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内蒙古着力建设众创空间,旨在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新创业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营造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环境。研究起草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同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16年在包头召开了全区推进众创空间发展现场会,全面部署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众创空间发展的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众创空间的有效开展。
二是主动服务创新创业,积极开展人才培训。为引导众创空间快速发展,2016年以来,与中国生产力促进协会合作举办创新创业导师培训班8期,培训创新创业导师1400多人,其中取得认证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172位。同时建立了内蒙古创新创业导师宣讲团、内蒙古创新创业导师库。2017年,评选出60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众创空间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三是搭建各类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2016年,成功举办自治区双创活动周,并举办了双创成果展示、项目路演、创客论坛、创客工坊、双创大赛、专业服务、文化传播、科技金融论坛等活动。2016-2017年,连续举办了第五届、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的赛事。通过举行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众扶平台。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设立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截至目前,基金规模达到8.08亿元,其中:财政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累计出资7.1亿元,民间资本累计投资0.98亿元。基金完全采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和委托专业化管理机构运营和管理基金。目前,基金已完成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投资总额2.32亿元,撬动盟市地方财政、银行、基金、民间投资等机构资金投入5.95亿元,杠杆放大2.56倍。2015年至2017年安排财政科技专项资金1210万元,引导支持了一批运行效果突出的众创空间及自治区众创空间联盟等47家单位。同时,积极为众创空间提供融资服务,2017年准备从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中设立2亿元的天使投资子基金,重点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孵化项目、创新创业者和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五是引导发展了一批众创空间。从2015年开始到目前,重点针对自治区骨干企业、高校、科技园区、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创业园区等创办主体,共认定了三批众创空间试点139家、试点培育40家。涵盖自治区12个盟市、7所高校、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35家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备案,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同时组建了内蒙古众创空间联盟,促进众创空间之间的交流协作,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全区众创空间总面积超过68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16000多个免费办公位,众创空间运营服务人员达1800多人,拥有专兼职创新创业导师1900多位,累计服务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8200多个,众创空间常驻企业和团队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为948个,吸纳就业人员3.3万人,其中吸纳应届毕业大学生7000多人,举办创新创业活动2000多场次。
内蒙古推进创新创业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创新创业发展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区域性不平衡,呼包鄂发展较快;二是众创空间专业化集成服务不够,目前我区各类双创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创客对创业场所的基本需求,能够提供基础设施、孵化场地、培训等基本服务。但针对各领域和不同层次水平创客进行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还很稀缺,在提供创业辅导、提升创业能力及技术等深度集成服务方面还处在起步阶段,一些众创空间出现定位服务能力不足、科学运营模式不健全等问题;三是多数创业孵化平台市场化运营服务有所欠缺,服务内容不全面、盈利模式较单一,仅依赖政策补贴来实现正常运营,还不能按市场规律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要素服务。
今后,内蒙古要继续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企业服务平台,围绕自治区特色产业和企业建设不同类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引导开展“星创天地”建设,推动农村牧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的创新创业导师、创客和创新创业团队。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内蒙古着力建设众创空间,旨在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新创业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营造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环境。研究起草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同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16年在包头召开了全区推进众创空间发展现场会,全面部署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众创空间发展的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众创空间的有效开展。
二是主动服务创新创业,积极开展人才培训。为引导众创空间快速发展,2016年以来,与中国生产力促进协会合作举办创新创业导师培训班8期,培训创新创业导师1400多人,其中取得认证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导师172位。同时建立了内蒙古创新创业导师宣讲团、内蒙古创新创业导师库。2017年,评选出60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众创空间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三是搭建各类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2016年,成功举办自治区双创活动周,并举办了双创成果展示、项目路演、创客论坛、创客工坊、双创大赛、专业服务、文化传播、科技金融论坛等活动。2016-2017年,连续举办了第五届、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的赛事。通过举行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众扶平台。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设立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截至目前,基金规模达到8.08亿元,其中:财政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累计出资7.1亿元,民间资本累计投资0.98亿元。基金完全采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和委托专业化管理机构运营和管理基金。目前,基金已完成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投资总额2.32亿元,撬动盟市地方财政、银行、基金、民间投资等机构资金投入5.95亿元,杠杆放大2.56倍。2015年至2017年安排财政科技专项资金1210万元,引导支持了一批运行效果突出的众创空间及自治区众创空间联盟等47家单位。同时,积极为众创空间提供融资服务,2017年准备从科技协同创新基金中设立2亿元的天使投资子基金,重点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孵化项目、创新创业者和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五是引导发展了一批众创空间。从2015年开始到目前,重点针对自治区骨干企业、高校、科技园区、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创业园区等创办主体,共认定了三批众创空间试点139家、试点培育40家。涵盖自治区12个盟市、7所高校、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35家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备案,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同时组建了内蒙古众创空间联盟,促进众创空间之间的交流协作,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全区众创空间总面积超过68万㎡,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16000多个免费办公位,众创空间运营服务人员达1800多人,拥有专兼职创新创业导师1900多位,累计服务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8200多个,众创空间常驻企业和团队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为948个,吸纳就业人员3.3万人,其中吸纳应届毕业大学生7000多人,举办创新创业活动2000多场次。
内蒙古推进创新创业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创新创业发展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区域性不平衡,呼包鄂发展较快;二是众创空间专业化集成服务不够,目前我区各类双创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创客对创业场所的基本需求,能够提供基础设施、孵化场地、培训等基本服务。但针对各领域和不同层次水平创客进行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还很稀缺,在提供创业辅导、提升创业能力及技术等深度集成服务方面还处在起步阶段,一些众创空间出现定位服务能力不足、科学运营模式不健全等问题;三是多数创业孵化平台市场化运营服务有所欠缺,服务内容不全面、盈利模式较单一,仅依赖政策补贴来实现正常运营,还不能按市场规律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要素服务。
今后,内蒙古要继续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企业服务平台,围绕自治区特色产业和企业建设不同类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引导开展“星创天地”建设,推动农村牧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的创新创业导师、创客和创新创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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