工程运行维护工作机制,保障平稳顺畅有序运行。完善内蒙古国税、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59.37万户纳税人实现网上办税。整合核心征管、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等系统数据以及第三方、互联网采集数据到大数据平台,提升大数据平台基础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质量。建成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平台。
【政务管理】 组织各类会议63次,同比减少4.5%。办理收文6666份,同比减少12.53%。发文2543份,同比减少1.5%。持续完善信访应急预案和联席机制,横纵联动筑牢“大预防”格局。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注的涉税信息。加大绩效管理机考指标占比,出台绩效制度办法近40项,绩效管理有序开展。2017年,绩效管理全国排名第24位,同比下降5位。
【财务管理】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党中央财政预算收入17.74亿元,实际支出18.45亿元。审批开工项目15个,投资总额4557万元,批复竣工项目15个,新增基建修缮立项申请16个,投资总额6953万元。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调拨流程。升级完善资产管理、基建管理、津贴补贴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政府采购】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完成采购预算7689.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97.07万元,节约资金792.82万元,节约率为10.3%。其中,批量集中采购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083.88万元,协议供货实际完成采购478.28万元。
【人事管理】 提任、调整副处级、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109名。与地税部门联合出台《2017—2020年干部交流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国地税之间干部交流力度。
【教育培训】 举办各类培训41期,培训32649人次。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远程教学,开通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全区国税系统注册11000多人。持续推进素质提升“115”工程,开展纳税服务类业务大比武活动。选拔全区国税系统兼职教师82名。
【基层建设】 成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家税务局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基层建设座谈会和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32条82项基层建设具体措施有序推进。下拨基层单位补助经费8500余万元。
【督察审计】 完成内控监督平台上线筹备和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全覆盖”式税收执法督察,发现整改问题1495个,责任追究1685人次。完成审计项目95个,查找问题715个,涉及金额5417.68万元,比上年增长167.22%。
【巡察工作】 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国税系统巡察组操作指引》,制定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巡察档案管理办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完成对兴安盟、满洲里市国税局党组的巡察,实现十八大期间巡察全覆盖。2017年,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巡察32个单位,发现问题528个。
【税收科研】 完成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从增值税发票流向看内蒙古煤炭行业的贸易和税收、百户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效应分析等8篇重点课题,其中1篇获2015—2016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发挥《内蒙古国税论坛》税收科研阵地作用,刊发优秀税收科研成果130余篇。举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经济税收高端论坛。完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志·国税志(2004—2015)》初审稿。
【荣誉】 开展提炼“中国税务精神”、弘扬“蒙古马精神”活动。建成“草原税史陈列馆”。拍摄法治微电影《蒙古马》,获第14届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暨内蒙古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一等奖。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5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标兵,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8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撰稿人:张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