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11月,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说与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联合印发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管理局、分局和管理站积极行动,全力推进,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森林公安分局共立案侦办保护区内违法案件239起,处罚金额共计90.89万元,严厉打击涉林涉猎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查整治毁坏占用林地草地,采石挖沙、采矿探矿、建坟修墓等破坏山体、河道以及违法违规生产作业、野外用火、放牧等破坏森林草原和水源涵养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震慑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安全。下一步,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多措并举,在巩固“双清”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持续推动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8—11月,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说与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联合印发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网站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管理局、分局和管理站积极行动,全力推进,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森林公安分局共立案侦办保护区内违法案件239起,处罚金额共计90.89万元,严厉打击涉林涉猎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查整治毁坏占用林地草地,采石挖沙、采矿探矿、建坟修墓等破坏山体、河道以及违法违规生产作业、野外用火、放牧等破坏森林草原和水源涵养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震慑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安全。下一步,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多措并举,在巩固“双清”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持续推动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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