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共授予178个单位、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兴安盟语言文字应用与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等3家单位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巴彦淖尔市教师发展中心副教授李淑芬、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公安管理系教授英君、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语言文字应用科科长崔淑桃、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教师陈永明、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李丽、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陈凤君、乌兰察布市语言文字应用推广中心主任许钢、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李丽等8名同志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2023年5月1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共授予178个单位、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务处、兴安盟语言文字应用与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等3家单位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巴彦淖尔市教师发展中心副教授李淑芬、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公安管理系教授英君、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语言文字应用科科长崔淑桃、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教师陈永明、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李丽、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陈凤君、乌兰察布市语言文字应用推广中心主任许钢、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李丽等8名同志荣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