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杜俊峰通报了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全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全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发布词
内蒙古环保厅新闻发言人 杜俊峰
(2017年9月28日)
尊敬的主持人、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以及自治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长期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同志们和记者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加快解决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全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环境质量稳中见好。
12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86.0%,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77微克/立方米,分别较上年下降14.6%和12.5%,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区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50.0%,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占22.5%,水质总体评价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上升5.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水质总体呈好转态势。全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89.2%,旗县级78.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一般,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上年下降0.47,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城市声环境质量较上年无明显变化。12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电离辐射环境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与上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
一、全区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2016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15个,包括12个盟市和满洲里、二连浩特、牙克石3个县级市。酸雨、降尘监测城市为12盟市。
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12盟市全部超标天数中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37.8%,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37.0%。
1、单项污染物浓度评价
2016年,12盟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不达标。
细颗粒物 12盟市年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4.6%。
可吸入颗粒物 12盟市年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2.5%。
二氧化硫 12盟市年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7.9%。
二氧化氮 12盟市年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持平。
一氧化碳 各盟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均达标。
臭氧 各盟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2、降尘
2016年,12盟市环境空气平均降尘量15.59吨/平方公里•月,各城市降尘量在4.93~47.69吨/平方公里•月之间。
3、酸雨
2016年,12盟市共采集降水样品742个,各盟市降水均无酸雨检出。
(二)水环境
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氨氮,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总磷年均值断面超标率分别下降3.1、7.1、4.5和0.6个百分点,氨氮年均值断面超标率上升5.2个百分点。
2016年,全区国控、自治区控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实际监测黄河、辽河、海河、松花江流域和内流河干支流48条(83个断面)、湖库7个(19个点位),水质总体呈好转态势。
1、河流
各水系水质状况
黄河水系 监测干流(11个断面)和9条支流(13个断面)。干流水质优,支流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黄河干流水质无明显变化,乌兰木伦河水质由重度污染明显好转为轻度污染,其他支流水质无明显变化。
西辽河水系(左上源西辽河水系) 监测干流(6个断面)和8条支流(11个断面)。西辽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干、支流水质均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西辽河干流水质无明显变化,锡伯河水质由重度污染好转为中度污染,阴河水质由轻度污染明显下降为重度污染,其他支流无明显变化。
额尔古纳河水系(黑龙江上源) 监测额尔古纳河干流(4个断面)和10条支流(14个断面)。额尔古纳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干、支流水质均为轻度污染。
嫩江水系(松花江北源) 监测干流(2个断面)和11条支流(14个断面)。嫩江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优,干流水质为良,支流为优。
海河水系 监测滦河干流(2个断面)和海河五级支流饮马河及其支流黑河(各1个断面)。海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河流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内流河 监测额济纳河(3个断面)和锡林河(1个断面),额济纳河水质为优,锡林河水质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额济纳河水质由良上升为优。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16年,全区12个盟市共监测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57个,其中,地下水水源地49个,地表水水源地8个。
2016年,全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62355万吨,取水水质达标率89.2%,较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四)声环境
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14个,包括12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监测区域为市辖区或盟行署所在城镇。
道路交通环境噪声 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5.4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1.2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 全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4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二级。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分贝。
(五)辐射环境
2016年,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点491个,饮用水水源地及土壤辐射环境监测覆盖12个盟市。
电离辐射环境 12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电离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均在1983~199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值范围内,与2015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未见异常。
电磁辐射环境 12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2伏/米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与2015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
(六)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遥感监测 2015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44.97,评价等级为一般。与上年相比,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下降0.42,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生态地面监测 2016年,全区生态地面监测点位154个,与上年相比,进行动态评价的74个监测点位中,35个点位植被状况无明显变化,13个点位好转,26个点位下降
(七)自然保护区
自1979年建立汗马、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多年努力,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国家级、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级的四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截至2016年末,已建成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地质遗迹等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29个、自治区级60个、盟市级23个、旗县级70个,面积达12.6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72%。保护区总数和面积居全国第四位。
二、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进展情况
2016年,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较上年下降1.4%;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下降2.6%。按照自查核算结果,2016年自治区超额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自治区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要求。先后3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政府、各旗县(区、市)政府均制定了本部门、本地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全年累计淘汰及改造燃煤锅炉1390台、总计4848蒸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59%。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冬季采暖期原煤燃烧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煤炭销售企业专项督查,杜绝劣质煤炭流入城区,按照每户600元的标准为低收入农牧户发放优质煤补贴。(2)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32个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对11座储油库、925座加油站实施了油气回收改造,分别占年度任务246.2%、110%和105.1%。(3)切实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09万辆,完成目标任务的120.9%。(4)加快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全年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除尘改造项目57个,占年度任务的105.6%。(5)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全年累计退出330万吨煤炭、291万吨钢铁产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煤炭、钢铁去产能任务。(6)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截至2016年底,列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14-2017年》中的52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43个,完成率82.7%,达到国家考核要求。(7)不断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察内容。自治区成立联合督查组,先后2次对各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要求完成整改。(8)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建立了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9)积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自治区政府先后2次召开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会议,及时研究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和考核要求。2016年共完成1160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矸石自燃、矿区渣土、原煤散烧、道路扬尘、企业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等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水污染防治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分年度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1)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盟市分别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到各盟市。(2)严格考核,自治区环保厅会同水利厅等11个厅局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的通知》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3)强化日常监管,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盟市进行通报督办。(4)加大重点湖泊治理力度和资金投入,将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纳入2016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分工。(5)加强工业污染治理,2016年共对22家企业进行了“黄牌”管理,并在所属盟市环保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区6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5座。(6)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围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2016年共完成27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1)为确保饮水安全,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了保护区划定工作。(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保障机制,强化和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3)开展了2016年度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4)对全区地级城市、旗县级、苏木乡镇、嘎查村等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编制了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集。(5)推进水源地水质达标工作。对水源地水质达不到《水十条目标责任书》地区,要求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方案,并督促实施。(6)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2016年,全区共清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筑1.1万平方米,取缔拆除保护区内27家混凝土搅拌站、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条餐饮渔船,15家餐馆,查封6家非法生产采矿场。
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全区城市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内蒙古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自治区地市级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月报,重点流域水质周报和月报、地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声环境质量报告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状况公报,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常态化开展。预报预警中心全面业务化并开展自治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与内蒙古气象局建立会商机制,提高了预报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同时,利用网站、手机APP、微博以及内蒙古卫视天气预报节目向社会发布全区各盟市空气质量预报。
建立环境监控体系 建成了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全区污染负荷60%以上的564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1773套,视频监控200余套、高空视频监控12套;对61家总装机容量5928万千瓦的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厂,170台机组实施工况在线监控,重点污染源的实时在线监测网络体系。
全面完成信息化项目建设 实现全区环境信息化“十个统一”,即统一的环保专网、统一的信息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的环保云平台、统一的基础支撑平台、统一的环境数据中心、统一的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统一的环保物联网监控平台、统一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统一的环保综合办公平台、统一的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站群。建成了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按照“内整外联”的原则,加大了生态环境数据的整合,变分散为集中,形成了一个数据中心。围绕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行业的监管、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监控开展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了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提供了科学决策的数据支撑。
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加大 2016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65件,罚款达2.67亿元,分别是2015年(1397件)的2.2倍和(8097万元)3.3倍,创历史新高。2016年,共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转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7件,同比2015年369件增长50.9%。(2)组织各盟市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323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00多件,罚款金额近8000万元,3个月的执法数据与2015年全年持平。
2017年9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杜俊峰通报了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全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全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发布词
内蒙古环保厅新闻发言人 杜俊峰
(2017年9月28日)
尊敬的主持人、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以及自治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长期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同志们和记者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加快解决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全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环境质量稳中见好。
12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86.0%,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77微克/立方米,分别较上年下降14.6%和12.5%,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区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50.0%,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占22.5%,水质总体评价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上升5.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水质总体呈好转态势。全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89.2%,旗县级78.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一般,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上年下降0.47,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城市声环境质量较上年无明显变化。12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电离辐射环境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与上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
一、全区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2016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15个,包括12个盟市和满洲里、二连浩特、牙克石3个县级市。酸雨、降尘监测城市为12盟市。
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12盟市全部超标天数中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37.8%,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37.0%。
1、单项污染物浓度评价
2016年,12盟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不达标。
细颗粒物 12盟市年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4.6%。
可吸入颗粒物 12盟市年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2.5%。
二氧化硫 12盟市年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7.9%。
二氧化氮 12盟市年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持平。
一氧化碳 各盟市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均达标。
臭氧 各盟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2、降尘
2016年,12盟市环境空气平均降尘量15.59吨/平方公里•月,各城市降尘量在4.93~47.69吨/平方公里•月之间。
3、酸雨
2016年,12盟市共采集降水样品742个,各盟市降水均无酸雨检出。
(二)水环境
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氨氮,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总磷年均值断面超标率分别下降3.1、7.1、4.5和0.6个百分点,氨氮年均值断面超标率上升5.2个百分点。
2016年,全区国控、自治区控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实际监测黄河、辽河、海河、松花江流域和内流河干支流48条(83个断面)、湖库7个(19个点位),水质总体呈好转态势。
1、河流
各水系水质状况
黄河水系 监测干流(11个断面)和9条支流(13个断面)。干流水质优,支流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黄河干流水质无明显变化,乌兰木伦河水质由重度污染明显好转为轻度污染,其他支流水质无明显变化。
西辽河水系(左上源西辽河水系) 监测干流(6个断面)和8条支流(11个断面)。西辽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干、支流水质均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西辽河干流水质无明显变化,锡伯河水质由重度污染好转为中度污染,阴河水质由轻度污染明显下降为重度污染,其他支流无明显变化。
额尔古纳河水系(黑龙江上源) 监测额尔古纳河干流(4个断面)和10条支流(14个断面)。额尔古纳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干、支流水质均为轻度污染。
嫩江水系(松花江北源) 监测干流(2个断面)和11条支流(14个断面)。嫩江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优,干流水质为良,支流为优。
海河水系 监测滦河干流(2个断面)和海河五级支流饮马河及其支流黑河(各1个断面)。海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河流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内流河 监测额济纳河(3个断面)和锡林河(1个断面),额济纳河水质为优,锡林河水质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额济纳河水质由良上升为优。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16年,全区12个盟市共监测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57个,其中,地下水水源地49个,地表水水源地8个。
2016年,全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62355万吨,取水水质达标率89.2%,较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四)声环境
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14个,包括12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监测区域为市辖区或盟行署所在城镇。
道路交通环境噪声 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5.4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一级。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1.2分贝。
区域环境噪声 全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4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二级。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分贝。
(五)辐射环境
2016年,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点491个,饮用水水源地及土壤辐射环境监测覆盖12个盟市。
电离辐射环境 12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电离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均在1983~1990年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值范围内,与2015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未见异常。
电磁辐射环境 12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2伏/米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与2015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
(六)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遥感监测 2015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44.97,评价等级为一般。与上年相比,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下降0.42,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生态地面监测 2016年,全区生态地面监测点位154个,与上年相比,进行动态评价的74个监测点位中,35个点位植被状况无明显变化,13个点位好转,26个点位下降
(七)自然保护区
自1979年建立汗马、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多年努力,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国家级、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级的四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截至2016年末,已建成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地质遗迹等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82个,其中国家级29个、自治区级60个、盟市级23个、旗县级70个,面积达12.6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0.72%。保护区总数和面积居全国第四位。
二、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进展情况
2016年,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较上年下降1.4%;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下降2.6%。按照自查核算结果,2016年自治区超额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6年,自治区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要求。先后3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政府、各旗县(区、市)政府均制定了本部门、本地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全年累计淘汰及改造燃煤锅炉1390台、总计4848蒸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59%。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冬季采暖期原煤燃烧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煤炭销售企业专项督查,杜绝劣质煤炭流入城区,按照每户600元的标准为低收入农牧户发放优质煤补贴。(2)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32个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对11座储油库、925座加油站实施了油气回收改造,分别占年度任务246.2%、110%和105.1%。(3)切实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09万辆,完成目标任务的120.9%。(4)加快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全年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除尘改造项目57个,占年度任务的105.6%。(5)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全年累计退出330万吨煤炭、291万吨钢铁产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煤炭、钢铁去产能任务。(6)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截至2016年底,列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2014-2017年》中的52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43个,完成率82.7%,达到国家考核要求。(7)不断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察内容。自治区成立联合督查组,先后2次对各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要求完成整改。(8)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建立了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9)积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自治区政府先后2次召开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会议,及时研究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和考核要求。2016年共完成1160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矸石自燃、矿区渣土、原煤散烧、道路扬尘、企业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等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水污染防治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分年度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1)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盟市分别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到各盟市。(2)严格考核,自治区环保厅会同水利厅等11个厅局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的通知》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3)强化日常监管,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对工作进度缓慢的盟市进行通报督办。(4)加大重点湖泊治理力度和资金投入,将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纳入2016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部门分工。(5)加强工业污染治理,2016年共对22家企业进行了“黄牌”管理,并在所属盟市环保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区6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5座。(6)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围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2016年共完成27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1)为确保饮水安全,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了保护区划定工作。(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保障机制,强化和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3)开展了2016年度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4)对全区地级城市、旗县级、苏木乡镇、嘎查村等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编制了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集。(5)推进水源地水质达标工作。对水源地水质达不到《水十条目标责任书》地区,要求编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方案,并督促实施。(6)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2016年,全区共清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筑1.1万平方米,取缔拆除保护区内27家混凝土搅拌站、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条餐饮渔船,15家餐馆,查封6家非法生产采矿场。
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全区城市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内蒙古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自治区地市级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月报,重点流域水质周报和月报、地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声环境质量报告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环境状况公报,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
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常态化开展。预报预警中心全面业务化并开展自治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与内蒙古气象局建立会商机制,提高了预报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同时,利用网站、手机APP、微博以及内蒙古卫视天气预报节目向社会发布全区各盟市空气质量预报。
建立环境监控体系 建成了污染源监控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全区污染负荷60%以上的564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1773套,视频监控200余套、高空视频监控12套;对61家总装机容量5928万千瓦的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厂,170台机组实施工况在线监控,重点污染源的实时在线监测网络体系。
全面完成信息化项目建设 实现全区环境信息化“十个统一”,即统一的环保专网、统一的信息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的环保云平台、统一的基础支撑平台、统一的环境数据中心、统一的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统一的环保物联网监控平台、统一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统一的环保综合办公平台、统一的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站群。建成了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按照“内整外联”的原则,加大了生态环境数据的整合,变分散为集中,形成了一个数据中心。围绕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行业的监管、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监控开展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促进了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提供了科学决策的数据支撑。
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加大 2016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65件,罚款达2.67亿元,分别是2015年(1397件)的2.2倍和(8097万元)3.3倍,创历史新高。2016年,共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转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7件,同比2015年369件增长50.9%。(2)组织各盟市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323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00多件,罚款金额近8000万元,3个月的执法数据与2015年全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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