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内蒙古年鉴(2022)》撰稿人视频培训会议。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主任贺彪出席培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孟秀芳主持会议,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江苏年鉴》主编牟国义作了《年鉴编纂的内容质量要求》专题讲座,在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比中获得特等奖的《内蒙古统计年鉴2020》《通辽年鉴(2020)》编纂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年鉴处处长哈斯花作了《内蒙古年鉴(2022)》供稿工作的说明,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全区承担《内蒙古年鉴(2022)》编纂任务的组稿人、撰稿人361人参加培训。
主会场
培训会议紧紧围绕坚持“依法治鉴、贵在创新、突出特色、打造精品、服务社会”的年鉴发展思路,全面总结了当前自治区年鉴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部分盟市旗县分会场
会议指出,年鉴工作是全区地方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全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共同努力,2020年底基本完成了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全区年鉴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内蒙古年鉴》作为唯一一部全面记述全区各项事业发展的年度资料性文献,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已经连续编纂出版23期,为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为专业人员研究区情、地情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同时,全区年鉴工作依然存在 “一纳入、八到位” 落实不足,“一鉴、公开出版”基础薄弱,年鉴工作发展不平衡,年鉴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区和部门《内蒙古年鉴(2021)》供稿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推动年鉴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年鉴编纂是我们对历史高度负责而必须要完成好的一项政治任务。年鉴编纂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志鉴独特的文化优势,把顺应新时代、记录新时代、服务新时代的生动实践记录下来,把“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方志文化自信传承下去,努力编纂出质量上乘、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志鉴成果,全面提升地方志事业服务新时代水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年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培训学习,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提升年鉴编纂队伍素质,全面提高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方志贡献。
会议要求,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年鉴编纂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编撰《内蒙古年鉴(2022)》的供稿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确保《内蒙古年鉴(2022)》高质量出版。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所属各旗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专业年鉴编纂工作,推动全区年鉴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4月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研究室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内蒙古年鉴(2022)》撰稿人视频培训会议。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主任贺彪出席培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孟秀芳主持会议,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江苏年鉴》主编牟国义作了《年鉴编纂的内容质量要求》专题讲座,在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比中获得特等奖的《内蒙古统计年鉴2020》《通辽年鉴(2020)》编纂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年鉴处处长哈斯花作了《内蒙古年鉴(2022)》供稿工作的说明,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自治区地方志研究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全区承担《内蒙古年鉴(2022)》编纂任务的组稿人、撰稿人361人参加培训。
主会场
培训会议紧紧围绕坚持“依法治鉴、贵在创新、突出特色、打造精品、服务社会”的年鉴发展思路,全面总结了当前自治区年鉴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部分盟市旗县分会场
会议指出,年鉴工作是全区地方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全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共同努力,2020年底基本完成了地方志“两全目标”任务,全区年鉴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内蒙古年鉴》作为唯一一部全面记述全区各项事业发展的年度资料性文献,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已经连续编纂出版23期,为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为专业人员研究区情、地情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同时,全区年鉴工作依然存在 “一纳入、八到位” 落实不足,“一鉴、公开出版”基础薄弱,年鉴工作发展不平衡,年鉴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地区和部门《内蒙古年鉴(2021)》供稿不及时、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推动年鉴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年鉴编纂是我们对历史高度负责而必须要完成好的一项政治任务。年鉴编纂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志鉴独特的文化优势,把顺应新时代、记录新时代、服务新时代的生动实践记录下来,把“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方志文化自信传承下去,努力编纂出质量上乘、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志鉴成果,全面提升地方志事业服务新时代水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年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培训学习,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提升年鉴编纂队伍素质,全面提高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方志贡献。
会议要求,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年鉴编纂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编撰《内蒙古年鉴(2022)》的供稿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确保《内蒙古年鉴(2022)》高质量出版。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所属各旗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专业年鉴编纂工作,推动全区年鉴工作高质量发展。
Copyright All rights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7号 电话:(0471)3292175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