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有效落实重点防治任务。全年共完成55台总装机2486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1390台,完成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项目57个,对925座加油站、11座储油库实施油气回收改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09万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56%、159%、105.6%、105.1%、110%和120.9%。重点区域治理成效明显。制定《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按月调度、季度督查、半年分析、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全年共完成1160个整治项目,在矸石自燃、矿区渣土、原煤散烧、道路扬尘、超标排放治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乌海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75.1%,同比提高11.2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下降16.4%、15.9%、11.1%,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全面提升。完成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会商中心、超级站、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投入运行,实时向社会发布各盟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针对部分盟市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全年12个盟市PM2.5、PM10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6%、12.5%和17.9%,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与2015年持平;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同比提高5.1个百分点,10个未达标盟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5.6%。
2017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3%;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29%、1.39%、2.23%、4.25%,超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任务。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控制,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379.5万千瓦,持续开展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圆满收官。纳入考核范围的10个盟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2.7%,是京津冀周边7省区市细颗粒物唯一达标的省区;12个盟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5.3%,较2015年上升4.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82%考核任务。
2018年10月15日,组织对全区空气质量较差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进行为期3个月的“压茬式”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截至12月,共检查企业(点位)4189家(个),发现3308家(个)存在涉气环境问题3906个,全部转交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整改落实。
2019年,制定出台“散乱污”工业企业、工业炉窑、柴油货车等专项治理方案,全年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治理1074家、工业炉窑治理118家、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9台666.7万千瓦,削减散煤26.57万吨,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368台,乌海及周边地区治理项目完工227个。
2016年,有效落实重点防治任务。全年共完成55台总装机2486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1390台,完成重点行业烟粉尘治理项目57个,对925座加油站、11座储油库实施油气回收改造,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09万辆,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56%、159%、105.6%、105.1%、110%和120.9%。重点区域治理成效明显。制定《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按月调度、季度督查、半年分析、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全年共完成1160个整治项目,在矸石自燃、矿区渣土、原煤散烧、道路扬尘、超标排放治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乌海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75.1%,同比提高11.2个百分点;PM2.5、PM10、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下降16.4%、15.9%、11.1%,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全面提升。完成自治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会商中心、超级站、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投入运行,实时向社会发布各盟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针对部分盟市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全年12个盟市PM2.5、PM10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6%、12.5%和17.9%,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与2015年持平;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同比提高5.1个百分点,10个未达标盟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15.6%。
2017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8.6%,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3%;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29%、1.39%、2.23%、4.25%,超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任务。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控制,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379.5万千瓦,持续开展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圆满收官。纳入考核范围的10个盟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2.7%,是京津冀周边7省区市细颗粒物唯一达标的省区;12个盟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5.3%,较2015年上升4.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82%考核任务。
2018年10月15日,组织对全区空气质量较差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及周边地区进行为期3个月的“压茬式”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截至12月,共检查企业(点位)4189家(个),发现3308家(个)存在涉气环境问题3906个,全部转交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整改落实。
2019年,制定出台“散乱污”工业企业、工业炉窑、柴油货车等专项治理方案,全年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治理1074家、工业炉窑治理118家、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9台666.7万千瓦,削减散煤26.57万吨,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368台,乌海及周边地区治理项目完工2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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