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施行
发布时间:20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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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已经2007年6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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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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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已经2007年6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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