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大学图书馆时指出:“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2019年7月以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蒙古文古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体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位谋划部署,压实部门责任,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把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内容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民族古籍工作,确保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8月2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在自治区各部门财政经费逐年压缩的情况下,自2020年起少数民族古籍业务专项经费增加了100万元。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整理和研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动。2021年,自治区党委在《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单独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把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参与相关考核项目的考核评价。
二、压实责任,明确职责,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专责部门职能作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古籍办”)作为内蒙古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专门机构,在自治区民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整理研究民族古籍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力抓手,认真履职尽责,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快推进国家民委重点整理出版项目。编纂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书籍类”3卷、“文书类”7卷、“铭刻类”和“讲唱类”各1卷,其中,“书籍类”1卷、“文书类”3卷已由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组织出版;整理出版了蒙古文版“书籍类”4卷。《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族古籍文献汇编》项目进入编纂审订阶段。影印出版项目《托忒文<西游记>》成功申报列入“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出版书系”第一批试点项目,目前已进入出版环节。
(二)积极规划开展整理出版工作。近两年来,整理出版《蒙古文献丛书》18卷(截至目前已整理出版200余册),《内蒙古民族古籍丛书》20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藏蒙古文古籍影印丛书》8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抢救保护格斯尔工程”课题成果——《格斯尔丛书》已出版32种39本。《蒙古学蒙古文文献大系》已出版30卷。《海外所藏蒙古文古籍联合目录》(1~6卷)已完成编纂,交出版社待出版。列入“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整理出版项目的《杭锦旗札萨克衙门档案》(共90卷)已出版至65卷、《阿拉善和硕特旗蒙文历史档案》(共80卷)已出版至50卷。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21年,为认真落实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民委党组要求,成立由自治区民委副主任云国盛为组长,古籍办等自治区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重点地区和部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蒙古文古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开展。
(四)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古籍宣传推广工作。一是举办展览、会议、培训等系列活动。2019年,在呼和浩特市成功承办国家民委“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内蒙古站)。同年,会同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蒙古语言文学系在中央民族大学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蒙古文文献国际研讨会。2020年,成功承办“蒙古文古籍保护与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业务工作会”。2021年,成功举办八省区少数民族古籍业务培训,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先后举办民族古籍或格斯尔史诗等专题业务培训班。2020年,在赤峰市巴林右旗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格斯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一周年学术座谈会》等系列活动。2021年,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等地开展“重温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格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要指示精神两周年系列活动”之“八省区史诗说唱艺人高级研修班”“八省区《格斯尔杯》说唱艺人大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赤峰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阿鲁科尔沁旗图书馆、鄂托克旗图书馆等20余所高校和基层单位开展古籍保护成果进校园、进基层活动,赠送民族古籍整理研究成果20余种4000余册。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成就。《民族画报》设专栏详细报道“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内蒙古站)盛况,并对内蒙古民族古籍工作进行专题报道。自治区古籍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接受内蒙古电视台新闻频道的专题采访。举办《伊犁河流域厄鲁特蒙古民间所藏托忒文文献汇集》1~50卷、《蒙古学蒙古文论著索引》1~6卷、《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蒙古文版“书籍类”1~4卷、《蒙古文古籍精选》1~15卷(国家图书馆藏书)等重要整理出版成果首发仪式,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三是指导有条件地区建立“展览展示基地”。在呼伦贝尔市联合成立“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成果呼伦贝尔市展阅基地”;在兴安盟联合挂牌“内蒙古科尔沁格斯尔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在赤峰市巴林右旗建立“巴林右旗《格斯尔》文化传承保护基地”;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博物馆挂牌“内蒙古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传承展示基地”。正在与相关部门联合策划在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区筹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成果展示基地”。
三、聚焦主线,健全机制,全面加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沿阵地建设
(一)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2019年,内蒙古大学整合校内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蒙古学研究等传统优势学科力量,积极筹备成立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四部委设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并于2020年2月11日获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该“培育基地”是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联合设立国家级的五个培育基地之一。“培育基地”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中心领导小组长,设立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职位。至2022年有11名专职研究人员,22名兼职研究人员,另聘请10名校外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兼职研究员,办公条件齐全,配有独立的资料室、会议室和专家办公室。2020年,学校从“双一流建设”资金中向培育基地拨付154万元,用于基地平台建设。2021年,又从“双一流建设”资金专项拨付100万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工作。目前,基地(中心)已形成稳定的科研团队、充足的研究经费和良好科研环境。
(二)开展学术研讨研究工作。2020年以来,内蒙古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多次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邀请国内民族学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对中心建设、研究方向等问题进行论证和指导。2020年11月,承办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年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经验”专题会议。2021年6月,承办了中国民族学学会高层论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经验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同年组织校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完成开放性课题招标,投入100万,设立10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研专题项目。目前,基地专兼职专家积极申报和承接国家社科和省部级项目,获批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的委托课题3项。已发表有关著作4部,提交研究报告3篇,编纂中心动态1部。基地(中心)主任和首席专家多次赴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等兄弟高校基地进行调研,汲取先进经验,加快完善和提升中心建设,推动一流成果的产出。基地(中心)领导小组长、校党委书记组织专家学者,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材编写工作,在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中起到引领辐射作用。
(三)新设立文献学系。为培养少数民族古籍研究领域专业人才,内蒙古大学于2020年向上级部门提交增设专业的申请,并获得教育厅和教育部的批准,在蒙古学学院增设了“古典文献学”本科专业,成立文献学系。2022年9月,首届古典文献学专业的20名本科生,全部报到入学,按照国家标准,该专业本科生除接受版本学、目录学、校勘学、音韵学等文献学核心课程外,还要系统学习少数民族古文字和文献专业知识。
(四)申报启动“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工程”项目。内蒙古大学从2019年起研究筹备“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工程”,积极向自治区相关部门申报项目,于2020年底获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同意从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解决2000万元,支持工程建设。该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是实现《中国蒙古文古籍总目》所记录的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标准及规范的制定、蒙古文古籍数字化、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与智能分析管理平台开发和平台的硬件环境建设等。具体实施部门是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蒙古文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前2年将完成相关应用系统开发、建设软硬件基础设施、建立蒙古文古籍文献全文数据库。后3年依托项目一期成果,继续完成剩余文献的数字化工作。项目一期目标是对本项目涉及的6300余种蒙古文古籍文献建立多文种、多级目录数据库,选择近100部珍贵文献进行全文数字化,并对这些珍贵文献建立文字处理全文数据库,开发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及智能分析平台。经过项目一期建设,建成一个存储数字化蒙古文古籍文献多、检索分析智能化程度高、相关教学和科研人员可依赖的国际一流的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中心,为蒙古文古籍的抢救、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提供重要支撑。
2019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大学图书馆时指出:“要加强对蒙古文古籍的搜集、整理、保护,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2019年7月以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蒙古文古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体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位谋划部署,压实部门责任,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把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内容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民族古籍工作,确保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8月2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在自治区各部门财政经费逐年压缩的情况下,自2020年起少数民族古籍业务专项经费增加了100万元。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整理和研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动。2021年,自治区党委在《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单独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把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民族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参与相关考核项目的考核评价。
二、压实责任,明确职责,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专责部门职能作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古籍办”)作为内蒙古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专门机构,在自治区民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整理研究民族古籍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力抓手,认真履职尽责,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快推进国家民委重点整理出版项目。编纂完成《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书籍类”3卷、“文书类”7卷、“铭刻类”和“讲唱类”各1卷,其中,“书籍类”1卷、“文书类”3卷已由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组织出版;整理出版了蒙古文版“书籍类”4卷。《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族古籍文献汇编》项目进入编纂审订阶段。影印出版项目《托忒文<西游记>》成功申报列入“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出版书系”第一批试点项目,目前已进入出版环节。
(二)积极规划开展整理出版工作。近两年来,整理出版《蒙古文献丛书》18卷(截至目前已整理出版200余册),《内蒙古民族古籍丛书》20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藏蒙古文古籍影印丛书》8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抢救保护格斯尔工程”课题成果——《格斯尔丛书》已出版32种39本。《蒙古学蒙古文文献大系》已出版30卷。《海外所藏蒙古文古籍联合目录》(1~6卷)已完成编纂,交出版社待出版。列入“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整理出版项目的《杭锦旗札萨克衙门档案》(共90卷)已出版至65卷、《阿拉善和硕特旗蒙文历史档案》(共80卷)已出版至50卷。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21年,为认真落实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民委党组要求,成立由自治区民委副主任云国盛为组长,古籍办等自治区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重点地区和部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蒙古文古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开展。
(四)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古籍宣传推广工作。一是举办展览、会议、培训等系列活动。2019年,在呼和浩特市成功承办国家民委“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内蒙古站)。同年,会同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蒙古语言文学系在中央民族大学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蒙古文文献国际研讨会。2020年,成功承办“蒙古文古籍保护与发展学术研讨会暨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业务工作会”。2021年,成功举办八省区少数民族古籍业务培训,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先后举办民族古籍或格斯尔史诗等专题业务培训班。2020年,在赤峰市巴林右旗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格斯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一周年学术座谈会》等系列活动。2021年,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等地开展“重温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格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要指示精神两周年系列活动”之“八省区史诗说唱艺人高级研修班”“八省区《格斯尔杯》说唱艺人大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到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赤峰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阿鲁科尔沁旗图书馆、鄂托克旗图书馆等20余所高校和基层单位开展古籍保护成果进校园、进基层活动,赠送民族古籍整理研究成果20余种4000余册。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成就。《民族画报》设专栏详细报道“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内蒙古站)盛况,并对内蒙古民族古籍工作进行专题报道。自治区古籍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接受内蒙古电视台新闻频道的专题采访。举办《伊犁河流域厄鲁特蒙古民间所藏托忒文文献汇集》1~50卷、《蒙古学蒙古文论著索引》1~6卷、《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蒙古文版“书籍类”1~4卷、《蒙古文古籍精选》1~15卷(国家图书馆藏书)等重要整理出版成果首发仪式,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三是指导有条件地区建立“展览展示基地”。在呼伦贝尔市联合成立“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成果呼伦贝尔市展阅基地”;在兴安盟联合挂牌“内蒙古科尔沁格斯尔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在赤峰市巴林右旗建立“巴林右旗《格斯尔》文化传承保护基地”;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博物馆挂牌“内蒙古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传承展示基地”。正在与相关部门联合策划在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区筹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成果展示基地”。
三、聚焦主线,健全机制,全面加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沿阵地建设
(一)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2019年,内蒙古大学整合校内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蒙古学研究等传统优势学科力量,积极筹备成立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四部委设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并于2020年2月11日获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该“培育基地”是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联合设立国家级的五个培育基地之一。“培育基地”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中心领导小组长,设立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职位。至2022年有11名专职研究人员,22名兼职研究人员,另聘请10名校外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兼职研究员,办公条件齐全,配有独立的资料室、会议室和专家办公室。2020年,学校从“双一流建设”资金中向培育基地拨付154万元,用于基地平台建设。2021年,又从“双一流建设”资金专项拨付100万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工作。目前,基地(中心)已形成稳定的科研团队、充足的研究经费和良好科研环境。
(二)开展学术研讨研究工作。2020年以来,内蒙古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多次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邀请国内民族学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对中心建设、研究方向等问题进行论证和指导。2020年11月,承办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年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的经验”专题会议。2021年6月,承办了中国民族学学会高层论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经验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同年组织校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完成开放性课题招标,投入100万,设立10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研专题项目。目前,基地专兼职专家积极申报和承接国家社科和省部级项目,获批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的委托课题3项。已发表有关著作4部,提交研究报告3篇,编纂中心动态1部。基地(中心)主任和首席专家多次赴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等兄弟高校基地进行调研,汲取先进经验,加快完善和提升中心建设,推动一流成果的产出。基地(中心)领导小组长、校党委书记组织专家学者,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材编写工作,在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中起到引领辐射作用。
(三)新设立文献学系。为培养少数民族古籍研究领域专业人才,内蒙古大学于2020年向上级部门提交增设专业的申请,并获得教育厅和教育部的批准,在蒙古学学院增设了“古典文献学”本科专业,成立文献学系。2022年9月,首届古典文献学专业的20名本科生,全部报到入学,按照国家标准,该专业本科生除接受版本学、目录学、校勘学、音韵学等文献学核心课程外,还要系统学习少数民族古文字和文献专业知识。
(四)申报启动“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工程”项目。内蒙古大学从2019年起研究筹备“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工程”,积极向自治区相关部门申报项目,于2020年底获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同意从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解决2000万元,支持工程建设。该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是实现《中国蒙古文古籍总目》所记录的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标准及规范的制定、蒙古文古籍数字化、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与智能分析管理平台开发和平台的硬件环境建设等。具体实施部门是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蒙古文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前2年将完成相关应用系统开发、建设软硬件基础设施、建立蒙古文古籍文献全文数据库。后3年依托项目一期成果,继续完成剩余文献的数字化工作。项目一期目标是对本项目涉及的6300余种蒙古文古籍文献建立多文种、多级目录数据库,选择近100部珍贵文献进行全文数字化,并对这些珍贵文献建立文字处理全文数据库,开发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及智能分析平台。经过项目一期建设,建成一个存储数字化蒙古文古籍文献多、检索分析智能化程度高、相关教学和科研人员可依赖的国际一流的蒙古文古籍文献数字化中心,为蒙古文古籍的抢救、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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